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2023-04-14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制度

一、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特种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管理与控制,保证设备持续、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充装站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管理。 3.职责

3.1充装站站长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定期检验工作。 3.2充装检查工负责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工作。 3.3安全员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

4.1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4.1.1做好特种设备包机,建立特种设备包机台账。

4.1.2每天上午7:00~8:30对特种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打扫,要做到特种设备表面无灰尘、无杂物、无油污,漆见本色、轴见光。 4.1.3严格交接班,设备维护保养不合格,及时整改。

4.1.4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使用设备,不准非本岗位人员随意操作设备。

4.2特种设备定期检查

4.2.1操作工每1小时一次认真进行设备点检,检查机体有无裂纹和振动情况、机体连接螺丝连接紧密性及该处有无裂纹。检查管道及阀门是否有泄漏或振动现象,适当的紧固各法兰的螺栓以消除存在的振动,并填写好点检记录。

4.2.2操作工根据运行参数判断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处理。 4.2.3操作工每周一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4.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包括装卸软管)进行定期检验,填写相应档案并妥善保管检验报告。 5.考核

5.1充装站站长每周一对各岗位的设备点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少点检或提前点检一次(未按点检标准进行点检),扣罚当班责任人20元/1次。

5.2发现每班出现两次少点检或提前点检,扣罚当班责任人50元。(是否去掉该条款)

5.3点检人未按检查频次及分配的检查点进行检查,当月累计10次以上的责任人直接进入末位淘汰。

5.4不如实填写点检记录、弄虚作假、乱涂乱画者,考核责任人20元/1次。 5.5特种设备存在隐患未检查出来,考核充装工20元/1次。

二、 充装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充装资料的完整齐全,便于管理和控制,做好充装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充装资料的管理。 3.职责

3.1资料管理员负责除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以外充装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3.2化验工负责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的收集和管理。 4管理内容 4.1管理范围

4.1.1文件包括作业文件(各类规程、标准及支持性文件)和外来文件(主要指法律法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以及顾客提供的资料)。

4.1.2记录包括充装记录、台帐、用户档案、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 4.2文件的管理 4.2.1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

作业文件由技术员(有该岗位吗?)组织编写,充装站站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

4.2.1.1文件标识、发放及管理 4.2.1.2文件以现行修改状态、编号和加盖“受控”印章的方法标识,只有“受控”文件才及时予以更新。 4.2.2 文件发放

文件发放由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发放/控制记录》,经充装站站长批准,持有者在记录上签字后按号发放。

4.2.3 资料管理员及持有人应妥善保管文件有效版本。使文件内容完整、清晰,易于识别。

4.2.4文件如需查阅、外借或复印,需经充装站站长同意。资料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对查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收回并放回原位。

4.2.5文件破损或遗失,原管理号注销, 复制后补发(破损文件收回后销毁)。 4.2.6文件持有者工作调动,要及时收回,由资料管理员在《文件发放/控制记录》上予以记录。 4.2.7文件评审

4.2.7.1充装站站长每年年初组织一次文件评审。评审在运行过程中,对较长时间内相对稳定执行的文件,其对充装管理的有效运行是否充分和适宜,同时填写《文件评审记录》,由主管部门保存。以下情况应及时进行修订: a)法规废止、新法规修订颁布 b)工艺技术、装置发生改变 4.2.7.2 经评审认为文件需要修改时,按本程序 4.2.8条款的规定实施修改。 4.2.8 文件的修改

4.2.8.1文件的修改分为划改、换页、换版三种方式。

4.2.8.2文件使用者若发现文件不适用可提出修改要求,报资料管理员。若修改则文件修改人填写《文件修改通知单》,由充装站站长批准后实施修改(文件划改则在划改处加盖划改人员印章);资料管理员保存相关的修改手续。 4.2.9 作废文件及处置

