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

2024-05-07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精选12篇)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 第1篇

1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 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

内部审计机构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没有真正地独立, 尤其是面对管理层时内审部门更应保持相对独立。目前, 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机构大部分设置于财务部门, 或虽与财务部门平行但力量单薄。内审机构不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难以客观地开展工作, 影响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

(二) 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较窄, 深度不够

现阶段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大多停留在对会计报表与财务审计的范畴, 注重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 住房公积金具体业务的审批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 档案资抖的完整性, 基本上以对操作执行层面的查错纠弊为主。对影响管理与效益的深层次因素如管理结构、资产质量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关注还远远不够。

(三) 内部审计监督方式和手段单一, 缺乏创新

现阶段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均以事后审计为主, 缺乏事前和事中的监督, 不能及时发现管理运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在审计方式上以现场审训为主, 非现场审训工作开展得很少, 缺乏实时监督。同时, 县级市的管理中心作为市级管理中心的分中心或管理部, 相对比较分散, 现场审计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全面覆盖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业务。

(四) 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人员素质不高, 力量薄弱监督有限

首先随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操作的计算机化程度不断提高, 内审的项目种类、内容也不断地增加和扩人, 对内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由于住房公积金各项内部审计任务具有阶段性、任务性的特点, 开展内部专项审计时, 往往从各业务科室或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临时内审工作组, 审计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参差不齐, 人员的不确定性、随意性、流动性较大导致内审覆盖面窄, 审计监督不连续、审计质量不高、不利于审计控制及审计日标的实现。

2完善内审制度, 强化应对策略

(一) 保证内审机构独立性, 树立其权威性。

内部审计的效果如何, 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中心应明确区分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的职能, 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二) 完善用人机制, 建立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

第一, 将业务素质强的工作骨干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第二, 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学习和掌握国家内部审计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等;第三, 强化内部审计考核机制, 增强内部审计人员责任感和积极性;此外, 还可建立系统内部审计协会组织, 为内审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创造条件。

(三) 加强专项审计, 重视事后审计。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有效化解风险。重视后续审计, 报告定稿上报中心领导决策后, 要求审计对象提出整改措施, 审计部门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开展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经办人任期内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四) 强化计划管理。

针对共性和个性问题, 年初做好审计计划, 并随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主攻方向, 突出重点, 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下科学选择, 有效调配和整合内部审计资源。

(五) 改进方式, 寻求创新。

(1) 改进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过渡。不但关注计核算的规范化, 还要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不但关注“资金流”, 还要重点关注“资金安全”, 最终过渡到更高层次的审计, 即管理审计。

(2) 完善内部审计长效监督机制, 提高监督质量。事先制定审计计划, 先对项目的重要程度、审计风险进行评估, 再制定审计方案, 经领导批准后, 下发审计通知书, 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 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正, 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3) 探索信息化系统审计, 提高系统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

第一, 开发住房公积金审计系统软件, 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代替手工审计, 控制人为审计的风险。

第二, 增加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审计模块。注重系统权限管理, 防止人为修改数据;实时检查系统日志文件, 对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实时监督。

第三, 建立内部审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开展联网审计, 打破空间的局限性。

(4) 拓展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

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应从账册、制度等基础审计逐步向风险导向审计过渡, 将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合规审计与风险审计相结合, 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工作的主线, 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万春梅.对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思考[J].《审计园地》, 2013.12 (下) , 20-21.

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问题浅析 第2篇

摘要: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的一种设置,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揭示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内容

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审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计、会计核算情况审计,委托业务审计。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审计

主要审查贷款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情贷款情况,抵押物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借款合同填写是否规范;房产抵押是否有财产保险;购房合同是否真实,商品房项目是否报中心审查备案;是否存在逾期贷款情况等。

(二)会计核算审计

主要审查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重点是审查货币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和核算,增值收益核算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廉租房建设资金、中心管理费用;公积金账与中心管理费用账是否分开核算等。

(三)委托业务审计

主要审查受托银行是否按照中心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支付的委托业务手续费是否属实,中心是否按照考核目标责任制对受托银行进行考核。

(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

目前,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较少,有很多职工身兼多岗,县级管理部等分支机构有的只有3个职工,而这几个职工却管理着几千万的公积金。所以,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审计尤为重要。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风险控制是否存在、授权批准制度是否发挥作用、信息系统控制是否可靠等。

(五)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

主要是审查中心是否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归集,是否存在单位不按规定缴交公积金情况;单位降低缴交比例、缓交公积金是否经过中心审批;单位开户是否经过中心审批,单位和职工是否存在多头开户情况等。

(六)住房公积金支取审计

主要审查公积金支取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购房支取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公积金情况。对购房支取审计可先对本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进行分析性复核,与往年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进行对比来发现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果情况异常,可以通过与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联系,查明是否存在以虚假合同和虚假印章套取、骗取公积金情况。

二、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

(一)积极开展专项审计,有效化解运营风险

开展卓有成效的专项审计,有效化解风险:对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专项审计,杜绝支取风险。针对全国普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涉假骗取问题,定期审核支取材料,发现疑点,在与相关权威部门核实的基础上,找出前台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的纰漏,提出规范管理、控制操作风险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开展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经办人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中心每次干部调整交流有变化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实地审计。

对个贷业务风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随着近几年个贷业务持续迅猛发展,个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摸清个贷业务风险状况,有效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对各分中心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为中心具体实施风险分类和呆账核销提供了准确依据。

(二)完善内部审计长效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质量

制定严密的审计计划,细化审计过程。在进行审计前,事先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项目的大小,审计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在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时,对项目的重要程度、审计风险进行评估,再制定审计方案,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下发审计通知书,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正,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对审计报告严格把关,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在对大量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审计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审计报告的基本框架和内容,确保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在每次形成审计报告后,审计人员还要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足以支持审计建议和审计结论。同时审计报告必须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中心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

采取后续审计,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和整改。为保证审计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审计报告定稿上报、中心领导决策后,检查相关单位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要求审计对象提出整改措施,审计部门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发现带普遍性的问题要对系统内的机构发出情况通报,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引用借鉴;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情况,提醒主管部门重视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规范;同时对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空白点,要求主管部门修改完善。

改进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要大力开发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审计系统软件,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代替手工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控制人为审计的风险。要建立审计信息共享系统,使审计人员在开展具体审计项目前能充分利用以前的审计成果,尽快找到审计重点,增强审计的针对性,避免重大审计疏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控两种手段,实现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效能。

(三)准确定位,突出重点,引起相关领导重视,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

独立的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机构是内部审计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树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

