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风险分析范文

2023-09-20

平台风险分析范文第1篇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负债风险的成因

(一) 地方财政资金紧缺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 诸多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安排了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但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先谷底紧缺, 这就给融资平台带来了巨大的融资压力。面对不断安排的城市建设项目和越来越大的资金需求, 融资平台就不得不继续融资, 长此以往, 融资规模越来越大, 负债总额越来越高, 融资平台不堪重负。

(二) 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由政府、地方财政或国资委等部门出资设立, 当前诸多地方融资平台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情况, 如董事会、监事会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政企不分、监管不到位等等, 很容易造成企业经营管理无法紧跟市场规律, 造成投融资资金利用率低等情况, 决策失误现象多发。

(三) 对外担保管理不规范

造成融资平台负债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外担保管理的不规范。在地方平台的融资过程中, 时长出现以财政担保或企业之间互保来筹措资金的情况, 而这些担保行为又与地方土地出让价格、企业资金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国家相关政策息息相关, 其中任何一环出现问题, 就非常容易出现连锁式反映, 造成担保违约的情况出现。

(四) 项目投资不够科学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和财政项目投资, 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在投资决策时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科学论证, 导致盲目投资的现象多发, 一些项目确定后迟迟无法开工建设, 还有一些项目投资收益时间过长, 这都造成了大量融资资金的浪费和地方平台负债风险的增加,

(五) 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由于当前诸多地方融资平台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健全, 地方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对融资平台的实际经营情况、融资贷款使用情况、担保情况、负债情况等都无法准确了解和掌握, 这就很容易造成巨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国家政策或者内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地方土地价格出现下降, 那么极容易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无法继续融资, 偿债困难, 进而对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冲击。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负债风险防范对策

(一) 完善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

地方投融资平台要按照公司法及金融、债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厘清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 明确政府部门与企业董、监、高人员职责权限, 逐步树立权责分明、决策准确、运转高效的经营管理模式, 推动融资平台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 规范融资平台项目投资管理

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项目投资管理, 政府和融资平台的投资范围要尽量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重点项目等方面。而对于一般性的中小项目, 尽量鼓励民营企业来投资实施。对于一些投资额大、社会影响广泛、专业性强的项目, 尤其要注重前期论证工作, 确保项目科学决策、有效投资。同时, 要联合地方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项目投资资金的监管力度, 对融资平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把控, 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三) 严格对外担保程序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严格政府财政担保以及各种隐性担保, 财政部门不得为投融资平台作融资担保, 防止财政债务危机。投融资平台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不得相互担保, 属特殊情况的必须一事一议, 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

(四) 加强融资平台信息披露

要建立完善地方投融资平台信息披露制度, 明确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及范围, 对地方平台资本金状况、负债规模、承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贷款情况、项目担保情况以及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等, 必须依法定程序予以及时披露。

三、结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推动地方城市建设和经济增长的创新性投融资方式, 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作为政府部门和融资平台, 要紧跟国家政策, 准确把握市场, 科学经营管理, 真正发挥出融资平台的作用和潜力。

摘要:近年来, 为加快推进地方城镇化建设, 各级地方政府纷纷推行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 设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大规模筹措资金, 有力推动了地方城市建设。然而, 随着融资平台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 也导致了各级地方政府负债明显增加, 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和隐患。本文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风险出发, 分析其成因及对策, 具有一定的理论及参考意义。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风险,分析,对策

参考文献

[1] 孙丽华.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融资模式、风险管控和信息披露[D].东北财经大学, 2015.

[2] 刘满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形成的动因与负债风险研究[D].湖南科技大学, 2012.

