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监理细则范本

2023-02-07

第一篇:河道治理监理细则范本

XXX河道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 ........................................................ 1

1.1编制依据 ................................................ 1 1.2适用范围 ................................................ 3 1.3监理职责 ................................................ 3 1.4本标段工程所适用的技术规程、规范 ........................ 5

2开工审批内容与程序 ........................................ 6

2.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和申请内容 .................... 6 2.2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 6

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 7

3.1河道疏浚平整工程细则 .................................... 7 3.2浆砌石工程细则 .......................................... 7 3.3混凝土工程细则 ......................................... 13 3.2.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 13 3.3.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 14 3.3.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 16 3.3.4施工过程控制 ...................................... 19 3.3.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 20 3.4钢筋工程细则 ........................................... 22 3.4.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 22 3.4.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 23 3.4.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 23 3.4.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 24 3.4.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 25 3.5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细则 ................................... 25 3.5.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 25 3.5.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 27 3.5.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 29 3.5.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 30 3.5.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 46 3.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 48 4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 48 4.1进度目标控制体系 ....................................... 48 4.2进度计划横道图 ......................................... 49 4.3施工进度计划的申报 ..................................... 49 4.4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 49 4.5施工进度的过程控制 ..................................... 50 4.6停工与复工 ............................................. 51 4.7工期索赔 ............................................... 52 5投资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 52 5.1投资目标控制体系 ....................................... 52 5.2计量和支付 ............................................. 53 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 54 6.1监理机构内部的施工安全控制体系 ......................... 54 6.2承包人应建立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 56 6.3工程不安全因素分析与预控措施 ........................... 57 6.4环境保护的内容与措施 ................................... 58 7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 58 7.1工程变更管理 ........................................... 58 7.2索赔管理 ............................................... 60 7.3违约管理 ............................................... 61 7.4工程分包 ............................................... 62 7.5争议的解决 ............................................. 62 7.6清场与撤离 ............................................. 62 8信息管理 ................................................... 62 8.1信息管理体系 ........................................... 62 8.2编制建立文件格式、目录 ................................. 63 8.3通知与联络 ............................................. 63 8.4监理日志、监理报告与会议纪要 ........................... 64 9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 64 9.1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 ..................................... 64 9.2工程验收资料分类 ....................................... 65 9.3分部工程应整理提供的验收资料 ........................... 65 9.4单位工程验收提供的验收资料 ............................. 66 9.5竣工验收应准备的资料 ................................... 67 10检试验计划 ............................................... 67 1总则

1.1编制依据

XXX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本要求下,根据工程情况,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度,结合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专业特点进行编制的,其编制依据: 1)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120-95 1

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0、《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

11、《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13、《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1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1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288-2003

18、《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 SL252-2000

1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634-2012 2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1、《水利水电工程土建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2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 3)已批准的设计文件 《XXX工程施工图设计图册》 4)招标、投标及合同文件

1、《XXX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2、《XXX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3、《XXX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4、《XXX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5、《XXX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编号:XXXXX)

6、《XXX工程施工合同书》 (编号: XXXXXXX) 5)承包人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等技术文件。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工程的河道清淤11.6km,支流汇入口防护220m,维修XXX闸、XXX桥、XXX桥、XXXX桥、XXX桥等工程。

1.3监理职责

1)监理的职责

1、参与审查承建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提出意见后上报建设单位审批;

2、检查确认承建单位所用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性能及质量;

3、督促承建单位按图纸、操作规程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跟踪检查施工质量,按验收标准逐项工序验收签证,并按要求进行监理抽检;

4、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及过程中的变更计划,调解承建单位与建设单位,各承建单位之间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矛盾;

5、负责调查一般质量事故,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提出纠正方案和处理意见,负责检查质量事故处理执行情况并对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证;

6、督促承建单位健全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7、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及时、齐全、准确地完成内业资料编制和按规定必须做好的各项试验;

8、负责现场计量,核实签发已完成的优良、合格工程量数量,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暂拒签发,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9、及时完成各种监理资料和抽检,做到真实、规范、正确、定期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月报,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资金情况,以便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或作出相应的决定;

10、审查和签认承建单位的竣工图纸与质量有关的资料;

11、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控制;

12、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组织工程初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工程终验,并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2)监理的权限

1、要求承建单位在开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方案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进行质量工作所必要的其他资料和用具;

2、有权查询承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承建单位健全、完善质保体系,对承建单位的资质和施工活动进行审查,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

4 人员人员,有权要求承建单位及时换人;

3、有权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和检测的设备(仪器)进行监控,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未经检验的设备等有权终止使用;

4、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签发开工通知(开工令);

5、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监理有权拒绝签认,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签不合格工程量,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建单位负责;

6、由于承建单位原因而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报请建设单位撤换承建单位。

1.4本标段工程所适用的技术规程、规范

(1)XXX工程监理规划。

(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

(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2012。

(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634-2012。

(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5 2开工审批内容与程序

2.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和申请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上报监理部,经监理部审核已批复。

2、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已上报监理部,经监理部审核已批复。

3、施工单位已上报的为本工程投入的人员、设备、材料审核表,并经监理现场核查后认为能满足开工需要和质量要求。

4、高程和平面基准点现场交桩工作已经办理完毕。

5、施工单位已上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6、监理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

1、施工单位上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附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作为附件,同时上报监理部。

2、经监理部审核同意,批复开工。 3)分部工程开工条件

1、技施图纸监理已审签。

2、高程、平面施工控制网已建立。

3、已报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艺、工法已审签。

2.2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1)检查混凝土浇筑前各种材料的准备情况。 2)检查混凝土基面(仓面)的清理验收情况。 3)对照设计图纸检查钢筋绑扎情况。 4)检查验收模板情况。 5)检查特殊部位的细部结构。 6)检查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准备情况。

6 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1河道疏浚平整工程细则

3.1.1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规程编制。

3.1.2施工质量标准

中心线、河道高程、宽度和边坡符合设计要求,河道边坡要平整稳定,河口线、坡脚线整齐顺直,河底平整,无明显起伏。2)浆砌石岸坡开挖边坡必须预留保护层土方,待准备砌筑时再修整到设计标准。4)用测量手段控制河道断面标准,先做样板,取得经验后全面展开,河道疏浚平整达标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3.1.3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现场修筑好临时排水系统,并安装一定的排水设备,保证流水畅通,防止因积水无法排出而造成土体受淹无法施工。在上层土开挖时,雨后应及时排除工作区内的积水,使地下水位迅速降低,从而降低土体的含水量,便于土方开挖。

3.2浆砌石工程细则

3.2.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3.2.1.1编制依据

1、《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 3.2.1.2本细则使用范围

本细则使用于XXX工程浆砌石工程。 3.2.1.3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与控制点

1、下发监理工作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机构与承包人之间的报表、文件等手续。

2、督促承包人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图,制定工地现场“施工措施计划”。并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3、检查施工条件。包括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检验、砂浆、混凝土配合比的审批、检验测量控制网点是否合格等。

4、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查验上道工序(隐蔽工程)或单元工程是否合格。

5、监理控制点

(1) 砂、石料的控制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图”要求,对砂、石料的规格与质量进行查验把关。

(2)胶结材料及其配合比的控制点: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温度变 8 化时,应适当调整。砌体砂浆标号和勾缝设计值为M10。

(3) 测量放样及砌筑前准备工作的控制点:严格查验控制网点的精度、允许误差、基线尺寸及坝轴线位置。砌筑基面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 (6) 砌筑施工的控制点:

严格按照有关砌体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合同“技术规范”和“施工图”要求执行。

3.2.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浆砌石体的石料:块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石料的外形规格直径不低于30cm,中部厚度不低于15cm。规格小于以上尺寸可以用于填塞缝隙,但其用量不得超过砌体总量10%石料外路面应修琢加工,砌面高差应小于5mm,石料容重≧25KN/m3。料石各面加工要求应符合GBJ50203-2002第6.3.2条的规定。

砂:砂的质量应符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砌筑块石砂浆的砂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 水泥:水泥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

水,施工用水要求干净、清洁,水的PH>4,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废水不得使用。

3.2.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1)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规定的强度要求和施工和易性要求,

9 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砂浆拌制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比例进行配料,材料的称量容许误差:水泥为±1%;砂为±3%;水为±1%。砂浆拌制称量前,应测定其含水量。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

2)砂浆原则采用机械拌合,时间应不小于2-3分钟,采用人工拌合,宜干合三遍均匀后,再湿拌2至3遍和易性好、色泽均匀、方可使用。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搅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砂浆拌合过程中应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率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

3)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装运必须采用不漏水的容器运到施工现场,砌筑前应人工拌,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

4)砂浆强度试件取样。规定承包人每工作班次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亦可进行跟踪检测,其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的7%。 3.2.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三检制”;严格履行上道工序或单元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下一道工序或单元工程严禁开工程序。严格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重要施工部位要实行旁站监理,发现违反技术规范作业,可采取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以制止。

10 2)浆砌石工程施工,基槽面验收在浆砌石砌筑前,监理工程师对基槽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平整度、密实等进行验收,在基槽面未得到合格签证之前,不得进行施工。

3)浆砌石砌筑

1、在砌筑前,首先要做好测量和放线工作,防止出现技术偏差。施工人员要清楚掌握衬砌的断面尺寸,内外边坡大小。为做好断面和边坡控制,要求采用断面样板作为控制挂线板。对河道弯曲段,要把握好曲线控制点(拐点),合理多挂拐点边坡线,保证衬砌后弯道弧度平顺,边坡一致、整体美观。

2、砌石灰缝垫浆厚度和缝寛应为20—30mm,块石间缝采用砂浆嵌填,嵌填的沙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块或片石嵌实,不得先填碎石后填砂浆或干填碎块的施工方法,石块间不应相互接触。对石块间所填砂浆用塞桨板捣实,保证充填的砂浆密实、饱满。

3、在块石砌筑前,应将表面泥土杂质清除干净,以利砂浆与块石粘合,在开始砌筑时,要先砌好基础,再跟据边坡系数立标准模板挂线砌筑。根据所放的标线,先砌筑墙角石块,以此固定准线作为砌石标线。砌第一皮时应选较大且平整的石块铺平,使平的一面着地。按照分层砌筑的方法,控制每层厚度50cm 。

4、砌石要求做到稳、紧、满(浆料满实),表面平整,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同时要求,相邻的两个砌石段间应尽可能的等高的进行施工,其高度最好不大于1m,避免衔接不连贯。

5、砌筑好后,在砂浆初凝后,不得再有移动,不能用锤击或冲击,也不能在上面拖拉重物,以免影响墙体整体性和结构强度。如确有必要移动或重砌时,应轻轻垂直掀弃石块,清除旧砂浆,重新座浆再砌。

6、砌筑完毕后,在砌筑砂浆初凝前,应及时勾缝,最好是随砌随勾缝,以便使砌筑砂浆与勾缝砂浆结合紧密,共同凝固和发挥作用。勾缝采用平缝。在勾缝前,应先剔好缝,剔缝深度不得小于3cm,并将剔缝刷干净,没有污物浮土,保持温润的情况下进行勾缝。勾缝时,所填砂浆应分层填满,填塞要压实压紧,表面要反复抹压平整,使之与石块间结合紧密。对凹型缝勾缝时,更应注意保证质量。

7、浆砌石砌成勾缝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扫除残留的砂浆,并立即做好养护工作,防止干裂。要求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 天。

8、对墙体表面平整度要求为:相邻两块石相对凸凹不超过1.0cm,砌体平整度误差不超过2.0cm。

9、砌石体每隔10 米留一条沉陷缝,缝寛为2.0cm。缝内充填闭孔泡沫板。

10、砌体外露面表面,应进行及时养护,并经常保持外露面表面湿润不少于14天。

11、砌石清缝应在料石砌筑24h内进行,勾缝前应将槽缝冲洗干净,不得残留灰碴和积水,并保持缝面湿润。勾缝砂浆单独配置,不得与砌筑砂浆混用。砌体勾缝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并保持湿润不得少于14天。

3.2.5工程验收与评定

12 1)根据砌石工程的项目划分,每一道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对本工序或单元工程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验。

2)经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或单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并支付工程计量款。

3)每道工序或单元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资料。

4)每项砌石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

3.3混凝土工程细则 3.2.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3.3.1.1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XXX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建设单位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编制。引用的主要规程、规范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 229-1999,《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5169-200

2、《公路桥梁加

13 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J23-200

8、《招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书》、设计图纸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3.3.1.2本细则主要施工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工程XXX桥、XXX桥、XXX桥、XXX桥梁施工。 3.3.1.3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与控制点

1、施工范围:承包人应提交进度计划及所采用的施工措施,安全措施,环保措施。

2、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28天,施工单位应提交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工地试验人员的上岗证等有关资料,审验备查。

3、在下达合同项目开工令后,施工单位必须申报要开工的分部工程的技术措施计划,经监理部审批后实施。

4、承包人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部报送。

5、需根据试验或试验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送经监理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3.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1、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必须按规定送试验室进行复检,必要时还要进行化学分析。

14 试验检查项目包括:

水泥标号: (1)凝结时间。 (2)体积稳定性。 (3)稠度。 (4)细度。 (5)比重。 (6)水化热。

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2、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3、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4、成品嵌缝填料应抽样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

5、混凝土的运输应遵照以下原则:

(1) 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

15 (2) 运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

(3) 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

(4) 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3.3.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1、工程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放样实测前,应完成放样实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内容应包括:工程简况及实测范围

(1) 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应包括实测方案、实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 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

(3) 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

2、在每个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供一式四份至少包括3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并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的批准。

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施工单位(或其实验室)应书面通知监理部,以使得必要时检测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 16 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

4、混凝土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 (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 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3) 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

(4) 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掺和料与外加剂)。 (5) 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 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器埋设作业内容)。

(7) 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 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 合同支付计划。

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摩、抗冻、预缩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 施工单位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

17 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做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5、特殊部位,承包人均应在该混凝土施工作业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6、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说明,并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所用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14天前报送监理部检查认可。

7、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签署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8、除非承包人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9、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10、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

11、规定承包人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可进行监理跟踪检测,其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的10%。平行检测不少于3%。

18 3.3.4施工过程控制

1、在倾斜面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

2、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3、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剩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4、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2) 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5、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部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

19 3.3.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1、各单元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1天前,施工单位应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2、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后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

检查内容包括:

(1) 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2) 模板安装。 (3) 伸缩缝处理。 (4) 排水系统的布设。 (5) 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6) 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

承包人自检查合格后,在开仓前2—12h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3、承包人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构料进行取样检查。

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每月),施工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一式两份向监理部检测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试验报告。

内容应包括:

20 (1) 所有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 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 (3) 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描述。 (4) 结论意见。

4、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部批准。

5、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检查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6、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监理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7、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月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印件。内容包括:

(1) 混凝土数量,所有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2) 实际浇筑顺序、起止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等的情况。

(3) 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

(4) 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

(5) 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

(6)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21 (7) 按合同文件或监理部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8、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9、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部报告,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10、对于—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h内修复、补修完毕。修复、补修措施应报监工程师同意后进行,补修过程,均须有详细的记录。

11、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3.4钢筋工程细则

3.4.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1)编制依据

1、《热轧钢筋》GB1499-84

2、《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5、《钢焊鏠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8

6、《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

22 -88 2)本细则主要施工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工程XXX桥、XXX桥、XXX桥、XXXX桥桥梁钢筋制安。 3)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与控制点

控制程序:钢筋原材进场合格证检验→钢筋复检、见证取样→监理平行检测→钢筋焊接试验抽检、见证平行检测→钢筋绑扎成型验收

3.4.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1、原材进场检验:所有进场钢筋必须都有工厂检验合格证。

2、进场后检验: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个的每60吨为一批,任选三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3个试件,一个作拉伸试验、一个作冷弯试验、一个作可焊性试验,如果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另取两个试件再做试验,如果两个试件中有一个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不得接收使用。

3、作预应力结构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3.4.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1、按照检测计划,对承包单位自检的钢筋试验中,进行有见证取样,见证试件送到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2、在承包单位、自检和监理见证取样的基础上,监理单位按5%的比例做平行检测。

3、在钢筋的焊接过程中,要取其中焊接试件做检测。

4、钢筋外观检查:对于表面生锈的钢筋要求施工单位除锈后再使用,

23 对于已严重、钢筋断面尺寸、有裂纹、有剥离层的钢筋,应拒收,不得用于工程中。

5、弯曲钢筋的调直,其冷拉率HPB235钢筋不宜大于2%。

6、钢筋的加工检查:钢筋加工中,钢筋的 弯要求其旋转半径应符合规范规定。钢筋的后加工场内焊接时,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钢筋在焊接前,应预热,当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电焊。

3.4.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原材检验和焊接试验必须合格

2、钢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要正确

3、钢筋保护层要满足要求,以避免出现露筋现象。

4、钢筋梁之筋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能保证结筋不因混凝土的浇筑而产生移位或变形。

5、钢筋网片间或钢筋网格间应相互搭接,其边缘搭接长度应不小于一个网眼。

6、钢筋接头位置必须与施工图纸相一致或与经监理审批地接点位置图相一致。

7、钢筋连接点不应设于最大应力处,接头应交错排列。

8、在构件任一有钢筋焊接接头的区段内,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区不应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且不小于500mm。

9、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区段内,搭接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区不超过总面积的25%,受压区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50%。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 24 且不小于500mm,接头应错开位置,设置在内力较小处,且两接头的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10、绑扎搭接一般不宜采用,经监理同意后,应满足以下要求:光圆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应设180°弯钢,带肋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可分设弯钩,受压带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1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

3.4.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1、绑扎成型的钢筋要求其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绑扎质量等均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现场检验时,抽检项目现场记录并由监理检验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员双方签字确认。

2、钢筋工程属隐蔽工程,应随模板等项目一起进行测量检验,以保证钢筋 件位置的正确性。

3、钢筋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5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细则 3.5.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1)本细则依据编制: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

2、DL/T 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25

3、DL/T 5019-9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4、SL105-9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2)本细则主要施工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XXX工程水工金属结构的闸门与埋件以及启闭机安装的工程项目。

3)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承建单位应在金结施工60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规程、规范,结合地形、施工水平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主要内容:

1、安装现场布置及说明、主要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及说明;

2、劳动力、材料和设备(包括辅助工程设备设施)配置计划;

3、安装进度计划;

4、闸门和启闭机的调试、试运转和试验工作计划;

5、设备的运输和吊装方案;

6)金结构件的安装方法和安装质量控制措施;

7、焊接工艺及焊接变形的控制和矫正措施;

8、质量保证和检验措施;

9、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10、安全措施。

(2)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

26 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3)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按期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4)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3.5.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1)金结构件安装前应具备以下资料:

1)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包括总图、装配图、零件图、水工建筑物图及金结构件关系图; 2)金结构件出厂合格证;

3)金结构件制造验收资料和质量证书; 4)发货清单;

5)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2)设备运至发包人指定交货地点,各有关方检查清点,并详细记录签字备案。安装承包人正式接收各项设备后,制定运输保管计划,把设备安全运到工地。

(3)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 27 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和施工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4)当承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已报经监理部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并致使施工技术条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时,承建单位应于此类修改措施计划实施的7天前,报监理部批准。

(5)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测量和检验成果及时报送监理部检查认证。必要时监理部可抽测或要求承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测。

(6)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但的任何合同责任。 (7)生事故时,承包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延伸和扩大,记录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立即报告监理部。

(8)承建单位应每周、月定期召开生产会,检查本周、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研究解决措施,并安排好下周、下月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施工按预定施工进度均衡进行。

(9)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或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例,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监理工程师有权分别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监理通报,直到指令返工、停工整顿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8 (10)承包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四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调度员)到位和**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5.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1)从事现场安装焊缝焊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劳动人事部门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证书。焊工中断焊接工作6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考试。焊工焊接的钢材种类、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2)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专业部门签发的资料证书。评定焊缝质量应由Ⅱ级或Ⅱ级以上的检测人员担任。

3)承包人采购的每批焊接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监理部的指示在使用前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成果应报送监理部。

4)焊接材料的保管和烘焙应付合DL/T5018-94第4.3.6条的规定。 5)在进行本合同项目各构件的

一、二类焊缝焊接前,必须根据母材的焊接性、结构特点、使用条件、设计要求、设备能力、施工环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拟定焊接工艺方案,但必须通过焊接工艺评定鉴定。经评定合格后,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参见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按DL/T5018-94第4.1节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承包人应将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监理部审批。若承包人需要改变原评定的焊接方法时,必须按监理部指示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9 6)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DL/T5018-94第4.3节的规定编制焊接工艺规程,报送监理部审批合格后,方可施焊。

3.5.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焊缝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表5.2.1.5-1分三类。

2)

一、二类焊缝焊接宜采用手工焊和埋弧焊。首次采用气体保护焊,应在现场经过一段时间试用,证实其焊接设备和焊接材料性能优良、稳定,能满足焊接工艺要求,可以保证焊缝质量后,方可采用。

3)焊接各类焊缝所选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应与所施焊的钢种匹配,详见DL/T 5018-94表4.3.2。

4)异种钢板焊接时,应采用强度高钢板的焊接工艺施焊。焊接材料按图样规定,并应经焊接工艺试验评定。

5)遇有穿堂风或风速超过8m/s的大风和雨天、雪天以及环境温度在-5℃以下、相对湿度在90%以上时,焊接处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保证焊接处有所需的足够温度、焊工技能不受影响,方可施焊。

6)

一、二类焊缝,应经检查合格,方准施焊。

7)施焊前,应将坡口及其两侧10~20mm范围内的铁锈、熔渣、油垢、水迹等清除干净。

8)焊接材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烘焙和保管:

1、焊条、焊剂应放置于通风、干燥和室温不低于5℃的专设库房内,设专人保管、烘焙和发放。并应及时作好实测温度和焊条发放记录。烘焙 30 温度和时间应严格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2、烘焙后的焊条应保存在100~150℃的恒温箱内,药皮应无脱落和明显的裂纹;

