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23-01-19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为‚七五‛普法的开局年,根据二道区卫计局统一部署安排,我院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现制定法律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上级要求,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努力提高我院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年底,不定期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加强《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宣传。

加强宣传学习《国家安全法》,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深入开展院内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二)大力宣传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我院‚七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治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全院干部、职工召开‚实施‘七五’普法,学习《国家安全法》主题大会。

(二)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宣传《国家安全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我院法制宣传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医院要利用召开全院大会、中层会、宣传栏、LED屏等形式,做好宣传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此我院开展“普法进校园、进机关”活动。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帮助青少年、妇女儿童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并使得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职工和妇女同胞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1日—4月20日。

三、活动形式

开设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律故事会、案例分析会,参观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开展现身说法、情景训练等体验活动,举行法律知识、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竞赛等实践活动。

四、活动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青少年对反家暴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妇女和青少年对于家庭暴力的自觉意识和抗争能力,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专门的法律援助。。

五、活动成员:

本次“进校园、进机关”法制宣传活动的小组成员有:

组 长:黄吉祖

成 员:黄剑、覃柳静、黄艳莹、蒙正龙、覃春珏、蓝宏国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至3月23日)

联系教育局、妇联、学校等机关单位,做好前期协调和筹备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月24日至4月20日)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设置法制宣传展板、张帖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在校园中营造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对教师、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具体要求:展板两张、横幅两条,宣传单页、手册等各200份。

2、开展《反家暴法》专题讲座、收看法制教育专题教育影片活动,通过学习,全面深入的学习和了解的《反家庭暴力法》,掌握了其中的内涵,为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新闻稿件、当地电视台和报纸等形式将活动宣传出去,提高普法面,将活动的成果推及社会。

(三)活动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

总结经验,报送信息。要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含方案、总结、专题资料、图片等)存档备查,将材料和电子文档交到院领导手中。并及时对这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优秀征文刊登、报道。

第三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决定从6月中旬开始,在县审计机关集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适应机关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正确理解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平安奉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相一致的意识,为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1、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

2、加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结合审计机关的特点,积极宣传《江西省审计条例》。根据不同对象,在《条例》内容的宣传上有所侧重,做到宣传《条例》与宣传审计工作成果相结合,提高宣传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

4、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建立财政审计大格局,加大对民生工程、民生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方法步骤

根据县里工作安排,活动从2013年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3日—6月25日)

广泛宣传活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排查梳理阶段(6月26日—7月25日)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以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消号调处,做到各种矛盾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理的好。

(三)宣传教育阶段(7月26日—8月31日)

采取摆展台、办宣传栏、法制咨询、资料发放等形式,努力把法制教育大宣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

(四)总结提交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同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活动形式

1、开展一次情况排查、调处一批矛盾纠纷。在法治实践中提高干群法律意识,起到调处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的作用。

2、上好一堂法制课。为干职工释疑解惑,提高干职工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3、开辟一个宣传专栏。通过以案释法、图片解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向干职工普及法律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审计局“学法守法用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第四篇: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县

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和谐稳

定”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4日贵阳市市委党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贵阳市教育局转发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筑教保发[2011]145号)、开阳县委宣传部、开阳县司法局《开阳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司通【2011】3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为载体,围绕推进教育全面发展要求, 在全市创设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氛围,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标

按照省、市、县“六五”普法要求,要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理解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尊重法律权威,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学法、懂法、守法”良好风尚。优化校内外的育人环境,实现校园“零”犯罪,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三、宣传内容

1、 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

3、“合法表达合理诉求、违法乱纪必受制裁”的相关典型案例

4、《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全县教育系统师生(含民办)。各乡(镇)教育室要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所辖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方法步骤

宣传活动以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及各类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广告和其他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形式。分部署动员、全面实施、总结推进三个阶段进行。

2、时间安排

部署动员阶段(9月初):各学校要精心部署,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宣传工作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阶段(9月初至10月旬):各学校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进阶段(10月下旬):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推动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制教育上台阶。

六、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图片、网络等各种资源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渠道进行大势宣传,充分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悬挂横幅标语、黑板报、画册(手抄报)、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创设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氛围,主要开展好“八个一”活动:

1、作一个法制专栏。各乡(镇)教育室、县直各中小学以法制教育为主题主办一个法制专栏,要求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

2、主讲一场知识讲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开

展法制教育宣传,请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全校师生讲一场法制知识讲座,主要内容:开学新生心理疏导、交通、禁毒、国家出台各类法律法规、各类安例分析等。各法制副校长必须在9月30日前到所任职学校开展1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进行一次知识竞赛。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进行一次法制知识竞赛,以法制教育读本为主,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4、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开学初学校要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

