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023-03-26

第一篇: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对采购产品的采购过程、采购信息进行控制,对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收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工程局各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2 职责

2.1 局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建立并管理局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2.2分公司(项目部)

负责组织对供方资信、产品质量、产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建立本公司(项目部)的《合格物资供方台账》;负责物资供方的重新评价;负责编制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采购;负责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管理。

3 程序

3.1 采购产品的内容

包括:项目所需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 3.2 供方评价和选择 3.2.1 物资供方评价和选择

1)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选择多个供方,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评价合格的供方登录项目部《合格物资供方台账》。

a)企业社会信誉好,证照齐全; b)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c)交货期可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d)售后服务可靠; e)价格合理;

f)可满足供货合同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水泥、钢筋等主材,重要工程设备,以及混凝土拌和机、门机等贵重机械设备的供方评价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a)供方能否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记录、生产合格证; b)供方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 c)对重要、复杂的工程设备售后服务和评价; d)如供方为销售单位时,还应评价其生产单位。

3) 不属于重要物资,可由采购人员参照上述评选供方的原则直接选择供货单位。

3.2.2 物资供方重新评价

1) 评价时间 现有物资供方在供货之后,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重新评价其履约情况及供货持续保证能力,填写《物资供方重新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入选局《合格物资供方台账》提供各公司(项目部)选用。 a)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评价一次; b)项目工期少于等于一年的,应在供货完成后评价一次。

2) 评价内容 供货是否按时、售后服务水平、质量状况、其它方面等,各项目部可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侧重评价某方面。

3) 重新评价后的处置 评价结果正常的供方继续选用,如出现问题时按以下方式跟踪: a) 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存在问题; b) 加强对其供应产品的验证; c) 限制或停止其供货。

3.3 采购信息 3.3.1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主要表现为: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分包计划、分包合同,具体要求为:

1)采购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按表格《物资采购计划表》填写并审批. 2)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合同条款应包括: a)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b)质量技术标准及产品验收、验证要求; c) 交货地点和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d)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 技术资料要求(说明书、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f) 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等。 物资采购合同格式采用《物资购销合同》。

3)项目分包计划:分包计划应符合项目施工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向监理报告并获得顾客批准;

4)分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对工程分包方的要求,满足总包合同条件。

3.3.2 采购信息审批

由项目部的施工员、采购员、质检员、合同人员按项目部的采购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必要时报监理、顾客批准。 3.4 采购产品的验收 3.4.1 采购物资的验收 1)设备验收

工程设备的验收由项目部主持,汇同顾客、监理及供货单位代表,按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后进行标识。

2)材料验收

a)到货验收 采购员对采购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和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填写《材料验收记录表》中相关栏目,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进行标识,并及时把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交资料员归档;不符合要求的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要及时通知供方进行有效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问题未解决前要对材料进行标识、隔离封存。 b)到货后的质量检验

按规程规范要求检验后才可以使用的材料以及顾客有要求的材料,如用于工程的钢筋、水泥、砂、碎石等,应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由质检员根据规范或顾客的要求进行抽样,必要时请监理进行见证,样品送至有资质的质检部门进行验证,检验结果填入《材料验收记录表》,检验合格后由材料员填写产品状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按《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处理前要进行标识、隔离封存,禁止挪作它用;同时质检员要就每一种需要检验的原材料建立进货检验台账,填写《原材料进货检验台账》,每月底对每种需要检验的原材料的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填写《 xx原材料进货检验情况统计表》,发现检验合格率有异常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按规定处置。

3)在供方现场实施验收

当项目部或顾客需要到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比如进行首件检验,应在采购信息中事先做出规定,实施时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汇同顾客或监理代表到供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

4) 紧急放行

a)物资的紧急放行是指因施工急需,未经到货检验和试验就发放物资。 b)紧急放行只限于工程的可拆换部分,如机电设备、管道安装等,对难以追回或更换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等及土建结构施工不允许紧急放行。 c)紧急放行可由使用单位(人员)提出,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后实行,同时应做好标识和书面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可进行更换。

3.4.2 分包服务验收

项目部应针对各种分包服务的性质,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分包合同要求进行服务质量验收。

3.5 采购产品的管理 3.5.1 采购物资的管理 1) 入库

验收合格的物资材料由采购员凭《材料验收记录表》及其它有关单据向仓管员移交,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入库单》,经采购员、物资主管签字确认后,一联留底,一联采购员存档,一联交财务作为记账、结算凭证;入库的物资材料同时要登录仓库的《物资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2)保管