3、现场使用的焊条应装入保温筒,焊条在保温筒内的时间不宜超过4h,超过后,应重新烘焙,重复烘焙次数不宜超过2次;

4、埋弧焊接剂中如有杂物混入,应对焊剂进行清理,或全部更换;

5、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

9)焊缝(包括定位焊)焊接时,应在坡口上引弧、熄弧、严禁在母材上引弧,熄弧时应将弧坑填满,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错开。

10)定位焊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类焊缝的定位焊焊接工艺和对焊工要求与主缝(即

一、二类焊缝,下同)相同;

2、对需要预热焊接的钢板,焊定位焊时应以焊接处为中心,至少应在150mm范围内进行预热,预热温度较主缝预热温度高出20~30℃;

3、定位焊位置应距焊缝端部30mm以上,其长度应在50mm以上,间距为100~400mm,厚度不宜超过正式焊缝高度的二分之一,最厚不宜超过8mm;

4、施焊前应检查定位焊质量,如有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均应清除。 11)

一、二类焊缝预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热温度可进行斜Y型焊接裂纹试验来确定。当板厚拘束度大时,还应增作窗形拘束裂纹试验,在试验中取裂纹率为零时的预热温度为斜Y型焊缝裂纹试验的防止裂纹预热温度。

2、环境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较高的预热温度;对不需要预热的焊

31 缝,当环境气温低于0℃时,也应适当预热;手工焊应采用氢型焊条。预热时必须均匀加热。预热区的宽度应为焊缝中心线两侧各3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其温度测量应用表面测量计,在距焊缝中心线各50mm处对称测量,每条焊缝测量点不应少于3对。

12)在需要预热焊接的钢板上,焊接加劲环、止水环、人孔门等附属构件时,应按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的预热温度或按和焊接主缝相同的预热温度进行预热。

13)焊接层间温度和后热消氢处理温度应由焊接工艺评定确定,也可参照下列要求执行。

1、厚度大于32mm的高强钢和低合金钢应作后热消氢处理;

2、后热温度:低合金钢宜为250~350℃,高强钢宜为150℃,保温时间低合金钢宜为0.5~1h,高强钢宜为1h;

3、层间温度应不低于预热温度,且不高于230℃。

14)高强钢和厚度大于38mm的碳素钢,厚度大于25mm的低合金钢焊接时应按焊接工艺试验评定的线能量范围进行测定和控制,并应作出记录。

15)双面焊接时,单侧焊接后应用碳弧气刨或砂轮进行背面清根,清根后应用砂轮修整刨槽,对高强钢应磨除渗碳层并认真检查,保证无缺陷。对需预热焊接的钢板,清根前应预热。

16)焊缝组装局部间隙超过5mm,但长度不大于该焊缝长的15%时,允许在坡口两侧或一侧作堆焊处理,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在间隙内填入金属材料;

2、堆焊后应用砂轮修整;

32

3、根据堆焊长度和间隙大小、及焊缝所在部位,应酌情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17)纵缝埋弧焊在焊缝两端设置引弧板和熄弧板,引弧板和熄弧板不得用锤击落,应用氧-乙炔火焰或碳弧气刨切除,并用砂轮修磨成原坡口型式。

18)焊接完毕,焊工应进行自检。

一、二类焊缝自检合格后,应在焊缝附近用钢印打基础上代号,作好记录。高强钢不打钢印,但应当场作好记录并由焊工签名。

19)采取适当的焊接顺序,不得任意加大焊缝,避免焊缝立体交叉和在一处集中多条焊缝,闸门及埋件结构不得采用间断焊缝,承受主要荷载的结构不得采用塞焊连接。

20)所有焊缝均进行外观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DL/T5018-94第4.4.1条的规定。

21)焊缝内部缺陷探伤可选用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任选一种。表面裂纹检查可选用渗透或磁粉探伤。

22)焊缝无损探伤长度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工部分)》表8进行,但如图样和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则按图样和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23)无损探伤应在焊接完成24h以后进行。

24)射线探伤按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标准评定,一类焊缝Ⅱ级合格,二类焊缝Ⅲ级合格;超声波探伤按GB11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标准评定,一类焊缝BⅠ级为合格,二类焊缝BⅡ级为合格。

33 25)

一、二类焊缝探伤发现有不允许缺陷时,应在缺陷方向或在可疑部位作补充探伤,如经补充探伤仍发现不允许缺陷,则应对该焊工在该条焊缝上所施焊的焊接部位或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26)焊缝无损探伤的抽检率,除应符合DL/T5018-94第4.4.4条的规定外,还应按监理部的指定,抽查容易发生缺陷的部位,并应抽查到每个焊工的施焊部位。

27)单面焊且无垫板的对接焊缝,根部未焊透深度不应大于板厚的20%,最大不超过3mm。

28)板材的组合焊缝,如图样上无特殊要求,腹板与翼缘板的允许未焊透深度不应大于板厚的25%,最大不超过4mm。

29)焊缝内部或表面发现有裂纹时,应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订措施后,方可焊补。

30)焊缝内部缺陷应用碳弧气刨或砂轮将缺陷清除并用砂轮修磨成便于焊接的凹槽,焊补前要认真检查。如缺陷为裂纹,则应用磁粉或渗透探伤,确认裂纹已经消除,方可焊补。

31)返修后的焊缝,应用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复查,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后焊补时,应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焊补,并作出记录。

32)在母材上严禁有电弧擦伤,焊接电缆接头不许裸露金属丝,如有擦伤应用砂轮将擦伤处作打磨处理,并认真检查有无微裂纹,对高强钢在施工初期和必要时应用磁粉或渗透检查。

33)承包人必须按图样或设计文件对重要焊缝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并

34 制定消除应力的技术措施,实施前报送监理部审批。

34)承建单位应在防腐施工7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施工水平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35)承建单位应 事先取得监理机构的批准并于实施的7天以前完成涂装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涂装试验计划,报监理机构批准。

1、试验的内容和目的。

2、试验组数。

3、观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4、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5、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36)施工中,承建单位要随施工进展及时进行测量和检查工作,其主要包括:

1、气温、相对湿度、金属表面温度。

2、喷砂后金属表面的清洁度、粗糙度。

3、涂装后湿膜厚度。

4、附着力。

37)涂装期间,承建单位应作好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和质量检查情况的整理,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监理机构。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测量和检验成果及时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证。必要时监理机构可抽测或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测。

35 38)表面处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施工开始前两天,开始测气温、湿度、金属表面温度,每2小时测报一次,以对环境变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随时掌握环境的变化情况。

2、相对湿度低于85%,基体金属表面温度不低于露点以上3℃。

3、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下,应采取有效措施,如遮盖采暖,或输入净化干燥的空气等措施,以满足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4、仔细地清除焊渣、飞溅等附着物。

5、清洗基体金属表面可见的油脂及其他污物,然后作干燥处理。

6、用金属薄板或硬木板对非喷砂部位进行遮蔽保护。

7、喷砂的安全与防护。

a.压力式喷砂罐属压力容器,其生产厂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b.喷砂工应穿戴防护用具,以保护身体不受飞溅磨料的伤害。 c.在露天或工作间进行作业时,呼吸用空气应进行净化处理。 d.露天工作时应注意防尘和环境保护,并符合有关的法规和条例。 39)金属表面必须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该四点状或条纹状的微色斑。表面的粗糙度达到设计要求,并将旧漆膜等全部除净。 40)仪器法:用表面粗糙度仪检测粗糙度时,每2㎡表面至少要有一个评定点,取评定长度为40㎜,在此长度范围内测五点,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定点的粗糙度值。

