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腐不能腐机制

2022-07-02

第一篇:不敢腐不能腐机制

关于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

的调研报告

一、分层分类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努力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教育机制,扎实抓好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规范履职、清廉自守。如省委连续9年召开针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大会,每年一个主题制作专题片,集中剖析反面典型案件,用身边的人和事给党员领导干部打预防针、上廉政课、算廉政账;探索实施“四前”廉政教育制度,在重要节日来临前、领导干部任职前、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前、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教育针对性;面向全社会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全省共建立省级廉政教育基地41个、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626个。

二、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构建“不能腐”的立体监督网络。

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引领,不断健全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体系。对改革开放以来制定出台的87件省一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法规制度的严密性,在全省形成了涵盖6大类、18个方面、100项基本制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同时,制定新的惩防体系规划相关配套制度。

坚持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抓手,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统筹推进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实现了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网上行政监察“三个全覆盖”。目前,省、市、县三级累计纳入权力运行监控系统运行的权力事项为34.2万个,电子监察纠错5万多件,实现了行政权力行使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可查可控。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建立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信息管理平台,推行市厅级领导干部点题述廉、县处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乡科级领导干部一述双评、村组干部勤廉双述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源头预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审批、监管分离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省级行政服务中心和8个省辖市、38个县(市、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整合。建立健全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公、检、法、工商等多个部门资源共享。

三、持续加大执纪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建立健全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在全省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举报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网上接访,进一步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案件线索排查评估机制,对重要复杂线索实行集体排查、集体评估,提高信访举报转为案件线索的转化率。制定省纪委、监察厅自办案件流程图,强化办案过程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审理,推行审理助辩、案件申诉交叉审理等做法。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省纪委坚持每月对市、县办案点进行“不打招呼、直接进点”的“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江苏省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在构建“三不”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有不少困难和挑战,如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难、同级监督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措施还不够多;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等方面还要加强研究,结合实际抓紧推进,等等。

四、深化构建“三不”机制的对策建议

科学构建“三不”机制,必须紧紧抓住产生腐败的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实现的可能、腐败成本等具体要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

从筑牢思想防线入手,着力打造“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就是要通过思想保障、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促进领导干部把秉公用权、清廉自守内化为坚定信仰和行动自觉。在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教育的基础上,还需从其他方面强化保障。

强化文化渗透。积极弘扬廉洁文化,培育联结价值理念,用公正法治、清正廉洁等核心价值观和廉洁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党风民风社风。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注重利用热点事件和群众身边的问题加强思想引导,注重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巩固宣传阵地,激发正能量。

强化政治激励。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打开干部晋升通道,合理确定干部职业规划,对有领导能力且勤廉兼优者提拔重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凡是确定的拟考察人选,在组织部门考察时,应同时由纪委进行审核,对经核查确有问题、不符合提拔条件的,应排除出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范围。

五、从强化制约监督入手,着力打造“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体制机制上存在漏洞,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核心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科学配置权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开展权力的清理规范和审核确认工作,合理分解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形成设计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党委述廉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问责制度,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方法。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立法、执法监督等手段,发挥人大履行权力运行监督职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建立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健全权力事项公开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重大决策公示预告制度,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深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压缩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空间。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制度的顶层设计,结合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形成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部制约、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重点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资金拨付、公共产品供给等领域的利益冲突问题,防止领导干部寻租。全面提升制度质量,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推行立法后评估,切实解决制度不配套不协调不好用问题。增强制度刚性约束,明确制度制定、实施、反馈、监督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问责追究和监督保障机制,严肃查处、及时通报违反制度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汇报制、巡视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全覆盖等机制健全,充分发挥纪委党内专门监督机关作用。

六、从提高腐败成本入手,着力打造“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惩治的力度越大,腐败案件发现和查处的概率越高,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就越强。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关键是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提高腐败成本,让腐败分子得不偿失。

建立健全执纪办案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形成“1+1>2”的联动效应。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实行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及相关工作定期反馈制度,建立重要事项、疑难案件、重大问题定期会商制度,增强惩治腐败的合力,提高执纪办案的实效。完善案件移送和通报制度,执纪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有关材料按规定互相移送,并及时反馈查办结果。