入库的物资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存放于仓库、露天料场或其它专用场所,按要求做好标识,并按材料特性、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堆放物品应注意整齐、美观,不得相互混杂、挤压,库存的物资材料要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对盘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仓库产生的废弃物注意分类收集,防止产生环境污染。 仓库内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窃工作。仓库电线严禁乱拉乱接,严防因漏电产生火灾;在仓库内进行风、电焊作业时,须按规程做好防范措施;离开仓库应随时关门, 钥匙随身携带;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并每月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出库

施工班组领用物资材料前要填写《物资申领表》报批,然后凭单到仓库领用,仓管员填写一式三联的《物资出库单》,经领料员、物资主管签字确认后,一联留底,一联领料员存档,一联交财务作为记账、结算凭证;仓管员要同时将发料情况记录入《物资明细账》,确保账、物相符。

仓管员应加强物料消耗的监督,严格控制计划外非生产用料;应严格执行物资出库审查,如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发料;物资出仓应遵循先入先出、易变先出的发放原则。

3.5.2 分包工程的管理

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作为工程产品按《产品防护程序》的要求进行防护管理。

3.6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包括租进外部设备和自有设备(包括公司采购和项目部自购设备)对外出租。设备租赁分为临时租赁(<10个工作日)、短期租赁(≥10个工作日到1个月)和长期租赁(1个月及以上)。临时租赁设备须报告项目部经理批准,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设备须经项目部领导班子开会集体决定,并有会议纪要备查,长期租赁设备还须签订租赁合同并报局设备主管部门备案。设备租赁合同应严密,明确租用时间、使用地点、租金及双方的责任等。对外长期出租设备须经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要求承租方先交纳一个月租金和相应的设备保证金(原则上保证金不低于设备原值的5%)后方可出租。

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长期租赁小汽车,确有需要租用时,由项目部依照《小汽车长期租赁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篇: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仪器设备、教学家具、办公家具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物资采购行为。

第三条 学校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学校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设备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意,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特定的某些其它情况。

第二章 计 划

第五条 学校所有的设备物资采购活动,不论资金渠道,都将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各部门和单位应在每年10月下旬前,根据实际需

1 要,分别按教学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申报次年的设备采购计划。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采购,财务管理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

设备采购计划实行“二上二下”的经费预算方式,即:各使用部门按实际需求填报申购计划,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汇总,由学校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审批;根据市财政局审批下达的经费额度,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购计划再次进行调整,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下达《成都大学年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七条 学校教学、教辅、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查;行政部门办公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的申购计划,由国资处负责汇总审查;采购用款计划由计财处负责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和备案。《成都大学年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一经发文,无特殊理由不得变更采购内容。

第八条

设备采购项目实行“计划在先、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节俭办学”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除有特殊要求之外,尽量统一标准配置,以便平衡资金和争取批量优惠采购,切忌“贪大求全”和“攀比求洋”。

对于单台件价值在人民币20万(含20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申购项目,还应该通过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列入采购计划。

第三章 采 购

第九条 学校设备采购,由设备采购部门根据市财政局和计划财务处批准下达的经费额度和《成都大学年度设备经费购置项目计划书》内容,并按设备使用性质,分类分批填报《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报市财政局审定采

2 购方式,分批次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 我校设备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凡是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明确规定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在确定采购项目时,应当优先考虑本国货物,无特殊需要不得指定采购品牌或供应商(确因需要指定的,须报市财政局审批);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预算总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也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金额不及20万元的项目,可由学校设备采购部门汇同使用单位和监审部门,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应报校领导批准,并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后开展工作。公开招标信息应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网,同时在校园网上发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评标应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调3人以上组成专家委员会,中标结果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学校设备采购主管部门签定设备购销合同。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和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应签定政府采购规定格式合同。

第十三条 采购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设备购置分类目录、采集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填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印设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或参与评标、签定设备订货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办理合同付款财

3 务手续、组织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资产入帐等环节。进口设备还需开办信用证、外贸合同、免税申报、报关、商检等手续。

第十四条 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健全财务、税收和资产管理制度,原则上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拼装计算机。

第十五条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政府采购,计划在先,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监督管理。”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 设备采购部门要以政府采购财政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原则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已经批复的《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实施采购;在进行采购时,应与设备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加盖采购单位印章,同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年度供货采购的招标文件、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供货承诺书等书面材料,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验 收

