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的发展困境

2023-04-29

第一篇:新生代农民的发展困境

新生代农民工的困境与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

(一)受教育程度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较高。根据抽样调查, 1986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中,小学教育水平占37. 2% ,初中占21.2%。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末期,农村外出务工经商

1的劳动力中,初中水平的比例上升到50%以上,且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另有调查数据显示, 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 9% , 比老一代的24. 2%高出14个百分点。从数据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普遍享受了义务教育政策,所以,其所受到教育的程度有所提高,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都完成了义务教育,更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培训。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社会开放程度加深,新生代农民工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容易获取知识、信息,更容易地了解国家、社会情况,使其在进入城市进行工作时,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具有目标性和目的性。同时,由于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有所加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对比,他们更容易接受和适应社会的变化,更快地进行社会化。同时,教育程度的提高,提高了其对职业的期望,也加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这导致其在寻找职业之时,更加注重薪酬的高低,自我权益的保护,更加关注自我的实现。

(二)女性比例增高,年龄集中并普遍较低。根据《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所调查的结果表明,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比例从在第一代农民工总数的34.3%,提高到现在在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的53.9%。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状况也发生了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分布集中,在《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的统计数据表明,外出农民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38岁之间,其比例占整个外出农民工的89.2%。

2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45.9%,平均年龄为20.8岁,标准差为26岁。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8-22岁之间,年龄相对集中。因此,从数据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和性别结构正在转型中。过去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男主内、女主外”的传统思想,第一代农民工中,男性居多,但如今,随着社会思想的解放和受教育程度的增高,使新生代农村工中,女性农民工比例开始上升。同时,也使新生代的农民工的年龄趋向年轻化。

(三)普遍处于未婚状态。据《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的调查可知,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10.2%的未婚率,新生代农民工中,总数83.7%都处于未婚状态,初婚有配偶的也只占总数的16.2%。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大部分是体力型、服务型工作,一般情况下他们工作时间较长,认识异性的机会相对较少。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 年的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 天,平均每天工作8.93 小时。其中,每周工作7 天,没有休息日的农民工占46.9%0 这客观上减少了新生代农民工和异性接触的机会并造成男女关系的

3疏离,对新生代农民工择偶制造了障碍。所以,新生代农民工未婚的特征也应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四)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城市的工人相比,农民工做同样的工作却往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的收入和工人的收入差距很大,农民工务工月均收入只有职工工资月均收入的六成左右;而且随着年份的累积,全国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约为29% ,而农民工工资的增长幅度仅为18% 。此外,大多数农民工少有节假日,不被尊重,甚至受到歧视。不少企业也没有为他们提 12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6年版。

丁志宏:《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中央财经大学 社会学系,上海 100081) 3 长子中:《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困境》(中国社会报/2010 年/1 月/13 日/第003 版) 供相应的保险和社会保障。而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加强。深圳东莞塘厦镇的调查分析显示, 99. 39 %的人感觉在城市打工遭受了歧视, 73. 62 %的人认为政府应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 41. 72 %的人有加入工会的愿望, 100 %的女

4性都知道妇联可以起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他们知道自身的权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忍气吞声,他们懂得通过抗议、法律等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生代农民工的困境:

虽然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无论在受教育程度、维权意识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和改善,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的大背景在,仍然需要面对许多困难和困境,他们的前路并不好走。

一婚姻:难以走进“围城”

根据2008年2月21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以下占16.1%;21岁-30岁占36.5%,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婚恋的黄金年龄,但受限制,处于难以走进“围城”的困境。

受职业限制找不到爱情。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尤其在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方面几乎都是新生代男性农民工的就业首选。这些工作脏、累、苦,工资待遇不高,风险大,很难获得女孩的青睐,也难以获得与女孩相处的机会。

同样,在一些玩具加工业、电子产品组装服务业、纺织制衣业等厂子里则是新生代女农民工成群结队,同样苦于“恋爱无人”。这些单位新生代女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加上她们在恋爱上一般比较矜持,不好意思主动和厂外的男性接触,所以她们的婚恋也成了老大难 问题。此时,职业搭起的围墙正束缚着这些青春萌动的新生代农民工。

收入水平偏低影响爱情发展。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6年调查,从收入水平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总体不高。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在1501元-2000元之间的占16.9%,1001元-1500元的占21.6%,701元-1000元的占26.6%,501元-700元的占23.4%。其中能准时或基本准时拿到工资的占75.3%,偶尔拖欠的占17.4%,经常被拖欠的占7.3%。经济是一切的基础,新生代农民工的爱情与婚姻,同样需要经济条件为基础,爱情尤其是婚姻不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这也影响到新生代男性农民工未来的择偶。

二身份:非城非乡

4 崔江红:《新生代农民工20年初长成》,《神州》2005年第11期。 从职业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已是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根据统计,目前农民工数量上已远远超过原有城镇户籍的公有制

