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06-17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抓紧研究上报涉农

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科: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结合伟平省长批示精神和玺玉副省长的具体要求,省上制定了《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将《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前传给你们,请立即向你局领导和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尽快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机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市州具体方案,按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将有关情况于4月10前上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柳 迪 联系电话:0931-8891399 邮箱:327230600@qq.com 农业处

2015年4月7 甘肃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将组织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我省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深入推进,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

- 2 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将专项整治的要求、内容、方式、方法、结果等全面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开门整治,动员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整治效果。

(三)目标要求

教育宣传。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和惠农政策宣传,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提高遵守法纪、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自觉性。

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涉农项目资金规模、性质、结构、分布、管理、使用等现状。

查清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违纪违法现象,找准查清问题。

严肃处理。坚持边查边改,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发挥震慑作用。

完善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归类分析原因,注重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体制机制。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20

13、2014年度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具

- 4 ⑥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⑦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⑧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3月底开始至2015年8月底结束,分6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5日前)。省政府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省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在省财政厅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适时召开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大会。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成立本区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包括组织保障、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机制等内容),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市州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人,于

4- 6 时,还要全面掌握本系统自查自纠情况,提出省级重点检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4月25日前报送。省级于4月30前将全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各级各部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大、近年来反映问题较多和问题零申报的县区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县的个数不少于50个,省级部门不少于10个。市州要对所辖县区和本级部门(单位)全覆盖重点检查。检查可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交叉检查等方式,检查对象要延伸到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和工程项目,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市州检查结果于5月25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于5月31日前将全省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4、部级重点抽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配合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省开展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 8 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6、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市州、省级相关部门综合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部级抽查、整改完善等情况,全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总结报告于9月1日前报省政府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省级职责

省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国务院报告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起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制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按省级领导小组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成员单位:参与研究和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系统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政策建议。按照

- 10 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通过抽调业务骨干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培训,实施检查。建立承诺机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一把手对自查自纠真实性、整治有效性负责,层层签订承诺书,部门对政府负责,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负责。建立奖惩机制,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红名单”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今后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列入“黑名单”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酌减相关资金安排。

(三)严肃纪律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安排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受理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省级领导小组发现各地存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 12

第二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省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胎儿性别鉴定与中期引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我院的医疗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两非”行动的严重危害。

我院相关科室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环境。我院要在妇产科病房及门诊、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彩超室的醒目位置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二)完善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我院妇科超声室和物理诊断超声室要建立超声检查管理规定、设备检查管理责任制和检查登记制度,严禁个人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加强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管理。

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应当先检查孕妇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术后要记录胎儿性别。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

命安全,需紧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经两名以上医生确认、签字,术后查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登记。发现妊娠妇女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

(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妇产科、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科要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计划生育、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科要安排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每一名医务人员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国家有关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根据《香坊区卫生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工作时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日)

各相关科室根据部署,结合本专科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0日)

1、医务部对全院相关科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给予处罚。

2、各相关科室每月将“两非”工作情况向医务部汇报。

3、联络员将相关两非”工作情况上报区卫生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将开展整治“两非”工作以来的信息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探索我院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医院成立了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协调我院此项工作。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克力

组员:张铁林王尊丽侯丽辉宋云飞

“两非”专项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铁林(兼任)

成员:王珏满玉晶郑大伟

联络员:蔡宏波

科室责任人:吴丽娟(妇科超声室)

郑大伟(医技楼超声室)

马坚贞(门诊二部超声室)

苑成鲲(妇产科A区)

满玉晶(妇产科B区)

冯晓玲(妇产科C区)

举报电话:医务部:82111401-8625

医德医风办:82111401-8627

(二)依法行政,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1、对于“两非”事件,由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涉案的科室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3、对于涉案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记过、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责任人负责整理本科室“两非”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搜集、整理我院“两非”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基层科,并抄报区妇幼保健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1年11月30日

第三篇:“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县建学路拓宽改造工程 安全生产“两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城乡建委发【2013】31号)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并结合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公司决定在本企业建设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多发事故的防范,努力消除习惯性违章现象。巩固提高本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增强工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技能,显著提高建筑高处作业“三宝”合格率、使用率,进一步规范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主体结构立面水平防护等管理,实现“上班安全帽,登高安全带,防坠安全网,有口必有盖,有边必有栏”。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得到有效规范,实现“能辨识、有方案、必审核(论证)、严执行、重监测”。通过“两防”专项整治,高处坠落事故、一般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实现

