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

2022-08-23

第一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一、基础和形势

(一)成绩和基础

(二)问题和压力

(三)战略机遇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分区保护重点

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二)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三)严格水资源保护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二)严格岸线保护

(三)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

(四)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

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一)实施质量底线管理

(二)优先保护良好水体

(三)治理污染严重水体

(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三)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整治

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二)加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三)遏制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八、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一)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二)创新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路径

(三)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管理措施

九、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环境法治

(三)加大资金投入

(四)加强科技支撑

(五)实行信息公开

(六)严格评估考核

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路要明确,建立硬约束,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守住长江生态环保这条底线。张高丽副总理强调,要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负责。为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基础和形势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 省市(以下简称11 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历经多年开发建设,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

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一)成绩和基础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营造林1019.48 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504.97 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面积572.79 万公顷,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达到357.33 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9 万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23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7.5 个百分点,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81.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34.4%,二氧化氮浓度保持稳定。与2013 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25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从67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53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从88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75 微克/立方米。

治污工程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增加约9.3 万公里,再生水利用设施增加约80 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约2400 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提高13 个百分点左右。煤电脱硫机组和脱硝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提高30%和85%,安装脱硝装臵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比例提高82%,安装脱硫装臵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占比分别提高55%和5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2.45%和12.6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0.27%和21.11%。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的实施,为母亲河永葆生机发挥了重要作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和城市空

4 气质量评价考核制度日益深化,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长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向好。新安江开展上下游水环境补偿,进行跨区域补偿的有益探索。

2.生态环境地位突出

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地跨热带、亚热带和暖温带,地貌类型复杂,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川西河谷森林生态系统、南方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等是具有全球重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长江流域森林覆盖率达41.3%,河湖、水库、湿地面积约占全国的20%,物种资源丰富,珍稀濒危植物占全国总数的39.7%,淡水鱼类占全国总数的33%,不仅有中华鲟、江豚、扬子鳄和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动物,还有银杉、水杉、珙桐等珍稀植物,是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

蕴藏极其丰富的水资源,是中华民族战略水源地。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9958 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5%。每年长江供水量超过2000 亿立方米,保障了沿江4 亿人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还通过南水北调惠泽华北、苏北、山东半岛等广大地区。扬州江都和丹江口水库分别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中线一期工程取水源头区,规划多年平均调水量分别为89 亿立方米、95 亿立方米。

具有重要的水土保持、洪水调蓄功能,是生态安全屏障区。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丹江口库区、嘉陵江上游、武

5 陵山、新安江和湘资沅上游等地区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金沙江下游、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三峡库区、湘资沅中游、乌江赤水河上中游等地区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贵州等西南喀斯特地区是世界三大石漠化地区之一。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具有强大的洪水调蓄、净化环境功能。

(二)问题和压力 1.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生态系统破碎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上中下游地区资源、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具有整体性、专业性和协调性的大区域合作平台。近二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城镇面积增加39.03%,部分大型城市城镇面积增加显著。农田、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面积减少。岸线开发存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等问题。中下游湖泊、湿地萎缩,洞庭湖、鄱阳湖面积减少,枯水期提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四大家鱼”等鱼卵和鱼苗大幅减少,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占全国总数的40%,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江豚面临极危态势。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剧。

污染物排放量大,风险隐患多,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经济带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 至2.0 倍。重化工企业密

6 布长江,流域内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5 公里范围内,各类危、重污染源生产储运集中区与主要饮用水水源交替配臵。部分取水口、排污口布局不合理,12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尚未建设饮用水应急水源,297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有20个水源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38 个未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水源保护区内仍有排污口52 个,48.4%的水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不足。

部分区域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8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位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矿产和水资源集中分布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磷矿采选与磷化工产业快速发展导致总磷成为长江首要超标污染因子。全国近一半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位于长江经济带,湘江流域等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等地区集中连片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水体黑臭现象普遍存在。长江经济带大部分地区长期受到酸沉降影响,仍属我国酸雨污染较严重的区域。大气污染严重,成渝城市群与湘鄂两省所有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标,长江三角洲地区仅舟山、池州两个城市达标。工矿企业建设、生产以及农业生产等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2. 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

区域发展不平衡,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仍在持续。长江沿线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密集区和产业承载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

7 迫在眉睫。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地理三大阶梯,资源、环境、交通、产业基础等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但沿江工业发展各自为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集中发展能源、化工、冶金等重工业,上中下游产业同构现象将愈发突出,部分企业产能过剩,一些污染型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依靠土地占用、高耗水高耗能等增量扩张的发展模式仍然占主导地位,一些大城市人口增长过快,资源环境超载问题突出,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矛盾依然严峻,转型发展任务艰巨。

水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流域每年接纳废水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中下游湖泊、湿地功能退化,江湖关系紧张,洞庭湖、鄱阳湖枯水期延长。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

危险化学品运输量持续攀升,航运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风险增加。涉危险化学品码头和船舶数量多、分布广,仅重庆至安徽段危险化学品码头就接近300 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点多线长,部分船舶老旧、运输路线不合理、应急救援处臵能力薄弱等问题突出。长江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已达1.7 亿吨,种类超过250种,运输量仍将以年均近10%的速度增长,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持续加大。

(三)战略机遇

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国

8 家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为破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管理破碎化难题,促进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有利契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实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加快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的进程,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

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一盘棋思想,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

9 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的位臵,在生态环境容量上过紧日子,自觉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和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统筹协调,系统保护。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统筹上中下游,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水利水电工程实施科学调度,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大保护。

空间管控,分区施策。根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特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强化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西部和上游地区以预防保护为主,中部和中游地区以保护恢复为主,东部和下游地区以治理修复为主。根据东中西部、上中下游、干流支流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与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制定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管理措施,实施精准治理。

强化底线,严格约束。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设定禁止开发的岸

10 线、河段、区域、产业,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改革引领,科技支撑。针对长江经济带整体性保护不足、累积性风险加剧、碎片化管理乏力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 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设和谐长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江湖关系趋于和谐。

——建设健康长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种类多样,自然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建设清洁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饮用水水源达到Ⅲ类水质比例持续提升。

——建设优美长江。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建设安全长江。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健全,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 年,干支流生态水量充足,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

11 更加美好。

(四)分区保护重点

上游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区域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矿产资源开发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大城市及周边污染形势严峻。应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高原湖泊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禁止煤炭、有色金属、磷矿等资源的无序开发,加大湖库、湿地等敏感区的保护力度,加强云贵川喀斯特地区、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流域、沱江流域、乌江中上游、三峡库区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恢复,推进成渝城市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中游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区域湖泊、湿地生态功能退化,江湖关系复杂,沿江重化工高密度布局,污染重、风险隐患大,部分地区总磷、重金属污染较重。要加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湘资沅中游、赣江中上游等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协调江湖关系,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恢复沿江沿岸湿地,确保水质安全,优化和规范沿江产业发

13 展,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引导湖北磷矿、湖南有色金属、江西稀土等资源合理开发。