二、三产业的职工,达到我国工人总数的2/3以上,作为生产主体支撑着国家的工业化,是当代中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全国总工会2007年组织开展的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的分布占64.4%。从行业来看,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占全部职工的31.9%,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占9.4%和9.1%。而城镇职工中在制造业中就业的比重只有22.8%。2008年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当代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价值观研究———基于江苏省苏南、苏北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抽样 调查》显示,7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属于工人群体,定位为产业工人,仅有8%的人认为自己是农民。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强,多数企业都还没有把他们当作稳定的产业工人;另一方面,他们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他们与城市产业工人相比,享受不到应有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福利待遇,不能同工同酬同权,处于城市里的社会底层。

从地域上讲,新生代农民工常年生活、工作在城市,是市民。新生代农民工熟悉城市生活,向往城市生活。与老一代农民工“白天机器人、晚上木头人”的单调灰暗生活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要寻找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泡网吧、下迪厅、染头发、穿时髦服装,对攒钱并不十分看重。他们讲究的是“心随我动率性(彰显)自我”。新生代农民工通常也会在春节时回家一趟,但那仅仅是“礼节性的仪式”,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对亲人的感情,对农业活动则缺乏浓厚的感情和兴趣。他们更倾向于改变现状,想在城里有喜欢的工作,买房子,娶妻生子,真正融入城市。2007年发布的《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显示,有27.4%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城市买房成新“客家”;50.2%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干得好,愿意待下去”;“再干几年回家”或“想尽快回家”的加起来只有不到2成《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城市生活,有71.4%的女性、50.5%的男性选择“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他们手机的拥有比例高达72.9%,绝大多数人的通讯方式都很现代化。但城市显然还没有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依然是“经济接纳、社会拒入”。

从法定身份上讲,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是农民。当前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定身份仍然是农民。新生代农民工一部分是在城市里出生长大,一部分是初中或高中毕业后直接进城打工,他们没种过地,不会种地,更不愿意种地,普遍存在着农民不爱地,农民不爱农,农民不识农,“轻农、厌农、弃农”意识严重。虽然户口在农村,他们更倾向于把自己定位为城市人,压根儿就没准备再回农村,出来长见识的同时,希望能够和城市人一样“体面地活着”。

三就业:高不成 低不就

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父辈,就业期望甚高,但仍面临困境。

就业期望高与敬业精神差。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岗位比较挑剔,怕吃苦,常常不能踏实工作。一项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敬业精神差,且职业流动率是最高的,平均每人每年换工作0.45次,而50年代出生的老一代农民工仅为0.08次,其跳槽频率是其父兄辈的近6倍,即使能够做到“敬业”,也很难做到真心“爱岗”。这其中,近一半的人是因为“生活、生产环境和闲暇时间不足”而跳槽,17%的人提出,“自己不喜欢那个工作”或者只是“想换个环境”。并且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工作的同时还要求享受生活,得到尊重,在文化、娱乐、健身等精神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以独生子女为主,他们从小就被父母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这种期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们不切实际的就业意愿,即只希望找那些社会地位高、条件好、工资高的工作。加之有父母做其强大后盾,生活压力小了很多,所以他们中的一些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跳槽,主动选择自己想要的工作环境。

就业期望高与职业技能低。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农民工的素质需求也发生着变化。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报告显示,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比以前高出8.54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仍然较低,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了解工业生产或现代化服务业的基本规范,同现代非农行业对劳动者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国务院研究室2006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仅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占76.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8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参加技能培训对找工作有帮助,但是仍有六成外出农民工没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广东省青少年发展报告》显示,有高达62.6%的新生代农民工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他们不愿像上一代农民工那样承担城市里低端的重体力活,又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的定位,基本上只能从事体力运输、建筑小工、工业加工以及低层次服务等劳动密集型、重体力、低报酬行业。同时过于频繁跳槽,使得他们对每个行业、岗位只能作蜻蜓点水式的了解,每一项职业技能也只能停留在“学徒期”的水平。如此周而复始,也形成恶性循环。没有过硬的职业技能,他们很难融入城市,并且体面地生存。

四落户:三壁垒”

根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地长期居住的愿望强烈,但高门槛限制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

经济壁垒。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经调查,许多省会城市都将农民工购房在60平方米之上作为落户条件之一。目前房价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对于收入微薄却喜欢大手大脚花钱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他们能够实现的积累非常有限,这种以货币构筑的以经济壁垒取代身份壁垒的新门槛对普通农民来说仍然是难以逾越的,这也是他们融入城市的一大经济障碍。

素质壁垒。目前不少省会城市落户要求农民工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少地方仍然要求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 程度占90.0%。这对以初中为主要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也是进城落户的一大障碍。并且不少地方对农民工进城落户实行二元待遇。比如重庆市2006年8月1日实行了《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的意见》,重庆公安局就指出,“本市农民工在主城落户的条件实际上大大降低,而在重庆务工的其他省市的农民工要落户重庆主城区,文凭“门槛”没变:仍需大专以上学历。且购买的住房人均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