2、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首先,将业务素质强、品质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其次,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学习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规范、业务规范和实务规范;及时熟悉和掌握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全面掌握本行业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再次,强化内部审计激励考核机制,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树立正确的目标定位,提升审计层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审计应立足于高层次、综合性经营监督的本质属性。树立和落实“围绕工作目标,服务于管理,突出重点,控制风险,审计为民”的理念,拓展审计职能,为确保公积金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从内部审计职能出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紧密围绕着中心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工作,发现存在问题或漏洞,向中心领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或建议,为控制化解经营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四)创新审计理念,建立健全审计制度体系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规定,将审计工作制度化。依据国家《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审计工作规定》、《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规定,从机构、审计人员、业务职能、审计责任与权利,奖惩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予以制度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1、把握内控评价审计工作重点。内控评价是实行审计监管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之一,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应对分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及6个职能管理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重点对前台业务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发现的一些共性或个性问题及业务操作中存在的制度盲点,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反馈,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立有效的经济责任管理。明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是对业务部门负责人,而且业务重点岗位的负责人也纳入审计范畴,健全和完善中心干部业务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审计工作规范和制度。组织制定编写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将其作为审计人员的操作手册,指导审计人员的日常工作。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 第3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每个设区城市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由于国有煤炭企业行业特殊,跨区域、人员多、流动性大且类型复杂,形成了国有煤炭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主管理模式。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人员队伍壮大,缴存比例提高,归集资金逐年增加,管理中心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管理者,担负着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这就要求管理中心要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保障住房资金安全,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的框架

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内部环境建设、信息系统建设、风险识别与评估、监督评价这几个方面。

1、内部环境建设

管理中心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操作流程建设。

(1)管理中心业务上受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企业公积金领导小组的领导,因此必须明确划分职责与权限。

(2)按照业务管理内容和岗位不兼容原则,设置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住房贷款、内部审计、风险评估与控制、信息管理、法律事务、财务管理等部门。

(3)员工的引进、退出、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处罚等日常人事管理。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考、岗位交流制度。

2、信息系统建设

随着计算机系统的普及,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已由十几年前的人工台账操作逐步过渡到计算机信息化操作。目前,公积金系统有管理中心自主研发、管理中心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开发几种模式。由于国有煤炭企业异地开发、股权投资方式多样、员工构成复杂、人员流动频繁等特殊性,这就要求管理中心应实现管理信息化、异地可操作化、数据实时备份化。

3、风险识别与评估

住房公积金涉及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管理中心有责任也有义务保证住房资金的安全。尤其是操作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开发商资信评估、购买证券、定期存款等业务时,更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将风险降到最低的前提下,再考虑收益。管理中心应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

4、监督评价

管理中心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团队和内部控制文化,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

1、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管理。

(1)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开户、转移、变更、销户等业务须依据有关政策和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办理,认真审核缴存单位或缴存人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2)规范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流程,在信息系统中设定对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等业务的控制和预警程序(3)建立健全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程序,明确具体条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办理程序。

2、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

(1)完善提取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程序。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加强提取业务稽核,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责任。(2)明确并公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要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3)加强提取业务档案管理,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系统核查验证,推行与房地产交易等级信息系统联网查询。

3、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核。

(1)完善个人贷款内部制度,规范审批操作程序,在信息系统中设定个人贷款条件、额度、期限等要素。建立岗位制约机制,加强贷款业务稽核,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责任。(2)明确并公开个人贷款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接受社会监督。(3)个人贷款业务实行面谈、面签制度。(4)加强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建立信息核查、协查制度,通过公安部门个人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查验证,推行与房地产交易等级信息系统联网查询。

4、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1)规范银行账户开立制度。严格按业务需求开立银行账户,开立新账户经同级財政部门、企业公积金领导小组批准、人民银行核准,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2)规范资金调拨手续。完善印鉴、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和使用制度,实现印鉴分离保管。建立定期存单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账册和存单保管实行岗位分离。建立国债购买、保管、兑付与账务核算相分离制度。建立定期存款、国债对账核查制度,到期及时兑付收回本息。

(3)规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完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买、使用、报废处理、残值及时入账、注销等手续。

(4)规范财务核算制度。管理中心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

5、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及人员招录相关规定执行,明确岗位用人标准,重要岗位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6、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1)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和密码(口令)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操作权限。(2)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程序、系统维护等建立管理档案,设置管理日志。(3)及时更新系统安全设置、病毒代码库、攻击特征码、软件补丁程序等,通过认证、加密、内容过滤、入侵监测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7、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1)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全系统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2)建立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状况,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修订).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

[3]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170号).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 第4篇

一、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 由于制度不严, 管理不善, 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各路资金“掮客”盯食的一块肥肉。全国各地相当多的省市, 都或多或少存在住房公积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 通过委托理财等方式变相进入股市等高风险领域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少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员欺上瞒下、肆意妄为, 违法犯罪的案件屡有发生。

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从1999年至2004年1月间, 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作案44次, 贪污挪用公款超过1亿元。他把贪污挪用的公款大肆在澳门赌场挥霍, 并在广州等地购置了价值约331.9万元的房产和车辆。类似李树彪这样违法犯罪的案例还有许多。

湖南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委托湘财证券购买国债, 结果悉数被抵押卷走, 导致无法收回。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1亿元借给企业使用并索取好处费, 1700万外借致9成无法追回, 3000万用于炒股。

……

以上案例从反面印证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试想, 试想如果我们在日常工作中,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及时完善内控制度, 就不会留下制度空子, 国家也不会因此受到重大损失。当前, 仍有部分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积金内部稽核审计更是弱点和盲点, 在实际工作中关注得更多的是完成年度缴存任务, 实现归集和贷款, 忽视基金存缴、投资、增值、支取、回收、贷款等环节的管理和控制, 只重视事后的检查监督, 不重视事前、事中的预防控制;只重视开拓业务, 不重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 埋下风险隐患。

二、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审计制度框架设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内审活动是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构建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审计制度框架, 笔者以为应从建立一套完整的内控体系着手:

首先, 建立一套严格的内控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岗位职责权限, 做到各司其职, 职责明确, 程序规范。同时明确责任, 使每个人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形成业务权限上的相互约束, 岗位职责上的相互监督, 工作程序上的相互牵制。第二, 建立严格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规定经办人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第三,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管理中心根据货币资金业务的特点, 结合单位自身的经营管理实际, 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和核算方法, 对货币资金实施严密的管理, 防止公积金被挪用、贪污。第四, 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实行内部稽核制度, 要着力加强公积金中心的内部检查与稽核, 在具体业务流程中确保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事前控制所建立的规则流程进行相关运作;事后由单位内部审计监督部门按照有效的监督程序, 审计各项经济业务活动, 对可能出现的各项问题进行检查控制。审查每笔资金的收付是否合理合法, 其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 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公积金管理部门都基本建立了自己的内控管理体系, 但公积金内部稽核审计却是弱点和盲点, 最突要的问题就是内审组织机制的缺位, 监督职能弱化。大部分公积金管理部门没有设置稽核审计部门, 没有配备专职内审干部, 内审人员或者身兼数职、或者素质不高, 知识结构、业务能力跟不上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不适应现代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要求。或者即使设立稽核审计部门也只是流于形式, 难以发挥稽核审计部门应有的监督作用, 造成内部审计监督的薄弱和缺位, 更谈不上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管理中心应全面加强内审组织机制建设,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力争从源头促进管理, 用机制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以此来加强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

三、全面构建内控体系中的内部稽核审计工作体系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给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强化内审机构自身的建设、创新审计理念、深化审计内容、提升审计层次, 已成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迫切要求。

可以通过以下工作, 在内控体系中构建全面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工作体系:

1、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

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是保证审计客观有效的基础, 为保证内审机构和人员可以不带偏见且不受干扰地执行审计任务, 应该赋予其履行职责相应的组织地位, 最理想的状态是内审机构仅向管理中心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且不负有任何执行责任, 并选调专业胜任能力强, 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 具有较高专业职称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该机构, 全面负责内部稽核审计。

