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规章制度

2022-08-13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政府机关规章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政府机关规章制度

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规章制度

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规章制度(14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内务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务,增收节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使机关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内容由主要领导根据形势需要和工作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自学内容由各人自已掌握,自觉养成阅读报刊、杂志的良好习惯。每月集中授课不少于两次,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

3、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并结合实际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每人每年写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工作建议不少于3条。

4、政治、业务学习由政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落实。并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等。

二、考勤制度

1、院内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准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每个工作日,上午实行集中点名,下午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督查或抽查。

3、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或一天以上的由书记、镇长批准。三套班领导须请假的,由党委书记批准。

4、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一次罚款100元;如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一年累计无故缺勤15天的,扣发一个月工资,在年终评比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缺勤或迟到早退人员的处罚,由办公室提交考核依据,财政所进行扣款。

5、工作日期间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联畅通,以便督查。并要能说明本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去向。

三、公物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实行财政、部门双重登记制度,分户登记,建帐建卡,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领用人按价赔偿。

2、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由经办人按采购方案中批准的品种与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到财政所领取。

3、房屋维修或年久损坏的,由部门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维修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交财政所统一安排人员维修。

4、有经费的部门,办公经费由各部门自己负责,其余部门由财政负担。

5、公物、公产要及时记入财产物资供应簿,谁领取、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调动时,自觉交公,不得擅自带走公产、公物。

6、工作人员变动时,按卡移交财产,由财政所专人负责接收,凡工作人员调动,财产移交不清的,财政所不开给工资介绍信,遗产部分按原价赔偿。

7、党委会议室和三楼会议室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食堂固定资产由李鹏才负责管理,财产丢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财政所负责监督。

8、调进人员住房分配,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安排住房,已安排的住房,未能批准不得随意调换。

四、资产采购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一律由财政所负责购买、管理和发放。

2、各部门根据需要,到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后,交财政所统一购买。

3、凡超1000元的物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纪委牵头,财政所、办公室共同采购,否则费用自理。

五、文印管理制度

1、各类文件经办公室核稿登记,主要领导签发,方可交到打字室,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印刷,符合行文规范,才可用章下发。各部门不得擅自行文,否则后果自负。

2、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须经分管院内事务的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由打字员负责登记。其费用由各部门自己负担,如未经签字打印、复印的费用由打字员承担。

3、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打字室,更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如发现不经劝阻擅自动用机械设备的,每次罚款100元,有关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4、严格控制外出打印。如因特殊要求或材料过多,打字员不能及时处理的,由办公室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凭派出单(一式两联)到指定地点打印,否则费用自理。

5、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政府公章,需经主要领导同意,重要事项填写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六、公务接待制度

1、来客需招待的,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上报书记、镇长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办公室填写招待通知单,方可招待。

2、对招商引资需招待的,在履行第1条所规定的程序后,到纪委办公室进行申报登记,招待费用单项列支。

3、来客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但陪客人数不得超过3人。招待费标准120—140元,如遇特殊需提高标准,必须经党委书记、镇长同意,并办理签批手续。

4、来客招待原则不上烟酒,如需上烟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财政所领取,费用由各部门承担。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用烟用酒。

5、强化手续,报销发票(含食堂、饭店)必须凭政府办公室出具的接待通知单、菜单、发票,有经手人、审核人签字后方可报销,手续不全的各部门不予报销。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擅自用于餐、香烟等方面的消费和招待,一律不予报销,谁招待谁承担。每季度财务会审时发现有不合理支出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6、实行月结月清制度,过期责任自负。实行定期公示制度,每季度公示一次,并向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次。

七、电话管理制度

1、定点通话,责任到人,电话所在办公室的领导为责任人。

2、话费包干,超支自付。具体为办公室核定标准为 元,信访办 元,其余各部门为 元,有实体单位话费自行解决,超额部分由负责人承担。

八、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管理、调度由书记、镇长统一调度,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2、车辆调度、使用原则上保障主要领导用车、三套班外出开会、处理突发性事件为主。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其他人员在镇内开展工作原则上不派车。

3、如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由用车人到办公室申报登记,由办公室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填写派车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办公室安排出车。

4、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汽油费自付,扣除定补,如超过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如超四次的,作辞退处理。

5、各部门不得擅自租用院外车辆,如需用政府车辆,必须履行同样手续,费用由各部门支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租用院外车辆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租用。

6、车辆用油,由财政所、办公室按里程表核定油耗,每月月底前由财政所、办公室按照派车单核定每辆车的里程和油耗,并作为报销油票的依据。

7、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驾驶员上报维修项目及参考价格,由办公室初步审定后,报经书记、镇长同意,由纪委、财政所、办公室安排到定点修理厂修理(修理后的旧零配件要交办公室保存),超过1000元的修理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8、驾驶员要确保在岗在位,星期天、节假日保证随叫随到。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维护,保持车况完好。