5、开展一次比赛。组织开展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或书画比赛。

6、观看一部法制宣传系列片。学校要利用网络视频、电影等途径,组织师生观看一部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题材的影片。

7、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引导家长学法守法,自觉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推动“法制教育进家庭”的延伸。

8、开展一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要以学生身边的事,身边的人为题材,让学生们深刻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法律的严谨。同时,也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职责,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七、活动要求

1、各乡(镇)教育室、县直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此次宣传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统筹安排人员、经费、认真抓好落实,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保障。

2、围绕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于10月19日前上交活动方案、总结(简报)、图片。

3、结合在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筑

教法发【2011】75号),9月7日起开始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与此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紧密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

4、教育局将深入各校,督导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确保教育效果。

5、本次专项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将列入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检查内容,纳入乡(镇)教育室、县直各中小学年终目标考核中。

电话:7221123

传真:7226176 开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第五篇: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活动实施方案

克州教育系统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方案

2009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得到贯彻落实,根据自治州综治办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克州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实施方案。 领导机构

长:王国禹

克州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阿迪力·阿不都克力木

克州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

员:朱学辉

克州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雷秀莲

克州师范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

孙良普

克州职业教育学校(农 校、卫校、技校)党委书记、副校长 李学银

克州一中党委书记、副校长 陈永强

克州电大党总支书记、校长 崔桂平

克州二中校长 李晓兰

阿图什市教育局书记 马军民

阿克陶县教育局书记 郭建洲

乌恰县教育局书记 史新礼

阿合奇县教育局书记 孙

克州实验小学书记、校长 米娜瓦尔

克州三小书记、校长 姬卫文

克州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学辉担任,成员:李东河、热合曼江、李有国、孟峰、张颖、田春笋

二、时间和步骤

(一)活动时间

2010年2月25日至4月30日

(二)活动步骤

集中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习宣传、完善措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2月25日至3月1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下发通知,广泛组织动员。本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2、学习宣传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15日)

学习: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以集中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伊明巴海、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同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同志于2月1日发表的署名文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刘克勤同志答记者问等。

宣传: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县市、本学校的特点,大力宣传《条例》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署名文章。同时,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广泛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辅导、演讲会、座谈会、文艺演出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书写标语等形式和利用各种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条例》,使《条例》家喻户晓,入耳、入脑、入心,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浓厚的氛围。《新疆法制报》、《新疆平安网》将开设“领导干部谈《条例》”专题栏目,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主要领导均要认真撰写学习贯彻《条例》的体会文章,做好发表刊登的准备。

同时,各县(市)教育局、各州直学校可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 本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3、完善措施阶段(2010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措施,加强综治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出台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条例》得到贯彻落实。本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4、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4月10日至30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及时对学习宣传《条例》活动进行总结,并对照《条例》紧紧抓住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强化和改进工作,强化薄弱环节,推进综治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条例》的长效机制。

本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及时对整个集中学习宣传《条例》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于2010年5月8日前报克州教育局办公室。

二、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组织领导。

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行,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法制化的重大举措。修改后的《条例》对综治工作原则、措施、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学校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工作责任感,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各级学校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重要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工作大局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学习宣传《条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成立学习宣传《条例》活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组织领导。通过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动员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参与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自觉性。

(二)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确保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教育局是此次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主体,要明确责任,对学习宣传《条例》进行周密部署,结合克州教育局制定的《克州教育系统开展集中学习《条例》的实施方案》和本县市、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取得实效。

(三)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努力推动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深入开展。

各县(市)教育局要在强化本单位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本县市所属学校的指导,深入基层,广泛动员,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督促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通过认真学习,对照《条例》查找综治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努力解决影响综治工作的实际困难,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确保学习宣传《条例》活动扎实开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照克州教育局制定的《克州教育系统集中学习宣传《条例》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学校要及时总结、上报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经验和进展情况,不断推进学习宣传《条例》活动的深入开展。

关于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活动的安排

意见

作者: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

时间:2010-03-12

各村(场)、站所、机关各办公室、中心小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为“两个《条例》”)经2009年12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县政法委安排,我镇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现就“两个《条例》”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个《条例》”集中学习宣传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条例从我区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法制化的重大举措。修改后的《条例》从自治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出发,对综治工作原则、工作措施、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此,各村(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了解“两个《条例》”的基本内容,掌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工作责任感,承担应有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各村(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重要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进行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动员各族干部群众,从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两个《条例》”的重要性,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两个《条例》”,自觉参与做好民族团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镇民族团结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两个《条例》”集中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上有登载)

2、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伊明巴海、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同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3、自治区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同志于2月1日发表的署名文章;

4、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刘克勤同志答记者问;

5、《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14号);