2、制定全面完善的内审工作规程和操作细则。

完善的内审工作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内审工作办法, 内审工作操作细则, 内审工作流程等。结合相关法规和各地规章就审计范围、类别及时间, 审计工作职责及权限, 审计内容与重点, 审计工作程序、奖惩规定等方面制定符合实际的内审工作办法、操作细则。

3、创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审计方法。

要更好地实现住房公积金安全增值, 需要在内审中更关注影响管理与效益的诸如管理结构、机构职能、制度建设、资产质量、效益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深层次因素, 要求内审方法必须从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逐步向风险导向审计过渡, 将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合规审计与风险审计相结合, 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工作的主线, 以确保审计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在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4、审计范围涵盖整个内部控制活动。

管理中心应将审计范围从关注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业务审批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 扩展至整个内部控制活动, 并将效益审计全面引入内容审计。一是关注业务发展情况。每季度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反映工作进度, 查摆存在问题, 促进业务开展。二是持继强化对贷款逾期率的内审。三是强化对增值收益的内审, 要求加强住房公积金存款管理, 关注国家利率走向, 合理调度资金, 在保障贷款、提取使用需要的同时, 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收益率。四是强化对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监督。

5、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稽核审计系统。

住房公积金的稽核审计系统就是将各项控制措施固化到信息管理系统, 减少人为干扰因素, 实行计算机防控, 防范人为因素影响, 构筑安全管理的防火墙。以严格的稽核审计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全面建立信息化审计监督系统, 对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进行全方位适时监管, 对相关从业人员业务操作进行全过程检查。强化资金监督, 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各业务岗位职责, 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创新审计机制, 实现几结合, 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审计机制的功用

1、是专项内部审计与长期内审机制相结合, 有效化解运营风险。

针对住房公积金业务中风险的重点防控区域开展不同的专项审计, 比如对住房公积金支取专项审计;个贷业务风险情况的专项审计;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经办人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实物资产专项审计等, 同时建立长期内审机制, 对住房公积金政策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持继监控, 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相关风险。

2、是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 提高审计效率。

通过信息系统提供的相关报表和数据资料进行非现场审计, 计算整理、分析质询后为现场审计提供审计重点, 以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是人工审计与计算机辅助审计相结合, 审现优势互补, 提高监管质量。

随着计算机辅助性审计技术日益成熟, 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有利于内审人员减少繁杂的内审基础工作, 把内审重心放在更高层次的风险监管上, 避免重大内审疏漏, 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效能。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办法 第5篇

【大 中 小】来源: 时间:2010-01-27 09:11:22 浏览 316人次

焦公积金 〔2009〕9号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办法》的通 知

各科室、管理部: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办法》已经中心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稽核工作,建立健全审计稽核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稽核监督作用,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作,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稽核,是指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审计稽核人员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及相关的金融、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业务关联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济活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稽核。其目的是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风险,实现经济管理目标。

第三条 审计稽核科为中心审计主体,在中心的领导下依法实施审计稽核工作,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审计稽核人员在审计稽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五条 被审计稽核部门应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审计稽核人员做好审计稽核工作。

第二章 审计稽核工作职责及权利

第六条

审计稽核工作职责:

(一)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二)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三)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四)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回收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五)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增值收益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六)对住房公积金国债及定期存款进行审计稽核。

(七)对住房公积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稽核。

(八)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审计稽核。

(九)对受托银行承办的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审计稽核。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认为需要而要求办理的其它审计稽核事项。

第七条 审计稽核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审计稽核人员有权要求被审计稽核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报送各种业务资料,被审计稽核部门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二)进行审计稽核时有权随时检查被审计稽核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资料,被审计稽核部门不得拒绝。

(三)审计稽核过程中,审计稽核人员有权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有权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四)检查各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及现场查实。

(五)审计稽核人员认为被审计稽核部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情况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应当建议纠正,不予纠正的,提请中心建议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 审计稽核范围、类别及时间

第八条

审计稽核工作的范围包括对中心经费、资产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所有业务,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必要时可延伸到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所有单位。

第九条

审计稽核分为日常业务审计稽核、专项审计稽核、专案审计稽核。

(一)日常业务审计稽核是指依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库,通过分析被审计稽核对象报送的文件和数据资料而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经常性审计稽核。

(二)专项审计稽核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特点,按照中心部署对特定事项进行的审计稽核。

(三)专案审计稽核是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中工作人员发生差错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中心部署进行的审计稽核。

第十条

审计稽核应采取计算机审计、报送审计和现场审计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审计稽核应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审计稽核科根据本单位业务需要,以定期为主,不定期为辅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并对审计稽核情况作出审计报告。

第四章 审计稽核内容与重点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稽核的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稽核。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提取资金和实际归集、提取完成情况审计稽核。

(二)住房公积金计划贷款发放、回收和实际贷款发放、回收完成情况审计稽核。

(三)预算业务收支和实际业务收支情况审计稽核,分析预算和实际差异的原因。

(四)住房公积金计划存贷比例与实际存贷比例,预算增值收益和实际增值收益情况审计稽核。

(五)中心经费预算和实际经费支出情况的审计稽核。

(六)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调整是否合规。

(三)各类补缴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四)各项业务是否按规定及时入账,是否定期与缴存 单位、个人对账。

(五)对拖欠、欠缴住房公积金是否造册登记,摸清原因,进行催缴。

(六)对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是否经中心审核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凭证是否及时准确地发放到缴存单位。

(八)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及时汇缴分配,是否有长 期挂账不分,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利益。

(九)单位录用职工、退休职工、辞退职工等是否及时办 理设立、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

(十)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日常业务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支票、印章的保管是否安全。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否严格按照审批复核制度进行审批与复核,提取手续是否齐全。

(三)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手续是否齐全,提取额度、方式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按照三级审批制度办事。

(四)职工有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户口迁出本省(市)或出境定居的上述情形支取时是否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是否予以核实,并出具相关提取证明。

(六)有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违规核销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七)各项业务资料是否按规定妥善保管。

(八)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常业务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贷款发放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申请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档案是否完整。

(二)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资金划转是否真实、合规。

(三)贷 前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购房合同、首付款等相关情况的真实性调查是否有详实的记录。

(四)与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开发公司、担保公司、委托银行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是否完整、真实、合规。

(五)抵押物、质押物是否真实,是否按照《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按揭贷款楼盘审核是否合规,保证金的收取、管理、退还是否合规。

(七)是否监督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八)是否建立贷款风险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级进行日常管理。

(九)对逾期借款人是否建立台账,编制催收计划。

(十)各项业务资料是否按规定妥善保管。

(十一)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增值收益审计稽核内容:

(一)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责任是否明确。

(二)印章、支票、收据及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

(三)银行开户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月末是否及时和各银行对账,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是否及时处理。

(四)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资金调拨、资金结算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账表、账账、账证是否相符,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是否足额回收并入账,逾期贷款、抵贷资产是否如实反映,增值收益是否真实,增值收益分配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各项业务收入、业务支出、计算是否准确。

(六)是否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为缴存职工结息并记账;各项手续费的计提标准、审批和支付程序是否合规。