41)应对表面预处理的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涂装。

36 42)涂装施工,要注意以下事项:

1、涂装宜在气温10℃以上进行。在空气相对湿度超过85%,钢材表面温度低于大气露点以上3℃时,不得进行涂装。

2、涂装作业应在清洁环境中进行,避免未干的涂层被灰尘等污染。

3、除锈处理与涂装之间的间隔应尽可能短,在潮湿条件下,底漆涂装应在4小时内完成。晴天或湿度不大的条件下,最长不超过12小时。

4、涂装前对特殊部位的遮蔽。涂装前,应对不涂装或暂不涂装的部位如不锈钢导轨、楔槽、油孔子、轴孔、加工后的配合面和工地焊缝两侧等进行遮蔽,以免对装配、安装、工地焊接和运行等带来不利影响。

5、涂层系统各层间的涂装间隔应按涂料制造厂的规定执行,如超过其最长间隔时间,则应将前一涂层用粗粗砂布打毛后再进行涂装,以保证涂层间的结合力。

6、涂装过程中,应用湿膜测厚仪及时测定湿膜厚度。

7、每层涂装时应对前一涂层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漏涂、流挂、皱纹等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涂装结束后,进行涂膜的外观检查,表面应均匀一致,无流挂、皱纹、鼓泡、针孔、裂纹等缺陷。

8、涂料的附着力的检查(非热喷涂)。荡涂膜厚度大于120um时,在涂层上面两条夹角为60°切割线,应划涂层至基底,用布胶带粘牢划口部分,然后沿垂直方向快速撕起胶带,涂层应无剥落。当涂膜厚度小于或等于120um时可用划格法检查,其方法及判断见GB9286《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本试验宜做带样试验,如在工件上进行检查,应选择非重要部位,测试后立即补涂。此方法也允许用于评价涂膜中各涂层间的抗分离能力。

37

9、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按SL105-9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有关要求进行。 43)平面闸门安装

1、整体闸门在安装前,应对其各项尺寸进行复核,必须符合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

2、对分节制造的闸门,在拼装时,应对焊缝两侧各50mm的范围内进行除锈,除锈达到Sa2.5级,然后现场喷涂,喷涂厚度及涂漆厚度的要求及施工方法参见设计文件和SL105-9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规定》。

3、分节闸门组装成整体后,除应按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对各项尺寸进行复查外并满足下述要求:节间如采用焊接,则应采用已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按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定》中有关焊接的规定进行和检验,焊接时应采取措施控制变形。

4、止水橡皮的螺孔位置应与门叶或止水板上的螺孔位置一致,孔径应比螺栓直径小1.0mm,并严禁烫孔,当均匀拧紧螺栓后其端部至少应低于止水橡皮自由表面8.0mm。

5、止水橡皮表面应光滑平直,不得盘折存放,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其余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为设计尺寸的2%。

6、止水橡皮接头可采用生胶热压等方法胶合,胶合接头处不得有凹凸不平和疏松现象。

7、止水橡皮安装后,两侧止水中心距离和顶止水中心至底止水底缘距离的允许偏差为±3.0mm,止水表面的平面度为2.0mm,闸门处于工作状态

38 时,止水橡皮的压缩量应符合图纸规定,其允许偏差为-1.0~+2.0mm。

8、平面闸门应作静平衡试验,试验方法为:将闸门吊离地面100mm,通过滑道的中心测上、下游与左、右方向的倾斜,一般单吊点平面闸门的倾斜不应超过门高的1/1000,且不应大于8.0mm,当超过上述规定时,应予配重解决。

44)闸门试验

1、闸门安装后,应在无水情况下作全行程启闭试验。试验前应检查充水阀在行程范围内的升降是否自如,在最低位置时止水是否严密,同时还须除门叶上和门槽内所有杂物并检查吊杆的连接情况,,启闭时,应在止水橡皮处浇水润滑,有条件时工作闸门应作动水启闭试验。

2、闸门启闭工程中,应检查滚轮、支铰等转动部位运行情况,闸门升降或旋转过程有无卡阻,止水橡皮有无损伤。

3、闸门全部处于工作部位后,应用灯光或其他方法检查止水橡皮的压缩程度,不应有透亮或有间隙。

4、闸门在承受设计水头的压力时,通过任意1m长止水橡皮范围内漏水量不应超过0.1L/s。

45)启闭机安装

1、强制性条文要求及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

(1)对用于泄洪及其他应急闸门的启闭机,必须设置备用电源。

(2)液压启闭机应设有行程控制装置,不得用溢流阀来代替行程控制装置。

(3)走台、作业平台和斜梯都必须设置牢固的栏杆,栏杆的垂直度不

39 高于1m,离铺板约4.5m处应有中间扶杆,底部有不低于0.7m的档板。在桥机、门机小车平台上的栏杆,若条件限制,其高度可低于1m。

(4)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有关规定,同时钢丝绳长度不够时,禁止接长。

(5)卷筒和滑轮上有裂纹时,不许焊补,应报废。

(6)钢丝绳压板用的螺孔,必须完整,螺纹不允许出现破碎、断裂等缺陷。钢丝绳固定卷筒的绳槽,起过渡部分的顶峰应铲平磨光。

(7)所有零部件必须检验合格,外构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文件,方可进行组装。

(8)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

a.主要零件及结构件的材质证明文件、化验与试验报告。 b.焊接件的焊缝质量检验记录与无损探伤报告。 c.大型铸、锻件的探伤检验报告。 d.主要零件的热处理试验报告。 e.主要零件的装配检查记录。

f.零部件的重大缺陷处理办法与返修后的检验报告。 g.零件材料的代用通知单。 h.主要设计问题的设计修改通知单。 i.产品的预装检查报告。 j.产品的出厂试验报告。

k.制造竣工图样、安装图样及产品维护使用说明书。 l.外构件合格证。

40 m.产品合格证及发货清单。

2、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安装技术要求:

(1)启闭机安装前,应按DL/T5019-9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定》中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2)减速器应进行清洗检查,减速器内润滑油的油位应与油标尺的刻度相符,其油位不得低于高速大齿轮最低尺的尺高,但亦不应高于两倍齿高,减速器应转动灵活,其油封和结合面不得漏油。

(3)检查基础螺栓埋设位置,螺栓埋入深度及露出部分长度是否准确。 (4)检查启闭机安装平台高程,其偏差不应超过±5mm。机座平台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0.5/1000。

(5)启闭机安装应根据起吊中心线找正,其纵、横向中心线偏差不应超过±3.0mm。

(6)所选用的钢丝绳必须是同一根钢丝绳截成的两段。安装前按规范检测钢丝绳的直径和长度。

(7)承建单位制定放劲方案,上报监理机构。应包括:放劲措施、设备、场地和时间等。

(8)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长度,当吊点在下极限位置时,留在卷筒上的圈数一般不少于4圈,其中2圈作固定用,另外2圈为安全圈,当吊点在上极限位置时,钢丝绳不得绕到卷筒光筒部分。

