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2022-08-20

第一篇:行政许可案例分析1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 。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 、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3、(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见法律49条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申请主体是被许可人,程序见法律50条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应承担责任,法律74条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69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12条第三款,和53条,属于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根据69条,撤销不合法,根据53条,拍卖不合法,根据47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第76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00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黄山市行政许可文书范本1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住址:

电话:邮编:电子邮箱:

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和理由:

附件: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注:本申请书只提供格式,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

请。

第三篇:《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含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题

1、(案例)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 。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 、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0.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1

1、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市公安局的撤销处罚是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也就是从这个层面上来,派出所是法律法规援权的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案中,显然派出所作出的拘留决定是越权行为.对于派出机构越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也就是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作为上构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具有撤销权.

(2)不合法.行政处罚程序包括:调查,决定,执行.而调查时需要至少两名警察,并且需要调取相关的证据.

(3)县公安局作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因为本案中出现了新事实即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

2、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 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

上面两个题都和司法考试有关,没看过这方面的内容不会答。

答:(1)无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自行设立的临时机构,不具

2 有行政执法资格。因此,有关部门不得以临时机构的名义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合法,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需要举行听证会,本案中涉及到33户经营者的利益,应该举行听证会.

(3)本案中收回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的行为是行政行政征收行政用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政行为,除依法进行的征税和收费外,行政机关应给因征收而造成损失的相对人以公平的补偿。

有一年轻人历尽千辛万苦去寻找宝物,最终找到一种能散放香气、放在水中不沉底的植物,他认为这是宝物,就拿着到集市上去卖。可过了很久却无人问津。他开始还坚持认为自己拿的是宝物,可过了一段时间看旁边的摊位卖木炭卖的很火。于是把香木烧成木炭了,果然很快就被抢光了。他很高兴,回家和老父亲说了。父亲告诉他,他烧的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植物——沉香。

《行政许可法》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法第38条。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一个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凭证,二是时间期限的问题 。违反32条和42条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 、三是B工商界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2、(案例)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4、1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应该用法律设定,而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而对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已经有国家法律约束,地方法规是不能在加限制条件

3 的。因为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合法,但不能收取工本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不需要,因为造成利益损失的是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而不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因此是不需要赔偿的。

3、(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见法律49条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申请主体是被许可人,程序见法律50条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应承担责任,法律74条

4、(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69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12条第三款,和53条,属于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4 根据69条,撤销不合法,根据53条,拍卖不合法,根据47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第76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00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 5?8 年 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 7.2 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 1 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 33 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 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 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 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 保障线为 192 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 分)

答;无权收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 69 条规定,不符合撤销行政许可的条件。而拍卖应该也是不合法的,根据 12 条第三款,和 53 条,属于 公共服务,不应该予以拍卖。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 分)

答;不合法,没有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 47 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 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 分)

答;根据 69 条,撤销不合法,根据 53 条,拍卖不合法,根据 47 条,没有进行听证,所以应该根据

5 第 76 条,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5、 (案例) 1996 年 3 月 1 日, 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26 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 年 6 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 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 1998 年 7 月 2 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 求诊。2000 年 9 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 月 6 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 9 月 17 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 1. 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答;属于第十二条第四款: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的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 2 次以上(含 2 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 《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 2 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14 条,对行政许可法第 12 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 以应该依据给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行政许可。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69 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案例分析题

3、 (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00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结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请结合以上案情,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证,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6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4、 (案例)某县某乡某村有一条沙沟。去年6月底,某村决定将沙沟的沙发包给陈某开采,并与陈某签订了《某村沙场承包协议书》。签订协议之后,某村又协助陈某办理沙场开采许可证。某县沙石土管理所经实地调查后,于去年9月15日发给某村沙场《沙土石资源开采许可证》。陈某向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了开采沙场的营业执照。此时,某乡政府向某县人民政府呈上《关于承包管理区沙场开发的请示》,要求由其统一开发某村沙场。某县人民政府作出同意该请示的批复,并指令国土、 工商、 公安部门禁止陈某开采。某县沙石土管理所便依据县政府的批复向某村沙场和陈某发出通知,宣布该所发出的《开采许可证》作废。并同时通知陈某停止开采。

(1)根据以上案例请分析某县沙石土管理所是否可以宣布该《开采许可证》作废?为什么? (2)从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某县沙石土管理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5、 (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 镇政府盖章后, 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2 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6、 (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8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l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 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

2、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

三、案例分析题

1、(案例)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 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 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 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A要求法律救济的途径有:第一,向B工商局的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答: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以下规定:第一,第32条第2款之规定;第二,第36条之规定; 第三,第37条之规定 第四, 第38条之规定; 第五,第42条第2款之规定。