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完善传统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加快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健全信访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加大对举报信息的及时梳理、综合分析和研判,从中筛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推行纪检监察督导巡查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薄弱部位、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部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力量开展督导巡查和特定问题专项调查,主动出击,着力发现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汇集梳理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线索,对重要案件线索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开展集中排查。

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有效查办机制。整合信息汇集和管理平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信息的收集,促进人口、房产、工商、金融等信息资源共享,开通涉案信息查询平台。加强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办案绩效考核办法,落实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分级建立办案人才库,统一调度,优化配置,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探索建立抓早抓小的防范机制,针对执纪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多种处理方式,做到发现在早,查处在小,避免干部进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在追究腐败分子法律和纪律责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追缴体系和罚金制度,增加腐败的成本。

第二篇: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这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的坚决态度、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切实形成反腐整体合力,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让政治生态的天空清朗起来。 1.坚持有腐必反,全力打好“攻坚战”。腐败问题影响恶劣、反响强烈。惩治腐败决不能讳疾忌医、养痈遗患,必须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在惩治态度上坚持零容忍。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腐败分子,要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管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允许有法上之权、法外之人,真正做到不因权重而例外、不因根深而却步;对于贪腐行为,哪怕情节再轻、数额再低,也要有恶必除、有责必究,不因恶小而“知之不理”,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在惩治力度上做到满功率。坚持大案、小案一起查,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对“压黄线”的问责,对“闯红灯”的出拳,对“涉禁区”的亮剑,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要在惩治方式上推进法治化。反腐倡廉法规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当前,要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同时,切实提高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水平。 2.坚持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长期抓。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连续打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组合拳,一大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的道路依然还很漫长。必须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做好长期作战准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不放,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要反复抓。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治理一下就会好转,放松一会肯定反弹,必须下大气力反复抓、抓反复、一抓到底。决不能一阵风刮过就停。如果中途松口气、歇个脚,就可能反弹,甚至是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反弹。只有一丝一毫都不放松、一时一刻都不停顿,坚持不懈地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强度,才能断绝腐败分子的从众心态、侥幸心理,以步步为营实现久久为功。要及早抓。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把抓早抓小落实好,可以挽救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起到治病救人、加快治本的功效。要着眼于未雨绸缪,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避免“温蛙”效应,防止“腠理之疾”变成“膏肓之患”,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3.坚持全党动手,合力打好“整体战”。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工作。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总书记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最重要的,就是在思想上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性任务来重视,牢固树立惩腐治贪不力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行动上敢于担当,承担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勇于亮剑,承担推进责任,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协调、靠前指挥;善于统筹,承担支持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全力保障,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办相关部门落实反腐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追究各级党委、职能部门治腐不力的责任。同时,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管好纪检监察队伍,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自觉当好遵纪守法的模范、廉洁从政的表率。要落实部门的协同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是落实反腐倡廉任务的具体单位。只有每个单位的治贪网眼织牢收紧,党的反腐大网才能百密不疏、坚而不摧。一定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管好自己的分内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细做实。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麻木不仁、明哲保身的现象,做到不护短、不纵容、不留情,以实际行动使正气充盈起来,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扎紧制度之“笼”,铲除腐败土壤,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总书记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要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要紧一点,朝严一点的标准努力,切不可“牛栏关猫”。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必须针对权力配置、权力行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管权制度之“笼”扎紧关严。 1.强化制约,保证权力科学配置。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制约,必然产生腐败。必须把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要简政放权。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社会创造活力最直接的改革举措。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权力“瘦身”、廉政“强身”的“先手棋”,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交给市场,把社会力量能落实办好的交给社会,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交给地方和基层,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改革审批制度,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瘦身、放权、让利”,铲除行政审批中滋生腐败的土壤。要依法确权。权力的法理依据决定权力的行使边界。要依照现行法律规章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和规范,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范围和责任,坚决取消无法律设定依据、部门用红头文件自行设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权力,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行使有据。科学设定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固化权力运行的环节、步骤和时限,压缩自由裁量权的寻租空间,努力使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流程有序。要科学分权。权力只有科学分解,才能实现有效制衡。要以权力行使既廉洁又高效为目标,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和权限,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系统。