社会福利壁垒。我国各地社会福利系统不兼容。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以省级为改革单元,以城市为中心展开的。一些省份已在省内实行城乡户籍统一,但省际之间人口自由迁徙障碍依然较大。各地社会福利系统的不兼容是制约人口省际迁移的重要因素。解决矛盾还须深化城市改革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快速转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兼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共存。一亿多人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正处在适龄期,目前他们首要面临的大问题就是婚姻问题。《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虽较上一代农民工有所进步,但仍然得不到维护。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虽然职业期望高,受职业技能低的限制,即使有心摆脱卖苦力的低级打工状态,也普遍感到力不从心,只能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脏、苦、累、风险大等边缘职业,就业环境差,劳动时间长,工作量大,劳动报酬低,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享受不到应有的国民待遇。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新生代农民工一旦进入城市新环境,乡村社会规范所具有的凝聚力失散,原有的道德行为失范(即自律性丧失),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农村不愿意回去,城市又不能融入,他们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低于父辈,在城市陷入生活困境时,在职业技能低、经济收入差、无住房、受歧视、讨不到老婆等的连锁反应下,贫穷和光棍的结合,对城市社会的冲击将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受户籍限制,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定位为城里人,但城市仍未作好接纳他们的准备。相反既有经济门槛,又有素质门槛和福利门槛,即使这样,他们仍不愿回到农村。它意味着,农村 不是退路。也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必须依赖于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那种将农村作为“蓄水池”的政策概念完全过时了。这样,新生代农民工只能集中居住在房租低廉、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边缘区、老城区,交往的对象多为老乡,社会结构呈现单一化、封闭性的特点,形成一个自我隔离的孤岛。在那里,弱信息、弱发展机会、弱资源的再生性以及弱劳动力联系,贫困和孤岛的经济效应往往意味着缺乏发展的机会,与主流社会脱 节。他们处于非城非乡、进退失据的境地,面临着双重边缘化的状态和贫困化不断加剧的境况中。

由于没有户籍,他们就业受限制,《劳动法》第3条规定的“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很难从纸上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入城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了工作,往往要付出比市民更高的代价。大多数农民工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寻找一些城市人的“剩余”工作。很难获得一种地位资源的积累,更不用说实现一种地位向上的流动。生活来源决定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无业便无依,将使这一部分人处于游动不定的状态,具有游民的特征,成为随时可能妨碍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隐患。杭州市2008年的案宗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比例占70%以上,最近刚发布的广东三大监狱大规模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罪犯九成在26岁以下。并且由于信息网络媒 介的发展,他们也更容易被组织起来共同发出声音,社会矛盾更容易被扩大和激化。如果继续将他们排斥在体制外,将他们边缘化,漠视他们的物质、精神文化和民主政治需求,他们更容易产生怨恨心理,不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这值得我们警惕!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的种种差异及面临的困境,对当下的城市管理政策提出了挑战。并且,这种挑战将日益变得清晰、紧迫。

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六条建议:

一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当前,必须加强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各类企业同新生代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实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外来民工休息休假权利,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经营生活,交友恋爱。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二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要转变管理理念,转变由过去主要面向和管理户籍人口,转变到同时面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并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工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来,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度。农民工流入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对进城农民工“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完善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出台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要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制度,将城市和农村劳动力视为一个整体,纳入城乡协调发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采取一体化的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让农民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公开、公平的开展就业竞争。要创新农民培训转移机制,大力加强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转移就业能力。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是按照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

当前要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打破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身份限制,尽快改变目前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实行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就在那里登记,就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一体化,实现户籍管理由静态化向动态化的转变。

五是要更多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切实改进服务形式,让流动图书馆、流动电影院真正走进农民工中间;文化设施要向农民工开放;要积极扶持打工者文化团体,不要“让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了空话。 六是积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区生活

要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综合活动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德、法制宣传、市民素质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学习型、服务型、文体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使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生活和社区管理,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加速融入城市的大熔炉。

第二篇:浅谈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境的对策建议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中面临巨大困难的现实并没有得到改变。要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需要政府从营造良好经济发展大环境、提高就业管理和服务;需要企业根据新情况,采用新方式进行管理和协助;需要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从能力素质上不断提高。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建议

近期“用工荒、招工难、短工化、涨工资”时常被与农民工就业联系在一起,似乎农民工就业已变成了卖方市场,企业因招不到工人或劳动力成本上涨叫苦不迭,然而,从大量权威统计资料看,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难、就业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仍确实存在。如何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困境,经过研究笔者认为应从经济发展、就业管理与服务、引导企业作为及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素质建设着手。

1切实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环境

1.1加快经济建设

邓小平同志认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走出就业困境,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坚持不懈的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第一,工业部门是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关键部门。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业部门实现就业的比例较2009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81.7%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业部门实现就业。因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的业困境,必须坚持不懈发展工业。第二,第三产业是现代城市最重要的产业内容,也是提供就业机会潜力最大的领域。2009年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仅为38.1%。且从我国未来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变动的趋势看,第三产业就业扩张空间巨大。因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困境,应在稳定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第三,积极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单位所有权性质不同,对新生代农民工接受的程度也存在差异,非公有制企业比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接受新生代农民工的力度更大。我国的非公有经济成分以中小企业为主,其资本有机构成低,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难题,应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发展市场前景看好的劳动密集型项目的中小企业。