全年建设施工无人为责任事故的目标。最大限度的避免和降低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工作重点

(一)工作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预防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等,预防坍塌(基坑坍塌、模板坍塌)施工机械等为重点。

(二)工作内容

工程参建各方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分级》(GB T3608-2008)以及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安全保障措施制定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施工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建立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加强对施工安全费用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2)开展现场专项整治工作,抓重点。根据建委的工作方案重点对高空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整改,组织专项的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督促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做到安全工作的闭环管理。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援救体系,加强培训演练,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在适当时

间组织演练。

(4)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包含高处作业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进行高处作业的,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3、防护设施验收情况。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记录是否完整;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防护严密。

4、“三宝”的管理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入场检验手续是否完善,日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备、使用、维护检查以及及时更换等。

5、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是否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项目经理、安全员、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等。

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以及饮酒后等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

6、作业天气情况。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8、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行情况。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文件和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对专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论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9、实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在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专项方案实施、验收情况。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如发现不按照方案实施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如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要求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

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工程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3年3月25日前)。根据“两防”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作部署,并广泛开展“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动员,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26日—8月31日)。根据“两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对本工程项目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针对普遍存在的高处坠落危害,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三宝”的规范使用,实现“四口五临边”的规范防护。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从危害因素辨识和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等方面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专业讲座、培训,严格实施过程监管,对违法违章行为坚决查处打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检查督查阶段(2013年9月1日—11月30日)。县城乡建委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两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县城乡建委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督查组,对各项目的工作开展1至2次集中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检查督查前阶段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和各种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和

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力、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处罚和问责。县城乡建委将收集各项目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及时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适时掌握和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工作协调机制,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采取措施。

(二)要充分结合项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全力攻坚。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能代替专项整治工作,反之,专项整治工作也不能取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务求实效。

(三)要把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关、质量关,重点检查跟踪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进度和造价间的关系,对严重威胁施工安全的重大问题要特事特办,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进行考核和整改。

(四)公司、项目部要妥善保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文件、检查记录和总结材料等资料,存档、要积极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让工地每个人都要知晓该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篇: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整治高毒高残留与假冒伪劣)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l58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南府办发123号),更好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我县实现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特制订本方案,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突出整治,长效管理”原则,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采取突击整治检查和长效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二)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合格农药、兽药产品的:(三)生产销售国家禁用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和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己稀雌酚、氯霉素、安眠酮、孔雀石绿等高毒、高残留兽药及其化合物的。

三、工作措施(一)突出检查整治。根据我县实际,由县农业、食药监、畜牧、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派执法人员参加,组成二个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第一组为农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县农业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第二组为兽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畜牧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各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将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到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彻底根除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危害。(三)强化农药、兽药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药、兽药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县区内农药、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整治内容,逐一进行核实。对问题较轻的,要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问题严重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农药、兽药生产许可证、农药、兽药相关批准文件和农药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排查与举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对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要坚决予以捣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药、兽药打假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清理行为。(五)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对全县农药、兽药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规划方案《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要积极推动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发现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坚决取缔。要从农药、兽药标签检查入手,将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清理出农资市场。(六)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在做好例行抽查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进行农药、兽药质量抽检,特别是要加强对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特别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监控,一经发现,要及时查处。(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手段,设立专题栏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危害,介绍新农药和农药实用技术,增强群众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县文体广电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给予充分配合,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特别是国家禁用农药、兽药的单位,引导、警示和教育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步骤、要求(一)2005年11月l0日至2005年11月l5日,为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时间。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牵头部门牵头,突击完成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农药、兽药批发市场,经销网点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清理整顿。(二)2005年11月l 6日至11月18日,为集中突击整治阶段材料总结时间。根据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情况,牵头单位认真做好阶段材料汇总和阶段工作总结,于2005年l1月l8日前报送县食安委办(设在县食药监局)和县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办于2005年11月20日前将全县阶段工作总结报送州食安委办。(三)对收缴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要登记造册,明确一家单位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下一步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四)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自2005年11月1 O日开始,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对我县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修订、制订,对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广大农村农药、兽药的监管工作力度,从源头治理着手,根本上实现确保我县农药、兽药、牧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

