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2023-01-19

第一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时间:2013年12月2日

地点:教室

宣传人:普国宏

按照 “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部署,12月2日开展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播放了有关法制教育的录音和法制宣传片,让学生增强法治意识,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也是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第二篇: 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时间:2015年2月28日 地点:村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村干、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主持人: 曾有民 记录人: 曾爱民 会议内容:

曾有民:今天会议,主要讲法制宣传教育这一块。

一、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着眼辖区内法治现状,社会矛盾纠纷的重点,和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结合政府工作重心,安排了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村干部的普法教育,结合依法行政和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纠纷,结合相关新法出台和实施,搞了三次法律知识培训;

2、法律进村入户这块,今年还打算利用农闲时节、进村入户调解纠纷、广播、印发法律宣传资料,进行相关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

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激化工作,还是每月召开一次调委会主任汇报会,和村委会成员不定期下村组,入户暗访、座谈,发现矛盾纠纷及时协助村调委会调处,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和确保辖区内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两劳释解人员的安制帮教工作,除了跟村干部和安置帮教责任人签责任状和定期走访、检查、座谈这些程序以外,重点是把工作内容细化、做实;既让两劳释解人员感受到,他们回到了社会的怀抱,也让他们从生产生活和生存方面感受到街道的组织化、人性化关怀和帮助;避免他们再重新走回违法犯罪的老路上去,给社会造成不安宁因素。

四、关于下阶段工作,我有三点想法:

首先是强化我们村干部的思想素质、人格品质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实践经验的提高,不让老百姓和当事人说咱们是草包、笨蛋!做任何事必须尽心、尽职、尽责,把份内工作做好,做实。

其次是我们所从事的职业和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的工作除了用心尽职,还要讲方法论。

再就是,我们的工作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应该及时跟领导请示汇报、沟通,以求得他们的重视和协调解决。

二、互动交流

如何更好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三、安排工作:

1、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工作落实情况要记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纠纷排查、调处、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重要法律事物讨论和法治教育培训内容及参加人员,要有登记和记录;

2、年底召开一次由村书记、主任、调解员、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责任人总结会。

第三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记录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对学生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法制教育,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活动时间;2007年12月4日早上升国旗时间活动地点:学校一楼校庭组织形式:组织参观,有专人(法制宣传员)负责讲解参加人员:全体老师及全校少先队员组织部门:少先队大队部小 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一项大事,我校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积极研究预防犯罪对策。对未成年人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进行此次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培养了一批“小小解说员”充当法制教育的宣传大使。通过此次参观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了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少先队大队部 2007年12月4日

第四篇: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活动时间:2013年5月24日

活动地点:教室

参加人员:全体学生

活动主题:

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对学生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法制教育,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班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心理、生理特点,积极研究预防犯罪对策。对未成年人加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进行此次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培养了一批“小小解说员”充当法制教育的宣传大使。通过此次参观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了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第五篇:法制教育活动记录

时 间:2013年9月2日 地 点:一楼营业厅 参加人员:支行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缺席人员:无

主持人:X行长 记录人:XX 内容:本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账户管理漏洞致多家银行深陷最大洗钱案”。在市行法律合规部以案说法文章推荐(第七期)中,谈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在广东潮汕,有一个家族式的地下钱庄,这个钱庄以陈氏三兄妹为核心,分成四个小团伙,以亲戚、老乡、朋友身份的人纠集在一起。为了掩人耳目,该团伙在重庆先后成立多个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业务,从事电脑销售、手机销售等。虽然这些公司都是正规的,并且都从事正规经营业务,不参与地下钱庄的生意,但只是为非法经营活动而设定的合法身份,根本不是其主业。该团伙为开展地下钱庄业务,共设立了19家“空壳公司”,设立了20余个对公账户及数百个个人账户,同时在广东深圳等地设立“业务联系人”。在接到业务后,会将“客户”对公账户的资金转入重庆事先注册好的对公账户中,重庆再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最后转回“客户”指定的账户中。“手续费”为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不等,而整个过程中,深圳和重庆两方面按7:3的比例分配佣金。 案件浮出水面:

在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在某银行新增贷款投放结构和资产质量专项跟踪审计调查时发现了端倪。2010年1月以来,重庆楚和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利用各银行公营账户向个人账户划转资金的平台,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涉及9000余个银行账户,交易金额累计达450亿元。人民币,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在警方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除之前调查中发现的450亿元涉案资金外,从去年10月到今年5月,又有117亿元异地资金流入重庆楚和等19家公司对公账户中,流入资金涉及100余家单位、个人,分布在广州、北京、大连等多个城市,资金来源涉及珠宝首饰、电子、建筑等行业,涉案金额累计达560亿元,上述资金在划入重庆的多个涉案个人银行账户后,又被转往异地。

案件探讨:地下钱庄洗钱四招

1、非法买卖外汇,客户因偿还境外赌债、支付货款等原因,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并向境外转出资金;或者因向境外个人或银行借款、走私外汇等原因,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从境外转入资金;

2、改变贷款用途,企业通过地下钱庄非法转移资金,将银行划转至企业账户的贷款转移出来挪作他用;

3、向境外转移资金,企业通过地下钱庄直接将资金转移至香港、澳门等地区,用于买房、炒股等;

4、用于虚报注册资本,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用于虚报注册资本等违法犯罪活动。本案中的犯罪团伙就是依靠这一模式,短短一年多时间,从中非法牟利4000多万元。

银行反思: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漏洞

此案例中,洗钱的交易都是通过银行的公转私业务平台完成,但遗憾的是,银行方面并未察觉异常。尽管人民银行通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多个文件对洗钱行为进行约束,但是利益冲击下,这些大额、异常支付报告制度在金融机构几近失灵。

1、“公转私”业务政策漏洞与银行内控不足

2002年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对“公转私”超过5万元要求提供付款依据的规定被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中的增加付款用途所取代。导致了在该案件中,“备注式”的防范措施未能引起银行的足够重视,银行并未在大量“公转私”业务中进行适当的审查与抽查。如果说政策层面上对“公转私”业务的警惕程度放松出于对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服务效率的考虑,那么银行的审查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就是此起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2、银行贪利是主因

银行之所以对大量的“公转私”业务放松警惕,主要源于这些资金的经过可以给银行带来两大好处,一是可以取得一定的结算收入,其次是能够获得资金沉淀。在2010年以来资金紧张的局面下,银行存款争夺战硝烟四起,几百亿的资金沉淀对于银行而言极具吸引力,这也可能是如此异动都未能被发现的根本原因。

银行漏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缺陷对反洗钱工作的影响

1、开立账户的地域限制不严格,给洗钱提供了便利;

2、实名制不能全面落实,影响了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

3、取消单位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须提供付款依据的规定,增加了反洗钱难度;

4、网上银行反洗钱制度建设残缺不全,特别是在网上银行的资金检测方面的制度规定趋近于零,使基层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无章可循。

银行支招:履行反洗钱义务,降低经营风险

1、强化账户管理意识,把好内控关;

2、以完善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和建设单位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为支撑,进一步改进有效身份证件管理和识别的技术手段;

3、建立反洗钱、银行账户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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