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平台投资理财

2023-06-22

第一篇:我国p2p平台投资理财

论国内P2P投资理财平台

XXX

指导老师:XX

系部名称: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会计

论文提交时间:2016年4月 论文答辩时间:2016年4月 学号:

2016年4月

重庆工商管理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近年来,P2P投资理财平台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P2P平台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P2P平台投资理财行业相关法律、监管存在漏洞,P2P投资理财行业难以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认可与信任、集资诈骗的风险较高、投资理财存在相当的风险,往往这种风险难以控制。因此,本文通过介绍我国P2P平台投资理财的发展现状,结合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P2P投资理财平台发展现状 解决方案

重庆工商管理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

目录

前言................................................................ 1

一、国内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发展...................................... 2

(一)P2P投资理财平台的概述 ..................................... 2

(二)P2P投资理财平台的特点..................................... 3

(三)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发展历程................................. 4

二、P2P投资理财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5

(一)信贷平台门槛低,良莠不齐 .................................. 5

(二)贷款资金链断裂引发信用风险 ................................ 5

(三)挪用第三方账户资金引发操作风险 ............................ 6

(四)资金诈骗普遍发生引发声誉风险 .............................. 6

三、P2P投资理财平台发展的建议 ...................................... 7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 7

(二)构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 ...................................... 7

(三)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 7

四、国内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发展前景.................................. 8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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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P2P理财投资是一种将互联网和小额借贷结合在一起的具有创新性金融模式的民间借贷形式。它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了透明、公开、直接、安全的小额信用交易的可能,同时具有无需担保、交易便捷、低风险、流动性强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了绝佳的理财渠道。这种投资借贷方式从英美等发达国家起源,现在在英美等国家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而中国则是在2007年才有了第一家这样的公司,现在P2P理财在中国一二线城市得到了蓬勃发展。虽然P2P理财方式在我国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但其中还是有不少的漏洞与缺陷仍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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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内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发展

(一) P2P投资理财平台的概述

1、P2P投资理财平台的概念

P2P是peer-to-peer的缩写,peer在英语里有(地位、能力等)同等者、同事和伙伴等意义。这样一来,P2P也可以理解为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借贷,而P2P理财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为盈利目的或者是赚取一定息差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财模式。

2、P2P投资理财平台的起源

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起源,一般有两种说法。一个是尤努斯(又称尤纳斯)教授;另一个是英国的Zopa。

尤努斯生于1940年,他的贡献是做了穷人的银行,解决了穷人的借贷需求而获得诺贝尔奖的,其模式跟现有的各大银行没有任何差别。

英国的Zopa则完全是基于21世纪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应运而生的新模式,网络的高效化使传统的借贷模式可以从N21(运用网络做直销),12N(企业网上申请贷款)的两步走模式,直接跨越到N2N(个人对个人放款)模式,省去了中间银行,这也是Zopa所宣称的,“摒弃银行,每个人都有更好的交易”的来源。P2P网络借贷充分发展的结果是把银行从借贷业务链中挤出去。P2P网络借贷的N2N模式可以兼顾银行和民间借贷的双重优势。

3、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原理

P2P投资理财的原理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在此过程中,专业的金融服务网站(P2P网站)或投资理财公司充当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而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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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2P投资理财平台的特点

1、投资收益稳定

作为约定利率的借贷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参照中国网贷七年来的借贷利率水平,平均而言整体的收益率水平大约在20%左右。当然近期随着营销活动较多的新平台的不断涌现,整体的收益率水平有上升的趋势。而主流的网贷平台的利率水平则是稳中有降。

2、投资期限可自由规划

网贷投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实际情况,选择投资的期限,而许多平台也允许让投资者用未到期的投资做担保在平台上借款,以满足不可预测的资金需求。这让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得以释放。投资者既可以参照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投资期限,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钱来暂时迅速提现。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资金需求。

3、投资门槛低

许多平台都只需100元就能开始投资。相比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的高门槛,网贷投资是低门槛的大众理财产品,适合所有阶层的投资者。