五、县食安委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等有关部门要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总结、搞好工作档案整理。州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工作情况检查(2005年11月21日一l2月5日期间,具体另行通知),届时有关部门要向检查组作工作汇报。

第五篇: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青山镇青山煤矿

瓦 斯 整 治 专 项 行 动 方 案

2011年4月

青山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青山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徐煤„2011‟46号《关于印发深化煤矿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坚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2011年瓦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瓦斯治理“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方针,全面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瓦斯防治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我矿瓦斯治理,特别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根据青山煤矿的煤层瓦斯的赋存条件透气性差的特性,瓦斯防治的技术水平和现状,今年重点加强底板抽放先行,本煤层抽放和深孔密排相结合和的防突措施,并根据市局指示与重庆煤炭科学研究所签订协议,进行煤与瓦斯防治的专项治理项目攻关,改决瓦斯防治的难题,以提高我瓦斯防治的效果,为下一步的瓦斯发电解决瓦斯源,实现抽放为抽采利用的真真转变。

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防突管理机构,坚持:管、装、培并重原则,加强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和完善到位,配齐监控系统设备,实现底板瓦斯抽放和本煤层抽放到位,坚持“四位一体”区域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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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局部防突措施并重原则,坚持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从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瓦斯治理水平有所提高。消灭瓦斯突出和瓦斯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矿成立瓦斯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班子 1.矿级领导班子及责任分工

矿 长:徐玉春,负责瓦斯整治专项行动人财物到位,对矿井瓦斯治理全盘负责。

安全副矿长:王建来,负责安全监督、质量检查和整改落实到位。

生产副矿长:胡新业,负责瓦斯整治工作作业人员安排到位,及时完成各项安装施工、整改整改任务。

付组长:向梦清。对瓦斯整治专项行动负技术责任。负责瓦斯整治工作方案制订和整改工作安排。

机电副矿长:龚国周,负责瓦斯整治专项行动机电设备设施安装、整改,设备和供电系统稳定可靠。

防突副矿长:李祥国,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四位一体措施执行到位,保证抽放孔、排放孔、预测效检孔三孔到位。

技术负责人:向清玉

2、安全检查组

组长:吴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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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李华国、李新平、吴富祥、刘国军、颜光平、龙国卫

3、防突队:

队长:吴正军

成员:吴球升、吴明根等18人(包括底板打钻4人)

四.完善通风系统。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利用我矿有两个风井的有利条件,分北翼和南翼分区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南翼利用南风井及现有设备和巷道承担南翼通风。北翼要在180北大巷向225大巷补一段独立回风上山,实现北翼独立通风。

2.完善矿井通风设施。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建立北翼风井抽风机房,购臵安装抽风机及配套设备。二是井下主要风门设施进行整修、完善。为减少局扇送风距离,增加局部通风风量,运输大巷尽可能内移,新设风门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

3.完善局部通风。根据我矿煤层巷道瓦斯涌出量大,石门揭煤多,送风距离较远等特点,局部通风机要逐步改为用11KW局扇,风筒应全部改为使用直经不少于400的风筒。

五、集中精力抓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8个抽放钻场施工,其中200南大巷全部钻场抽放孔应在10月底前全部打钻完成毕,并进入封孔抽放瓦斯。底板抽放钻孔每月计划1200米,今年四至十二月底板抽放钻孔计划10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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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煤巷掘进本煤层抽放。计划216北工作面机巷、1152工作面机巷和风巷、216南工作面风机巷和切眼下山掘进、1251工作面风机巷掘进,在执行底板抽放的同时,本煤层抽放紧跟而上。 3.坚持局部防突措施不放松。所有煤巷掘进和石门揭煤在通过抽放的前提下,坚持“四位一体”局部防突措施,严格按防突细则规定施工。

一)、为完成上述各项任务和指标,总体计划是:

突出一个重点,•开展二个整顿,狠抓三个强化,落实四个责任,坚持五项规定,开展三个活动。

突出一个重点:•即抓好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坚决消灭重大事故。

开展二个整顿:•即开展全员安全思想、质量意识的整顿自觉规范安全行为,做到警钟长鸣。整顿各级领导的责任制,增强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感。