(9)卷筒上缠绕为三层钢丝绳,钢丝绳应有顺序地逐层缠绕在卷筒上,不得挤叠或乱槽,同时还应进行仔细调整,使卷筒的钢丝绳顺利进入第二层和第三层。

41 (10)检查操作控制柜和程控系统的控制功能、显示功能、保护及报警功能是否完善,能否反映实际工况,其设置是否合理。 (11)仪表或高度指示器的功能调试后,应达到下列要求: a.指标精度不低于1%。

b.应具有可调节定值极限位置,自动切断主回路及报警功能。 c.高度检测元件应具有防潮,抗干扰功能。 d.具有纠正指示及调零功能。

(12)复合式负荷控制器内的功能调试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系统精度不低于2%,传感器精度不低于0.5%。

b.当负荷达到110%额定启闭力时,应自动切断主回路并报警。 c.接收仪表的刻度或数码显示应与启闭力值相符。

d.当监视两个以上吊点时,仪表应能分别显示各吊点启闭力。 e.传感器及其线路应具有防潮、抗干扰性能。

(13)减速器、开式齿轮、轴承、液压制动器等转动部件的润滑应根据使用工况和气温条件,选择合适的润滑油。

(14)卷扬机上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SL315-89《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选用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 (15)电气设备的试验要求。

A.接电试验前应认真检查全部接线并符合图纸规定,整个线路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方能开始接电试验,试验中各电动机和电气元件温升不能超过各自的允许值,试验应采用该机自身的电气设备,试验中若有触头等元件有烧灼者应予更换。

42 B.无负荷试验。

启闭机无负荷试验为上下全程往返3次,将查并调整下列电气和机械部分。

a. 电动机运行平稳,三相电流不平度不超过±10%,并测出电流值。 b. 电器设备应无异常发热现象。

c. 检查和调试限位开关(包括充水平压开度接点),使其动作准确可靠。 d. 高度指示和荷重指示准确反映行程和荷载的数值,到达上下极限位置后,主令开关能发出信号并自动切断电源,使启闭机停止转动。 e. 所有机械部件运转时,均不应有冲击声和其他异常声音。钢丝绳在任何部位,均不得与其他部件相摩擦。

f. 制动闸瓦松闸时应全部打开,间隙应符合要求,并测出松闸电流值。 C.负荷试验。

启闭机的负荷试验,一般应在设计水头工况下进行,先将闸门在静水中全行程上下升降2次,再在动水中启闭2次,事故检修闸门应在设计水头工况下静启2次。负荷试运转时,应检查下列电气和机械部分。 a. 电器设备应无异常发热现象。

b. 电动机运行平稳,三相电流不平度不超过±10%,并测出电流值。 c. 所有保护装置和信号应准确可靠。

d. 所有机械部件在运转中不应有冲击声,开放式齿轮啮合工况应符合要求。

e. 制动器应无打滑,无焦味冒烟现象。

f. 荷重指示器与高度指示器的读数能准确反映闸门在不同开度下的启

43 闭力值,误差不得超过±5%。

g. 电动机(或调速器)的最大转速一般不得超过电动机额定转速的2倍。在上述试验结束后,机构各部分不得有破裂、永久变形、连接松动或损坏,电气部分应无异常发热等影响启闭机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现象存在。

3、液压启闭机安装技术要求。

(1)液压机启闭机机架的横向中心线与实际测得的起吊中心线的距离不应超过±2mm,高程偏差不应超过±5mm,调整机座水平度,使其误差应小于0.5mm。

(2)基架钢梁与推力支座的组合面不应大于0.05mm的间隙,其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1mm,深度不应超过组合面宽度的1/3,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20%,推力支座顶面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

(3)安装前应检查活塞杆有无变形,在活塞杆竖直状态下,其垂直度不应大于0.5/1000,且全长不超过杆长的1/4000;并检查油缸内壁有无碰伤和拉毛现象。

(4)吊装液压缸时,应根据液压缸直径、长度和重量决定支点或吊点个数,以防止变形。

(5)活塞杆与吊杆吊耳连接时,当闸门下放到底坎位置,在活塞与油缸下盖之间应留有50mm左右的间隙,已保证闸门能严密关闭。

(6)管道弯制、清洗和安装均应符合GB8564-88《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管道设置应尽量减少阻力,管道布置应清晰合理。

(7)初调高度指示器和主令开关的上下断开点及冲水接点。

44 (8)试验过滤精度:柱塞泵不低于20um;叶塞泵不低于30um。

(9)液压启闭机试运转。 A.试运转前的检查。

a.门槽内的一切杂物应清扫干净,保证闸门和拉杆不受卡阻。 b.机架固定应牢固,应检查螺帽是否松动。

c.电气回路中的单个元件和设备均应进行调试并符合GB1497中有关规定。

d.启闭机安装好后,要有启闭机制造厂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试,使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B.油泵第一次启动时,应将油泵溢流阀全部打开,连续空转30~40min,油泵不能有异常现象。

C.油泵空转正常后,在监视压力表的同时,将溢流阀逐渐旋紧,使管路系统充油,充油时打开排气孔,油缸运行3~5次排出空气。管路充满油后,调整油泵溢流阀,使油泵在其设计压力25%、50%、75%和100%的情况下分别连续运转15分钟,应无震动、杂音和温度过高等现象。

D.上述试验完毕后,调整油泵溢流阀,使其工作压力达到设计压力的1.1倍时动作排油,此时也应无剧烈震动的杂音。

E.油泵阀组的启动阀一般应在油泵开始转动后3~5s内动作,使油泵带上负荷,否则应调整弹簧压力或节油孔的孔径。

F.无水时,应先手动操作升降闸门一次,以检验缓冲装置减速情况和闸门有无卡阻现象,并记录闸门全开时间和油压值。 G.调整高度指示器,使其指针能正确指出闸门所处位置。

H.操作其控制柜和可编程控制系统,检查其控制功能、显示功能、保

45 护功能是否合理。

I.将闸门提起,在48h内,闸门应活塞油封和管路系统的漏油而产生的下沉量不应大于200mm。

J.手动操作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自动操作试验。提升关闭试验闸门时,记录闸门关闭时间和当时水库水位及油压值。

46)保修期

按合同规定,承建单位应承担全部安装设备的施工安装期维护保养和合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3.5.5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1) 水工金属结构金结安装检验按DL/T5018-9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9-94《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为标准。

(2) 单元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承建单位及时申请(阶段)验收,以利合同支付及下序工程的顺利进行。申请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 竣工图。

2) 设计修改通知单及有关会议纪要。 3) 安装的最后测定记录和调试记录。 4) 安装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记录。 5) 安装的重大缺陷的处理记录。 6) 试运行记录和报告。

7) 按合同文件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8) 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质量等级评定。 (3) 金结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下述资料: 1) 工程竣工报告。包括: a. 工程概述。

46 b. 合同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与实际开工、完工日期。 c. 合同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

d. 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未完尾工程项目清单及后续完工计划。

2) 工程施工报告。包括: a. 工程简况。 b. 合同工期目标。

c. 施工条件的变更及其处理方案。

d. 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施工时段、方法与过程。 e. 合同履行中违规、违约情况。

3) 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和工程的变更文件。 4) 竣工合同支付结算报告。应包括:

a. 分部工程的合同报价工程量与合同报价、支付结算工程量、支付单价与支付总价。

b. 已结算的合同索赔支付。 5) 质量检验文件,应包括: a. 工程开工文件。

b. 按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监理签证、认证文件。 c.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现场指令和施工违规、违约文件。 6)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包括: a. 记录资料目录。

b. 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期质量检测和试验资料。 c. 安装主要施工作业记录。 d. 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记录。 e. 其他重要活动与事项记录。 7) 工程施工大事记。

