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024-05-11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精选14篇)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1篇

关于印发《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2010/7/5 15:32:00 海 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海 口 市 教 育 局 海 口 市 财 政 局

海 口 市 工 业 和 招 商 局 海 口 市 卫 生 局

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 口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口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共 青 团 海 口 市 委 文件

海人劳保通〔2009〕123 号 关于印发《海口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局、商务局、工商联、团区委,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09]18 号)精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招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共同制定了《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决定自2009 年至2011 年,用3年时间组织3500 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印发《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工业和招商局

海口市卫生局 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海口市委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9]96 号)、省人民政府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09]18 号)精神,从2009 年至2011年,我市将组织3500 名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以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教育局、工商局、卫生局、工业和招商局、工商联、团市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三、职责分工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组织协调工作,人力资源局和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服务、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见习的经费保障工作。市国资委、教育局、卫生局、工业和招商局负责组织本系统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工商局要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引导一批管理规范、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工商联要组织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团市委要继续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四、计划任务

2009 年安排1000 名、2010 和2011 年各安排1250 名应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3-12 个月。

五、见习工作程序及待遇

(一)申请条件及提供材料

海口市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或《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的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签署意见,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见习登记,并填写《海口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登记表》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并将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送市人劳局备案。

(二)见习人员确定

对已登记参加见习的毕业生,经见习单位同意,报市就业局审核合格后,由市人才劳动力服务中心在“审核意见”栏注明“同意参加就业见习”字样,毕业生审核合格后,发给《见习报到证》,到指定的见习单位报到参加见习。并由见习单位、见习毕业生、见习机构三方签订《见习协议书》。

(三)见习待遇

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 元,由市财政承担40%,见习单位承担60%。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组织实施机构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四)提供见习服务

见习前,要积极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要对见习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包括就业形势、见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内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并对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继续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要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一条龙”创业服务。

六、见习基地

(一)见习单位的确定

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见习单位通过两个渠道选择:一是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见习单位确定工作;二是由市人力资源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见习岗位主要是通过确定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力求岗位数量规模化、见习工作长期化。确定见习基地的具体条件: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每个见习基地每年至少安排见习毕业生20 人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基地。对达到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经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确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海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称号,并统一挂牌,统一管理。

(二)见习单位职责

1、见习单位应做好见习生的日常管理,负责为见习生提供所需的见习场地、见习教学设施,以保证毕业生见习工作的正常运行。

2、尽可能地按照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为见习生提供见习岗位。

3、负责制订切合实际的见习生规划,力求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上下功夫。

4、负责选配责任心强、经验比较丰富、具有专业知识的见习指导老师。

(三)加强见习管理

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要维护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关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为见习毕业生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 个月。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聘、录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对应的见习实施机构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四)见习基地的评选表彰

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毕业生数量多,或者招用见习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比例较高的见习基地,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单位,上报省参选“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

七、经费保障

(一)基本生活补贴费用。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结束后再申请财政补助。见习单位应于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同级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毕业生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同级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审核后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

(二)保险费。见习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三)激励表彰费用。每年见习计划结束后,由市政府组织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评选,并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所需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审核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综合管理费。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见习实施机构的工作经费(包括见习基地和见习生招募、见习指导培训、后续跟踪管理等费用),确保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顺利进行。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2篇

甲方(见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见习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陕西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二条 见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见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岗位见习,乙方应按照,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2、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在见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见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见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见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5、乙方在见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6、甲方通过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劳动纪律

见习岗位要求,努力完成见习任务。见习岗位职责与任务为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见习补贴

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政府补贴并及时发放至乙方,同时甲方应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补贴元∕月。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3)乙方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4)乙方主观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乙方补贴的;

(2)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相关规定的。

4、本协议到期即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见习生活补贴,乙方有权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见习学生所在学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办理。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3篇

一、实施可行性分析

1、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工作实践、沟通交流能力、问题处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升。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近5年来就业工作所收集整理的《西安工程大学用人单位跟踪调查表》统计可以得出, 毕业生综合素质, 沟通交流能力、问题处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软实力”越来越受到重视并成为企业面试着重考察的要点。

根据数据分析及总结可以看出:77%的企业认为综合素质及实践应用能力是最重要的条件, 75%的企业认为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问题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在能够帮助毕业生尽快适应职场环境, 也是毕业生打开工作局面, 成功成才的重要素质。因此, 有近73%的企业建议学校在强化毕业生专业素养的同时, 为毕业生尽可能多地提供校内、校外实践机会, 以促使毕业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的双双提升。

2、毕业生通过校内外实践活动提升素质能力的愿望成大幅上升状态。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近3年来就业工作所收集整理的《西安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表》以及针对在校本科三年级所采用的《职业生涯规划摸底调查问卷》等问卷调查表, 得出毕业生对综合素质提升的建议。

从学校现有教育教学安排中, 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培养的教学活动不足。通过数据统计结果可以看出, 在学生关于综合素质提升途径的调查中, 有近93.51%的学生提出组织课外社会实践活动, 提供课外实践岗位信息, 增强自身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 近57.62%的毕业生希望通过邀请企业主管, 举办就业讲座的形式获取企业对毕业生素质能力要求的变化和企业考核用人标准。因此, 作为以提升毕业生综合素质、锻炼毕业生人际交往能力、问题处理能力、管理能力及应变能力为目标的校内就业见习计划, 能够最大程度契合毕业生对课外实践机会的需求。