平台风险分析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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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息内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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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平台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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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利用融e联平台进行任何其他违法行为的;

8.4.5 在融e联平台中的运营行为与注册或认证融e联服务账号时提交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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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若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限制或禁止使用融e联服务号全部或部分功能、封禁或注销融e联服务号等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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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数据及信息的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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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用户数据和信息在本平台中的储存期限和存储容量。甲方可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如果甲方停止使用或被终止使用融e联服务与管理平台及服务,乙方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甲方的数据和信息。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返还任何数据和信息。

十、终端安全责任

10.1 甲方应通过安全的环境登录使用融e联服务与管理平台,并确保在使用完毕后安全退出或关闭融e联服务与管理平台。如果甲方从未经乙方认可的邮件或第三方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或使用本平台服务,甲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10.2甲方理解并同意:因甲方的终端设备受到电脑病毒、黑客攻击、恶意程序攻击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加强对终端设备安全及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意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融e联服务号密码、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以免遭受损失或侵扰。

十一、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11.1 遇到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时,可能导致甲方无法使用融e联服务与管理平台服务,由此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等除外。

11.2 甲方理解并同意:为了向用户提供有效服务,本服务会使用用户的终端设备处理器及宽带流量等网络资源。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数据流量资费,甲方需要自行承担。相关流量资费信息,请甲方与运营商联系咨询。

11.3 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通过融e联服务与管理平台发布的内容可能会被他人转发、复制、分享、修改或用于其他用途使用等,甲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如他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向乙方举报或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诉。

11.4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以对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或行为进行处理或向有关部门申报,但该权利并不构成乙方的义务或承诺,乙方不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或进行相应处理。

11.5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保留未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暂停或终止融e联服务与管理平台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的权利。因行使上述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同意乙方不需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11.6 甲方同意并理解:如果乙方收到权利人通知,主张甲方发送或传播的内容侵犯其相关权利,乙方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如甲方被他人投诉侵权或甲方投诉他人侵权,乙方有权将争议相关方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投诉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其他争议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签订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均存在违约情形,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2.2 如乙方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甲方有违反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依合理判断并根据违约情况,要求甲方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义务,或者不经过通知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约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发布信息、删除屏蔽相关内容、限制使用、删除部分或全部关注用户、中止或取消账号资格等处罚措施,并保留依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的权利。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2.3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违约方仍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12.4 因甲方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损失索赔或要求,甲方须独立承担责任;乙方由此遭受损失的,甲方也应当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十

三、权利声明

13.1 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乙方保留,甲方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

13.2 乙方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前述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也不影响乙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十四、其他

14.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14.2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部分不具有执行力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执行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平台风险分析范文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省纪委《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从腐败风险防范入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意识,提高自身抵御腐败风险能力,建立起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腐败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初步形成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网络,达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目标,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基本原则

全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要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谋划和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做到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目标与扎实推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相一致,腐败风险预 1

警防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与干部群众对干部廉洁从政的期望相适应,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持惩防并举,防控结合原则。做到一手抓预防,深化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工作,把预警措施贯穿到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之中,实现更加有效地预防;一手抓惩治,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警戒、警示、纠偏和规范功能,实现更加有效地惩治,把预防腐败工作和防控腐败风险有机结合,切实降低腐败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坚持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原则。围绕全区当前各项改革工作,及时制定腐败风险防控措施,把防控工作深入到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前发展。

(四)坚持全面覆盖,有序推进原则。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覆盖全区、街道、乡镇、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进一步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构建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联控和协作机制,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防控腐败风险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立足本地,加强协作原则。在立足本地加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融入到全市腐败风险风控体系,积极推进与其他区之间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和各项工作的协作配合。

四、工作安排

我区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09年11月——12月: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组织骨干成员学习培训,全面启动风险查找工作。

(二)推进阶段2010年1月——12月:点上突破与面上推进

相结合,在风险查找定级的基础上,以工程建设、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涉农、执法检查监督等领域为重点,兼顾其他领域,在各乡镇、各园区和区直单位整体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初步构建覆盖全区的防控体系基本框架。

(三)完善阶段2011年1月——12月:通过总结分析,推广成功作法和经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风险查找更为准确,风险防控更为有效,体系架构更趋完善,努力在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召开全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分别召开动员会,使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打好基础。组织骨干成员学习培训,针对腐败风险查找方向和范围、途径、定级以及网路化管理等问题进行辅导,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二)查找风险。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以部门(单位)、科室、岗位为单位,采取自己查、领导点、群众提、同事帮等形式,分类查找腐败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申报备案。重点是查找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重点环节的风险点,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设置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

