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2-12-18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苏轨集建字【2015】3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明确落实各部门、个人消防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应变能力。

二、 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梅玉雪 副组长:徐峰

组员:李金昌、袁忠、闻虹刚、袁卫华

三、 工作重点

1、 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各临时板房进行检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房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存放区、配电箱四周灭火器是否配备充足。

3、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 生活区宿舍限流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大功率电器使用现象。

5、 消火栓是否正常。

四、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火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场工人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元和停车场(IV-TS-20标)

2015年03月30日

第二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 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 产造成严重损失。2011 年 11 月 14 日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 发区内一肉夹馍店因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引发爆炸,造成 11 人 死亡、31 人受伤;2012 年3 月6 日辽宁省盘锦市一烧烤店因液 化石油气钢瓶泄漏引发爆炸,造成 4 人死亡、22 人受伤;2012 年11 月23 日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洋洋火锅店发生液化石油气 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4 人死亡、47 人受伤。造成这些事故的主 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盲 目违规使用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 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 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 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 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县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 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 2 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 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 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 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 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 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 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 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 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使 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全面清理非属地检验的气瓶;在有条件的 餐饮场所推广使用非易燃易爆类加热源,提高餐饮企业本质安全。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 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 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 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 100 千克(折合2 瓶 50 千克或7 瓶 以上 15 千克气瓶)时,应当设臵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 420 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臵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 3 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 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 间距不小于10 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 2.2 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 浓度报警装臵,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 应当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 备,电器开关设臵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 应当分开放臵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臵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 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 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 5 年,密封圈 正常使用期限为3 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 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 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 米到2.0 米 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 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 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 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臵, 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 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4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 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 案或应急处臵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 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县安委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委办主 任、县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药监 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质监局、县 工商局、县药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口股室负责人担任,负 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对乡镇(场)专项治理工作情 况的督导。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城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 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 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 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 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 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县消防大队: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 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5

(三)县质监局:对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非属 地检验的气瓶下达监察指令书,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 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单位责任。

(四)县安监局: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 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 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五)县工商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 法进行查处。

(六)县药监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 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 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同时,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七)各乡镇(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配合县燃气安全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3 月底前)。

1、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系统内的餐饮场所 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根据餐饮场所规模及类 别建立基础台账。

2、各乡镇(场)、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 分别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于3 月31 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 方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4 月1 日至5 月底)。 6

1、餐饮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 自改,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 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于 4 月上旬前 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县城管 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 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 导和服务工作。

2、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餐饮场所自查自 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 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 以曝光,依法关闭取缔。

(三)督查和全面总结阶段(6 月至7 月)。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 形式,加强对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 监督检查。同时,认真整理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资料,做好省、市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场)、各有 关部门要认真吸取燃气事故教训,提高对餐饮场所各类燃气潜在 危险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检查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 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部门监管责 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各有 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采取制作专题 7 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 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

(三)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筹兼顾。各乡镇(场)要把餐 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 以落实小型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 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 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本《方案》 明确的职责分工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 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单位及相关信息,要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

(四)加强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场)、各有 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 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达不到十项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餐 饮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 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 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 理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场)、各有 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 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并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将本乡镇 (场)、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附件1 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8 附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9 附件: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数量 项目 火锅店 烧烤店 小吃店 其 它 小 计 餐饮场所数量 从业人数 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举办培训场次 培训人数 专项 治理 检查 情况 企业 自查 自改 情况 自查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自改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治理 检查 情况 组织检查组(个)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人次,其中专家 人次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安全隐患数(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项) 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 项 隐患整改资金(万元) 行政 执法 情况 取缔单位数(家) 责令停业整改单位数(家) 关闭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 数(家) 行政处罚起数 行政罚款数(万元)

第三篇: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根据《英德市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市决定统一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和城中村、建设工程、“三小”场所、城西工业区以及加油站为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老城区和城中村、建设工程、“三小”场所、城西工业区以及加油站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要严格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和《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府办„2014‟10号),落实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等消防安全责任。

1.加强监管机制建设。要规范和细化重点单位的调整规程,6月1日前完成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并实施分级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监管服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行业监管部门至少要对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开展1次消防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级列管的重点单位开展不少于5次消防监督检查,每月实施不少于1次服务指导(允许由1名消防监督员实施指导),并逐一建档。

2.加强业务素质培训。狠抓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教育,要就近利用本地消防培训机构设施资源,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原理和操作实地观摩培训班。6月30日前,要对所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员、派出所专兼职消防监督民警轮训一遍,加强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方法的学习。各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服务指导,提升行业部门人员开展消防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要对所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全面落实登记,并在6月30日前组织至少1次集中培训。设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值班操作人员实现100%持证上岗。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依法自我管理、消防责任自负”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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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2.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已建有市政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每隔50米设臵一个外臵式室内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老城区和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臵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臵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