4、平台风险是网贷投资的主要风险

网贷投资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信用风险是主要的风险,也就是如果借款人不还钱,那么投资者就有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国,许多作为资金中介的网贷平台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网贷平台会先行垫付本金或者本息,这让投资者规避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信用风险,而所有的风险只在于网贷平台本身是否可靠,平台自身是否能够承受逾期的压力。只要平台存在,投资者就没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三)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发展历程

2007年,P2P理财模式作为海外舶来品正式登陆中国,2006年国内首家P2P小额信贷服务机构“宜信”在北京成立,随后点点贷、人人贷、哈哈贷、拍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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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贷、红岭、盛融、易贷36

5、808信贷、微贷网、E速贷、融信财富等数十个较大规模的网络信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发展起来。短短的七年间,P2P平台蓬勃发展。2011年我国国内的P2P平台仅为10家但是到了2013年8月,据媒体报道数量已经达到了2000家。在过去的三年里,中国的P2P行业每年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平均增长率达到245%。网络借贷平台的成交金额也迅猛增长,2010年P2P投资理财平台成交金额6亿元,2013年底突破1000亿元。尽管数量庞大,但P2P网贷在中国整体借贷总量中仍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从区域分布上来看,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基础好,创业者多,借贷人文化程度较高,信用基础较好,我国P2P活动多集中在该地区。按照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对注册的132家P2P平台公司的统计分析,广东、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区合计占总数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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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P2P投资理财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P2P理财方式在我国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发展十分迅速,不过,在近几年中,P2P网络借贷公司兑付困难和关停现象频频发生,这证明P2P理财投资的发展中还是有许多的问题。

(一)信贷平台门槛低,良莠不齐

P2P论坛“网贷之家”负责人石鹏峰曾说:“基本上,去工商局注册个公司租个像样的办公地,再买套IT模板,P2P公司就能开业了”,由此可见,P2P的门槛之低 。于是乎不同公司的质量也有很大的差别,运营和服务水平相差很大。从2008年开始兴起,也出现了不少关于网络信贷的诈骗和非法套现活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网站和客户双方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对于信贷网站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管还是第三方进行监管还不确定,目前我国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如果这个市场游离于我国监管之外,一旦出现大的变动对正常的金融体系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贷款资金链断裂引发信用风险

P2P网络借贷的利率受不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约束,利率普遍低于民间高利贷,而且P2P网络借贷公司未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资金需求大但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贷到款、又不愿意承受民间高利贷利率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可能利用P2P网络借贷公司信息不共享的漏洞,通过蚂蚁搬家,同时在多家注册、多笔贷款,积少成多,筹集大量资金。如果在20家不同P2P网络借贷公司注册多个个人账号,通过发布虚假借款信息,每家贷25笔、平均每笔贷款金额20万元,现有P2P网络借贷公司单笔借款上限金额多为3万元或以上,就能迅速筹集,亿元资金。若不法分子通过借新还旧方式不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筹集的大量网络借贷资金投入到房地产或“两高一剩”等国家限制产业获取高利差,在资金链断裂前风险极难被发现。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如约还贷,就会因涉及地域广、人数众多及金额巨大引发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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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挪用第三方账户资金引发操作风险

P2P网络借贷公司要求出借人将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户,贷款经由第三方账户发放和回收,但第三方账户资金由谁管理目前无法可依,现由P2P网络借贷公司自行管理。若P2P网络借贷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或内控失效被人利用,可能出现第三方账户资金被挪用甚至出现非法集资。由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公司经营模式同质化严重,同业竞争极其激烈,高额的运营和推广费用使现有P2P网络借贷公司不堪重负,据已关闭的“哈哈贷”创始人姚宗场透露,3年运营及推广费用高达500万元。在同业竞争的压力下,未受监管的第三方账户资金可能被P2P网络借贷公司挪用来投资获利,从而引发操作风险。