狠抓三个强化:•即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应知、应会能力。

落实四个责任:•即落实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搞好本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搞好业务保安;•落实各工种岗位责任,做到责任分明;落实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制度,实行群防群治。

坚持五项规定:•即不具备生产条件、缺乏安全保障不准生产;突出头面(区域)•没有严密可靠的防突、防护措施不准生产;•采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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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面风量不足不准生产;瓦斯超限不准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消除不准生产。

开展三个活动:即:开展 “抓违章、促质量、保安全”、“质量创优良、安全创水平”、不定期查岗活动。并制订如下措施:

1、大力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提高防突意识,所有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远距离出班炮管理。

2、搞好瓦斯地质工作,充分论证瓦斯突出与地质构造的关系,超前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以提高防突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完善压风自救系统,按要求配齐自救器,要对作业员工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避免事故的发生。

4、把“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到实处,对“三孔”质量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防突采掘头面严格按允掘距离施工,并随循环进度挂设好允掘标志牌,以防超掘,并及时填写防突牌板。

5、强化“一通三防”现场管理,要定期进行全面的测风,合理分配矿井风量,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做到设施齐全,质量标准化,对影响系统稳定的风门全部进行联锁,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加强局部通风和瓦斯检查制度的管理

1、为彻底扭转局部通风质量普遍较差的被动局面,要从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入手,对瓦斯检查员负责风筒吊挂、维护延伸,施工单位爱惜风筒及通风设施,以提高通风质量。

2、按作业头面配齐瓦斯检查员并分期轮训以提高队伍素质,不定期对瓦斯检查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查岗,对职责落实不到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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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混岗行为,要严格进行处罚。

3、落实好“一炮三检”和瓦检员掌管放炮器制度,所有出班炮头面在放炮前按“放炮流程图”汇报管理,凡不检查瓦斯、不符合放炮条件、不向调度室汇报并取得同意的严禁放炮,杜绝瓦斯、放炮事故的发生。

4、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管理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对瓦斯检定器不定期检查,凡不合格的仪器不准入井,对监测探头不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对瓦检仪进行维护,保证仪器、仪表的正常使用,为安全生产服务。

5、抓好矿井防尘工作,加强预防性检查。

<三>、调整掘、抽、采部署,实行掘、抽、采平衡,严格遵照“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的原则,抓紧、抓好接替工程的瓦斯抽放工作。

1、坚持“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方针,完善改造好+180水平的底板抽放工程,具体抓好接替工作面的本煤层瓦斯抽放,以达到消除抽放、消除瓦斯超限的目的。

2、合理布臵瓦斯巷和抽放钻孔,提高瓦斯抽放效果。

3、抓好瓦斯抽放利用工程。

三)、完善矿井防突体系:

1、建立稳定的防突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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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制有针对性的防突施工措施

⑴ 每一个防突施工地点(因目前技术水平有限,运输石门尽量不揭煤,回风石门揭穿煤层)都必须编制防突措施,各防突地点不共用措施;防突地点因条件变化需更改、调整防突措施内容时,必须重新编制防突措施。

⑵ 防突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防突施工地点概况,突出危险性预测与防突技术措施效果检验方法,防突技术措施具体内容(包括钻孔个数、深度、孔径、使用的钻具),安全防护措施的具体内容,防突进尺管理措施等。

⑶ 防突措施中必须附有预测钻孔、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臵三视图;防突技术措施钻孔布臵三视图。

石门如确不便采取采取预先掘出突出煤层时,应选用抽放瓦斯措施。

3、 严格执行“四位一体”措施 ⑴ 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选用有效的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用于预测突出和措施的效果检验。 ⑵ 防突技术措施

① 利用已建立的地面永久抽放系统,在掘所有的底板巷道时,每25米掘一个底板抽放钻场,实现底板专用瓦斯抽放巷道穿层预抽。

c.抽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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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布臵的底板大巷布臵底板钻场、穿层预抽。即在5煤底板掘进底板抽放巷道,在5煤侧每间30m掘进一个钻场(宽2.5m,长4m),然后向5煤打抽放钻孔进行条带抽采。 d.钻孔布臵