1.2加快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进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也是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已经不可逆地进入了城市化的加速阶段,应顺应生产力发展,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第一,必须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科学决策,避免盲目扩张。第二,必须科学论证、规划,加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引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成城市经济的良性互动。第三,通过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来带动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1.3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新生代农民工向往城市生活、渴望城市的接纳,城市应营造学习、向上、责任、拼搏的农民工文化氛围。应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在带来社会认同以支持舆论形成的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大力弘扬和宣传新生代农民工的可贵品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公平看待新生代农民工,真心对待他们的深厚氛围。即大众传媒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一方面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品牌,规避和压缩不良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影响,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新生代农民工的巨大贡献,宣传他们对城市社会正常运转的积极意义,号召社会善待新生代农民工,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为他们权益的维护提供文化环境和伦理基础。 2全面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 2.1加强制度建设

第一,加强就业制度建设。应着力构建具有规范、激励、配置和保障四大功能俱全的农民工就业制度,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进入——就业——劳动力市场退出全过程提供切实保障。如切实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和监控制度;积极推动实现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制度;切实加快建立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制度。第二,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政策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有关行为准则,是公共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至少需享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故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和社会可行性原则,充分考虑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差异,适应其在城市之间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甚至可以针对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灵活就业群体,设计出一套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 2.2改善政府管理和服务

改变目前劳动力市场滞后的现状,建立起统

一、灵活和充满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走出就业困境有重要意义。其中,统一城乡就业管理是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必然要求。第一,实行机构改革,为城乡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创造条件;第二,整合加强各级服务机构资源,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将有益经验广泛推广,如临漳“3+3+3”劳务对接模式;第三,破除体制和身份界限,全面实施就业服务各项制度;第四,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第五,培育相关的就业服务机构、工会组织等第三方组织,整合就业服务资源;第六,依据劳动力市场自身的发育情况,因地制宜培育劳动力市场。并且,各地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介绍补贴的有关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新生代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

劳动保障部门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利益。第一,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第二,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第三,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第四,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

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第五,充分发挥劳动者维权热线作用,严厉查处损害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问题及认真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相关工作对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稳定就业有重要意义。可通过给予商品房租赁补贴、廉租房配租,经济适用房配售、住房公积金等方式缓解新生代农民工住房难题。同时,面对处于婚恋、生育时期的新生代农民工,应认真做好其子女的疾病预防控制、预防接种及义务教育工作。 2.3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邓小平认为解决就业问题必须提高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我国城乡人力资本差异不仅表现在受教育年限,还表现在受教育的内容。真正发挥教育的功能必须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第一,教育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同时,改革义务教育后的教育内容。将培训内容的实用性与与时俱进性相结合,开展包括职业技能教育、基本权益保护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及能力;第二,从培训模式看,简单培训、短期培训和正规培训对农村迁移劳动力再流动都有显著作用,而短期培训和正规培训则对其工资收入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76]。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继续开发更多培训模式。第三,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高校、中职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技术,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第四,注重教学方式上的创新,提高培训质量。 3充分调动企业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支持中的积极性

3.1营造良好企业文化

面对越发重视企业文化的新生代农民工,企业应摒弃价值是唯一最大化的观念,转向以人为本,关注员工方面,努力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增进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通过各方面努力,真正发挥企业文化的凝结功能。

3.2依法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

人力资源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发展的支撑力量。从“民工荒”及东部西部对农民工的“争夺战”中看出,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企业的宝贵财富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用人单位必须将新生代农民工一道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遵纪守法,与其签订用工合同、爱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尽力做好劳动保护、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保障他们的权益。 3.3定期开展用工培训

贝克尔在分析人力资本的形成时,特别强调在职培训的作用。他认为工人通过直接在生产中学习新技术,但这个过程非常缓慢,一个比较主动的办法是在职培训。虽然培训会增加现期的支出,减少现期的收益,但它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未来的收益。因而,用人单位应有策略的开展在职培训:第一,在培训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适当鉴别,依据受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具体素质开展培训科目,提高培训效率;第二,在资金利用方面,用人单位应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员工培训计划

资金预算,同时,可依据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需求,研究促进其主动投入的配套机制;第三,在积极开展内部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提供对外培训机会,更大范围的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第四,与新生代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可约束新生代农民工的流动,适当规避培训风险。 4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自身素质

新生代农民工难以实现长期稳定就业,根本原因在自身素质的限制。要真正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他们必须在就业观念、自身素质提升上下大力气。 第一,在求职时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合理地确定就业期望值,才能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第二,充实自己。应积极获取相关培训信息,参加培训,提高文化素质,提高技能操作水平;逐渐学习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并按设计进行相关的职业训练,一步一个脚印的提高自己;主动接受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三,积极参与各类组织,以寻求组织的帮助和依靠组织的力量进行自我保护。如利用全国工会“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的契机,积极加入工会组织,参与工会组织开展的就业培训、岗位援助、维权服务等,不断提高自身解决就业难题的能力;同时,应充分借助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

总之,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社会、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用人单位、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自己都应从不同的角度积极努力,携手共进,使他们走出就业困境,顺利实现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维权有渠道,追求有目标。 参考文献:

[1]颜海林,周建武.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青年研究,2009(9):32-34. [2]中华全国总工会.2010年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状况调查及对策建议[R].2011-2-20. [3]李悦.产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31. [4]徐林清.我国农民工现象的制度分析[J].岭南学刊,2002(3):42-45. [5]王德文,蔡昉,张国庆.农村迁移劳动力就业与工资决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J].经济学(季刊),2008(4):1131-1148. [6]杨前蓉.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困境研究[D].重庆师范大学,2011.

