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2022-10-27

第一篇: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

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风险投资的尝试,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此尝试在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 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制约因素

1. 风险投资政策的制约。风险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

展的基础。我国政府虽然明确地提出了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计划,也采取了有关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但大多数促进风险投资的政策都是由地方政策出台的,缺乏统一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不利于风险投资业在更大范围和规模上的长期、稳定发展

2. 风险投资人才匮乏的制约。风险投资的成功因素除了需要有新的技术外,更重要的

是需要有目光敏锐、具有远见卓识的人才。从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业的现状看,人才缺乏是十分突出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分工过细,同时缺乏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用人机制所造成的。

3. 风险资金退出途径的制约。风险投资的失败率很高,这就要求风险投资成功的项风

险投资在投资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资金能否成功退出。由于被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大都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了主板以外的二板市场。而我国的二板交易市场,无论是上市制度,还是规模上都远远地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需要。

二、 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策略

1. 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第一,创造适应风险投资发展的社会人文环

境,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的作用,鼓励创新,为风险投资失败者提供保障机制。第二,政府要制定优惠的政策,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如对被风险资金投资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商业银行投向风险企业的投资实行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等。第三,建立健全促进风险投资的法规,对现行的法律中不利于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条文进行适当修改.

2. 大力培养造就风险投资人才。第一,对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政策

环境方面支持具有风险投资素质的专业人才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第二,对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要改变高等教育专业分工过细,中小学教育以应试教育为主的状况,注重对人才的创新能力方面的培养;第三,输送一批专业人才去国外学习和实践,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第四,从国外引进一批风险投资人才,在带动国内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同时培养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人才.

3. 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扩大和建立专门为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的二板市场,

或应适当放宽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的条件,改革我国产权流动机制,为风险投资退出提供一个畅通的渠道,促进风险投资良性循环。

第二篇:我国投资环境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目前我国投资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对我国来说任重而道远。所以继续搞好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仍然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字:投资环境 经济 改善 对策

一、我国投资环境的现状

(一)我国的“硬环境”

“硬环境”指那些具有物质形态的各种影响投资的因素,如东道国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供电、供气、供水、环境保护、社会生活服务和旅游设施等。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的好坏是吸引投资的基本条件。

中国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吸收外资第二大国。今天的世界,一方面是存在着巨额资金在 全球寻找投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依然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要素,各个国家和地区,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又处于激烈的吸引资金的竞争中。这样,投资环境的持续改善就 成为备受各国政府关注的问题。从我国地区来看,东中部地区投资快于西部地区,地区不平衡矛盾有所加剧。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还无法和沿海相比。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与投资密切相关的外部物质条件,投资者是不可能到一个能源供应短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和生活条件艰苦的地区进行投资的。例如,在祖国大陆的台资企业,传统产业中的五成、高科技产业中的八成是加工装配出口型的,一定要在交通便利的沿海地区,这是一个制约因素。

今年,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谈到西部投资提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国债投资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是逐年加大的。以国债投资为例,2000、200

1、2002和去年,对西部地区的投资比例分别为22%、41%、42%和43%.去年西部地区投资增长速度确实比东部地区要慢一些,不是因为西部地区投资增长慢了,而是因为东部地区增长得更快。由于东部地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较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的投入更多地流向东部,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随着祖国大陆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台商投资方向也将逐渐向大陆中西部进发,2005年可望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祖国大陆市场的开放,台商进入西部地区发展将在大陆广阔的内销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形成自己独特的行销渠道。这是推动台商投资中西部的最大动力。另外,西部地区的西安等城市拥有非常雄厚的科研实力。把台湾企业行销能力和生产能力与当地雄厚的基础研发能力结合,使中国大陆成为市场进入标准的制定者,将为台商进入内地带来可观的利益。

简而言之,今后要双管齐下,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一方面国家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广开资金道,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但是随着国家对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这一状况会有较快的改善。

(二)我国的“软环境”

