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车安装完好标准

2022-07-16

第一篇:绞车安装完好标准

小绞车完好标准

1、 绞车滚筒无裂纹,开焊、破损、变形,固定螺栓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2、 制动装置灵活、可靠。

JD-25JD-40调度绞车,制动手把的闭锁装置必须灵活可靠,制动手把不得超过行程的四分之三。

JD-11.4绞车,施闸后闸把位置不低于水平位置,与水平夹角不低于45度,拉杆螺栓有备帽紧固,无明显弯曲,拉杆,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

3、 闸带无断裂,闸带磨损厚度不小于3mm,铆接可靠无松动,闸座螺丝紧固可靠。

4、 闸轮磨损不大于2mm,闸轮无油迹。

5、 底座无裂纹,螺丝紧固,护身板完整无变形。

6、 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7、 绞车洞室要求高度不低于1.8米,绞车的外突出部位距轨道不低于700mm,内侧不低于200mm,绞车后部距帮不低于1000mm。

8、 绞车安装必须平稳 ,牢固,坐在实底上,可选用打地锚,或压戗点柱。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必须采用地锚固定绞车;临时的可采用压戗点柱固定绞车。

9、 第18条

地锚固定绞车:锚杆不少于4根,锚杆长度1.5m以上,直径不小于20mm。锚杆与底座必须用双螺母联结牢固、可靠。锚固力达到每根50kN以上。地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并详细记录在案。

10、 第19条

压戗点柱固定绞车:四根压点柱不得缺少、倾斜,两戗点柱与底板倾角控制在45°~70°。压戗点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并捆绑柱头,防止脱落倾倒伤人。

11、 点柱必须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窝内,严禁穿鞋。点柱的顶端严禁使用重叠盘头,严禁直接打在支架上。柱头窝深:灰岩顶板100mm 以上,砂页岩顶板200mm以上。

12、 中、底层假顶下的戗柱应带帽;戗在棚梁上的戗柱要求在棚梁上打反戗柱;灰岩顶板下戗柱可打防滑橛或打反戗柱,防滑橛眼深300mm以上,外露长度400mm以上,铁撅直径Φ≥40mm。正、反戗柱夹角90°左右。

13、 点柱采用木柱,必须使用Φ≥160mm优质红松圆木;点柱长度在2.5m以上时,必须使用Φ≥180mm的优质红松圆木。

14、 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砼点柱固定绞车。

15、 打结、硬弯、接疙瘩的钢丝绳严禁使用;5°以上的斜坡使用Φ≥12mm的钢丝绳;钢丝绳与滚筒的连接必须采用穿入绳眼再用双压板压紧的方式连接,严禁剁股连接。

16、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按序分层排列。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容量是最外层距滚筒边缘高度不小于该绳直径的2.5倍。

17、 绳头的绳环必须套绳皮,主绳头采用卡子数量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绳径(mm) ≤32 >32~38 最少卡子数(个) 4 5 绳卡间距(mm) 为6~7倍钢丝绳直径

钢丝绳卡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卡子螺母位于主绳同侧。 紧固绳卡时必须考虑每个绳夹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离绳套最近的绳卡(第一个绳卡)应尽可能的靠近套环,但仍需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

18、 保险绳头采用三副卡子卡紧。保险绳绕过矿车的上面用符合规定的连接插销或连接链插入矿车连接处。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主绳直径。主绳制作保险绳时,要求加装两幅反向大绳卡,大绳卡可在主绳卡之间。

第二篇:(修)安居煤矿调度绞车、回柱绞车、皮带输送机安装标准及规定

安居煤矿调度绞车、回柱绞车、皮带输送机

安装标准及规定

为提高我矿井下质量标准化,规范井下调度绞车、回柱绞车、皮带输送机的标准性安装,提高矿井辅助运输的安全系数,现特制订安装标准及规定如下:

一、现场工程交底

1、组织生产、机电、安全、调度四个科室到现场看工程,根据现场条件具体确定安装位置标准。

2、安装好后由施工单位向机电技术科提交《调度绞车验收申请单》、《井下带式输送机验收申请单》,机电科牵头,组织生产、机电、安全、调度四个科室进行现场验收,若一次验收不合格,对申请验收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经验收合格发放绞车运行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不予运行。

二、绞车、回柱绞车、皮带输送机机头(包括储带仓)底座的安装要求

1、安装调度绞车、皮带输送机机头的巷道、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安装和司机操作空间的要求,其附近无妨碍司机操作、影响设备运行以及影响司机视线和注意力的设备、设施等。

