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标准

2023-06-15

第一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标准

关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

阿勒泰地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发挥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13‟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主体不变、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整体运作、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和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建成基层维稳工作的实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处臵突发事件的指挥部。

第三条 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四条 综治工作中心应建立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工作窗口,综治、公安、武装、统战、民宗、法庭、信访、司法等部门

- 2基本功能区:集中办公区、接待受理工作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联席会议室、档案室。

第九条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职责、制度、流程图、组织网络图、工作人员照片,以及综治工作中心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工作人员照片等须制作上墙,照片下方必须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

集中办公区悬挂《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每个办公桌面放臵工作人员标识牌(正面为照片、姓名、职务、主要职责,背面为岗位职责)(见图例3,尺寸为17.4cm×8.5cm,材料为亚克力桌签,内插彩色铜牌纸);每个工作人员上班时胸前佩戴工作证(含照片、姓名、职务、工号等)(见图例5,尺寸为2.5cm×7.5cm,材料为亚克力滴塑)。

接待受理工作窗口须悬挂《中心工作职责》、《中心窗口岗位职责》、《服务窗口流程图》、《中心主要成员单位(含负责人照片)组成网络图》、《中心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窗口标识牌样式与大厅内其他服务窗口的标识牌一致。

矛盾纠纷调解室须悬挂人民调解徽章、《人民调解和信访条例摘要》、《参与调解人员须知(权利与义务)》,并印刷温馨话语提示。

联席会议室须悬挂《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流程图》、《社会治安联合防控流程图》、《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流程图》、《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程图》、《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流程图》、《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程图》。

- 4 第十四条 综治工作中心的运作程序要按照“集中受理、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限时报结、跟踪问效”的总体要求办理。综治工作中心各组成部门根据其工作职能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台帐。

第五章 机制建设

第十五条 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窗口要通过代办、交办、转办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社会服务,统一受理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政策法律规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信访问题,要立即办理;对符合政策法律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而上级信访机关、相关部门未曾处理的信访问题,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前提下,窗口工作人员要无偿为辖区群众提供全程的代理代办服务,并跟踪参与、协调信访事项办理,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不属于基层政法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中心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提交联席会议确定责任部门研究调处;对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信访问题,要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工作。

第十六条

综治工作中心要建立健全和实行工作例会、首问责任、情况报告、协作配合、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有章理事,规范运作。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由工作窗口各轮值单位参加的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

- 6工作主动提出建议,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主动排查整治。综治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综合性强、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工作时,综治中心统一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

(六)考核奖惩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定期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履行情况和综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定期会同各组成部门对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兑现奖惩。

第十七条 中心要不断完善以“联调、联防、联动、联治、联创、联抓”等“六联”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保证综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各组成部门,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方式,对矛盾纠纷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落实登记、交办、承办、销案各个衔接环节。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力量和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社会治安联防机制。综治工作中心定期开展治安稳定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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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管理联抓机制。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发挥部门、单位、社区和家庭作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重点人员帮教管控、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 保障落实

第十八条 综治工作中心有权检查指导辖区各部门、单位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必要时向上级综治部门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综治办每年要对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地(州、市)综治办每年要对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专职副主任进行轮训,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法部门负责人和干部(民警)的轮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党办发„2010‟??号文件精神,把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运行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提高,确保工作需要。要按照2011年自治区党委第51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规定和新党组„2011‟22号文件精神,确保自治区财政每年为乡镇(街道)拨付的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和专职治安联防队、村(社区)治保主任、十户长、楼栋长报酬待遇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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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长征街办事处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运行情况汇报

长征街办事处地处城区中心,现辖 11个社区居委会,7 个行政村。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综治工作中心的指导意见,以“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方便群众”为原则,以“组织建设网络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工作运行程序化、制度建设科学化”为目标,使综治工作中心达到了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建设、高层次运行。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有人办事。