47

第二篇:8河道疏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编制依据

本细则主要依据规范、文件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 1.2适用范围及监理工作安排

本细则适用于乐平市众埠镇防洪工程河道疏浚项目,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副总监理工程师对该项目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监理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各单元工序的监理控制工作。该工程开工文件已批复,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要求。

2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在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开工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告或报验单进行审批。工程开工报告中应依据技术规范要求列出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数量和方法。河道疏浚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批,施工单位填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附分部工程技术方案。审查具体作业方案是否可行,人员机械施工能否满足施工要求,组织布置是否合理。审查后监理工程师另批复技术方满足开工要求,开工申请得到批复后才予以开工。 审查内容有:

(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要求。

(3)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填报施工设备和实验设备进场报验。 (4)施工材料、构配件进场到位情况及质量检验、试验情况。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

(5)施工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6)场地、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

(7)施工进度计划,填报施工进度进度计划申报表。

(8)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和施工放样报验单。 (9)施工技术方案申报,施工单位应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工程测量计划和方案、施工工作方法、工程放样计划、专项试验计划和方案。填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32 (10)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与环境保护措施。 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1质量控制内容

河道疏浚工程控制内容有测量放样、河道开挖深度、边坡修整、清理的淤泥沙石的运输、机械材料。 3.2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1)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放样通知业主、监理参加,以便监理复核检查断面、水准准确。

(2)检查机械设备材料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材料检测合格,进场设备材料是否经监理工程批准进场。

(3)河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要求控制,河道中线及时检测控制在偏差范围内(±20cm),开挖深度超挖欠挖严格控制开挖深度以1m为宜,河道边坡按放样线开挖控制坡比,开挖料按规划的场地堆放运输。

(4)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该水域滩地变化进行动态观测,及时掌握开挖范围附近河床冲淤变化情况,科学、及时地对工程施工期的情况进行分析与研究,必要时调整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安全。

(5)疏浚工程每完成一个单元施工单位自检填写检测表,再报监理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填写单元评定表。 4进度控制内容、措施和方法 4.1进度控制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 4.2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根据监理单位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横道图或网络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发现工期滞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调整后的工作量报监理机构审批,调整后的计划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按照监理批复后计划施工,循环检查及时调整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投资控制内容、措施和方法 5.1投资控制的内容

准确计量、控制工程变更、控制工程索赔事件 5.2投资控制措施和方法

工程开工前复核原始断面,工程完工后及时绘制完工断面图,据实签证计量。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出现工程变更采用成本最优方案以更节省成本

33 控制工程投资。及时协调参建方工作关系有问题能及时处理严禁索赔事件发生。

6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内容、措施方法

(1)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监督。

(2)检查作业船是否取得相应的船舶证书,挖泥船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3)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4)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机构可责令其停工。当监理机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对违反安全条列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的行为,责令承包人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责令停工整顿;经说服教育无效的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或责成施工单位予以辞退。

(6)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从事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 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施工现场设备均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要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中危险地段要有安全标志;各种机械设备在使用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危险作业的相应保护措施在现场是否到位等。

(7)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协助发包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范围边界处设明显标志,避免无关船只进入工程区域,确保安全。 7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提出、审查、批准、实施等过程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法人可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或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建议,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或设计合同约定在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监理机构可依据有关规定、规范,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工程变更建议书面提出时,应考虑留有为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批准,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以及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人身、工程安全或财产严重损失的紧急事件时,工程变更不受时间限制,但监理机构仍应督促变更单提出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4 2.工程保险: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险种办理应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并要求承包人在向项目法人提交各项保险单副本的同时抄送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额度、保险有效期等进行检查,当监理机构确认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指示承包人尽快补办保险手续

②当承包人拒绝办理保险时,应协助项目法人代办理保险,并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相应投保费用。

当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办理了保险,其为履行合同义务所遭受的损失不能从承包人处获得足额赔偿时,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界定风险与责任,确认责任者或合理划分合同双方分担保险赔偿不足部分费用的比列。

3.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议解决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仍按监理机构就争议问题做出的暂时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明示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争议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施工合同约定应进行的工作。

4.清场与撤场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监理机构应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约定的时间内,检查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尾工和修复缺陷应留在现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情况。其余承包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均应按批准的计划退场。 8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整理归档管理,来往文件资料做好收发文登记,建设各方建立互联网平台系统方便文件传输联系及资料共享。参建各方有发函、手机。互联网联系方式。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日志按月装订成册,监理列会由监理单位于每月25日召开特殊情况时间可调整,由监理单位编写会议纪要形成工程文件发放给参加会议的各单位。 9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1.在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组织检查分部工程的完工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对提供的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2.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资料齐全时,提请项目法人及时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参加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前准备由其提交的验收资料和提供的验收备查资料。

35 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签署或协助项目法人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完善和处理。 10其他

本细则未列出本工程涉及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36

第三篇:扬尘治理工程监理细则

黄石市民之家项目

扬尘治理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黄石市民之家项目监理部

2017年1月10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02)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02)

三、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02)

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的依据 ……………………………(05)

五、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06)

六、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制度…………………………………………(07)

七、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07)

八、监理工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08)

九、监理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10)

前 言

根据黄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在整个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黄石市民之家工程

2、工程项目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博园滨湖路北侧

3 、工程规模及结构类型:地上部分为5层(高28.45m),地下部分为1层,基础桩基采用旋挖成孔灌注桩以及抗浮锚杆。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整个施工全过程扬尘整治满足黄石市人民政府及安监站的要求,无重大扬尘污染源,使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 〈一〉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

1.公司行政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技术负责人领导本公司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公司扬尘整治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负责。 4.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2

〈二〉扬尘整治工作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扬尘整治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扬尘整治监理人员的分工(详本细则三 . 〈一〉 条)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整治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源,策划项目扬尘整治监理方案,组织编写扬尘整治监理细则。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整治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审批扬尘整治工作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扬尘整治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置事项。

(8)审核签发扬尘污染监理工作通知单,工程局部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扬

尘整治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扬尘整治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扬尘整治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2.扬尘整治工作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编写扬尘整治工作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整治机构组织、保

3 证体系和扬尘整治工作责任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 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扬尘整治工作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整治工作技术交底。

(5)核查施工扬尘整治设施和措施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6)定期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7)负责和指导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扬尘整治工作的巡视检查等日常监理工作。

(8)做好本人负责的扬尘整治监理日志。负责扬尘整治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和专监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扬尘整治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方扬尘整治工作教育的落实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施到位情况和施工人员及机械、防护等扬尘治理设施的管理和自检工作。

(3)做好现场日常的扬尘整治工作的巡视检查,对易行成扬尘污染源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扬尘治理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污染源将要出现,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参加施工现场生产扬尘整治工作检查。

4 (5)做好有关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日记。

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的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2.本建设工程项目文件。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的施工方案和安全协议文件。

五、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

六、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2.扬尘重大污染源交底监控制度; 3.扬尘整治监理巡视制度; 4.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7.扬尘整治监理报告制度。 七.扬尘整治监理现场检查要点

1、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2、土方进出工地时,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 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 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4、将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5、工地在清扫时,必须洒水或雨天清扫。

6、根据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 2 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要采取防尘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8、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天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准备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7

