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icp证所需的材料
入台证所需的个人信息表
请只填写红字部分即可
申请人姓名:郭靖
出生地:北京
出生年月日:19660821
申请人身份证号:110104198204222122
申请人台湾通行证号: T08464998
申请人台湾通行证有效期:20231021
申请人手机:13601888888
申请人入台日期:20130821
申请人离台日期:20130828
紧急联系人姓名:郭啸天
紧急联系人电话:13601888899
紧急联系人关系:父亲
是否有随行亲属:是
==以下有随同请填写,无随同亲属以下免填==
A、随同亲属姓名:黄蓉
随同身分证号:110104198204222177
随同与主申请人关系:夫妻
填写须知:
1、入台和出台日期如果不确定,就预估一下,日期不对不影响实际入台,但保险等会不符,建议如改变日期应修改保险,如需修改提前3日通知本社并收取100元/人改期费,入台证保险与入境无关,入境不会检查保险单,所以打印不打印均可,只要有电子版保单再出现后回国即可理赔。
2、重要:请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我社不再与证件进行核对,均以此表信息为准,如因此信息表信息填错导致的一切后果,本社概不负责,全部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第二篇:办理预售证所需材料
1、 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批准文件或证件;
2、 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中证书;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
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
5、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6、 工程施工合同;
7、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
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停车位、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有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8、 监管项目(按幢或多幢)的工程进度表;
9、 监管项目各阶段的预售款使用计划;
10、 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11、 项目每套房屋价格清册及汇总表;
12、 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13、 到监管部门委托的监管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对
预售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乙方对同一个项目而分批次申请预售的,受委托银行可以按项目为单位只设立一个账号,下设若干分账号。
第三篇:申请实习人员办理实习证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正反面打印)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根据实习协议获得不低于实习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享受社保、医保等福利待遇;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备案页复印件,申请实习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原件(县级以上公安局);
(六)辞职批文(有过工作经历的)
(七)人才中心档案寄存证明和人事代理协议(兼职须提供单位同意实习证明);
(八)申请实习人员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九)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十)实习人员对所提供材料、证明真实性及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书面保证;
(十一)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注意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律所公章(非市直律师所还需加盖当地司法局章),以示确认。
指导老师的条件:
1、五年执业以上;
2、律师所未被处罚或处分(处罚或处分超过6个月,停业满1年);
3、品行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四篇:办理二胎所需的证明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2、第一个子女的户口、生育件复印件
3、双方的婚育证明、离婚证协议书复印件
生育理由:先写双方的婚育情况,再加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单位意见:填情况属实,同意再生育
办 事 处: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况属实,同意再生育。
备:所有复印件办事处需要写上“此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盖公章,所有证明均签字。
第五篇: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 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 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 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
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
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 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五县二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