(四)资金诈骗普遍发生引发声誉风险

由于对贷款客户的信息无法准确核查,P2P网络借贷极易为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不法分子诈骗资金的新渠道。湖北一家家电连锁店业主段某通过在“拍拍贷”、“红岭创投”和“速贷”同时开户,成功申请到多笔借款共计250元,逾期多日未还,各P2P网络借贷公司在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情况下,只能向公安局报案。P2P网络借贷公司多规定由资金出借人自行承担贷款违约风险,许多客户既是借出人又是借入人,部分客户在资金借出遭受违约损失后可能因为违约成本低、收益高,也用恶意借款不还的手段来弥补损失。受破窗理论和羊群效应的影响,一旦这种违约行为蔓延,最终会导致P2P网络借贷市场和信心受影响,从而引发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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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P2P投资理财平台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P2P网络借贷这种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我认为政府应尽快颁发和出台针对网络信贷的法法规,例如《网络信贷管理条例》和《放贷人条例》等,以法规形式来明确网络信贷的合法性,作为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应对网络信贷公司的性质、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等予以具体规定,同时应明确划分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和非法借贷中介的区别和范畴,由银监会或由央行指定第三方机构对网站进行监管,对网站的经营范围、业务扩展、贷款发放、还款情况等进行监管。同时政府应出台《网络信贷民事诉讼法》,一旦网站、借款者、投资者三方出现问题和纠纷时,可以依靠该法律进行协调处理或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二)构建我国个人征信体系

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在我国刚刚开始起步,而在国外已经相当成熟了,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和学习国外的经验,出台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站对会员个人信息的保密和管理,明确网站、投资者、借款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借鉴和学习国外对个人信用评级的方法和标准,从而制定适合我国的网络信贷评级标准。最后还应对失信者进行严惩,提高失信的成本,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三)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应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方面投资者自身也需要掌握一定投资知识和技巧来规避风险,投资前要尽量全面了解借款者的所有信息,再确定是否要进行投资。同时,将资金尽量分散投给多个借款者,这样可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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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另一方面,信贷网站的经营者应该提前为借贷双方提供还款保障制度,一旦经营该网站的公司破产或是网站账户被黑客,就可以弥补投资者的部分损失。例如:宜信公司就设有保证金制度,一旦投资者的钱无法收回,那么宜信就会从自身保证金中提取现金来补偿投资者所损失的本金和利息。同时,对多次催缴仍不还款的借款者,必要时应采取法律措施,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其还钱。目前诺诺镑客公司正在打国内的第一个网络借贷官司,由于我国有关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目前也只能根据民间借贷有关规定进行裁定,因此我国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应该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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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国内P2P投资理财平台的发展前景

在国内,首先,征信体系不健全这是一块软肋。其次,P2P网贷进入中国时间比较早,但由于成长初期监管体制缺乏,行业入门门槛较低,虽然P2P网贷发展速度近乎疯狂,却避免不了乱象丛生,这些无疑给国内P2P网贷行业发展带来一定阻力。再者,是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P2P网贷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要求从业者既要具备充分的互联网技能,又要具备足够的金融行业经验,其次更应懂得部分金融法律常识。目前,一场激烈的P2P网贷人才争夺战正在国内大范围打响。总之,要彻底引导国内P2P网贷行业迈上良性化发展轨道,目前还需要一点时间。

当然,在国内市场我们也能看到不少助推行业成长的有利因素。第一,各金融集团、风投集团争相入场。不少上市公司纷纷涉足P2P网贷领域,有电商巨头,也有网媒大佬,更不乏保险公司,国资血统的银行系统等等。他们有的想通过互联网金融完成改革,有的通过成立新的事业群来拓展自己的金融业务,有的利用原本建立的大数据库,抢占商机等等。第二,我国联合监管正逐步完善,从政府到民间,再到平台自身严格自律的联合监管体系正在逐步起作用。同时,随着系列金融法规和竞争淘汰机制的完善,已经有一批优质平台脱颖而出,如安心贷、人人贷、陆金所、拍拍贷等已经占据了大众理财的主角,活跃在P2P网贷舞台创新发展的前沿。