我们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有人办事。调整了综治委成员部门,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全面开展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具体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综治办、矛调办、心理咨询室、铁路护路办等多个部门组成中心成员单位,其中综治办、矛调办、心理咨询室、铁路护路办在中心集中办公,其他单位轮流值班。成员大多为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基层工作经验比 较丰富,能够很快的适应工作需要。

二、 加大硬件投入,确保有场所办事。

领导小组经过综合考虑,加大硬件投入,确保有场所办事。认真分析把办公场所确定在政府2楼。办公区间按“受理区、调处区、工作区”布局。每个区间都配备了高标准、高档次的办公设施,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办公需要。

三、健全机制制度,确保按章办事。

我们把工作的重点 健全机制制度,确保按章办事。放在规范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发挥职能作用上,明确了中心职责、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规范了一个工作服务流程。联席办公人员在服务区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事项,按照流程逐级落实办理,按照“五联”工作内容的要 求落实相关责任制度,确保工作案结事了。

总之,自综治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全处共排查出矛盾纠纷十余件,全部成功调处。继续开展党政大巡防,加大对基层巡防的监督检查。结合“平安创建”集中开展治安整治,重点整治了个别城中村治安落后面貌。全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与去年相比有了明显下降, 全处没有发生一起一起突发性事件。

第三篇: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2009年以来,铜仁地区把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作为创建“平安铜仁”的重要抓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了乡镇(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截止目前,全区169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1375个村(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1016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综治办(站)。经过近一年的运行,成效明显,既保留各组成部门原有“主体不变、职能不变、管理体制不变”,更突出各组成部门之间“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整体效能”。主要做法如下:

一、党政重视、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一是铜仁地委、行署高度重视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成立乡镇(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的有关事宜和问题,并以铜党办发〔2009〕120号文件下发了《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乡镇(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的意见》,对成立乡镇(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机构设置、中心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进行了明确。石阡县为深化“平安石阡”建设,巩固“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成果,县委、县政府还专门行文建立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站,该做法已在全地区进行了推广。二是地委政法委、地区综治办把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各县(市、特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情况掌握、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各地政法、综治部门认真制定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中心硬软件建设,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工作。2009年10月22日,地委政法委、地区综治办在印江县召开了全区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现场会,全面部署开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三是在工作保障方面,铜仁地委、行署要求乡镇落实综治工作中心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各县(市、特区)根据工作需要,均为每个乡镇(办事处)核拨了5000—10000元的工作经费,保证了综治工作中心建设顺利开展。各县(市、特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部署,亲自组织研究制定中心建设方案,亲自督促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地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结合开展联系乡镇工作,把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力支持、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积极配合乡镇(办事处)做好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认真履行维护治安的职责。据统计,地区综治委成员单位仅2009年为联系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解决综治经费15.4万元、2000型桑塔纳轿车2辆,为90%以上的联系乡镇(办事处)解决了电脑、办公桌椅、警棍、电击棍等办公设备。

二、明确职责、完善机制,确保综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运行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铜仁地委、行署明确要求综治工作中心由政法、综治、法庭、公安、司法、信访、国土、林业、水利、工商、文化、劳动、城管、社会事务等部门组成。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由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兼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配备2至3名专职干部,乡镇综治办在综治工作中心履行牵头协调、检查督办等职能。二是明确职能任务。明确提出,铜仁地区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助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并具体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等任务。三是实行“一站式”服