(七)增值收益分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专户存储,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提取使用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定期存款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是否将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经管委会批准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优化资金结构,使资金保值增值。

(二)相关会计资料是否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二十条 中心经费使用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完整性。

(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各项管理费用支出、业务招待费、大宗物资的采购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车辆燃油费、维修费是否有相应的内控制度。

(五)中心印章、协议、合同房地产契约书等重要物品资料是否分类、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六)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及使用效率情况。

(二)固定资产购置、入账等管理情况。

(三)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处理。

(四)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包括报废、报损、残损收入是否全额入账。

(五)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办公用品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办公用品的费用定额管理及采购情况。

(二)办公用品的购入库、存放、保管、领用情况。

(三)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系统管理审计稽核的内容:

(一)网络信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系统操作是否严格按照计算机管理办法和分级授权制度进行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电子数据库是否建立各项数据备份、异地存放,并具备严密的数据存放措施。

(三)住房公积金财务信息系统除日常维护外,是否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专项维护,并有书面记录。

(四)微机网络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对外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咨询回复率达到100%。

(五)网络系统管理维护、维修及相关资料的完整保管情况。

(六)是否存在计算机使用安全隐患,是否按制度规定操作。

(七)其它需要审计稽核的内容。

第五章 审计稽核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审计稽核按照工作安排进行;编制审计稽核工作计划,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专项、专案审计审计稽核的内容,依照特定项目或重要事件具体要求确定。由审计稽核科根据中心部署及具体情况拟订审计稽核方案,报中心主任审批。

第二十六条 实施审计稽核项目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稽核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七条 实施审计稽核前3天,应向被审计稽核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审计稽核方案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应当按规定审查取得审计证据,并编制审计稽核工作底稿。审计稽核记录应有相关人员签章认证。

第二十九条 审计稽核人员在结束审计稽核实施后,应提出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稽核部门书面征求意见,被审计稽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稽核科,逾期视为无异议。但审计稽核人员应作出说明。

第三十条 审计稽核负责人应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稽核部门的书面意见书一并向中心提交审批。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送达被审计稽核部门,被审计稽核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审计稽核科应对采纳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的情况作后续审计,跟踪落实情况。

第三十二条 审计稽核项目结束,审计稽核人员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稽核部门不配合审计稽核工作,拒绝审计稽核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审计稽核人员的,单位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审计稽核,发现中心各科室及管理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心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的,由审计稽核科建议中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议中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

审计稽核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漏秘密的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心审计稽核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主题词:住房公积金△ 审计 稽核 办法

抄送:相关银行,担保公司。

用活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第6篇

精于算计,巧用公积金贷款额度

张女士和她的先生都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结婚买房时设计出一个绝妙公积金使用计划:在和丈夫领结婚证前,两人先以各自的名义购买了4楼与5楼上下相邻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样算来可节省一大笔钱。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如果夫妇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

张女士是这样设计的:两个人如果共买一套房子,只能用夫妇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而两个人分开买房子就可以各自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可以多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当两套房子全部装修好以后,他们把其中的一套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出去,这样既可以做到“以租养贷”,又减轻了还款的压力。等孩子将来出生后,把现在的4楼和5楼两套居室打通,装上楼梯,就能成为一套复式公寓。张女士对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真是算计到家。

留出资金,变通公积金来买车

目前,汽车消费热潮正不断升温,有的市民购房时资金充裕,没有申请住房贷款,可不久后需要购车时资金不足,只好申请购车贷款。其实,更好的做法是在购房时申请住房贷款,留出资金购车,这样其实就是巧用住房贷款购车。

如果同样是10万元5年期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利率是3‰,每月还款额是1823.66元,而汽车贷款的月利率是5.025‰,每月还款额要2169.2元。目前,有些汽车销售商推出10%的利率优惠,即使这样每月还款额也要达到1952.28元。5年下来,两者相差7717.72元。

此外,住房贷款期限更长,可以降低每月还款的金额。目前汽车贷款的期限一般在5年以下,同样借款10万元,5年期汽车贷款每月还款要2169.2元,而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只要608.62元。这样就大大减轻了还款的压力。

因此,购房者即使买房时资金充裕,也应该事先考虑其他的大宗消费需求,比如购车、装修、子女教育等,而申请一定比例的购房贷款,比较合算的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无利息税,公积金账户省力合算

很多人看到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多,常常会觉得不划算:除了买房或一些特定情况下才能使用,要“套现”只有等退休,这么大笔钱不能用实在可惜。很少有人知道: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是不收取利息税的,在目前国家规定的利率下,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绝对比存银行活期、零存整取1年期、整存整取1年期要合算。

目前,职工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即0.72%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即1.71%计息。而商业银行存款整存整取一年的利息是1.98%,除去20%的利息税为1.58%,比公积金的利率要低0.13%。

因此,如果不是急于用公积金抵扣房款的话,钱存在公积金里绝对省心省力又合算,更何况存在公积金账户里还有及时贷到第二套房房款的机会。如果既贷了公积金又贷了商业贷款,与其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抵扣公积金贷款,还不如另外准备一笔钱,先还商业贷款。

长期缴纳,公积金变养老金

据了解,目前很多人只知道“三金”医保金、失业保险金和养老金是必缴的,而没有“公积金”则问题不大。事实上,公积金也是法定必缴,员工放弃了“公积金”,也等于放弃了一块很重要的福利,甚至可以说是放弃了一份养老金。

首先是丧失了购房低息贷款的权利。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是,1-5年期年利率为3.6%,6-30年期年利率为4.05%。而购房商业贷款的利率是,1-5年期年利率为4.77%,6-30年期的利率为5.04%。

此外,员工如果一直不动用公积金买房,在退休、或遭遇不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个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本息余额,这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 第7篇

一、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一) 内部审计由传统型向现代型发展的必然趋势

内部审计自古有之, 现代内部审计是20世纪以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传统审计的方法是以指出问题为主, 只能对违规违纪单位起到引以为戒、下不为例的作用, 因此, 审计范围也仅限于现金流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监督, 覆盖面相对比较狭窄。现代内部审计则是事情发生之前对单位的经营核算、内部管理全过程的调查分析, 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测和预防, 是对单位整个决策过程、财务管理过程的全面评价, 能从点看到线, 从线看到面, 让审计人员更多地在统筹规划、掌握政策和检查监督等宏观管理方面发挥作用。

(二) 对现代内部审计的认识

国家审计署组织编写的《审计师专业知识必备》把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指由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或配备的专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地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鉴证和监督活动。”1999年6月, 又重新把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用来增加组织价值和改善组织经营独立的、客观的, 保证和咨询活动, 它以系统的有规则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改善, 帮助组织实现其目的。”

从内部审计的定义上分析, 内部审计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按照业务循环进行, 二是按照内部控制结构来进行。无论是业务循环法还是结构分析法, 都是对同一事物 (内部控制) 所做的不同划分, 在实务中不可能在一次审计中对同一被审单位内部控制作重复的了解和描述。为此, 单独用“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所进行的理解、阐述都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一旦把它的理论或实务的有关方面联系起来, 其所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就会凸现。

从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上分析, 主要归纳为两方面, 一是内部管理的需要, 二是外部的压力。外部的压力有两种, 一种是外部审计和社会给本单位的压力, 另一种是政府法令的要求。目前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主要在于外部压力, 因此带有浓重的“行政模式”。