第三篇:探讨如何破解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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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新生代农民工的界定主要是从年龄上进行划分,是指80年之后出生的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务工的人员,其中既包括从小在农村长大进城务工的青年劳动力,亦包含随打工父母在城市中长大的青年劳动人口。笔者针对北京地区的新生代农民工发放问卷的调查结果,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报告》,及国家统计局《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梳理了新生代农民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高于老一代,但整体水平依然不高。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要高于老一代。本次抽样调查结果也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占7%,初中占38%,高中及中专占35%,大专及以上占22%。也就是说他们大部分接受过9年义务教育,小学文化和文盲比例低,但整体水平依然不高。

二、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不高,对收入的满意度较低。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2009年外出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为1417元,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水平为1328元,上一代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为1543元,有接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当前的收入水平不满意。抽样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不多,94%的人月工资水平在2000元左右。

三、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注重自身发展,更希望融入城市生活。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研究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抽样调查显示,他们出来打工的主要目的是寻找发展机会、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其次是赚钱养家和为赡养父母或子女前途考虑。

四、新生代农民工业余时间和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一。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约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需要经常加班,使得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承受了较大的工作压力。抽样调查显示,多数人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在50至60个小时,甚至有部分人是70小时以上,而每月用于文化消费的金额大多在50元以下,绝大部人都没有参加过集体文体活动。

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困境

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上曾说过,与老一代农民工背着编织袋进城务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拖着拉杆箱进城,他们的权益诉求也在发生明显变化。新生代农民工的行为取向和心理意识逐渐城市化,在与城里人享有同等待遇方面有更强烈的要求,更加渴望融入城市生活,相比“老一代”农民工,他们权益诉求由以往进城挣钱回乡发展向进城谋职融入城市生活转变,他们的追求开始向精神层面拓展,由单纯谋生向追求归属感延伸,由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向实现人生价值延伸。

新生代农民工拥有一个美丽的“城市梦”,但受制于诸多因素,很难实现,扩张的欲望和残酷的现实形成了严重矛盾。理想与现实交织碰撞,他们在心理上往往处于尴尬的境地,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较小,正处于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更加强烈。

当前社会并未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给予高度重视,我们还基本停留在为农民工“讨薪”上。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生活贫乏、精神文化需求不能得到基本满足、人文关怀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他们感觉在城市看不到前途和未来,可又无从排解,从而导致各种心理问题:被排斥感和不满情绪强烈、过客心态和

抵触情绪蔓延、自卑心理和孤独情绪明显。近年来,富士康“十连跳”,以及新生代农民接二连三出现的暴力性犯罪现象,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困境问题日益凸显。

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困境之原因

我国典型的二元双重结构下的制度障碍,使农民工难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从社会地位上讲,新生代农民工依然属于农民而非城市市民,仍然被隔离于城市制度之外,生活在不平等和受歧视的环境里。在笔者与新生代农民工交谈的过程中,他们最愤慨的就是各种社会歧视,他们在生活中明显感觉到被边缘化并被排除在城市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之外。

受自身素质的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城市梦”路途艰辛。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虽较父辈有了很大提高,但大多仍然局限于普通中等教育,随着城市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化,缺乏相应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新生代农民工,若不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训,很难在城市谋求立足之位。

企业和社会大众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忽视。过去30年,中国依靠数亿主要来自农村的廉价劳动力打造了一个出口导向型的“世界工厂”,实现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长期被忽略。许多企业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无法真正满足员工、特别是新生代外来工多方面的新需求,因此也无法真正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心理问题和精神情感困惑。而政府及社会大众并没有正视新生代农民工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渴求,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与精神生活问题的关注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破解新生代农民工中精神文化生活困境之途径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们要紧抓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的契机,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构建政府主导、共青团协同、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工作格局。

一、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将解决新生代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问题,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覆盖城乡的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要通过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使离乡的新生代农民工建立对社会的新认同,增强其共同体意识和“家园观念”。

逐步消除二元体制的制度壁垒,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户籍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政府加大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工作投入力度,制定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文化经费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城市公益性文化设施或建设相对固定的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活动中心,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及时创作适合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开展送电影、送演出、送图书等文化配送活动。依托社区文化场所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促进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居民的交往,让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到社区文化生活中。

积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自组织。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建立各种兴趣小组,鼓励有文艺才能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文艺创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组建文艺团队,并为他们提供展示其才能的演出舞台,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

二、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困境,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组织角色缺位,他们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来帮助他们消除困惑,指引方向。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当好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利益的代言人和权益的维护者,是共青团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具体要求。

建组织,带队伍。全力在新生代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立团组织,积极培养发掘新生代农民工中的优秀分子和骨干力量,形成强有力的自我管理与服务的队伍。同时,团组织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向政府和企业举荐各种人才,为新生代农民工脱颖而出创造各类机会。

