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包括哪些内容

2023-03-13

第一篇:农业生产包括哪些内容

存货包括哪些内容

存货包括哪些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它是流动资产中所占比例最大的项目,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按实物形态分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材料

材料指企业购入的各种原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包括: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品,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品以及出租或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品等。

3.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4.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是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为商品产品,仍可继续加工的半成品或中间产品。

5.产成品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存货按价值形态分类可以分为生产领域的定额流动资金和流通领域的定额流动资金。具体地说,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和产品资金。

储备资金是企业从用现金购买各项材料物资开始,到把它们投入到生产过程为止的整个过程所占用的资金。储备资金占用额的大小取决于各项材料的日耗用量、材料的价格及各项材料资金的周转天数。

生产资金是指企业从原材料生产开始,直到产成品制成入库为止的整个过程所用的资金。生产资金的占用额取决于在产品每日生产量、产品的单位计划生产成本及产品的生产周期。

产成品资金是指产成品从制成入库开始,直至销售取得货款或结算货款为止整个过程所占用的资金。产成品资金占用额取决于产成品每日生产量、产成品单位计划生产成本及产成品资金周转天数。

存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如何列示

存货应列在资产负债表资产类的流动资产项目下。因其流动性仅次于应收及预付款项,所以应列示于流动资产中应收及预付款项之后。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包括:

产成品、在产品、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减项)等,还有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采用零售价核算存货的企业,还应增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也包含在存货项目中。

所有这些科目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存货的变动。

关于存货的范围还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售出之前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现行规定受托方应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需要注意的是: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的同时要记录受托代销商品款,二者均在资产方的存货项目中记录,只不过将受托代销商品款作为受托代销商品的抵减项记录,并不是说在资产方和负债方同时反映。

(2)关于在途商品等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对于购货方已收到货物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以及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均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处理。

(3)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不作为购入方的存货处理。

(4)为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作为存货核算。

(5)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6)周转材料也属于存货。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会计核算中,一般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单独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第二篇:车险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车险包括哪些内容?车险分为:

一、交强险;

二、商业险两大类。

车险分为:

一、交强险;

二、商业险两大类。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的,所有要上路的车辆都要投保。

商业险是自主投保的车险的商业险主险有:

1、车损险

2、三者险(两个主险在购买保险时可以任选一个投保也可以俩个一起投保)在买了主险的情况才可以投保附加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附加险有:

1、车上人员险(驾驶员、乘客);

2、盗抢险;

3、火灾自燃险;

4、玻璃单独破碎险;

5、车身划痕险;

6、车上货物险(针对货车)

7、不计免赔险(车损、三者、人员、盗抢)

交强险:必须投保的险种,出险后可以赔付给对方,包含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 商业险的种类很多,大致如下:

车损险:你把车撞坏了,保险公司可以出现给你修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根据厂牌型号由统一的车辆购置价格报价平台确定投保金额。

第三者险:(5万、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自选)你撞坏了别人的东西,保险公司可以帮你赔付,但仅限直接损失,医疗只负责医保范围内部分。 玻璃单独破碎险:(有些公司分进口和国产,价格不一样)你的汽车玻璃在没有交通事故时破碎,保险公司可以给你换新的。

车上人员险:出车祸时,可以赔付你自己车上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负责医保范围

自燃险:你的车因油路电路问题自己燃烧了,保险公司可以按折旧再8折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全车盗抢险:车被偷了,有公安机关证明,3个月内找不到,按折旧再8折赔钱(如果投保不计免赔险就可以不打8折),投保按折旧价

不计免赔险:如果不投保该险,出险时,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有些公司可以分开投保,车损、三责、车上人员、盗抢;有些公司是合在一起的)。 还有一些附加的品种(比如划痕险、因不明原因致损条款、过积水路面条款等等),公司不同品种也不同,需要在投保时咨询 三大保险公司各开办的车险种类