2、绞车、皮带输送机机头最近轨道间的距离保持在0.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另一侧距离墙壁或棚腿应保持在0.2米以上距离。

3、所有绞车、回柱绞车、皮带输送机机头使用混泥土底座固定(水泥基础高于轨面100mm、如无轨道需高出底板200mm),水泥底座必须打在巷道的底板硬底上,严禁打在浮煤矸上。

各设备底座基础面尺寸为:

(1)JD-1.6(25KW)绞车底座基础面1400mm×1300mm;

1 (2)JD-2.5(40KW)绞车底座基础面2000mm×2000mm; (3)JYB-40×1.25(55KW)绞车底座基础面2700mm×2400mm; (4)固定使用的JH系列回柱绞车底座基础面(包括采煤用)JH-8底座基础面1600mm×800mm;JH-14底座基础面2300mm×1000mm;JH-20底座基础面2600mm×1200mm;

(5)迎头拉耙装机用的稳车,固定地点必须平整,稳车前后各加一道固定地锚。

(6)皮带输送机机头(包括储带仓、涨紧稳车)DSJ80/50/2×75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座基础面35000mm×1400mm;DSJ800/37简易带式输送机座基础面4000mm×1300mm。

(7)其他设备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4、倾斜井巷安设的绞车,当坡度大于8度时其基础螺丝或地锚杆不得小于6根,当坡度小于8度时其基础螺丝或地锚杆可以使用用4根。

5、使用锚杆固定绞车时,杆体直径规定如下:锚杆长度为1.8米、直径不小于20mm(55KW绞车固定锚杆必须使用专用强力锚杆)。

6、锚杆必须采用树脂锚杆必须全锚固,且每根锚杆必须具有防拔和防转的性能。固定绞车时,锚杆的上端应加设置直径60mm,厚8mm以上的钢垫板并用双螺丝紧固,螺丝外漏部分应保持1—3扣,同部位螺丝、平垫规格必须一致。

7、绞车底座应与轨枕上平面持平,所有安装使用的绞车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有关调度绞车的完好标准。

三、调度绞车、带式输送机安装标准及技术要求

(一)调度绞车安装标准及技术要求

1、绞车的安装标准

1.1绞车、回柱绞车、皮带输送机的安装执行“谁使用、谁安

2 装、谁维修”的原则,安装前由安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计算书),生产、机电、安全、调度四个科室到现场,根据现场条件具体确定绞车的安装位置、牵引方向及阻车器的安装位置和标准; 1.2安装小绞车的巷道、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绞车安装和司机操作空间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打到优良品,其附近无妨碍司机操作、影响绞车运行以及影响司机视线和注意力的设备、设施等。

1.3绞车钢丝绳绳头一律使用插接的方法固定,其插接长度必须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钩头应配备绳皮、绳卡。

1.4每部绞车必须在其运行下出绳方向出口处安装一组托绳轮,双向运行的绞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两个方向前方5米范围内各安设一组。托绳轮应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如本部绞车的牵引范围内遇有拐弯,必须在拐弯的内侧巷壁安设1-3组立滚。移交时随绞车同时移交.

2、绞车信号要求

2.1所有绞车都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双向往返声光”信号,双向使用的绞车,禁止使用没有反馈性能的“单向信号”或“串联信号”。

2.2所有投入运行的绞车,必须配齐绞车参数牌板和控制牌板(双向绞车牌板根据巷道坡度实际情况核定并填写双向运行技术参数),且必须吊挂整齐、稳固。控制牌板上的双向按钮及信号按钮,必须方便司机在岗位上操作,技术参数牌板上的各项数据依据本部绞车的牵引力和巷道的最大坡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给定的公式进行计算后填写清楚,其最多允许挂车数量必须与车场实际长度相符。

2.3斜井提升的绞车,除必须在绞车附近配备一块技术参数牌板,配齐相应管理排版。

3、钢丝绳的标准要求

3 3.1、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8章第三节中有关钢丝绳的规定。

3.2绞车钢丝绳绳头一律使用插接的方法固定,其插接长度必须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钩头应配备绳皮、绳卡。

3.3倾斜井巷提升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加装保险绳,保险绳与主绳的连接规定为将保险绳的一头绳卡卡紧,卡的压绳板一律在长绳的一侧,数量不小于4道,绳卡间距应小于绳径的6倍,并且末道绳卡距绳头的距离应保持在100—150毫米的长度,绳头不得散股。