(三)措施防范。对照查找出来的腐败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制度。对权力

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达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对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对工作流程不规范的,进行流程优化和调整;对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对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文化教育、民生保障、司法监督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主要职能单位要加强统筹和指导,研究制定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办法,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控腐败风险。

(四)预警防控。对风险查找情况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查找风险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自查自纠、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和纠偏。积极探索以电子科技手段进行预警防控工作,依托电子政务和部门局域网收集风险信息、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和电子监察,建立预警快速反应系统,提高预警防控工作实效。

平台风险分析范文第4篇

[摘 要]随着我国基础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在基础项目中所需要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这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压力,这为融资平台的发展埋下了伏笔。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文章通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风险控制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风险控制

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城市快速更新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快速发展,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财务风险也慢慢地显现出来。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候,需要确保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又快又好地发展,规避融资平台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概念

伴随着城市的快速更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金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改善,同时也推动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推动地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仅仅能够推动资金流动,而且能将闲置的资金用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但现在存在着地方经济环境不一样,经济发展相对简单,使得很多企业无法很好地进入到城市发展的轨道中。所以,地方政府需要把握资金的流动。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纷纷构建地方金融平台,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资金的快速流动,把握资金的流动方向。此外,还能够利用该金融平台对地方经济进行管理,为企业搭建一个真正能够实现公平交易的场所。与此同时,企业还能够依照当前企业发展的现况,为企业后续发展制定规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资金在流动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使得资金能够真正推动企业的发展。

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风险类型

2.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筹资风险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于地方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能够推动基础设施的快速落地,但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地方政府平台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筹资风险。当政府和银行内部出现资金流转困难的时候,往往会给地方政府融资带来一定的难度,假定无法很好地规避这种风险,将会给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上一级政府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地方政府如果借款过多,将会给上一级政府带来比较大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对地方银行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反面作用,使得商业银行没有过多资金用于自身发展。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最大程度上规避出现筹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相关部门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筹资风险的发生,缓解上一级政府的经济压力,推动地方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

2.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投资风险

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往往有着筹资金额相对较大,但投资回报收益低的特点,这与其他融资企业有非常大的区别。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为地方经济添砖加瓦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首要考虑的因素就是确保自身的收益,避免出现在其他项目上的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目前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了最大程度地提升平台的投资能力,降低投资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慢慢地会将投资的项目转向项目回购、土地资产抵押等,以优质的资產提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银行中的信誉度,提升地方政府企业的贷款额度。但长时间的集中在上述项目中,往往会使得地方政府的投资风险变大,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遇到的财务风险也有来自投资风险的影响,最大程度地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使得地方经济发展又好又快,为相关建设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2.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资金回收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有来自资金回收的影响。产生资金回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时好时坏,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经营以及资金周转都有一定的困难。通常来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募集到的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大都带有社会公益性质,往往会集中在医疗、环保和文化等城市基础项目建设,往往不会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带来较为丰厚的回报,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投资资金的回收上有着非常大的潜在风险。

3 如何有效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风险

3.1 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约束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背后是地方政府,在对相关项目偿还贷款的时候,假定出现偿还不及时或者无法偿还的情况,将会给地方政府的信誉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也对银行带来较大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需要建立完善的融资机制,对每一个项目的贷款额度做出相应的限制,最大程度上确保银行的利益。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慢慢地从传统的间接融资转变为对项目的直接融资,最大限度上规避出现的财务风险。比如,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以便拓展融资渠道。地方政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相应的规划进行发债操作,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这种直接融资方式来筹措资金,使得相关项目能够顺利地进行。

3.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相关项目评估投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投资项目前,需要对相关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社会上所存在的融资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差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获取的资金收益较低,具有很大的社会公益性,所以需要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为了确保投资项目能够快速落地,政府融资平台需要对所投资的项目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做好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是经济效益和经济风险这两个部分。经过风险评估的项目,会使得项目落地更快,也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

3.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加强资金的使用以及监督管理

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融资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时监控,由于资金是被平台所使用,平台需要就资金的使用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能够得到监控,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当从资金的流出、资金的使用、资金的回收等各个阶段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机制能够保障资金的安全。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需要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定期复核检查,确保所投资金被有效地利用,推动项目的顺利落地实施。

4 结 论

在我国基础建设快速发展的阶段,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地发展,各项投资对于市场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地方政府投资能够有效地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政府投资平台不仅仅承担了融资与投资的角色,还对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往往有着较大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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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郝俏.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财务风险分析与防控探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3.

