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2022-08-01

第一篇: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生猪屠宰深加工项目发展策划书

一、发展生猪屠宰深加工产业的前景

我国是生猪生产大国,生猪产量位居世界第一,生猪生产在整个畜牧业生产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畜牧业的支柱产业。近几年来,生猪生产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传统的农户散养,向规模养殖转变,在品种、数量、生产管理水平、科技含量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规模效益逐渐显现。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食物的需求档次和消费水平也越来越高,安全、卫生、方便的小包装食品市场需求量日益加大;对肉类制品的消费也呈现出现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优质化,由高脂肪猪肉向低脂肪高营养方向转变;人们由食用热鲜肉正悄悄向食用冷鲜肉、冷却肉过渡,分割肉、细加工肉食品正走向人们的餐桌,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经济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二、发展生猪屠宰深加工产业的必然性及优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食品安全,环境控制力度的不断加强,未来肉类消费将向集中、安全、可靠的方向发展。目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更趋向于科技信息化,如何

确保我们的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发展食品深加工产业基地,显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一)发展深加工产业的必然性。

1、目前我们的禽畜产品经营主要以活体出售,存在附加值较低,养殖周期长,食品安全监督跟踪风险大等特点。发展深加工产业,可以提高我们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又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产品在市场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及食品安全风险。

2、由于目前我们的产品销售存在消费群体单一的特点。发展深加工产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扩大消费群体,提升产品的市场的占有率。

3、目前我们的生猪产品保管和存放较为复杂、困难,发展深加工产业,既可以有效延长产品的存放时间、空间,又可以提高效率、提升公司产品形象。

4、目前我们生猪产品的价格容易受市场及疾病等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发展深加工产业,可以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减轻生猪销售压力,稳定市场价格,确保经营效益。

5、发展深加工产业,是当前畜牧业的发展需要,符合当今社会食品的发展趋势;同时可以进一步延长及完善我们企业的产业链,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深加工产业,存在的优势:

1、目前我们集团拥有全国最大的养殖基地,在确保生

产原材料具体质量保证的基础上,实现原材料的稳定、高效供给,取得质优价廉的原材料。

2、我们拥有雄厚的资金可以确保食品的深加工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链;同时强大的技术力量和科研团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研发科技含量更高的尖端产品,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3、目前我们集团的相关产品在市场竞争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我们可以借助品牌的效应,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开拓新兴市场,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的占有率。

三、生猪屠宰深加工产业的发展构想:

当前我们需要根据现在所拥有的资源及科研力量对产品进行理性分析、定位,选择适合我们发展的产品层次;同时借鉴佳润公司深加工产业的初步发展思路,进一步推进我们深加工产业的发展。

(一)发展思路:

着眼广州、中山等中大消费城市,投入3000万元资金,以独资方式收购肉联厂,在取得生猪的屠宰权的基础上,优化产品设备、新建冷库及加工车间,引进先进的深加工设备及生产流水线,并与科研组织“强强联手”,生产将其打造成为我们集团的集科研、生产和产品深加工为一体的绿色安全食品深加工基地。

(二)产品定位及分类:

我们的产品定位主要是在冷却分割肉品、烧烤肉品、火腿制品等特色产品,以中高档消费市场为主;我们的产品属于农家放养的真正绿色生态食品,产品具有质量、安全、卫生保证,是人们餐桌必备的“放心”肉。

产品分为活体、分割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如腊制品及特色食品等);采用直供、配送、特约经销等形式进行产品销售。

(三)流水线生产方式:

(1)分割产品:待宰—→屠宰、肉类分割—→总肉、边肉批发—→冷鲜、冰鲜;

(2)深加工产品:将分割后的碎肉、肉末或部件肉进行加工—→深加工产品(如腊制品及特色食品或产品等)。

预计生猪屠宰深加工基地建成后,将拥有配套屠宰车间、冷鲜肉加工车间、分割包装车间及配套冷库等生产设施及排污设备,日屠宰能力达到1500头,年收益达5000万;届时产品销售将面对中山、广州等中大城市,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深加工的产品将通过“冷链式”运转,在确保满足本地市场的同时,远销全国各地,市场前景非常可观;同时生猪销售市场在屠宰深加工的拉动及影响下,将会变得更加活跃,并将会进一步提高我们生猪产品的生产规模及经营效益,达到“两赢”的局面。