3.4 JD-1.6(25KW)绞车应使用6×19×Φ15.5毫米的钢丝绳,JD-2.5(40KW)绞车应使用6×19×Φ18.5毫米,JYB-40×1.25(55KW)绞车应使用6×19×Φ21.5毫米的钢丝绳,且钢丝绳缠满后距绞车滚筒轮缘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原则上不允许超过绞车容绳量。

3.5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的固定必须用压绳板压紧,压绳板不得少于2道,并且不得将绳芯或绳股剁掉,绳头应绑扎牢固,不得出现散股,同时钢丝绳在滚筒上经常缠绕留3圈绳,以防钢丝绳放空后将绳拽脱。

3.6本着保证安全的原则,当绞车钢丝绳不够长时,不允许使用有插接的钢丝绳,绳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的规定,并且绞车保险绳不得低于牵引钢丝绳的直径。

(二)带式输送机安装标准及技术要求

1、机架中心线对输送机纵向中心线不重合度不应超过3毫米;

2、中间架支腿的不铅垂度或对巷道地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3%;

(1)中间架在铅垂面内的不直度不应超过长度的0.1%;

(2)中问架接头处左右、高低的偏移均不应超过1毫米;

(3)中间架间距的编差不应超过±1.5毫米,相对标高差不应

4 超过间距的0.2%;

3、拉紧滚筒在输送带连接后的位置,应根据拉紧装置的型式、输送带芯的材质、带长和起、制动要求确定,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车拉紧装置往前松动的行程不应小于400毫米,往后拉紧行程应为往前松动行程的1.5~5倍;

(2)对于绞车式或螺旋拉紧装置,往前松动行程不应小于100毫米;

四、绞车、回柱绞车地锚安装要求

1、使用两颗锚杆固定,锚杆长度为1.8米、直径不小于22MM(锚杆必须使用专用强力锚杆),锚杆间距为150mm。

2、锚杆上端用厚度为20mm的连接板(见附图)压牢。 附:

1、地锚连接板图

2、井下调度绞车、带式输送机验收申请单

3、井下调度绞车、带式输送机验收表

机电技术科 2014年3月20日

附:地锚连接板图:

第三篇:小绞车安装1

绞车安装技术要求

一、小绞车

1、大巷和采(盘)区的11.4KW绞车、25KW(包括25 KW)以上绞车要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2、顺槽用11.4 KW绞车:当巷道底板为硬岩时,可采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固定。采用地锚固定时,地锚杆体直径不得小于16mm,锚杆端头要有伞帽(伞帽直径≥35mm、厚度≥4 mm),材质为35的碳素钢,锚杆的锚固深度不得小于1m,当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

3、绞车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时,混凝土基础严格按绞车厂家提供的基础尺寸浇注;基础预埋地脚螺栓应垂直于机座,下部必须有勾形,地脚螺栓直径应以小于绞车机座固定眼直径2mm为标准尺寸,杆体埋入深度与混凝土基础厚度相差不得超过50mm;如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还必须在混凝土基础坑内打锚杆进行锚固。

4、稳固绞车的地锚或地脚螺栓露出部分应能拧双帽,拧紧后螺栓头露出螺母1-3个螺距;绞车各部所加防松垫圈的规格、数量符合要求。

5、小绞车安装应进硐室。硐室规格尺寸一般应为:长度不小于3米,宽度不小于2米,高度不小于1.8米;绞车滚筒出绳侧中心正前方安装导向轮,导向轮直径不得小于300mm,导向轮安装后要保证绞车出绳与导向轮槽成直线,不得障碍摩擦,防止导向轮脱绳。

6、若因井下条件限制,绞车安装在巷道内时,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设备安装与安全距离的要求,绞车外缘至支护或碹墙之间最突出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4米,至轨道外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米。空间不够时要进行扩

#帮处理。

7、绞车钢丝绳应从滚筒的下方出绳;钢丝绳必须缠绕均匀,不得有松绳,缠绳量符合规定即缠绕钢丝绳最外一层距滚筒边缘不得小于所用绳径的2.5倍。

8、绞车钢丝绳绳头在滚筒上固定时,必须用特备的卡绳装臵卡牢,严禁系在滚筒轴上。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绞车钢丝绳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9、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使用套环,钩头固定套环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规格必须和钢丝绳相匹配,其绳卡数量根据钢丝绳直径大小定(当钢丝绳直径≤18mm时,绳卡数量至少为3个;当钢丝绳直径>18~26mm时,绳卡数量至少为4个),绳卡间距为6~7倍钢丝绳直径,绳卡方向应一致,绳卡的U形环内上部为钢丝绳工作段,下部为尾段,紧固绳卡时须考虑每个绳卡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第一个绳卡应尽可能靠近套环,但必须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钩头固定套环采用插接时,插接长度应大于15倍钢丝绳直径,并且至少大于300mm。