6、《中央政法委 中央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

7、各级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8、《中共呼图壁县委员会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基础、保稳定、促发展”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县党发[2009]30号);

9、《新疆日报》相关评论。

三、集中学习宣传的主要形式

1、集中学习宣传活动要“三贴近、三创新”的原则,即: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从而不断提高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水平,为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要突出抓好全体党员、广大农民群众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宣讲团成员宣讲、召开座谈讨论会、知识竞赛、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集中学习宣传形式,使“两个《条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要以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和第十九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村为依托,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重点,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把《条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掀起学习《条例》的高潮。

4、镇派出所结合部门职能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活动的同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条例》;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镇综治办的统一要求,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镇中心小学要结合在校学生的特点,开展《条例》学习和法制道德等方面的宣传;镇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5、各村(场)、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主要地段、重要场所悬挂宣传布标,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

四、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总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扎扎实实搞好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今年是“两个《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因此,通过集中开展好《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各村(场)、各单位要对“两个《条例》”的集中宣传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宣传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并将此活动列入学习计划,作为学习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本村(场)、本单位学习“两个《条例》”内容,理解重要意义,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责任,做到集中宣传活动立足于基层、宣传开展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

2、借助媒体,烘托氛围。各村(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惠及人数多的特点的基础上,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知识竞赛、专题辅导、演讲会、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入耳、入脑、入心。

3、《新疆法制报》、《新疆平安网》将开设“领导干部谈《条例》”专题栏目。各村(场)、单位主要领导均要撰写学习贯彻《条例》的体会文章,并在《新疆法制报》和《新疆平安网》进行投稿。

4、自治区将在《新疆法制报》、《新疆平安网》开展学习贯彻《条例》有奖征文和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征文、竞赛规则和奖励事项另行通知。届时各村(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此项活动。

5、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期问,镇综治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场)、各单位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场)、各单位要及时对《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中共二十里店镇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东起乡中心小学“法制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搞好我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根据《融安县“法制教育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融安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进一步提高我乡中心小学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文化氛围和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基层政法部门、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宣传教育机制。

三、活动对象和要求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是:全体教职工、学生。

1、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以《融安县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作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教材。

2、行政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刑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3、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学校。要重点掌握《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全、《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教育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从教,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

4、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5、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6、要结合小学生特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对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小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人才。

7、后勤、政教等部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切实营造法治校园的良好氛围。要下大力气抓好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措施

1、 成立“法制宣传年”和“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兰敬长(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钟琼芳(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伍世昌(中心小学工会主席) 覃庆和(乡司法所所长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

秦照江(乡派出所所长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

组 员:钟治强 龙燕华 谢益培 石森芳 刘放天 唐巧玲 龙 安

2、营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1)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如让校园墙壁“说话”,运用学生喜爱的卡通漫画等形式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室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宣传海报等;通过网络宣传全体师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相关信息;周一国旗下的讲话,结合学校的常规检查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

(2)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或区关工委老干部来校作法制讲座,组织学生观看图片展览、电影教育片,参加实践活动等,以实例来教育学生,从而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3)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主题班会,围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4)每学期定期播出法制教育专题片。内容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实际,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

3、 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妇女儿童权益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在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采访法律人士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手抄报、调查报告等。

(3)学习交流,运用法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使法律学习研究也能成为同学们感兴趣的课题,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4)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各年级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读本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段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五、实施要点

1、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因为法律与道德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法制教育的基础首先应该是道德教育,所以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使学生懂得怎么做人,为进行法制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2、坚持课堂讲授与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以《融安县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法制教育基本教材,全面组织落实“每日一法”(以班为单位,利用早读课前5分钟时间,每天学习一条法律知识)和“隔周一课”(每两周以班为单位,上一节法制课),课堂教学直观、具体,应作为主要的方法长期采用。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还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引发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展示学习成果。

3、坚持辅导队伍以内为主,内外结合。为保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我校从内部建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等,共同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出谋划策。

4、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治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六、实施步骤

根据局要求,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同步实施,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0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1日—2009年3月15日

根据县教育系统实施意见的精神,成立学校“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5日—11月30日)。

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建好法制宣传队伍,落实法制宣传工作人员;培训法制教育宣传骨干;开展宣传活动,各校要认真实施,开展好本校师生的学法用法的活动,保证学法的时间,力戒流于形式,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围绕“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周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3、检查验收阶段: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法律进学校”活动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东起乡中心小学

200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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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实施方案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7日

中共城厢区凤凰山街道中心小学委员会

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莆田市城厢教育系统《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切实组织好党员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进一步推动中心校的建设,结合我中心校的实际情况,中心校党委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两个《条例》,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的内涵和实质,牢牢把握两个《条例》的根本要求,把两个《条例》的要求贯彻到推进教育创新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目的意义