无论互联网还是金融,或者搭上互联网快车的P2P网贷,目前都处于高速发展中。对于没有看清局面或不愿冒险的人来说,他会觉得这是一趟浑水。而对于能够正确判断行业方向的人,他会认为这是一场千载难逢的“翻身”良机。对于很多新鲜事物,都是机遇暗藏,彩虹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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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通过对P2P的学习和了解,我认为P2P投资理财平台是一个很不错的行业,其理财方式的确存在高利润。就国家目前大力支持人民创业和支持高校学生自主创业的情况而言,有很多小企业的资质难以在银行的各类借款所需资料的条条框框中成功借到款,而有了P2P平台,可以帮助部分企业暂时性的资金周转,缓解企业当前压力,及时有效的借到资金。但对于借款人来说,高额的借款利息是否能够承担,企业的利润是否能及时还款,也是一个不小的考验。相对于企业借款来说,个人在P2P的借款更需要斟酌。稳定的工作和高收入是借款的保障,但高利息对于家庭和个人来说都是挑战。P2P投资理财平台数量与日俱增,投资者如何正确分辨、合理理财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总之还是一句话——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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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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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论文从立题到论文撰写整个过程都是在指导教师XX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特别是指导教师在学习上,思想上都给予我极大的关怀和帮助,在传授我知识的同时,更注重培养我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及创新能力,为我今后学习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开阔了我的视野。指导教师敏捷的思维和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是我永远学习的榜样,我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无不凝聚着指导教师XX的心血,我将最诚挚的谢意奉献给我的指导教师XX。

第二篇: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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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

【摘要】P2P理财是指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融资和投资的个人对个人金融行为。P2P理财行业这几年在我国呈爆发式增长,但P2P理财平台跑路、诈骗等情况迭出,因此P2P理财平台如何完善平台风险控制,是摆在监管层、行业和平台自身的重要问题。本文对P2P理财的相关概念和发展现状进行了大致阐述,分析了P2P平台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应对这些风险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P2P 风险措施

一、P2P理财概况

P2P理财,全称为peer-to-peer lending,即个人对个人信贷。P2P理财最早在英国出现,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P2P理财平台迅速在各国扩展开来。P2P理财是由具备资质的互联网网站即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在此P2P理财平台上对接起借贷双方,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人可以是有抵押贷款或者是无抵押贷款,在此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借入到期后要偿还本金。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此P2P理财平台上有选择地向借款人放贷,并获取利息收益,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P2P理财平台会赚取一定的息差或按照资金总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P2P理财平台以信息中介的身份,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互联网交易平台,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实现了各自的需求,完成了一个三方的资金借贷行为。

二、我国P2P理财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P2P理财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中国的P2P理财平台总数已经超过3000家,但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纯平台模式,指P2P理财平台只是个信息中介,并不参与借贷双方交易,以收取一定手续费作为收益。二是担保模式。担保模式又可分为平台自身担保模式和第三方担保模式,即由平台自身建立风控团队,或把风险控制交给担保公司去做。此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但是也存在着风险,不能认为有了担保就绝对安全了。有一些P2P理财平台,虽然有担保但还是出了风险。三是线上【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线下(ONLINE TO OFFLINE)交易模式。这种模式下的P2P理财平台,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原理是资金筹集部分由线上完成,而寻找借款客户部分则由线下完成。P2P理财平台在线上吸引投资者资金,并在平台网站上公开业务服务流程、借贷业务信息等,而在线下则寻找贷款客户并且强化风险控制,这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四是P2P理财平台下的债权转让模式。这种模式又称为“多对多”模式。在此模式下,指P2P理财借贷双方并不签署债权债务合同,而是由平台先把资金贷给需求资金的客户,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后,将其作为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这个流程就实现债权的转让。

中国的P2P行业起步于2007年,在随后的几年,我国的P2P理财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网贷之家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低,我国P2P理财行业累计平台总数达到3858家(含问题平台),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263家。随着这几年P2P理财人气的攀升,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P2P理财作为个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截至2015年12月底,2015年全年P2P理财行业累计成交量接近1万亿,达到了9823.04亿元,而历史累计成交量则约为1.4万元。

然而目前来看,有中间商平台、有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但行业没有准入门槛、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是当前P2P理财行业的现状。在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之后,P2P行业的风险事件频发。到2015年12月底,我国P2P理财行业累计问题平台已经达到1263家,新增问题平台106家。而2013年及之前年份问题平台总数为92家,2014年问题平台为275家,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为896家,可见近几年问题平台数量大幅增加。问题平台类型主要由跑路(含失联)、提现困难(包括主动清盘)和坏账逾期(导致停运)组成。这些行业乱象导致P2P理财平台的公信力受到大众的质疑,因此市场开始呼唤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多年的呼吁下,P2P理财行业期盼已久的监管细则终于落地。我国P2P理财行业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12月28号正式发布。此意见稿定义了P2P理财性质、明确规定了P2P理财的职能与红线。展望未来,我国P2P理财平台将不断完善自身的风控管理,国家也会不断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推进,我国P2P理财行业将逐渐规范完善。