下游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生态空间破碎化严重,环境容量偏紧,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大。要重点修复太湖等退化水生态系统,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深化河网地区水污染治理及长三角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

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促进区域经济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深入开展长江流域控制性工程联合调度。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国务院确定的各省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完成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流域和水源。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到2020 年,长江经济带相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19 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01.09 亿立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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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到2020 年,长江经济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25%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南方节水减排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到2020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9 以上。强化工业节水,以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城市为重点,实施

15 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完善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强化城镇节水,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到2020 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长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二)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城镇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区域不得突破水资源承载能力。“十三五”期间,对杭州、苏州、无锡、镇江、九江、黄石、岳阳、宜昌、万州等生活需水量增幅较大的市(区),要合理控制新城建设规模,有效控制城镇居民用水增量。大幅提升皖江、湘江、贵安、天府、滇中等新区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臵。

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限制上海、马鞍山、南京等地钢铁行业,杭州、成都、南昌等地造纸行业,宁波、苏州等地纺织行业,铜陵、淮南、武汉、黄石、六盘水、遵义等地区火电行业规模。严格控制上海、南京、武汉、九江等地区的老石化基地以及岳阳化工产业园、淮北煤化工产业园的工业用水总量。鼓励沿海城市在电力、化工、石化等

16 行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

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水资源配臵工程建设,解决部分地区工程型缺水问题,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努力恢复长江下游地区百湖千田万沟塘的容水纳水能力,加强污水深度处理,加大再生水开发利用力度,促进解决长江口、平原河网等局部地区缺水问题。

深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按照“兴利服从防洪”“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实施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优化水资源配臵,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切实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臵生产用水。统筹防洪、供水、灌溉、生态、航运、发电等调度需求,优化水库群蓄泄过程,充分发挥三峡、溪洛渡、向家坝、瀑布沟、二滩、构皮滩、亭子口等大型水电设施的防洪、供水和生态综合效益。

(三)严格水资源保护

优先保障枯水期供水和生态水量。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关系,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的同时,促进长江干流、鄱阳湖及洞庭湖生态系统平稳恢复。保障长江干支流58 个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在15%左右,其中干流在20%以上。长江大通断面非汛期生态环境需水量不低于1171 亿立方米。在长江中下游持续异常干旱、大通站流量在1 万立方米/秒以下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缓解咸潮入侵影响。

17 强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措施,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实施《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取、排水口,2020 年底前完成384 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于长江经济带生态整体性和上中下游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差异性,开展科学评估,识别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2017 年底前,11 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快勘界定标。

18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对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安排。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与综合应用,强化生态状况监测,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生态系统状况与服务功能变化,预警生态风险。

(二)严格岸线保护

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建立健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三)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

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推动若尔盖湿地、南岭山地、大别山、三峡库区、川滇森林、秦巴山地、武陵山区等国家重点

19 生态功能区的区域共建,优先布局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管,提高区内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准确地掌握区内主导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情况。编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发展负面清单外的特色优势产业,科学实施生态移民。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退田还湖还湿、湿地保护、沙化土地修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到2020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稳步提升。以长江防护林建设为主体,开展沿江、沿路、绕湖、绕城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建设长江干流、江淮等支流生态廊道。在重点区域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在浙江、湖北、湖南和云南4 省推进国家公园试点。

整体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5 省市开展公益林建设。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级公益林管护,全面实行国有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对自愿停止商业性采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停伐奖励补助资金。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幼龄林抚育,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

加大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严禁围垦湖泊,强化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河湖生态调查、健康评估,加强洞庭湖、鄱阳湖、三峡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继续实

20 施退田还湖还湿,采取水量调度、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重要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通过退耕(牧)还湿、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提高湿地生态功能。以南水北调东线清水廊道及周边湖泊、湿地为重点,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强川西北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实现草畜平衡,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继续实施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退牧还草措施,加强“三化”草原治理,强化草原火灾、生物灾害和寒潮冰雪灾害防控。巩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到2020 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4%。

(四)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

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沿江、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等省市中上游地区的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以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上游、乌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洞庭湖、鄱阳湖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加快推进丹江口、三峡库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集中连片分区实施重点治理,兼顾区域农业生产、草食畜牧业发展及精准脱贫,全面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

推进富营养化湖泊生态修复。太湖流域以“水源涵养林-湖荡湿地-湖滨带-缓冲带-太湖湖体”为构架,实施综合治理与修

21 复。扩大水源涵养林范围,加强林相结构改造。实施湖荡湿地植被恢复,截污清淤。实施入湖河流河岸带修复,保持水系连通。建设湖滨缓冲带生态保护带,实施湖泊水体水华防控。巢湖流域以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为主。西南部清水产流区增加生态用地,通过生态沟渠建设、农药化肥减施等方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东部区建设湖滨缓冲生态区,维护输水通道。对南淝河、派河、塘西河、双桥河和十五里河等主要入湖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巢)重大工程,增加江湖交换水量,缩短湖体换水周期。建立水华监测预警平台和应急机制。滇池流域继续推进生态修复,加大调水力度,实施氮磷控制。优先对北部流域实施控源截污和入湖河道整治。取缔滇池机动渔船和网箱养鱼,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塘还湖、退房还湿,推广生物菌肥、有机肥和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对海河、乌龙河、大清河等主要河流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减少入湖污染负荷。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

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就地保护。新建一批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完善保护地的结构和布局,使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得到全面的保护。建设中华鲟、江豚以及其他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护中心,实现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群体资源的整合,扩大现有人工群体的规模。提升放流个体的野外生存能力,加强人工增殖放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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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迁地保护。重点实施中华鲟和江豚抢救保护行动,系统调查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通过中华鲟半自然驯养基地、海水网箱养殖平台等迁地保护基地的建设,完成中华鲟“陆-海-陆”生活史的养殖模式。积极推动江豚迁地保护基地建设,在长江下游流域新建迁地保护区,将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种群扩大至100头以上,形成迁地保护区群,选择具备条件的大型水族馆进行江豚驯养、繁育,建设长江江豚驯繁基地,拓展江豚保护途径。加快开展物种基因收集、保存、扩繁,推进珍稀濒危物种的基因研究,分阶段、多层次、集中构建包括活体库、组织库、基因库及综合数据库在内的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库,为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生物样本和遗传信息。开展河流梯级开发水生态修复研究,尽快开展长江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过鱼设施建设,实施并优化梯级水库鱼类增殖放养措施。

着力提升水生生物保护和监管能力。实施保护区改、扩建工

23 程,增强管护基础设施,补充建设增殖放流和人工保种基地,对救护基地和设施升级改造。增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基地、标本室、实验室和博物馆等。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补充界牌和标志塔,新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完善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监测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现有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一步规范保护设施,提升保护水平。严禁毒鱼、电鱼等严重威胁珍稀鱼类资源的活动。严厉打击河道和湖泊非法采砂,加强对航道疏浚、城镇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活动的规范管理。

