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2022-12-21

第一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真正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按照省、市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整合基层资源,强化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为总体工作目标,全面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十个一”(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要求作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最低标准,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区411个行政村和159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全覆盖,使基层群众得到更多便利的服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和服务项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解释等服务; 2.负责受理登记辖区居民的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辖区居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5.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服务内容:

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具体事项按照能进尽进原则,由各镇街结合实际确定,今年重点将以下事项纳入便民服务范围:

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指导与培训,困难家庭的就业援助;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个帐查询、费用征收、领取资格认定和待遇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协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社会保险的其他管理服务,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

国土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理和代办、设施农用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受理和代办、建设用地相邻纠纷的调解与协调;

建设服务事项:村级建设规划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民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 农业服务事项: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审查、发布、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防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供应、育秧育苗、植保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生产作业性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等。

卫生服务事项:组织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助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体检、预婚青年婚检;改厕技术指导等。 人口计生服务事项:再生育审批的资格核对和代办公示;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代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等利益导向政策的资格确认核对和公示;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优生“两免”服务告知书发放;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及初步核对等。 残联服务事项: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服务事项。 公安服务事项: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二代证发放及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等代办服务事项。

工商服务事项:代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代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综合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动员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发布疾病防控、健康体检信息,有线数字电视安装、维修等申报受理,群众间纠纷的调解和协调等。

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健全工作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工作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1.建立干部轮值制度。村(社区)要通过实行轮流值班、定时约时办公等方式,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有A、B岗代办员在岗工作,并定员定时到相关部门为群众代办有关事项。

2.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代办的事项应及时、如实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理人姓名、代办事项、代办形式、代办员姓名、办结时间、办结结果和群众评价等。 3.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镇街,由镇街汇总后上报区民政局,由民政局梳理汇总后报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

4.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镇街应建立健全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村民等形式,定期对所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察局、区民政局将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街根据区有关考核办法,自行制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考核。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自愿”的原则,根据申办人申办事项的类别不同,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代办服务工作,主要由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组成。

1.申请环节。由办事群众向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对不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范围的,应当解释清楚,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受理环节。凡属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的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应予以受理,并向申办人发放一次性告知清单,告知申办人相应的手续、需提供的资料、代办流程、承诺期限、应缴纳的税收规费等内容。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办人出具代办件通知书或初审上报件通知书,并做好受理登记。对手续不全的,口头或书面告知需补交的材料清单,待材料齐全后再重新受理。

3.办理环节。经过受理登记后,确定代办员,明确办理期限和承办责任。代办员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确保在承办时限内完成。

4.回复环节。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办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各项费用结算以及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四、工作条件和办公保障

1.服务场所。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应按照“场所固定、大小适宜、整洁明亮、方便群众”的要求,设在村委(社区)集中办公场所内或其他群众熟悉、办事方便的场所,已经建成的村(社区)服务中心,可增挂“xxx村或者xxx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正在建设的村(社区)服务中心,需同时增挂“xxx村或者xxx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2.配套硬件。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配置电话、电脑、打印机以及其他必备的日常办公设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图应上墙公开,并设立专门的公示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当前去向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关工作要求

进一步深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是一项便民、利民的系统工程,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中心主任、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2名以上代办员负责日常代办服务工作,一般由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担任代办员;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专职人员;视情况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或村民代表协办。

第二篇:关于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送 审 稿)

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下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创新,通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农村,构建面向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建设对象

全县291个行政村及撤村建居居委会。同时要建立健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形成县、镇(街道)、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三、建设目标及标准

1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分“标准型”、“示范型”、“简朴型”三个档次。全县平均标准型不低于总数60%,示范型不低于总数20%,简朴型不超过总数20%。镇(街道、开发区)具体建设任务另行下达。

标准型:达到“十个一”要求,即一块牌子、一个场所、一台电脑(打印机)、一名以上代办员、一部电话、一套制度、一套办事须知、一本台账、一个公示栏、一张便民服务卡。

示范型:在达到“十个一”要求的基础上,有办事大厅,有至少一名专职代办员,有特色服务项目等。

简朴型:达到“八个一”标准,即一块牌子、一名代办员、一部电话、一套制度、一套办事须知、一本台账、一个公示栏、一张便民服务卡。

四、建设重点内容

(一)办公场所建设。已建成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增挂村便民服务中心牌子。新建的行政村主要依托现有村级办公服务场所,整合利用农村闲臵的礼堂、校舍、仓库等资源,通过实施必要的装修、改建,有条件的行政村还可进行扩建或新建,逐步形成以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体系。