三、P2P理财平台风险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一)经营风险

任何企业都存在着经营风险。而P2P理财平台的经营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P2P理财平台存在缺乏人气或者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平台持续亏损,从而平台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二是很多P2P理财平台以金融创新等名义,经营不在企业规定内的商业行为,这些活动没有得到允许,触碰到监管的底线,在法律上可能有很大的风险。三是很多P2P理财平台是债权转让或投资人直接向平台充值模式,这种模式能在P2P理财平台积累大量的资金,但投资者却不能掌控这些资金具体被平台投资于哪些方面,很多恶意诈骗或跑路的P2P平台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四是P2P理财平台作为借贷双方交易的纽带,本不应该参与担保业务,但是许多平台为了吸引客户,也提供了担保业务。虽然P2P理财平台的担保业务对投资者起到保本作用,但其自身面临较大风险。五是很多P2P理财平台开展了与银行近似的理财业务。但P2P理财平台开展的这类理财业务,监管部门基本监管不到,这些业务普遍存在风险信息披露不足、期限错配、设立资金池、资金投向不明等问题。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将严重影响客户资金安全。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P2P理财平台中的借款人未能按照契约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这是平台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之一。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极度不完善,缺少可靠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且P2P理财行业在中国发展并不久,只有几年的时间,很多P2P理财平台没有与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而平台自建的征信系统由于技术水平不够或缺少足够的数据积累等原因,加大了平台的风险。与此同时P2P理财行业中的大多数贷款人是无抵押贷款,也没有资产证明等信用数据,这意味着对贷款人的信用评估无法通过传统的手段来进行。因此,我国P2P理财行业的信用评估整体水平远低于传统银行。而信用的建立是P2P理财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可靠的信用数据,那P2P理财平台很难继续发展下去。并且目前央行建立的征信系统没有实现和P2P理财平台的完美对接,甚至很多P2P理财平台出于保护自身业务数据等原因,不愿意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因此目前各个P2P理财平台信用数据还不能在行业中共享,这也使有些P2P理财平台必须通过线上审核和线下建立自身风控团队等途径,来对客户信用进行调查,从而获得客户的信用信息。

(三)法律风险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近几年来我国P2P理财行业发展速度迅猛,大量的P2P理财平台出现,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因此P2P理财中存在借贷双方权责不是很明确等问题。首先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少,导致我国对于P2P借贷行为没有准确详细的规范与要求。其次由于P2P理财行业监管的严重缺失,使我国P2P理财行业一直处于自由无序发展状态,甚至出现打着在线融资旗号,实则是为了骗贷跑路的P2P理财平台等,严重影响了P2P理财行业市场秩序。

我国P2P理财行业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12月28号正式发布。《意见稿》明确规定,P2P理财机构的名称中,必须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这也标志着当前几乎所有P2P理财平台都将进行更名。《意见稿》确定了P2P理财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明确了P2P理财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为平台自身或关联方融资、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这些规定将直线提高P2P理财行业的门槛,能明显加强行业的规范性。并且还取消了P2P理财行业的准入门槛监管,转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虽然P2P理财行业没有了准入门槛,但是意见稿规定客户资金必须由银行托管,这无形中已将小型或风险大的平台挡在门外。虽然《意见稿》为P2P理财平台的过渡安排了18个月的缓冲期,但目前与银行签订有存管协议的P2P理财平台仅有不足3%的比例,而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理财平台更是不足10家。由于银行对于P2P理财资金监管极为慎重,可能很多中小平台得不到银行资金存管的入场券,而大量近几年蜂拥而上、无风控能力、制度套利者的平台,也将在这次过渡中被市场淘汰,P2P理财行业将遭遇规范发展的大洗牌。