加大物种生境的保护力度。重点加强长江干流和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通过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濒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对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加强兰科植物等珍稀濒危植物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全面实施更严格的禁渔制度,逐年压减捕捞强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大长江干支流河漫滩、洲滩、湖泊、库湾、岸线、河口滩涂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范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协同推进示范,通过生态旅游等模式,可持续地利用生物资源。强化长江沿线水生生物资源的引进与开发利用管理。制定长江经济带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办法,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提升长江经济带水运口岸查验能力,加大进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

24 验检疫力度,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随货物、运输工具、压舱水传入。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与防控管理体系,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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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水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

(一)实施质量底线管理

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将水质达标作为环境质量的底线要求,从严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无劣质水体,水质优良的地表水体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持续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安全得到保障,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以上。

26 2017 年底前,11 省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完成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清单,应明确各断面水质目标、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质量底线要求的地区, 要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合理确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对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和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滇池、巢湖、太湖、鄱阳湖、洞庭湖和千岛湖汇水区等敏感区域,以及未达到III 类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 排放标准。2020 年,长江经济带所有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臵率达到90%以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加快推进流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臵设施建设。实现沿江城镇污水和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严格落实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臵换要求。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序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2017 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臵并与环保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其中,长三角地区于2016 年底前完成,2017 年重点开展后督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促进环境综合治理,到2017 年底前,造纸、

27 焦化、氮肥、印染、制药、制革行业企业应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湖地区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臵能力,在重点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按照标准要求安装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储存设施。

(二)优先保护良好水体

强化河流源头保护。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汉江、湘江、青衣江等江河源头,应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维持源头区自然生态环境现状,确保水质稳中趋好。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源头地区,要严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减少生态破坏,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以农业活动为主的源头地区,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他源头地区,要积极开展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积极推进水质较好湖泊的保护。落实《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 年)》,按照湖泊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和整治影响水质的污染源,降低污染风险,强化水生态保护。重点保护丹江口水库、龙感湖、泸沽湖等跨省界湖泊,相关省份要联合编制并实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全面推进洱海、千岛湖、太平湖等125 个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湖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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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实施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的清拆力度,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排查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影响水源保护的码头,实施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29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做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特别是对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的饮用水水源要制定并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

(三)治理污染严重水体

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排、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综合性措施,切实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对已经排查清楚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和实施整治方案。未完成排查任务的城市,应尽快完成黑臭水体排查任务,及时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城市应于2020 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重点治理劣Ⅴ类水体。开展劣Ⅴ类断面(点位)所在控制单

30 元的水域纳污能力和环境容量测算,制定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2016 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方案实施情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于枯水期等易发生水质超标的时段,实施排污大户企业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水质稳定达标。

(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以成都、乐山、眉山、绵阳、 德阳等为重点,实施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总磷超标控制单元新建涉磷项目倍量削减替代。关闭生产能力小于50 万吨/年的小磷矿,开展磷石膏、磷渣仓储标准化管理,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升成都、泸州、

31 资阳、绵阳、自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削减能力。加强阿坝州理县、凉山州美姑县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成都、眉山、德阳、自贡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治理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以重庆武隆、酉阳、彭水及贵州贵阳、遵义、铜仁、黔南州、黔东南州为重点,开展总磷污染防治。提升区域内磷矿企业的开采和选矿技术水平,提高磷过滤效率和回收率,规范化建设渣场和尾矿库并严格监管。加强重庆武隆、酉阳、贵州遵义地区白酒制造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快以食品发酵、饮料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各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重点治理涪陵区、南川区、遵义、铜仁、毕节等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治理长江干流宜昌段总磷污染。以宜昌市的磷肥制造、磷矿开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集中治理。加强宜昌夷陵区、远安县等地区磷矿的尾矿管理,严防尾矿库不达标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大力推进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彻底整治尾矿库危库、险库,严肃查处未按要求治理或未经批准擅自回采尾矿的磷矿企业。以宜昌、荆州为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排水稳定达到一级A 标准要求。重点治理夷陵、宜都、当阳、枝江等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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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以区域、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33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成渝城市群和湘鄂两省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防治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到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 亿吨以下。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统一区域防治标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进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建立统一协调的船舶污染监管机制。统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管理方式,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互通和共享。加大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江西、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区酸雨防治力度,加强贵州、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区汞排放治理。

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细颗粒物污染。严格控制炼油、石化等

34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提高外输电比例和天然气供应,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到2017 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或实现超低排放,到2020 年,上海、江苏、浙江3 省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现有机组热电联产改造和供热挖潜,淘汰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推进小热电机组科学整合。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关停。上海、江苏、浙江3 省市具备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于2017 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徽于2018 年底前完成。全区域统一新车和转入车辆排放标准,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2017 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设臵船舶排放控制区,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开展港口油气回收工作。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控制湘鄂两省城市颗粒物污染。推进武汉及周边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沿江城市的工业源和移动源治理。严格控制有色、石化等行业新增产能。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结构调整及治理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到2020 年,湖北、湖南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2015 年水平。

35 推进成渝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完善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压缩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使用,加快川南地区城市产业升级改造。加大重庆、成都等中心城市的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秸秆焚烧控制力度。到2020 年,重庆、四川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2015 年水平,重庆酸雨污染明显减轻。

(二)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到2020 年,铜冶炼、铅锌冶炼、铅酸蓄电池制造等主要涉重金属行业重金属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制革、铅酸蓄电池、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电镀、制革等园区化发展,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省份逐步将涉重金属行业的重金属排放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重要粮食生产区域周边的工矿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施升级改造,或依法关闭、搬迁。加强长江经济带69 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2017 年底前,重点区域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继续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制定实施锰三角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2018 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20 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

36 保护。国家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受污染风险。在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的区域,率先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加强污染耕地用途管控,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建设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在试点示范基础上,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

严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 年起,对拟收回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上述企业用地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商业和学校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上海、重庆、南京、常州、南通等为重点,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率先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要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地方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采取监管措施。针对典型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开展污染地块绿色可持续修复示范,严格防止二次污染。

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2020 年底前,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贵州铜仁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

37 建设等综合防治模式与技术。浙江省台州市以电子拆解集中区域的多氯联苯、二噁英、镉、铅等污染治理为重点,采取整治拆解作坊、污染物清理等措施。湖北省黄石市以有色金属冶炼集中区域的镉、铅、砷等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工业企业废渣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综合防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湖南省常德市、贵州省铜仁市以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域的砷、汞、镉等污染治理为重点,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开展矿区废渣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有序开展矿区废弃地修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治理技术、制度政策等方面的试点示范,推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和经验。

(三)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整治

加快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以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国家重大工程地区,鄱阳湖、洞庭湖、洱海等汇水区域为重点,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江苏、浙江、湖南、重庆要继续实施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海、安徽、江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涉及县(市、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到2020 年,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机制,确保稳定运行。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 年,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村庄绿化行动,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的绿

38 化。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率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到2020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6.17 万个,长江经济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40%以上。