务。铜仁地区挂牌运作的综治工作中心基本上都集中办公,均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群众来信来访台账、外来人口出租屋管理台账等基本台账。综治工作中心在乡镇综治办的牵头协调下,统一受理群众来访,统一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为基层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和一揽子解决。四是建立“五联五合”工作机制。“五联”即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应急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五合”即职能融合、力量整合、部门联合、网络组合、信息汇合。德江县共和乡为深化中心建设,领导真重视、财力真投入、机制真创新、力量真整合,推行了“4+1”和“1+4”两个工作机制(“4+1”机制:每周5个工作日,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干部4天在乡镇集中办公,1天到村收集相关信息,协助村支两委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配合搞好其他工作;“1+4”机制:各村村干部每逢赶场天到乡镇综治工作中心集中办公1天,报送各类信息,接访群众诉求,协同解决问题,4天在村开展日常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实现了乡村互动、站村互动、村村互动和部门互动。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在综治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促成了各种资源的整合。铜仁地区通过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将综治、警务、信访、调解和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等力量整合起来,由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一改过去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状况,形成了以块为主、统一管理、形成合力的新格局,使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防范网络更加健全。在企业,过去企业内部的保卫、消防、安全生产等分属不同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成立了综治工作站以后,企业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任站长,组织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及各科室人员轮流参加厂区内部值班巡逻,“护厂队”的成份和规模都得到了改善。在农村,以综治工作站为平台,以用公益性岗位聘用的2067名专职治安协管员、义务治安巡防队员和治保会、调解会成员为主体,实行工作站成员挂钩村民小组和重点农户的办法,不仅能摸清、摸准、摸透本村的纠纷和治安情况,而且也能及时调处发生的纠纷、案件。二是推动了综治工作的阵地前移。综治工作中心实行成员单位包片挂点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综治力量进一步下沉,维稳工作阵地进一步前移,对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对于各种报警求助可以就地快出警、快调查、快处理,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在村、社区、企业,成立综治工作站,架起了与当地综治部门联系的桥梁,使得综治工作中心进一步延伸了触角。三是提高了群防群治工作水平。综治工作中心成立后,加大了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的整合力度,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联巡、联防、联勤、联治,提高了群防群治水平。四是激发了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热情。综治工作中心的设立及其各种制度的有效施行,增强了中心工作人员、乡镇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过去,社区有警务室、调解室,企业有保卫科和保安队,行政村有治保和调解组织,分别属于公安、司法相关组织机构,综治工作在基层“有名无份”。通过建立工作站,把综治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单位,更进一步激发了社区干部、治保调解干部和企业保卫干部工作热情。

第四篇:社会管理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自全县召开会议以来,丰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社会管理综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镇综治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分工及职责任务。总计投资近15万元对镇、村综治办、警务室等办公场所进行了提升改造。现将镇、村综治中心等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综治中心和村综治办建设情况:镇综治中心建在镇政府院内,楼房12间建筑面积260平方米,设有四室一站一厅。根据工作需要,投资4万元制作了各科室上墙制度,购置了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电子屏、工作台、档案厨、沙发等办公设施;整合了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调解办、610办、民政办等单位到中心集中办公;对档案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规范入档。

村综治办试点建在丰山东社区,楼房6间面积130平方米。设有综治办、调解室、治安防范室;投资2万余元制作了"十位一体"综治工作制度牌,添置了办公桌椅、档案厨等设施;安装了高清晰电子监控和平安大喇叭;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完善了档案资料。

二大调解体系建设情况:统一更新更换了普法、社区矫正、调解等所需制度牌;增设了专业调解室;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分类细化了档案资料;投资3万元配备了办公用车。

三天网工程建设情况:于6月6日在镇驻地平腾路两头已安装完成两个卡口;在公共复杂场所、治安落后重点区域、重点要害单位安装了4个高清摄像头;派出所建立了110平台与镇办公楼、中学、中心校、医院、镇驻地主街道等重点部位进行了联网;70%村安装了电子监控及平安大啦叭。

四基层警务室建设情况:警卫室建在丰阳镇**木业有限公司门口,平房9间120平方米。设有传达室、办公室、会议室、调解室、档案室、伙房、餐厅、宿舍;投资2万余元粉刷了内外墙、房屋吊顶、铺设地板砖;投资3万多元购置了微机、办公桌椅、值班床、餐室用具,制做了治安防空警务制度;配齐配强了10名联防队员且已上岗。

