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政绩考核体系改革

2023-02-17

第一篇:加快政绩考核体系改革

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初探

杜元兰

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是社会发展重心的指示器,也是导引领导干部行为的指挥棒。改革开放以来,一度仅以经济发展、GDP增长为领导干部工作中心与热点,这些因素也是各地政府考核干部的硬指标。于是出现一种社会风气:各级干部热衷于追求经济效率、招商引资数量、地方道路、广场、楼堂馆所硬件建设,拼速度,比规模,政绩工程层出不穷,还美其名为打造招商引资环境;而对节能减排、资源环境保护、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缺乏热情,这方面工作是干部考核盲点,干部工作软肋。因此,当前研究改进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标准和方法很有必要也非常紧迫,特别是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为什么要改进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政绩考核体系是干部从政行为的风向标。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才能使领导干部明确努力的目标和方向,也才能为群众准确地识别、评价、监督干部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一)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由来和作用。从1980年初期到中期,干部考核从强调主观性的政治态度考核转向对具体的、可衡量的和量化的指标考核。到了198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已经建立了正式的关于县和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考核的指标。包括从工业总产值、税收、农业产量到基础设施的投资、人口增长率、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等,旨在将干部的政绩考核标准化和系统化。199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实

绩考核的通知》;1998年,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2000年8月至2009年8月,中央又相继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考评试行办法》、《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等关于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文件。

作为一种激励机制,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对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有着强大的导向作用,即扮演了所谓的“指挥棒”的作用。首先,对地方官员的政治激励作用。这种政治激励在改革开放头20年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具有明显的作用。干部政绩考核制度极大地激励着地方领导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这种制度在地方官员中引入了政治竞争,因为地方官员的升迁和物质利益直接与其政绩相关,更重要的是,它为上级官员对地方官员进行监督提供了实质性的手段。其次,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政府职能正在由微观走向宏观,由直接转向间接,由全面管理走向有所侧重,正在经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的过程,着重要解决政府管理的越位、缺位与错位等问题。总的来说,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目标和标准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相一致,对政府职能转变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成为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不足。现行的政绩考核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存在着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尽管目前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目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但从各单位 2

规定的内容来看,都比较原则和笼统,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往往无法进行实际考核。有的单位简单地把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缺乏具有本地方和本部门特点的专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受到严重影响。第二,考核指标设臵不合理,考核体系不完整与科学,考核指标单一性甚至唯一性。这导致部分官员成天围着GDP转,社会“弥漫”着浓浓的“招商引资”气息。第三,考核主体缺乏民意性。考核的主体主要是上级官员,缺乏让广大群众参与评判与监督的渠道与机制,使干部政绩没有能够充分地体现出民意,其考核往往只能成为对上负责的一种手段。第四,考核泛滥名目繁多,滋生形式主义。大有通过考核来解决一切问题之势,其结果往往陷入一种“考核治国”的简单运作逻辑之中。第五,考核结果的定位与运用不够合理。有的部门或单位不能合理、及时、准确地运用考核结果,例如,有的强调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干部的升降奖惩相挂钩,但给予什么鼓励、如何鞭策和惩处,缺乏统一的尺度和具体硬性措施,使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科学性。

(三)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应包含的内容。当前,政府工作具有目标多元性和价值多样性的特征,而“政绩”则体现了一种系统、全面和多层次的价值内涵。因此,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仅是所做成绩和所获得的效益,还包含行政成本、政府效能、政治稳定、社会进步、良性发展、持续运行等多种含义。因而,笔者认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通常都应评估领导干部政绩的四个方面,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经济性表示投入成本的最小化程度,考查领导干部的成本意识,开支节约程度。效率性表示既定投入水平下产出水平的最大化,一般通过投入产出比来衡量,包括生产效率和分配效率。效果性表示产出结果对组织的影响程度,一般通过人民群众对 3

结果的满意程度来衡量。公平性表示接受服务的团体或个人是否受到公平的待遇,弱势群体是否能享受到应有的服务。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老一套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越来越不能客观反映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情况,也不能真实体现一个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同时也难以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因此,当前必须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和研究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和方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二、积极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指标决定着政府工作的导向。建立科学完善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及绩效评估方法,就是要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绩效,引导政府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最终形成科学的地方发展观,真正做到勤政为民,求真务实。

(一)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绩考核制度。政绩考核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套联动才能达到应有效果。从目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来看,还需建立以下六项相关制度:一要规范干部岗位职责。目前干部岗位职责规范不明确,工作职责相互交叉,多头负责严重,干部履行职责随意大,考核时对其工作实绩往往难以把握。因此,必须要把建立党政干部的岗位职责规范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党政班子的主要职能,精简领导职数,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规范班子成员各自的岗位职责,减少交叉兼职。二要建立与考核评价标准相衔接的统计支持系统。由于统计上的原因,一些比较能够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集中体现领导班子政绩、具有代表性和综合性的指标,因为没有统计数据,在实践中无法核实。因此,要及早研究建立高效可靠的统计支持系统,把涉及考核 4