4.2.10 换版/换页或废止执行的文件,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回收作废文件/页,并填写《回收文件销毁/作废保留记录》后进行处置。作废文件如保留,加盖“作废保留”印章。 4.2.11短期文件,(什么是短期文件?未注明,本条可以删掉)执行期满,资料管理员加盖“作废保留”印章后保留,下销毁。 4.2.12外来文件,由资料管理员识别、收集和保存。 4.3记录的管理 4.3.1 填写要求

a) 记录的填写要做到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b) 记录填写有误时,在错误处划双横线“=”并更改正确,更改人要签字或盖章; c) 记录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需复写的要用圆珠笔填写。 4.3.2 记录的收集和标识

资料管理员/化验工分别将充装记录(台帐)、用户档案和介质成分检测报告单每月进行一次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加上封皮标识清楚,标识内容包括:记录名称、编号、记录的截止日期、保存期限。 4.3.3 记录的查阅

记录如需查阅、外借或复印,按4.2.4条款执行。 4.3.4 记录的贮存和保管

按各项记录期限进行贮存和保管,贮存场所要达到:通风、防潮、防霉、防虫蛀、防火等基本要求。 4.3.5记录的处置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记录,由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每年经充装站站长批准后进行处置。 5考核

5.1因工作失职造成资料遗失或不完整,考核责任人20元/次。

5.2对相关作业文件的发放和更换、回收、处置不及时者,考核责任人20元/次。 5.3对资料查阅时,因拒绝查找或不协助查找而影响工作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因资料回收不及时而导致资料丢失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

第二篇:特种设备检查巡视制度

1、 目的:特种设备检查巡视是检查公司对涉及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漏洞,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为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违章违纪,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公司特制定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各级要认真执行。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巡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车间、动力、仓储、储运四部门中特种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的检查工作

3、内容:

3.1、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报告亊故隐患,并督促班组消除隐患。特种设备检查巡视要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为依据。

3.2、编制重点部位、安全薄弱环节、特种设备巡视检查制度,依照规程制度制订巡视检查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3、现场班组必须坚持“自检”制(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区域的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发现违章违纪立即制止。

3.4、公司必须坚持“月检制”,对公司各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劳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纪录,提出整改意见。对比较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又不能及时整改,下发“安全检查问题通知书”限期整改。

3.5、公司技术、设备、安全等部门人员,在安全检查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项目部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领导。

第三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及定期检查制度

大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及定期检查制度

一、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          

1 1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 2 使用登记制度 ............................................... 3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 4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6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 7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 7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 8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9 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 13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 13 安全操作规程 .............................................. 14

二、厂内机动车辆         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 15 使用登记制度 .............................................. 16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 16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 17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 18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19 驾驶员岗位职责 ............................................ 20 安全操作规程 .............................................. 20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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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0 大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及定期检查制度

一、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特种设备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每2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施工升降机每1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3、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定期报检制度

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4申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保存。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特殊起重机的相应部件应有相应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⑤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⑥需现场拼接或技术改动的图纸及技术要求;⑦必要时应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

2、安装相关资料:

①必要时应提供承重基础的验收或证明文件;②完整规范的自检报告;③安装记录;④移装起重机械应有移装合格证。

3、改造(大修)相关资料:

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4、提供上一检验周期起重机检验报告;

5、在用起重机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清理起重机使用场所卫生,不应有与起重机械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对验收检验应准备好额定载重量150%的标准试重物(40只砝码/吨)。

三、应配备的人员:

维保单位至少有2名专业人员(一名电气专业、一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一名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及一名操作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使用登记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化在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登记管理,订立本制度。

一、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是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且经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

二、起重机的安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前须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起重机械安装过程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四、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携带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资料、作业人员资格证件等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悬挂于起重机械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六、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七、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机械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 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 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 4 机。

第八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二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三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十四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十五条 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单位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

5 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起重机械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一、起重机: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起重机械制造、维保单位,并根据需要按紧急处置措施解救人员。

