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论文

2023-02-28

正文:

1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质量监测在执法方面存在一些缺陷。

在对建筑质量监管的在对建筑质量监管的立法中, 我国的法律制度已经相对完善较为健全, 只是在一些细节方面有一些漏洞在对建筑质量的监管力度、对部分建筑商的处罚上有时候很难进行操控, 况且,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迅速发展的初级阶段也是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 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体系制度、建筑市场混乱不堪、质量监管责任的主体有时会具有违规操作, 具有执法权力的人这种知法犯法的现象, 大多数都是见多了, 整改的时候通常也是喊口号没有落实到实处。特别是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进行开展, 许多地区甚至都还没有进行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管, 特别是在农村, 房屋的建筑质量逐渐脱离了监督管理区没有在监督管理的视线之下。总而言之, 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 对于建筑质量并没有高效的监督, 虽然有相应的法律但是面对违法违规的行为时仍旧很很难受到相对应的责罚。

1.2 建筑质量监督的立法方面同样存在一些缺陷。

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立法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这些问题统一表现出的是:在中国建筑质量法律体系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起不到, 应有的约束和规范能力。伴随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和进行以后, 对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建筑法》在原则问题上对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建筑施工许可进行约束和管辖, 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优化。但是该法律没有对建筑质量监督有明文规定, 没有在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责任和义务。

因此, 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仅仅在行政法则中也就是次要的第二层法律中制定了明文的规章制度, 并且只有更低级层次的地方法或者是地方文件毕竟某些部门规章是才会有所使用。在内容上, 《建筑法》于1997年发行, 在法律中许多的条款已经与现在的市场经济不太适合, 当前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的规则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市场环境, 许多条款也与国际惯例中不相吻合, 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没有的到根本性的进展。此外,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目前的技术为标准、以国家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地域性的规章制度为依据。然而, 在现实生活中到工程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并对责任人进行责罚时, 没有相应的处罚制度。我国目前数一兆的建筑质量监管管理办法本身就是需要进行完善和修改, 许多条款和规定在表达上不够足够的, 详细准确。还有一部分属于政策性强, 但是操作性能差的条目。一部分条款出现前后叙述矛盾,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者造成困扰。

1.3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 主要责任不明确。

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对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不清晰同样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些部门存在很多, 相互交叉, 并且模糊的地方。我国建筑质量监督部门你事业编制为主要骨干, 受到对有关部门的体制进行改革的干扰, 大量的消减了建设质量监督的费用, 让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管理的经费失去支撑, 对建筑质量监督机构维护正常的运行和开支造成了阻碍。况且, 有许多部门都是重复组建, 很多监管部门存在你可以监管我, 我也可以反过来监管你的问题, 当经费不足所造成的后果时都在互相推卸责任, 甚至有些单位和部门在进行介绍的同时, 还要对质量进行管控同时还要对市场进行监管监督, 这就形成了建筑质量责任无法落到实处, 影响建筑物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

1.4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方面的问题。

在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管和审查时, 让建筑监制管理机构信息化大众化, 为执法者在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时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创造一种环境。将建筑质量监督的信息进行共享化、透明化, 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 让建筑质量监督, 经得起社会的审查, 加强监督的透明化。将我国的国情与法律相结合, 大多数的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中并么有成立或并没有完善的建筑质量量监督信息系统体制。

1.5 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

对于参与建筑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要对参与建设的公司或单位这是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参与建设的单位或部门应当具有很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水平, 这对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方面应当有多年的经验, 与一般的建筑人员相比, 要有更加完善的专业知识。但是到目前为止, 很多地方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并没有达到这个硬性要求。甚至有些地方只是随便安插些人进入质量监督部门, 没有对进入人员的经验知识和素养进行考核。

2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1 重视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和执法制度。

第一点要加快促进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在立法上的完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出现的漏洞进行填补, 在进行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时要高效率的完成, 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确保房屋建筑过程中是科学的, 高效的。这也是建筑质量进度安全和健康进行的基础。所以, 建筑主管部门, 首先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度, 提升建筑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层次, 对以前的法律法规进行整改, 修改不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 不断的对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依照法律法规, 要对房屋建筑工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第二点, 以法律法规等强制性的硬性标准为依据, 采取政府所认可的, 第三方强制的监督为主的方式:将地基的基础、工程的主体结构、在工程实施中对于环境的保护和有关的工程建设作为主要内容, 确保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进行。

第三点, 对于地方法律要进行补充。在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整体体系的完善和优化的同时, 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调查主动参与到法律的修改, 以此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摘要: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监督这是十分重要的, 在工程施工中, 要公正不能主观臆断的对工程进行监督这样做有利于提升工程的质量, 加快健全工程管理系统体系, 为工程管理的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监管以及对问题的防范措施和应采取的对策这些深入的探讨, 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本文的笔者以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 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和审计对策进行了探讨和综合分析, 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使用价值。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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