向5煤呈网格布臵钻孔,原则上,抽放钻孔要控制整个壁式工作面的机巷上15米,下15米。钻孔见煤点间距2m、煤层变厚地段适当加密(有效半径有待确定)。 e.抽放钻孔直径与钻孔长度

抽放钻孔直径为75mm,钻孔的长度以钻孔见5煤顶板为原则。 f.封孔方法

采用聚胺脂封孔,并采用水泥浆封孔。 用聚胺脂封孔,封孔长度为6m; g.抽放负压

抽放负压取决于抽放管路系统、钻孔封孔的气密性和抽放瓦斯量的多少,一般为70~75MPa。 h.抽放时间

抽放时间一般要经过3至12个月时间的抽放后方可有效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有待验证)。 ③ 煤巷掘进防突技术措施 一般选用超前排放钻孔:

a.根据青山煤矿煤层透气性差的困难,计划请重庆煤科院进行技术攻关,增加排抽采效果。超前钻孔可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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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前钻孔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突出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mm的钻孔。钻孔超前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若超前钻孔直径超过120m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c.钻孔应尽量布臵在煤层的软分层中;

d.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断面轮廓线外5米(近水平煤层);

e.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f.超前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④ 回采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

坚持采用深入孔密排、本煤层预抽瓦斯等防治突出措施。

4、措施效果检验:

所有防突地点采取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决定是否继续采取技术措施。

进行措施效果检验,证明无突出危险后,防突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好防治突出效果检验单,并报防突矿长、安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1)、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后,按上述预测突出的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臵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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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措施孔之间(图2)。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

1—措施孔 2—效果检验孔 3—掘进工作面 图2 掘进工作面效果检验钻孔布臵图

当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检验与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简称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2)、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煤工作面采用浅孔注水或松动爆破措施时,可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屑指标法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钻孔应打在措施孔之间,测定方法按上述预测突出方法实施。检验指标小于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时,则认为防突措施有效;反之,认为防突措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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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措施效果无效区段,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应留有不小于2m的超前距。

5、安全防护措施 ①反向风门

a.反向风门必须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不小于2道),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进风系统。 b.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

c.放炮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一般情况下,反向风门敞开。 目前,必须在21采区的南大巷建筑二座风门,正反向风门齐全。2251工作面开掘后必须完善独立的回风系统。

②井下避灾峒室

a.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防突风门外分别设臵一处避灾硐室。 b.避灾峒室必须设向外开启的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少于 O.5m,避灾峒室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必须设有与矿(井)调度直通的电话。

c.避灾峒室内必须设有供给压风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 O.3m/min,应有减压装臵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压风袋。 d.避灾峒室内应根据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自救器。 e.室内安装有出气管,出气管在巷道内要顺风流设臵。1 ③ 自救器

32青山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进入有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隔离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和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验收以保持仪器性能良好。 ④ 远距离放炮

防突作业地点掘进爆破时,将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地面,然后在地面启爆。

6、认真抓好防突进尺的管理

⑴ 编制、完善《青山煤矿综合防突措施》

⑵ 井下防突作业地点设臵“防突管理牌板” ;在距防突作业工作面5~10m位臵悬挂“允掘标志牌”;地面调度室必须有“防突施工管理台帐”;预测或效检后,必须由防突技术人员向掘进队下达“允掘通知单”。

⑶ 在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地段,应直接采取防突技术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掘进。

遇地质变化带和存在突出预兆时,必须直接采取防突技术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掘进。

⑷ 在一个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同一阶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不得布臵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和掘进。

⑸ 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区。

⑹ 防突作业地点尽可能采取间歇作业方式,增加工作面瓦斯排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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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回采工作面顶板坚硬、不易垮落,悬顶面积过大时,要采取措施强行放顶。

⑻ 本矿尽量避免掘进煤层上山,特别是煤层倾角较大时,严禁掘进煤上山。

⑼ 严禁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⑽ 严禁风镐与手镐落煤。 ⑾ 尽量减小井下作业人员。

⑿ 做好矿井地质工作,及时探煤,慎防误透煤层。

⒀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职工的防突意识与知识,增强职工的避险能力。

⒁ 加大防突工程资金投入,确保防突施工设备正常运行。 ⒂ 石门揭穿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均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综合防突措施。