(一)发生起重机械倾翻时

由于台风、超载等非正常载荷造成起重机械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起重机械制造、维修单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起重机下面时,应先切断电源,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起重机倒塌、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高处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切断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触电时

对触电事故,应即时切断电源,对触电人员应进行现场救护,预防因电气而引发火灾。

(四)发生从起重机械上坠落时对起重机械高处坠落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特殊情况处理

1、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原制造、安装维修单位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立即通知联动单位,由联动

6 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置。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二、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四、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五、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和补给六大内容为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包括 7 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1、 起重机械使用场是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起重机械场所各种开关。无证司机、司索、指挥不准单独操作。

5、 起重机械运行期间,车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

6、 起重机械使用车间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 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 1 台起重机械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项目使用的起重机械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起重机械倾翻、火灾、坠落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以下简称急救援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组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经理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9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困人解救、井道内作业、桥顶作业、底坑作业、更换和割短钢丝绳、扶梯桁架作业、施工用电常识、坠落保护、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项目部的安质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屈科,电话:13991437786,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组长报告,组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

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主要领导,由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起重机械发生事件后,采取起重机械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起重机械专业维修对于起重机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七、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起重机械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机械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组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组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组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九、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

12 机进行处理。

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本职责中所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

2、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3、须经起重机械维修和操作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4、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培训。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6、熟悉和掌握起重机械性能,建立起重机械运行、维修记录。建立起重机械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保养、维护。

7、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8、起重机械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9、禁止起重机械超重。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起重机械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同时做好记录。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规定装备、统一的工作证。

2、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

13 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特殊事件通知相关部门。

3、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操作过程中要勤检、勤观察,注意发现施工现场人、事、物,预防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4、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起重机械的一切设施、财物等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5、执勤期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

6、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能误岗、漏岗。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操作规程

一、注意安全标志

操作起重机械,首先要查看机械内有没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机械有安全标志才能保障安全。

二、注意超限过载

起重机械不能超载,当起重机械报警时,就应该主动退出,等下一趟再起吊,机械超载是很危险的。

二、厂内机动车辆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使用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升降车、装载机、载货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厂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厂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厂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16 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

2、改造(大修)相关资料:

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4、提供上一检验周期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

5、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三、应当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交班队员向接班队员移交,交接接班记录本,对讲机及其他用品,并交待清楚本岗位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事项。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应当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清洁,使车辆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发动机进行保养,使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无滑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经常对厂办机动车辆的行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18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机动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因洗车或涉水后,制动器内进水导致制动效能降低时,可在运行中一边加油,一边适当踩制动踏板,并把变速器挂入中档运行档位,让车轮制动器摩擦车或摩擦块(盘式制动器)与制动盘或制动鼓上的水分因摩擦产生的热量迅速蒸发掉,以尽快恢复制动器原有性能。

2、当汽车后轮爆胎时,会使车尾摇摆,这时可以反复缓踩制动踏板,使汽车重心前移,然后再将汽车缓缓停住。一般后轮爆胎的汽车,多数不会导致转向失控,只要措施得当,不容易造成事故。

3、随车携带快速轮胎充气补漏剂,当轮胎漏气时可以非常简便、快捷解决轮胎补胎问题,并且在汽车有负载的情况下无需千斤顶和任何修理工具。

4、在行驶途中发动机水箱开锅,一般是由于汽车长时间大油门低档行驶、冷却系水循环不畅、散热器散热不佳等原因引起的。这时可以将车停一会儿,等发动机水箱冷却再走,但是千万不能用水浇降温,那样容易引起炸缸。

5、当发动机功率下降、油耗增加并伴有冒蓝烟现象时,很可能是发动机活塞轴瓦等机件出现磨损,破坏了正常配合间隙。这时可使用发动机超强修复剂,它能够迅速有效的修复磨损间隙,增加活塞环气缸间密封性能,从而可以治理缸压降低,冲劲不足、动力减弱现象,待到陆风汽车特约维修站后让维修技师做全面检查的修复。