的经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建工作的主要指标一律纳入统计部门的业务范畴,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对一些指标也可通过审计办法予以审定。三要建立经常性考核机制。各单位平时要做好目标的自我监控工作,单项指标完成情况要每季向上级职能部门申报,经部门检查核实认定和考核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纳入统计部门数据库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年底组织考核组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四要探索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党委政府的服务对象是群众。因此,党政干部的政绩评价应以群众评价为主。如市场监管方面如何,应主要看“企业满意度”,在社会管理方面如何应主要看“公民满意度”,等等。为此,当前要把各地开展的“满意机关”社会化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作为民意调查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后可逐步将民意调查交由社会调查机构来完成,以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五要建立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要精选考核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素质。同时,严格相关责任及失责追究制,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提供虚假情况、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或违反纪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六要建立考核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聘请政绩考核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预告、公示和公议制度,将能公开的考核内容、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增加考核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新闻工作者、民主党派和各种民间社团代表的监督。通过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核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纪律,坚持考核程序,自觉做到公道正派,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二)必须把“民生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如今,各地 5

各部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措施纷纷出台,使群众切实感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政绩考核体系时,按十七大提出的思路进一步体现民生观。因此,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臵是一种有益探索。比如在经济发展指标中,强调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人均GDP及其增长率、地方财政收入及其增长率,与民生状况指标中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率、农村人均收入及其增长率等具有相同的分值,这样的考核可以让干部更加注重与民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十七大部署的重大任务。随着对民生指标的日益重视和广大群众的有效参与,对干部的政绩考核必将会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加真实。而全面、科学的考核体系,将促使广大干部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而更好地心系民生、服务民生。

(三)必须把“环保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用环保指标考核干部,既是真实民意的反映,也是民意的诉求。我国作为人均资源匮乏的人口大国,传统的经济核算已经不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因为过去的统计方法只对GDP经济增长数字进行统计,而没有体现生态、自然、环保等要素的统计。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对环境、生物破坏也很突出,从根本上导致了经济价值的“提前消费”,而这种“提前消费”只会把经济发展带入死胡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实践也证明,忽略了社会层面的发展,其中包括人民生活质量、公共服务水平、民主法制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以牺牲能源消耗、环境资源为代价,带来的只是一时的经济数字增长,留下的却是永久的危害和隐患。我们只有把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 6

护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才能使生产要素产生最科学的集聚效应,并营造出源源不断的发展后劲。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经济有了一定能级和规模后,现代化建设更要突出可持续发展,强调社会公平。特别需要明确一种认识:GDP只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指标,而经济发展也只是政府绩效的一个指标。我们不能忽略社会层面的发展,其中包括公平分配、公共服务水平、民主法制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都应成为对党委政府宏观评价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现行的干部制度之下,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对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取向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在某种程度上,科学发展观能否有效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正确的政绩观能否确立以及考核体系是否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把环保指标纳入地方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完成任务、环境质量恶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这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指标性的问题,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某些地方干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不利于长远发展的错误执政理念。

(四)必须把“行政成本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力度,其中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但最终实现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目标,还亟须加强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的工作。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的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长23倍,而同期人均GDP增长14.6倍,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2.3和12.7倍。可见20年来人均负担行政费用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人均GDP和财政收支的增长速度。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0%到2005年的19.2%。20年间增长将近一倍,超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5.6%的标准。同期,我国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 7

国防、科技和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8、1.2和0.4个百分点。可见政府浪费加大了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教文卫医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因此,应把行政费用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公务员人均行政费用和行政费用增长率等作为行政费用的控制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既注重政府职能实现程度,又注重纳税人满意程度;既注重行政结果,又注重行政成本的政绩考核体系和赏罚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和保护政府官员节约和用好公共资源的积极性。

参考书目:

1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2、赵家骐:《努力推进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建设》,《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03日,第十五版;

3、楼阳生:《用科学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03日,第十四版;

4、周凯:《构建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学习时报》(学习教育专版),2004年05月31日;

5、张晓燕:《以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学习时报》,第495期,2009年7月20日。

第二篇: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若干问题的思考

2005年10月12日来源-字体大小选择:[大 中 小]打印本文

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合理的标准和完善的程序,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现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考核和评价,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的改进和提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干部政绩考核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涉及到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的改革、干部思想观念的更新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等许多领域和方面,而且涉及到考核评价主体的确定、标准的设置、程序的把握、方法的运用等一系列问题。当前,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前提是必须要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把岗位职责、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是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环节。科学规范的岗位职责,既能对干部的履职情况作出评判和鉴别,又能为干部政绩考核提供客观标准和依据。长期以来,在干部管理上,存在着职责不清、考核简单、监管不力、奖惩不严、职务管理与职责管理不够统一,干部的职务与职责、职责与能力、责任与权力、业绩与利益的协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导致干部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因职责不清形成越位、错位、缺位现象,难以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因此,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首先必须要理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工作目标,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明晰化、具体化、规范化,实现干部岗位职责、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的有机统一。