(二)工作人员配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工作人员一般由村文书、驻村大学生或其他村“两委会”成员担任,村文书和驻村大学生 2 原则上要求常驻办公,有条件的行政村可聘请专职人员。

(三)工作制度落实。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后,要建立并严格执行“5+X”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即全程代办、公开办事、轮流值班、服务承诺、台账登记等基本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可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其他工作制度。

五、建设时间

全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集中在6月下旬至8月底进行,确保全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在9月份全面投入运行。

六、服务项目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今年重点将以下事项纳入便民服务范围:

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殡葬改革,孤儿养育,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人力社保服务事项: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供求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状态确认等。

国土资源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理和代办、设施农用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受理和代办、 3 建设用地相邻纠纷的调解与协调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事项:乡村建设规划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民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

农业服务事项: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审查、发布、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防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供应、育秧育苗、植保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生产作业性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等。

卫生服务事项:组织农村居民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助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妇女“两癌”筛查、欲婚青年婚检;改厕技术指导等。

人口计生服务事项:再生育审批的初审和代办;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代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初审和公示;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生政策宣传、咨询;优生“两免”服务者告知书发放;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及初步审核等。

各镇(街道、开发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服务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纪委、县政府领导任正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 4 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各镇(街道、柯桥开发委)都要建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监督,民政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财政部门经费保障,县机关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镇(街道、开发区)作为建设责任主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快速高效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加强资金保障。对建设“示范型”、“标准型”、“简朴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村和居委会经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2万、1万元的补助。今年先对创建“示范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和居委会进行补助。

(三)加强监督考核。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年度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和效能问责力度。对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推进快速的要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格考核惩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绍兴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5 附件:

绍兴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立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孟柏干(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浩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马芳妹(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钱月美(县监察局)

孙尧富(县民政局) 吴汉华(县人力社保局) 阮

胜(县国土资源局) 钱勇军(县住建局) 陈炳松(县农业局) 王秋珍(县卫生局) 徐国娣(县人口计生局) 王炳豪(县财政局) 钱建明(县行政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孙尧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株良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为民服务意识及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转变政府工作的新途径。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实际,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基础,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根本,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诉求中心”,改变了群众到政府职能部门办事难、办事繁的实际,架起了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在“两个中心”运转过程中,我们虚心听取领导提出的意见,再整改、再提高、再创新、再完善。现已迈上良性发展之路,下面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两个中心”硬件建设、完善制度建设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高起点配备、高标准建设的原则,新配置办公桌、电脑,开通了一部外线电话,更换陈旧的办公文具,并新做了大型廉政宣传橱窗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并制订和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诉求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如: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群众诉求、信访接待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极大地提高了为民办事的水平和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落实四个到位,完善“两个中心”软件建设

一是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两个中心”的建设和运转情况,先后召开多次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讨

论,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端正认识,从服从服务于全县、全镇大局,从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两个中心”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鼎力支持,从而在全镇上下达成了思想上的高度统一,认识上的空前到位。二是人员到位。按照“抽硬人,硬抽人”的指示精神,在各相关部门选拔了“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到中心上班,并从工作规范和礼仪方面集中培训了2天,使其更好地开展为民服务。并严格考勤制度,把考勤、业绩考核与工资相挂钩,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职能到位。在明确领导带班制度的同时,要求人员到位,要求领导到村住点时间每月不能少于15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把群众反映和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问题处理进行记载,并定期疏理汇总。相关职能部门严防“空壳岗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体外循环,确保办证、审批等各项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四是宣传到位。一是在路东、尧村等村均做了大型宣传栏、标语、规章制度及服务用语以及在镇政府机关内制作了大型的廉政文化长廊。二是利用宣传车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宣传“两个中心”业务和办事程序,使我镇“两个中心”达到家喻户晓。使群众认知、认可镇“两个中心”这一新生事物。

三、部门联动为民解忧,建立小中心大服务的便民服务格局

首先,在办事大厅的设置上,我们充分遵循“两个中心”