九、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政府院内办公室、卧室、院落应主动抓好清洁卫生,要做到“四无”,即:无烟蒂、无尘土、无纸屑、无痰迹。未按要求进行打扫的,罚相关责任人5元。

2、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杜绝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做到垃圾入道、入池。不得聚众嬉闹和大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

十、水电管理制度

1、注意节约用电,不得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炮并做到人走灯来,杜绝出现长明灯。

2、线路安装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严禁私拉乱接。

3、严禁使用取暖器、电炉、热得快、电炒锅等电器,否则一经查出除没收所用电器外,罚款300元。

4、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自来水未关现象,罚相关责任人20元/次。 十

一、保卫制度

1、传达室人员要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每天早晨6:30前开门,晚上10:00后关门,同时做好院内安全保卫和院内外的卫生保洁、车辆摆放等工作。

2、严禁捡、拾、收垃圾、破烂以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内,以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3、外单位一切车辆非经允许,不得在政府院内停放过宿,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外来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实行定点排放,由门卫负责监督执行。 十

二、第二预算管理制度

1、本着“所有权归部门,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准随便多收、乱收,收费时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少数部门使用的特殊票据,到主管局领取后必须到财政所先登记后使用。否则,所收款物视作“小金库”处理。

3、所收费用要及时交存镇第二预算专户,不准挪用、坐支和拖延,任何部门不得到金融部门私设收入帐户。使用时到财政所领取第二预算申拨单,写好事由,分管人签字,镇长审批。

4、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拨款。

5、预算内资金严格按照各单位年初核定预算支出指标,年终不得突破预算,每月拿出各单位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镇长审批后,凭拨款通知单拨款。

6、预算外资金严格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各部门实行“核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收入全额上缴,支出按预算拨付,超收比例分成,短收短支”的管理体制。

7、严格按预算拨款,按计划拨款,按进度拨款。 十

三、财务管理

1、成立XX镇财务审计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荣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王润书和纪委书记葛少卿同志担任,成员由周扬、姚佩修、周良兵等同志组成。

2、每月由镇长安排,财政所牵头,随机抽查2-3家单位的财务管理执行情况,每季度末由财政所牵头,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集中到财政所进行财务会审,全面审查各部门的收支和财务情况,看是否做到帐帐、帐证、帐款、帐表四相符。

3、实行财务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筹款等收支以及会审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镇政府机关凡有收入的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否则,一经查出,全额没收,并追究部门主要责任人责任。 十

四、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

1、审批原则。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先申请、后批准、再报销的原则;坚持预算管理程序审查批准的原则;坚持审批权属的原则。

2、审批制度。1000元以内支出由镇长直接审批;1000元至5000元的支出由党委书记和镇长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支出由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审批程序。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财政所审核,加盖发票报销章,然后经办人、验收人、分管人签字,再由镇长批核。

3、镇财务审计小组每季度对财政所及各部门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时间在下一季度每一月份的10号前,并写好审计报告,或在三套班会上汇报,或交主要领导审阅,或下发审计通报。

各项制度的检查考核,由分管日常事务的领导会同办公室、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篇:政府机关值班制度

佛荫镇政府机关值班制度

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按照县委关于治理领导干部“走读”行为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机关值班制度。

一、 凡是政府机关职工必须参加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当班负责,一名工作人员住在值班室,值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并委托另外的班子成员负责后方可离开。

二、 除计生服务站人员外,全体机关职工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值好班,不准擅离职守,不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可调换班。计生服务站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好值班人员。

三、 值班时限。值班组人员值班时限:节假日全天24小时;双休日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一至周五晚上7:30至10:00。专职值班人员:周一至周

五、双休日中午12:00至下午上班时间,下午6:00至7:30,晚上10:00至次日8:30。专职值班人员双休日不准休班,每周只能休息2天,值班日随同值班人员签到。每晚签到时间为晚上7:30至9:30。

四、 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接转电话,接待群众,工作联络,安全检查,清洁卫生等,作好值班记录备查,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急解决的实际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五、到岗及脱岗处理。无故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被县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4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20元/次;被镇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2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10元/次;如被县委办、县府办通报,除按上述规定扣发工资外,并按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扣分。因突发事件值班不到位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追究制执行。

第三篇:政府机关干部管理制度5个制度

灵山乡政府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重个人仪表,讲究公共卫生,办公室及寝室整洁、规范,爱护政府机关公益设施。伙食团厨师负责伙食团设备设施及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3、 实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工作通报制度;实行周

六、日及法定假日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若遇重大情况相关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

4、 机关干部每旷工1天,扣罚100元;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年事假(病假〔以病历为准〕除外)累计超过20天,或一年有3次无故缺会者,扣罚其全年工作补贴的40%,取消其一切福利及奖金,并且按管干权限对其纪律查处。