10、斜巷使用的小绞车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规定加装保险绳。保险绳一端通过绳卡固定在主钩头后端不小于600mm处,绳卡的数量不少于3个,绳卡的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绳卡方向应一致,保险绳钩头的打结按照主钩头的标准制作;保险绳的直径应与牵引钢丝绳直径相同,长度为允许挂车总长度加1.5米。

11、小绞车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双向对打与远方操作按钮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操作牌板必须安设在绞车司机便于操作的位臵(即绞车司机一只手不离闸把,另一只手能停车、打信号)。斜坡下部车场信号必须设在安全躲避洞内(躲避洞长度不得小于1米,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不得小于1.8米)。

12、在绞车提升的各斜(井)巷上、下车场、采区车场与中间巷口应安装与绞车联锁的声光语言报警装臵。

13、运输平巷(坡度≤7‰)可以使用双向绞车,斜巷(坡度>7‰)严禁使用双向绞车;单向使用绞车为防止司机双向操作,护绳板上、下应都与绞车闸把拉杆及底座连接牢固。

14、小绞车旁应悬挂技术参数、管理牌板,牌板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楚。技术参数牌板内容为绞车编号、绞车型号、电机功率、钢丝绳直径、安装地点、坡度、坡长、维护人、使用单位、规定挂车数量、最大载重量。管理牌板内容为(1)司机持证上岗;(2)小绞车运行时必须设警戒;(3)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4)小绞车必须保持完好,信号灵敏、可靠;(5)严禁超拉挂车。

15、绞车运输巷道:在转弯处必须安设导向轮,以避免钢丝绳与巷帮摩擦;在变坡点处必须安装托绳轮,在平巷段托绳轮安装间距一般不得大于15米,以避免钢丝绳在轨枕与地板上摩擦拖行。

二、无极绳绞车

1、无极绳绞车机头应安装在硐室内,并加装安全门上锁,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 同时要满足行人侧与绞车之间留有不小于700mm的人行安全通道,绞车与人行通道之间必须用防护栏隔离;绞车硐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不积尘污, 并悬挂绞车司机制度牌板(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绞车技术性能参数及巷道参数牌板。

2、若因井下条件限制 ,绞车机头须安装在巷道内时,必须用防护栏隔离且安装地点的巷道宽度满足运输条件,满足机电设备安装要求。

3、无极绳绞车机头原则上不允许安装在斜坡的下车场巷道内,如因井下条件限制安装在斜坡的下车场巷道内时,绞车机头前必须有可靠的跑车防护措施。

4、无极绳绞车驱动装臵的底盘、张紧装臵、主压绳轮、尾轮,采用混凝土基础稳固。

5、混凝土基础严格按照绞车厂家提供的基础尺寸浇注,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必须在混凝土基础坑内打锚杆进行锚固。绞车的进出绳方向要与轨道中心线一致,张紧装臵和尾轮的进出绳端必须与车场水平保持一致。

6、稳固绞车的地脚螺栓露出部分应能拧双帽,拧紧后螺栓头露出螺母1-3个螺距;绞车各部所加防松垫圈的规格、数量符合要求。

7、绞车电机控制开关、照明信号综保、泄漏通讯基地电台等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机头硐室内,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通用技术标准》。

8、托绳轮的安装以钢丝绳不磨损轨枕为原则,一般不大于20米必须安设一托绳轮,巷道凸出点必须安设托绳轮。

9、巷道低凹处安设压绳轮,压绳轮的数量应根据巷道低凹程度和最大载重量确定;压绳轮安设要牢固可靠,必要时采用地锚(或制做混凝土底座)固定。

10、无极绳绞车尾轮必须安装牢固可靠,必须安设尾轮防护装臵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11、无极绳绞车运输巷道、硐室及各联络巷口必须安设足够亮度的防爆照明灯具。

12、无极绳绞车机头、机尾及巷道各联络巷口处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语音警示信号,绞车运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推广梭车上安设声光警示信号装臵。

13、在无极绳绞车牵引梭车上应设臵有断绳插爪式防跑车装臵,且灵敏可靠。

14、无极绳绞车轨道、道岔铺设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

15、无极绳绞车钢丝绳过道岔处,必须达到既能减小对钢丝绳的磨损,又能保证道岔质量。积极探索无极绳过道岔新工艺,由于无极绳过道岔的特殊性,改造后曲轨部分的几何尺寸和强度要保证和加强。