3、毕业生教育教学安排与实践工作的科学结合。

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 四年级毕业生在校学习安排包括第七学期的教学课程, 第八学期的毕业实习和论文答辩活动。在第七学期安排3-6个月的校内见习活动, 毕业生可以在保证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习实践活动。此外, 由于企业入校招聘时间集中11月左右, 毕业生经过3-4个月的见习锻炼, 个人素质能力、应变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有助于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水平。

4、提升毕业生问题处理能力、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 帮助毕业生顺利择业就业

从学校近些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看, 实践经验缺乏已成为毕业生就业时遇到的最大困难, 高校毕业生理论知识较为扎实, 自我推销能力较强, 但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问题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仍存在一定的欠缺, 毕业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各部门进行实习, 直接在各部门处理各种事务性工作, 能够直接接触现实的工作环境, 在见习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二、就业见习生具体实施方式和步骤

1、对各学院及机关职能处室进行摸底和调研

每年5—6月, 安排专人对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进行调研和摸底, 搜集各学院及部门人员见习毕业生人数需求及具体要求, 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制定见习计划具体人数和实施方式。

2、学校各部门提出见习岗位需求名额

计划安排150-200名毕业生参加校内就业见习。每年6月初, 由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见习生用人计划及要求, 报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3、各学院推荐应届毕业生

招生就业工作处公布见习岗位统计表, 各学院根据见习岗位推荐见习毕业生, 毕业生填写见习申请表 (一式三份) , 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 分别送申请见习部门及学院备份。

4、供需双方见面, 选拔见习生, 达成实习意向, 持证上岗

9月初, 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推荐名单对见习毕业生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 由招生就业处将面试合格的毕业生推荐给学校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推荐名单差额选拔见习生, 并根据部门要求选聘合适的毕业生在部门内部进行实习。选聘的毕业生由招生就业工作处配给见习工作证, 见习毕业生须明确身份, 持证上岗。

5、毕业生到部门实习

自9月中旬开始, 毕业生在见习部门进行3-6个月的见习, 见习原则为, 在完成正常教学课程的前提下, 帮助各部门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 在日常工作中锻炼问题处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见习时间为3-6个月, 原则上不允许少于3个月, 见习过程中各部门由各部门工作人员给予指导 (各部门课安排专人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指导) , 帮助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6、见习过程中不定期对见习生进行检查监督

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在见习前均需向招生就业工作处、见习部门提供本人本学期课表, 并确定固定见习时间 (每周12小时以上) 。为了保证见习毕业生能够真正获取实践实习经验, 招生就业工作处将不定期对见习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如见习生不能保证见习时间或一周见习时间少于6小时, 将取消毕业生见习资格。

7、见习结束后由见习部门填写评价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给出综合评价

见习结束后, 由各部门根据见习生表现给予评价和建议, 同时,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毕业生的见习结果给予最终的鉴定和推荐意见, 毕业生可将见习过程作为实践经历在简历中注明, 并将实习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推荐信使用。

见习毕业生拥有学校优先推荐的权利。见习结束后, 由学校为每位参加见习的毕业生颁发校内见习荣誉证书, 毕业生可凭见习证书申请优先推荐的权利, 在用人单位入校招聘时, 招生就业工作处会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 毕业生个人意愿及用人单位岗位性质向招聘单位推荐校内见习生, 并为毕业生出具校方推荐信。

8、发放校内见习补贴

见习结束后, 由学校根据毕业生见习时间的长短及表现, 给予见习学生一定的补贴。

三、就业见习的积极意义

1、增强了毕业生的职业意识, 使毕业生对职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更加明确。

从学生就业的角度方面, 通过参加校内见习项目, 毕业生经历了从校园生活到工作岗位的角色转变, 在社会人才需求、职业定位、团队精神等方面都有了深入直观的了解, 同时, 毕业生对社会的认知度和个人能力素质, 胜任社会工作岗位的基本素质要求有了充分了解, 能够在后续学习生活和求职择业过程中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 最大限度地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实力。

2、完善了高校教育教学的模式, 形成了良性的反馈系统

对于学校来讲, 毕业生校内就业见习更好地解决了大学毕业生动手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较差的问题。同时, 通过毕业生在学校各部门中基本素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的具体表现, 学校可以间接得出滋生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及素质能力教育方面的不足, 为学校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就业指导教育, 职业意识和心理素质教育、综合素质培养模式调整等方面的改革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使高校的“产品”的“软件”更加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

3、有效拓宽毕业生素质培养渠道

毕业生校内就业见习, 即是高校在校学生在学业完成过程中, 利用课余时间在学校相应工作岗位进行实习、实践、锻炼的过程, 是培养学生就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就业技巧的一项重要社会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 打破了单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共青团活动、党员教育活动实现素质培养的单一模式, 将毕业生的素质培养放入社会实践及日常工作当中, 通过工作实践和实例帮助毕业生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对人才评价的标准, 以生动的实践对毕业生开展教育, 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人才市场需求决定了毕业生的输出效率, 如何提高普通高校与社会和人才素质要求的接轨, 是目前非常具有探索意义的。通过近年来学校组织的暑期实习生实践来看, 实习实践经历是企业招聘过程中最为关注的内容。因此, 将暑期实习模式的经验用于校内见习, 开展毕业生校内见习计划, 不仅能够帮助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同时, 见习生经过见习经历获得的校方评价和优先推荐权, 可以作为正式的推荐材料使用, 成为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亮点, 增加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朱天云:《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06 (7) :853-855。