2、(案例)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 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 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 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 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 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 不合法。因为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答:合法。因为该地方规章的此项规定是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措施,符合许可法的规定。

8 不能收费。因为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答: 要赔偿。其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第76条之规定。虽然有申请人伪造资金证明的行为在先,但是,该欺骗行为在行政机关做出准予设立和颁发执业证 书的行政许可之前已经被发现,但是,该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却滥用职权做出了准予的许可。现该许可被撤销,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3、(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 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 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 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问:

1).该变更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答:无效。因为: 第一,申请人不明; 第二,申请材料虚假; 第三 申请材料不齐全, 第四,行政机关(市地质矿产局)没有履行认真审查的责任,玩忽职守,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真实。

2).如果确需要变更该许可,那么申请主体是谁?程序怎样?

答: 申请主体市某村联办矿。程序为:第一,某村联办矿向某市地质矿产局提出申请;第二,某市地质矿产局对某村联办矿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第 三,如某市地质矿产局受理申请的,则对申请哪个材料进行审查:第四,审查后,某市地质矿产局做出是否变更许可的决定。

3).市地质矿产局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答: 某市地质矿产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理由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第74条的规定。

4、 (案例)据报载,某市近年来在吸引投资方面费力不小,优化投资环境是该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但是,旧书报亭破破烂烂,非常影响市容。于是该市决 定将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并在制定拍卖政策时采取了优惠措施对于没能获得书报亭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整顿小组"定下来的补偿标准是每户1000元。

2003年9月4日,"整顿小组"将二百多个新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全市下岗工人招标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的人,可以获得5?8年的经营权。通 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万多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旧书报亭经营者流标,二十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

9 此次拍卖,被该市有关部门称为既"依法办事",又"有情操作"。但在当地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原书报亭经营者的不满。"整顿小组"认为通 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原书报亭经营者认为当初审批书报亭的时候,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都批准过,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 种税费,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这个报亭不合法,现在为什么说拍卖就要拍卖。该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92元,上万元的拍卖价格也让一些原本想经营书报亭的下岗 工人望而却步。

假设以上案例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试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⒈) 该案中"整顿小组"是否有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为什么?(6分)

答: “整顿小组”无权收回和拍卖书报亭的经营权。因为主体不合法,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24条的规定。

⒉) 书报亭的收回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6分)

答:因为书报亭的经营权对原书报亭经营者有重大利益关系,所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的规定,市政府在收回书报亭经营权时首先应当进行听证。 ⒊) 原书报亭经营者经营权被收回后的利益如何保障?(8分)

答: 第一,以公平原则确定新经营权人:第二,对原经营权人进行合理补偿,依据市行政许可法第8 条的规定。

5、 (案例)1996年3月1日,某县卫生局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不宜从事饮食业。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第26条,决定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责令陈某停止营业。1998年6月县卫生局发现陈某仍然从事饮食业且非法经营入口食品,县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某的肺 结核仍未治愈且继续从事食品生产,于1998年7月2日作出决定再次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陈某颁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陈某学习了《食品 卫生法》,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于是停止营业,去外地求医求诊。2000年9月陈某病已治愈便返回县城,9月6日向县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县卫生局依 据《实施办法》,调查认为陈某曾两次因肺核被吊销卫生许可证,不宜再颁发,于是在9月17日作出不予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问题:

1).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哪类许可? 答; 属于认可类许可。

2).如果该省《实施办法》规定:被吊销2次以上(含2次)卫生许可证的,以后不准申请卫生许可,而《食品卫生法》未对"被吊销2次"的事项作出规定。对于此种情形,《行政许可法》如何规定?

答; 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 款规定。

10 3).如果陈某第二次被吊销的许可证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该县卫生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如何处理?

答:按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之贵,应当予以撤销。

第四篇: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锅炉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

(锅炉压力容器)

申请人:山东省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17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逄淑涛 职务:中心主任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台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2. 注册登记卡2份。□

3..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

4.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 5. 锅炉水质监测报告复印件; □

6.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开工告知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只需提交上述第

1、

2、3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lMpa的蒸汽锅炉; (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4)机器设备附属的且与机器设备为一体的压力容器。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9.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表;□

申请人(印章)

2012年 9 月 14 日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申请的途径:

电子邮箱: 传真电话:

第五篇: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中关于时间、时限的规定1

《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申请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 起即为受理; 期限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十日

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可以延长十五日,

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变更与延续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一般程序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听证程序

(一)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 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行政复议法》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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