平台风险分析范文第5篇

摘要: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政策措施大多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关,地方融资平台正面临转型的契机和挑战。本文介绍了融资平台的发展现状,考察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在融资平台层面的表现,并对我国近年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的政策体系及其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最后对融资平台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地方政府债务 债务风险 政策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重要举债主体,规范好融资平台成为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根本举措。由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到剥离其融资功能,其相关政策变迁反映了各方对融资平台功能定位的认识深化。准确理解融资平台在特定发展阶段的历史作用,剖析其固有的风险隐患,梳理政策体系的演化和沿革,有助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客观、科学地把握融资平台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融资平台的发展现状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部门、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一定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组建了数量众多、大小不一的融资平台。最早的融资平台主要集中于省级层面,而当前,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已基本覆盖了包括地市、区县和乡镇(街道)在内的各个层面。一些融资平台实际上属于介于行政、事业、企业性质之间的混合体。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兼任融资平台的法人,融资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都有担任地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职务的经历;二是融资平台多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在项目资金筹措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缺乏自主性,其资金需求和还款意愿对地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三是融资平台承担的债务往往由地方政府间接担保。

实际上,当前大多数地方政府均通过融资平台举借债务,融资平台形成的债务在地方政府性债务中占比很大。早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中,融资平台就举借了49710.68亿元,占比为46.38%(审计署2011年第35号公告:《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从抽查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看,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仍是主要的举借主体(占45.67%),而且债务余额增长较大,比2010年增加3227.34亿元,增长比率为22.50%(审计署2013年第24号公告:《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在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108859.17亿元债务中,融资平台举借了40755.54亿元,占比37.44%;此外,融资平台举借的一部分债务属于政府或有负债,主要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19085.18亿元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26849.76亿元债务(审计署2013年第32号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其他配套措施和融资渠道不完善,导致融资平台至今仍然承担着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在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但在债务举借、管理和使用中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随着近期国家密切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正面临新的转型契机和挑战。

融资平台举债融资的风险表现

近年来,部分融资平台盈利能力较弱,存在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部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理级次多链条长、资本金到位率低、违法发行债券等问题,已成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集聚的重要因素。具体来说,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融资平台增资环节存在不合理操作

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直接影响融资规模。地方政府向融资平台注入资产的方式主要是注入土地资产、城市路网及设施资产、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股权、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以及采取其他隐性方式。增资方式的多样化和创新性,积聚了潜在风险。一是单纯以扩大融资平台资产规模为目的,注入广场、公园、绿地、路桥等无收益的资产,无法实质性提升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2012年底财政部等四部委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规范对融资平台的注资行为后,仍有部分地方将市政道路、公园等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等以资本金形式违规注入融资平台。二是注入资产为土地时可能会虚高评估土地资产的价值。以往审计部门多次查证,某些融资平台甚至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况下,就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违规取得城市发展后备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此基础上,经资产评估后入账,以满足发行债券不高于净资产40%的规定。三是进行融资平台并购时,一些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事业单位可能被合并进来,以达到虚增资产的目的,但是融资平台对这类事业单位基本没有实际控制力;在工商登记变更环节,也会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二)大多数融资平台现金流状况和盈利性指标不乐观,自身盈利性不强

从融资平台的运营范围和领域看,其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因此承担了许多非营利性项目。由于产品价格受到限制,业务收入难以覆盖成本,导致营业利润亏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大、周期长,施工强度大,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较为严格,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如果出现原材料价格及劳动力成本上升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将导致建设成本上升或者项目不能按期竣工。因此,融资平台单凭自身力量无法正常运转。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测度,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信用实力及其对融资平台支持意愿和力度的持续性。此外,随着大批项目进入建设期和投入高峰期,发行人面临持续性融资需求,融资平台未来面临一定的筹资压力;融资平台外部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一旦银行贷款融资成本和条件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融资平台的持续融资规模和盈利能力。