[2]赵小峰、闫斐、赵文熙等:《普通高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模式的探索》, 《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2009:23 (6) 93-96。

[3]谢国忠:《教师专业化背景下的教育实习指导策略探讨》, 《当代教育论坛》, 2008 (9) :95-96。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4篇

[求职者心声][岗位“练兵”,补足经验“短板”,找准职业方向]

6月29日,广西人才大厦二楼招聘大厅人头攒动,由广西人才服务办公室主办的2016年“牵手毕业生 见习助就业”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双选会在这里举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和桂集团等近60家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单位为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超过1500个工作岗位。这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的“相亲会”吸引了近1000名高校毕业生入场求职,初步达成就业意向率达23%。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的钱肖敏是土生土长的南宁姑娘,毕业后想回家乡工作,看到同学转发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双选会的信息后,决定来试一试。逛了一圈双选会,她向某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投出了自己的第一份简历,并和招聘人员作了简短的交流。“他们开出的待遇是见习期2000元/月,转正之后2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我对这个待遇还算满意。”钱肖敏告诉记者,毕竟自己作为应届毕业生,还是个职场“小白”,急需工作经验,因此对薪酬的考虑并不是第一位的,找到一家专业对口的单位进行见习,弥补就业经验的“短板”才是她此行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如果获得了就业见习的机会,在这段时间生活就有了保障,不必再依赖父母了。

与钱肖敏不同的是,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小廖则是把就业见习当成了选择就业方向的体验期。他说:“我已经面试了三家用人单位,都是与我的专业对口的岗位。我期待的薪酬是3000元/月,而面试的企业开出的薪酬普遍在2000元/月左右。虽然与理想的待遇有差距,但我还是很看好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这种方式。我想找销售、人事或行政方面的工作,但又不知道现在市场上这类职位的现状和前景如何,自己能否胜任这样的工作。通过就业见习能够进一步了解行业信息,调整自身定位,明确求职的方向,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避免择业的盲目性。”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岗位“练兵”的机会,使他们能够补足经验“短板”,找准职业方向,从而更好更快地实现就业。据统计,仅2015年,全区就有3398名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基地“学本领,长本事”,其中,进入广西人才服务办公室管理的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单位见习的毕业生1331人,见习期满留用662人。

[企业需求][借力政策,提升选才效率,畅通炼才渠道]

就业见习,不仅为高校毕业生铺设了一段通往职场的阶梯,也为用人单位解决了招聘员工不能迅速适应岗位的难题。“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像一个窗口,让企业和求职的大学生有机会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与传统的招聘后立即入职相比,就业见习既降低了企业的招聘成本,又提升了选才效率,使企业选才更有针对性,有效降低了人不适岗的风险。”广西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梁燕女士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在选才、育才方面的优越性,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这项让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现“双赢”的促就业政策,并积极申报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自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落地”以来,广西累计授牌就业见习基地393家,2012—2015年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共接纳高校毕业生12376人,留用率达40%。

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双选会,前来招贤纳才的企业就有60家,其中,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众创加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16年新获批成立的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单位。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西本土首家航企,抛出了机队服务助理、IT运维工程师、手册管理员等见习岗位;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在本次双选会为毕业生提供30个营业网点见习生岗位;广西众创加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广西众创示范基地的运营单位,携手基地内9家优秀的小微企业“组团”招募见习生……

当天上午10时,招聘会迎来了高校毕业生入场的高峰,一些待遇优厚的知名企业的招聘展位前排起了长龙。记者注意到,用人单位开出的见习薪酬普遍在2000-3000元/月之间,有的企业还提供免费的岗前培训、包食宿等。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罗海军介绍说,公司从2009年就成为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近几年都在大量地补充就业见习人员。在待遇方面,公司对就业见习人员有保底的收入政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保底4万元/年,“211”高校本科毕业保底5万元/年,研究生毕业保底6万元/年。

除主动提高见习生待遇外,企业还普遍完善对见习生的管理,重视对见习生的培养,担当起高校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孵化器”角色,展现了企业对待就业见习工作理念的积极转变和爱才、励才、留才之心。

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招聘负责人蓝业凡介绍说,润建公司是一家以通信网络维护、网络工程施工为主体的全业务通信服务企业。公司为见习生提供了优厚的待遇,并为他们明确了清晰的发展路径。如公司此次招聘的管理类英才培训生,设定的发展路径就是“1年项目部经理助理→3年项目经理→5年分公司经理”。转正后公司帮购买“五险一金”,享受节日补贴、经营成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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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介绍说,见习生的起点比一般员工高,公司对他们的关注度会更高一些,如果能在门店从基层做起,逐步提高,做出成绩,就有机会晋升到更高级的岗位。公司自2013年开始招收见习生以来,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见习生获得留用。其中,做到店长等高级管理岗位的,月薪可达5000-10000元。

[专家支招][脚踏实地,加强能力锻炼,垒好就业“敲门砖”]

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很多人经历过一段曲折的求职过程。因此,在面对见习机会时,大多会倍加珍惜,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力求通过见习留在见习单位就业,或提高就业能力,寻求更好的发展。但也有部分毕业生对就业见习的效果表示担忧,“见习经历能不能同实践经验真正挂钩?”“求职时用人单位会不会不承认见习经历?”“就业见习的薪酬福利会不会得不到保障?”“会不会被人认为是因为能力差找不到工作才参加就业见习?”……还有部分毕业生一心想“一步到位”,不选择就业见习,或只是把就业见习当做权宜之计,敷衍了事。

