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工作规章制度

2023-06-16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综治维稳工作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综治维稳工作规章制度

维稳综治工作制度

一、

领导包案制度

(一)领导包案的职责

1、包案领导应亲自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结包案事项;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要说明理由及延期办理期限,报党政一把手审批,并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2、包案领导在办理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调处的,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系非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做好工作;

3、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属非本镇职权范围需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将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

(二)领导包案的要求

1、包案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包案处理的意义,确保领导包案制的落实;

2、包案领导要认真准备,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处,确保案件及时稳妥办结,让当事人满意。

二、督查督办制度

接待室受理的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当事人申请要求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二)

督查督办部门 联调接待室、镇综治工作中心有关职能部门的承办事项,由中心负责督查督办;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以书面形式通报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

(三)

督查办理时限

相关部门对承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一般事项,应当自收到中心联调室交办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复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向督查督办部门说明情况,并在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

督查督办部门的职权

1、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不满意的,有权提

出重新办理的意见;

2、有权调阅承办部门处理问题的有关材料;

3、有权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解决

问题的意见;

4、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 关问题。

三、信息收集通报制度 信息收集通报制是指本镇综治工作中心定期不定期收集信访、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信息,做好防控工作,作出分析,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的制度。

(一)

信息收集的内容

1、综治工作中心联调接待室的来访人、纠纷调解申请人反映的 信息;

2、村(社区)每月上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信息;

3、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上报的信息;

4、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的信息;

5、治安信息员上报的信息。

(二)信息收集通报的要求

1、综治工作中心应对群众信访、矛盾调解申请等事项进行登记、调处,作出分析,定期将书面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2、按要求将信访、民间纠纷调处等情况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3、对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及时分析其特点、成因,提出意见,报告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4、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综治工作中心应立即报告镇党政领导和中心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做好防控工作;

5、中心应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分析、通报前阶段矛盾纠纷、治安动态等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并将情况报镇领导。

四、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是指工作人员在执行首问责任制,处理来访、来信、来电,落实领导包案制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一)

责任追究的范围

1、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群众意见大、并造成恶劣

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未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目标的;

对综治工作决策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群众越级上

访事件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被骗,造成重大浪费等较大损失的; ⑤

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时,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

提供伪证,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的;

⑥ 其他应受到责任追究的。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①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使国家、集体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②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来访、来信、来电、纠纷调解申请人造成延误使利益受到损失的;

③ 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信访、申请等事项拖延不办、推诿扯皮或擅自设置繁琐程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④ 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

⑤ 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其他失职、渎职的行为。

(二)

责任追究及处理

①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纪、违规的,依照相关文件视情节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 ②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③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④ 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靠相关文件的规定,追

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第二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综治维稳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2、正常工作日,乡党委、乡政府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带班领导要坐阵服务中心办公,如遇特殊情况,可和其他带班领导调班,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每周召开一次中心成员会议,分析乡区内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3、建立健全“定期排查、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包案处理、限期办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服务中心对本乡区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5、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实行包化解任务、包化解领导、包化解责任、包化解时限、包化解回访。

6、服务中心通过党委、政府赋予的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管理监督权,负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调处工作。

7、服务中心对乡区内的有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对调处化解无效,需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有服务中心填写《移送联系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篇: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年的安全工作,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确保学校平安。

一、目标要求:

本年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二、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史忠和

副组长: 张崇生、张树雁、李仁成、吕洪江

组员:焦德生、何玉英及各班班主任和各村小负责人

三、纪律要求:

1、教育教学: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师

生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⑷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竞技性、

有可能带来伤害性的活动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

得勉强。

2、综治交通: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周班队会的必讲内容,

要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

(2)配合派出所做好对学生上学安全教育,确需乘车的学生要加

强等车及坐车时的安全教育。

(3)带班领导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

(4)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学。

(5)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

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饮食饮水卫生:

对饮食安全,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学校建议到食堂就餐。强调少吃

零食或不吃零食。

4、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月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

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

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

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

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

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

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5)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6、与乡政府协作加强校园门口的管理。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让我们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

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

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而努力。

三合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2013年3月

第四篇:农村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一、为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良好有序的社会环境,村两委设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保、调解、普法等各项工作小组,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根据乡镇综治办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综治工作规划、目标等,并及时总结上报综治工作新方法、新经验。

三、每月要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本村综治工作,分析社会综合治理形势,排查本村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

四、按照乡镇综治办的部署要求,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防范和处理邪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五、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等重要时期,要加强值班和治安巡逻,要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记录,并及时报告乡镇综治办。

六、每月定期向乡镇综治办报告本村综治工作情况,特别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如遇重大情况、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

七、要建立和完善综治工作台帐资料,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分类建档。

第五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一、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耐心听记,依法处理。

二、当日受理的信访事项,交领导审核后做好登记。

三、中心对转送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做好督办、查办工作,并负责抓好办理结果的汇总、反馈工作。

四、对群体访、异常访和越级访,中心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并负责将上访人员引导到指定接访场所接访。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应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做好疏导、接访工作,并及时报告县级信访服务中心。

五、在接访工作中,经办的工作人员不能向信访人乱许愿、乱承诺。对疑难信访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中心工作人员应注意从日常信访工作中排查、筛选可能出现越级访、异常访和群体访的问题,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严禁使用刺激性、侮辱性和其他不文明语言,防止来访人员情绪激化。

情况报告制度

一、实行月报制度、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及时报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三、及时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四、对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以及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查究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及时报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制度

一、采取“三个坚持”的办法排查矛盾:坚持定期排查,乡镇(街道)一般每半月集中排查一次;坚持重点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要专门开展全面排查,特别对可能引发择机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调处;坚持专项排查,针对库区后扶政策实施、高速公路征迁、劳资纠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村委会换届选举等不稳定因素较多的领域,成立专门排查小组进行专项排查。

二、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

三、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应及时核实并报告党委、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四、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五、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按照处置预案,积极疏导、调处,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挂牌督办制度

一、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或调处难度大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二、采取“六定五包”责任制办法,切实落实化解、息访、维控的责任(六定: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督办人、定办理时限;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

三、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承办单位推诿、扯皮、拖延或拒不办理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建议对承办单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四、对上级挂牌督办的信访案件要专人跟踪,直至问题妥善解决。

五、对督办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并做好反馈工作。

信访事项办结反馈制度

一、一般性信访事项办结后,在规定时间内,视具体情况采用电话、书信形式答复信访人。

二、五人以上联名来信和涉及问题突出、多次重信重访或上级机关转办的重点信访件办结后,应督促承办单位适时回访。

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应定期筛选一些问题突出、多次重信重访或越级信访的事项进行回访,对于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事项也应及时进行回访。

四、对群众集体上访,承办机关办结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原则上均应逐件调查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回访。如发现办理机关存在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应及时指出并督办到底;对办理结果好、群众满意的,也应及时总结宣传。

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违反有关规定,未认真接访和及时调查处置群众来信来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二、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报告和处置,导致矛盾纠纷扩大升级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矛盾纠纷未及时调处,久拖不决,导致矛盾纠纷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违反接访制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工作中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以上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告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一篇:致住宿生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