从内部审计目标定位的范围及重点上分析, 由于“行政模式”的管理体制导致了内部审计的“监督导向”, 在目标定位上偏重于查错防弊和保护资产, 在审计范围和重点上多限于财务活动, 没有涉及到资金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重要方面, 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业务开展较少, 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对财务收支及财经法纪的审计。可是从理论界内部审计在目标定位上侧重于内部经营管理服务上, 并以资金审计和内部控制系统评审为重点, 围绕提高资金增值能力、完善内部管理、避免外部干扰、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作, 行使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评价和鉴证职能。对单位的经营决策、财务计划贯彻执行情况及单位内部各项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定审议, 从而推动单位增强宏观管理的自觉性、接受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 目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目前, 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解不一。一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视不够,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残缺不全, 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二是偏重事后控制, 以补救为主进行事后控制;三是重钱财等有形资源的控制, 轻人员素质、信息等无形资源的控制;四是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流于形式, 稽核的范围有限, 以偏概全, 以点带面, 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管理当局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越发展, 单位规模越大, 内部会计控制就越重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确立,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地位和行为方式都将发生根本变化,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决策者、管理者和缴交者都将愈来愈关心自身的合法权益, 更加关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 建立内部审计的必然性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的一个独立的职能机构, 处于与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并存的监督系统的重要位置, 属于专职的综合监督部门, 具有监督、鉴证、评价、服务等多项重要职能, 具有其他监督部门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内部审计的特点、职能及定位上看, 建立内部审计对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利。

1. 内部审计的特点。

(1) 内部审计具有“内向型审计”的显著特点。

(2) 内部审计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3) 内部审计具有前瞻性、整体性特点。

2. 内部审计的定位。

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主要体现在内部审计的定位上。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单位内部控制的严格要求, 以及《公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 在内部审计的定位上应向管理者负责。

(1) 从内部审计的职能看, 首先, 内部审计应注重管理与服务, 不应该只强调内部审计的监督性, 这会造成与其他部门及有关人员的紧张关系。其次, 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服务的内向性, 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去开展工作, 内部审计才能有生命力。

(2) 从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看, 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很显然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管理者, 只有管理者感到确实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审计, 才能在一定范围为单位带来效益, 才有生命力。

(3) 从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看, 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只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及处理决定, 这种建议措施的贯彻落实, 只有通过管理者才能完成和实施。

(4) 从内部审计所起的作用看, 内部审计是对管理者的责任、业绩等独立的评价和监督, 只有向管理者负责才能达到最终目标, 起到真正的作用。

(二) 建立内部审计实务体系的指导原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对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做出明确规定, 这对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在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内部控制水平不高的情况下, 法律法规的引导督促是必要的, 符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目前现状, 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系统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与外部的联系原则。

(三) 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事务体系

浅谈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程序 第8篇

一、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过程

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 (以下简称“审计”或“内部审计”) 依审计项目不同, 审计过程会有所不同, 但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个层次。

2、了解被审计部门及其环境并进行审计风险评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繁杂性使得内部审计人员确定审计程序性质、时间、范围时, 应当贯彻目前的审计主流--风险导向审计思想,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了解被审部门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 将审计资源有效分配到风险较高的领域。

3、针对评估结果修正审计计划。如果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 审计风险不是与单个业务相关, 而是与公积金管理工作整体广泛相关, 需要调整审计计划, 采取总体应对措施。如:提供更多的督导或复核、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等。

4、控制测试和具体审计程序。控制测试是包括了解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和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测试, 如果经测试内部控制设计是合理的、运行是有效的, 则可减少具体审计程序的范围。具体审计程序是对各类业务、账户余额、数据列报等具体细节进行识别、查验, 是内部审计必不可少的程序, 不能仅凭对内部控制测试结果而缺少必要的具体审计程序。

5、完成审计编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计部门和组织适当管理层, 并要求被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纠正措施。

二、审计证据获取方法

获取审计证据贯穿内部审计始终, 在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具体审计程序过程中, 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一) 检查;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资料及实地检查有形资产。

(二) 观察;观察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审计人员有必要获取其他类型的佐证证据。

(三) 监盘;监盘实际上是观察与检查的结合, 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盘点, 二是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适当抽查已盘点资产。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可进行实施监盘的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票据、固定资产等。

(四) 询问;询问本身不足以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应结合其他佐证证据。

(五) 函证;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 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例如对单位住房公积金余额或收款金额进行函证。

(六) 计算;是审计人员以人工方式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七) 分析性复核。审计人员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内在关系, 对获取的信息做出评价。包括识别异常或与预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三、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要点

勿庸置疑,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是公积金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的安全屏障。内部控制就实现方式上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化控制, 就控制层面上分为整体层面控制和业务流程层面控制。

1、被审计部门应建立的整体层面内部控制

(一) 建立授权体系。

(二) 增加不相容岗位分离程度。

(三) 进行人员素质控制。

(四) 加强信息系统控制。

(五) 健全实物档案控制。

(六) 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

2、被审计部门应建立的业务流程层面内部控制

(一) 归集环节内部控制

(二) 支取环节内部控制

(三) 货币资金控制

(四) 贷款环节的内部控制

(五) 信息系统的控制

四、各环节控制测试与具体审计程序

1、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审计。审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人数、职工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等是否准确、合规。抽取足够数量的开户登记表、基数调整审批表 (清册) 、汇缴书等单据, 检查是否有被审计部门签章;缴存信息的登记是以经过复核、审批的开户登记表、基数调整审批表 (清册) 、汇缴书等记入信息系统并进行处理的。

2、住房公积金提取环节审计。取得审计期间支取明细, 抽取足够数量支取申请书, 检查是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支取信息的登记是以经过复核、审批的支取审批表、支取申请书等资料记入信息系统并进行处理的。

3、对贷款环节的审计。审查条例颁布后, 有无继续发放单位贷款、违规出借、挪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审查个人贷款的对象是否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贷款用途是否在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 贷款的金额、年限是否合规, 手续是否完善, 有无抵押物或具备必要的担保等;检查贷款的审批流程包括网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存在需经中心审批流程而予以规避的行为。特别注意被审计部门内部管理层、职工以个人的名义贷款, 是否存在挪作其他用途。

4、资金调拨支付环节审计。检查资金划拨是否经过领导授权, 超过分支机构的授权额度的资金支付是否通过分次支付规避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检查支票购买、使用是否进行登记, 并检查是否连续编号。作废的支票是否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从系统资料中抽取已支付项目, 检查是否进行支付, 检查支票存根以及进账单等。

摘要:本文从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过程、审计证据获得方法、审计抽样的运用、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要点、各环节具体审计程序、主要账户余额审计方法七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开展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程序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论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第9篇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1、定义

内部控制是实现经营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 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2、历史沿革

1949年美国职业会计师协会所属的审计程序委员会第一次提出了内部控制的概念: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提高经营效益, 推动企业贯彻执行既定的各项政策而采取的各项组织规划和一系列的协调方式和方法。

1998年4月,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文告55号》认为, 企业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提供企业取得特定目标、合理保障而建立的各项政策和秩序。

2002年9月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认为,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 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3、实现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认为, 内部控制可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是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是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4、五要素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提出内部控制“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构想