第十七条 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新设备运到之前准备好安装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设备供应厂商做好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八条

设备使用单位和管理使用人,应严格按《设备购置合同》进行设备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一)数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按照《设备购销合同清单》内容进行的实物验收。各使用部门应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3天内,根据合同附件清单,装箱单或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载明的内容,开箱核对到货设备的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出厂唯一机身号、以及附件情况和设备金额

4 进行实物验收,核对无误并填写《成都大学设备资产信息登记卡片》,办理入库手续。

(二)质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行期间进行的技术验收。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20天内进行开机安装调试;对小型设备,有技术力量的使用单位可自行安装调试;大、中型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使用单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到安装现场配合供应商并参与验收,熟悉设备操作方法。要如实填写《成都大学设备验收报告》,并由设备管理责任人详细纪录设备主、附件情况、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开机验收和试机验收情况文字记录,《验收合格报告》原件交学校设备部门存档。质量验收一般应在20天内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设备资产出库领用手续;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报告设备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超过期限报告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设备验收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协议供货商支付货款。其中,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或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金额将资金划入“成都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按规定划入协议供货商帐户。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自行付款。

第五章 机 构

第二十条 为加强对学校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学校成立 “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监督全校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办、审计处、计财处、国资处、科研处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一条 国资处作为学校设备采购职能部门,下设招标采购管理办公

5 室(科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设备采购的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十二条 根据招标采购内容及方式,凡由政府采购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凡由学校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二十三条 校内评标专家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坚持回避制度和保密守则。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四条 设备采购经费管理按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教学和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专项设备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由国资处负责行政单位仪器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涉及建筑改造和装修项目经费,由基建规划处负责统筹安排和实施。

第二十五条 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各教学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报教务处核定。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采购质量,在实施采购前,各申购部门应向国资处提供《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清单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和由国资处审定后作为编写采购技术文件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设备采购部门要做好采购项目统计、汇总、分类打包和提供技术参数工作,以便报市财政局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招标采购。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计划项目外急需的零星物资采购,由申购部门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列明经费出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交设备采购部门,并报市财政追加用款计划,方能实施采购。

6 第二十九条 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关税减免,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仪器设备详细技术资料,由设备采购部门进行免税项目申报工作。

第三十条 采购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贵重精密仪器,使用单位应填写《精密贵重仪器申购可行性报告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同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主要由用户单位负责,设备采购部门协助。商务谈判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技术谈判包括技术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参数、选件配置等内容,并形成记录。商务谈判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内容,并形成记录。

第三十二条 学校统一组织的采购,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销手续,计财处在审核购货发票、入账单据、合同书、设备验收报告单等凭证和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审计和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无误后,方可支付货款。

第三十三条 公开招标文件作为长期档案资料保存,存档期十五年;其它采购方式的文件资料,应整理后注重保存,存档期五年。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四条 设备采购招标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处分或交代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当采取规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7 (四)在招标过程中违规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五条 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设备采购招标操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给予警告、暂停代理业务、取消代理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 (二)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而发布率不足95%的;

(三)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不足90%的;

(四)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 (五)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的。

第三十六条 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岗、撤职、辞退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与设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 (四)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国资处负责解释。

8 成 都 大 学 二零零六 年 四月三 日

第三篇: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天井煤矿设备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物资的管理,做好公司设备物资的采购、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符合国家煤矿安全标志为基础,物美价廉保证质量为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采购程序:

1、采购一般程序

⑴公司根据每月仓库及各连队提出的材料计划报机电技术部进行审核和分类,根据不同的材料、备件机电部选择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比值比价后(填写比值比价表),报公司价格委员会相关领导进行审核,机电部根据审核意见将每一类材料备件发给供应商,进行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① 凡是采购的机电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承诺书,根据承诺书供货商必须负相应的承诺责任。

② 凡是采购来的井下电气设备、阻燃皮带、井下开关、电机、风机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说明书;有电路系统的必须有图纸。

2、特殊物资的采购 ⑴工字钢

由于每月工字钢的使用要根据技术部门的采掘及维修计划来决定工字钢的使用情况,所以工字钢的采购除了按照一般程序外,要根据钢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市场供货等因数来决定采购价格。 ① 所供工字钢必须要有材质检验报告。 ⑵电缆

