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

2023-06-17

第一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职责分工

职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街道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

3、负责街道维稳及民兵队伍的管理工作。

4、负责街道值班备勤和辖区维稳督查检查工作。 职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

1、协助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工作。

2、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创建工作。

3、负责组织信访化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工作。

4、负责各工作方案、信息汇总、汇报总结材料的撰写。

5、负责组织综治例会召开和综治业务培训活动。 职务:综治干事

工作职责:

1、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2、负责维稳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以及每周分析研判记录;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和相关数据统计报表的整理报送工作。

第二篇: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职责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应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坚持依靠广大群众,组织协调、优化整合、督促指导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资源力量,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来信来访处理、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防范处理邪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实现辖区社会和谐有序、安全稳定。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安排工作。

二、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和社会治安稳定信息,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积极向同级综治委提出工作建议。

三、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分流、督办、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五、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护路联防和反邪教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检查考核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管理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八、完成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综治办:主要牵头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中心成员单位开展各项稳定工作;中心对成员单位交办的各类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结案。

信访办:主要负责受理、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掌握辖区的信访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排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对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案处理。

派出所: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各类治安隐患的查处;掌握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预防和减少辖区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维护治安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突发和群体性事件。 司法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等日常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法 庭:主要负责积极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与中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中心交办的司法调解工作。

武 装: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在辖区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组织民兵应急队伍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民政办: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抚贫帮困、福利救助、敬老助残、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中引发的矛盾纠纷。

安全办: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场、市场及公共场所的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的查处。

土地规划: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因违规建设、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滥用耕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工 商: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交管站:主要负责中心交办交通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 人事劳动: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劳动就业、下岗失业、劳动保障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年生活保障补助等涉及民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农业生产、土地承包征用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

林业站: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林木林地所有权争议、水利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

文明办: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方面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的调处工作。

妇 联: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涉及歧视、侵犯、虐视妇女儿童的家庭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联合做好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反映村(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共青团:主要负责中心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联合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抚等工作。

其它协作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做好配合协作工作。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召开工作例会。

(三)建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检查。

(四)定期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

(五)检查督导各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

(六)辖区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

(七)组织开展综治维稳信访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新路子。

(八)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维稳信访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下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二)协助主任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并组织落实。

(三)协助主任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按照“六联”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负责抓好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总结、评比工作。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辖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主任提出工作建议。

(六)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维稳信访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围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日常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辖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三)协调各部门抓好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和推动村(社区)、各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活动。

(四)组织有关会议并做好记录,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中心主任主持,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掌握工作动态,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究相应工作措施及对策,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首问负责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时,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限时办结制度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对受理的案件,限时办理,让反映问题的群众有盼头,有信心,对较简单的问题,情况单一,线索明确,易查易结的问题,10日内办结答复。一般的信件在5日内转到承办部门人员,重要问题信访件3日内落实到承办人员。对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15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对较复杂的问题的信访件30日内答复,情况紧急需要立即答复的请示相关领导给予即时解决。

四、情况报告制度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办报告辖区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乱点整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平时实行月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事件)或重大不稳定信息随时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五、督察督办制度

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重要任务、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察督办。承办单位和职能部门未能在期限内办结的,由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发出督办通知书,直至结案为止。

六、资料台帐制度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工作资料台帐包括: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会议记录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督办、销案通知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主要工作数据月报表等表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七、检查考核制度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把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绩效纳入镇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实绩、奖惩直接挂钩。每半年对辖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兑现奖惩。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机制

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中心组织各组成部门,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方式,对矛盾纠纷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落实登记、交办、承办、结案每个衔接环节。对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社会治安联防机制。中心定期开展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建立健全以公安为主体,专职治安防范力量为骨干、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活动,大力推进科技防范,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提升治安防范水平。指导督促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三、重点工作联动机制。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由中心统一调配使用各组成部门工作力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乡镇、街道党政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妥善处置突发性、群发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四、突出问题联治机制。中心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辖区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各组成部门对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查、梳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方参与,综合施策,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推动解决社会管理滞后、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