(三)融资平台的资产、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不透明

以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为例,在准备发债过程中,融资平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虚增融资平台的资产(净资产)、收入或者利润;有的募集说明书中没有详细的资产、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无论语言表达还是内容设置都流于形式化、格式化和表面化,对地方政府负债情况这些市场最为关切的问题语焉不详;当要改变筹集资金用途时,按规定应该报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准,但实际上融资平台只是请示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后,即变更了资金用途。

(四)融资平台所发行企业债券的信用主体不明确、信用评级不透明

一是融资平台以对未来远景的构想代替明确和有效描述的项目规划,当进行信用评级时,不确定性和风险盲点就会凸显出来。二是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的信用主体定位相当模糊。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企业债券本身的信用评级构成债券信用评级的主要内容。一旦企业债券违约,清偿问题将变得十分复杂。三是随着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增加,高信用等级企业债券发行数量越来越少,新增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普遍降低,反映出信用风险在增加。四是在企业债券存续期间内,融资平台受到的地方政府信用支持强度和力度均可能产生变化。按照法律条文规定,一旦融资平台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地方政府没有保障债券偿付本息的法律责任,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所发行企业债券的信用支持,缺乏相应的稳定性和强制的执行力。

(五)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的波动对债务偿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存续期间,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波动性,影响税收收入的及时上缴,也影响债务的顺利偿还。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经济增长放缓或者衰退,会减少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影响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各地税收收入是债务偿还的来源之一,税收实现情况影响着债务偿还。例如,某融资平台在发行债券过程中,与市政府就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署了《BT及代建协议》,对应的现金流入对融资平台未来业务收入和现金流状况起到较强支撑作用。为保障债券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融资平台以其对该市财政局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债券进行质押担保;债券存续期间,本级综合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建设资金,用于发行人的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相关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上述例子中,虽然地方政府给予该融资平台大力支持,但是一旦出现宏观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将会对相关资金支付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融资平台整改工作面临挑战,其转型、退出管理不到位

近年来,监管层基本摸清了融资平台所举借债务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状况,推进了债务的清理规范并总体上控制了风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为了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早度量和早干预,要求银行科学补正贷款合同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然而,这两个关键风险控制环节的进展较慢。又如,国发〔2010〕19号文件下发后,仍有不少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存在继续融资行为。再如,2011年以来,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和债权银行三方签字,有的融资平台按银监会规定转为“退出类平台”,但其中一些融资平台仍未完全剥离原有政府性债务或继续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融资任务;还有一些融资平台以转为“退出类平台”为由,意图脱离债务监管。

清理规范融资平台的政策体系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政策措施,大多与融资平台有关。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其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日益突出。针对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信贷管理缺失等问题,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融资平台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对融资平台进行清理规范,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加强对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之后,大部分融资平台更加重视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融资平台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注入优质资产、改制重组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提高融资平台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从总体上看,与2010年相比,2012年省市县融资平台的资产和利润总额都有所增加,平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审计署2013年第32号公告:《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随着国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加强和银行对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信贷投放的从紧,一些地方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发行理财产品、BT(建设—移交)、垫资施工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举债融资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2012年底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要求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加强对融资平台注资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政府性债务及其风险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会议要求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这就为2014年国家出台融资平台有关政策措施提供了根本方向。2014年4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这里的堵暗道,即指“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

2014年10月,国务院两次发文要求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10月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同时指出了公益性项目融资的发展方向和存量债务的处理途径。10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

2014年10月22日,财政部出台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方法》(征求意见稿)对上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具体有四条措施:一是锁定融资平台,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级融资平台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名单。二是按照分类处置、风险可控的原则,抓紧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除符合条件的过渡期内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外,融资平台不得新增政府债务余额;融资平台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主要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或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三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基础上,通过关闭、合并、转型等方式,抓紧妥善处理融资平台;要按照“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对剥离给其他主体承担的存量债务,对应的资产及收入也应相应划转,处置过程中要与债权人、担保人等有关方充分协商。四是规范财政补贴行为。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直接或间接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不得为企业融资提供财政资金安排、代扣代还等说明或承诺。