“软环境”是指那些没有具体物质形态的各种影响投资的因素,如政策、法规、文化社会风俗、优惠政策。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三年以来,中国西部各地在转变观念、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让投资者尴尬、使项目搁浅的事件仍屡见不鲜。西部大开发是与改革同步进行的,必然要与旧的思想观念以及既得利益群体发生直接碰撞。大开发实际上是对旧秩序的一场伤筋动骨的革命。中国西部大开发须先“软开发”。

有投资商感叹,在西部跑不审批不仅要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还要“车跑烂,腿跑断”。政府太过强大而市场功能有限,官员地位膨胀而企业及企业家缺乏尊严,正是西部地区错乱的综合表现。

“软件”问题:一是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一方面政府办事程序多,一方面背离市场秩序的“潜规则”、“人情规则”等人为因素重,这些均加大了交易成本,滞缓了发展节奏;二是“官”的意识强,权力更多的是与管、卡划等号,而不是服务;三是局部眼光和短期行为普遍存在,或许是因为发展的迫切,对于投资者更多竭泽而渔,却很少放水养鱼。市场机制下的西部大开发,生产要素的流动不是靠政府调拨,也不是靠一个倡导或号令就能“应者云集”。哪里有利润,哪里有效率,资金和人才才会流向哪里。另外,今年两会期间,代表提出资金缺乏仍是目前制约西部经济发展主要瓶颈之一。西部地区目前在吸引投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西部地区产业聚集度严重不足,缺乏产业发展的配套能力,这无形中加大了外来企业投资的生产成本、交易成本。

二、改善我国投资环境的对策

(一)改善“硬环境”

首先要改善西部的投资硬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综合全面的市场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广泛的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渠道。基础设施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物质基础,特别是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供电设施系统,更是现代经济发展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吸引外商投资的必要条件。国家还要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西部地区也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市场配置资源的条件,努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多种途径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改善“软环境”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软环境”建设,我们要做的是:

(1)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要有健全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健全的外汇市场,健全的资本市场,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外汇平衡问题。投资环境的差距就是现状与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差距,改善投资环境就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习惯、方式。

(2)完善法律环境。曾有外国投资者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认为绝对不要把尖端技术带到中国去,这将极大地阻碍我国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为保护投资者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我国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建设,需要形成和完善一个尽可能综合的政府监督机制,以及对触犯法律者有效的惩罚手段。我国一定要创造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规范的法律环境。

(3)改善政府管理。在原有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政策招商的基础上,我们更重要的是建设一个透明、稳定、高效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引资机制。

(4)西部地区需建立融资新机制。要吸引外来投资,就必须要优化地方投资环境,完善西部投资机制。投资环境需要适应跨国投资的新形势,努力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因为投资的软环境成为吸引外资的关键因素。最后,要使投资软环境、硬环境相互促进。 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投资环境自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投资环境的这种状况是远远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的。所以我们应当重视投资环境的建设,从“软环境”和“硬环境”同时改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与投资有关的法规,加强司法体制建设并协调规范政府职能部门,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推动金融体质改革,改善金融信息服务水平,建设融资新机制。促进国内市场一体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另外还要促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私营企业的市场参与程度。 参考文献:

[1]高婧.杨乃定.祝志明.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的西部地区项目投资环境风险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6年02期

[2]潘霞.给予招商引资等区域投资环境评价研究【D】.哈尔滨工程大学.2007年 [3]贸娜.杨飞.当前中国投资环境分析.商业研究.2003(13)

第三篇: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现状分析及防范

[摘 要] 面对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商业银行推出个人消费信贷服务。由于人们信用意识薄弱,我国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完 全建立,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使得银行贷款风险增加。如何降低消费信贷的风险,已经成为政府和商业 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转变消费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健全消费信贷相关法律 体系、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实行浮动贷款利率以及采用科学的信用评分技术等应成为防范信贷风险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金融资产有了较大的增长,个人信用需求旺盛,“信用消费”逐渐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但是,随着消费信贷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问题和消费信贷的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而且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现状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业务范围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扩大,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旅游贷款等业务。有的金融机构还开展了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个人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业务。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为24127亿元,是1997年的140.3倍。但在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普遍存在着消费信贷总体规模仍然偏低、消费信贷增长速度明显下降、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贷款占绝对比例的现象。