五、平安建设联创机制。中心研究制定辖区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时效。

六、服务管理联抓机制。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部门、村、社区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闲散青少年管理服务等工作措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第三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制度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部署并监督实施;

3. 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 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 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 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 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 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 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 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 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 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 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 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 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 “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 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 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 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 3. 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 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 通报的内容: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 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 通报的时间: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 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居)范围内通报; 5. 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 值班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 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 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 工作计划

(1) 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呈报乡(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 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4) 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 2. 工作总结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镇)主要领导; (3) 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 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 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3. 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5. 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 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居)民有所求,无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 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 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2) 遵守调解规则;

(3) 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 (4) 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 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 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 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 中心基本台帐簿册: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 “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 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 (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 (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 (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 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 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 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 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 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 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 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 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 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 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 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 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居); 2.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居)和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 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 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 一般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 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 工作纪律: (1) 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2) 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3) 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4) 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2. 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2) 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 (3) 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 (4) 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 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 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 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6. 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和财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接待场所不准高声喧哗。

第四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安排意见

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安排意见

二O一一年,我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在县政法委、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经常分析形势,积极慎重、稳妥地处理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涉稳问题,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全面落实维稳工作各项措施,实现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六无一下降”,即无集体越级上访闹事;无群体性械斗;无影响全区的恶性事件;无重大火灾;无群死、群伤等治安灾害;无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刑事案件稳中有降;最终实现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社会环境明显好转。为做好我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全镇始终以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宗旨,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成立了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领导小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镇信访综治维稳中心下设在办公室,由王真浩任办公室主

任,吴梅竹、王 毅、陈 宇具体办公,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全镇还认真贯彻落实县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

制度,与各村及各单位,村与村民组、村民层层签订维稳工作责任书,制订严格的考评细则和奖惩措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妥善处理农村热点、难点问题

对待热点、难点问题要采取积极主动、不拖不推的方法,

妥善处理,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讲清道理,以取得群众的谅解,不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群众、压制群众,激化矛盾,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上访闹事苗头的事(案)件,由综治、司法、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抓住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人和事,找准解决矛盾纠纷的切入点,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要加强排查力度,坚持日常排查与敏感时期排查相

结合,特护期实行地毯式的排查,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寻求化解方法,

做好化解工作;

三是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涉稳对象,根

据涉及人数的多少,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调处的难易程度,逐类逐人建立台帐,落实包保责任。并将重点人员的台帐报送镇党政领导审查,同时对全镇稳定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

四是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

及人民调解相结合,对每类矛盾,都要作认真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强化情报信息上传下达工作,以防为主,把握稳定

工作主动权

根据全镇的情况建立一套横到底,纵到边的情报信息网

络,各村都要明确维稳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激励机制,并制作通讯录以方便信息情报的传递,尽早、及时地获取有价值、预警性的情报信息,确保全镇范围内的各种涉稳情况能“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当”。 对于辖区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责任人及单位都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靠前指挥、及时化解,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不上交、不扩大。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

动,大力整治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治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各种创安整治活动,夯实治安维稳基础工作,确保辖区治安明显好转、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五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报:县政法委2份

送:信访局、维稳办、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各1份

送:各村及镇直各单位1份

自存3份共印30份

第五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1、 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通报工作情况制度。乡镇综治信访 维稳中心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上报和通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类情况;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季、半年、全年定期对综治中心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和具体安排。

2、 定期分析评估和上报维稳及治安形势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 稳中心每季度分析评估上报本辖区维稳及社会治安形势,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维稳及综治主要任务。

3、 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三个排查”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 稳中心每季度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4、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完善信息接收、应急启动、现场处臵和善后处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

5、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研究分析重大事件件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工作要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如实 反映个案处理进度。

6、重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实行重大事故“一案双查”制度,即在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的同时,一并调查事故发生的背景、原因和过程,对没有落实管理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具体情节,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7、重大隐患和问题交办督办制度。对各种信访及矛盾纠纷个案实行分流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分流交办至相关单位落实处理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臵、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要进行专项督查,明确专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工作方案、解决时限等,落实专人跟进督办。

8、定期对各部门考核奖励制度。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季度对各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按上级有关规定,对工作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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