(四)技术风险

由于IT技术是P2P理财平台运行的基础,因此互联网安全对P2P理财平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P2P理财平台都在后台记录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如果这些数据被盗窃或被黑客攻击,平台就会因此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如果P2P理财平台存在系统安全漏洞,就有可能导致用户账户被盗,账户信息被泄露,甚至出现用户资金被盗取转移等情况。

四、应对措施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通过上述对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可知,有以下措施可以控制P2P理财平台风险。

(一)加强P2P理财行业自律

对于近几年我国蓬勃发展的P2P理财行业,既有运营良好的理财平台,也有倒闭甚至跑路的理财平台。P2P理财行业作为新兴的行业,由于行业没有准入门槛,涉及大量资金交易,监管力度相对较低,行业自身的改善显得尤其重要。因此P2P理财行业可以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对业内平台进行规范和要求,制定相关的从业标准和规则,搭建起统一的P2P理财行业的信用体系,促进P2P理财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建立P2P理财征信体系

信用是P2P理财行业的基础。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加快建立有效的P2P理财征信体系和完善的公民信用记录,促进P2P理财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加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P2P理财平台的市场行为和监管需求。近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P2P理财行业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要健全P2P理财行业的法律法规,并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还需要国家继续对此新兴行业进行规范。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我国个人信用数据进行收集并完善征信体系,建立起P2P理财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并且由于P2P理财行业没有准入门槛,很多平台钻法律漏洞,甚至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监管部门应该积极立法或修订现有法律法规,规定P2P理财行业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打击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也应对行业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疏导,规范P2P理财行业发展。

(四)搭建安全稳定平台

IT技术是P2P理财平台运行的基础,因此在根基上P2P理财平台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系统风险。因此P2P理财行业应使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搭建安全稳定的服务平台。同时P2P理财行业应重视信息安全,强化对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防止因技术问题导致平台资金损失。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参考文献

[1]高姗姗,于鹤鸣.浅析P2P理财风控措施[J].经营管理者,2014(26). [2]李安兰,郑嘉琪.关于我国P2P的风险控制探讨--基于“lending club”和“人人贷”的对比分析[J].价值工程,2015(24):149-151. [3]牟宁波.当前国内P2P业务相关风险分析[J].中国金融电脑,2015(1):54-56. [4]文星宇.P2P网络借贷风险分析[J].科学与财富,2015(15):286-287. [5]邓凌云.P2P平台的风险和监管[J].港澳经济,2015(26):21-22. [6]曹煦.P2P乱象三宗罪[J].中国经济周刊,2015(22):56-57. [7]李俊超.P2P理财如何避免风险[J].卓越理财,2014(8). [8]钱俞莹.P2P行业的风险及其防范[J].商2015(29):254-254. [9]田野.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3). [10]陶然.P2P理财存在问题与风控措施分析[J].江苏商论,2015(25):25-26.

第三篇:投资P2P理财远离五类平台

投资P2P理财应远离什么样的平台?

P2P理财早已成为社会热议话题,这种新型理财模式的诞生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投资理财渠道。但是对于新手投资者来说,他们不知道P2P理财怎样才安全,融易理财根据多年的金融业务经验提醒新手投资者,投资P2P理财应远离什么样的平台。

一、网站没有备案的平台。一般大陆的网站如果想运营下去都需要去备案。海外的服务器是不需要备案的,因此的如果一个平台没有经过备案,那么他的服务器肯定不在大陆境内,这样的平台我们应该远离,投资应该找像融易理财这样有正规备案的合法平台。

二、动辄30%以上高息的平台应该远离。如果一个平台给投资人的利息超过正常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的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往往一些诈骗平台都会以高息来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投资者不能过分看重利息,还应该多方面的进行考察,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资金安全。

三、网站界面粗糙不堪的平台应该远离。很多诈骗平台都会去买廉价的P2P理财平台系统,大部分廉价购买的P2P理财系统粗制滥造,一方面是功能不齐全,另一方面是这样的系统非常不安全,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导致平台数据出问题,这样的平台是万万投不得的。

四、有庞氏骗局嫌疑的平台一定要远离,一般这样的平台都会发布大量高收益的短期标,用新投资者的钱给老投资者丰厚的回报,制造赚钱的假象从而欺骗更多的投资者。这样的平台终究会有支持不下去的一天,倒是早晚的事情。