梁燕在接受采访时说,广西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有很多连锁门店,公司会安排新招聘进来的员工和见习生到门店进行锻炼,但部分新人一心只想在办公室做管理,不愿到门店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殊不知没有经历过基层岗位的锻炼,很难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做管理也不容易让人信服。

对此,广西人才服务办公室特邀职业指导老师周长明表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调动用人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为高校毕业生创造面向基层、走进企业的机会,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促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尽快实现就业。被自治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都是有一定实力、规模和知名度的企业。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通过见习的方式进入区内有实力的企业,最后又能够留在见习企业,是非常好的“两步走”就业方式。毕业生要把握好这样的机会,在应聘时充分展现自己的优势和自信,争取获得招聘单位的青睐;在见习期间要脚踏实地工作,正确对待各种挫折,多看多听多想多做,全面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获得企业的认可,最终实现留在见习企业就业或提升能力另谋发展的目标。

同时,他还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不要漫无目的地“海投”简历,也不能“为了见习而见习”,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充分了解社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正确评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认真思考自己以后想做什么,能做什么,找准就业定位再去见习。只有有针对性地对目标企业和目标岗位做充分的准备,才能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5篇

甲方(见习单位)名称:延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杨家岭 联系电话:0911—2332278 乙方(见习毕业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陕西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一条 见习岗位

甲方按见习计划与有关要求,安排乙方在 岗位见习,乙方应按照见习岗位要求,努力完成见习任务。见习岗位职责与任务为。

第二条 见习与休息时间

1、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见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见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得让见习毕业生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毕业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见习毕业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5、乙方在见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6、甲方通过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见习补贴

甲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按时将见习生活补贴发放给乙方。

1、乙方符合本协议第九条特别约定条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乙方见习期政府补贴人民币 元/月,同时甲方将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补贴人民币 元/月。

2、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第九条特别约定条款,甲方支付乙方见习生活补贴人民币 元/月。

第六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正式招用的;(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3)乙方不遵守见习纪律且经教育无效的;(4)乙方主观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1)甲方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乙方补贴的;(2)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相关规定的。

4、本协议到期即终止。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见习生活补贴,乙方有权追偿。第八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见习毕业生所在学校或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未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乙方须是列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见习毕业生才能享受政府给予的见习补贴。列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对象为陕西生源、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陕西生源”指入学前户籍在陕西省内的毕业生;“应届”指当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在校最后一学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离校后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未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包括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学生。

第十条 其他约定1、2、3、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留存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延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签字):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第6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省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09]19号)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主要职责

(一)负责见习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协调。

(二)负责收集见习毕业生信息,按照岗位需求向见习基地推荐见习毕业生。

(三)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前的指导和培训。

(四)按照见习人数和补贴标准,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补贴经费。

三、乙方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见习方案,明确见习要求,指定培训师资,为见习毕业生提供切合实际且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专业知识传授和上岗实践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见习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负责与见习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收取培训、劳保、护具、服装等任何费用。

(五)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日常考核和见习期满考核,录用或聘用见习期满的见习毕业生。

四、其它约定事项

(一)(二)

五、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7篇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高校毕业生)

为明确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见习期限为年 月日至年 月 日。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向甲方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报当地人事部门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备案。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见习,若需变更乙方见习岗位,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就业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为元,其中甲方提供元,由同级财政提供300元。

三、就业见习期间,甲方尽量协调解决乙方的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服务。帮助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甲方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见习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并报“引导办”备案。

四、乙方在参加就业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五、甲方与乙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补充条款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协议补充条款: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主管部门、见习单位、见习学生、“引导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服务单位(盖章)

乙方:高校毕业生(签字)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8篇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99万, 比2012年增加19万人,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大学毕业生最多的一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大学生找工作、落实就业将更加困难。在此压力下, 政府推行毕业生就业见习尤显重要。要鼓励大学毕业生在寻找工作的过程中, 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以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合理的就业见习制度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开发企业人力资源, 特别是提高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医院作为人才密集型组织, 接收高校特别是医科院校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是医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医院本身也将从这一制度中受益。而从现有的报道和论述中, 专家学者多从社会和毕业生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解析, 鲜有从用人单位的视角来阐述的。事实上随着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推行扩大, 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影响。

1 增加了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实施, 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范围延伸至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之前, 必须增加新的内容来应对这种变化。

1.1 增设指导老师岗位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配置见习指导老师具体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实际操作中医院会按照见习人数的多少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必须选择有经验又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担任, 具体负责设置见习岗位, 安排见习时间, 完成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2 增加科室管理工作量

直线管理者, 即科室负责人是直接管理者, 要为分配到本部门的就业见习毕业生安排见习内容, 进行业务指导, 定期评价其工作情况, 如实填写培养记录。还要区分就业见习毕业生与在校实习生和见习期工作人员的不同身份, 安排工作任务时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规有关规定, 临床和护理岗位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的发生。要注意既要让他们学到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又不能违反岗位责任制度, 更不能把他们当成廉价劳动力使用。