9、垃圾、工程渣土在 24 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0、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 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1、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绿化。

12、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运送物围挡、遮盖。

13、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4、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5、本工程使用自拌式混凝土,自拌砂浆及干粉砂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16、工程完工 30 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八、监理工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一)扬尘整治的事前控制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扬尘整治工作管理体系,扬尘治理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主要是审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整治管理机构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是否符

8 合扬尘治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3.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制度,扬尘整治教育培训制度,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得走过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

4.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语,标牌的执行情况,警示要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加强对污染源部位和污染源物品的管理,有明显的标示; 6.加强文明施工建设和文明施工检查。

(二)扬尘整治工作的事中控制

1.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4.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

5.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6、建设工程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2米的遮挡围护设施,重要地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金属或硬质板材围档。

7、施工过程必须设置密目防尘网,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物料、渣土外逸,粉尘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8、建筑工地扫尾阶段,楼房内清扫出的垃圾必须装袋清运;外架拆除必须先用水喷洒后拆除,避免粉尘飞扬。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0、对在扬尘整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扬尘整治工作的事后控制和监督

1.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扬尘事故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签发停工指令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

2.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的扬尘污染事故报告和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3.参加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扬尘污染事故调查分析。

4.对扬尘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进行总结,用以教育广大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九、监理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现场围档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

一、整洁、美观、宜须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

10 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工程围档高度不低于 1.8m。 2.封闭管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门口大门制度,门卫制度,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的一侧。 (2)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 ,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

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3.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混凝土硬化,场区其他次要道路地面应同时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5)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和随地大小便。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 4.材料堆放检查要点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 ,

11 不得超高。堆料分类别,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作,标明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细颗粒材料必须进行可靠的覆盖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5.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防、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 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 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6.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九牌一图”,即 工程概况牌、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安全无事故计数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建筑职工职业道德牌工地卫生制度牌防火须知牌监督电话牌 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

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行出口处,严禁将“九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 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7.社区服务检查要点

12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有效地控制粉尘、 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篇: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

扬尘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阶段)

编 制:

审 批: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一、扬尘治理工作目标

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细则的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咸阳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条措施》;

2、《****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办法》等。

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程序

1、明确监理企业控制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理规章制度,提高监理水平,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控制扬尘污染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对施工企业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市建委系统相关部门。

2、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场容场貌统

一、协调、干净、卫生,全面落实好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密闭运输7个100%要求,从源头上堵住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场地内外环境整洁。

3、要求施工单位工地配置人员、器材,专人负责控尘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4、要求施工单位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

5、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以建设方例会,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形式定期召开会议开展扬尘控制检查,帮助工地提高扬尘治理的管理水平。

6、项目监理部每月向公司和建设方书面报送监理月报的同时,汇报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

7、监理部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核查时,除质量进度外,对扬尘治理落实情况一并审查。

四、监理工作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方案中的扬尘整治工作管理体系,扬尘治理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主要是审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制度,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3、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的警示标语、标牌,要有扬尘治理、排污治霾内容。

4、加强文明施工建设和文明施工检查。

5、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档全封闭施工。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钢管脚手架和塔吊等机具要定期除锈、刷漆。

6、建筑工地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

7、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

8、严格烟尘控制。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符合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政府环卫部门批准和持有相关准运证明。

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施工单位应不允许其驶入工地。

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施工单位不允许其驶出工地。

10、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11、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12、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土方作业要全覆盖,不得裸露。

五、建筑扬尘治理的制度措施

(一)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必须具备遮挡措施,同时在建筑垃圾上覆盖密目网,并定时洒水。

2、对基坑开挖部分的泥土应当覆盖密目网。

4、清扫道路、场地时,必须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5、清运垃圾运输材料、土方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必须冲洗,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不得污染、损坏市政设施。

6、室内、楼层内施工时同样要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对楼层内、室内的建筑垃圾应当采用袋装的方式清运,便于运输和控制扬尘,严禁将垃圾从楼层上向下倾倒。

7、做好监理日常工作并记录。在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坚持巡视无死角,确保扬尘污染控制落到实处。

(二)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应硬化处理,施工道路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厚度在10厘米以上。

2、木制品加工时应在库房内进行,并及时将木屑清扫在密封容器内或袋内,破碎混凝土、切割大理石和砖块,模板周转清理等作业时应采用湿用业。

3、脚手架、卸料平台等部位设施上的垃圾严禁用翻竹笆、吹尘等方法来清除垃圾,应当先洒水后清理、拆除脚手架、卸料平台等设施时应当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

4、脚手架等部位使用的密目网原则上三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如果密目网上的积尘严重时应及时清理。

(三)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定人对沉淀池、沟槽进行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杜绝随意排放。

2、泥浆排放必须做到三级沉淀排放,达到沉淀要求后才能排放到市政管网。

3、现场的材料堆放应采取防尘措施(覆盖密目网、洒水等)。

4、对特别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密闭的库房内,装卸时做到轻放、轻装、轻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第五篇: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扬尘治理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 〈一〉扬尘治理监理工作分工

1.公司行政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技术负责人领导本公司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公司扬尘治理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负责。

4.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人员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扬尘治理监理人员的分工(详本细则三.〈一〉条)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治理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源,组织编写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审批扬尘治理工作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扬尘治理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置事项。

(8)审核签发扬尘污染监理工作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扬尘治理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扬尘治理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扬尘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2.监理工程师扬尘治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编写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资格证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机构组织、保证体系和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

(6)核查施工扬尘治理设施和措施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7)定期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8)负责和指导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巡视检查等日常监理工作。

(9)做好本人负责的扬尘治理监理日志。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和专监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方扬尘治理工作教育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施到位情况和施工人员及机械、防护等扬尘治理设施的管理和自检工作。

(3)做好现场日常的扬尘治理工作的巡视检查,对易行成扬尘污染源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扬尘治理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污染源将要出现,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扬尘治理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及其可靠性。 (5)参加施工现场生产扬尘治理工作检查。

(6)做好有关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日记。

三、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的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2.本建设工程项目文件。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的施工方案和安全协议文件。

四、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监理程序图

五、扬尘治理监理现场检查要点

1、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2、土方进出工地时,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4、将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5、工地在清扫时,必须洒水或雨天清扫。

6、根据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2米,用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要采取防尘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8、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准备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0、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1、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绿化。

12、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运送物围挡、遮盖。

13、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4、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5、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六、监理工作的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一)扬尘治理的事前控制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扬尘治理工作管理体系,扬尘治理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主要是审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2.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管理机构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是否符合扬尘治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3.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制度,扬尘治理教育培训制度,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得走过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

4.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标语,标牌的执行情况,警示要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加强对污染源部位和污染源物品的管理,有明显的标示; 6.加强文明施工建设和文明施工检查。

(二)扬尘治理工作的事中控制

1.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4.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

5.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6、建设工程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围护设施,重要地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金属或硬质板材围档。

7、施工过程必须设置密目防尘网,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过程中物料、渣土外逸,粉尘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8、建筑工地扫尾阶段,楼房内清扫出的垃圾必须装袋清运;外架拆除必须先用水喷洒后拆除,避免粉尘飞扬。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0、对在扬尘治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扬尘治理工作的事后控制和监督

1.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扬尘事故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签发停工指令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

2.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的扬尘污染事故报告和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3.参加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扬尘污染事故调查分析。 4.对扬尘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进行总结,用以教育广大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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