1、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工作职责。根据中央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明确界定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能范围的基础上,制定出领导班子基本职责的总体框架。如县市区领导班子,其基本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等;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其基本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通过基本职责的制定,使政绩考核指标的设置与对领导班子履职的标准要求相符合,做到责权统

一、客观公正、考评有据。

2、制定领导干部个人岗位职责。领导干部个人岗位职责主要是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能范围,以及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对干部的工作进行职责定位,从而根据被考核对象的不同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不同的政绩考核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干部岗位职责要明确规范,内容要全面完整,特别是要能够体现出和岗位职责有关的绩效指标,便于组织部门全面系统地采集干部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为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3、要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单位工作目标,依据干部岗位职责和分工,进行任务分解,形成领导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的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该计划要报考核评价机构备案,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以及临时性的重点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工作目标和任务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领导班子集体和干部个人必须根据变化的情况随时予以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公示。

二、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坚持的目标和原则

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应当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权责统一的原则,使之综合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为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供制度保证。因此在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全面评价的原则。建立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把握“五种能力”的要求,符合“五个统筹”的目标,体现“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应该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因此,全面的考核标准应当做到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看城市变化,又看农村发展;既看当前的发展,又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看经济总量增长,又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看经济发展,又看社会稳定;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主观努力,也看客观条件,为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科学合理的原则。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班子和干部的差异性。应当在统一的政绩考核评价标准下,对政绩考核的内容赋予不同的权重结构和侧重点,以区别对待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条件下干部的政绩。同时,指标的设置要与对干部的客观要求相符合,与干部岗位职责的内容相一致,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必须是干部经过艰苦的努力能够实现的。

三是求真务实的原则。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内在要求。要在准确界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的基础上,选择确定体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全貌的考核评价指标内容和方式方法。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做到客观、精确,减少模糊度,避免考核内容空洞、泛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通过定性分析比较,强化考核项目的可比性和可度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四是与时俱进的原则。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对考核评价内容进行调整。考核评价内容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内固然要保持相对稳定,发挥长期效果,杜绝短期行为,但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补充新的内容和要求。

五是便于操作的原则。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要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内容要规范明确,便于分解和统计,具体标准要清晰、明确,避免过于笼统抽象或过细过繁,方法要全面、系统,便于操作,能较好地运用到干部考核的实际工作中去。

三、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关键环节是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是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工作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只有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评价内容,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同时,作为被评价对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也才能有明确的努力目标和方向,也才能为群众评价、监督干部提供依据。

根据对领导班子集体考核与对领导干部个体考核的不同要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即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其中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除了个性设置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外,还要区分正职指标和副职指标。

1、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要求,即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可以按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整体效能等四个方面来设置。(1)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管理等情况。(2)组织领导能力。主要包括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科学决策及执行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依法行政管理社会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等。(3)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工

作创新与业绩情况,特别是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4)整体效能。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的知识、年龄、专业、性格、气质等结构组成情况,班子成员和谐共事情况,整体效能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在指标设定上,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要素包括:(1)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3)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4)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5)选人用人;(6)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7)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8)整体配合与职能发挥;(9)勇于改革和善于创新;(10)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11)深入基层和调查研究;(12)群众观念和为民办实事;(13)党风廉政建设等。

个性指标是针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而言:县市区个性指标主要依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围绕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对县市区工作提出的考核指标确定。其考核评价指标可从四个方面来设置:(1)经济发展指标。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城镇居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发展等。(2)政治建设指标。主要包括: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基层民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

(3)社会发展指标。主要包括:为民办实事、就业率、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教文卫体发展状况、小城镇建设、劳动力转移、公众满意度等。(4)可持续发展指标。主要包括: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农田保护、工业万元产值能耗、资源利用、环境质量、污染处理、生态保护、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市直单位个性指标主要依据单位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及工作任务和目标来确定,可以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机关作风、改进工作等内容进行设置。

2、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要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主要有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坚持原则和履行程序、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等。(2)组织领导能力。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知人善任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奋敬业等情况。(4)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成绩等。(5)廉洁自律。主要包括: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等情况。

在指标设定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可根据岗位职责,划分为正职指标和副职指标。 正职指标要素包括:(1)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2)事业心和责任感;(3)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4)协调各方、统揽全局能力;(5)应对复杂局面解决问题的能力;(6)科学决策和改革创新能力;(7)调查研究和宏观思考能力;(8)知人善任能力;(9)抓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10)廉洁自律情况等。

副职指标要素包括:(1)思想政治素质;(2)团结协作;(3)群众观念和为民办实事;(4)分析处理问题能力;(5)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6)履行岗位职责情况;(7)执行决策情况;

(8)深入实际和调查研究;(9)工作效率和开拓创新情况;(10)廉洁自律情况等。

对于领导干部的个性指标,县市区领导干部结合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指标来设置,主要是突出分管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当地和全市范围的地位、影响和所起作用;市直领导干部主要是突出为基层服务和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建设上的考核评价。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不仅要考核评价其分管工作,还要考核评价其在其他工作中的作用和贡献。