5、 机关干部每无故缺会一次,扣罚5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特定任务,每次扣罚100元。

6、 在县委、政府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后20位,扣罚相关干部500元,每降一个位次,增罚50元;由党委、政府考核扣罚到干部个人。

7、 违反上述条款,取消干部评先受奖资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灵山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灵山乡干部请销假制度

1、 政府机关干部及部门干部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政府机关上班且必须到党政办签到,否则视为旷工。

2、 政府机关干部、部门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因事必须书面请假。政府机关干部、部门负责人及村“两委”负责人请假,由分管(联系村)领导初审后报党委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部门干部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初签后报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党委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分管领导因事必须书面请假,经党委书记、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党委书记、乡长请假按县委文件执行)各类请假手续留存党政办。干部请假期满后必须到党政办及时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3、干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按层级必须电话向党委书记、乡长及分管(联系村)领导报告,事后补全请假手续。

灵山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灵山乡村干部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 严格层级管理及工作目标考核。党委、政府管理考核到村“两委”,村“两委”连续两年考核倒数第

一、二位的自动免除村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村“两委”其他成员由村支部管理考核,若其政治表现及工作成效较差者,由村支部讨论形成意见书面报告党委研究处理。村支部日常工作事项必须向联系村领导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向党委书记、乡长报告。

3、 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村“两委”一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工作,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4、 村支部书记、主任每无故缺会一次,扣罚5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特定任务,每次扣罚100元;全年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二十天,或一年事假(病假„以病历为准‟除外)累计超过二十天者,年度内村发生到省以上(信)访1次以上、到市上(信)访2次以上、到县、乡上(信)访3次以上,取消村支部书记、主任一切福利及奖金。

5、 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村“两委”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及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及村民委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会议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党委、政府。

6、 认真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

挥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7、违反上述条款,取消村支部书记、主任评先受奖资格。

灵山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灵山乡部门管理制度

1、 部门必须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工作目标考核、半年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做好工作影视图片及资料收集,文件立卷归档。

2、 相关部门做好项目争取及项目申报工作,力争每年争取一个以上项目。

3、 各部门次月5日前,必须书面向党委、政府报告上月工作。若连续两个月未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按管干权限对其纪律查处。各部门日常工作事项,必须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向党委书记、乡长报告。否则,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4、 部门干部旷工者,一月一次通报,向其主管局函告;无故缺席党委、政府会议者,及时全乡通报,向其主管局函告。全年有10天无故旷工者或有3次无故缺会者,按管干权限对其纪律查处,

5、 县级主管部门来乡检查部门及全乡工作,部门必须提前给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乡长报告。来客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机关伙食团。

6、 年度内乡级部门发生到省以上(信)访1次以上、到市上(信)访2次以上、到县、乡上(信)访3次以上,向其主管局函告,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7、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连续两年在其主管部门考核

排名中倒数第

一、二位者,党委向其主管部门函告,并且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8、 部门干部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政府机关上班且到党政办签到,若遇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到岗到位。部门干部参加县级主管部门会议、学习、培训等,须文件或电话通知到党政办,由党政办通知到相关部门及干部。否则,党委视为旷工,按公务员旷工处理。

灵山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灵山乡政府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一、 基本原则。政府机关经费实行财政所长初审、乡长审签、党委书记审核。财政所对政府机关备用金及各类现金支票支取及账务支出必须经党委书记、乡长审签。大额支出党委会研究决定。经费收支一季度一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审计。

二、 座机电话、水、电及网络费管理。政府机关设2部座机电话,即财政所1部、党政办1部。其余乡级部门座机电话自行负责。政府机关一般干部手机通讯费用补助50元/月,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副乡长手机通讯费用补助100元/月,党委书记、乡长手机通讯费用补助150元/月。手机24小时开机。除厨房及厕所、洗漱地安装水管用水外,其余办公室一律不得安装水管自行用水。干部寝室水、电等费用个人自行负责。政府机关宽带网络(专网除外)实行一个“入口”。

三、 差旅及交通费管理。干部参加县级及以上会议、学习、培训及必须书面报送的材料、文件、表格等发生的差旅及交通费用,按县财政局[2010]1号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干部包车。干部参加县级及以上会议、学习、培训及必须书面报送的材料、文件、表格等以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或电话通知到党政办为准(如电话通知到干部本人的,干部应告知党政办进行登记。),并以此作为

干部差旅及交通费用报销依据。纸质文件、资料、表格一律从党政网报送(县委、政府及县级部门文件要求必须报送纸质文件及涉密材料除外)。干部到村开展工作(按层级事先必须口头报告相关领导)发生的交通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实报实销,但与工作绩效挂钩。