16、在无极绳绞车机头、机尾车场安设能够防止未连接车辆滑入无极绳绞车巷的阻车器。

17、在无极绳绞车机头压绳轮前端,机尾尾轮前端适当位臵安装能够防止车辆过位的阻车器。

18、无极绳绞车运行的倾斜井巷内,各种安全设施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安设。积极推广使用智能化跑车防护装臵。

19、无极绳绞车钢丝绳中间接头进行插接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0、倾斜巷道运输时,梭车必须加装保险绳,保险绳绳径不得小于15.5mm.

三、挡车装臵

1、大巷、采(盘)区斜井(巷):

(1)上部车场:距变坡点不小于2米(含2米)处设臵阻车器。

(2)上部变坡点下40~60米处:设臵常闭式捞车器,捞车器必须与上部车场阻车器实现联动。

(3)下部变坡点上15~20米内(有甩车道岔的应设在道岔以上):设臵常闭式捞车器。

(4)中部:在变坡点下40~60米与下部车场两挡之间视其实际长度及坡度增设一定数量的挡车装臵。其中,对于坡度小于8°的斜井(巷),各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50米;对于坡度大于8°的斜井巷,各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0米。

(5)下部车场停车处设臵阻车器。 (6)下部车场入口处安设挡车栏。

(7)对于斜坡中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须在其上方15米-20米内增设1-2挡。

2、各平巷、斜巷、车场固定摘挂钩处必须安装阻车器。

3、各采区联巷口处必须安装阻车器。

4、斜井、暗斜井、下山等掘进巷道,在距掘进头20m处应装设挡车装臵。

5、顺槽斜井(巷):

1)、斜长小于50米(含50米)的斜井(巷),上、下车场各设臵一挡。

2)、斜长大于50米按下列规定设臵挡车设施: (1)上部车场:距变坡点前2米处设臵阻车器。 (2)上部变坡点下40~60米处:设臵抱轴式捞车器。 (3)下部变坡点上20米处:设臵抱轴式捞车器。 (4)斜坡长度大于200米时,中部再加设一道抱轴式捞车器。

(5)下部车场停车处设臵阻车器。

第四篇:绞车安装安全技术措施-措施

40102回风顺槽运料联巷及40102回风顺槽

安装绞车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40102回风顺槽由综掘一队施工,为了保证40102回风顺槽正常生产,需要在40102回风顺槽运料联巷绞车窝及回风顺槽各安装1台JD-25KW调度绞车,为保证绞车的顺利安装,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步骤

(一)、设备的装车

1、设备装车前必须认真检查绞车的完好状况,不完好的绞车不得装车。

2、绞车装在大平板车上必须固定牢固,大平板车必须完好。 绞车固定方法:绞车用链环配合螺栓固定在平板车上,然后再用两道钢丝绳将绞车前后困紧绑牢。

3、装车后的绞车不得超高、超宽。

4、以上各条经安全确认后,绞车方可装车入井。

(二)、设备运输及安装要进行安全确认,包括以下内容

1、班队长对施工地点顶板及后路巷道支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施工地点、后路巷道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点及后路的巷道支护完好,瓦斯不超限。

2、所有的工具、起吊用具和起吊点要安全可靠,并确保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3、绞车运行时要对所使用绞车、安全设施及信号进行确认。

4、起拉吊卸时,要对起吊用具、起吊点的稳固,重心的位置进行全面确认。

5、要对运输过程中的巷道及轨道进行确认,确保巷道不影响设备运输,轨道铺设质量符合要求。

三、绞车的安装及使用

1、首先,确定绞车的安装位置,使绞车滚筒中心线与40102回风顺槽运料联巷内铺设的轨道中心线相对应,然后开始挖绞车基础。

2、绞车基础必须使用水泥浇筑,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基础面高于轨面100mm。

3、施工前要在需安装绞车的上方顶板上打设2根(φ22mm×2400mm)起吊锚杆进行加固处理,每根锚杆拉力不小于50KN,用于起吊绞车,严禁在支护锚杆(索)上起吊重物。

4、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方便检修、便于操作的地方,距巷帮不小于800mm,该绞车滚筒垂直面向轨道。

5、2部绞车固定:固定方式采用混凝土浇灌基础生根地脚螺栓固定,地脚螺栓的要求:数量4根,规格为直径22×700mm,基础为:1600 mm×1600mm×700mm(长×宽×深),固定螺栓要紧固、牢固可靠。