在我国,随着消费信贷的逐年发展,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和突出,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消费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风险。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货币化,收入来源多样化,透明度低,使得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差距很大。 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只能表明当期情况,社会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现实又使得未来预期支出变得不可测,很难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来确认未来的状况,因而贷款期越长,发生变故的几率越大。再加上现在社会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渠道不畅,没有个人信用劣迹的记录,则无从判断借款人的资信程度,也没有个人破产的制度,这给许多信用意识薄弱的借款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因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借款人的多头贷款、故意不还款或是恶意透支在目前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的状况下使得银行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消费者和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由于缺乏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在监管客户的风险防范方面产生难度,信用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据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利用征信系统即个人信用制度,大银行客户的违约率可减少41%,小银行可减少78%,因此我国有必要先在制度上弥补这一空缺。

3.法律风险。国家鼓励消费信贷开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适用法规不完善。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等对消费信贷进行管理,而这些法规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与企业的信贷关系,以生产性贷款为约束对象。商业银行将以生产性贷款为约束对象的政策法规移植到消费信贷的发放与管理上,不可避免产生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和抵押物处置上的矛盾。

4.抵押物风险。一般情况下,银行为确保自身的安全,在对个人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就应该取得对抵押物的处置权,但抵押物可能会因各种自然、人为灾害或周围经济、交通环境的变化而造成价格下降或价值灭失。此外,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保障银行顺利实现对抵押物的处置权,法院往往会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考虑,在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法院即使做出了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信贷风险大大增加。

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债权的流动性较差而产生的风险。目前在配套市场条件不健全的情况下,尚缺乏盘活这块资产的措施。由于目前消费信贷在各银行所占比例还较低,且经济较为疲软,整个社会资金需求不旺盛,因而银行资金充裕,流动性风险尚未暴露。但随着消费信贷的迅猛发展,其比重在银行资产中的增大,资金“短进长出”的矛盾会日益突出。当经济高涨,整个社会资金需求旺盛时,若这块资产还不能盘活,银行很有可能会出现流动性危机,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由于消费信贷的对象涉及不同的个体消费者,且在我国出现不久,各种规章及配套措施尚不健全。从内外因角度来看,导致信贷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银行自身管理薄弱。从银行内部来看,其经营管理的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并且,还存在着信贷人员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为,放松了消费信贷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这是导致借款人多头贷款和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之一。

2.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很不透明,居民收入中包含着许多非货币的收入和“灰色收入”,相当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无从查证,导致银行无法确切计算和查证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个人信用风险评估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公安、税务、工商、法院、银行、保险、公共事业收费等部门,但目前除银行以外,分布于这些部门的大部分个人信息仍处于封锁状态,银行无法通过正规的渠道取得相关信息,这就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对个人的信用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估,从而难以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做出准确判断。

3.风险防范法规体系不完善。一方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消费信贷法》,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银行出台的办法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对消费信贷进行管理,其针对性当然不强,并且对现有法规也有不统一的理解,也未出台什么解释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在国内,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与消费信贷配套的制度政策尚未建立或有待完善。由于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缺乏配套措施,使消费信贷缺乏完备的操作依据,无疑给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

4.利率尚未市场化。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5.信用评分技术落后。主要体现在:第一,由于缺乏个人信用基础数据,普遍采用专家法评分模型以应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快速增长。第二,评分模型的种类较少。随着消费信贷品种日益增多,其显现的风险特征各不相同,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而目前除了信用卡业务的评分模型针对性较强外,对于其他消费信贷产品未根据信贷品种、担保方式、区域经济特点的不同开发相应的评分模型,而是一个评分模型“一统天下”。第三,对评分模型的使用还限于贷款申请、审批环节,在贷后风险管理、风险预警、风险计量方面的运用基本是空白。