为防止考核工作的表面化和片面性,在上述各要素之下可以设置若干子项,以更好地体现考核的全面性,完整准确地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全貌。当然,在实际考核评价中,还要针对不同的考核任务,突出考核重点,选择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同时,在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中,要注意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前任和现任、局部与全部、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做到全面、历史、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特别要注意的是,对干部的政绩要引入成本分析,不仅要看取得的政绩,还要看为此付出的投入和代价,把发展的成本高低作为判断和衡量政绩的标准之一,正确评价政绩带来的现实成效与长远影响,避免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正绩观,真正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

四、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必须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必须要有相应的工作机制做保障。

1、确定评价主体。按照“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主体,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合理确定群众参与的范围。这里所说的群众,是包括各级相关的领导在内的、各个层面参加的群体,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这种社会评价主体的设置,不仅可以有效克服干部政绩评价只由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说了算的弊端,较好地解决干部政绩考准评实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引导干部切实注重社会影响和群众公认,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般来说,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主体主要有五个方面构成,即上级考核评价、同级考核评价、下级即群众考核评价、专家考核评价、自我考核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牵头组织进行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应是各级组织部门。在实际操作中,组织部门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选择确定不同的考核主体。

一是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主体:可以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部分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组成考评主体。

二是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主体: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部分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组成考评主体。

三是对特定对象的考核评价主体:由组织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除吸收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参与以外,可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中介机构共同组成考评主体。

2、规范考核程序。为使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必须要对政绩考核评价活动的组织程序、方法程序、结果认定程序等进行科学规范和确定,以避免考核评价的随意性、片面性,从而保证考核评价制度的严密、科学。

一是组织程序。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为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市委、市政府要成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专门机构,即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或考核评价委员会,负责政绩考核评价的领导、组织、实施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纪检、人事、信访、发改委、财政、统计、审计、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分线负责,联合考核,以增强政绩考核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现行的市委、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县市区的考核评比可以纳入到该机构相应的考核体系中。县市区也可以成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构,负责所在地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

二是方法程序。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可以参照干部考核办法进行。主要程序包括:

(1)考核准备。一是成立考核组,拟定考核方案,并与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二是发布考核预告。考核组提前向考核对象发布考核工作预告,公布考核对象、时间、方法、程序以及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等有关事项。三是数据采集。考核组根据考核对象情况,收集

相关数据。四是考核对象根据考核通知要求,按照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将有关内容填入《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登记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还要包括领导班子工作和表现情况。

(2)干部述职。一是考核组在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召开述职述廉会议,进行考核动员。二是考核对象进行述职述廉。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同时作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

(3)民主测评。一是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范围向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发放《干部政绩考核问卷调查表》,并作填表说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必须达到规定应到人员的80%以上,测评结果方为有效。二是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在《干部政绩考核问卷调查表》上对考核对象的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和要素进行评价。三是考核组进行分类统计。

(4)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参照考察干部范围确定,主要应包括单位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层干部、分管部门同志以及与考核对象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有关人员,以便于考核组深入了解干部工作和表现情况。

(5)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核、专项调查、征求意见等方法,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通过相关经济综合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指标数据;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及审计部门了解考核对象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是结果认定程序。政绩考核评价结果的认定,可采取对各考核评价主体的考核评价结果量化统计、加权汇总、按汇总后的分值得出对应定性结论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主体及其考核评价结果的权重比例,按照考核工作需要以及考核评价主体与被考核对象的责任度、关联度和知情度确定,考核评价主体与考核对象的责任度、关联度、知情度越高,对其赋予的权重就越大,反之亦然。权重的确定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1)评价主体权重,包括上级评价、同级评价、群众评价、专家评价、自我评价。(2)评价内容权重。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3)评价标准权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价标准权重根据评价主体权重和评价内容权重统计分值得出。

3、强化考核监督。干部政绩考核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保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要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预告制度。考核组实施考核前要向被考核单位发布考核预告,受理信访举报并核实了解情况。二是要建立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的公示制度。整个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对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公示结束后,如收到公示意见影响公示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考核组需重新复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对考核评价结果予以更改。三是建立干部对政绩考核评价结果的申诉制度。考核对象如对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组织部门申请复核。四是建立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监督工作制度。对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要明确具体原则和标准,强化考核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依据制度检查考核者在考核评价工作中的执行情况。五是建立考核评价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绩考核评价有关规定,不按有关程序进行操作,提供虚假数据和评价信息,导致考核评价工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六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群众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干部提供依据。

4、注重结果运用。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结果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只有把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使用结合起来,才能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也才能增强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刚性和强度。一是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中政绩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奖励并委以重任;对考核评价中政