五、没有第三方担保的公司,一般有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的P2P理财会比较安全,如果资金出现问题,担保公司将会无条件代偿本息的,这样也是给投资者资金增加一重保障,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平。那么这样的公司还是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务必远离。

第四篇:p2p网络理财平台介绍大全

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绝大多数人都喜欢进行投资理财。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掌握投资理财知识,也并不是人人都进行投资都能获得高得投资回报率,投资毕竟有风险性。

现在基于互联网的融资平台为很多人提供了便利,P2P网络贷款平台成为借贷者和投资者共同的平台。下面为大家介绍比较有名的网络理财平台。

一、全民通

全民通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等金融领域。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全民通利用互联网便捷、透明的特点;以及高保障、高收益、便捷的线上投资理财服务优势,为广大投资人提供专业的理财选择。

全民通100%本金保障计划,一站式借款服务,专业第三方支付接口,允许债券转让,高收益成为投资者最优理财的平台

二、陆金所

陆金所,全名为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成员,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金8.37亿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团队由金融管理和电子商务等业界一流的国际专业人士组成。

陆金所的缺点就是大公司范,其产品设计和品牌形象都是浓浓的金融范,与用户距离太远,整体的体验与互联网公司没法比。不过,

看在钱的份上就忍了吧。

三、人人贷

“人人贷”,即是P2P(Peer to Peer)(peer有个人的意思)借贷的中文翻译。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

从人人贷的发展不得不让人感概,人是一切的核心,当年比人人贷成立早,实力雄厚的公司也不少,但大多都是土鳖,在互联网金融快速的变革中被陆续淘汰。

四、国诚金融

国诚金融为一家中国线上P2P理财平台,平台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运营,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牵线搭桥的平台。隶属上海国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五、融金所

深圳市融金所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团队由金融管理和电子商务等业界专业人士组成,结合担保公司的抵押担保产品优势,为借款人构建出一个安全、透明的互联网借贷平台。

六、微贷网

微贷网,致力于打造一个规范、安全、高效、诚信、专业的网络借贷中介平台。以P2P方式解决网络小额借贷问题。通过微贷网小额借贷中介平台,借入者可以快速筹得资金,无抵押 ,无担保。借出者可以获取比银行,债券更好的回报,帮助他人。

七、投哪网

2014年6月,投哪网获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和直投平台广发信德的战略投资,同时与其母公司广发证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投哪网战略发展部总监刘霞表示,赞同未来P2P网贷平台去担保化。对此,投哪网的做法是强制投资者分散投资或者平台采取风险准备金的形式提供相对有限的保障,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担保。

八、PPmoney

PPmoney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产品进行托管,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担保机构为平台客户提供保本保息。据悉10月份PPmoney理财平台月度成交量超4.27亿元。目前PPmoney合作交易所包括达到9家,渗透华南、西南、西北、华中等地。据介绍,在产品的交易过程中,大型国有交易所监管介入其中,全程监管资金账户、交易流程以及信息披露。同时,交易过程中设置小贷公司、小贷公司股东、第三方大型担保公司等多重保障,全方位立体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九、91旺财

91旺财是91金融旗下专注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P2P网贷平台。2014年7月,91金融确认完成B轮融资,领投方为海通证券直投部,此前投资方宽带、经纬等跟投。91金融B轮融资金额约为2亿元人民币,估值约为10亿元人民币。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借款周期较短,流动指数高,贷款主要面向个人以及中小企业。

十、翼龙贷

翼龙贷网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温州。翼龙贷经过了7年的钻研与历练, 以及对市场的全面分析,成功转型,在中国首倡P2P同城概念,更大限度的解决了坏账问题。并将在全国众多的

一、二线城市建立全国性的服务网络。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帮助信用良好的且有不同需求的人群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能够为有理财需求的客户将手中的富余资金进行较高回报的投资。

第五篇:浅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现状

摘 要: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之一,在P2P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需要国家对其进行监管。本文从我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现状出发,分析我国现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解析。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不足之处