6、绞车必须安装保险绳(其破断拉力总和应不小于绞车主绳破断拉力的3倍),生根地锚打在岩石地板上,深度不小于2000mm,保险绳用不少于3副卡子固定每个绳卡间隔500mm,固定要牢靠,并定期检修检查。

7、绞车制动闸的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mm,

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物。各部件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螺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8、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钢丝绳固定要牢固,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不少于2副卡子,且有防松垫圈,在滚筒上的绳绕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规定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5圈,并连接牢固,有可靠的护绳板。

9、勾头必须用不少于4道的卡子卡紧,保险绳用不少于3道卡子卡紧,绳鼻内有护绳皮,保险绳长度要和挂车数量相适应,不宜过长,而且要挂在最后一辆车的车尾上,勾头及保险绳必须班班检查,发现卡子松动,必须紧固好后方可使用绞车。

四、安全设施

1、在巷道巷内安装地滚,禁止出现磨绳现象,根据物料运输的实际情况,增加地滚。

2、绞车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绞车管理牌板和安全确认本等,绞车实行上锁管理,操作按钮固定在司机操作的地方,司机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确认。

3、绞车信号具有声光报警、通话功能、设施要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采用晃灯、喊话等方式代替信号。

4、绞车必须带电运行,严禁超载运行,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5、矿车与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符合标准不能自动脱落的连接装置和销子,严禁使用其它异物代替。

6、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开车红灯亮,停车红等灭。

7、巷道内,必须设置红灯(声光信号),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并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警示牌。红灯(声光)信号除在上下边坡点处各设一组外,要求达到人员在斜巷的任何地点,都能至少看到一组红灯(信号)。

8、巷道内必须设置“一坡三挡”装置。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五、安全注意事项:

1、进行设备安装时,必须设有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措施,佩戴好工具及个人劳保用品,施工中听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统一安排。

3、所有施工人员,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要精力集中。

4、施工前班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

5、卸车前必须把平板车两头用阻车装置档好,将车掩实,防止卸大件时车辆移动。

6、起吊绞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起吊点;保证支护完好,起吊点牢固,认真检查起吊索具(起吊链、绳套和手拉葫芦必须完好,无伤痕和锈蚀现象)保证起吊工具的安全使用。

7、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起吊点的强度和稳定性。

8、起吊或下落物件时,要慢速控制拉链,以防大链打滑,工件突然下落,起吊重物须悬空停留时,要将小链牢固栓在大链上 。

9、起吊绞车时,为防起吊时坠地,绞车下面要放道木,起吊时,操作人员站在手拉葫芦的斜下方,保证手拉葫芦和绞车掉下来后不能砸着人;其余人员站在安全地点,并看好退路,工作时,留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点牢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撤人。

10、起吊时,人员必须远离重物2m以上,起吊时重心掌握好,尽量不要斜拉,如果确实需要斜拉时,受力方向及旋转方向不要站人,防止重物起吊后突然晃动或掉下来伤人。

11、起吊设备时,起吊大链断裂甩出方向以及起吊设备掉落和翻倒、滑行的方向不能有人作业。

14、严格区队跟班制度,安装期间区队必须有跟班队长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15、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9、其它未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篇:绞车安装、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矿用绞车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绞车的管理,防止斜坡提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使用于滚筒直径800MM以下的运搬绞车和各种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

第三条:对小绞车的管理,实行使用单位维修管理,机电科对口管理技术,安检科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小绞车的单位,应把小绞车及有关设施(轨道、钢丝绳、保险绳、地滚、阻车器、安全门等)作为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重点,有技术副队长具体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检查、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有详细的检查维修记录。

第五条:小绞车由矿机修厂负责检修,机电科负责验收,使用单位负责安装。 第六条:小绞车必须做到挂牌使用,牌板上注明:小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使用单位、钢丝绳规格、坡度、长度、提升数量、包机人等内容,牌板规格、内容、格式由动力部门制定,全矿统一标准。

第七条:绞车牌板,绞车信号盘由使用单位管理,小绞车由动力部门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第八条:机电科要建立健全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口。

(二)小绞车安装:

第九条:小绞车安装必须经过技术部门设计,内容包括:安装位置、硐室尺寸、车场形式、运输方式、钢丝绳规格和长度、一次提运矿车数、防跑车装置的形式、位置及小绞车的固定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等。小绞车的安装使用必须列入作业规程,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条:小绞车安装后,必须经机电科等业务职能科室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科下发《小绞车准运证》方可使用,否则追究使用单位技术副队长(或技术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小绞车的硐室应符合设计,支护达到合格品,通风良好,其净高不小于