为了规范管理,杜绝电缆事故的发生,电缆采购以符合煤矿安全标准为基础,要求必须是昆明电缆厂的电缆,比价程序按采购一般程序采购。 ⑶开关

为了规范管理,杜绝电气事故的发生,开关采购以符合煤矿安全标准为基础,要求必须是华荣、电光,比价程序按采购一般程序采购。 ⑷检测监控

由于原来煤矿使用的检测监控设备是梅安森的所以监测监控使用的所有备件必须先考虑梅安森,比价程序按采购一般程序采购。

二、付款程序

⑴合同有预付款要求的先通过付款申请,支付合同预付款(40%)。按付款申请要求和合同审批表请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⑵根据合同条款支付合同款(50%)必须有所需材料的合格证、煤安标志、说明书或者材质证报告。

⑶材料除外所采购的设备必须有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⑷电器、开关和电缆的采购合同必须附有安全承诺书并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要求

1、各连队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生产厂家及供货日期,若采购周期较长或特殊(进口)的备件、物资必须和生产部、采购部门协商提前做好采购。

2、物资采购计划按年、月上报一份,经机电部、公司价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机电部安排采购。

3、可在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备件必须提供易损件图册经煤矿设备主管审核、后交机修分厂加工。对不能在机修分厂加工的备件煤矿必须提供图纸经各级部门审核后由机电部协调采购,煤矿提供的图纸必须做到尺寸准确、材质清楚,精度达到使用要求。

4、煤矿必须在设备安装前一周各分管机电设备的设备员物资采购计划员进行核对,对未到物资填制“未到货信息反馈表”交机电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员。

5、对于到货物资,煤矿分管机电的技术员必须积极参与采购计划员组织的验收工作(主要设备有煤矿机电设备主管参加)并作相应的验收记录,对于不符合设备使用要求的物资、备件煤矿有权拒绝使用。

6、煤矿的物资、备件、油料的领、用由材料员统一管理,按定置化管理要求堆放各种材料,备件及其它物资,并建立入库、出库明细台帐和物资费用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7、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采购或与供应单位接洽采购事宜,一切采购工作均归供机电部负责。

8、对于需要改动的图纸须经煤矿机电部审核,机电设备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修改过的图纸或设备改造后所产生的备品备件图纸必须提交机电部备案。

第四篇: 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物资设备是施工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企业发展的主要生产力,物资设备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最终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

2、物资管理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的原则,以“保证质量、控制价格、保障供应”为核心,对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统筹供应。

3、 设备管理始终坚持使用与管理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体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要的是“以管为主、以修为辅”,牢固树立“当家理财、管机惜财”的主人公思想,坚决杜绝只用不管、光用不修的错误倾向,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4、物资设备管理是项目组全体成员的责任,树立全员管理的思想。

二、物资设备管理流程

1、施工队、工班技术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根据以上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能够提前一周(具体时间根据物资设备具体情况而定)向物资室提交物资需求计划,,以便现场施工顺利进行,要求物资需求计划数字准备无误,不漏报、不多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如因漏报物资计划影响施工发生停工待料责任自负。

2、 物资设备到场后,首先项目部材料员、项目组现场管理人员、工班材料员需对到场物资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实,并开据点料单、发料单(项目部出)存档;然后由施工队安排人员、机械卸下物资设备,

并在合理位置存放整齐;物资设备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保管,不能入库的由施工队安排专门看场人员巡查、保管。

3、 施工队物资部负责统计每月物资计划用量、物资实际用量交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进行材料节超分析,施工队相关人员根据分析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现场物资使用进行调整、改进,不断优化物资使用。

4、工程后期,可回收物资材料设备由物资部对施工队开据回收单,自供物品收到项目部由物资部负责安排存放、保管,局供物资设备由项目部安排运输至局指定地点,由局指挥部负责存放、保管;物资废料、破损严重设备(自供),由物资部联系处理,所得费用交由财务部登记、保管。

三、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3.1 物资质量控制

3.1.1施工队技术员、材料员要熟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交材料申请时注明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另有特殊要求的需注明,如生产厂家、质量要求等。

3.1.2 项目部物资部和工程管理部要对采购计划及合同中物资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认真把关,确保符合工程需要。到场物资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3.1.3 现场初步验收。物资到达现场后,物资部人员根据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和发货凭证,按有关物资原材质量验收标准,对进场物资原材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认真验收,并做好原始记录。对于存在数量、质量差异或与所签合同不符等问题,与供货厂商协商解决。

3.1.4 取样试验。试验人员要按照铁道部有关施工规范对进场物资原材进行取样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单位批准。不合格物资设备禁止进2