6、在行驶过程中汽车没油了。这时也不用着急,因为油箱里的油不可能用得干干净净。可以在原油箱的吸油管下端接一段粗细长短合适的塑料管接好后以能接触到油箱底部为宜,并且要将塑料管下端剪成斜口。然后就要利用残存的油料尽快的找到加油站。

二、特殊情况处理

1、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制造、安装维修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原制造、安装维修单位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立即通知联动单位,由联动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置。

19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原理和驾驶技术,积极养护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转状况。

二、服从部门安排,合理使用车辆驳运各类物资等运输任务。

三、自觉遵守车辆驾驶规定和单位安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驾驶员持证上岗。

四、积极参加验证培训和班组学习,强化职业道德。

五、安全行车、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范,认真做到无违章、无事故,礼让三先,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

六、保持车况良好,上班认真做好每日的“车辆例保”检查工作,不开带病车,下班做好车辆电瓶的充电工作,确保随叫随到。

七、做好车辆年(检)审及审证、换证工作,设立车辆档案,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20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内机动车辆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项目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厂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 1、成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以下简称急救援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组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2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项目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项目的安监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屈科,电话:13991437786,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组长报告,组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

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六、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项目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23

(二)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厂内机动车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维修单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和有毒物质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或有毒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和有毒物质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或有毒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事件后,采取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维修对于起重机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七、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起重机械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机械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组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组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

24 的;应急组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九、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单位档案管理体制

1、

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监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

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立卷归档制度

25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证复印件、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意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特种设备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

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

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

4、特种设备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

1、材料完整齐全。

4、

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

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

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

5、由档案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归档要求

5、

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

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26

5、

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

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 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三、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四、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

27

第四篇: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

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

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忻州华茂高线厂特种设备所属各部门

三、 内容

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

心维护、认真保养好特种设备的工作。

2. 各岗位要实行以操作工人为主,做到每一台设备、每一条管线、每一个阀门、

每一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的现象。

3. 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

(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 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

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5. 对本岗位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

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处理时应主动的处理,不能处理

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6.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

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进行检查,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高线厂安全生产科

每月检查一次,岗位人员每天应进行检查一次。 7. 公司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情况;

(3)、特种设备建账情况;

(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8.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和操作人员检查内容:

(1)、设备及其部件的性状完好情况

(2)、保护装置的完整可用和校准情况

(3)、噪声、磨损、异常振动等运行情况

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高 线 厂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第五篇:特种设备使用的日常安全监管

随着交通建设工程形势的快速发展,工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也日益增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和管理,尽可能减少因机械伤害导致的安全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特种设备的有关日常监管工作(以下简称“监管工作”),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形势的平稳提供保障。

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一)特种设备只有在投入使用后,才能实现人们所需要的各项功能,才具有特定的危险性。

(二)特种设备事故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的处在高温、高压、介质腐蚀环境,有的长期承受交变荷,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环境破坏。

(三)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察的七个环节中,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是核心,其他环节都是为这个环节服务的,其他环节监督管理的效果最终都体现在使用环节。

(四)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二、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手段

(一)基本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统称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安装维修改造许可制度;重点设备监控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主要手段

1、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使用单位遵守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自觉性;

2、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

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进行动态监管;

4、对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单位进行资格许可并实施监督检验;

5、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现场监督检查;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6、组织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大检查;

7、对使用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责令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纠正违法行为,必要时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

8、督促使用单位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9、受理对特种设备使用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予以调查处理;对举报人予以保密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1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1、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12、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三、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正确使用,精心维修保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事故结案率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一)三落实

“三落实”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含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法规规定的相关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也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特大安全事故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责任追究。这些无疑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内,设置相应数量具有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懂得法律法规、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应急处理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

(1)协助使用单位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3)组织制定或修订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编制特种设备的年检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参加特种设备的事故抢救、调查、分析、报告、处理;