三、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首先,加快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建设的步伐,使其以商业化运作方式收集和使用有关个人信用档案的信息,同时兼顾公益性,逐步形成拥有全国基础信用信息资源的大型、综合性征信机构和众多提供信用信息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的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性征信机构,形成一个既能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发挥规模效益,又能适应不同征信需求,多层次、多方位的征信机构体系。其次,应加快全国统一的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构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战略布局中,可以实行让一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区先上的政策,先在一些信用消费发展较快的大城市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类似上海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然后逐步向其他中小城市推广,最后形成覆盖全国的个人征信网络。第三,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协调和掌握各部门的个人信用数据、运用人民银行的网络形成全国个人征信的数据库,由一个专门性的全国个人信用管理局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定价,产生一个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查阅、购买信息的服务,从而实现市场化的运作。

2.建立健全消费信贷相关法律体系。一是要将消费信贷列入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特别是经济、金融法律体系中,从总体上加以规范和完善,要尽快对《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等相关经济、金融法规中的有关消费信贷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和补充,尽量简化手续、降低费用、放宽条件,使之有利于促进和规范消费信贷的发展。二是要根据消费行为和消费信贷行为的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让居民有参加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和还贷的约束性,让银行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动力和责任感,形成“居民对银行有信心,银行对居民能放心”的良好格局及“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秩序。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医疗制度等相关制度,从而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

3.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实行浮动贷款利率。首先,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第三,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的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当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第四,加强量化考核、质量监测,实行竞争上岗、奖罚分明,完善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促进消费信贷规范发展。第五,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

4.采用科学的信用评分技术。首先,由于专家法评分模型的局限性,就要求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个人信贷业务基础数据的搜集、整理与建库工作,改进现行的业务系统,加强新受理业务数据录入完整性、准确性的监控管理,特别是对未获批准的申请人信息的收集。其次,商业银行应根据数据资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开发评分模型。建议对不同的产品设置不同的评分模型,由于目前各项基础条件较薄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分产品分步推进。最后,必须将信用评分技术用于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建议国内商业银行尽快发掘银行内部贷款账户信息,开发欠款催收评分模型、风险预警评分模型等行为评分模型,进一步开发相应的自动化账户管理系统、催收管理系统,提高个人贷款贷后风险监测、不良贷款管理的效率。

5.转变消费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我国居民长期以来有着“勤俭持家”、“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对于“负债消费”还比较陌生。商业银行应通过多种营销方式,向消费者大力宣传消费信贷,并创新服务品种、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培育消费者的信用消费观念、创造信用消费需求,实现业务发展和观念转变的互动,使人们增加安全感,消除后顾之忧,提高即期消费欲望,从而积极使用消费信贷。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形成强大、广泛的宣传和监督系统,提高社会群体的信用意识,以此来推动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对于我们来说,仅仅是再造信用的一种手段,而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我们要用信用的约束来促进社会公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促进国内消费信贷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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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大楷,俞艳.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状况及风险防范研究[J].金融论坛,2005,(7).

[3]匡国建.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J].南方金融,2006,(3).

[4]梁媛,余栩华.消费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J].特区经济,2006,(10).

[5]邹虎,昝炉君.个人房产假按揭贷款风险防范与监管[J].金融研究,2007,

第四篇:我国风险投资现状分析及发展

我国风险投资现状分析及发展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

1)、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分析

从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我们很早就开始发展风险投资,但至今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行业,也没有形成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融资渠道。其现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投资公司的“能量级别”低(规模小、数量少、资金弱),达不到产业规模,因而难以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起到主导作用。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只有上千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资本,只能支持一些投资少、风险低的短平快项目。受“块头”、实力限制,无法通过组合投资来分散风险,缺乏抗风险能力,资金难以快速地滚动发展。风险资本不足是风险投资事业不能尽快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