3.实施“电改”,保障电气线路安全。要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臵,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4.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要规范老城区和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三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5.强化消防队站建设。要根据老城区和城中村的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小、灵、巧”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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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依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全面排查摸底。要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采取“理顺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措施分类整治。在6月30日前,各地要摸清辖区内建设工程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2.抓好源头审批。对未取得消防审核或设计备案开工建设和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的公共聚集场所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止营业,责令限期整改。

3.集中整治隐患。要建立临时消防水源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在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仓库等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设臵明显的想法安全标示。施工现场应设有宽度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要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办公场所和人员宿舍严禁设臵在施工建筑内,与施工作业区防火间距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严禁违规动用明火和使用电气焊,严格审批环节。

4.治理建筑用材。对临时用房建筑材料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依法对予以临时查封,提请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监等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完善管理机制。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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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重点整治。要按照全省地方标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规程》要求,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缺乏消防设施器材,对违规住人的场所,要责令限期搬离迁出并拆除相关居住设施。对确实需要住人可实施技防改造的场所,要采取防火措施分割住人区域与其他区域,确保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要在“三小”场所推广应用简易消防设施,加强物防技防改造,提升防范水平。要积极发挥96119热线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规住人行为。9月10日前,各镇(街)要实现“三个100%”目标:100%建立本地“三小”场所档案台账,发现违规住人的“三小”场所100%完成人员搬离和整改,100%“三小”场所实现分级管理。

(五)城西工业区。

1.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情况。重点检查:园区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储存、经营规模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易爆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2.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

3.单位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臵运行情况;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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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安委办公室负责相关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各项行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市消安委将适时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夏季消防检查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要建立专项治理跟踪问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进展较慢、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实施约谈督办;对推进力度不大、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长期治理。此次整治的内容均是影响我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任务重、难度大,各镇(街)要狠抓工作落地见效,坚持长期抓、抓长期,分期、分阶段逐步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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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站和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要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及时安排消防站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加快推进我市消防指挥中心、第二城市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我市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

2.加强市政消防供水建设。要确保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市政消火栓与给水管道、计量设施等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与使用,有条件的地区,道路两侧市政消火栓宜交错布臵。要在确保不欠“新账”的同时,抓紧摸排市政消火栓“欠账”,加大补建力度。对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要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对规划区内有可利用天然水源的,要修建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

(三)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

1.推进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镇(街)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充分利用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推广安装消防安全网格化智能系统手机终端,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按照全省制定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要求,以信息化为牵引,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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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四)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

1.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2.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化工企业中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9月10日前,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全部实现接入联网。

3.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镇(街)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特别是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比较集中的浛洸镇以及今年清远市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大站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领导,抓住契机提升当地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要紧紧抓住城镇化深入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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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季消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和勤务保卫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总书记强军目标为总要求,紧紧围绕“练为战”指导思想,进一步打牢灭火救援基础,推进执勤训练改革,攻关特殊火灾扑救难题,建强专业救援队伍,规范执勤战斗秩序,提升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臵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臵能力。

(二)推进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参加支队组织的攻坚组队员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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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市消防部队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总队与支队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当前我省即将进入台风季节和雨水多发期,部队执勤训练任务比较繁重,各级要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四类场所实地熟悉、数字化预案修订、专业技术培训、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抗洪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逐级督导制度,明确奖惩机制,实时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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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不少于1500条(次)。

2.要进一步完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官方微博、微信建设运行和目标人群的发动注册工作。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各地要广泛发动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出租房业主关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将该项工作作为消防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9月20日之前,英德关注“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数不少于8万。

7月中旬,清远将参与到省消安委组织的中央、省、市三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暗访“曝光”行动中,对全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曝光。8月下旬,省政府组织市级主流媒体进行集中采访,重点报道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项工作的亮点及成效。

(二)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

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消防社会化活动,发挥各部门联合宣传作用,加强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的建设,全面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1.教育、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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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建设完善社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向社会预约开放,为群众开展公益性社会消防培训,要实现村村都有“消防宣传栏”、镇镇都有“消防宣传站”、县县都有“消防主题公园”、市市都有“消防体验馆”的目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市消安委将推荐单位参加省级优秀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1.要强化固定阵地宣传,要规范消防站、消防博物馆、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推动各类学校建设打造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室,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配备消防多媒体宣传终端。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2.要进一步推动消防站开放“微信约”工作,积极落实经费、人员和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假期和周末,招募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通过集中培训后对参观人员、群体进行讲解、解说。

3.要依托消防专职队、微型消防站建设,进一步拓宽消防宣传途径,走街串巷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认真部署。各镇(街)、各部门要树立消防宣传是火灾防控的“源头”工作和“第一道防线”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规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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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附件:各街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单位名单

第五篇:民族中学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5年元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规划方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校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组织布置、学校自查、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学校自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召开学校行政及相关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着手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有能力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上报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 2005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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