平安,人保,太平洋基本上都是包括以下几个险种: 1,国家强制保险(交强险) 2,车辆损失险。

3,车辆损失险的不计免赔。 4,第三者责任险。

5,第三者责任险的不计免赔。

6,车上人员责任险(也可以叫座位险,是保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的) 7,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不计免赔。 8,盗抢险。

9,盗抢险的不计免赔。 10,自燃险。 11,划痕险。 12,玻璃险。 基本就以上1

2很多买车比较早的车主,自己的爱车已经陪伴自己走过了数十个春秋,早已不若初买时那么光鲜亮丽了。作为车龄已经比较高的车主,为爱车投保全险不太划算,而不办理保险又不放心。到底10年以上车辆保险怎么交?怎样投保更合理?这是很多旧车车主比较关心的问题。车辆用的时间长了,毕竟跟新车有很大的差别,哪些车险必须要买,哪些车险可买可不买,这些都是有讲究的。对于旧车车主来说,专家建议为旧车投保要学会有取有舍,这样才能做到既能获得必要的保障,又不至于白白浪费钱。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那么到底10年以上车辆保险应该怎么交?专家表示说,首先交强险是必须交的,无论新车、旧车,只要在路上行驶,就必须缴纳交强险,这是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强制性保险,因此,交强险是车龄较高的车依然不可缺少的重要险种之一,其他车险险种都可以选择舍弃,这项险种却是无论如何也少不得的,车主们万万不要想在交强险方面偷工减料。

此外专家还提醒各位老车主说,10年以上车辆保险除了要按照规定缴纳交强险外,还可以适当的选择投保商业险。商业险的险种相对交强险来说,种类丰富了许多,当然保障的也就更全面些。商业险的基本险分为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和盗抢险,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还可以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等等。当然,由于自己的车子车龄已经比较高了,所以有部分商业险种是可以选择不投保的。

专家表示,车龄再怎么高,商业车险当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都还是非有必要的,因为无论你是新司机还是老司机,谁都无法保证不出现任何意外,多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障。至于车辆损失险,可以根据车主的情况适当选择了,因为十年以上的旧车车主对于小刮小蹭应该也不会太在意了,但由于10年以上的旧车存在零部件磨损、线路老旧等情况,存在自燃等安全隐患,因此车主可以选择投保自燃险。至于盗抢险,10年以上的车辆完全可以不投保,对于10以上的旧车小偷们该不会太眷顾了吧。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车主在投保10年以上车辆保险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适合自己的险种,至于如何节省保费的问题,车主可以通过平安车险网销平台进行投保,因为投保平安网销车险“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用节省下来的钱完全可以转化为对爱车更多的保障和呵护

第三篇:施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综合说明

1、 编制说明。

2、 编制依据。

3、 施工范围。

4、 编制原则。

第二章施工项目经理部资源配置

第三章施工部署及现场总平面布置

1、技术准备工作。

2、现场准备工作。

3、 照相和录像准备工作。

4、总体施工原则。

5、 装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6、临水临电方案。

第四章 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结构及装修、水电的施工方案(省略)。

第五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2、施工进度计划。

3、计划保证措施。

第六章质量标准、目标及保证措施

1、质量标准、目标。

2、质量保证措施。

第七章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与保证体系。

2、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3、施工安全与防护。

第八章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1、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2、材料运输及运输遗撒的控制。

3、车辆管理措施。

4、食物中毒管理措施。

5、机械设备油泄漏及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措施。

第九章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

第十章消防、节水节能措施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措施、噪音、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第十二章现场综合治理措施