(2)风险投资的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流量单

一、有限,导致了科技风险基金的风险投资职能很弱,风险投资行为也不规范。国外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富有家庭及个人、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持股公司、投资银行、外国投资者等。我国目前风险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来源主要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虽然在发展初期由政府资助扶持风险企业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但随着风险企业向纵深发展,开辟多渠道的融资体制更具有长远意义。因为在政府财力有限的前提下,风险资金无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由政府行为来代替市场的风险投资行为,往往也是低效的。

(3)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及资金市场化程度的脆弱,使我国风险企业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一方面,我国国内的高技术市场大部分被国外产品占领,这使得我国的风险投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资金相对比较短缺,市场化程度不高,投机者可以利用经济转型期出现的漏洞,不必冒很高的风险便可获得很高的收益。加之,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覆盖面比较狭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损害了一些进行高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利益,使他们的高投资不能获得很高的收益。

(4)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畅,使一些潜在的投资者因惧怕“投进去,收不回”,而对风险投资望而却步。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投资,其投资对象是处于创业期的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企业,要求有相当高的回报来补偿其承担的高风险。若只是为了获得红利,那么即便是高成长企业的很高的利润和红利也无法充分补偿这种投资的高风险,因此只能走退出渠道:高价出售、上市或回购。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退出机制。就风险投资的三种退出方式而言,首先是我国股票市场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但还没有适宜高科技企业上市的第二板市场,因此风险投资公司很难将成功的风险企业辅助上市;其次,不少高科技公司、企业脱胎于高校、研究机构,它们与原单位的产权关系模糊,加上我国产权评估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使得我国高科技企业很难自由的转换产权,这又阻碍了转让股份的道路;再次,风险企业一般是在缺少资金时才会有融资需求,其创立者无法通过回购来满足这一要求,因此第三条路也行不通。这种状况造成风险投资公司进入容易退出难,无论风险企业发展好坏都不得不继续提供管理和融资,因而非常不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

(5)风险投资的政策资源和人力资源尚缺乏,这是我国风险投资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风险投资的关注尚停留在试点阶段,其发展处于自发状态,缺乏风险投资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规划、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还是空白,不具有像美、日等发达国家那样充足的扶持性政策。另外,风险投资家应是具有较强工程技术基础知识,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实践的“通才”,我国目前不仅缺乏这类精通风险运作的人才,而且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和教育体制也不适合这种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2)、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存在问题

风险投资业在我国发展成绩显著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由于我国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相关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这些问题也是阻碍我国风险投资更快发展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在风险投资资本构成中占据主导地位,民间资本来源不足,制约了风险投资规模的形成;吸引境内外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政策和措施方面吸引力不足;我国相关的法规制度滞后,阻碍风险投资的形成发展;资本市场建设不完善,风险投资的“出口”问题尚未解决;缺乏具有高度专业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和引导作用:明确政府直接出资介入风险投资的功能定位,建立投资阶段的相对前移机制及功成身退的退出机制。

政府要制定完善的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机制,吸引境内外资本。 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监管体系。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政府在风险投资运作中迫切应当完善的法律法规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公司法、知识产权保护法、金融法规。

努力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积极创造市场需求。合理利用政府采购协议条款,在政府采购法规中明确提出扶持风险投资企业,积极帮助国内风险投资企业参与国际交易市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积极推出创业板,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创造重要的市场条件,建立规范化的收购兼并市场,让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份转让退出市场。

加强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培养广大的人才群体,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以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高级人才从事风险投资事业。

另外,从微观方面来说,除了需要国家法律及政府政策方面的支持外,风险投资企业本身来说也需要不断的自我创新,以达到规避风险,顺利退出的目的。如:理性谨慎选择投资项目;严格控制风险;实行精益化管理以提高退出的可能性,增加获利率;认清企业自己的位置,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

第五篇:我国水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现状及风险评估研

究进展

摘要:本文围绕我国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及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发展现实问题,从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规章制度、强化科学技术研究、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财政专项等方面提出了当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水产品加工发展风险评估