丰阳镇党委、政府

第五篇: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实践及思考

作者:钟联社 文章来源:中共张掖市委政法委 点击数:3529 更新时间:2009-5-15 8:53:20

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是今年中央和省上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它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的职能融合、力量整合、工作配合、网络组合和信息汇合。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最近在平时掌握情况和调研的基础上,自己进行了一些思考,初步形成了一些观点和思路,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综治工作中心

1、中心的性质:综治中心是平安建设工作的联合体或平台,根据“主体不变、职能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它按照“打造平安张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上面千条线、下面千根针”的现状转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综治工作中心,它是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治安防范指挥处置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汇总,它放大了综治工作的优势,有效提升了平安建设的效能。

2、中心的组成: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由基本部门和协作部门两部分组成。基本部门为综治、信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实际上就是原来的综治办),协作部门可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实际工作需要,吸收城建、城管、劳动、土管、计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农技、团委、妇联等部门参与。基本部门派员常驻中心办公,协作部门安排人员分批轮换进驻中心办公。人员性质不变、部门归属不变。

3、中心的职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具体承担排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落实治安防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4、中心的制度建设:一般来说,建立首问负责制、归口受理制、催办督办制、工作例会制、矛盾纠纷排查制、联调工作制及台帐、奖惩考核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

5、中心的运作流程:综治工作中心通过规范制度,完善中心“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的运转流程,有效促进中心作用的发挥。一是综治牵头,统一受理。根据党政指导、综治协调、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模式,统一受理进驻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办证、登记、劳动中介、纠纷调处、咨询投诉、计生等事项,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明确责任,归口分流。中心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中心专职副主任统一签发,按部门职责,归口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疑难问题或者事态紧急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由中心主任签头有关部门、村(社区)进行联合商议,制定措施,并落实专门的包案人员进行处理。根据不同情况,中心对受理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对能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由中心安排人员调处;对政策法律咨询类的问题进行直接解答;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问题,引导当事人走诉讼途径解决;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及时予以法律援助。三是领导签批,催办督办。对分流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中心各职能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中心主任审批同意;承办期满尚未办结的,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催办,问明情况,督促办理。四是践行合约,跟踪回访。对中心办结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心及由中心调解的社会矛盾纠纷,中心都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登记并存放进工作台帐。同时,定期落实中心工作人员或村(社区)综治干部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落实情况和调解协议的履约情况,确保问题的解决。

6、中心的工作模式:一是联调机制。中心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镇(区)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及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二是联防机制。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制定防范措施。指导镇、村(社区)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三是联勤机制。由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各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制定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四是联治机制。定期排摸、梳理辖区内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五是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等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

7、中心与综治办的关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乡镇、街道综治办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统一管理、协调指挥、集中办公,联合运作。综治办在中心起牵头协调、检查督办的作用。在不增加领导职数的情况下,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原综治办主任),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副乡级),一般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担任,主持日常工作。中心配备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行政事业编制中调剂。

二、关于我市综治中心的有关实践

1、民乐县的实践

近年来,民乐县探索建立了乡镇综治中心,有效整合综治资源,全面抓好治安防范、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使全县平安创建工作呈现出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乡镇统一设立主抓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性机构----政法综治办公室。对外称“××乡(镇)政法综治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政法综治办公室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2007年上半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从发展经济、社会管理、维护稳定、公共服务的四大职能出发,将六坝、南古、民联3个乡镇的七站八所再次整合重组,重新成立了“办一中心”(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发展办和综治中心)。在村一级统一设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治保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兼任),在村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在中心村完善中心警务室,并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治安巡逻中队。其它各村组建治安巡逻小队,组一级确定一名治安信息员,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治安动态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重点人口的动向和邪教信息等)的上报工作。通过规范乡镇综治中心设置,为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乡镇党委对政法综治中心人员的配备高度重视,严把“入口关”。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专职副主任由乡镇推荐,县综治办会同组织部考察后确定,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为兼职副主任。将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政法、综治工作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作为综治专干的选配标准,将民政、土地、计生、农技、信访等专干吸纳为综治兼职工作人员。止目前,各乡镇综治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了3-5人,抓政法综治工作的人员总体上占到本乡镇干部的30%左右。全县共组建治安联防巡逻大队10个139人,中队44个263人,治安联防巡逻小队213个1771人,十户联防4873个56272人,帮教组织131个369人,治保会213个866人,调委会213个832人。