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把日常业务联系比较多的部门安排在一起,让他们搭邻居,便于群众一站式办结所有相关事项。这样,群众可少跑一点冤枉路,更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其次,“两个中心”建立了民事代办制度。群众来镇办事,如果不需要群众本人亲自到场的事,可要求镇、村干部为群众代办。一方面极大方便群众,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局限于“两个中心”办事大厅,而是主动出击,送服务到家门口。如计生办还定时“四上门”服务,农技站送技术到田间地头。

四、“两个中心”运转以来达到的效果

自“两个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上万人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群众办事只需入一道门就可以根据自己所办业务找到相关职能部门办事,避免了群众找职能部门难和办事手续繁的难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二是顺应了民心,密切了干群关系 “两个中心”成立以来,人民群众待解决的问题和事,都得到了及时间圆满解决,群众由原来的不得以才来找政府职能部门变成了如今的有事就找“两个中心”,在干部、群众中搭起了“连心桥”。

三是促进了“三个转变” 即: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体现了服务于民的本质;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各部门作风更加务实、更加贴近群众;促进了方式方法的转变,方式更加机动,方法更加灵活。

五、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很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做好以下工作:

1、年底,在“两个中心”广泛开展评选“服务窗口”和“服务标兵”活动,让典型鼓舞人、激励人。

2、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向生产、科技、流通等群众较大需求的领域延伸,实现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的最终目的。

株良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七月

21347.33

第四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根据《安徽省2008年政务公开要点》(皖政办〔2008〕1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以畅通市、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目标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在“中心”集中办理,或全程代理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机构设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统一名称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成立党支部,一名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兼任“中心”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另选配一名干部为“中心”管理人员。

四、职责范围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辖区各类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做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相关事项。

五、管理模式

“中心”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政府纪检部门负责“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中心”的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调配。

乡镇要重视“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

(二)项目进驻。

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进入“中心”窗口办理。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不得再行办理,确保窗口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窗口单位对外提供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

(三)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六、办公设施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原乡镇农税大厅的基础进行组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做到四统一:

(一)统一门头及标牌,门头为银灰铝塑板,“中心”名称标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每字用90cm×60cm(长×宽)钛金铜字。

(二)统一办公区域。地面铺地板砖,墙面白色涂乳胶漆,柜台:65cm×85cm(宽×高)。席卡及上岗证,可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

(三)统一进驻项目上墙公示标准,并印制告知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许可条件、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

(四)统一工作制度并上墙。

七、实施步骤

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至31日)。召开全市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市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成立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7月2 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做好场所选定建设、项目确定(由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人员选派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期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并规范运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会,对先进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12月底前各乡镇中心全部建成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根据通政发[2008]15号文件《关于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先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先锋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主任一名,由镇纪委书记孙伟俊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赵春慧担任,副主任由吴国祥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民政、农经、劳保、企管、计生、信息服务、村镇建设、国土、广电、财政、工商等11家单位。

各进驻单位任务:

1、选配工作人员。各进驻单位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选配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

2、清理整顿审批、收费项目。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上报镇纪委。

3、公开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镇纪委收集审定后,要编印成册,并向社会张榜公布。

五、中心筹备工作小组

组 长:张正杰

副组长:孙伟俊 董 新 成 员:马秦芳 马群生 杨洪杰 李昕辉 周 丹 赵春慧 吴国祥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我镇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筹建工作,努力把中心建成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的服务平台,保证“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做到:(1)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2)公开办事事项。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必备材料、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投诉电话、人员岗位卡等事项公开公示;(3)公开办事结果。办事结果每季度滚动性向群众公开;(4)对未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及时地向服务对象给付办事回执,承诺办结时限,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核算、委托代理、全程服务,增强审批、收费透明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工作目标。

七、时间部署

1、村便民服务室:6月10日前全面落实到位,并开展对外服务。

2、镇便民服务中心:

(1)6月1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岗位人员到位、制定好大厅装修方案。

(2)6月10日前装修到位。

(3)6月20日前,办公桌到位,制度上墙,岗位职责到位,人员培训到位。

(4)6月30日前,对外办公

一、成立师古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利斌(党委书记)

科(镇长) 副组长:郭炳军(副镇长)

智(党委副书记)