按照“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定事与办事相分离、承办与监督相分离”的要求,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强化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到监督,都可能被滥用。要突出监督重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身居要位、责任重大、权力相对集中,管人、管钱、管物、管政策、管项目等部门腐败易发多发,是强化监督的重点对象。要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责制度,防止“一手遮天”。同时,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寻租、扩张和异化。要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实现监督内容和监督领域全覆盖。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的运用和规范,建立健全网络举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约谈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并接受群众评议,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保护好、调动好。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既是对权力行使的约束,也是对权力主体的保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俯首聆听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切忌横眉冷对,甚至抓辫子、打棍子,真正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成为习惯、成为自觉。 3.强化公开,保证权力阳光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度。按照“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完整链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落实到位。要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逐步推开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电子监督、网上服务等平台。疏通拓展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等主动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短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信息,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让阳光照彻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要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提升公民议政参与度,是建设民主政府、法制政府,不断密切党群关系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拓展群众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在作决策、定政策的时候,坚持开门纳言、集聚智慧,广泛倾听各方面声音,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使各项部署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贴近民意,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开始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自律基石,以思想之“堤”阻挡贪腐浊流的侵袭。 1.坚定理想信念,拧紧防变“总开关”。人生如屋,信念如柱。理想信念动摇,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毫不放松地加以强化。要以学习强志。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工作状态,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史国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做到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守不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要以忠诚励志。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党员干部只有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才能保持昂扬向上的状态、敢于担当的韧劲、拒腐防变的自觉。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以行动践志。共产主义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科学理想。我们强调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是说要天天高喊共产主义口号,去干“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种事,而是要把远大理想和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为“接力赛”中的下一棒积累一个较快的基础速度。 2.恪守为民宗旨,把正用权“方向盘”。权力是柄“双刃剑”,为公则壮党威,为私必斩自己。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腐败问题几乎都殊途同源,由公权私用所致。党员干部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执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指向。要弄清“我是谁”。公权姓公,人民赋予,每个干部都只是权力的行使者,不是权力的拥有者,只能用它来为人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党员干部一定要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始终牢记自己的公仆身份,坚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把责任举过头顶,把私利踩在脚下,把百姓装在心中,以赤诚之心赢得一片民心。要明确“依靠谁”。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实践证明,只有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才能保证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的执政观,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与人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史观不丢,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牢记“为了谁”。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权力指向,为谁立命、为谁谋利始终是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融入到全部奋斗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献身人民作为自己的鲜明政治立场,把是否实现和发展人民福祉作为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获得更加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3.坚守从政底线,系牢廉洁“安全带”。总书记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这里的底线,不是最低标准,而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硬性要求。要严以修身,不失官德防线。崇德修身对于增强自律能力具有基础性意义。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高尚的品行操守,思想就容易出错、道路就容易走偏、行为就容易失范。要始终保持自励之心,正确认识自己,经常省察吾身,不断完善自我、修正自我。要始终保持平和之心,正确看待职务升迁、正确看待岗位留转、正确看待名利得失。要始终保持自强之心,争先进,创一流,以永不自满、永不停顿、永不懈怠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子把事做实干好。要严以用权,不越纪律红线。“纪律是霸道”。如果党的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始终做到地方和部门部署以中央精神为前提。必须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关系,把班子集体智慧发挥好,以充分民主保证决策科学。必须严守财经纪律,不为物欲所累,不为金钱所惑,管住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人,真正做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私用。要严以律己,不碰法律高压线。“畏法度者最快活!”法律是种刚性约束,只有严格守法,人生才能轻松愉快。如果把法律当成最松弛的低压线,时不时地去触碰,就会常常寝食难安、整天提心吊胆,终会东窗事发、受到法律严惩。所以,一定要手握戒尺、慎初慎微,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法之心,常祛侥幸心理,真正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模范。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黑龙江《奋斗》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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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6月26日,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了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了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力度前所未有,就是想从源头治理腐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让领导干部“不敢腐”,就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社会氛围。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快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揭发和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而是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辈子,痛苦折磨一辈子”。

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名利、金钱、女色的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