1.3 提前考察拟用人选

以政府倡导的30%留用率计算, 在70%的人员被淘汰前, 需将全部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列入候选名单。利用劳动关系建立前6-12个月见习期时间对他们的工作胜任能力进行全面考核, 时间更充足, 更具真实性。向前延伸的管理方式, 使医院完成社会责任的同时, 筛选出与岗位匹配的人, 减少了招聘费用支出, 降低了招聘风险。

2 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提出了新课题

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实施, 许多新现象新问题不断出现, 等待社会各方去研究解决。例如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政府部门的角色和相互责任, 高校专业设置滞后于社会需求, 就业见习费用成本控制, 就业见习制度评估等等。与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关系最为密切的问题主要有:

2.1 对医院人员配置的影响

按照3名见习医师与1名住院医师的工作量相当, 2名见习护士与1名临床护士工作量相当, 1.5名其他见习学生与1名其他工作人员工作量相当换算, 假设医师、护士和其他人员岗位缺口比例为1:1:1, 那么医院每接收100名见习毕业生, 就可以弥补45人左右的人员空缺。这当然是一种假设状态, 但至少可以说明见习毕业生对医院总体工作量分担是有贡献的, 人力资源管理者要注意到这些事实的存在,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人员配置。根据岗位需求、学科建设和人员梯队建设等要求, 科学合理的编制医院人力资源规划。分析人员供求时, 把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种情况考虑进去, 在符合医院战略发展的前提下, 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留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份额。

2.2 医学人才培养的衔接问题

医疗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 医学教育的终生性已被深刻认识, 医学终生教育包括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知识更新 (继续医学教育) 三个阶段[2]。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去向复杂, 如何在工作后进行知识的弥补, 需要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者下一番苦功夫进行思考。

对见习毕业生重点要做好这样几项工作:

(1) 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2) 帮助他们分析自己的特征、长处、短处和发展需要; (3) 帮助他们学习职业生涯发展的知识, 积极确立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方向; (4) 帮助他们了解“医、药、护、技”执业和准入制度规定, 准备考取执照; (5) 建立临床带教制度, 在高年资医生、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3 引导见习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

有研究表明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已经超过或与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持平, 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超过96%[3]。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职毕业生更能面对现实, 抓住机会就业。要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所工作, 让他们看到国家大力建设和扶持基层卫生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在那里他们同样会实现人生的价值。利用人才市场等共享信息资源, 帮助他们了解大型综合医院和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卫生院、社区的人才需求信息, 多方寻找就业机会。

2.4 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权益

李小琼研究后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权益的现状至少存在就业见习机会不公平、劳动权得不到充分体现、社会保障制度较弱、权益维护路径不明晰等四个方面的问题[4]。工作中,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最大程度的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力度, 对有突出表现人员实行奖励制度, 使医院成为有社会责任的用人主体。

2.5 关心见习毕业生的心理健康

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毕业生, 处于“准就业”阶段, 工作长时间得不到落实, 心理负担较重。首先是没有归属感, 由于不是正式职工, 他们常常处于一种“去留不定”的心理状态, 容易灰心丧气, 随意弃岗。其次是为婚姻问题所困, 多数人年龄偏大, 加上迟迟找不到工作, 直接影响到个人婚姻的选择和决定, 思想压力较大。要关心他们, 多与他们进行沟通, 引导他们正确看待和积极应对各种困难, 树立远大的个人理想。

3 促进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不断完善

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5]18号) 和2006年人事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是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依据。为落实国家政策, 河北省和唐山市也分别出台了管理办法。作为具体承办单位,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保证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3.1 制定本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明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导下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明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直线管理者的管理责任;明确开展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资金保证。规范操作流程, 岗位信息发布、人员选择、人员确定、进入岗位以及人员离岗等工作环节中需要坚持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确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协议应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补贴标准, 以及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3.2 做好工作分析

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不同于普通工作岗位, 鉴于医疗卫生工作的科学性和风险性, 有必要对特定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确定完成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等条件。要针对见习岗位编制专门工作说明书。这样做一是为毕业生审视和规划自己的工作指明正确方向, 二是为开展考核鉴定提供客观的标准, 三是预防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行胜任能力分析, 预测未来工作情况。

3.3 制定本单位聘用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办法规定

以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为依据, 明确见习毕业生的留用率。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提前向所有见习毕业生发布医院岗位需求、报名条件、选拔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等, 确保所有符合条件者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为了防止人才流失, 对优秀的、有培养潜质的毕业生设定特别程序随时进行录用。

从选人、用人的角度看, 医学院校扩招和医学毕业生的逐年增长, 给医院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资源, 医院要从战略的高度制定规划, 加速人才选拔培养, 利用人才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推动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纳入管理和研究的范围, 并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加以重视,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不断完善,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个良好的锻炼和实践舞台, 帮助他们尽早就业, 尽早成为人民群众需要的有用之才。

参考文献

[1]邱玥.2013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史上最多[N].光明日报, 2012-11-28.

[2]藏广州.最新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实用手册[M].安徽:安徽音像出版社, 2004.

[3]安波.大学生失业问题解决制度[J].山西科技, 2011, 3:29-30.

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九问” 第9篇

按照桂财社〔2011〕213号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的就业实践训练。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如何建立?