绩平平,无功也无过的干部,要给予黄牌警告;对考核评价中政绩较差、德才平庸、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二是要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重要依据。通过干部考核评价,一方面,组织部门要帮助班子和成员认真分析考核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另一方面,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后,领导班子和成员自身也要总结经验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三是要作为组织部门进行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要把政绩考核评价工作贯穿于干部的日常管理当中,融合到组织部门平时干部考核的各项工作中去,与经常性的干部考察工作紧密衔接,从而进一步增强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三篇:加快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建议(精)

加快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 改革建议 ○单大圣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更是将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抓手。目前,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制度建设的任务较为艰巨。为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随着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社会各方面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存在一种思维定式,即将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定位为集体福利,中央和地方财政极少投入并且过多强调村级集体经济为主。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很难起步并持续运行。

政府的支持是任何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正常运行的基本 2009年第7期《宏观经济管理》

条件,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来说尤其如此。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要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意见虽然还没出台,但也应当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责任,一些地方探索用财政为农村地区所有老人提供等额养老金的做法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其次,体现在管理上。农村的保障对象规模庞大,居住分散,管理难度可能还要大于城镇,管理成本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需要对管理机构和管理能力建设统筹规划。目前,新农合和农村低保制度的快速推进与经办机构管理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比较突出,已经影响了制度的良性运行。如果说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已经承担了一定的筹资责任,那么,还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农村社保管理机构的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尽快将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

伍,尤其要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此外,政府还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监管机制,对农村社会保障事务实施监管。

(二)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分类指导的方针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是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在内的系统工程,各方面的制度建设需要整体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突出重点。近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意见。近期,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重点人群主要是五保户、孤寡老人、“三无”人员、残疾人,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上,要尽可能向这部分人群倾斜。要明确农村社会保障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地区。加大中央财政

39 转移支付力度,优先投向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地区、少数民族县。

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出发,社会保障制度应尽可能的统一,这也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之一。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在不同地区之间要搞模式上的“一刀切”是不可行的,只能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原则,因地制宜地运行具体制度模式。分类指导的另一个考虑,是能够激发地方政府创新的积极性。

(三)整合农村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村救助体系 2007年开始实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较快,截至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约占全国乡村人口的5.1%,从覆盖面上说已经比较高了。但农村低保标准偏低,还有大量的绝对贫困人口尚未被纳入到当地的低保制度,主要原因是筹资水平较低,筹资机制不健全。建议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保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省财政应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专项补助资金比例,主要投向区域内财政困难县市。鉴于国外经验和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实践,为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农村低保资金的筹措应以省级以上财政为主,市县财政配套为辅,省以上财政投入以不低于资金总量的80%为宜。同时,对各级财政特别是省以上财政的投入比例、方式及条件应予以制度化。农村低保实际操作中比较集中的问题是目标瞄40准,建议在继续完善家庭收入和群健全,新农合的保障能力还比较低众评议结合的办法瞄准目标人群(2006年农民大病费用的平均补外,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农村贫困地偿比不足30%)。从长期看,新农合区图,精确认定各涉农县(市、区、的筹资标准要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旗)的贫困发生率。从长期看,应加和农民收入增加而不断提高,但这强对农村居民收入核查工作,建议种提高不能过多依靠政府规定,应组建独立于低保工作机构之外的当建立与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农村居民家计调查中心,作为专责长幅度相一致的稳定的筹资机制。调查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机同时,建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按照构。农户的经济能力缴纳费用

的机制。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外,要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的能力建农村还有五保供养、灾害救济、扶设,探索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贫开发、医疗救助、教育扶贫、社会在管理体制方面,要逐步吸收一定帮扶等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始于数量的农村居民代表参与决策和上世纪80年代的区域性开发式扶管理,使最广大的受益者发挥主体贫战略对于农村贫困人口的减少作用,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理的长效机制。要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复合从长期来看,新农合制度还面型的社会救助政策,整合农村各项临着人口流动加速、城乡居民医疗社会救助政策,将之纳入到农村社保障体系一体化带来的挑战,需要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使认真研究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不同政策之间相互协调、配套,将的衔接问题。近期可考虑新型农村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形成合力,达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到1+1>2的效果。并或衔接,在一个统筹地区内(县从长期看,社会救助工作要逐或者城市),农村人口多的,新农合渐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吸引力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当轨道,按照国际惯例,扩大最低生向新农合方向过渡;相反,在城镇活保障的覆盖范围,构建以最低生户口多的县市尤其是设区的地级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村救助体系。市,城镇居民的总体规模大于农村

(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人口,新农合应当逐步向城镇居民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提高标医保基金过渡。原则上,城镇居民准、规范管理在10万人以上的可以设立独立基根据国务院的决定,2008年,金,10万人以下的设立衔接机制。将在剩余的292个县(市、区)实施在农业人口占主体的市辖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新型农村合城镇居民在10万人以下的,城镇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全国农村地居民医疗保险应与新农合衔接;在区,同时筹资标准要在2年内提高城镇居民占主体的市辖区,农村人到100元,其中财政资金提高到口在10万人以下的新农合应逐步80元。这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合并统一运度全覆盖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同行。城镇居民和参保农民的参保费时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但应当看率可分档设立,由参保人群自由选到,由于筹资水平低,筹资机制不择,外地流动人口也可以参照加2009年第7期