2014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与融资平台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存量债务的范围,具体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二是要求统计本级融资平台名目,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级融资平台增减变化情况进行统计。三是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该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政策变化发展过程中,审计等部门通过审计建议等形式,提出了规范融资平台的有关措施,由此起到了持续推动的作用。比如,早在审计署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中,审计部门就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整合并规范融资平台;二是通过兼并重组、关闭改制、充实融资平台资本金、引进民间投资等方式,促进融资平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三是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再通过融资平台变相举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坚决制止为融资平台等单位举借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和承诺;四是切实处理好融资平台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的融资问题,严控新开工项目,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对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应积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市场化方式解决后续资金的来源,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上述建议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完善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尤其是融资平台管理的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此外,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明确提出,财政部将各地清理甄别结果抄送审计署,各级财政部门将本级清理甄别结果抄送同级审计部门,作为今后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重要参考。因此,审计部门在规范融资平台运行、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推动财政体制完善等方面,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融资平台的发展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在此基础上,财政部正在完善有利于促进PPP模式发展的制度体系。鉴于地方政府发债难以完全满足地方政府项目融资需求,可以预期,为了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融资平台还将长期存在。但是,由于剥离融资平台传统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职能后,政府信用将不再是融资平台偿债基金的重要来源,融资平台需要努力拓展经营性业务,依靠自身经营化解自身债务。今后,融资平台的偿债责任将更加清晰,与政府的边界划分也将更加规范。

此外,最新政策将对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规模、信用评级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在目前融资平台发行的城投债中,有一部分势必被地方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替代。未来融资平台将发行项目收益债、一般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品种。这样看来,城投债规模将出现下降。

作者单位: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责任编辑:廖雯雯 罗邦敏

平台风险分析范文第6篇

1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传统检验方法

海上平台作为一个结构紧凑的完整系统, 承压设备的安全运行关系到整个海上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海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已经是海上平台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一大部分, 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加强生产安全, 消除安全隐患, 降低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的潜在风险。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传统的检验方法包括计划检验和工况检验。计划检验就是参照标准和根据以往经验进行定期检验;工况检验就是根据设备的服役情况来制定针对性的检验计划[2]。传统检验方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 造成检验不足或过多检验。检验不足导致设备的失效, 需要更换设备或管道, 增加了成本;检验过剩指进行全面检验, 生产全部中断, 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2) 为了满足生产需求, 在有限的检验时间内, 对低风险的设备和高风险的设备采取“一视同仁”的检验策略, 不利于高风险设备的降险。 (3) 传统的检验方法缺乏对每次平台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 检验方法老套陈旧, 效率低下, 不利于现代化企业的建设。

2 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

(1) RBI技术简介RBI (Risk Based Inspection) 即基于风险的检验, 它通过对承压设备的潜在损伤机理、失效模式、失效概率、失效后果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 对风险状况进行排序, 找出薄弱环节, 通过实施检验等降险措施, 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在确保承压设备安全运行的同时, 延长检验周期, 降低检修费用, 优化检验策略[3]。

20世纪90年代, 在API的组织下, 欧美以炼油厂为主的约二十余家石化企业共同参与RBI发展计划及应用研究工作, 期望在安全的前提下降低运行成本。2000年5月公布API581正式文件, 2008年颁布新版API581。十多年来, RBI技术的科学性与实用性已逐步得到业界认可, 各主要发达国家石化炼油厂广泛应用了RBI方法进行了成套装置中的承压设备的检验与维修, 大幅降低了设备风险和检验维修费用。

(2) 国内外RBI技术在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应用20世纪80年代, 挪威颁布了适用于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风险管理要求, 要求对在用的海上平台承压设备进行定性和定量的风险评估。经过研究和应用后, 再次更新了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风险评估规范管理[4]。

20世纪90年代初, 美国开始重视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损坏。美国石油协会 (API) 和挪威船级社 (DNV) 合作, 把RBI技术引进美国, 并且逐渐应用到美国海上石油平台中。美国的各大石油公司对RBI的技术和过程早已十分认可, 因此RBI技术在海上石油平台的推广应用变得顺理成章[5]。