第二篇:**生猪养殖及深加工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背景

充分发挥畜牧业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面向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优质生猪,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新型肉食品企业,提升区域性生猪屠宰加工整体水平,发展优质、高效、高产畜牧业,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针对生猪价格过低、饲料成本上升以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生猪生产出现明显下滑现状,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对生猪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2009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启动了全省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工作,畜牧业发展要以标准化为基础,以规模化为方向,以标准化养殖小区(场)为重点,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变。

由于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国家政策的出台,随着养猪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目前,传统养猪业得到较大程度改造,养猪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实现了由农村家庭副业向支柱产业的跨越,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1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技术优势,有选择性的建立规模性生猪屠宰场是近年来探索出来的一条成功经验。**生猪养殖迅速发展已初具规模。目前,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多方位筹集资金,建立规模性生猪屠宰场,使其产加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通过科学技术的推广利用,实现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的对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改原始的屠宰方式为现代化的屠宰方式,改数量型增长为质量型增长,改粗放型经营为集约型经营,通过“示范区十农户”、“深加工十市场”的模式向外辐射影响,带动农牧民走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生猪产业的道路,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接轨。

在发展政策上,一是土地政策,对发展畜牧业新建圈舍所需土地,国土部门作为临时用地处理,优先审批。二是奖励政策。财政对按要求新引进的外种公母猪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养猪场及加工企业根据情况由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三是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相应政策。

近年来,**畜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2010年出栏生猪**万头,有50头以上的外种母猪扩繁场*个,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场*个,生猪养殖小区*个。畜牧技术服务机构健全,有饲料公司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时,现有屠宰加工企业一个,冻猪分割肉曾销往北京、广州、深圳、湖南等省市。建立了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及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因

此,建设原种猪场及开展生猪深加工,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建设内容

(一)养殖基地建设

1、原种猪场建设:租地150亩,引进长白、约克原种猪各500头、杜洛克原种猪100头。

2、带动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户1000户,每户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

(二)加工基地建设

租地100亩,新建屠宰加工房,引进先进生产线,年屠宰加工生猪80万头。

三、建设地址

(一)养殖基地建设:*镇

(二)加工基地建设:食品工业园区

四、建设期限

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共2年。

五、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概算投资30000万元,其中:

(一)原种猪场建设6500万元

1、土地租赁500万元(按30年计);

2、圈舍等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

3、原种猪引进3000万元;

(二)加工基地建设23500万元

1、土地租赁500万元(按30年计);

2、屠宰加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6000万元;

3、屠宰加工生产线购进17000万元。

以上投资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

六、效益情况

(一)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年利润6000万元,年税金46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年(含项目建设期2年)。

(二)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带动全区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七、项目结论

经过反复论证和社会调查认为,该项目投资适中,效益好,建设周期短,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实现畜产品加工增值,增加农民收入,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项目。

第三篇:藏乡猪 生猪养殖及深加工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名称:***藏乡猪 生猪养殖及深加工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

按照国家林业局推进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和省、州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结合林区社情、林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州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优先、做大强企产业、深化改革转型、激活科技创新、建设现代企业”的思路,坚持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美丽森工”为统领,着力打造“藏乡珍品”“雪域森林”品牌和“绿源农畜”“雪域园林”公司为平台,实现“百亩种苗建设、千头藏乡猪养殖、万斤林下山珍加工、十万斤绿色蔬菜种植、百万产业利润、千万企业总值”的目标。即:“坚持一个统领、打造两个平台、实现六个目标”的“126”发展战略。通过充分发挥藏区高原畜牧业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需求,突出高原藏区特色,大力发展优质藏乡猪、生猪养殖和肉食品深加工,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新型肉食品企业,提升区域性生猪屠宰加工整体水平,发展优质、高效、高产畜牧业,对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位于道孚县城西北1.7公里,川藏公路北线45道班门前分路往鲜水河边走0.4公里处,属于河滩冲积平台地,占地面积284亩。北面与道孚县林业局苗圃相邻,西面与鲜

水河相靠。该地区海拔2960M,气候易人,环境优美,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交通方便,农网供电,水、电、路三通,基础条件好,适合于林下养殖业项目建设,是理想的产业项目发展基地。发展藏乡猪、生猪养殖及猪肉食品深加工,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天保工程实施后,天保工程区全面停止木材商品性采伐,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处在林区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机制转变、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符合林区特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业产业,是振兴林区经济、增强企业实力,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带动地方特色农特产品转型,促进林民增收的迫切需要。