按照桂财社〔2011〕213号文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能够接纳一定规模见习生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开发园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当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可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3.参加就业见习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按照桂人发〔2009〕57号文件规定,见习基地单位有增人计划,需正式录(聘)用人员时,应优先从符合条件的见习生中录(聘)用。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毕业生,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录(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二是可以作为报考广西公务员报名条件之一。详情查看广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xgwy.org/)“公务员考试指南”。

4.哪类毕业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指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暂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时间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包括外省籍贯高校毕业生)。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按照桂人发〔2009〕57号文件规定,参加就业见习主要采取就业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一是高校毕业生根据公布的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情况登录广西毕业生人才网“就业见习”频道注册简历,或者是在“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填写。二是持《就业见习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与见习单位洽谈。三是见习单位与见习生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由自治区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四是见习时间一般不低于3个月,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限由见习基地与毕业生协商,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中明确。

6.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次数?

按照桂人发〔2009〕57号文件规定,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见习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7.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是获得基本生活补助。自治区财政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900元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含在见习单位每月工资中发放。见习单位确保每月发放的见习工资(包括财政补贴900元+见习单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人)。二是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基地单位为见习人员每人每月购买不少于15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三是就业见习基地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安排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结合岗位需要提供培训。四是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结合该单位实际情况,为就业见习人员提供部分生活补贴或食宿等待遇。

8.见习期内可以变更见习岗位吗?

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和见习人员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9.就业见习基地如何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管理?

就业见习基地应明确相应部门和专人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制定见习管理方案,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技术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困难,应对见习人员加强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10篇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乙方:(高校毕业生)

为明确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见习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在接到见习派遣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报当地“引导办”备案。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见习,若需变更乙方见习岗位,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就业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为 元。

三、就业见习期间,甲方尽量协调解决乙方的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事宜,帮助解决乙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见习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见习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并报“引导办”备案。

四、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两项商业保险。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及时将保险运行情况向“引导办”反馈。

六、甲方与乙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补充条款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七、协议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主管部门、见习单位、见习学生、“引导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见习单位(盖章)

乙方:高校毕业生(签字)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11篇

(一)甲方:(单位名称)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22号)规定,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就业见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事员 就业见习岗位,安排见习带教人员对乙方进行见习岗位职责带教培训。

2、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服从带教老师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在甲方的就业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甲方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 800 元/月,其中含市财政支付的500元就业见习补贴,最长期限为9个月。

5、就业见习期间,甲方为乙方一次性购买5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费用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

6、就业见习期满,就业见习协议终止。甲方应为乙方出具《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7、经双方协商,甲方留用乙方在本单位就业,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8、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就业见习岗位、发放基本

生活补助和做好就业见习带教职责等,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

议,并可向市或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

9、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就业见

习岗位或不能胜任就业见习岗位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协

议。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补充条款:

1、乙方在见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甲方有权参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乙方的违

纪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2、甲、乙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3、乙方离职或任何一方终止见习行为时,见习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无请假手续擅自缺岗、离岗的,甲方可视为乙

方终止见习。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市人交流服

务中心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见习终止时失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字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12篇

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21号),甲方批准设立乙方为西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申报条件进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见习的专业、岗位、见习环境等条件;

2、负责对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进行政策指导,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协助乙方处理毕业生就业见习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收取就业见习人员信息,按照岗位需求向乙方推荐就业见习人员;

4、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征求乙方提出的各种建议及意见,对优秀的见习基地给予公开表彰,对出现虚假申报见习人员

信息、克扣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变相收取见习人员见习费用等违规情况的见习基地,甲方有权撤销其见习基地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负责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的发放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根据西安市就业见习的相关政策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明确对就业见习人员的具体要求,指定培训师,为就业见习人员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3、负责就业见习人员的岗位培训、上岗实践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见习期间负责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见习期间出现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或强令见习人员在危险岗位上进行见习而出现事故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须根据见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申报见习人员信息资料、人身意外保险信息表、月度考核信息表等;对于未能按时申报见习人员信息而导致见习人员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见习结束后,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期满考核,并核发《西

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证书》。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内容的修订或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履行签字手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友好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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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现存问题诌议 第13篇

一、签订主体缺陷

根据《暂行规定》第24条, 毕业生就业协议必须经校方签字同意方可生效。然而, 这一规定不仅在法律上违背了《宪法》有关劳动者自由就业的精神、《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 更在实践中有诸多弊端。下面, 笔者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一一阐述毕业生就业协议在签订主体方面的问题。

(一) 理论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就业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双方能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合意且不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然而, 暂行规定第24条第二款“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的规定俨然将学校置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上。简而言之, 高校不仅作为一方当事人, 而且决定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能否签订协议。 (2) 仅就学校扮演的决定性角色而言, 该规定不但违背《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原则, 更是对宪法所规定的劳动者权利的违背。

(二) 实践缺陷

学校作为决定性主体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 本是为了加强其对毕业生就业的管理监督, 是为了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存在侵害毕业生权益的可能性。但在毕业生就业实践中, 部分高校不仅未能履行管理职责, 还利用其在就业协议中的决定性作用侵害毕业生合法权益, 利用公权力阻碍毕业生择业。根据笔者对近年来就业协议纠纷案例的整理, 实践中通常有如下几种校方侵权现象:一是毕业生所在学校因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欠缴学费而扣押其毕业证、学位证, 导致协议失效;二是因校方工作人员疏忽, 导致校方过期签订或根本未能签订就业协议, 最终导致协议失效;三是违法收取解约金,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违约, 若不向学校缴纳一定违约金, 则无法获得新的就业协议。 (3) 尽管2005年5月10日,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规定毕业生违反就业协议, 不得由学校收取违约金。但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 处于弱势地位的毕业生基于就业竞争和校方的压力, 常常只能无奈妥协。