2000年5月美国石油协会 (API) 公布了API581正式文件, 并在2008年进行了更新, 对物流数据进行了扩充, 调整了部分失效可能性、失效后果的评估方法, 添加了一些新的设备模型和损伤机理模型。RBI从西方发达国家被推广到全世界各国, 准确地对海上平台上的承压设备进行了评估和检修, 使设备的风险水平和管理成本都大幅度下降[6]。

对比国外的发展现状, 目前在我国的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上, 采用的基本还是传统的计划检验模式, 并且事后检验依然占有很大比例, 难以做到根据风险分布状况来进行实时检验。参照国外经验, 引进RBI技术可以带动我国海上平台上承压设备的检验水平向世界一流水平发展。由于思维的局限性和企业管理者的支持力度不足导致了RBI技术在中国没有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再加上RBI技术人员的缺乏, 海上平台的检验人员往往凭经验或目测进行定性分析, 确定承压设备是否失效, 没有对设备按照风险情况进行筛选和分类。这样就造成了检验资源的浪费, 同时并没有重点检验高风险的设备, 降低其风险, 造成安全隐患。因此, 开展海洋平台基于风险的检验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应用前景[7]。

目前海上平台上的承压设备由于检验不及时而引起的生产中断造成的损失占到生产成本的30%左右, 所以企业管理者在设备可以继续使用的基础上, 实施一系列可以提高海上平台承压设备检验状况的方法来最大范围的降低海上平台的安全隐患[8]。

3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主要损伤模式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处于复杂的海洋环境, 相比于陆地环境而言使用条件更加严苛, 因此在对海上平台承压设备进行风险分析时, 需考虑更多的损伤模式以更准确的分析和计算设备的风险等级, 进而制定检验策略。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损伤模式主要包括腐蚀减薄和环境开裂。

3.1 腐蚀减薄

(1) 外部腐蚀釆外部腐蚀按照腐蚀部位可分为裸管腐蚀和保温层下的腐蚀。

海上平台所处的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决定了海上承压设备很容易遭受来自外部环境的腐蚀。海上承压设备大部分都由碳钢制成, 电化学腐蚀敏感性较大, 伴有电化学腐蚀的大气腐蚀会对设备造成均匀腐蚀。另外, 大气中的酸雨、海上平台的各种生活污水、大气中的微生物和霉菌都是造成裸管腐蚀减薄的不可忽略的因素。

含有氯离子的海洋大气和含有污染的潮湿大气易导致严重保温层下腐蚀。此外, 电化学腐蚀也是保温层下腐蚀的主要类型。保温层遭到破坏后, 层下腐蚀性物质得不到发挥, 保温层与设备之间形成腐蚀。这种腐蚀常见部位多位于保温层破坏的地方和其他侧漏的部位以及保温层接头处。

(2) 内部腐蚀釆内部腐蚀主要分为物理和电化学腐蚀两大类, 承压设备内主要存储和输送的是原油和天然气, 其主要的腐蚀因子为含硫化物释放出的H2S和天然气中的CO2。介质的压力、温度、酸度、流速, 以及介质的成分和缓蚀剂的使用与否都会影响腐蚀的速率。

(1) 物理腐蚀:流速很高的介质冲刷设备内表面, 造成表面材料脱落。当冲刷腐蚀和电化学腐蚀都存在的时, 会使内表面的腐蚀更为严重。

(2) 电化学腐蚀主要包括电偶腐蚀和微生物腐蚀:由于电位不同, 造成同一介质中异种金属接触处的局部腐蚀, 就是电偶腐蚀。该两种金属构成宏电池, 产生电偶电流, 使电位较低的金属 (阳极) 溶解速度增加, 电位较高的金属 (阴极) 溶解速度减小。也叫做接触腐蚀和双金属腐蚀。海上平台的承压设备, 尤其是压力管道上, 许多金属构件由螺栓、铆钉连在一起, 它们之间互为异种金属, 在连接处或大或小有一定的缝隙 (大概0.025~0.1mm) 易腐蚀的电解液渗入其中会形成原电池, 造成电化学腐蚀。