建阵地,送服务。发挥团组织的作用,在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区域,建立集文化和帮扶于一体的活动阵地。精心设计新生代农民工感兴趣、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开展关怀行动和法律帮扶行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和缓解心理压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同时依托阵地积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自组织。

建平台,促融入。积极搭建新生代农民工和其他群体进行文化交流的平台。改变新生代农民工文化交往的封闭性,促进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社区生活。以文化方式塑造公共平台,以文化活动消弭社会隔阂,促进社会认同感、归属感,激发社会良善意愿,从而打破城乡二元体系的藩篱,使新生代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

建渠道,畅心声。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及时的将他们的诉求反映给党委、政府。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引导他们树立主流意识形态,帮助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大力宣传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典型,增强他们的自信,进一步引导企业和社会关注、关心新生代农民工,营造尊重和爱护新生代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企业要积极参与共建。企业要增强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意识。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聚居区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企业要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要建立职工文化平台,配备文化管理人员,提高文化设施管理水平,保障文化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常态化。

四、社会大众要协同参与。各社会团体和民间公益性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要积极参与搭建农民工和其他群体进行文化交流的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团区委)

第四篇:发展职业教育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研究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编号 HB12GL007]

[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课题 编号 201201074]

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与发展职业教育的研究

夏建军 郭飞 安宴菲 王学军

(河北北方学院 理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的宝贵人力资源。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高低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安居乐业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文章在对职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作用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对策措施,以期待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建设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能力提升;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647文献标识码:A

1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内涵

“新生代农民工”首次提出于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所谓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户籍在农村而在城市就业的人群。这些新生代农民工,无论他们是从小就和外出打工的父母一起生活在城市,在城市读书,和城市孩子一起长大,然后留城市就业,还是在农村长大后进入城市就业,但他们融入所在城市达到市民

[1]化的效果从而摆脱农民身份、进入更高社会阶层的基本行为目标和重要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今天,他们正

以每年800万~900万人的速度飞速增长,已经成为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主流,成为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缔造者和见证人。

就业能力的研究最早出现在20 世纪50 年代,就业能力的内涵一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在发生着改变,引起广泛关注,成为研究热点。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学科对其进行探讨, 导致了这个概念愈加模

[2]糊和多样化。但研究者一致肯定了就业能力理论对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意义,并将就业能力理论的关注聚

焦于最终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再就业上, 他们对就业能力理论的核心意义和内容描述也具有一致性, 即

[3] 就业能力是指劳动者获得工作和保持工作,并在需要时重新获得就业的能力。

2 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必要性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的宝贵人力资源。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高低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安居乐业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企业要不断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提供

[4]充足的适用人才资源。为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生产设备更新换代。社会和企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大都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各方面技能也较老一代农民工有了更大的提高,但对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新生代农民工现有的知识和技能,是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远远不能适应职业发展变化。因此要不断发展职业教育,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对知识学习的需求;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完善自我的需求;同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

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是新生代农民工发展自我,实现自身价值的客观需要。据南京师范大学发布的《江苏省当代农村进城务工青年价值观研究》调查显示,68%的人对自己的受教育程度不满意,64% 的人要求接受技能教育,54%的人外出打工的动机是开阔眼界、学习本领、提高自身素质,所以就就业目的来看,他们在城市就业不仅仅是为了挣钱,更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谋求自身的更好的发展。可见实施职业教育

[5]对于农民工本身而言是及其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新生代农民工现有的知识和技能要实现其人生目标和自身

价值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他们继续努力学习,继续努力奋斗,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代共同发展。

3职业教育对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作用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企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较低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适应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新生

代农民工素质及就业能力,对加速我国城市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将巨大的人口压力有效地转化为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78%。由此看出,我国农村人口依然非常庞大,依然存在大量无技能的农民工处于失业状态,“三农”依然是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发展职业教育可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可以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化为有效人力资源;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技术升级;可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可以加快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让更多新生代农民工从农业领域转移到非农业领域就业。这就走上了从根本上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转移就业问题的良性发展道路,即: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6]—吸纳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就业。

3.2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就业能力,缓解就业压力

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它不同于基础教育,是一种以传播技能为主,以服务就业为导向,面向生产第一线的一种教育。在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的同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让新生代农民工学会某项技能, 获得就业岗位的能力。新生代农民工多数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到城镇寻找就业机会,他们既不会农业生产又没有职业特长,既没有干重活的体力又没有干脏活的吃苦耐劳精神。只有加强职业技能学习,掌握一门或几门专业技能,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才能在城镇稳定就业。发展职业教育,不但可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素质,还可以缓解就业压力。据统计,在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限为6.8年,意味着距离完成义务教育还差2.2年,如果填补上这个差距,劳动者收益可提高8.8%;如果把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年限提高到12年,相当于完成高中教育,劳动力收益则可提高21.1%(蔡昉等,2008)。由此可见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储备;有利于延缓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并更好的实现就业岗位与劳动力技能之间的匹配。