场并向局指物资设备部报告。

3.1.5物资发放:经检验合格产品,开具点发料单,由材料使用工班负责保管看护,丢失或损坏由工班自行负责,材料每月底由施工队与工班材料员共同清点,超用部分按材料原价从计价款中200%扣除。

3.2 设备维修与保养

3.2.1设备的保养、维修必须贯彻“养修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设备保养规程和修理制度;设备的技术保养,必须按时间、间隔期严格执行保养内容,杜绝轻用重修或只用不修,导致设备早期报废、失修现象。建立保养、维修台帐。

3.2.2 加强日常保养,建立设备保养计划和制度,培养良好习惯,操作人员实施班前班后保养程序,做到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设备清洁干净,状态完好,性能稳定,运行正常。

3.2.3 建立大型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台帐,注明工作内容、时间、人员、材料及设备状态;建立设备使用台帐,注明工作内容、时间、人员及设备状态等。

3.2.进场设备应悬挂设备标识牌,如有损害及时更换。

四、现场物资设备标准化

4.1 物资设备堆码、停放是现场标准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4.2 原材、半成品、成品钢筋、钢模板等大型物资分类堆码在规定位置,下垫方木上盖彩条布,并有标识标牌(按项目部统一标准);大型设备(如吊车、泵车等)停放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宜;小型物资设备存放在仓库,分类堆放整齐。

4.3 施工中产生的废物、废料应在工点完后清理,堆放在现场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

4.4 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油料、有毒容器等,应集中

存放,统一按规定进行环保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五、 奖惩

5.1要积极组织、广泛开展设备管理、设备维修评优活动,评出本项目组设备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5.2 对设备管理混乱,导致设备失修而影响生产,对调配不合理,造成设备闲置浪费的施工队或个人,限期整改,并追究施工队和相关人员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必须按上述办法、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如果仍发现有章不循,有令不行,设备管理混乱的情况,、将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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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物资设备管理

一、 物资计划管理

物资计划分为物资总需求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 物资总需求计划由技术部门及总共根据整个工程图纸核算出的材料汇总编制。

物资供应采购计划分为物资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物资供应采购计划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生产任务要求提供物资需用计划后,由物资部根据物资库存情况编制供应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各个部门要预先先提计划,保证物资部门有充足时间完成物资采购。

二、 物资采购管理

1. 供应商选择:了解市场,收集供应商信息,对供应商进行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水平、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资金实力和供应商信誉等方面的资格审查。

2. 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不得无计划采购和超计划采购。对物资采购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的物资满足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大宗物资采购由项目各部门参与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后有物资部门负责采购。

物资部门每月末要及时和物资供应商进行对账,填写对账单,签字以后移交财务部门进行资金付款计划工作。

三、 物资合同管理

大宗物资采购、材料加工定制和周转材料租赁等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有各项目部门审批最后签订。实施采购的物资部门应依照采购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购方式,与合格物资供方签订书面采购(订货)合同。合同内容应满足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要求,同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有关费用的分担和结算方式、结算银行和账号; ⑵.合理的损耗和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⑶.供货时间、运输方式及注意事项(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措施)、交货地点接(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验货方式和方法; ⑷.违约责任。

四、 物资现场管理

1. 物资进场:确定物资的存放地点,准备好装卸物资所需设备、工具和劳动力。物资进场后,物资管理人员根据采购合同或者送货单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采购合同或订货协议,供货单位提供的送货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者产品合格证、过磅单、发票和运输票据进行物品的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物资验收完成后,由物资人员填写物资验收单进行物资入库,填写验收单并登帐记录。 2. 物资发放

物资发放统一凭领料单进行出库,填写领料单时应填写规范完整并签字完全。

五、 物资统计管理 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帐,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要求规范化、准确化、严肃化。报表数据应实事求是反映当期状况,报表数据应同单位实物、台帐及各业务口保持一致。

六、 机械设备管理

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生产情况进行设备购买和租赁工作。项目物资部门根据计划进行设备购买和租赁。租赁设备必须向公司上报。购买设备程序和物资采购程序一致。租赁设备按以下几点进行。 1. 设备租赁合同

租赁设备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由项目部物资部实现。明确双方责任,确定合同内容。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维修、配件及燃油和润滑油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物资部门必须在设备租赁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存档备案。

2. 设备使用管理

物资部门需建立设备台账,项目部要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合理安排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3. 设备费用结算

机械的租赁费用按合同每月进行结算。按施工员开具的机械使用记录单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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