二是完善乡镇政法综治中心职能。首先是推行为民代理服务。全县10所综治中心均实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在各村建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设兼职代办员,形成了乡镇服务中心、村代办点两级联动的服务体系。为方便群众,服务中心发放了“连心卡”,把为民服务的工作范围、程序、联系方式“广而告之”,把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较多的计生、农技、土地、民政、信访等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群众一个电话即可上门服务,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其次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目前农业生产经营中广大群众缺乏法律知识,维权困难等问题,把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作为综治中心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群众解决司法难题,指导农业生产合同的签定和履行,帮助农民工维护正当权益,为群众代写各种法律文书,代理出庭。第三是开展群众信访接待服务。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信访调解的职能作用,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首问责任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治安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群众到镇上上访与干部工作下沉上门排查调处两种办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狠抓民事纠纷的调处,民转刑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第四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各乡镇综治中心确定专人进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考察和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他们立足本职,迈向新生,使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控制了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第五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依托综治中心,在利用中心互联网设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典型案件进行宣传的同时,邀请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局的同志举办镇、村两级法律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知法、懂法、护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建立了乡镇政法综治中心的五项制度:

1、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乡镇政法综治办每月向县综治办报告一次辖区内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上级综治委(办)部署的各项阶段性、专项性综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遇有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发生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及集体上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2、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每半月分析一次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整治。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同时报县综治办和同级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解决时限。

4、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乡镇、村组两级调解组织,对调解民事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教育疏导,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规、政策和乡规民约,公正合理进行调解。调解纠纷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材料、有调解协议书,对已调解的做好回访工作。

5、工作例会制度。乡镇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综治业务知识;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当月工作任务。

四是下大力气抓了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硬件建设。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明确要求乡镇综治中心硬件建设必须达到“六个一”,即有一块统一制作的工作门牌;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场所;每位工作人员有一套统一的办公桌椅和必备的办公用品;有一个资料齐全、档案完备的文件柜;有一套标准规范的综治工作台帐;有一块专门的综治工作宣传栏。在办公室布置上,要求把“两图、两项职责、五项制度、九种表册”统一规范上墙,“两图”即行政区域图、综治组织网络图;“两项职责”即乡镇综治委和综治中心工作职责;“五项制度”即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治安形势分析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调解工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十种表册”即群防群治队伍花名册、治保调解组织花名册、流动人口登记簿、重点人员登记簿、刑事治安案件登记簿、治安灾害事故登记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会议纪录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硬件建设的全面规范,极大地改善了综治工作中心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

五是对综治工作经费和办公经费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县财政确保人均0.5元、乡镇财政确保人均1元综治经费的基础上,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并由乡镇综治中心安排使用。同时,根据乡镇人口多少,每年给综治中心安排3000—8000元办公经费,用于解决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购置办公用品和开展有关活动。

由于人力资源得到了整合,乡镇综治工作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变为“集团军作战”,“专科门诊”变为“专家会诊”,缓解了人员紧张的矛盾,同时工作经费得到了保障,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有了改善,再加上规范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力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真正成了快捷反映民意的直通道,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的快车道,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便车道,使全县的政法综治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把综治中心职能延伸到农村,体现了综治工作抓基层、抓责任、抓服务的主导思想,同时也为干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通过一年多的探索和运行,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迈出了一条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和联系群众的路子,不仅使一些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而且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调处。近两年来,全县刑事案件发案数、八类主要案件发案数、“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矛盾纠纷调处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实现了“三降四升”的目标,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平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甘州区的实践