3.3发展职业教育,帮助增加收入,利于稳定职业

职业教育是面向工作岗位技能要求的一种教育,它是一种更侧重于实践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的教育,是最直接、最具经济效益的一种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不仅能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而且能够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从而提高其劳动生产率,使其的劳动所得增加。调查发现,教育与收入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性,随着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收入弹性逐渐增大,接受过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农户,其家庭劳动纯收入明显高于没有接受过培训的农户。随着我国产业机构的升级,对熟练劳动者需求进一步加大,必然造成劳动力市场就业岗位的两级分化,低技能岗位的减少,必然加剧低技能劳动者的失业,相反,高技能者会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而且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优厚的福利待遇。同时,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及就业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其职业稳定性的决定因素。文化水平高又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人,他们文化基础好,基本素质高,就业能力强,就易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就易于适应产业转型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就易于在就业竞争中获得稳定的工作岗位,为永久定居城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4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对策措施

4.1政府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财力上增加投入,政策上给予支持

随着新生代农民工人数的不断增长和社会对于技能型人才需求的不断扩张,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还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角度看,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低下,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到了其中的40%,而这部分人迫于社会职业需求和生活压力,迫切需要学习技能,提高能力,增加收入,实现价值。但就业能力的提高不可能通过普通的义务教育来完成,只能通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来完成。因此,为了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新生代农民工成功大规模转移的需要,政府应当

[7]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投入,合理利用教育资金,充实优化教师资源,扩大职业

教育的规模和覆盖面积。一方面国家及各级政府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通过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来提高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正确运用经济学实践原理,合理充分运用有限资金,提高职业教育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加对其投入的相对量和绝

[8]对量,扩大职业教育的覆盖规模和供给总量。

4.2教育部门要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化的职业教育体系

面对社会和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坚持以提高综合素质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为核心,实行灵活性和多样性的办学模式。一方面,由于新生代农民工不同的受教育层次以及心理接受能力的差异,和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了他们对于职业教育的需求差异,因此要构建一种多层次,多形式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在实际生活中要面临最根本也是最为实际的谋生问题。对于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环境以及其微薄的工资要承担起在城市的消费,这种繁重的生活压力,致使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没有更多的精力,没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完善自我。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体系,减少理论知识的空谈,加大实践的实行度,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体力到技能的完全转型。

4.3学校要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提高教学内容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强调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就必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教学的实用性、开放性和灵活性,以此来增强职业教育适应市场变化和为社会服务的能力。因此,职业学校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行业企业提出的岗位能力目标,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并充分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基础、需求和企业的情况,使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均应突出功能性和实用性的特点,适合新生代农民工实

[9]际生活、学习能力,反映工作中的应知应会。

4.4社会应推广远程职业教育,实现职业教育网络化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飞跃,网络日渐充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但对于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而言,由于条件有限,导致其对网络接触并不深入,对于计算机知识的了解也仅仅限于在最基础的表层,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成功转型,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应用等高科技手段,所以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计算机网络应用能力,通过计算机网络学习,提高他们职业技能,实现职业教育网络化。同时,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实际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制约性,发展远程教育,更能节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时间,有效地解决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学矛盾,且从经济上而言,这样更实惠,也能够减少职业教育学校的数目,节省国家很大一部分建设开支,更好地将这部分钱利用到教育质量上。

4.5新生代农民工要自强不息,在培训中完善自我

新生代农民工要树立远大理想,要勇于吃苦,勇于拼搏,抓住提升自我的每一次机会,通过不懈努力,改变命运,改变自我,实现更高层生活的追求。继续保持奉献精神,顺应时代发展,在我国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建设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和人生追求。一是利用现代化城市的一切便利条件,如:图书馆、阅览室、公益培训、科普宣传等,主动寻找教育、培训机会,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二是利用现代城市的信息化条件,如互联网、电视、广播、信息中介等,来实现知识的更新、技术学习及工作环境条件的改善。三是要自觉做一个遵纪守法,高素质高品质的合格市民,要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严格要求

[10]自己,加强品格的修养,培养良好的城市文明习惯,以便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实现职业向上流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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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罗恩立.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与开发,2010,(02):5-9

作者简介:

姓名:夏建军出生年月1967年10月性别:男籍贯:河北蔚县 工作单位:河北北方学院职务:河北

北方学院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称:副教授学位:硕士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mail: y2112312@163.com 姓名:郭飞出生年月1965年12月性别:男籍贯:河北张家口 工作单位:河北北方学院 职务: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学生科科长 职称:农艺师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姓名:安宴菲 出生年月1983年1月性别:女籍贯:河北赤城 工作单位:河北北方学院 职务:辅导员职称:助教 学位:学士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姓名:王学军出生年月1981年9月性别:男籍贯:河北唐山 工作单位:河北北方学院 职务: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团委副书记 职称:助教 学位:学士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联系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11号(河北北方学院理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075000联系人:夏建军联系电话:13831362676电子信箱:y2112312@163.com

第五篇: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近年来,农民工回乡创业高潮兴起。这打破了农村劳动力长期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单向转移的旧格局。鼓励回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可以实现农民工由普通打工者向创业者转变,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良性互动新格局,真正实现从外出打工“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回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界定