开展农村河渠塘坝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开展截污治污、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建设生态型河渠塘坝,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创建水美乡村。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要筛查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渠塘坝,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有机食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提高秸秆、废弃农膜、畜禽养殖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培育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加大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强化长江、汉江、湘江、赣江、京杭运河等河道及太湖、巢湖、鄱阳湖、洞庭湖等湖泊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以江苏、湖北、湖南三省为重点,在重点敏感区域实施围网拆除、网箱养殖标准化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2017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长江三

39 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到2020 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施用量减少10%以上。

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

40 控,有效应对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 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奠定基础。开展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17年,在重庆等地开展风险评估综合试点示范。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臵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优化沿江企业和码头布局。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切实防止环境风险聚集。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管控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除武汉、岳阳、九江、安庆、舟山5 个千万吨级石化产业基地外,其他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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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管理。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定期开展预案评估,筛选一批环境应急预案并推广示范。沿江涉危涉重企业完成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的应急预案修编,开展电子化备案试点。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推动跨省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2018 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沿江沿岸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开展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18 年底前,完成地级及以上政府预案修编,完善各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处臵技术,探索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船舶信息平台。以联合培训演练、签订应急联动协议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安监、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臵能力。推进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臵的应急指挥体系。以四川-重庆-湖北、南京-苏锡常、芜湖-安庆为重点,开展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建立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与应急平台。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以长江干流和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

42 陵江(含涪江、渠江)、湘江、汉江、赣江等主要支流及鄱阳湖、洞庭湖、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主要湖库为重点,建设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

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在重点城市进行试点示范,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开展环境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设长江水环境应急救援基地。

(三)遏制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无备用水源的城市要加快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进一步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强化对水源周边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采选、制革、印染、电镀、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

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实施船舶环境风险全程跟踪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化品水上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广应用低排放、高能效、标准化的节能环保型船舶,建立健全船舶环保标准,提升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臵能力。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 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以及乌江、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航道、江汉运河。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

43 输过程安全监管,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加装全球定位系统(GPS)实时传输及危险快速报警系统,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实施危化品禁运,同步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绕行运输方案。

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全面调查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臵情况,摸清危险废物底数和风险点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臵工程的提标改造和设施建设,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理处臵。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 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饮用水水源、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管控措施。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升级改造长江经济带放射性废物库安保系统,强化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多措并举,破解重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重化工产业集聚区应开展优先控制污染物的筛选评估工作。严格新(改、扩)建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项目的审批。

科学调度长江上游梯级水库。流域梯级水库开发应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对已建的长江上游梯级水库,要科学地进行联合调度,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发挥水库的生态效益;对新建水库加强评估,降低生态风险。持续观测评估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以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特有生境长期定位监测,严防重大生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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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制定长江经济带统一的限制、禁止、淘汰类产业目录,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业项目新增产能的协同控制。在长江流域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将流域上下游地区意见作为相关地区重大开发利用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45 重大石化、化工、有色、钢铁、水泥项目环评以及重大水利水电等规划环评,应实施省际会商。探索建立跨省界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省际间环境信息共享。

(二)创新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路径

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统一布局、规划建设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市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控系统。建立长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水体放射性和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预警,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建立长江经济带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推动建设西南、华中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调整完善三峡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与评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提高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监测能力。

设立全流域保护治理基金。鼓励11 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建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市场化运作、滚动增值。采取债权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环境污染治理、退田还湖、疏浚清淤、水域和植被恢复、湿地建设和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与融资难度。

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46 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继续推进新安江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根据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制定补偿标准,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将生态保护补偿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通过资金补助、发展优势产业、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对因加强生态保护付出发展代价的地区实施补偿。

(三)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管理措施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确定长江经济带环境容量,定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设臵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对用水总量、污染物排放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2017 年起,开展县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2020 年发布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估报告。

落实规划环评刚性约束。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编制空间规划应先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或实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

47 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引领。研究制定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在江西、贵州等省份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模式。以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湘江源头区域为重点,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经验。以淮河流域、巢湖流域为重点,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流域综合治理经验。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开展绿色制造示范。鼓励企业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绿色化生产。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促进与“一带一路”融合。以钢铁、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沿江地区绿色制造业发展,开展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示范,树立优质产能绿色品牌,推动绿色产业链延伸。依托上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加强江苏宜兴等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在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东盟创新

48 中心基础上,建立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打造环保产业国际化“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合作与交流。

九、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长江经济带11 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要根据任务分工,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二)完善环境法治

各省市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环保、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和机关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

49 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三)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工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等资金整合使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以PPP 等形式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四)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基础科学问题研究,系统推进区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加快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系统性技术的实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环境治理技术模式。依托有条件的环保、低碳、循环等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打造国家级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实行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国家定期公开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省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空气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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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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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

大会讲话稿

w w 5 k J.Om 9 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稿

一、瞄准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关键点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坚决打好污染物防治攻坚战。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把巫山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体目标任务:到2020年,长江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全县生态经济占经济总量比重达80%,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5%,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5%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四个关键点:一是明白战略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二是清楚战略任务。坚持抓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任务。三是紧盯战略目标。坚决锁定“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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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战略目标。四是抓好当务之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体工作兑现落实

(一)全力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兑现落实

一是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国土空间方面:严守生态建设“三条红线”,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严格规划水源地和水系、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边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与规模。城镇空间方面: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坚持以县城为核心、重点乡镇为支撑、其他集镇协调发展,形成以“一城十镇多点”城镇化布局,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45%以上。生态空间方面:严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加快构建以长江流域及可视范围山脊为骨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生态功能区为载体,绿色城镇为节点,农田、林地、绿地等自然空间为基质的复合型、网络化多维生态空间体系。

二是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三期、库岸绿化等重点工程造林,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8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615万立方米。坡上要全面退耕。25度以上坡耕地和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全面退耕还林,因地制宜在高山区种植生态防护林、中山区种植生态景观林和低山区种植生态经济林。岸上要全面增绿。对关闭矿山企业开展植被恢复,实施长江大宁河沿岸码头、厂矿及堆积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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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面“天窗”及裸露地、滑坡体的绿化美化,建成长江、大宁河生态廊道红叶景观带50万亩,打造全国红叶景观示范园和全国最大的脆李基地,力争2020年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城乡绿化要整体推进。大力开展城镇立体绿化行动,加快构建城镇周边、高速公路、省道为主体的绿廊系统。实施农村四旁树、农田林网、道路绿化工程,县内主支干道路林网带全覆 盖,城市绿化率达45%。

三是扎实开展生态治理。实施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治理中小河流142公里、水土流失150平方公里、石漠化200平方公里。加强库区消落区治理,高水平实施“两江四岸”消落区库岸综合治理,持续加强消落区保护、修复和整治,彻底解决乱推乱倒、乱搭乱建、乱耕乱种、乱挖乱填等现象。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完善自然保护区监管体系,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保护。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提高库区生物多样性水平以及管护能力。