1、8M,支护棚子距小绞车最近距离不小于0、5M,硐室内设备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间距。 第十二条:小绞车斜巷上部变坡点距小绞车和弯道处应有不小于4M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安装的小绞车其滚筒中线应与轨道提升中线重合,安装平稳、牢固、方便操作、不爬绳、咬绳、跳绳。 第十四条:小绞车应按下列规定标准安装:

1、掘进上山绞车应安装在直道外侧,绞车机体距运行矿车的最外侧和棚柱不小于0、5M。地锚角度为65度与75度之间。双地锚的间距在200—300之间。用直径

12、5MM钢丝绳连接,卡子不少于3个,导向轮的直径不小于400MM。

2、小绞车使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应用混泥土基础固定。基础规格大于小绞车底座几何尺寸而定,地脚螺丝必须采用标准做法。

3、小绞车使用期限在六个月以内。必须用18#槽钢制作坚固的地盘,地盘必须带有防滑护圈的线压柱窝,用直径不小于18MM的标准件将绞车固定在自加工的地盘上,然后用压柱和地锚固定。前边两棵为迎压戗柱,戗柱角度为65—75度,后边两棵为压柱。垂直定板,柱根要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压柱使用原木时,其直径不小于150MM,严禁用戗压柱代替硐室的棚子支柱,戗压柱距操纵杆的间距不小于150MM,地锚可用圆钢制作,固定钢丝绳将地锚与绞车连在一起。其直径长度连接方法按设计执行。

4、在坡度小于7%的巷道中安装牵引绞车时,绞车可安装在巷道一侧,绞车机体最突出部位距离轨道外侧不小于400MM。

第十五条:小绞车提升信号必须是声光信号,且清晰可靠,有醒目的信号红灯(绞车硐室和信号硐室)(红灯亮:严禁行人)警示牌,各种小型电器等应安装在信号盘上,信号盘的规格尺寸、形式由机电科设计,交矿有关单位制作。

(三)小绞车有关设施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小绞车斜巷或临时车场应符合设计。支护达到合格品。顶板距离轨面不小于

1、8M,矿车最外侧与斜巷最突出部位或设置的管道。电缆等设施不小于300MM,水沟流水不得冲刷巷道中心。

第十七条:绞车斜巷下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硐。躲避硐距变坡点不小于2M,其规格高X宽X深=

1、8X

1、2MX1。

第十八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按规格使用设计型号配备钢丝绳。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不得超过小绞车滚筒的容绳量。全部放开后滚筒最少余绳不小于3圈。

第十九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必须采用插接式并加装护绳桃型环。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

第二十条:临时提升的小绞车采用钢丝绳卡子接钢丝绳钩头时(包括卡接地锚),卡紧度应使钢丝绳被压扁尺寸大于三分之一直径,不得一顺使用。螺丝不滑扣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形。

第二十一条:小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装设保险绳,保险绳的绳径与插接方式,插接长度同主绳的连接方式采用环套环式。

第二十二条:小绞车提升的轨道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

第二十三条:小绞车在斜巷长度超过20M运行时,必须装地滚,地滚间距不大于15M。无论斜巷长度多少,其上变坡点处必须装地滚。地滚固定在两边凿有凹槽的方木框内,上面钢板做成Ω型卡,用铁钉将地滚固定,安装两枕木之间,用扒钉将方木与枕木连接。

第二十四条:小绞车在斜巷有起伏、顶梁运行时,要安装天轮,斜巷甩道及甩道侧帮要装立轮,甩道道心要装导向轮,天轮与立轮的安装数量以不磨绳为准。

第二十五条:小绞车斜坡提升必须装设防跑车装置,数量齐全,安装阻车器和安全门,特殊情况下三档必须齐全。

1、提升长度小于50M时:

(1)上部平车场(包括坡度大于5%的牵引绞车)变坡点前应装阻车器必须动作灵敏,能自动复位。

(2)上部变坡点往下1M处应装挡车门。

(3)下部车场起坡点以上1M处应装挡车门,或在斜巷内装压绳式挡车门。

2、提升长度大于50M时,根据斜坡坡度,长度的具体情况,在斜巷内装设压绳式或具有相似功能挡车门,同时按照第一款的要求装设阻车器和安全门。

3、上山掘进时,下部车场起坡点向上5M设第二道挡车门,此挡车门随掘进前移,当上山长度超过100M时,可适当增设挡车门。

4、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设第二道随掘进前移的挡车门,第一道距迎头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同时按照第一款的要求在上部变坡点处装挡车器和安全门。