五、项目建设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意见》(川办发[2011]11号);

(三)《***林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林业产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按标准化建设多功能养殖圈舍800 M2。建设藏乡猪生态放养场10亩。建粪污处理利用沼气工程1座100 M2。建设肉食品深加工厂房及生产线500 M2。配套建设水、电、道路、防疫等附属工程。

七、建设期限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

八、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建设多功能养殖圈舍800 M2,按800.00元/ M2,计64万元;

2、建设藏乡猪生态放养场10亩,按1.5万元/亩测算,计15万元;

3、建粪污处理利用沼气工程1座100 M2,计10万元;

4、建设肉食品深加工厂房及生产线500 M2,按1200.00元/ M2,计60万元;

5、配套建设水、电、道路、防疫等附属工程,计25万元;

以上投资估算共计:174万元。

(二)资金筹措

由于企业长期从事“天保工程”建设,无自有资金投入养殖圈舍、加工厂房建设和生产设备购臵,特请求上级给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150万元。剩余部分由企业想办法筹资解决。

九、效益分析与评价

(一)经济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将实现藏乡猪养殖上1000头、长白猪养殖上800头规模,年出栏肥猪可达700头。通过猪肉深加工,年可实现产值140万元以上,年利润42万元。投资回收期为4年。

(二)社会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对增加职工收入、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对调整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十、结论与建议

经过反复论证和社会调查我们认为,该项目投资适中,效益好,建设周期短,是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实现畜产品加工增值,增加职工收入,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项目。项目建设切实可行。

第四篇: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生猪采购调查报告

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生猪采购行为调查报告 一,屠宰行业概况

从商务部《屠宰行业发展纲要(2010——2015)》中,可以看到,我国屠宰行业是以食品安全管理为核心进行发展规划的。一现有屠宰企业20,639个,较1998年实施定点屠宰制度前减少了80%左右,2008全年定点屠宰量达3亿头。

二、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发展迅速。2008年,年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规模定点屠宰厂(场)共2,200余家,较2007年增加了约10%,年屠宰量达到1.86亿头,占企业实际年屠宰总量的68%。2008年,排名前100位屠宰企业总屠宰量为6,400万头,占全部定点屠宰总量比重已达22%。其中,58%大型屠宰企业分布在生猪主产区,33%分布在以东中部大中城市为核心的肉品主销区。根据对全国222个大中城市(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上)的调查统计,大中城市初步形成大型现代化屠宰企业占主导的经营格局,近50%的城市排名前5位的屠宰企业销售总量已占该市猪肉年销售量60%以上,其中1/3的城市前5位的屠宰企业年销售量占比超过80%。

三、屠宰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新《条例》实施以来,地方不断加强屠宰法规制度和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截至2009年6月,各省市共出台屠宰相关立法151部,其中地方性法规36部,地方政府规章115部。除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区外,其他省市均制定了地方法规或规章。全国共设立各级屠宰管理机构2,344家,成立屠宰执法队伍2,787支,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力量得到一定加强。

《纲要》指出我国屠宰行业存在产能总量严重过剩,落后产能比重过大;行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未达到相关标准,屠宰操作规程和检验检疫制度尚未落实;约75%的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代宰制,产品形态同质化、忽视品牌建设的现象仍很普遍,恶性竞争严重;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完善、解决屠宰行业存在问题,将以严格审核等手段,对产业进行调整,到2013年,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的生猪屠宰产能淘汰30%,到2015年淘汰50%,其中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80%左右。

武汉市现有规模屠宰企业11家,其中较大规模的屠宰企业年屠宰总量为约200万头,占市场屠宰量的1/2,其余为年屠宰量10万头以上的企业。2015年各种小规模的屠宰企业基本给全面淘汰。

二,屠宰企业的采购流程

1,品牌规模企业生猪采购主要流程

品牌规模屠宰企业是从事生猪采购并具有食品加工、和市场销售渠道的企业。他们在生猪采购时在食品安全、生猪品质、供应能力、结算方式等方面都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一般依照以下流程进行:

(1) 选择供应对象,对供应商企业的生产规模、资质、地理位置、生产生猪的品种质量、

养殖方式进行现场的考察、评估,对合格的建立采购名录,形成供应关系。

(2) 采购选择和订单的形成。

生猪养殖企业根据生产出栏计划,提前7——10天将计划(销售计划)发到形成供应关系的屠宰食品加工的几个企业,采购企业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对众多的销售进行选择后,以电话沟通的方式与所选择的企业落实交易订单。