(二)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兑现落实

全面落实河长制,做到履河长之责、行河长之实、管河长之用,实施“碧水”行动,扎实推进“三水共治”。一是水资源保护要加力。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三条红线”。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环保设施要加密。严格治理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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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黑臭水体,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22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全覆盖。三是综合治污要加速。强化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清除在江河湖库以及三峡库区消落带内从事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强化工业和医疗污水治理,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对流域5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河流加快整治,确保长江干流水质保持或优于上游来水水质。持续开展非法采砂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清除岸边违法构筑物,规范航道作业。

(三)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兑现落实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要控制交通污染。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持续开展货运、客运、柴油车专项治理,杜绝黑烟车上路。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二要控制工业污染。实施“散乱污”企业提升改造、污染整治,到2020年全县所有企业废气治理和排放全部达标。三要控制扬尘污染。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控制“黑名单”,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加大违规车辆、违规企业退出市场力度。创建和巩固一批扬尘示范工地、示范街区、示范道路。四要控制生活污染。完成餐饮业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深度治理。严格管控垃圾、秸秆等焚烧燃放,严禁城区焚烧产生烟尘和恶臭物质,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区范围。五要控制噪声污染。实施“宁静”行动,重点防治营业性文化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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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和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噪声。

(四)全力推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兑现落实

一要摸清底数。掌握污染地板分布及其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二要防治污染。开展化肥减量使用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严禁农药、化肥等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发生。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3%。开展尾矿库和渣场污染整治,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安全处置利用率达100%。三要严控违法建筑。按照市场规律,科学有序合理供应土地。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禁新增违法建筑,妥善化解存量违法建筑。四要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健全“四重”网格化监测体系,严格落实地灾防治“四重”网格人员责任,深入开展汛期排查,加快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对地灾点周围影响居住的群众加快避险搬迁。

(五)全力推动生态产业建设工作兑现落实

一要深化“供给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加快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要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三线一单”政策,严禁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生态把关、环保优先,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引导和倒逼作用,加大对粗放型经济增长的抑制力度。要做好加减法。“加法”就是要着力培育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升级核心景区旅游功能,推进“一心四片三圈”乡村旅游建设,精心打造四季旅游品牌。培育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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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生态工业,科学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着力引进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突出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和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减法”就是要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和低效产能退出,全力促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经济体系。要抓好招商引资,加快向生态招商转变,统筹推进高效生态农业、旅游休闲产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以一二三产联动招商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以强劲的“生态引力”吸引生态项目不断向巫山集聚。

二要推动“乡村振兴”。要持续培育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做大做强“1+3+2”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指导扶持力度,创新农业产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水平。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提升农业效益,增加群众收入。着力打造一批“巫山+”农业产业品牌,提高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创建“三品一标”100个,建成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年销售额达40亿元。要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三权”分置,加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充分盘活“人”“地”“钱”等要素,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20年实现307个行政村均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真正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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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加快“智能化”。要实现产业发展智能化,加快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引进培育智能产业链、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充分挖掘大数据智能化商用、政用和民用价值,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加快构建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引领经济转型升级。要实现管理智能化,加快构建城市智能管理体系,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交通、智慧政务建设。深入推进“数字巫山”公共信息体系及公共信息云平台建设,实现对城乡预测、运行、评价、优化等全过程数字化模拟。要实现旅游服务智能化,加快推进旅游信息数据中心、数据交换系统和二维电子地图、信息发布系统等智慧旅游基础体系建设,着力建设以电子信息屏、数字电视、旅游网站、旅游热线、咨询服务网点和游客流量监控分析平台等配套的旅游信息服务系统。A级景区接入市级“旅游云”。

(六)全力推动生态文化工作兑现落实

一要保护好文化,要保护和传承好巫文化、神女文化、红叶文化、三峡文化,牢牢守住巫山人文精髓。二要利用好文化,打造三峡红叶观光基地、梨子坪、五里坡生态文化教育基地、龙骨坡—错开峡大溪古人类文化生态文化保护基地。加快巫山“神女岛”旅游演艺、南陵古道、三峡175文创园、大溪艺术小镇等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建设,高水平建设高唐观遗址公园文物本体保护工程、高唐旅游建设项目,着力推动非遗项目、民间故事、地方民俗、历史文化转化成文化产品,培育文化消费。要加快建设艺术电影博物馆,培育艺术电影产业。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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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培育好文明新风尚,把生态文明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全面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八进”活动。深入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园区创建活动,到2020年60%的乡镇创建县级生态文明乡镇,10%的乡镇创建市级生态文明乡镇,巫山县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

(七)全力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兑现落实

一要聚焦城市品质提升。科学做好未来城市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要加快功能完善。依托“两江四岸”,加快城市对外连接道建设,升级改造城区夜景灯饰工程,全面推进城区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高水平打造滨江健康运动走廊,新增城市公共绿地,把公园做美、步道做绿、路面做净、夜景做亮。到2020旅游城市综合体基本成型。要加强城市管理。健全完善治标与治本、整治与疏导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亮化、美化,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质量。提高市民素质,形成“人人爱城市,人人管城市”的良好氛围。要打造城市特色。高唐组团宜居、江东组团宜商、早阳组团宜业、南陵片区宜游。加快打造一批特色旅游街区、特色美食街、商贸综合体,加快建设三峡竹枝•南陵古道,逐步建成美丽山水•滨江之城。

二要聚焦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坚持以城带乡,推动农村污水逐步纳入城镇处理系统,到2020年基本实现千人以上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加强农村垃圾处理,持续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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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处理”模式,建立完善“五有”收运处置体系,到2020年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要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持续实施农村“三改”,到2020年实现农厕改造1.55万户,建成100座无害化公厕。

三要聚焦美丽田园打造。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改造农村危房,逐步提升现有住房功能、风貌。加快推进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到2020年实现国省道油化率100%,行政村通客车100%,通组通达100%、通组通畅95%。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中硐桥水库等一批重点骨干水源,实施城乡居民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饮水提升工程。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未来三年新建2个文化服务示范镇,提档升级220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10个村社区健身点。要打造特色小镇,加快乡镇场镇规范化建设,加强场镇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多类型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森林小镇、原乡小镇、文化古镇、边贸集镇。要建设特色村庄,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到2020年建成市级以上特色旅游村10个、美丽宜居村庄10个,创建绿色村庄68个,打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

三、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夯实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础工作

一是健全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1+3”政策文件,大家要围绕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估机制。建立体现生态文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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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乡镇、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三是健全生态环保资金保障机制。要努力争资,各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各项政策红利,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要努力引资,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开展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保障重点生态项目建设;要努力投资,县财政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四是健全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从严处理,实行终身追责,切实守住环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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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长江经济带

长江经济带的概念最早是什么时候提出来

(长江经济带区域结构:“核心一边缘” 视角 于涛方甄峰吴溢)