5、上述挡车门均因牢固可靠,门柱可用矿工钢,也可用木柱,用木柱时,其直径不小于2400MM,门柱应作柱窝,柱窝深度不小于200MM,且必须打在实地上。安全门的横担可采用矿工钢或道轨钢,每帮打入实体300MM以上,严禁将门柱立在棚梁上或用棚腿当门柱。

6、安全门每班必须指定专人操作,操作机构要使用方便,动作灵敏,车过后挡车门立即关闭,行车时方可打开。

(四)小绞车运行:

第二十六条:小绞车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小绞车完好、基础固定和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四有:有防跑车装置、有地滚、有躲避峒、有联络信号。 二落实:管理责任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第二十七条:小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上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小绞车司机要做到“五不开”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超车数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第二十八条:小绞车提升严禁蹬钩,严格执行“红灯亮,严禁行人”的规定。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打点器停车后方可上、下。下山掘进提升时,迎头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第二十九条:小绞车运行时,非操作人员不准在绞车附近作业或休息,下班时必须将钢丝绳盘起。

第三十条:斜巷运送物料如果超长,必须用专用多环链或插接式绳扣连接,严禁用其它物品连接,物料必须与车体连接牢固,严禁用矿车在斜巷运送轨道、矿工钢。

(五)小绞车检查与维护:

第三十一条:使用小绞车的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小绞车进行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小绞车司机在每班提升前,对小绞车的固定情况、信号、钢丝绳、连接装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小绞车运行日志》和《钢丝绳检查记录》中。

第三十三条:小绞车钢丝绳和保险绳出现断股或断丝,磨损超过规程规定值时,必须停止使用,钢丝绳受到猛烈冲击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第三十四条:井下使用满一年的小绞车必须上井检修。

(六)附则:

第三十五条:小绞车的使用管理由动力部门负责考核,凡违反本规定的,对违犯单位罚款50—300元,其中第一责任者承担50%。

三、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

1、各单位自己使用的设备由各单位自己维护、保养和检修,要严格执行月检与日检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2、每天安排一小时日检修时间,其内容包括在设备安装地点,更换或修理各别磨损零件或部件、组合件及清洗油垢、更换润滑油等。

3、每月1日8:00-16:00时为全矿的月检修日,其容包括对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对个别设备解体清洗鉴别,更换已磨损坏的零部件,并做载荷试车。

4、各单位在规定时间进行停产检修, 月检要每月23号呈报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5、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对于精细设备严禁大胆蛮干,若发现可能损坏设备部件且自己又无法检修的设备,要立即请示机电科及有关领导,考虑到机修厂进行检修。

6、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参照设备的检测周期,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逐台检测维修。对设备检修前后的技术参数,检修使用单位要做认真分析,填写好检修记录,不断总结各种设备的维护经验,对检修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机电科,如因设备长期失修,发生设备事故,要按事故严格追查使用、维护单位的责任。

四、设备大、中、小修的划分及实施

1、工作任务的划分

(1)日常检修(小修)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 (2)一般检修(中修)由机修厂承担、

(3)大修原则上均由机修厂承担, 机修厂无能力检修设备可外委修理。

2、检修项目划分

(1)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常自检和安全大检查。抽查发现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正,更换或修复少数易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位,通过检查,调试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2)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 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座标以恢复设备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涂漆、洪干,在检修过程中充分利用镀、喷、镶、粘、焊等技术手段恢复其精度。

(3)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动力,要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 恢复设备应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设备外壳,配齐安全装置或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的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3、业务管理规定

(1)日常检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费用从本单位限额或经修配件费中出,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2)大、中修理任务根据设备性能,由机修厂或外委修理,矿机修厂不能进行修理可外委修理,但必须由机电科及矿主管领导与外委单位签定合同,按合同履行。

(5)机修厂必须严格按照矿下发的大、中修理计划,认真编制修工序,检修需用配件、材料等计划,须经动力部门审批后,由供应公司采购。

(6)供应科应及时采购大、中修理所需材料配件,因材料影响检修任务的,由供应科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7)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及标准检修好设备,并做好检修记录、台帐,每月末将检修记录报机电科存档。

(8)检修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由机电科、承担修理的单位共同验收签字,记录建帐,防爆设备必须由动力部门专职防爆检查员验收签证。

(9)验收的设备一律交供应科保管、发放,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完好设备上的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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