(3) 对达成订单的交易执行一般是采购单位到生产企业所在地验收、装车,拉回屠宰场。

(也有委托卖方运送到屠宰场的)。

(4) 账期

一般规模屠宰场采购都不会现场即时结算支付,采用的是宰后检测结算支付。付款具有一定的账期,不同的企业和不同的交易项目结算支付的期限也有差别。现多为7——30天支付。

(5) 质量检测验收与交易结算的差异

规模屠宰企业的质量验收分两次进行,一次是在交易收货是的验收,对活体的品质进行视觉直观的判断,对僵猪、次品猪、伤病猪以及从重量范围进行把关;第二次是宰后对酮体进行验收,包括猪的出肉率、膘厚以及违禁药物检验。按检验结果评定猪的等级。

各屠宰食品加工企业因生产加工产品差异和其它因素,自行制定生猪采购质量标准,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差异不大。

(6) 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交易等级及账期进行交易结算支付。

2,其它采购流程

一些直接屠宰进入市场的屠宰企业生猪交易没有品牌规模企业这样严格的采购标准,没有特别稳定的供应对象,主要以电话联系找到供应猪源,到现场看猪、谈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质量判断主要以看到活体的品种、数量、重量、长态为准,现场选择和验收。结算的支付有交易现场即时结算支付和约定账期支付两种。

三,当前生猪采购存在的问题

1, 采购对象选择与采购资源的局限性

屠宰企业在对供应商选择的上,一般通过一定的关系找到一些养猪生产企业,再到企业进行考察审核,获得供应商企业的数量和相关的资信都是有限的。这使得建立供应关系具有局限。采购者都希望能以较为便利、快捷的办法,建立更多的供应资源,在采购交易中具有更多的选择,以保障供应的稳定和采购的主动性。

2, 采购订单形成的繁琐性与采购效率成本的制约

不管是品牌规模屠宰企业还是一般的屠宰企业,在生猪交易中获得生猪供应资源的方法和达成交易的方式都是繁琐、复杂的,交易双方要进行很多比对和交流确认,交易效率较低,也会造成时间、人力等成本因素。

3, 采购质量执行的差异性与供应商的关系维护

由于每个屠宰企业都有自己的生猪交收质量结算标准和执行标准产生差异等原因,在生猪交易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质量差异,交易双方容易出现矛盾,不利于供求关系的维护。 4, 交易信用的严谨性和供应商利益的保障

由于生猪交易双方大都是通过电话等方式开展交易的洽谈和落实的,一般不签订合同、协议,进行交易,双方的诚信靠面子维系。在结账支付的问题上,出现拖延的情况也常有发生,这或多或少会伤害卖方利益。

5, 采购执行与管理的规范

屠宰企业采购计划由一定的执行人负责落实,在交易中由执行人与供应商协商,屠宰企业很难进行规范性的监督管理。

四,解决方案

以《中国生猪交易平台》的模式,解决屠宰食品机构企业生猪采购存在问题:

(一) 以《中国生殖交易平台》丰富的资源,解决屠宰企业生猪采购资源局限,拓宽选择

面。

在平台现有丰富资源的条件上,为买方用户(屠宰企业)增加一个“我的采购目录”功能,屠宰企业可以把现有的采购对象收录到“我的采购目录”外,还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资信对一些具有供货能力的养猪企业进行考察后收录到“我的采购目录”里,扩大采购的选择面。企业在使用《生猪交易平台》时,直接点“我的采购目录”就可以进行查询,相关供应商的销售计划即可一目了然。

(二) 《中国生猪交易平台》以时间、品种、质量、数量、价格、服务等交易要素设定查

询条件,屠宰企业买方,很容易进行对比、判断,确定交易项目和交易对象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减少交易的时间、人力成本。

(三) 《中国生猪交易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不需要另行签

订合同协议,及具有法律保障,多双方的交易行为具有约束力。这可有效减少交易纠纷和双方矛盾。

(四) 《中国生猪交易平台》根据当前几个较具影响力屠宰企业的收购质量交收标准,设

计了一个较具灵活性的交易双方可接受认同的标准,为交易双方提供依据,对交易执行具有制约作用,有利于交易双方克服交易矛盾。

五,屠宰企业应用《生猪交易平台》进行生猪采购的争论点

(一)使用《生猪交易平台》进行生猪交易需要按每头猪1元支付服务费,增加了采购成本,屠宰企业不会到平台进行交易的。

通过上面的论证,屠宰企业使用《生猪交易平台》进行生猪采购的优点已经论述。对收取服务费屠宰企业是否能接受呢?可以从下面进行分析:

1, 一个屠宰量较大的屠宰企业一年要支付以大笔的交易服务费,他们不会接受这样的服务

方式。可通过改变收费策略来提供服务或参与项目合作的方式来让屠宰企业参与交易。

(1) 对卖方服务收费策略可根据对象及企业屠宰量进行分类

A,对屠宰量较大的企业以会员服务费的方式提供服务

B,对在《生猪交易平台》达到一定量的生猪采购单位,在特定时间段(每月)进

行评价,以奖励或返还方式,提供服务

(2) 屠宰企业合作方式

让较具影响力的屠宰企业参与项目的合作或地方运营合作,按股份比例共享项

目运营利益。

2, 与一般生猪交易中介服务对比,和以前的期货交易对比,《生猪交易平台》服务的收费

是较低的。

3, 从屠宰企业生猪采购行为分析,一个屠宰企业在《生猪交易平台》实现生猪采购的数量

只是他屠宰量的以小部分,产生服务费用具有临时性小额性。通过《生猪交易平台》产生的服务成本对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

(二)屠宰企业会通过《生猪交易平台》获得交易信息,但为了避免产生服务费用,不会使用交易平台采购。

屠宰企业通过《生猪交易平台》获得相应的销售信息,不通过平台,直接与卖方进行线下的交易,这种情况一定会存在,但《生猪交易平台》的流程设计,对这样的交易行为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1,《中国生猪交易平台》是一个具有预期价格协商机制的交易模式,养猪生产者会根据生产的出栏制定销售计划,提前进行交易项目发布,这才有利于达成交易,形成订单。

2,当卖方发布的交易项目在竞价结束日或接近结束日时,交易项目仍然没有发生交易竞价,买方生猪采购者看到交易项目信息,直接与卖方进行线下交易,卖方很有可能同意和接受。这时的交易平台只起到“广告”信息的作用,没有运营效益。

3,在卖方销售交易项目刚在《生猪交易平台》发布或距离竞价结束还要一定的时间差时,生猪采购的买方看到了该项销售信息,与卖方进行线下交易的可能就很小。因为卖方知道买方之所以与其进行线下交易,是因为他所发布的这个交易项目在当前市场中具有成交优势,并可能具有价值提升的空间。然而,买方不可能是出一个比平台交易更高的价格来与卖方进行线下交易。卖方的生猪还没到出栏期,会在平台等待获得更好利益的交易机会。

(三)《生猪交易平台》的优先利益机制,会使生猪采购买方提前参与交易

1,《生猪交易平台》以竞价方式实现价格协商,卖方发布销售交易项目的底价为交易的最低价格,买方谁先参与,谁就有获得最低价格成交的可能。

2,《生猪交易平台》交易权转让的方式,是前一个买方竞价者将交易权转让给跟着发出竞价的后一个买方,这样即使没有获得交易权,也获得了交易权转让费。

(四)从使用《生猪交易平台》利益风险分析,生猪采购买方,对生猪市场价格信息掌握和市场需求的熟知程度远比作为卖方的生产销售者要丰富而准确,在选择卖方及其销售项目发起交易竞价时,基本上不会具有风险性。

第五篇:生猪屠宰协议

协议

甲方:磨憨尚勇生猪定点屠宰厂

乙方:尚勇、磨憨、尚岗生猪猪肉个体经营户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服务市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促进市场繁荣,经双方多次协商,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对乙方的生猪屠宰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在电麻猪时,造成的猪大腿断裂所产生的肉质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甲方按照市场猪肉价格进行赔偿。(甲方按市场价格买回大脚断裂部份的猪肉),杀甲或其它部份的质量问题不在赔偿范围。

二、甲方将收取每头猪加工费34元,代收检疫检验费6元,合计:40元。活猪和加工好的肉品由乙方自己运输,费用乙方自己负担。

三、如果是政府部门,政策性的调整生猪屠宰价格,不在本次协商的范围,将按照政策性的调价另外执行。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长期。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照《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磨憨尚勇生猪定点屠宰厂

乙方:尚勇、磨憨、尚岗生猪

猪肉个体经营户(签名或盖章)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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