作为最基层政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如何科学准确定位,尽快实现工作中心由“抓事务、抓生产”向“抓产业、抓服务”,工作重点由事务管理向促进和谐发展、工作方法由行政推动向服务引导等职能的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该区梁家墩镇的做法是:

一是整合机构,突出服务。他们本着“压机关、减行管、充基层、扩基层”的原则,围绕发展,突出服务,整合现有行政机构和“七站八所”,组建“三办三中心”(党政办公室、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农科教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各级构按照职权与指责相统

一、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思路,把主要职能定位在服务“三农”发展、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社会管理、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上。

二是整合干部,健全机制。根据机构设置、职能界定情况,核定人员编制,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将镇干部重新“洗牌”编组,用责任和利益驱动优化干部配置,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以岗定责,整合人才资源。对中层管理人员实现竞争上岗,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竟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审定等程序进行聘任;对一般干部实现双向选择,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经验自由择岗。

三是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他们按照“统分结合、兼顾全面、下放职权、目标管理、以钱养事、以事养人”的原则,建立健全机构运转机制。第一是内部管理机制。镇党委、政府对各职能机构统一预算经费、统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统一考核标准,把财、事、人权下放,由部门归口管理,建立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机制。第二是工作服务机制。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坐下来”服务、便民服务队“沉下去”服务、“五个一”党性实践活动“面对面”服务、部门联村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服务群众经常化、规范化。第三是“以钱养事”机制。根据镇村公共服务需要,科学预算服务项目经费,由“三办三中心”以合同签约形式组织实施,以养事项目定支出,以考核结果定报酬,以服务质量定奖惩。第四是考核督察机制。镇党委、政府根据责任指标和工作计划,细化各个部门责任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百分量化考核制。第五是部门联村机制。除便民服务中心外,其他部门分片联村,指导发展生产,落实各项任务。

该镇政府转变职能的做法,已经收到了初步的成效。一是优化了机构设置,下移了工作重心,改变了过去有职无权、人浮于事的局面。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健全了服务体系,改变了过去工作搞“大杂汇”的状况。三是创新了工作方法,转变了工作作风,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局面。四是推进了人事改革,激发了干部活力。

3、高台县的实践

该县骆驼城乡创新服务载体,深化便民服务,为群众办事搭建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

一是整合资源,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在乡政府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全乡干部全部纳入中心管理。按照干部包村不变、站所职责职能不变的原则,设置五个综合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五办”均在“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挂牌开放性办公,并在各村设立了村级便民服务室,由驻村干部担任代理员,具体负责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代理服务。

二是健全机构,完善便民服务机制。乡上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全面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为在第一时间给群众最满意的答复,中心提出了办事标准要高、办事态度要好、办事效率要高的具体要求。

三是规范运作,畅通便民服务渠道。他们采取“中心受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时办结”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塑造服务形象,对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四是分类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效率。根据群众所办事项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实行直接办理制;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及时办理的,实行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由中心负责组织实行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上级办理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实现代理办理制;对违法违规的实行控制办理制,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和原因。

综上所述,民乐、甘州、高台三县区的实践,虽然起步时间不同,形式也各有不同。但有几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各级党政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从正确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四大职能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对乡镇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思想进一步统一;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得到转变,乡镇工作中心逐步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乡镇干部逐步从以管理为主向以强化服务为主转变;乡镇政府有效履行职能的能力不断提高;乡镇与各层级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乡镇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以上这些为我们在乡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要紧紧抓住目前乡镇机构新一轮改革和中央、省上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契机,充分利用乡镇改革现有的基础,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汲取不足的教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努力把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优良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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