微生物腐蚀也是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上一种比较常见的腐蚀, 与介质中的细菌、藻类或真菌等相关, 平台上主要的微生物有硫酸盐还原菌, 硫氧化菌、腐生菌以及铁细菌等。微生物腐蚀通常表现为局部垢下腐蚀或微生物簇团处腐蚀。

3.2 环境开裂

环境开裂主要包括氯化物开裂和湿硫化氢破坏。

海上平台所处环境含有大量的氯离子, 是造成平台上承压设备中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或容器氯化物开裂的主要因素。氯离子会吸附在奥氏体不锈钢设备表面的钝化膜上, 取代氧原子后和钝化膜中的阳离子结合形成可溶性氯化物, 导致钝化膜破坏, 在设备表面形成蚀坑, 直至穿孔开裂。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原油中含有的硫化氢和水会造成设备的湿硫化氢破坏, 在含水和硫化氢环境中碳钢和低合金钢发生损伤, 包括氢鼓泡、氢致开裂、应力导向氢致开裂和硫化物应力腐蚀开裂四种形式。

4 RBI实施过程

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RBI分析流程和陆地承压设备基本相同, 基本流程如下:

(1) 收集设备的基本资料, 资料包括设备的初始资料, 操作手册、规格书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2) 根据收集的设备资料以及过往的检验记录和失效记录, 对设备的风险高低做一个定性的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 特别应注意一些重要的损伤机理, 比如管道的内部腐蚀、外部腐蚀、疲劳开裂等, 或者其他设备失效时对人员、生产成本和周围环境造成的伤害, 依据这些内容对设备的风险进行粗略排序。

(3) 利用RBI软件对设备进行详细分析, 得出每一个失效机理的可能性, 还有其他可能性, 同时也计算出每个失效机理可能带来的失效后果, 属于定量分析。

(4) 根据设备的定量分析结果, 列出各设备的详细失效可能性等级、后果等级以及风险等级, 并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检验周期和检验策略。

对于海上平台FPSO上的承压设备, 也可以利用RBI来进行分析, 对诸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设备的检验策略, 检验部位以及检验方法做出详细的计划, 以达到节约资源和人力的目的。

5 结语

海上平台基于风险的检验 (RBI) 的运用, 是为了克服传统检验方法的盲目性、无序性、投入大和准确性低等弊端。在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检验中运用RBI技术有以下好处:

(1) RBI技术通过分析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基本资料、使用状况、以及工况变化, 计算出设备的失效概率和失效后果, 再综合评估其风险等级, 有利于企业对高风险设备进行优先检验或重点检验, 提高平台可靠性。

(2) RBI把风险的大小转换成经济成本, 可以将人员伤亡、设备检验、失效后果造成的损失量化成经济成本, 有利于企业根据成本进行筛选和排序, 安排检验工作。

(3) 运用RBI检验可以生成一个数据库, 有利于后续检验的进行, 同类企业之间可以共享RBI数据, 使RBI技术更加科学和成熟。

(4) 对海上平台中的承压设备运用RBI技术时, 可以根据承压设备的实际工况对其的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进行修正, 从而可以更加合理和科学的实施检验。

摘要:海上平台的数量随着人们对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规模增大而越来越多, 因此对于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检验而言, 一种有效的、经济的、利于安全生产的检验方法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介绍了传统的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检验方法并指出了其局限性, 介绍了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 (RBI) 以及国内外RBI技术在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上的应用状况。针对海上平台的独特工作环境, 分析了海上平台承压设备的主要损伤模式。分析认为, 在海上平台承压设备上进行RBI检验, 可以让企业避免检验不足或过多检验, 对风险高的设备优先检验, 提高设备可靠性和安全性。

关键词:海上平台,承压设备,风险分析,损伤模式,RBI

参考文献

[1] 谭开忍.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海底管道缺陷评估系统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 2006.

[2] 黄贤滨, 姜春明, 兰正贵, 等.基于风险的检测技术及其软件[J].安全健康与环境, 2004, 4 (3) :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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