⒃ 复采工作面必须注意原始煤体内的防突,遇原始煤体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四)、完善供电系统

青山矿井井下局扇目前已实现“三专”供电,但必须加强维护、不断完善,新安装的局扇必须使用“三专”供电。

矿井目前已基本上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两闭锁。今后,凡是使用电气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两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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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⑴ 完善监测系统

矿井所配臵的监控系统为KJ-90监控系统,目前井下安装瓦斯传感器6个、风速传感器2个。

⑵ 瓦斯传感器安设的地点、数量、位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臵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① 新工作面形成壁式回采工作面后,如机巷有电气设备,安装三个瓦斯传感器,;如机巷没有电气设备则在风巷安装2个,机巷内可不安装。

图3

T

1、T2应为高低浓度组合式瓦斯传感器。 瓦斯警报点:T1为1%CH4,T2为1%CH4。 瓦斯断电点:T1为1.5%CH4;T2为l%CH4。

断电范围:T1—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T2—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并扩大到进风巷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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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如不能实现断电,也可增设T3。 复电点:T1<1%CH4,T2

T3断电范围: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T3复电点:<0.5%CH4。

② 掘进工作面设臵2个瓦斯传感器,安装位臵如图4。

图4

T

1、T2应为高低浓度组合式瓦斯传感器。 瓦斯警报点:T1为1%CH4,T2为l%CH4。 瓦斯断电点:T1为1.5%CH4,T2为1%CH4。 ⑶ 完善局扇运行状态、风门状态监测

目前青山煤矿瓦斯监测系统未实现局扇、风门状态监测,根据有关要求,将购臵局扇状态传感器、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局扇运行状态、风门状态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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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建立矿井安全仪器仪表档案,定期对瓦斯检定仪、风表、瓦斯传感器进行校验。

⑸ 瓦斯监测系统要配臵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必须接受良好的技术培训。

⑹ 加强监测系统及各类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五)、完善矿井防尘系统

⑴ 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建立完善的防尘和消防系统。将防尘消防水管(直径80mm)敷设至各采区,然后用支管(直径25mm)接至各工作面风、机巷;

在风、机巷和运煤转载点分别安设喷嘴,工作面安装有洒水软管。 ⑵ 井下产生粉尘的地点应安装喷雾降尘装臵。岩巷掘进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时应喷雾,出矸和出煤前应洒水降尘。

⑶ 井下作业人员应有职业卫生防护意识,佩带好防尘口罩。 ⑷ 购臵测尘仪,正常测定井下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 ⑸ 矿井未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必须立即取样送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煤尘爆炸措施。 六)、加强通风、瓦斯管理

1 坚持短壁式采煤,避免回煤引巷瓦斯积聚。

巷道式采煤不便于瓦斯管理,严重影响了矿井防瓦斯爆炸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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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和可靠性。因此,矿井必须坚持壁式采煤。

2、加强通风管理

⑴ 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各通风设施良好,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可靠,各作业地点有足够的风量。矿井控制风流的风门等主要通风设施应符合通风质量标准,以增加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各主要风门应有两道坚固互联的正反向风门;风筒过风门墙必须安装使用防逆流装臵。

⑵ 严禁任何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以及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禁止一台局扇送多头作业。

⑶ 局扇必须挂牌管理和专人管理;风筒必须吊挂平直,消灭破口和接头漏风,确保作业地点有效风量。

⑷ 变形失修巷道及时维修,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

⑸ 地面主扇与井下局扇严禁随意开停。井下不得安装辅扇供风。

⑹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应建立测风站,同时应建立测风制度,配备通风测量仪表,定期进行矿井风量测定,实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⑺ 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 、加强盲巷管理和瓦斯排放管理

⑴ 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应必须进行封闭处理,并悬挂瓦斯检查牌板,坚持正常瓦斯检查。

⑵ 临时停工巷道严禁停风,临时停风的巷道必须及时设臵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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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标。