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把握好治标与治本、当前与将来的关系,最终达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不敢腐”是治标,“不能腐”“不想腐”是治本的两个境界。反腐反到深处,是制度、管理、监督的博弈,是文化的对决,是信念的较量。“不想腐”是治本的最高境界。因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长期艰巨的规划,需要全党全社会一起努力。

(冷波辑自学习报)

第四篇: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的重要性

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惩治腐败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完善,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不敢腐强调的是惩治和震慑,不能腐强调的是防范和监督,不想腐强调的是教育和自律。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严厉打击等多种手段,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成一个完备的闭环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可以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乘势而上,从实际工作中出发,坚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保证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确保党、国家和企业的长治久安。

二、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坚持挺纪在前、高压严治,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有腐必反、减存遏增,全力打好“攻坚战”。立起监督执纪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十九大后,我们应牢牢把握好十九大这个“分水岭”,违纪的依纪处理,违法的依法惩处,以严格执纪执法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真正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提高查办案件的时效性、震慑力,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腐败案件快速查办机制,推进查办案件协同性、信息化,促使贪腐即被惩、震慑时时在。建立案后综合治理机制。把惩治少数与警示多数放入一案办,把纠治问题与完善制度融为一体做。

常长用力、久久为功,着力打好“持久战”。坚定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恒心,做到不松不退不让,让腐败问题无处遁形。针对腐败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下大力反复抓、抓反复,确保彻查彻改,严防反弹回潮。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全党动手、全员参与,合力打好“整体战”。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工作,必须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格落实《监察法》。紧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形成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压紧压实责任。规范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充分调动群众热情,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举报腐败问题查实有奖等制度,使腐败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藏身。

(二)坚持扎紧笼子、严防严控,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强化制约,保证权力规范运行。针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细化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力清单,形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约束规范。科学配置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尤其对已经出问题、可能出问题的环节都要用制度规定严格框住。

强化监督,促使廉洁公正用权。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这个“敏感地带”,紧盯基层风气这个“重点窗口”。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整链条,建立事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促使落实到位。

强化防控,着力化解廉政风险。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探索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追责严厉的防控机制,以便最大限度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最大限度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固本培元、扶正祛邪,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突出坚定理想信念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是修身修德修业之大理。真学真信、学深悟透,在看齐追随中改造思想、净化灵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大党风廉政教育比重,在主题教育、专项教育中融入廉政教育,建立动中抓廉、自主抓廉新模式,加强廉政教育资源共享。

着眼增强法纪意识抓。常态开展“学党章、知党规、守党纪”等活动,及时组织新规新矩宣讲,积极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等搞好法纪宣传,促使党员干部将法纪牢记于心。通过及时下发案件通报并召开典型案例剖析反思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传阅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等方式,以案促改、警钟长鸣。

围绕实现以文化人抓。探索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必须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及时构建以廉政教育基地为依托,以廉政警示录、廉政党课集、廉政画书为载体的主题廉政文化体系,营造企业崇廉尚洁、见廉思齐氛围。

三、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结合实际工作,努力构建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持续监督制约,通过抓好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四个环节的工作,用机制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警示教育常态化。在案发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在一定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和处分决定,主要岗位党员干部表态发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廉洁从政要求。没有发生案件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收集汇总所在岗位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经常性地受到提醒。

(二)剖析整改常态化。在以案促改工作中,要求党员干部严肃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不遮不掩,真正达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的效果。召开专题会,认真组织查找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在整改中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把问题整改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做到同推进、同落实。

(三)制度完善常态化。针对典型案件剖析、问题整改中暴露出来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对个性问题,坚持一案一堵漏原则,有什么漏洞就制定什么制度;对共性问题,对问题原因进行归纳梳理、分析研判,完善制度,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同时全面清理、重新审查和评估与廉政风险有关的制度性文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督导检查常态化。上级部门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坚持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通过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参加**等方式,重点检查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否认真精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警示效果是否明显、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通过当场反馈、书面反馈和印发通报等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第五篇:如何做到“不想腐 不能腐 不敢腐”