1、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到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当中, 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实现任何决策和操作均有记录可查。

二是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以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为出发点。

三是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要求具有最高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反馈和纠正。

四是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其他部门。

五是持续改进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动态自我改进的机制。

2、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设想

下文将从构成内部控制体系的“五要素”着手, 介绍构建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设想。

(1) 控制环境

1) 改进内部组织架构

(1) 决策层负责整体的内部控制控制工作, 负责重大政策、管理架构的管理。 (2) 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以下工作: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规划, 各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3) 政策制定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制定、修改与完善。 (4) 各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政策的落实与执行。 (5) 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内部审计与考核工作。

2)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

从我国近年来的重大住房公积金案件很多都是由于没有对基层机构负责人有效的监督而引发的。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 将职工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能够引导职工树立内部控制理念, 防范人为原因造成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损失。

3) 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鼓励全部职工参与到内部控制的管理工作中来, 在职工中形成良好的职业和行为操守, 树立内部控制理念, 发挥员工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建立定期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对职工专业素养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有计划、有步骤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岗中培训工作, 对不能胜任者及时更换。通过对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专业知识、相关法律及金融知识的培训, 使所有职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及相关内部控制知识, 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

2、风险识别与评估

(1) 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决策层负责, 组成人员包括各业务政策制定部门负责人及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等。负责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战略的设计与改进, 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 以及指导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2) 树立全覆盖式的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方位的管理, 涉及业务操作的方方面面, 涉及到全部职工的每一个行为, 从业务政策的制定到业务政策的执行, 从事前评估到事后追踪, 每一个岗位、每个职工在做每一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

3、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做到有章可依

内部控制体系的前提是各项业务的开展都有与之相对应内部控制制度。针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归集、贷款这两个方面的管理, 制定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的操作规定并向社会发布, 明确办事要件、程序, 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具体业务;制定归集、提取、贷款的操作规程, 明确要件、程序、时限等具体操作岗位标准, 明确职工的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2) 加强授权管理

(1) 制定规程, 明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操作权限;实现不相容职务在各组织机构之间分离, 如公积金的支取与审核, 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并户、转移与复核, 公积金贷款审批与核算等岗位的分离。 (2)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相互配合、监督和制约的关系。 (3) 建立内部授权制度, 确保职责分配清晰、明确, 同时引入奖惩机制。

(3) 实行“内外”隔离

(1) 管理决策和业务操作相分离

业务制定部门负责业务政策、规定、规程的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 不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各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执行操作, 不进行设计和开发工作。

(2) 资金使用多部门审批

使用资金的部门, 无权划拨资金;划拨资金的部门, 不能决定资金的使用。资金的使用和调拨必须经两个以上部门审批。

4、信息交流与反馈

(1) 提高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内部控制体系, 统一操作、统一管理, 防范风险的唯一有效途径。

(1)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操作要件、流程一致, 做到步步留痕, 监督职工业务操作行为。尽可能的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因素。 (2) 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与公安部门、产权部门、人民银行数据对接, 通过核查、比对等控制措施, 尽可能的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风险。 (3) 对业务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提高数据的安全性, 防范风险发生。

(2) 重视信息安全

(1) 信息系统所有数据的传输必须加密。 (2) 信息系统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备份。 (3) 数据的修改必须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留有痕迹。 (4) 业务软件开发环境必须和生产环境必须严格分离。做好软件的定期维护与升级工作, 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害。 (5) 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5、监督评价与纠正

(1)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

(1) 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第一道闸口”, 通过日常审计, 按月、按日、按时对内部账务和各部门职工的各项操作行为进行监督, 必须保持内部审计部门“超然”于其他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不容置疑性。内部审计部门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 对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

(2) 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和相关的法规,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明确内部审计程序、方法, 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3)

充实内部审计人员,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4) 丰富审计手段, 提高审计效率

从重“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全覆盖,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从业务审计到管理审计全覆盖;从非现场审计到积极开展现场审计, 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审计效率, 扩大审计覆盖面, 切实发挥内部审计“闸口”的作用。

(2) 引入外部审计

主动引入外部审计 (如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 做好自查与他查的双结合。外部审计的引入可以弥补内部审计人员不够独立, 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的缺陷。在接受外部审计的过程中, 应注意一下几个要点:一是要听取外部审计单位的审计安排和审计意见;二是要及时向外部审计单位提供财务预算、财务收支等财会资料;三是要配合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有关事项的调查;四是要针对外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整改。

结语

内部控制体系已被证明能够有效防范商业银行资金风险, 提高商业银行运转效率, 规范商业银行行业行为。因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资本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引进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 是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转安全的必然要求, 是强化内部管理、实现行业自律的唯一有效途径。通过改进内部组织架构,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内部风险防范体系,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措施, 才能够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与外部运行水平, 才能够有效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

摘要: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被证明是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 有效防范风险的关键;本文就借鉴银行业的经验,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引入内部控制体系的做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 第10篇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和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 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和办法。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保护单位资产、资金安全完整,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防范资金风险, 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实现工作任务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它是整个住房公积金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住房公积金规避资金风险、保障会计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的指南和行为规范。

近年来, 伴随着不断增大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 住房公积金在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管理的风险也日渐增大。由于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还很薄弱, 导致骗取、骗贷、挤占挪用甚至贪污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 这将严重威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损害缴存职工的利益, 严重阻碍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 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 有效控制资金风险成为了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 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2.1 有利于明确内部岗位职责, 提高管理效率

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 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工作岗位, 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做到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分工明确, 职责清楚, 奖惩分明, 纪律严明。同时, 科学合理的分工, 也便于部门和个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纠错, 发生问题也便于及时发现、分析、判断和追究责任。

由于岗位职责的明确, 可以促进内部各职能部门, 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 实现业务上的紧密衔接, 保证内部业务活动的协调均衡发展, 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所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从客观上迫使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人员集中精力, 尽职尽责, 全力以赴高效工作, 从而提高管理的整体效率。

2.2 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但作为巨额资金的运营管理单位, 仍然有资金的归集和运用、有收入的形成和费用、成本和支出的发生, 有资金运作的增值和亏损, 完全符合经济组织的条件, 因而也应该讲求经济效益。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内部经济核算, 实现增收节支, 减少不良贷款形成的损失浪费, 降低成本和增加赢利, 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有着重要作用。

2.3 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对资金的安全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保证作用。一方面, 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有利于内部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能的履行和发挥来保证资金的安全。因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可以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管理者的意志能够及时在内部各职能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并通过记录控制系统及时反馈执行的情况和结果, 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 通过为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来保证资金的安全。因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可以通过严格的资金归集、使用、支取、调度以及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领用等制度, 有效防止挪用、贪污、盗窃、携款外逃等违法乱纪行为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从而保护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2.4 有利于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开展文明服务, 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员工高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提高工作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比如在资金归集阶段, 工作质量的高低取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效果、缴存单位经济状况的改变和缴存单位领导人认识的提高。政策宣传是否到位, 缴存单位经济状况是否改善、单位领导人的认识是否转变, 都直接决定着住房公积金归集的数量和质量。很难想象一个新建企业的领导人, 在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十分陌生的情况下, 会立刻作出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决定;也很难想象一个连工资都发不出的特困企业, 能够连续足额为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使员工充分融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这台高速运转的机器之中, 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变资金归集的压力为动力, 这样缴存工作的质量就会大大提高。在归集阶段, 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要求操作, 按高标准的业务流程组织宣传动员、受理申请、审查资格、核定标准、办理开户、通知缴存, 对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质量的高效和优质意义十分重大。此外, 内部控制制度对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构成中, 其他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提高, 也有着积极作用。