《宏观经济管理》

入。当然,如果地方决定三个医疗所养”。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保险基金不进行衔接,也应当允许化和城市化阶段,新型农村社会其继续存在下去。城乡居民医疗保养老保险要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险合并后的管理体制,应该充分利制度

做好对接,以满足农村劳动用原有制度的组织优势,最好一起力跨城乡、跨地区流动就业和农合并或者建立新的基金管理体制。村人口城镇化的需要。

按照保险基金的三个环节,或者一在强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个部门集中管理,或者将不同环节险必要性的同时,要发扬家庭保交由不同业务部门分散管理。考虑障、土地保障、社会互助,保持中到一些地区城乡居民的支付水平华民族扶老携幼和互济互助的优有高有低,并由此可能带来对医疗良传统,特别是发挥家庭在老年服务利用上的差异,从而导致医疗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作保障基金逆向再分配。在合并或衔用。

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

(六)抓紧建立进城农民工及些过渡措施,在政策上适当向低收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入者倾斜。进城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是

(五)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高速发展时养老保险制度期出现的特殊群体,对这两部分群

进入新世纪以来,实行计划生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要高度重视。进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农户养老保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受关注险制度开始试点实施,这意味着国较早,但到目前为止全国性的基本家开始为农村部分人群的养老承制度尚未建立,难点在养老方面。担责任。在统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老保险未出台之前,要加快完善农是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适应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提高奖民工的就业特点和收入特点。不管励扶持标准,扩大西部地区计划生农民工养老保险采取什么样的模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式,要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针对乡镇企业职工、乡村医生、村衔接,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和实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制度,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也可以先行试点探索。办法。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一步到 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位,将由稳定职业的农民工纳入到资经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考虑从低水平起步,明确中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特别是近些年来比较突出,主要是随意要加大中央和省两级的财政投入性较大,保障水平较低。一些经济力度,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同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为解决失地时,要建立引导机制,使政府投入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进行了探能够调动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索,各地做法不一,有的纳入到城性。随着制度不断完善,逐步建立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有起稳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养的建立封闭的独立制度,还有的老费用自然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筹建立独立制度但可向城镇企业职资机制,真正实现农村居民“老有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从长期看,

2009年第7期《宏观经济管理》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仅不会减少,规模还会不断扩大,需要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提到一定的高度来认识,并将其作为破除城

乡二元结构的突破口。当前,要改变制度分散的现状必须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做到先保后征,即先给农民提供保障后才允许征地。要进一步明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在征地收益的分配上,应该明确规定各地征地收益应向失地农民倾斜,地方政府要再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专项基金,让失地农民也能从土地的增值和城市的发展中得到实惠。应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被征地农民加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41

第四篇: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晋发[2013]1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力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等提供科技支撑,加快创新型山西建设。

2. 主要原则。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强市场的导向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

3.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全省创新体系。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

煤炭与煤层气绿色高效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创新型山西建设取得成效。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2.2%,大中型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左右,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37人年,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煤炭与煤层气绿色高效开采及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取得重大突破,技术合同交易额比“十一五”末翻一番。

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4. 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投入机制。凡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同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3%的,给予通报表彰;省属国有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同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低于1%且增幅低于同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的,须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投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国有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创新人才培养、研发中心建设等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范围。在国有企业目标责任考核时,实行国有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视同完成企业利润的制度。省级各部门设立的研究开发类和科技创新类计划项目80%必须由企业牵头承担,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二是建立研发机构主要设在企业的机制。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建立国家级研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设立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承担或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建设;利用政府资金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要向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开放。省级各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必须设在企业或产学研合作的机构。从事生产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须建立研发机构,独立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总工程师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主抓技术创新工作。三是建立鼓励企业申请和转化发明专利的机制。加大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企业必须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和转化,大力推动发明专利的产业化。

5.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布局一批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512”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部署创新链,突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到“十二五”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8%。围绕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和社会民生等领域,布局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

6.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开展“百千万”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农业科技“双百”转化工程和“百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建立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全过程的农业信息综合技术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强农富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标杆项目。到“十二五”末,打造3-5个“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三、加强统筹部署,提高协同创新能力

7. 大力加强协同创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企业共建学科专业,共建研发机构。启动一批能够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方积极性的重大协同创新项目,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以联盟为主体申报、实施项目的机制。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机制。充分发挥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在协同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对其申报的项目要优先支持。

8. 加快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开放合作、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建设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城集聚、创新、孵化、辐射功能,积极推动大

项目落地。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科技创新的战略支点、产业转型的制高点、太原都市区建设及太榆同城化的突破口、国家综改试验区政策创新的试验田。

