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党风行风督查表

2023-04-16

第一篇:卫计委党风行风督查表

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第二篇:市卫计委领导班子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doc

市卫计委领导班子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市卫计委领导班子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6年,市卫计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以及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健康xx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统筹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压实主体责任。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已召开23次党组会议,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将工作任务细化为6类24项共89项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各区(市)县卫计局、委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廉洁履职责任书》。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24个分管处室层层签订量身定制的责任书93份。委党组书记、主任坚持“四个亲自”,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二)严格清单管理。量身定制《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委党组8项工作任务分解成30条清单压实到班子成员,将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分解成142条清单传递到相关处室,并及时将清单任务完成情况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单位清单管理推进会,将清单管理向基层延伸。

(三)严肃督查考核。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对区(市)县、委直属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制发《2016年度xx市卫计系统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末位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启动问题约谈。

二、强化思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教育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矩,同时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制发《委党组中心组2016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

(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利用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一准则两条例”,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审查制度,机构改革以来,选拔任用干部24名,全部按要求征求了党风廉政意见,坚持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三)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科学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准实施对甘孜县拖坝乡拖坝村和简阳市同合乡秀阳村等对口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制订工作方案,落实整改举措,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主要领导率先为所在支部讲主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到所在支部、联系单位支部讲党课、做督导。制订32字卫计合格党员标准,开展“健康xx•党员示范行动”,以真学真懂促真信真做。在全系统举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开展“不辱服务群众使命•我为健康xx添彩”演讲比赛。组织机关党员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

(二)持续正风肃纪。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截至目前,“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实际支出81万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系统内思想建设、法纪观念、效能建设、服务意识、“三务公开”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铸牢严实作风•建设健康xx”主题活动。组织对各区(市)县级医院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行风督查,对直属单位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对4家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等,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杜绝行业“潜规则”。

四、强化源头治理,完善惩防体系

(一)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策划制作卫计系统行风政风公益宣传片《选择》《杜绝“潜规则”》在各媒体推送,重要节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条次共1200余人次。今年以来,先后2次通报我市卫计系统2起违纪违法案件,对违纪违法的2人全部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二)系统化防治腐败。印发《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方案》《各处(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直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实施方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梳理出一级风险点6项、二级风险点57项,三级风险点59项,同步制订122项防控措施,前移预防腐败关口,严防廉政风险。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行政审批与监督执法工作专项整治,截至9月底,对医疗机构下达监督意见书6392份,注销217家,立案查处202家。

(三)建设廉洁社会单元。严格落实《创建廉洁卫生计生单元的实施方案》,在市疾控中心、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开展廉洁卫生计生单元创建活动,深化廉洁文化建设、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10月31日,“市纪委开放日”市一医院接受了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和媒体代表的观摩指导。

五、强化支持保障,践行“四种形态”

(一)强化责任担当。委党组大力支持派驻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今年来,派驻委纪检组加强对深化医改、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等卫计重点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派驻委纪检组全程参与。

(二)严肃执纪问责。突出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执纪。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73件,自办19件,1人被问题约谈,1人被诫勉谈话,有3名同志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人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和降低退休待遇行政处分。

(三)加强自身建设。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76人次参加上级纪委和本级业务培训。有11篇工作信息被市纪委专刊和廉洁xx网站刊发,调研课题“《杜绝行业‘潜规则’三十条》实践与探索调研报告”被《廉政瞭望》杂志刊登。

今年来,委党组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处室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二是卫生计生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三是个别单位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或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等问题。下一步,委党组将进一步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监督,实现依规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为建设健康xx、幸福蓉城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6年10月31日

第三篇:修订依据-浙江卫计委

修订依据

自2009年6月26日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执行,逐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的药械采购平台,开展了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来。

一、 修订背景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中第八款“完善药品作价政策”,与目前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零差率政策不符,由省物价局提出需要修改,被纳入《继续有效但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中,需要于今年9月30日修改完毕。为此,我委认为需要修订该实施意见。

二、 修订过程

结合目前深化医改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委再次认真研读了该实施意见,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

1 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文件,我委原则上同意省物价局提出的整体删除该实施第八款“完善药品作价政策”的修改意见,并对局部内容做了适当的调整,拟正式印发执行。

三、 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意见与原意见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需要删除内容。

依据省物价局的意见,整体删除:

三、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八)完善药品作价政策。创新药品作价机制和作价办法,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原则上实行差别加价政策。纳入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常用药品目录的药品,原则上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对差价过大的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加价率,制定让利比例;对价格特别高、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可试行固定加价政策,并严格控制使用。具体范围和比例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二)需要增加的内容。