一、关注人性,有力构筑“不想腐”防波堤

1、合理满足党员干部基本诉求。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们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是最基本的人性。在权力运行中一味的强调人必须讲付出,把所有的人当圣人,是不科学的,更不是马克思主义应有的唯物观点。而当前困扰党员干部最大的两个问题是,没有合理的薪酬激励和向上晋升的价值实现机制。在反腐的制度设计和机制运行中,对党员干部合理的、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需求应予以满足,使之对有归属感、成就感,这是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对“人”经典论述的精神。

2、思想教育以信仰教育为根本。信仰不是虚无缥缈的说教,不是言之无物的煽情,信仰是对内心深处理想信念的执著,是对公平正义平等规则的敬畏。而每一个腐败分子无一例外信仰缺失,要么迷恋于权力,要么执著于金钱,要么沉迷于女色,要么三者兼而有之,对公平正义平等规则却是熟视无睹,随意践踏。思想教育,必须要以信仰教育为根本。在选人用人上,必须讲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先选用那有坚定的信仰,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人。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中,加强信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自己的选择,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对公平正义平等规则铭记于心。

3、不让老实人吃亏是最有力的激励。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用人腐败往往导致更大的腐败,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是对老实人最大的伤害,老实人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的人,这些人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勤奋努力,不察颜观色,敢于负责,勇于争先,锐意进取,不畏首畏尾,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不计较个人名利,不跑不送,不找不要。老实人是干部队伍的主流,也是推进事业加快发展的中坚力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是对老实人的最大支持,弘扬了用人的正气,袪除了用人的歪风,投机钻营没有市场,是最有力的激励,是最好的反腐形式。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风气的最好净化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稳定的社会生活物欲横流,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私欲膨胀、社会责任感丧失,腐败充斥着社会各个层面。官风是民风的投影,争官、跑官、买官、卖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屡见不鲜、禁而不止,为官不正、不廉又进一步使社会风气败坏。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价值取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是当前社会风气的最好净化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也会进一步净化每个党员干部的心灵。

二、立体推进,精心编织“不能腐”防护网

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就是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现有制度入手,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畅通群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1、狠抓落实,严防执行制度走形。现有制度体系是经多年的反腐实践才建立起来的,但在反腐工作,有些制度却成的摆设,执行时变样走形。如选人用人时,虽然我们有民主推荐,群众投票制度。但有的单位,却不当场唱票,最后候选人的确定由少部分人决定,民主投票只是个摆设,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群众意见很大,损害了选人用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成了腐败高发区。我们要以现有的基本制度为基柱,纵向到底,深入地层,严防执行制度走形,有力支撑反腐防护网。

2、畅通渠道,妥善引导人民反腐。腐败之所以是党之大敌,是因为腐败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威胁着党的执政基础。共产党是建立在百姓中间的,最好的监督员不是监督部门,而是基层百姓。党员干部服务百姓,干得好不好、清不清廉、腐败没腐败只有百姓最清楚,也只有百姓说了才算。要加强老百姓的监督力度,为老百姓的监督提供各种有利的条件,如“两会说吧”、“民声通道”“反腐信箱”等,要横向到边,通过电视、电话、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让百姓特别是来自基层老百姓吐露心声,这样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党员干部,做了什么事也逃不过亿万老百姓的眼睛。在这过程中也要通过法律安排使无中生有、恶意污告、借机整人等消极因素降到最低限度。

3、合理布局,创新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整合现有纪检监察资源和力量,不按行政区划一级政权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配置,在省委领

导下设立大区纪检监察局,或设巡回监察机关,消除省以下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干扰和影响。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人员、经费等实行专项管理,并通过网络报纸等进行公开,公开接受评议,从而打通人民群众对权力监督的通道。创新纪检监察管理的同进,加强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体制,防止纪检监察部门成为凌驾于其它部门之上特权阶层。

4、防微杜渐,实行反腐预警分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的发展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要防患于未然,要把腐败的打击在苗头初始阶段,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真正做到治病救人的功效。

三、依法惩处,从严打造“不敢腐”高压网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杀一儆百”,免职的官员永不再用,对违法犯罪的官员要严肃处理,从严惩处,不能让官员有侥幸心理。

1、严厉惩治腐败,增大腐败成本。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形成高压震慑,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决不手软,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就能够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

2、提高惩处效率,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查办案件

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3、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4、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着力找准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履行职责使命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回应职工关切,注重找准和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提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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