3 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途径

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最重要的控制手段之一。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实践来看, 当前会计控制已不单单局限于会计内容和技术的控制, 而在于扩展化的多面控制, 即整个相关的财务部门、各组织层级及工作个体的控制, 及控制制度的构建、实施与监督, 保证资金安全这一主线将始终贯穿于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过程的始终。

3.1 构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完整的会计内部控制体系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 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 针对本部门实际, 制定符合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应与业务工作内容紧密结合, 以会计控制为主要手段, 同时兼顾其他与之有关的控制, 从而达到切实管用、务求实效。

3.2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1) 制定授权批准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 明确会计人员的权限, 按照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授权方法, 对公积金运作过程中的归集、支取、资金调度、贷款发放等日常会计业务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 以文件形式进行常规性授权, 并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事, 凡超越权限的, 须经授权后, 方可办理。各执行人必须正确执行授权批准, 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办理业务。同时, 加强对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的控制, 实行相应的授权程序。

(2) 严格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防止公积金被挪用、贪污。第一, 管理中心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 按照规定开立银行账户, 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第二, 加强印鉴及票据管理,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鉴, 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第三, 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如有不符, 应查明原因, 及时处理。第四, 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确保货币收支规范有序。

(3) 建立严格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发放内控制度, 防止骗提、骗贷现象的发生。把好审查、审核、审批关, 落实首接责任制, 防范资金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中心应当对汇缴、账户信息变更、提取及转移、个人资信评估、个贷担保、贷款审批等建立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复核制度, 避免违规贷款违、违规支取现象发生。转变财务管理模式, 实现日清日结目标。从银行账户监管入手, 建立业务日报制度, 由经办银行当天将手续送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结算、结账, 做到日清日结, 实现资金监管常态化。

(4) 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在公积金运作过程中, 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和业务特点, 实施会计岗位内部牵制, 严禁一人兼任并非相容的岗位或者独自完成会计的全过程业务操作, 如: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资金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

(5) 加强信息化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 是加强内控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在信息化方面加大投入, 强力推进, 提升内控管理手段, 为确保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信息化手段科学合理地对各项业务进行约束, 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 保证资金安全, 从技术上减少人为因素, 堵塞漏洞, 防范风险。

(6) 实行会计人员素质控制。定期对从业人员展开包括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应变能力、责任心、道德伦理等方面的综合培养。从多层次、多方位的模式, 形成系统、专业的培训及考评机制, 从而达到工作人员素质及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使会计人员在各个不同的业务岗位上都得到实践的机会, 促进相互交流, 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 可以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有利于及时进行认真分析, 提出改进措施加以完善和解决。

(7) 强化会计内部监督作用, 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实施。完善职能, 健全机构, 逐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管职能。为从根本上解决监管乏力的问题, 依据“管办分离、推动业务、强化监管的思路”, 科学划分管理层和业务层, 权责主体更加明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成立专门的内部审计稽核部门, 严控关键风险点, 严把风险控制环节, 做到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 将问题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 将后果影响降至最低。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性质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法律性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住房公积金概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十分可观,为解决职工住房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们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仍有许多职工未被制度覆盖或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便利。并且住房公积金的地区差异、行业差异很大,东部沿海地区优势明显,国企、央企等大企业的实施状况远优于小微企业。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性质界定

1.全国的立法都在规避住房公积金的定性

住房公积金属于工资,还是社会保障费用,抑或用人单位的福利,从制度设计之初到现今法律一直未给出正面解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从使用目的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金。该条例第三条从物权视角表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以劳动关系视角看,其法律属性并未确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后,许多地方人大或政府出台了有关住房公积金实施具体措施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但从全国范围看,大多数省市都没有明确公积金的法律性质,仅有浙江省将住房公积金性质确定为工资。

2.学术界对住房公积金法律性质的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性质研究不是太多,其中宋跃晋教授在按时间顺序梳理了全国有关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文件后写的文章《论住房公积金法律性质及其强制缴存义务》分析最为深刻,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应属于单位福利的性质。

三、住房公积金法律性质的推定

1.从住房公积金承担的社会责任推定

世界经济组织分析2015年的数据,我国的房价平均是国民年收入的22倍多,即一个人需要不吃不喝22年多才能买下自己的一栋房子,如果加上贷款利息就需要更久的时间。衣食住行四个方面作为社会生活的必备条件,住房问题让相当多数的国民已经不堪重负。

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跟住房公积金。其中前三项是实物性质的帮助,所以国家提供这些的时候条件相当严苛,许多人享受不到政策优惠,此外此类住房的条件一般都不会太好,居住在里面不能达到一个生活比较舒适的状况。所以只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才是绝大多数国民解决住房问题的依赖,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言而喻。必须让住房公积金上升到足够的高度,拥有国家强制的保护才能保障公民住房这一基本权利。

2.从出资义务主体推定

如果按照学者的观点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福利,一旦成为福利那就必然是有人能拿到有人拿不到,并且拿不到的人居多。更不利于保护低收入者,会形成穷人交费帮助富人炒房的局面。工资高的人才会拿到更多的福利,他们的公积金还更容易受到法律保护;现今买不起房子的人工资低、拿不到福利,买房更加无望。这样发展下去,住房这一基本的生活需求变成了某部分人的特权,我国的贫富差距会进一步加大。况且现今的年轻人月光族十分普遍,如果不是国家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是让他们自由选择,大多数人恐怕都会选不要公积金而是把这部分钱直接拿到手中直接花掉。即便每个月可支配收入多了一些他们多数人也依旧将是月光族,等到他们需要买房的时候问题肯定会爆发。

从企业的角度看,如果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福利,诸多的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恐怕就不愿意再为职工缴纳,或者是想法设法减少缴纳数额。只有国企这样的大企业才能提供给职工足够的住房保障,那长久下去优质的人力资源将全部集中在大企业,小企业没有生存的可能,也就不会有人愿意去创业,国家的经济将很难发展,所以绝对不能让住房公积金成为可有可无的福利。

如今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是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国家只负责基金运行没有垫付的义务,这样来看住房公积金不是社會保障的部分。但是笔者认为国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前文以述我国国民的住房压力非常大,已经上升到成为广泛的社会问题,如果国家不能大幅度的调控房价那就有义务帮助公民买房。我国人口众多不像西方国家地广人稀,为每一个国民解决住房问题的确需要很大的财力物力,如果国家财政现今并没有这样的能力可以暂时不提供,但是政策的导向应该是国家承担责任而不是让国家分离出去完全依靠企业。

四、结语

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应该归为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国家保证强制缴纳,这样才能保护到绝大多数公民的权利,不可以让它成为少数人的特权,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国家应该分担一部分责任。当出现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不给提取等问题的时候按照社会保险的救济途径来采取措施即可,此外管理中心的地位也可以参照社保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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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 第12篇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

