p2p平台借款委托协议

2023-06-21

第一篇:p2p平台借款委托协议

P2P平台借款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协议编号--> 委托人:<--用户姓名--> 受托人: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人因与**********借款事项,特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相关事项,现协议如下:

一、借款基本事项:借款人*********因企业经营需要向委托人借款,借款人为了保证还款,由第三方为其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以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承兑汇票(票号:1020005223849288;金额:246,812.25元;到期日:2016年04月29日;出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开发区支行营业室)作为反担保质押物质押与该第三方。

二、委托事项: 代为收借款;

代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

针对借款、担保、反担保引起的纠纷,代为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上诉和反诉); 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代为行使和主张相关票据受益权、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三、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民事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四、担保资产及反担保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出质人前手之间交易的真实性、背书连续性等风险,及汇票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的任何瑕疵、风险及/或因此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五、委托人的上述委托行为在委托期限内是不可变更和撤销的,受托人可将上述委托事项全部或单独转委托第三方进行。

六、上述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自委托人在受托人网站平台确认委托之时开始至委托人(质权人)出借资金本、息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得到清偿或实现质权之日止。

八、因本委托协议引起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受托人经营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委托人:<--用户姓名--> 日期:<--订单生成日期--> 受托人: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订单生成日期-->

第二篇:p2p平台合作协议

P2p信贷平台合作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出资设立p2p信贷平台的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占股权总额的 65 %;

2、乙方以非专利技术出资(p2p信贷平台操作技术),占股权总额的 35 %;

第二条 利润分享

双方投资成立的p2p信贷平台所产生的利润,甲方具有优先分配权,即甲方将现金出资的投资款收回后,剩余利润再按照上述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在甲方未收回投资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分配利润。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甲方为p2p信贷平台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包括但不限于:

(1)在p2p信贷平台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p2p信贷平台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1

(2)在p2p信贷平台成立后,行使其作为p2p信贷平台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p2p信贷平台事务产生的收益归投资人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除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外,其他事项由共同投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p2p信贷平台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其他重大事项,执行事务人认为必要时。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2. p2p信贷平台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3、一切因乙方“非专利技术”原因出现的纠纷及法律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互联网信息金融平台融资借款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简称我方):

受委托人一(简称受托一方):

受委托人二(简称受托二方):

委托人就其委托受托一方担保______万元借款项目的借款事宜同意并作出如下授权:

1、同意我方委托担保合同号:**【2014】委字()号)内的项目标的_______万元借款在受托二方的资金贷互联网信息金融平台(以下简称资金贷平台)上标融资,给投资人(出借人)借款年利率___%;

2、同意在资金贷平台上标时以我方名义签署的如下电子合同书,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

(1)信息咨询及服务协议(借款人与资金贷平台两方签署);

(2)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资金贷平台四方签署);

(3)还款计划书(向出借人出具)

3、认同并严格遵守资金贷平台上的借贷及各项规则和操作流程;

4、同意资金贷平台以下收费内容及标准:

在我方获得《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借款资金的当日,按获得实际借款总额的 3 %一次性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

5、同意资金贷平台代受托一方收取并划转以下收费内容及标准:

在我方获得《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借款资金的当日,按获得实际借款总额的 3 %一次性支付担保费;

6、遵守资金贷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支付监管机构的规定,我方借出资金、归还借款、支付利息和支付服务费用等均在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中出入,接受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

7、我方向受托一方出具《反担保保证书》,对于在资金贷平台融资的借款,我方承担不可撤销连带反担保保证责任。

8、鉴于网贷平台投资人的选择,我方认同在资金贷平台融资超过一定期限而发生流标,则自动放弃项目标的融资借款。

上述授权委托书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愿就上述授权委托书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借款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收储委托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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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储项目委托贷款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贷款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秉诚履行。

一、委托贷款方案

1、乙方为解决园区土地收储资金不足问题,向甲方委托借款人民币(大写),用于园区内的土地收储项目。由甲方在受托的银行(受托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指定用于该贷款项目,并由银行(受托方)发放委托贷款。

2、甲方的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执行----/年的固定利率,到期后,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本金及利息。

二、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归还保障

为保障甲方贷款资金的安全、避免贷款风险,乙方应提供下列委托贷款担保;

1、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后、委托贷款之前,先期以园区1000亩工业用地进行土地抵押,作为归还我方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证。土地抵押手续完备后,再办理委托贷款事宜。

2、乙方承诺:在甲方委托贷款到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保证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并在收储土地中提供用于还款保证的、相当于甲方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商业用地作为还款保证的土地抵押。该地块抵押价按评估价的70%计,地块的位置需征得甲方同意。同时,该地块若对外出让,需征得甲方同意,土地出让净收入应首先保证用于偿还甲方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承诺:当乙方不能足额一次性归还甲方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时,乙方保证在应当归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指定地块内、价值相当于甲方本金及利息款的土地公开出让,土地出让净收入用于即期归还甲方的本金及利息;若出让不成交,乙方保证在一个月内按市场评估价的70%,再次公开出让。甲方必须参与前述的土地第二次公开出让的竞买。

4、乙方需要出具以园区财政税收分成资金作为归还甲方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担保函,保证该资金优先作为归还甲方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来源;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后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土地抵押手续;在完成土地抵押手续之后30日内,乙方配合甲方向受托方提供相关所需的各种资料,共同办理委托贷款的各项手续。甲方承诺:委托贷款批准之日后的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元。

2、甲方有要求乙方按时归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权利。

3、甲方有权设专职人员和组织对乙方资金使用情况、土地出让、出售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甲方委托贷款的使用安全和还款保障。

4、乙方保证:在甲方委托贷款资金到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土地收储工作。

5、乙方保证按期对收储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挂牌出让。

6、若乙方逾期向甲方归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则乙方愿意自逾期之日对逾期未归还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罚金,且逾期不超过3个月。

7、乙方负责按协议书约定的方式提供各种还款承诺函及土地抵押手续。

8、乙方应当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供甲方监督。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六、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个人借款之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 受托人(贷款人):

鉴于: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 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 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 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借款人提交经贷款人审查资料符合条件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的放款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 3 知借款人。

第七条 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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