二、签订程序缺陷

根据湖北省人事保障与社会厅发布的通知来看,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毕业生签字后交由用人单位签字 (用人单位存在主管部门的还需要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 最后返回学校, 校方签字盖章后就业协议方生效。 (4) 这样繁琐的三方签订程序, 在实践中给予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当的规避空间。

一方面, 毕业生利用用人单位与校方签字盖章、就业协议生效前, 继续寻找更好的就业岗位。如果找到, 毕业生则会选择向原单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的请求, 由于此时协议尚未生效, 毕业生解除权毫无限制。而毕业生这一行为, 破坏的不仅是企业的招聘工作, 更是整个毕业生就业秩序。

另一方面, 尽管省人社厅规定了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程序, 但许多学校为了减少工作量, 在发放就业协议之前便签上学校意见。在此种情况下, 在达成初步合意、毕业生签字后, 用人单位便掌握了主动权。等毕业生就业招聘季即将结束时, 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这种主动权, 要求与毕业生重新磋商有关劳动报酬、户口指标、社会福利等内容。而由于招聘季即将结束, 且解除就业协议后需要长达一个月的等待, 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生多数只能选择接受用人单位的更改。

三、协议内容缺陷

(一) 内容简单, 不利于毕业生权益保护

目前, 各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一般是地区统筹制作, 虽然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但各项条款过于简单, 对劳动期限、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内容并未作出详细规定。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例, 第一部分为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规定为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双方达成合意、毕业生自愿到用人单位就业;第三部分是三方的签名与盖章;第四部分为备忘录, 包括协议自动取消的情形, 有关服务期的约定以及其他约定。由此可见, 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未有关于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实质内容的规定。虽然就业协议允许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具体事项达成合意并写在备忘栏最后。但在如今高校毕业生供过于求的背景下, 毕业生其实并无实质平等磋商的地位。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毕业生常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及社会福利、工作期限等内容的情况下就签订就业协议。而在就业协议效力终止、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 部分用人单位恶意降低劳动报酬、对先前未提及的相关事项提出苛刻要求。面对用人单位的要求, 毕业生此时若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 则会面临社会招聘, 丧失其作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优势。同时, 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和并不完善的就业协议法律规定, 多数毕业生对寻求法律救济望而却步。因此, 大部分毕业生只能选择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 任由自己权利被侵害而无动于衷。

四、就业协议解除条款不利于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之规定, 毕业生若要解除就业协议,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另外双方, 征得同意。若无法征得另外双方同意, 需要缴纳违约金并且再行等待一个月才能重新获得新的就业协议。这一规定, 无论从法理上, 还是从实践效果来看, 均不利于毕业生择业。

从法理上而言, 毕业生虽然并非适格劳动者, 但毕业生就业协议在于确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其规定所体现的法律精神与本质内涵应当与劳动合同法吻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之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即时解除的情形。由此可见, 《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 对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赋予了极大自由。即使用人单位无过错, 劳动者最多也只需提前30日预告即可解除。而30天的存在, 即是法律基于衡平之目的, 给予用工单位寻找替代劳动者的时间。这一规定的现实依据即是我国劳动力的高度可替代性。在高校毕业生总人数不断上升的今天, 高校毕业生的可替代性已经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劳动者。然而, 毕业生解除确立劳动关系的就业协议却远难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规定在根本上与《劳动合同法》的精神背道而驰, 不利于毕业生权益的保护。

从实践上来看, 毕业生单方想要解除协议, 在缴纳违约金的同时, 还需再行等待一个月。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 毕业生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 且缺乏社会经验, 因此在就业初期毕业生可能草率地签订就业协议。然而, 当后期毕业生再次面对更适合其工作的时, 其本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后再行择业。但毫无理由的一个月等待时间很有可能导致毕业生的二度择业失败。且在时间就是金钱的毕业招聘季, 一个月的时间可能意味着毕业生错过数份好的工作。因此, 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规定, 不利于毕业生二度择业, 也不利于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合理流动和自由选择。

五、违约金条款设定有失偏颇

《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了劳动者提前30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38条规定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上述两条规定给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 无需其他事项。因此, 对替代性高于劳动者的毕业生设置违约金条款显然不合理。部分学者认为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产生了成本, 若不设置一定的解除门槛对用工单位显失公平。但笔者认为, 用人单位在招聘季确实付出了一定的人力成本, 但该人力成本是针对不特定目标人群所付出的, 而非针对某一特定毕业生。且招聘所付出的人力成本, 平均到其录用的毕业生身上微乎其微, 对用工单位几乎没有影响。

此外, 违约金的实际实行效果也值得怀疑。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设置了诸多限制。就业协议无法运用《劳动合同法》中的限制方法, 只能通过违约金来约束用工单位。然而, 违约金却难以起到效果, 因为违约金约束的是毕业生与用工单位双方, 不能约定过高。若约定过高, 违约金会严重影响毕业生就业流动;但约定不高, 则违约金对用工单位来说无足轻重, 用人单位可以肆意毁约, 侵害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文所述, 毕业生就业协议在签订主体、程序和内容方面均存在严重问题, 给实践造成了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和纠纷, 未能有效的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摘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1996年来实行至今, 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均存在诸多问题。2014年, 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峰值。然而, 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却因就业协议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且求助无门。在此种背景下, 笔者从签订主体、程序、内容、解除以及违约金条款的设置几个方面来阐述就业协议现存的种种不足, 望能引起学界关注。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协议,缺陷,劳动者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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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闫立朝.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制度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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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黎建飞.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02:100-107.