原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张俊, 在2006年3月到2009年6月的短短三年间, 利用职务之便, 采用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重复支出等手段, 贪污公款124.58万元。最近,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淮南市凤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在两年之内利用职务之便, 冒用别人身份证, 帮别人代办;利用假材料转移封存户公积金等方式侵占公积金71.69万元。这两例案件充分说明了, 由于内部控制缺失, 两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长期作案, 最终形成了大案。如果管理中心内部有很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就不会发生或不可能长期发生这样的违法事件。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内控观念存在偏差

在实际工作中, 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往往将关注重点放在年度缴存任务的完成情况之上, 将归集与贷款的目标任务放在首位, 片面地将内部控制看作是各种规章、制度的简单汇总, 没有正确的将内部控制视为一种随公积金缴存、投资、增值、支取、回收以及贷款业务运作流程中环环相接的动态治理机制。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反映到业务操作管理中, 必然会造成事后补救而非事前防范的被动状态, 违背了内部控制机制的关键要求, 面临重大的风险隐患。

(二) 专职内审机构缺位

内部审计体制不健全、不完善, 缺少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 缺乏专职的内部审计干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原因。内部审计人员要么身兼多职, 要么业务能力欠佳, 难以赶上业务快速发展的步伐, 难以适应现代化管理下的内部控制机制, 管理中心内部审计监督较为薄弱, 缺少应有的独立、权威性。

(三) 权力制衡失效

缺乏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业务人员的业务行为, 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行为, 未能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而是出于编制紧张、人手不足等原因, 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支取业务多由一至两人进行办理, 业务办理未能采取互相制约的风险防控措施, 进而使得公积金的管理更加混乱。

(四) 内控信息化管理缺乏

目前, 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内部, 还没有形成统一的, 涵盖业务处理、内部控制、风险监测与防范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反馈与互动平台, 而各级管理层之间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 未能将管理信息及时传递, 对组织与实施内部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五) 内控机制不健全

从总体上看, 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正在逐渐规范化, 但是, 系统化的、规范化的内控制度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依旧较为缺乏, 一些内部控制措施缺乏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而一些内控制度虽然已经较为健全, 但缺乏执行力度, 未能落实到位。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的措施

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 全国公积金年收支规模达到万亿级。就拿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来说, 2012年度归集公积金可达60亿元, 职工提取公积金30亿元, 贷款近40亿元, 仅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收支就达到130亿元, 庞大的资金由中心管理, 因此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完整的、全方位内控体系, 让内制制度以多种多样的形式, 覆盖到整个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各项业务环节, 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主动性, 完善风险监测与风险管理, 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控制, 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完善组织机构与岗位的设置

依据互相协调、相互制衡的基本原则, 对业务部门、管理机构以及监督组织进行合理的配置。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对各个岗位进行科学的、合理的权责分配。根据业务操作的现实要求, 明细并明晰各个岗位的责任, 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推行定期的轮岗与适时的交流制度, 以及强制性的休假制度;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业务, 原则上必须安排两个相应的岗位或者是两个相关人员处理, 并负责记录、核实与监督;进一步明确各个具体业务环节的执行规则与业务目标, 将岗位责任追究与内部自我控制的制度相结合;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遵循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原则, 实行岗位分离、互相制约, 从而达到防范并控制风险的目的[1]。

(二) 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和风险管理的意识

管理中心要注重对全体人员风险管理意识进行培训, 确保中心内部所有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知晓并了解法律法规动向及政策层面的导向, 将风险管理与防范的贯穿于日常、非日常的工作之中, 渗透至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之上, 营造积极向上的内部控制氛围。

(三) 抓好授权管理的内控制度

授权管理是管理中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有效措施, 管理中心应当依据各个部门的管理水平、业务办理情况、风控情况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 对管理中心之下的各个分中心、子部门实行授权管理, 明确其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越权责任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同时对分中心、子部门的授权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

(四) 加强业务环节控制

1. 归集环节控制。

管理中心可以通过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 控制归集环节, 以要求资金及时缴存;通过采取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防控的方式, 防止舞弊发生于单位缴交环节[2]。

2. 还贷环节控制。

管理中心应该对还贷环节进行控制, 及时对代扣代缴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进行核对, 确保款项及时进入指定的账户。

3. 提取环节控制。

管理中心应当对资金支取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将关注重点放在申请对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上, 对申请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 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材料原件, 并检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相关经办人员签章的真实性[3]。

4. 贷款环节控制。

首先, 要加强贷前审查的控制, 对开发商的开发能力与资信状况、项目的合法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的调查与核实。其次, 要加强对资料审核的控制, 每笔贷款都要与借款人进行必要的面谈沟通, 了解并掌握其信誉状况与收入情况, 分析其还款能力, 同时做必要的记录, 经调查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再次, 要加强对审批的控制, 应该按照贷款的授权额度设置相应的审批权限, 防止越权办理, 在必要的时候召开审贷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最后, 要加强对贷后跟踪的控制, 对贷后工作设置专人管理, 及时跟踪贷款归还状况, 建立并完善贷款预警、责任追究制度, 减少逾期、呆账的发生。

5. 资金拨付环节控制。

大额资金的拨付, 应当实行集体审批或者联签的制度, 资金的划拨应该严格遵循“申请→审核→审批→复核→支付”的流程。明确资金拨付职责,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从制定资金计划、审核审批复核资金拨付, 到处理相关账务等各个环节, 应当互相制约, 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办理, 杜绝由同一人员连续处理两个环节的现象。

(五) 加强会计控制

从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践来看, 会计控制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 各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 权限相互约束, 职责相互监督, 程序相互牵制, 会计账务相互核对。管理中心的内控与会计监督之间联系相当密切, 账账核对, 账证核对以及账簿与资金、财产之间的核对, 都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会计控制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强化:其一, 以内控制度为基础, 建立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 确保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其二, 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 作为内控检查与监督的依据, 从而及时地发现并解决问题[4]。

(六) 加强信息化防控能力

管理中心要加大业务运行系统的投入力度, 对各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 每一项业务处理、每一笔资金运用, 都在系统中留有痕迹。设置风险识别指标, 建立系统风险防控预警机制, 及时识别和警示资金风险。调整优化与受托银行之间的结算流程, 逐步推行与受托银行实时联网结算。同时, 对相关人员的权限进行控制, 降低处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对信息数据的影响, 注重对数据、硬件设备的维护, 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优化, 提高运行环境可靠性, 确保业务数据安全完整。

(七)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与独立性, 保证其在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明确相关人员的专业胜任条件;提高内部审计程序的科学性、统一性与合理性, 制定稽核项目与配套的实施措施, 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内部检查, 分析内控制度的执行状况[5]。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建设, 构筑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使住房公积金更为安全可靠, 才能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更好地为职工服务, 使职工真正体会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摘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切实关系到职工的利益, 然而一些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时有发生, 给职工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带来极大的危害。外部监管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固然重要, 但内部控制也尤为关键。通过对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 完善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 抓好授权批准控制, 加强业务环节控制以及加强信息化防控能力等, 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德元.基于风险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2008 (6) .

[2]张文军.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08 (2) .

[3]邢美玲.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 (19) .

[4]高立蓉.浅谈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框架结构[J].财经界, 2011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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