四、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

9. 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适应公益类科研机构特点的科技创新机制;完善有利于激发基础类科研机构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公益技术研究和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转制科研院所深化产权制度、劳动制度和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技术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和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技术研究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0. 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探索能够调动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积极性的机制。建立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对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科研基础设施,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依法向社会开放。

11. 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各类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同行评议和竞争择优制度。创新项目立项评审办法,进一步探索网络和视频评审;项目验收完成后,研究成果的基本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成果社会共享,防止重复立项。建立重大科研项目的预算评审制度。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

12. 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础研究由同行评价、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评价、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的制度。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估。改革省科技进步奖评审办法,优先奖励产业化的

科技成果。从2013年起,省科技进步奖的获奖项目中企业独立完成的和产学研合作完成的应占绝大多数。

五、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13. 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的人才开发模式。以项目为载体,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和“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计划。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在我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或实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建立全省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14. 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的,3年内保留其原有的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并担任首席专家或首席工程师,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可以计入专业工作经历,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予以考虑。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导师、教授,从事科研和教学任务。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其专利技术入股或科研成果参股,科技人员的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15. 加强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科研信用管理体系。科研项目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执行、评估评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加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管理。科技机构和高校应当将科技人员信用状况作为其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中对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要加强科学道德修养,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方面的言传身教作

用。建立科研不端行为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 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六、营造良好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16.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经费作为财政预算保 障的重点。省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到“十二五”末,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所占比例应当达到全国地方平均水 平。市、县(市、区)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所占比例应当达到国 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各级财政投入的科技经费任何部门都不准挪用、不许截留、不能有 名无实,确保专款专用。 17.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 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对国家 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政策。主管税

务机关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科技行政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18.建立科技和金融的结合机制。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运用落户奖励等方 式吸引省外创业投资机构在我省集聚和发展。推动设立科技支行,实行专门的信贷审批机制,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和订单贷款等服务。发展科技融资租赁业务,面向科 技型企业设计相应的产品并开展服务。支持我省重点科技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推动我省科技型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公司债 券和可转换债券。建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保费补贴机制,扩大贷款担保规模;鼓励

太原高新区争取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园区资格,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积极培育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 19.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十二五”末,每 10 万人年专利申请量 达到 55 件。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中介服务体系,在财政 预算中增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 法犯罪行为。

七、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实施 20.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工 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进度,对一些重大改革措施要做好试点工作。进一 步发挥县级科技行政管理机构作用,形成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21.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厅局为 成员单位的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开展 对各地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把科技进步真正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的重要内容,使科技创新推动转型跨越发展落到实处,走出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制作单位:

第五篇:周小川: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导读: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辅导读本》发表署名文章:《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 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一文。

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 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改革,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金融业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幅提升,整体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明显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稳步增强,成功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和挑战。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关键是要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金融系统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加快完善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一、构建更具竞争性和包容性的金融服务业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践党的群众路线,发展普惠金融。

(一)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提高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融服务质量,增强金融部门竞争力,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际金融中心建设,促进经济转型,推动实现中国经济升级片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逐步遵循准人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等新开放模式,开放。实现金融服务业的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立足于建立公平开放透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人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进人金融服务领域。金融业作为竞争性的服务行业,也应按照“负面清单”的准人制度和扩大服务业开放的要求,大类投资主体准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加强监管前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融机构,将为实体经济提供必要的竞争性金融供给,解决部分基层地区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机构治理水平,放宽民间资本和外资进人金融服务领域的限制,优化股权结构;推行更加市场化管理层选拔方式,减少行政任命;建立良性的管理层激励,保高管人员以股东利益为主要目标。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把公司治理的要求真正落实于日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之中。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探索建立规范有效、包括薪酬制度在内的激励约束机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我国发展阶段决定了当前和来一段时期我国仍有政策性金融的需求。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也保证了商性金融机构不再承担政策性业务。同时,也还存在着公司理不完善、业务和财务规则不明晰、约束机制不健全、可持性不强等问题,要通过加快改革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能更地为当前经济发展服务、可持续运营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其政策环境。

(四)发展普惠金融

坚持民生金融优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金融改革与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所有地区特别是贫、后进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适度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展多种融资方式,规范发展民间借贷,拓宽小微企业多元融资渠道。鼓励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不断扩大金融服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务现代化水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企金融服务生态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金融知识普教育。

二、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目标,推进股票发行注册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完善保市场,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与产品。

(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推动经济发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本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坚持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管制,激发市场动力内在活力,大力培育商业信用;坚持尊重市场发展客观规番大力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促进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分层序、功能互补,推动金融市场、金融产品、投资者及融资中介多元化;坚持规范发展的理念,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制,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透明度;健全相应的法律框架、金调控框架、监管框架以及财税等政策。

(二)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减少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资质的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弱化行政审批,增强发行制度的弹性和灵活性,降低股票发行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完善各种民事与刑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抑制欺诈上市等行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阂退市制度,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对虚假陈述、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