(9)协助有关部门对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

(10)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使用单位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对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3)参与制订制定或修订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对特种设备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解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3、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各级岗位责任制。这是使用单位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明确岗位责任制度有利于分清工作职责,确定各自的工作范围,便于实行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考核。

(2)基本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登记、备件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报告等制度。这些制度的贯彻实行,奠定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

(3)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有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定期检验等。

(4)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这是保证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做到安全运行和维持正常生产(使用)的先决条件。

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卡)。

(二)两有证

“两有证”是指特种设备要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特种设备凭证(或标志)使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使用单位要努力培养“四懂四会”(懂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用途、工作原理,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作业人员。在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或工艺生产记录,严禁违章操作,拒绝执行违章的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安全规程规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三)一检验

定期检验是指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接到使用单位提出的定期检验要求后,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使用单位应做到: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上次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根据使用单位自身的特点,安排定期检验计划,确保检验工作如期实施;

2、检验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检验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提供定期检验所需要的条件及资料,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3、检验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乎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正确使用

为达到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应当正确确定特种设备使用条件,加强使用过程中技术要素控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转。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娱乐场所、旅游风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运行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因此,使用单位更应采取措施保障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特种设备。此外,还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隔离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精心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使用后能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达到安全经济运行,除了正确使用外,还必须精心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自检、维修,并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使用单位自己维护保养,另一种是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的维修保养(如电梯维修保养),必须经省级质监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保养活动。

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明确并落实三方安全责任”:

1、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主体责任的内容: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按《条例》规定申报注册登记;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4)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知管理制度,掌握操作规程,按章作业并持证上岗;

(5)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查;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7)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适时演练;建立重点特种设备监控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及时采取救援措施防止发生灾害,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2、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责任

四、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一)基本要求

1、使用登记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厂内机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还应当核发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

2、机电类特种设备封停的处理

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过1年时,应当报该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用手续。经确认的,在其停止使用期间,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停用超过1年但未报登记机关备案的,或停用期限不足1年的,仍按照原期限进行定期检验。

3、报废的处理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场(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交回牌照。

4、关于变更

变更使用单位要及时到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5、 设备注册登记后,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一份保留在登记机关存档。

(二)使用登记程序

使用登记基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五、使用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种设备的使用量迅速增加,特种设备在给我们生产生活带来效益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特别是使用涉及面的扩大,使用者、操作者的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归纳、分析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象,有助于质监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企业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察与管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问题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的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技术档案未建立或不完整。法人的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不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投入,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或虽有机构和人员,但职责不明。

2、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特种设备游离于监管之外。

3、不按规定制定定期检验计划和申报定期检验、拒绝检验。以特种设备停不下来为由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4、使用单位未按《条例》要求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也未进行定期演练。

5、使用单位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知识教育和培训,未经考核持证上岗。使用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6、作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违章作业。

7、擅自改变特种设备工作参数。有些单位盲目改变工作参数或工艺,使设备超负荷运行,导致设备使用寿命缩短;部分设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后,没有及时维修和更换,带病运行,埋下事故隐患;起重机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超载使用,降低了设备安全性能。

六、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设备使用现场,对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发出安全监察指令,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一)监督检查的分类

1、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广泛、随机的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情况,实施的常规性监督检查。

2、定期安全监督检查

定期安全监督检查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一定间隔时间,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情况,实施的周期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监督检查的工作目的是通过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履行国务院《条例》等法规赋予的安全监察职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正确使用,精心维修保养”的情况,现场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三)监督检查的要求

1、各级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并由参加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

3、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通知其它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接到质监部门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如逾期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质监部门应报上级质监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由上级质监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消除事故隐患。

5、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未消除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将其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全面负责。对质监部门依法实施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当给予配合,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种见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绝阻挠。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属于违反《条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或处罚。

8、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代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自查和有关行业组织的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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