水产品是指水生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动、植物性原料。按照生物学的分类方法,可分为鱼类、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棘皮动物、腔肠动物、爬行类、藻类植物七大类。我国水产品来源于海洋业和内陆水域两个地方。我国是世界第一水产品大国,水产品总量占世界水产品总量的三分之一。我国水产品种类繁多,其中鱼类达到3000多种,虾类有300多种,蟹类600多种,贝类700多种,此外还包括腔肠动物、棘皮动物、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中的一些水生种类。丰富的渔业资源为我国的水产品加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加工原料,为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下面我将就我国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在及风险评估研究进展做几点论述。

一.我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纵观近几年的发展现状,中国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和水产品加工产量一直在逐年增长,从1998年起,加工原料已经连续3年突破一千万顿,水产品加工所占的比例基本上保持在2.9%--3.0%之间。虽然我国水产品养殖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优势,产品出口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水产品加工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水产加工企业大多集中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的政府部门对水产加工业十分重视,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加上外资企业的积极介入,这些地区水产加工企业发展迅速,成为我国水产加工业的主力军,加工品总量占全国的90%以上,沿海水产品加工相对于内陆地区技术来说比较先进、产品种类多、深加工产品质量高。近年来,山东、浙江、福建、广东、

辽宁、江苏、海南等省份的水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占全国水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92.8%,从企业投资情况看,我国水产品加工企业投资也主要集中在浙江、山东、福建、广东、辽宁等几个沿海省份。

内陆水产品加工原料主要是淡水产品,开发的产品主要是传统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较少;产品附加值和利润率低;企业以个体私营为主,龙头企业少、质量参差不齐;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出口产品少。

水产品加工能力薄弱。目前我国水产品加工产量仅为水产品总量的34.8%。日本、加拿大、美国和秘鲁等国家的水产品加工产量达60%~90%。据统计,世界水产品产量的61%(8 600 万t)用于多种类型的加工,59%(5 100 万t)的加工产品是用于供人类直接消费的冷冻、盐渍和罐装产品,剩余的为非食用目的。中国超过77%(3 700 万t)的水产品为人类直接消费,其中大部分为新鲜类型,其余的被用来生产鱼粉和其他产品,或直接作为水产养殖饵料。

水产品加工品比例与总产量不相称,严重影响了我国渔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我国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有50%还处于20 世纪80 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40%左右处于20 世纪90 年代水平,只有不到10%装备达到目前世界先进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对水产品进行冷冻仅仅是一种保存方式,根本不能称作“加工”,这样计算的话,我国水产品的加工率就更低。在国际市场上,我国水产品几乎只能作为原料和半成品出口,不仅售价低,而且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与渔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

水产品加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人们关注肉类产品的同时,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产生了质疑,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目前水产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抗生素、激素、药物、重金属等的残留问题以及微生物、甲醛等指标的超标现象。

水产品的质量问题已成为水产品上市和出口的最大障碍。在国内市场上,有些私营企业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工艺条件不严格,产品不进行必要的检验即流入市场;有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不顾原料品质好坏或在加工过程中掺假使杂,人为造成水产品的二次污染;在流通环节,一些不法商贩滥用添加剂甚至违禁药物和化学制剂对水产品进行保鲜处理,由于没有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又无