(三)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

在继续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同时,继续推进三板股权市场建设。加快完善以机构为主、公开转让的中小企业股权市场,建立健全做市商、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丰富融资工具和交易品种,增强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各省区可以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穿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股权融资。建立健全不同层次市场间的差别制度安排和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协,推动形成有机联系的股权市场体系。

(四)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

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多元化,加大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力度。探讨市政债券,完善城镇化建设融资机制。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调机制作用,加强债券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信息披露标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银丰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五)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研究建立专业中介机构保推动巨灾保险立法进程,界定巨灾保险范围,建立由明以推动、市场化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层次巨灾保险制度。府与市场的定位,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巨灾保险。共担、分级负担为原则,债券等)分散巨灾风险。利用再保险和资本市场(如发行巨灾债券等)分散巨灾风险。

(六)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推动金融市场机制、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形成长效创新机制,提高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努力建设一个丰富、运行高效、功能完备、具有相当规模,与社会主义市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体系。同时要把防范风险始终金融创新全过程,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

(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积极稳妥落实有关国际组织联合发布的《金融市场设施原则》,加强和改进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中央对手方、交易信息报告库等制度和设施建设,完善金融产品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制度。统筹协调支付、清算、结算体系发展,完善支付、清算、结算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发行系统、交易系统、清算系统、托管结算系统、市场成员内部系统和监管机构监测系统之间的数据高效处理和传递,提升相关基础设施技术系统功能,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运行效率,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三、稳步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客观上要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利率和汇率作为要素市场的重要价格,是有效配置国内国际资金的决定性因素。稳步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不断优化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一)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发展外汇市场,丰富外汇产品,扩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满足企业和居民的需求。根知卜汇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磐?}J区间,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发挥市场汇率的作央行基本退出常态式外汇市场干预,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坚持以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为总方向,以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为重点,以提行宏观调控能力为基础,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力健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做好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工作,为信贷产品定价提供参考;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价范围。近中期,注重培育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完善央行利率调控框架和利率传导机制。中期,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健全市场化利率宏观调控机制。

(三)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

收益率曲线是固定收益市场的主要收益率,反映无网收益率基准在各种期限上的分布。收益产品有一个风险溢价。目前,在此之上,其他各种我国金融市场的国债率曲线在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有待提高国金融宏观调控逐步由以数量调控为主转为以价格调撼主,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有必要健全反映市准的国债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发挥收益率曲线在金融资置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国债发行,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完券做市支持机制,提高市场流动性;进一步丰富投资者类稳步提高债券市场对内对外开放程度,降低以买人并持到期为主要目的的银行与保险机构等投资者的比重,增加交易需求;改进曲线编制技术,加大宣传和应用推广力度。

四、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本质要求,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创造有利条件,是进一步加快发展各项跨境金融业务、体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走出去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应抓住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利时间窗口,在统筹国内需求与国际形势的基础上,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一)转变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方式,便利企业走出去

进一步转变外汇管理方式,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减少外汇管理中的行政审批,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制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方便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投融资行为,逐步提高境内企业向境外提供人民币和外币信贷及融资担保的便利程度,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二)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

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和合格境外机钩投资者(QFII)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条件成熟时,取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和审批,将相关投资便利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研立境内外股市的互联互通机制,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境外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在建立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格限制。有序提升个人资本项目交易可兑换程度,进一高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和信贷等的可兑换便利化程度有管理的前提下推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兑换。

(三)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针对外债和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孟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综合考虑资产负债币刁期限等匹配情况,合理调控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做债监测,防范外债风险。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管保持对非法资金跨境流动的高压政策,同时防止过度利税天堂。加强对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特别是金融衍生品监测。在鼓励合理创新的同时,限制与实体经济严重脱复杂金融衍生品,坚持金融创新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原则要同时按照最新的国际标准推动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傀革。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对资本流动采取临时性管理措建立健全相关监测体系,实现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化和收集有效信息的统一。

五、完善金融监管

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采取综合措施维护金融稳定,牢牢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

完善逆周期资本要求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时引进国际银行业流动性和杠杆率监管新规,提高银行业健性标准。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和特点,细化金融机构类标准,统一监管政策,减少监管套利,弥补监管真空。优金融监管资源配置,明确对交叉性金融业务和金融控股公的监管职责和规则,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完善监管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功能,不断提监管协调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重点加强货币政策与融监管政策、交叉性金融产品和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现金融信息共享,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形成监管合力。

(三)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坚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引导地方府遵循“区域性”原则履行好相关职能。明确地方政府对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在地方金风险处置中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减少行政干预,加大对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及时有效地处置辖区金融业突发事件,改善本地区金融生态。规范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资人职责,避免对金融机构商业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

(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功能完善、权责统

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度,促进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存款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有限赔付和基于的差别费率机制,建立事前积累的基金,具备必要的信息与核查、早期纠正及风险处置等基本职责,与现有金融稳制有机衔接,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五)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通过明确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的退出规则,包括风偿和分担机制,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有效防止银行挤兑。r1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加强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镇从根本上防止金融体系风险的累积。

【作者: 周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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