1、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2、生产安全应急预防案。

第十三章与其他相关方的协调、配合措施

1、与建设单位。

2、与监理单位。

3、与设计单位。

第十四章工程交付、服务、保修

1、保修服务标准、原则。

2、工程服务及保修。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编制依据施工计算过程工程概况与现场施工条件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顺序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四篇:采购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上规定签约者应履行和应获得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列入与法律相抵触的条款),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维护和监督,违反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签订合同既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法律行为,经济合同制是管理经济的一种有效的经济办法,也是一种依据法律办事的法律办法。签约双方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构成经济合同的内容。经济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的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则与签署等。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三)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五)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六)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不按合同中所规定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第五篇:应付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1、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项目收入-免税项目收入-扣除费用。不征税项目是指国税发[1994]89号文规定的: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此项收入在我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保留工资(每人每月36元)和工资区类别差;

(5)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

扣除费用项目是指每人每月减除2000元。

3、除上述之外,按照《条例》第13条和国税发[1994]89号关于“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规定,支付单位不论以什么名义、什么形式发给任职或受雇人员的其他各种津贴、补贴都必须并入工资总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一、工资总额的组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已做的工作按工资标准支付的计时工资;

2、对已做的工作按计件单件(包括累进制的累进单价)支付的计件工资;

3、由于工作条件变更(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加工过程复杂、工具和设备不良等)而发给计件工人的工资津贴;

4、计件工人从事低于其技术等级的工作未达到原工资率的工资补贴;

5、包工工资;

6、不采用上列工资制度,而用营业提成办法所支付的报酬;

7、各种经常性的奖金(如完成与超额完成计划、节约原材料、燃料、电力、提高质量及无事故等奖金);

8、加班加点津贴(包括节日、假日加班);

9、夜班津贴;

10、非因工人过失而产生废品时的工资;

11、非因工人过失而机器设备停工时间的工资;

12、由于工作条件困难(工作有害健康、繁重、危险等)而发给的津贴;

13、节日值班津贴;

14、技术津贴;

15、支给兼任工长(班组长)者的津贴;

16、支给生产中教学徒者的津贴;

17、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18、地区津贴;

19、在工作中女工哺育婴儿时间的工资;

20、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的工资;

21、未成年工优待工作时间的工资;

22、职工调动期间的工资;

23、定期休假的工资;

24、支给派出学习但仍算本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

25、其他工资性质的津贴(如伙食津贴、房贴、水电贴、煤贴等);

26、解雇金。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1、支付给创造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各种模范等一次性的奖金;

2、工资附加费、国家机关、团体的福利费。但由工资附加费开支的工会、劳保、福利、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应分别包括在支付单位的工资总额内;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如特殊工作服、口罩、手套、解毒剂、通风设备及各种安全设备支出);

4、出差费;

5、调动工作的旅费与调动工作地区的安家费;

6、实习学生的津贴。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问:应付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付工资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应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而形成的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因为企业应按月支付职工工资,所以,应付工资存在的时间不长,属于流动负债。其中全体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中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企业的招工指标招收的人员。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即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即按照计件单价和已完成件数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3)奖金,即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即企业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企业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即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在职工因病、公伤、产假、计划生育、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息和学习期间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企业所支付的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7)企业应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等。

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的有:

(1)企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给职工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等。

(2)企业支付的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

(3)企业支付的有关离休、退休职工和退职人员待遇的各种支出。

(4)企业支付的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企业支付的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企业因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产补助费用等。

(7)企业支付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是,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工资的范围: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

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且,还明确规定了工资的形式为法定货币,实物及有价证券不能代替货币。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以及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则不属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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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劳动管理在企业的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的薪酬体系与结构呈现多样化。其中,“工资性收入”这个专门名词,被越来越多地使用,那么,单位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应如何确定呢?

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工资发放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如一部分发放现金,一部分注入信用卡,也有的发放两张信用卡;有的单位称发放的职工工资中还包含福利费,无法与工资区分等等。其实,对这个问题,国家统计局和本市早有规定。不论是由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人成本;不论是国家承认的,还是国家不承认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其支付形式,不论是以货币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人工资总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凡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如国务院发布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支出;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按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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