统一的货源渠道,导致质量参差不齐,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在国际市场上,一些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虽然已通过ISO 质量认证及HACCP 认证,但是许多企业仍不严格按照HACCP 生产,执行情况不尽人意。目前具备较高认证水平的企业还不多,其中同时获得美国FDA认证和欧盟认证的企业则少之又少。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对我国未来水产品加工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以下建议:大力推广新型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加强产学研结合力度,同时,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水产品的经营水平,保障加工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近年来国际上出现的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种新的模式,同时也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新兴学科。其根本目标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1994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上形成的SPS协定(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中,要求各国政府采取的卫生措施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以避免隐藏的贸易保护措施。并要求所采取的卫生措施必须是非歧视性的,必须建立在充分的科学证据之上,依据有关的国际标准进行。从WTO的协议可以看出,WTO将“RISK(风险)”作为评价各国卫生措施和控制体系等效性的基础而非“HAZARD”或“HACCP”。风险是一个统计数值,指的是对特定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援引FAO官员Hector M.Lupin的话:“可能在未来几年内HACCP的最主要的发展是与风险评估相结合。因此,对特定产品的特定危害的风险水平的改变加以评估,可能是对HACCP体系有效性的最直接的验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要手段,对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水产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和农业教学推广单位等多个技术机构,以及 300 多个部级质检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初步建立了一支风险监测与评估专家队伍,基本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格局。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农业部印发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了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及委员若干相关要求等。另外,充分依托和利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先后组织一系列可行性调研活动和召开专家研讨会,并编制相关重大规划和报告,为专家委员

会分委员会、应急工作小组的成立及探索其有效工作机制等若干问题进行酝酿和谋划。

(二)搭建了风险预警信息平台为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在充分利用农业部多年积累的例行监测和普查数据资源基础上建立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平台主体包括数据采集与标准化系统、监测分析系统、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等。目前该平台已全面完成硬件设备采购、机房改造和试运行工作,同时实现了数据上传汇总和智能标准化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数据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功能,为农业部门例行监测和普查数据汇总,风险初步排序和摸底排查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三)不断加大风险监测力度为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科学评估农

国际水产品贸易市场的竞争,促进了水产品生产的国际化。主要体现在水产品标准、检验和质量控制的国际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一直致力于制定食品卫生规范、标准,以促进国际间食品贸易的发展,CAC现已制定有食品卫生通则(CAC/RCP1985)等卫生操作规范和水产品标准等有关水产方面的标准28项,其中包括鲜鱼、冻鱼、咸鱼、熏鱼、鱼罐头、贝类、蟹类、龙虾、低酸罐头食品等水产食品生产的加工操作规范和产品标准。对水产品安全卫生的认识与标准日趋统一,以HACCP为基础的质量管理规范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推行,发达国家的水产品质量控制与进口的法规对发展中国家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这种趋势使水产品质量的管理得到加强,但也伴随产生制造诸多技术贸易壁垒的问题,由于主要水产品进口国都是发达国家,它们以科技和管理的优势较早的按WTO规则制定相应水产品安全管理法规,使发展中国家在水产品出口中备受制约。

鱼类和贝类等水产品由于富含高品质蛋白和其他必需营养素而成为人类健康膳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许多海鱼中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和ω-3脂肪酸已经被证实对人类心脏有保护作用,并且对孩童的健康成长发育有益[1]。然而,由于工业污染造成的汞及其化合物在水生生物中的富集给食用水产品带来了由汞和甲基汞引起的健康隐患。因此,水产品中的汞与甲基汞的含量被列入了水产品的风险评估的内容[2]。1水产品中汞及甲基汞的来源汞是土壤成分中的矿物元素之一,污染水体中的汞主要来自工业排放的废水以及汞矿床的扩散等,环境中的无机汞随工业污染也会释放到大气中,后被降雨带入溪流和海洋,据有关研究,北欧、北美内陆偏远地区无明显工业污染源的湖泊中鱼体内的汞浓度的升高就来源于大气

汞的沉降[7]。水体中的无机汞在微生物作用下转化成为容易被生物利用的甲基汞,鱼体内75%~95%的汞都是以甲基汞的形式存在,处于食物链高端的鱼体内含汞的浓度可比其生活环境中的汞浓度高100万倍[3~7] 对水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可以预测水产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我们的水产加工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为我国的水产品出口提供了有利的方向,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农业部渔业局.2005 中国渔业年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耿献辉.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原因解析[J].中国渔业经济

励建荣.论中国传统食品的工业和现代化[J].食品工业科技

冷向军.水产饲料污染的危害与防治.广东饲料

杨洁彬等编.食品安全性.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刘宁,沈明浩等.食品毒理学.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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