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是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学习教育活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学习教育活动范围:

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范围是中心校全体党员,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并配以必要的专题讲座和辅导。积极开展“六个一”教育活动,即学习一套文件,撰写一批体会文章,召开一次学习讨论会,看一组反腐倡廉电教片,组织一次党纪条规测试和知识竞赛,宣传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委要安排专门的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两个《条例》,做到按质按量,一人不漏,并要求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并组织检查,举办一次高质量的党纪知识竞赛,为增强党内监督,欢迎党外的同志参加知识竞赛。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及时纠正违反两个《条例》的各种行为。

五、学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

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从8月下旬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时间三个月。

(一)动员学习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中心校党委下属各支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或报告会,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做动员、带头参加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参加两个《条例》学习活动的自觉性。

2、组织学习。

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制定详细、周密的学习计划,按照活动学习内容,采取分散自学、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报告会、辅导讲座等形式,不断地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至少写出1篇以上心得体会文章。

3、搞好培训。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作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4、广泛宣传。各党支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方式,加大两个《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要把本支部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上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各支部要对照两个《条例》及区教育局的文件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特别是对本单位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上采取哪些做法,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及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对条例的了解度、认识度情况;条例的实施效果及总结的有益经验等。

2、各党支部要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重点针对制度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三)督察整改阶段

1、对照检查。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两个条例,采取一定形式,就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方面,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工作以及廉洁从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联系工作实际,对照两个条例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查摆、反思问题,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的根源。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权利;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通过对照检查,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其危害,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行为,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决议不走样。

3、深化教育。要集中组织观看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的示范教育片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片,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实际,进行讨论,作好记录。从正反两方面进一步加深对两个条例的学习、领会,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

(三)总结提高阶段

1、各支部要针对收集和查找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查摆,集中分析研究,按照条例的内容,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特别要着重解决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对照“两个务必”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解决当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创新”。对查找出的问题和整改的各项措施的制度要形成文字材料,要报中心校党委。

2、 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两个条例做到熟记熟知,运用自如,根据区委要求,结合各校、园实际,安排以下活动。

(1)知识竞赛。在选拔的基础上,参加中心校党委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知识竞赛。

(2)学习测试。对各支部领导干部统一进行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测试。

(3)总结表彰。各支部要对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情况进行总结,对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表彰,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使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不断深入。

五、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两个条例》学习工作中心小组。党支部书记林喜禄同志任组长,校长陈卫国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俞越林、陈光样、吴国辉、江山、郑燕霞同志任成员。学习工作中心小组的职责是:

1、定期进行学习,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的精神。

2、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及广大教职员工进行学习,并进行辅导。

3、检查《两个条例》的学习落实情况。

下属各支部也要成立领导组,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有二级机构的单位,统一组织本系统的学习教育活动。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各支部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要明确这次学习的具体要求,把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2、精心组织、抓好自查。

要把集中学习两个条例活动与长期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制定集中学习活动的方案,又要制定长期贯彻落实的措施。要在充分理解两个《条例》的基础上,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领导责任,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落实,带头整改,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各个阶段的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自查中发现制度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所在单位实施两个条例的领导责任,要带头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积极支持和鼓励群众监督,以达到最佳学习效果。

3、加强协调、抓好落实。

各支部组织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情况报告中心校党委。中心校党委将组成督导组到各单位督查、指导。对组织安排认真,活动开展深入扎实,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要及时给予表扬、推广;对走过场、图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各支部每个阶段的学习情况都要及时报党委学习两个《条例》活动领导组。同时,各支部要抓好学习活动的信息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附:中心校党委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安排表

时间活动内容活动

地点责任

单位参加者主持人

8月20日---

8月30日领导干部自学两个条例

中心校领导

9月1日印发有关学习资料

9月2日

始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广播、校报、校园网宣传学习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内宣传

系统

9月6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单位会议室党委

(支部)全体

党员党委(支部)书记

9月9日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体会会议室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

9月15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单位会议室党委

(支部)全体

党员党委(支部)书记

9月18日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会会议室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

9月20日中心校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会议室党委中心校领导、有关处室领导

9月24日

午座谈交流学习体会各单位会议室党委

(支部)全体

党员党委(支部)书记

9月下旬播放先进典型录象

中层领导干部

9月下旬请专家作辅导报告 党委全体

党员中心校领导

9月30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自定各党

支部全体

党员各党支部书记

10月上旬请领导作贯彻

两个条例报告 党委组织部全体

党员中心校领导

10月11日知识测试

全体

党员

10月中旬制定整改方案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各级党组织

10月下旬总结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党委

(支部) 党委(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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