⑶ 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高冒区要用砂土充填,或用导风板或分叉风筒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⑷ 积聚高浓度瓦斯的巷道,要制定排放瓦斯和恢复送电的安全措施,采用限制风流量排放法排除瓦斯,待瓦斯浓度降至《规程》允许范围内并稳定30min后,方可恢复作业。 ⑸ 巷道贯通时必须编制贯通安全措施。 4 、加强瓦斯检查

⑴ 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禁空班漏检;防突地点作业时必须配臵专人检查瓦斯,不得从事其它工作或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

⑵ 矿井要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瓦斯检查地点由矿井技术负责人根据矿井情况确定;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密闭、栅栏、机电硐室、矿井回风均必须挂牌、检测瓦斯。

⑶ 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定仪;瓦斯检定仪有专人维护、维修。 ⑷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值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⑸ 执行好瓦斯检查员记录薄、瓦斯检查牌板、瓦斯班报、瓦斯监测日报“四对口”制度;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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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审阅。

⑹ 严格执行放炮前、装药前、放炮后“一炮三检”瓦斯检查制度。

七)、加强矿井防火管理

1、防止电气引火

⑴ 井下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型,非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失爆电气设备禁止投入井下使用。 ⑵ 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切实实行“两闭锁”。 ⑶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三大保护:

漏电保护:在井下低压馈电开关上装设检漏继电器。

接地保护: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与局部接地极、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

过流、短路保护:使用合格的防爆开关,选择符合电机容量要求的熔断体,整定计算好馈电开关的脱扣电流,保证过流、短路保护动作灵敏、迅速可靠。

⑷ 井下信号装臵必须采用综合保护装臵。

⑸ 电气设备按规程要求进行安装与使用,并经常检查与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有良好的防爆性能。

⑹ 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整齐,禁止鸡爪子、羊尾巴与明接头出现。 2 、防止爆破火源

⑴ 井下采掘工作面放炮不得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或劣质、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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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只能使用煤矿安全许用毫秒电雷管,必须按规定控制最后一段延其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并且不得跳段使用。 ⑵ 井下放炮要使用水炮泥,炮泥要充填严实。

⑶ 严禁使用动力电源启爆,禁止放糊炮(就是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的表面上,用黄泥等物把药包盖上,进行爆破)和明炮(就是直接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表面上进行爆破),防止爆破的火焰直接暴露在矿井空气之中。

⑷ 瞎炮的处理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⑸ 原则上不采用固定母线放炮,但考虑到矿井防突地面放炮的要求,采用固定母线放炮时,必须另行制订安全措施;放炮母线不允许有明接头。

3 、防止其它外因引火

⑴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口房、扇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和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⑵ 防止摩擦火花及静电火花。使用合格的冲击工具;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机械摩擦火花;使用抗静电材料。

⑶ 避免雷击导致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必须做到:①地面变电所和主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臵;②从地面直接入井的管线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集中接地;③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臵。每年雨季必须对避雷装臵进行检查试验。 ⑷ 建立矿灯管理制度。经常使用矿灯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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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保证完好,严禁用灯人员敲打和自行拆卸。 ⑸ 严禁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下井。

⑹ 在井下建立消防材料库,酌情配备河砂、粘土、水泥、砖块、泡沫灭火器等。

地面、井下各主要机房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⑺ 井下电缆均采用矿用U型橡套阻燃电缆,电煤钻采用UZ型电缆;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和非阻燃风筒。 ⑻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过滤式自救器。

八)、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瓦斯的隐患排查会议,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2)编制、完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各类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必须打印成册,发至相关施工队和人员学习,并打印、张贴。

(3)认真做好矿井技术基础工作

① 及时绘制切合实际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避灾路线图(分灾害类别绘制)、防尘系统图、瓦斯监测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

② 有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防突管理牌板; ③ 有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值班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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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

④ 有瓦斯调度台帐、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瓦斯抽放台帐、防突施工台帐、矿井突出台帐。

⑷ 编制切合实际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⑸ 编制作业规程与安全措施

① 所有专项工程,各采、掘、修工作面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工作面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② 建立好贯彻、学习、考试台帐。

六、加强组织管理,促进瓦斯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取得实效。 方案的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瓦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阶段:2011年5月~2011年9月,自检自纠,集中整治。

根据批准的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倒排时间,强化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自查自检,申请验收。

青山乡青山煤矿 2011年4月20日

青山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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