长江经济带概念的提出已越20 余年, 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84一1985年间, 首先由中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提出了“长江产业密集带”之说。指出以长江流域若干超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中心, 通过其辐射作用和吸引作用联结各自腹地的大中小型城市和广大农村组成的经济区; 第二个阶段是1990年代始, 随着浦东开发和三峡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相继实施, 特别是1992年6月中央召开了“长三角及长江沿江地区经济规划会议”提出了发展“长三角及长江沿江地区经济”的战略构想; 第三个阶段是十四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 要建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及沿江地区经济带。至此,“ 长江经济带”的联合开发已被提上国家和沿江省市的议事日程。 (建设长江经济带的国家意志和战略重点吴传清)

尽管长江是中国第一大内河,但长江经济带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历经了一个长期的思想酝酿过程。孙中山先生在《实业计划》(该书部分内容于1918年单独发表,1920年全书英文本出版,1921年全书中文本出版)一书中最早从振兴中国实业的战略高度,系统阐述了长江流域经济开发问题。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的水利建设、防洪防灾、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但直到改革开放后,国家智库机构学者才提出长江经济带战略构想。重要代表人物一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马洪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我国“一线(沿海一线)一轴(长江)”战略构想,随后,中国生产力经济学会提出“长江产业密集带”战略构想;二是中国科学院经济地理学家陆大道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提出我国“T”型开发战略构想(即由沿海轴线、沿长江轴线构成国土开发格局),这一主张曾被《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草案)》(1987)、《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1990)采纳。长江经济带首次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浦东开发、三峡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相继实施,国家提出发展“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江地区经济”战略构想。标志性事件主要有:1.1992年6月,国务院召开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江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座谈会。2.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以上海浦东开发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3.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建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带”。4.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要“以浦东开放开发、三峡建设为契机,依托沿江大中城市,逐步形成一条贯穿东西、连接南北的综合经济带”。上述“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地区”概念的地域范围指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和上海七省一市。

长江经济带第一次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侧重点是从流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强调以浦东开放开发、三峡建设为契机,发挥上海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沿江中心城市建设长江经济带。由于国家率先启动了沿海开放战略,实质上并未全国动员式地启动长江流域的整体开发。

长江经济带再次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契机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十一五”时期启动编制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于2010年12月2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提出到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时,经济布局更趋集中均衡,“使经济增长的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人口和经济在国土空间的分布更趋集中均衡”。该规划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强调了长江流域地区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主要体现在:沿长江通道是“两横(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三纵(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中的重要发展轴;长江流域农业主产区是“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中的重要农业主产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是“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重要生态屏障;长江三 角洲地区是国家层面的三大优化开发区域之一,江淮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含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名列国家层面的18个重点开发区域之中。

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后,长江经济带正式定位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区域。2012年12月,李克强副总理视察江西九江,强调重视长江地区发展。2013年3月,李克强总理视察上海,勉励上海港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龙头作用,辐射带动沿江港口和中上游腹地发展。2013年7月,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努力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2013年9月21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发改委呈报件上批示:“沿海、沿江先行开发,再向内陆地区梯度推进,这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律。请有关方面抓紧落实,深入调研形成指导意见,依托长江这条横贯东西的黄金水道,带动中上游腹地发展,促进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打造中国经济新的支撑带”。2013年9月23日,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部在北京召开《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工作动员会议,同年12月,将长江经济带的地域范围扩展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上海九省二市。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把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带作为推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2014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推动 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2014年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召开长江经济带11省市座谈会,研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问题。

长江经济带第二次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侧重点是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高度,“谋划区域发展新棋局”,强调“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推进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梯度发展。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建设长江经济带的实践将重塑中国经济发展战略格局。主要表现为:长江经济带将成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新支撑带;将成为推动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协调发展、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经济带;将成为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带;将成为完善中国区域开放格局的重要支撑带;将成为完善中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支撑带。

主要关注的是学术界、国家层面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提法 (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时空意义 车海刚)

首先,从空间维度看。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从沿海起步先行、溯内河向纵深腹地梯度发展,是世界经济史上一个重要规律,也是许多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经历。长江作为中国的第一大河和排名世界内河货运量第一的“黄金水道”, 自西向东连接着发达的沿海和广袤的内陆,覆盖了超过1/5的国土、约6亿人口,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以往,我国客观形成及重点打造的经济区域主要为“块状”,而长江经济带这一“条状”区域,可以串起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经济区三大板块,更好地实现地区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互补、产业的转移衔接和优化升级以及市场的整合统一。并且, 长江经济带将与沿海一线构成“一纵一横”的T形格局,撑起未来中国经济空间的主干骨架。

其次,从时间维度看。长江经济带从提出概念和设想到成为战略决策, 大约历经了30年。目前,付诸实施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方面,中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如何有效推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发展并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必然是一个关键性任务;另一方面, 中国当前处于发展速度换档器、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 阶段, 亟须寻找新的发展引擎和促动转型升级的抓手。而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正面临相对饱和、遭遇“瓶颈”制约的现实,正与中西部内陆地区加快开发开放的需求相呼应、相契合, 横贯东西的长江经济带是把这两者对接起来的再合适不过的载体。如果说, 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所关照的是南北之间以及环渤海地区内部之间的发展不均衡,长江经济带所要解决的则是更为严重的东西发展失衡问题。以此视之,建设长江经济带既恰逢其时,又可谓当务之急。

最后,从国际合作角度看。长江经济带溯大江而上,不仅深入中国腹地,还可通过重庆等节点继续向西延展,与正在建设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相连接;向东,则可借由沿海一线,与建设中的海上丝绸之路相连接。由此,能够融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形成东西双向,沿海、沿江、沿边全方位的中国开放新棋局。

当然, 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最大难点仍在于破除行政藩篱,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流域现代市场体系。各自为政、市场分割, 是长江经济带延宕数年却仍停留在“构想” 阶段的深层原因所在,也是此次中央将其确定为国家战略所要力促突破的方面。京津冀地区仅涉及三个省市, 实现一体化发展都举步维艰, 长江经济带包含11个省市, 协调、磨合的难度就更加可想而知。近几年来, 长江沿线多个省份均制定了基于本行政辖区范围的区域发展规划, 从各省产业结构和布局来看, 彼此之间也多同质化竞争现象。

第四篇:案例7: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 滨州学院范文

案例5-1:太湖蓝藻事件案例分析

事件回顾:

太湖广阔湖区周边凹槽水湾的水体流动性差且富营养化,为蓝藻多发地带。据资料记载,在往年太湖蓝藻一般在5月底6月初暴发,而2007年从4月25日起,太湖的梅梁湾就出现了大规模的蓝藻,2007年5月7日太湖蓝藻第一次大暴发,比2006年提前了近一个月。由于太湖蓝藻的提前暴发,引起无锡饮用水污染的危机,从2007年5月中旬开始,无锡市自来水有异味、不能饮用,矿泉水脱销,一时给市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原因分析:

太湖蓝藻暴发的原因有客观因素,也有其主观因素,根本原因是太湖地区生态经济系统变化失衡,从而导致太湖地区水系的污染及富营养化。

1.自然因素

这次太湖蓝藻污染早在4月初就初露端倪。受到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加之4月份太湖流域降水量明显偏低,导致太湖水温比往年高,这为藻类生长提供了适宜的条件。在一些营养丰富的水体中,气温偏高是蓝藻疯长的主要原因,蓝藻在水面形成一层蓝绿色且有腥臭味的水华,加剧了水质恶化。

2.人为污染

人为因素也是这次蓝藻大规模暴发的重要原因。资料显示,太湖流域有二万多家大小化工企业,每天向太湖直接或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使得近年太湖水体中氮磷含量剧增,呈全湖性的富营养化趋势,为藻类生长提供了条件。

3.环境管理因素

(1)省界水体污染

解读太湖近几年的水质通报、分析监测数据,省界水体成为太湖治水的难点所在。治理太湖必须把流域治理与区域治理结合起来,打破行政区划,进行区域统筹。

(2)河网变成排污网

太湖沿岸各地近年来为治理水环境下了很大力气,如实施达标排放、工业点源控制、农业面源控制等措施,起到了一定成效。但一个令人担忧的事实是,一些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低的工业企业开始转移到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致使大量工业污染沿河网进入太湖,使太湖工业污染控制形势严峻。

政策方案:

江苏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今年的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继续抓紧梅梁湖、五里湖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到2005年前“太湖水质有所好转,五里湖、梅梁湖水质明显改善”。

2.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进度。

3.按照“清污分流、控源导流”的原则,规划好太湖流域达标尾水的出路。

4.加强湖(河)滨带建设,构筑生态防护屏障。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种植业、养殖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6.抓好船舶污染防治,不仅要制定防治船舶污染的有效措施,还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这些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案例反思:

从源头到水体进行全过程的污染防治,是防治污染的根本。太湖流域目前的经济发展,仍然是高水资源消耗、高水污染排放的经济模式,难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对经济的可持续支撑作用。在水污染的全过程中,以下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1.用水与节水

废污水排放量与用水量有着密切的关系,用水量越大,废污水排放量也越大。虽然我国为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但我国单位GDP用水量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经济发展的耗水与水资源实际拥有状况极不相称,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2.废污水排放

废污水排放量大直接导致水域污染源强度高,是造成太湖流域水污染的根本原因之一。根据近年来的相关统计资料,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太湖流域废污水排放量资本仍在逐年上升。流域废污水污染物成分复杂,不同污染源中污染物所占比例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水产养殖污染排放趋向严重;另外,生活污水对流域水环境污染的贡献率十分可观。

3.废污水治理与回用

废水处理率及回用率直接反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行为及效果。回用废污水,一方面可以减少废物排放量、降低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也可以节约大量的新鲜水,通过分质供水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目前太湖流域的水资源利用尚属于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模式,废污水资源再生利用有很大潜力。其中关键是要将污水和废水作为可利用水资源的一部分,综合考虑的水资源统筹规划,同时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过程和环节,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水排放,充分利用再生资源。

4.引水调控

通过流域水利工程将长江水调入太湖及流域河网,对于加快流域水体流动,增加流域的水环境容量、改善太湖和流域水体水质,以及增加向太湖周边地区的供水具有重要意义。

全局思考:

太湖流域地区近年来经济社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也付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沉重代价,水污染已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未来发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离人发群众的期望仍有相当大的距离。我们必须在认真总结水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世界一切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

1.在决策中控制新的水环境问题产生

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保护。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近期应重点调整北方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防止水资源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经济发展应考虑为生态用水留有余地,防止因过度开发导致下游地区河湖萎缩、土地沙化、生态退化。在水源地区,引导和组织水源地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避免水源地区经济发展导致下游城市水源污染。

2.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的方针

大力开展节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消耗。有组织地推行节水、高效的农灌技术;完善科学的农业用水管理措施,尽快改变农业生产大量耗水的局面。制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和水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建立工业用水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冷却水及工艺用水等工业废水必须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大力发展水的闭路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排放量。在开展节约用水,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同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3.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组织开展资源定价研究,有计划地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和国家稀缺资源制定分类指导的价格政策,尽快改变“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的不合理状况,使水资源价格体现资源价值、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费用。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加强资源核算体系的研究,为逐步将水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创造条件。

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抓紧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环境经济手段。尽快提高排污费标准,使之高于污染治理成本;制定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建立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全面实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用水收费中,普遍增加污水处理费,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环境保护作为“市场失效”的领域,特别是环境科技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应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企业化。

积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对地下水等稀缺资源征收资源税;对新建污染项目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控制结构型污染;对现行排污费与费改税进行利弊分析,探索征收污染附加税;对从事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实行零税率;对生产再生资源和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应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改革现行城市污水处理体制,实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企业化运营管理、社会共同负担费用、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的模式。积极探索城镇给排水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使政府从直接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解脱出来,让污水处理真正走向市场。

环保产业的发展应当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国家应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一部分产品过剩的企业转向环保产品生产和服务;组建环保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抓紧培育环保市场,把原来政府管理的环保服务事业推向市场。同时,要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组织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等急需的重点水处理技术攻关;加速污染防治和生态工程成套设备的国产化,改变我国环保产业落后的现状,以适应我国污染防治的需要。

第五篇:长江经济带规划报告文件

长江经济带地域范围:

长江经济带东起上海、西至重庆,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6个省2个直辖市。长江经济带不仅是长江流域经济最发达、最繁华的地区,也是全国最重要的高密度经济走廊和全国经济、科技、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上世纪90年代,随着浦东开发和三峡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相继实施,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发展长江三角洲及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的战略构想。

长江流域地理特点:

1.地形以平原和低山丘陵为主;

2.气侯是亚热带季风气侯: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湿润,四季分明; 3.属于湿润地区,地理区域属于南部地区;

4.流经地形区自西向东依次是青藏高原、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平原。

5.受地形和气候的影响,河网稠密,湖泊众多,是我国地表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长江黄金水道横贯东西,水运便利,宜宾以下河段四季通航。

黄金水道的价值:

1.长江航线与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量大、投资省、成本低等优点;

2.长江流域资源丰富,沿江平原和长江三角洲是我国主要农业生产基地之一干流上沿岸有众多的工业城市;

3.干流航线与多条南北铁路和京杭运河相交,既沟通内地和沿海,又联系了南北广大地区

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环境问题: 1.长江上游地区毁林开荒,陡坡垦殖,造成森林面积不断减少,水土流失日益严重。土壤退化,土地肥力下降;河道淤塞导致通航能力下降;造成了水库淤积,降低了水库发电、灌溉和防洪效益;造成中下游江河、湖泊淤积,加剧洪水灾害。

2.长江中下游地区是长江流域洪涝灾害最集中、最严重、最频繁的地区。

3.沿岸的工农业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环境污染严重,导致酸雨现象发生。

治理长江的主要途径: 1.上游植树种草,保持水土;