1、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2 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及《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中,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主要问题,如:药品分类采购、改进药款结算方式、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落实“两票制”、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强化综合监督管理等内容,我委认为在修改后的实施意见中,有必要将此文件纳入。

2、原实施意见实施主体中,没有明确将“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随着我省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和我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全部药品,均纳入省药械采购平台全过程的在线监督管理。我委认为,将“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主体中。

(三)需要修改的内容。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与原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应在到货之日起60天内支付货款。”有冲突,建议修改为:医疗机构应在到货之日起30天内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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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机构改革的现状,建议将文件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简称,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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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卫计委最新核心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第五十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 月 日施行。

第五篇:卫计委主任履新讲话

在卫生计生委干部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根据录音整理 2014年8月12日)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新组建的省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作个表态发言。

首先,我们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组建省卫生计生委的决策,这既是响应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势而为,更是我省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乘势而进,未来的实践将会充分显示这一决策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卫生厅和人口计生委的原班人马能够如此齐整地走上新机构领导岗位,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张健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高度信任。因此,我们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支持。看到原卫生厅前几任厅长到会,我们倍感亲切,增添了握紧接力棒、跑好接力赛的信心。万事开头难,再难也要开。从今天起,我们班子成员将正式履职,虽然来不及提出施政大纲,但对今后的工作还是有所思考。我们将以深化改革为总抓手,以求真务实为总导向,以强基固本为总保障,以和谐发展为总目标,着力办成以下大事:

第一,认真建好三支团队。队伍建设是新机构起步之时和迈步之后的第一要务,我们将自始至终地抓紧抓好,丝毫不懈怠。一是建好领导团队,这是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核心所在。作为党组书记,我将和张健同志一道,带好这个团队,与各位班子成员合作共事,齐心谋事,协力做事,多干实事;带头学习,带头实干,带头创新,带头廉政;待人厚道,办事公道,言行守道,努力成为一个心齐气顺、开放务实、担当进取、清正廉洁的领导团队。二是建好机关团队,这是省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将在内设机构确定和人员交流到位后,完善办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岗位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注重思想教育,关心干部职工,建设新型机关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环境,齐心协力创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三是建好职业团队,这是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命脉所在。我们将与班子成员一道,带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这支守护人民健康、执行基本国策的职业队伍,忠于职守,锐意改革,练好内功,服务群众,优化行风,树立更好的卫生计生队伍新形象。

第二,扎实推进三大改革。改革既是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的原动力,也是推进卫生计生工作的加速器。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任务是三大改革,必须采取进中求稳、循序而进的策略,又快又好又稳地向前推进。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组建中,我们要把握大稳定、小调整的总基调,一把尺衡量,一碗水端平,尽量用人所长,人尽其用,尽快实现队伍融合、工作融合、人心融合,确保机构和工作迅速投入正常运行,力求1+1>2的改革效益,尽快合队、合事、合心,力争大多数人对干部调整结果的认可。委机关改革完成后,还要指导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系统的机构改革。同时,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稳步有序依法地推进直属单位的机构改革。二是推进体制改革。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的顶层设计方案,学习借鉴外省的自我创新经验,按照以下思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推进五大重点改革过程中,力争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尽快有实质性进展;二要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在健全卫生计生新体制的同时,做好创新机制的文章,尽快更好地释放新体制的改革红利,重点抓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构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与求医群众的实惠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和发力点;三要“三医”联动,“三医”托底。以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医术、弘扬医德、严肃医纪为依托,追求改革正效益、正能量的最大化;四要信息引导、科学管理。加快卫生计生信息资源整合的进度,加大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的力度,加强业务信息平台支撑各大医改业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信息引导更好地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三是管理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对我们过去的管理项目、管理方式、管理程序、管理效果进行清理,能放的权力尽量放,能省的程序尽量省,能简的考核尽量简,全面提高我们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高效管理的水平。

第三,努力实现三个目标。从现在起到2018年初政府换届,只有三年多时间。光阴如梭,时不我待。我们这任班子要在有限的时间,在省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广大群众和系统干部职工,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中求稳,计划生育工作稳中求进,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所突破。国家顶层设计的规定动作在本省落地不落后,本省因地制宜的自选动作在基层开花又结果,基本完成医疗卫生资源规划的框架设计,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结完善市级公立医院的改革经验,初步建立运行分级诊疗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中医药管理体系,以改革成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是计划生育工作大局稳中向好。稳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全力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标本兼治力度,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速度,以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发挥计生协会在落实计划生育国策中的独特作用。三是卫生计生运行机制基本完善。在新体制框架内,重点建立起实用、严谨、顺畅、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投入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廉政监督机制等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效应得到充分释放。

以上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承诺。我们有信心在三年后的政府换届之时,交出一份没有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期望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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