范小东(党委委员) 成

员:冷兴瑶(党政办主任)

蒲登凤(社会事务办主任)

波(农业中心主任)

魏华兵(经济发展办主任)

林朝寿(社会事业中心主任)

由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组建和日常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及构成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

1、制定便民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提供咨询服务,办理涉及群众工作的有关证照,为困难群体解困扶贫;

4、提供政务代办、诉求代理服务等工作;

5、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本中心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的协调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构成

中心为镇政府综合协调服务机构,中心设立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管理人员7名。主任由群众工作办公室主任、副镇长郭炳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群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镇党委副书记朱智同志兼任。

乡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公共服务项目的,都应纳入中心管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从镇属各职能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派驻中心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部门的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在便民服务大厅上班。

中心具备以下权限:

1、人员调配权。窗口工作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现象,中心有权提出换人,所属的职能部门必须及时更换;各职能部门如需调整窗口工作人员,须经中心同意方可调整。

2、业务协调权。镇属各部门对外提供的审批和服务事项,中心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服务对象需要协办或委托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又难以承办的事项,中心可责成相关部门落实专人办理。

三、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及服务项目

(一)、中心运行模式

中心坚持“应进全进、一门受理、充分授权”的运行原则,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进入中心办理。各职能部门必须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审批权限,确保其全权代表本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中心实行服务项目、许可条件、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八公开。

中心实行“五制”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齐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联合办理。

4、协助办理制。服务对象因业务不熟、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指导,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较为复杂的申报资料。

5、委托代办制。接受群众委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等服务事项。

(二)、中心的窗口设置及服务项目 中心共设置八个窗口。

1、领导接待窗口。主要内容为领导信访接待。每天安排一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心大厅坐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2、信访与司法窗口。由司法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内容为信访接待咨询与司法调解受理。

3、人口与计划生育窗口。由社会事务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办理再生育《生育证》; (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办理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

4、民政、劳动保障窗口。由社会事务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办理老年优待证; (2)、办理残疾人证; (3)、办理义务兵优待金; (4)、办理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 (5)、办理民政临时救济;

(6)、办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 (7)、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8)、办理失业证; (9)、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10)、农村养老保险金发放。

5、农业综合服务窗口。由农业服务中心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农产品信息发布; (2)、农业新技术咨询; (3)、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

6、国土、村镇建设与工业服务窗口。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村民申请宅基地用地的初审; (2)、国土、能源、环保; (3)、工业企业咨询服务; (4)、招商引资咨询服务; (5)、企业用工信息的发布。

7、房管所收费窗口。由镇房管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主要服务内容为:

(1)、天然气费收取; (2)、水费收取; (3)、房租费收取。

8、文化广播服务窗口。由市广电局自行设立,镇社会事业中心安排一名工作人员。

四、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首问责任制;

2、一次性告知制;

3、便民代理制;

4、信访工作制;

5、信息报送制;

6、领导值班制;

7、督察督办制;

8、服务承诺制。

五、建立健全各项服务项目工作流程

1、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在各村设立便民代办服务点,确定代办服务员。

2、对所办理的各项服务项目设立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办理条件、所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办理流程以及办理时限。

站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站政(2009)31号

站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为生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站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形成政府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快速通道,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搭建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为社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继锋 镇长

副组长:邵玉龙 正科级组织员 李改红 纪委书记

成 员:闫 伟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虹 财政所所长

杨 静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秋锋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靳秀花 平安建设中心主任

崔广振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元锋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岳红伟 民政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李改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闫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在镇政府,业务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指导,主任由党政办主任闫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明辉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计生、劳动保障、民政、农业服务、村镇建设、综合等6个窗口,每个窗口设工作人员1名,各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中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业务骨干组成,实行公开集中办公。

(二)明确工作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审批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负责投资项目及其他事项的全程免费代办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核发各类批准文件;提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

(三)入驻窗口、项目及职能

1、计生窗口

(1)项目:农业、非农业一孩生育证;农业、非农业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伤残儿鉴定;独生子女光荣证。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计划生育相关审批事项的申报办理、管理及服务。

(3)进驻人员:陈朝霞

2、劳动保障窗口

(1)项目:再就业优惠证;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新增劳动力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劳动保障、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审批申报及事务办理。