1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现状

自P2P进入我国以来,我国不断出台文件对P2P进行规制。在监管立法上,2011年,银监会发布《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四条红线原则[1]。这是第一次有中央机构发布文件对P2P网贷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了提示。2015年1月,银监会新设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将P2P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从15年开始,我国正式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出台专门的官方文件。2015年7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P2P网络借贷的合法性进行了确定。2015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几个月的讨论和征求意见,2016年8月,2016年8月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P2P网络监管平台的监管主体赋予给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即各级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实行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双负责”监管原则和“行为监管与机构监管并行”的监管思路。不仅如此,该办法还规定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网络借贷平台管理中的具体职责。目前,该协会已经草拟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外征求意见。综上,我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呈现出多方联合监管态势。

1.1 监管主体

从《暂行办法》规定来看,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实行了“中央+地方”的分权模式。在中央层面,银监会负责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制度,并对地方监管部门进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P2P网络借贷平台所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负责打击金融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监管。在地方层面,各地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

1.2 监管模式

根据《暂行办法》来看,我国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是“备案管理+负面清单”的模式。[2]在平台准入上,我国采取事后备案的方式,而不采用审批制。在准入这一方面,一方面做到简政放权,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作用。但是准入制度的放宽,可能会带来P2P行业的混乱,这就要求政府加强事后监管,如何拿捏监管力度成为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在《暂行办法》中,银监会规定了“十二条禁令”,为P2P的发展设立了最基本的底线,同时也不会过度妨碍P2P行业的自身发展。

1.3 监管内容

在《暂行办法》中又一次重申了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位,即信息中介机构。在最新出台的这一办法中,主要对P2P的业务规则、风险及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制。在业务规则中,对P2P网络借贷瓶体义务和禁止行为进行规定,还限定了可以开展线下业务的类型,规避了所可能引发的非法集资事件。在风险控制方面,要求平台将资金交托第三方存管,不能自我保管。在信息披露方面,不但要求平台公布借款人、借款项目、风险评估等业务信息,还要求披露本机构的借贷余额、借贷坏账率等经营管理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对项目和平台风险有全面的了解。

2 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不足

2.1 缺乏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效力最高的银监会联合其他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可见,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并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管。在该办法中,对P2P平台的运行规则、风险控制的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是该文件的效力层级比不上法律和行政法规。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型金融模式,仅依靠一个《暂行办法》是远远不足的,应当有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应当出台更高效力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管。

2.2 信息披露不充分

金融行业风险本来就大,就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而言,其是一个信息中介机构,为借贷双方提供一个网络交易地点,在双方借贷中最重要的就是信息交换,若是借方信息披露不实,则会造成虚假出资,给贷方和借贷平台带来损失;若是贷方信息披露不实,则会造成非法集资、诈骗等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平台是否如实披露信息,对借贷双方的资金安全均由重要意义。虽然在《暂行办法》要求平台如实披露借款人、借款项目等业务信息,还要求披露借贷余额等经营管理信息,但并未具体规定应该披露到何种程度,这也是监管中的一大问题。

2.3 缺少统一的信用评级系统

P2P网络借贷的前身其实就是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依靠的是双方间的信用问题,虽然在《暂行办法》中要求平台有信用评级制度,但是,我国现行的监管措施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信用评级系统,不同的平台可能采取不同的信用评级标准,这就会增加平台风险,也不利于P2P网路借贷的健康发展。

2.4 缺乏平台退出机制

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会因优胜劣汰而出现平台倒闭等情况,但是我国在监管上并没有事后监管,即安全的平台退出机制,来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利益,例如借贷双方预留在平台中的资金将如何取回等。这可以说是监管的空白区域。

3 结语

P2P网络借贷是依托于互联网诞生的新型金融创新产物,其本质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该借贷模式使局限于地域的民间借贷得到了扩张,为更多的小额企业借贷提供路径,增添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是金融??新的典范。正是由于网贷平台的不断发展,其规模不断壮大,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刻不容缓。

注释

[1]“四条红线”是中国银监会于2014年4月27日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魏鹏飞.监管新规下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趋势[J].中国流通经济,2016,07:1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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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尚官青.浅议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现状及监管对策[J].现代商业,2016,08:100-101.

作者简介

李沁(1993-),女,汉族,江苏省兴化市人,天津工业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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