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2023-01-19

第一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省直机关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推动“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省直机关和全省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省直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自觉性;提升省直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尊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治理念,不仅知法、尊法,更能守法、护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5、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营造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6、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7、深入学习宣传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容的专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素质和能力。

三、普法对象、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1、普法对象

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人员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近三年来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重点单位是职能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部门和要害部门、敏感部门。

2、实施步骤

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从2009年开始实施,到2012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于12月上旬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至2009年。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3、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常规性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把集中教育与自学结合起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请部门领导、专家教授讲课,组织专题讨论,举办短训班等形式,组织好机关干部的集中学习。要求“五五”普法期间,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其余时间强调以自学为主。各部门普法职能处室要在每年年初,按照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明确提出本普法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到位。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对象,因人施教。厅局级干部和机关普法工作部门专兼职干部要按要求参加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工委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同时还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组织的法律学习,在学习中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和组织辅导作用。中心学习组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法律知识的学习研讨。各部门处以下干部的学习,由各部门按照计划自行组织安排。探索推行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定期培训,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开展形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省直机关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法制录像片、影视片,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当前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省直机关干部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围绕建设和谐湖北,围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增强“五五”普法工作效果;探索和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省2006—2012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落实。

2、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在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法律法规职能处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抓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省委省政府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工作成绩考核挂钩。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相关工作。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评授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荣誉称号。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阵地的作用,根据自身实际,在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橱窗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设立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开办网站或栏目宣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成效。为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动态成果,工委在主办的“湖北机关党建网"上特辟有“普法教育”专栏,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五五”普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给工委,工委将择优在专栏上刊发,以利各部门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5、坚持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与奖励激励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阶段性的考试考核,及时检验学习效果。考试考核结果记录备查。五年普法总结验收阶段,工委将建立考试考核题库,于2009年统一组织考试测评。考试测评结果作为各部门五年普法验收依据之一一并检查,合格者发放“五五”普法合格证。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评先创优挂钩,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评比奖惩。省直机关工委将依据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安排,于“五五”普法结束后,组织评选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由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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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普法工作文件);

2、乡镇(街道)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普法工作文件;

3、领导同志关于普法工作的各类报告、讲话、文章等;

4、普法工作各类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队伍人员建设情况等;

5、普法工作各类规划、计划、方案、意见、措施等;

6、普法工作各类会议、活动资料;

7、普法工作各类报告、总结、经验材料、调研材料等;

8、普法工作各类信息、简报、刊物、新闻媒体刊载文章等;

9、普法工作各类编印、征订教育培训书籍、图片等教育宣传材料;

10、普法工作、活动音像、视频资料等;

11、普法工作、活动各类登记、统计报表等。

第三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搞好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部分,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非常意义。做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为重要目标;是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发展教育民主,推进依法治教和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我们要站在法制和发展的高度,顺应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切实开展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不断推进校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教育执法水平

随着教育民主化、法制化的发展,必须加强校务公开制度的建设,推行校务公开,不断增强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重大事项的透明度,实施教育阳光行政。《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处理与社会、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如何应对教育管理中的事件,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执法水平。

2、不断提高法制教育活动效果,切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们要把法制教育放到重要的工作位置,全面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保证学校法制教育的时空和效果。不断提高法制教育课的教育效果,发挥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日常行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安排一到二次法制讲座,切实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确保无在校生违法犯罪事件。要加强法制课的教育研究和指导,定期组织研讨交流。

3、加强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教师依法施教水平

教师是依法施教的主体,必须不断提高法制教育水平,要通过培训、学习、参观、交流、考核、检查等多种形式,促使不断提高认识,增强能力。主要学习《普法读本》,重点宣传《民法》、《刑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民主宪政理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律建设理论和新颁布法律、法规,要组织师生学习全国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领导干部、教师的学法,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努力形成领导干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与专题法制讲座相结合的学法机制。

4、抓好有利时机,组织好法制宣传月和各种法制宣传日活动。

要不断巩固现有法制宣传阵地,努力开辟新的法制宣传项目。建立专门的宣传阵地,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要利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和农村传统节日,组织教育宣传下社区、下乡村活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三、加强领导,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要不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校级领导分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直接抓,党支部宣传委员、教导处等具体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学校努力为法制教育开展提高条件,不断提高广大法制宣传教育教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加强指导和督促考核,确保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成效。

第四篇:“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河务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今年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实现和完成“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将今年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局普法的重点,现结合《河南黄河河务局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新乡市黄河河务局二○○四年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长垣河务局实际,就2005年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新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快依法治河进程,保障和促进治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全局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局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我局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全局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处理各种经济关系的能力;努力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2005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总结验收年,为迎接水利部和黄委、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四五”普法验收,水政水资源科要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做好“四五”普法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豫黄水政[2005]3号)文件要求,制定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并对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检查各项普法制度和普法内容的落实情况,在5月5号前迎接市局的初步验收。在市局初步验收后,根据市局的意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情况,迎接下半年省局等上级单位的验收。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要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在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结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二十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在第十八届“中国水周”、第十三届“世界水日”、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期间,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为依法治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在“世界水日”暨3月22日当天,我局局长在长垣县电视台发表水周宣传讲话。发表的电视讲话资料在我局备案后,传送至市局水政水资源科。

(五)“中国水周”、“世界水日”期间,应积极撰写发表法制宣传文章,至少在《黄河报》法制版发表稿件一篇。水政水资源科要继续搞好“网络普法”的推行工作,利用现代化手段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

(六)上半年,黄委将组织举办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以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对象,重点学习民法、合同法、金融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规、文件,届时我局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七)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学完“四五”普法指定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以及水利系统“四五”普法教材,作好读书笔记,年中及年末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月组织两次集中学习法律,并适时进行两次学法情况测试。

(八)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考试制度,企业管理单位积极推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制度。各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要求公务员管理人员当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

(九)把普法教育作为提高干、职工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把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四五”普法成果。

(十)在标准化堤防新建的堤防宣传标牌要按照郑州河务局已建成的标准,制作本辖区堤防固定宣传标牌。

四、工作要求

普法领导小组应加强领导,周密准备普法验收工作;通过对指定教材和水法规的系统学习,巩固普法成果,提高全局职工法律素质。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河,为促进和保障治黄事业的发展,实现“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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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2010年是我局烟草商业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第五年,为更好地推进全县烟草商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目标,结合我县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全国、全省烟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省烟草商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及烟草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内抓好领导干部、专卖执法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学法用法的践行,对外加强烟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良好法治环境的构建,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烟草商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调整和充实“五五”普法组织领导机构,确保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领导有力。

2、县局(分公司)要在2006-2009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五年普法规划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拟订2010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3、整体推进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要不断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经验,实现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体现实效。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1、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2、组织开展“3.15”、“6.29”、“12.4”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活动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富有实效,不流于形式。

3、注重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信息平台,如烟草信息网、普法学习园地、专刊、专栏等,及时报道和宣传本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法制宣传联络员每季度向市局法规科报送相关活动信息2-3篇。

(三)抓好行业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

1、继续加强《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与行业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中心组法制讲座,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加强依法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有计划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物权法》等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

要认识到“法治烟草”是构建“和谐烟草”的客观要求,全面推进普法与法治工作,也是践行行业共同价值观的职责所在。要紧紧围绕烟草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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