(3)进驻人员:张丽

3、民政窗口

(1)项目: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农村“五保户”的办理;大病救助;临时救助。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居民民政事务受理申报及事务办理。

(3)进驻人员:赵利霞

4、农业服务窗口

(1)项目:林业采伐;水面养殖使用证;水利资源的利用及水土保持工作;农业机械的购买和推广;农业技术服务。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涉及农业方面审批项目的受理、申报。

(3)进驻人员:柴杏梅

5、村镇建设窗口

(1)项目:镇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镇土地开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规划;建设拆迁。

(2)职能:负责全镇辖区有关村镇建设、房产管理以及土地、道路交通管理。

(3)进驻人员:范红梅

6、综合窗口

(1)信访窗口:负责全镇辖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进驻人员:崔晶晶

(2)安全窗口:负责全镇安全法规宣传咨询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进驻人员:邰伟锋

(3)司法窗口:负责全镇辖区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两劳”帮教;法律顾问;合同审查纠纷等工作。

进驻人员:崔晶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8日-6月5日) 镇机关各部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将那些与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认真梳理后,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能进驻的全部进驻窗口,并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按照要求认真选配各窗口工作人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三)筹建机构阶段(6月7日-7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配齐便民服务中心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机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和网上办公的需要。

(四)进驻办公阶段(7月21日-8月7日) 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我们将于2009年8月7日前全部进驻实行一站式办公。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是优化我镇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在全镇营造浓厚的便民服务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在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个窗口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督查、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机制,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为办事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2009年6月11日

第五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雷甸镇洋北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2012年3月31日)

姚玉国

各位领导,各位兄弟单位的同仁:

大家下午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在这里发个言,我感到非常荣幸。

今天上午,我们在县纪委领导的带领下,参观了安吉县的几个村和社区,我感到受益匪浅,感慨颇深。说句实话,我在去之前根本没有想到邻县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手笔会如此之大,放眼望去都是齐整的房屋、宽敞的村道、优美的环境、齐全的配套,几乎每个村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是一条靓丽的风景线。虽然地域不同,环境客观因素也不同,但这让我们看到了自身很多的不足,也有很大的压力,但我们会把这种压力当成追赶的动力,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法,增强服务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切实实为百姓服务。

现我将我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洋北村位于雷甸镇西郊,东临09省道,区域面积2.6平方公里,农户566户,农业人口2228人。2011年全村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8946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6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了17500元。2009年,因临杭工业区建设需要,我村作为核心区块,实施了整村拆迁。农民经过两年的在外过渡,于去年11月底开始入住安置

小区。这标志着我村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转变成为农村新社区。村民的集中居住也为我村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具体做法

今年,我们按照上级指示,积极争创便民服务中心示范村,以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洋北村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一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建立组织,建设服务中心

首先,营造氛围,建立工作机制。虽然办公楼建筑面积较少,但我们坚决不缩小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明确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并通报我们村两委对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路和运作方式,真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成立了由村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洋北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其次,筹措资金,做实硬件设施。如今,新办公楼仍在装修,我们筹措了30万专项资金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专项建设。其中我们的便民服务大厅100平方米,配备了电脑、空调、升降吧椅、饮水机、打印机、复印件、图书、报刊、触摸屏等硬件设施。

第三,配备人员,落实相关制度。大厅内预设便民服务窗口6个,配备办公桌椅6套,相应设立公示牌6个;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6人组成,制作服务窗口服务内容和办理程序告知单,便民服务大厅入口处悬挂电子显示屏。为方便办公及与有关单位联系,方便群

众咨询,向社会公开服务事项和内容,便民服务大厅还准备安装服务热线电话一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开展为民服务

服务于民始终是我村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将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党建、劳动就业、城乡养老、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实行“一站式”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后,我们立即着手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落实轮流值班制度,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治安调解、文化体育等服务,并做好台账记录。另外,还将各项政策、办事程序、业务指南、工作流程图等制牌上墙,将服务项目、服务渠道、电话号码等制成《便民服务手册》分发到户,让村民进一步了解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实行“面对面服务,一站式服务”。此外我们还将经常利用远程教育网为村民提供丰富多彩的劳动技能、致富信息和农业技术知识培训。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所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继续努力,不断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推动便民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切实实地使我村便民服务中心能成为“群众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进一步推动我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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