[6]董萌.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及其未来走向[D].河南大学, 2012.

[7]赵洪斌.高校毕业生就业立法研究[D].黑龙江大学, 2005.

[8]李宏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模式与就业市场运行机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 2003.

周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第14篇

一、见习单位性质

截至2012年6月,广西共有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55家。其中,民营企业占6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27%,事业单位占9%,外资企业占1%。数据显示,见习基地单位的90%以上是企业,而民营企业更是就业见习的“主力军”。数据侧面反映,广西中、小型民营企业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主要场所,这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的单位分布基本一致。

二、接收见习人员学历构成

2009—2012年6月止,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共接收见习人员4055名,其中大专学历2109人,占52%,本科学历1906人,占47%,硕士学历40人,仅占1%。见习人员的学历构成反映了大专学历与本科以上学历人数相差不大,侧面反映就业见习专科以上高学历人才有一定的吸引力。

三、接收见习人员男女比例

2009—2012年6月止,在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接收的4055名见习人员中,男性占51%,女性占49%。由此可见,见习人员女性比例与男性比例相差不大,侧面反映了可能存在的两种情况:一是就业见习招聘的岗位兼容性较好,对男性和女性都较适合,没有明显的男女比例失调的岗位;二是就业见习工作岗位与传统招聘岗位相比对女性更有吸引力。

四、见习生岗位性质

根据见习生的岗位性质可以分出五大类,其中,技术类岗位一枝独秀(包括工程师、会计师、律师、制造业、计算机服务业、采矿业等技术性岗位)占37%、服务类占18%、行政类占16%、文秘类占7%、销售类22%。(具体情况见图1)如图1所示,技术类岗位和销售类岗位需求见习生人数较多,同时,这两类岗位从年龄和专业角度来看也较适合择业期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图1 按岗位性质分类就业见习情况

五、见习单位行业分布

如图2所示,见习单位所属行业中制造业占1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18%、批发和零售业占18%、金融业占11%,其他行业合计占35%,可以说,见习单位行业趋向多样化,同时出现制造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三足鼎立的现象。

图2 按行业分类的见习单位分布情况

六、见习生留岗情况

汇总的数据显示,2009—2012年6月年见习期满经见习单位考核合格直接留用见习人员平均留岗率为44%,离岗率为56%。说明留岗率还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同时,通过与见习单位负责人沟通后的反映来看,经过见习期,见习人员的各项职业技能和素养都有明显的提升,对企业和企业文化的逐步认同,以及与企业工作环境和周边同事的逐渐磨合等是见习单位留用见习生的主要原因。

七、见习人员基本工作能力的评价

如图3显示,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初步的基本工作能力满意度最高的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占67%,其次分别为学习能力占63%,理解交流能力占60%,动手实践能力表现一般的占51%,对科学思维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不满意的占43%和30%。

八、见习人员职业素养方面的满意度

如图4所示,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职业素养方面的满意度最高的为团队意识占70%;其次分别为独立性占66%、职业操守占63%;责任心满意度一般,占54%;对就业期望值和国际视野不满意,占34%和30%。

九、见习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和改善的程度

如图5所示,见习人员在见习后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有了较大的提升,其中,工作态度提升幅度最大,占80%,其次分别为岗位能力占74%、有效沟通能力占73%,团队协作能力和职业操守能力提升幅度一般,都占63%,就业竞争力提升幅度较小,占60%,数据表明,就业见习对见习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有很大帮助,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通过见习单位的严格培训,尤其是企业文化实实在在的熏陶,逐步融入职场环境锻炼了自身的综合能力,工作素养和职业素养有明显提升。

十、就业见习工作建议

2012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收官之年,广西各地十分关注就业见习计划的延续,希望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此次汇总的数据表明就业见习对于用人单位、毕业生以及政府的就业工作均有益处。探索和建立就业见习长效机制,对进一步完善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提升就业见习人员的就业稳定性和就业技术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健康发展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见习规模

广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相关政策,通过政策宣传、引导,让企业对就业见习工作的认识逐步提高,并得到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企业自身发展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认识,扩大见习规模, 争取广西地区各行业的大型优质企业加入见习基地。

(二)做细做实就业见习管理服务,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年度考核评估制度,通过考核评估见习基地的带教培训的实施、见习人员岗位技能的提升、见习人员对岗位带教的满意程度以及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等情况,对就业见习基地实行奖励和退出机制。

(三)加强校企对接,共建就业平台

进一步与各院校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广泛收集毕业生信息,及时让见习基地单位了解各高校专业设置、掌握就业需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办好就业见习双选会、人才网站等就业交流平台,带动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就业见习,并通过见习顺利实现就业。

(四)制定就业见习基地的退出机制,提高就业见习质量

进一步完善见习基地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对见习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对主观原因不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不接纳见习生的见习单位,就业见习管理不规范的,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资质;对工作积极性高,接收见习生较多,能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见习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推动更多的见习单位主动承担和认真落实见习任务,以达到促进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目的。

(撰稿人:刘国红 黄春林 李 强 肖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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