四、 来客接待、会议费、办公用品及印章管理。

1、 来客接待费(含烟酒)。乡级及部门来客一律在伙食团就餐。以政府名义接待的,由分管领导核定接待标准(含烟酒)、签审派餐单,报告党委书记、乡长,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以乡级部门名义接待的,由乡级部门自行确定接待标准,部门负责人签审派餐单,通知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乡级相关领导陪餐。

2、 会议及其费用管理。乡级干部被通知参加县级及以上会议、学习、培训等,必须报告党委书记、乡长并审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须事先互为通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须事先向党委书记、乡长报告。召开的乡、村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做生活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实行误餐补助,标准不超过10元/人。

3、 办公用品(含烟酒)及印章管理。政府机关所需一切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申报、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党委书记、乡长审签同意后,统一采购;办公用品一律库存到党政办,专人(丁崇攀)管理。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专人(丁崇攀)负责管理。

五、 民政资金管理。

民政资金实行财政一个入口、一个出口。民政办负责涉及民政资金文件、资料、表册、数据等的草拟、填报、上下衔接等工作;民政资金的使用、发放经党委、政府研究、公示后,由财政所通过乡信用社直接落实到户及人头或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及相关依据直接到财政所领取。

灵山乡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第四篇:政府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政府机关卫生基本要求

1、每周

一、五或逢节假日,各部门要彻底清扫卫生区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2、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部门所负责的楼道卫生,并保持环境卫生的洁净。

3、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痰。

4、个人着装要整洁,搞好个人卫生。

5、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二、检查内容

(一)对环境卫生的检查:

1、清扫的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2、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二)对办公楼内卫生的检查:

1、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的污迹;

2、楼梯扶手是否清洁。

(三)对办公室卫生的检查:

1、地面是否洁净;

2、桌面是否洁净;

3、日光灯是否洁净;

4、门窗是否洁净;

5、办公室内墙壁是否干净;

6、垃圾是否清理干净;

7、办公室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三、检查方式或处罚办法

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部门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室内卫生、楼道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特别差的,对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清扫,卫生打扫好的在机关通报表扬。累计有3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当年不能评为文明科室。

第五篇: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办理

1、签收。由秘书科机要秘书办理,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将公文直接呈送领导本人。

2、分类。公文分为办件、阅件两大类:①办件,指主送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文件(包括中央、省、市政府及其办公部门、直属职能部门的文件,平行单位的函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报送的请示件,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批办的文件)。②阅件,指需要县政府领导阅知,但不需要办理的文件(包括中央、省、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的文件,各类抄送件)。

3、登记。由机要人员按照来文日期、来文单位、文号、份数、密级、标题、分发意见、编号等逐项登记。

4、拟办。市委、市政府的来文xx县委转送的文件由机要秘书收文登记后,呈分管副主任签批拟办意见,办公室主任审核;省以上政府机关来文由机要秘书收文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签批拟办意见。机要秘书根据拟办意见,呈送县领导阅批。

5、批办。办件由机要秘书呈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县长批办。

6、承办。根据县长或副县长的批示,由秘书科分发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落实办理。

7、催办。需要部门或乡镇办理的公文,由督查室负责催办。

8、注结。公文办理完毕,由秘书科注明办理结果。

9、回收。已传阅件和已办理件由秘书科负责回收并归档。

传真电报由秘书科签收、登记后,交机要秘书呈办公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县长批示,机要秘书根据批示意见落实承办人员或承办单位,并负责催办、注结、回收。

二、发文办理

1、授意。领导向拟稿人交代拟稿任务和制发文件的目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措施,拟稿人要认真领会、理解领导意图。

2、拟稿。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传真电报文稿,涉及部门业务内容的,一律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拟出初稿,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进行文字把关;综合性文稿和无业务主管部门的文稿由综合科负责撰拟。拟稿必须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做到内容、文字、格式规范。

3、审核。文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文字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发。

4、签发。以县政府名义行文,经主管副县长审核后,呈县长签发,特殊情况下可由主持工作的副县长签发;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行文,由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有关部门撰拟文稿的,经县长审签后,呈县委领导签发。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行文,由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有关部门撰拟文稿,经主管副县长xx县长审阅,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呈县委领导签发。

5、登记。签发后的文稿由秘书科登记,登记内容为文号、标题、份数、承办人、签发人等;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或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文的,由县委办公室进行登记。

6、用印。对签发完整规范的文件,印制完成后,由秘书科负责用印。

三、公文管理

1、立卷。收文(包括办件、阅件、机密级或有领导批示的简报资料)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由档案资料室分类立卷。传真电报来文和发文底稿由档案资料室保存管理。

2、归档。立卷材料由档案资料室负责于次年底移交县档案馆管理。

3、销毁。对没有归档和失去保存价值的公文,经鉴别和办公室领导批准,统一组织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和个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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