2.上中游建水库,调节河流季节水量变化; 3.下游退耕还湖,清理河道,增加蓄洪能力。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6月下旬,《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已下发到沿江11个省市。

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013年7月,总书记在武汉调研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2014年12月,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长江经济带要坚持一盘棋思想,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为全国统筹发展提供新的支撑。2016年1月,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推进思路和重点任务。此后,总书记又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同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

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让长江经济带这条“巨龙”舞得更好,关乎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全局,要结合规划纲要制定,依靠改革创新,实现重点突破,保护好生态环境,将生态工程建设与航道建设、产业转移衔接起来,打造绿色生态廊道,下决心解决长江航运瓶颈问题,充分利用黄金水道航运能力,构筑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带动中上游腹地发展,引导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张高丽副总理多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水道存在瓶颈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区域合作机制尚不健全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有利于打破行政分割和市场壁垒,推动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统一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有利于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经济带空间布局

空间布局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功能定位及各项任务的载体,也是长江经济带规划的重点,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生态优先、流域互动、集约发展”的思路,提出了“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格局。

“一轴”是指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以沿江主要城镇为节点,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产业和城镇布局优化、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引导人口经济要素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集聚,推动经济由沿海溯江而上梯度发展,实现上中下游协调发展。

“两翼”是指发挥长江主轴线的辐射带动作用,向南北两侧腹地延伸拓展,提升南北两翼支撑力。南翼以沪瑞运输通道为依托,北翼以沪蓉运输通道为依托,促进交通互联互通,加强长江重要支流保护,增强省会城市、重要节点城市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夯实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基础。

“三极”是指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为主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三大增长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充分发挥上海国际大都市龙头作用,提升南京、杭州、合肥都市区国际化水平,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在科技进步、制度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长江中游城市群。增强武汉、长沙、南昌中心城市功能,促进三大城市组团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加强湖泊、湿地和耕地保护,提升城市群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成渝城市群。提升重庆、成都中心城市功能和国际化水平,发挥双引擎带动和支撑作用,推进资源整合与一体发展,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多点”是指发挥三大城市群以外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城市,加强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与互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打造长江黄金水道

交通运输体系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手棋。要着力推进长江水脉畅通,把长江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率先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一是提升黄金水道功能。全面推进干线航道系统化治理,重点解决下游“卡脖子”、中游“梗阻”、上游“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干线航道通航能力。统筹推进支线航道建设,围绕解决支流“不畅”问题,有序推进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形成与长江干线有机衔接的支线网络。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长江船型标准化步伐。坚持安全第一,提高客船安全标准,完善危险化学品船舶技术规则和运输管理。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淘汰低效率高污染老旧船舶。健全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系统,加快长江水运预防预控和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和溢油应急船舶建设。优化整合长江干线渡口渡线,加强渡运安全管理。

二是促进港口合理布局。强化港口分工协作,统筹港口规划布局,优先发展枢纽港口,积极发展重点港口,适度发展一般港口,严格控制港口码头无序建设。鼓励大型港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采用商业模式整合沿江港口和航运资源。发展现代航运服务,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积极培育高端航运服务业态,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服务。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枢纽港与铁路、公路运输衔接互通。

三是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围绕建设长江大动脉,加快铁路建设步伐,优先实施消除铁路“卡脖子”工程,形成与黄金水道功能互补、衔接顺畅的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加快建设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有效延伸黄金水道辐射范围。优化航线网络,提高主要城市间航班密度,培育和拓展国际运输航线,积极发展航空快递。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油气管网,加快建设主干管道,配套建设输配体系和储备设施,提高原油、成品油管输比例。

四是大力发展联程联运。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要求,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序发展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增强对产业布局的引导和城镇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发展铁水、公水、空铁等多式联运,增加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提高公水、空铁联运效率,提升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 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长江上中下游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差别很大,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大中小结合、东中西联动。《纲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这个目标,提出了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新型城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重点内容。

一是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首先要抓住城市群这个重点,以长江为地域纽带和集聚轴线,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为龙头,以长江中游和成渝城市群为支撑,以黔中和滇中两个区域性城市群为补充,以沿江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形成区域联动、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二是要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等超大城市和南京、杭州、成都等特大城市引领作用,发挥合肥、南昌、长沙、贵阳、昆明等大城市对地区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三是要强化城市交通建设,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形成与新型城镇化布局相匹配的城市群交通网络,实现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按照公共交通优先的理念,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二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是要拓宽进城落户渠道。一方面因地施策,根据上中下游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另一方面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统筹推进外来人口落户和控制城市人口规模,其他城市要努力实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自由落户。二是创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模式。坚持异地城镇化与就地城镇化相结合,健全有利于人口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技术扩散、产业扩散、公共服务扩散、就业扩大四个同步,促进人口流动、产业转移。

三是加强新型城市建设。一是要提升城市特色品质,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促进城市发展与山脉水系相融合。推进人文城市建设,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注重保护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二是要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充满活力的新型城市。三是要创新城市规划管理,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和开发强度,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促进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控制特大城市人口和空间过度扩张,推动特大城市部分功能向周边疏解、产业向中上游转移。

四是统筹城乡发展。一是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供水、垃圾、污水等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保护,做好乡村规划,突出建筑风格,体现特色、传承文化,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二是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加快交通、水利、能源等设施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以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为重点,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强跨区域扶贫协作,引导下游企业参与中上游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三是要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加强上中下游产业合作,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大力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产业升级

创新驱动是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要牢牢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动能上做“加法”、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上做“减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集聚度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走廊。为此,《纲要》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主要有:

一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打造创新示范高地,支持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二是强化创新基础平台,加强长江经济带现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三是集聚人才优势,国家各类人才计划结合长江经济带人才需求予以积极支持,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四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五是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公众尤其是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力量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二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动传统产业整合升级,依托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整合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引导生产要素向更具竞争力的地区集聚。二是打造产业集群,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联合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家电、纺织服装等世界级制造业集群。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四是积极发展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五是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支持现代传媒、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三要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一是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中国”战略实施,实施沿江城市宽带提速工程。三是促进信息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要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下游地区积极引导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以内需为主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快向中上游地区转移。中上游地区要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承接相关产业,促进产业价值链的整体提升。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转移合作模式,鼓励上海、江苏、浙江到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共同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实现利益共享。

构建长江经济带东西双向、海陆统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要立足上中下游地区对外开放的不同基础和优势,因地制宜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是发挥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引领作用。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将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成服务贸易创新政策先行区。鼓励上海及长三角地区重点发展高端产业、高增值环节和总部经济,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率先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推动长三角与中上游地区共同构建航运、加工贸易和金融合作链条。率先构建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发展的规则体系。

二是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加快推进与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跨境运输便利化。以昆明为中心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进出口集散网络,促进加工贸易、保税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加快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推进相关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三是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建设。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和成都、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完善中上游口岸支点布局,支持在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沿线主要站点和重要内河港口合理设立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查验场所,支持内陆航空口岸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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