当前对于“农民工回乡创业”这个概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界定。有些人认为,所谓的“回乡创业”指的是农民外出打工或经商半年以上,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信息,了解到家乡的社会经济环境而回乡创办工、商等企业。而另一部分人则指出,回乡创业是指在非农化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出来,经过打工积累了技术、经验、社会资本,又回到家乡创业。此外,还有人认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是指改革前后从农村出县境到城市打工或经商半年以上、又返回本县(包括县城、乡镇、村)的农民创办工商企业包括搞开发农业的活动。

综合几种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是指农民外出一定时间,在务工、经商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胆识和才干,积累了较多的资金,当感到家乡的经济环境宽松、利用掌握的技术可获得更高收入时,便返回家乡创办工、商企业,或从事非原来意义的农业规模经营和开发性生产。其中“回乡”的含义,并非指的是回到原籍农村,而是回到家乡所在的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创业”可以指大到投资数百万元办企业,小到投资数千元开饭店、经商,或进入非农产业部门或从事非原来意义的农业生产活动等。

二、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积极意义

(一)能够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回乡创业有利于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批新的就业岗位。回乡创业能够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的渠道。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带回了资金、技术以及管理方法,而且可以吸纳当地的富余劳动力,实现当地“输出富余劳动力—打工积累资金技术—回乡创业—安置富余劳动力”的良性发展。此外,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解决金融危机造成大量农民失业的难题。

(二)有利于促进小城镇建设

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集中在集镇和县城,是一条低成本的小城镇扩张之路。另外,农民工回乡创业有利于推动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的差距,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

(三)有利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促进当地农民素质的提高 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吸引人才回流,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提供人力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农民工回乡后,有的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的兴办

二、三产业,有的担任经纪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还有的担任村干部,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人。农民工回乡创业对于打开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观念、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通道,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四)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产业转移的顺利进行,依赖于大量的中小型配套企业,依赖于大量回乡农民工创业。农民工带回了先进生产力,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为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三、现阶段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动因及主要特点

(一)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动因

农民工回乡创业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农民工在选择是否回乡的问题上,更多地取决于打工地的生存状态和工作条件,在是否回乡创业的问题上则更倾向于家乡的市场开发能力和消费状况。这些动因可以用“推—拉”理论进行解释。

唐纳德〃博格于20世纪50年代末明确提出了系统的人口转移“推一拉”理论。其主要观点为:从运动学的观点看,人口转移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人口转移的力量,即有利于人口转移的正面积极因素;另一种是阻碍人口转移的力量,即不利于人口转移的负面消极因素。在人口流出地,存在着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推力”,把原居民推出其常居住地;同时,在流入地,存在着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拉力”把外地人口吸引过来。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过程是市场中同时存在着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推一拉”理论,农民工回乡创业过程中流入地的“拉力”主要包括传统的血缘情结和故土情结、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而流出地的“推力”则包括城乡二元制度以及地价和成本问题。也就是说,农村经济发展的吸引、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和自我实现以及农民工自身动力是拉动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重要力量;而城市二元体制的排斥、产业的梯度转移以及金融危机导致的就业紧张是促使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推动因素。

(二)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主要特点

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特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回乡创业农民工的特点,二是回乡创业的特点。对于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他们年龄集中在19-38岁之间;男性比例要高于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回乡创业者以第一代中年男性农民工为主;回乡农民工创业地大多集中在(集)镇,已经获得城镇户口的农民工数量很少。对于回乡创业的特点,农民工回乡创业是一种生存式创业,是被动回乡;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创业经营的“乡土色彩比较浓厚,技术性不高,创业的能力较差。并且农民工回乡创业还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创业区域选择上呈现便利性;创业时期选择上呈现阶段性;创业原因的选择上呈现被动性;创业项目的选择上呈现初始性。

四、当前农民工回乡创业的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

缺乏资金是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对于回乡农民工来说,他们都有创业的激情,但是他们缺少的是创业的条件,尤其是缺乏资金和项目。人民银行课题组通过对58位有创业积极性的回乡农民工进行调查显示,在他们当中,认为除自有资金外,资金缺口在50%以下的占21%,资金缺口在50%-70%之间的占43%,资金缺口在70%以上的占36%。回乡农民工贷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缺乏必要的抵押担保,二是银行贷款利率偏高,三是对银行的信贷政策和条件不清楚,四是所在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目前绝大多数的回乡农民工把通过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农信社也很想贷款支持回乡农民工创业,但能达到信贷条件的回乡农民工很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农民住房无产权证,土地不能作为抵押,而农民除了土地、住宅外,基本没有其他财产可以作为抵押;二是农民工流动频繁,银行担心万一农民工创业失败后再长期外出务工,给收贷收息增加难度;三是对农民工创业风险把握不准,对发放信用贷款态度审慎。

(二)缺少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农民工回乡创业,涉及到工商、税务、银行、劳动、农业等多个部门,尽管各部门开展了一些扶持工作,但配套服务严重滞后,相关制度尚未成熟,没有形成一个合力。有些政策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缺乏吸引力,或者因宣传不到位而不被回乡创业人员了解。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仍然困难重重,创业办理各项手续费时费力费钱,有的要辗转多个部门,往往每道手续又都要收费,增加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本,大大降低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积极性。一些地方投资用地控制较紧,对创业人员缺少相应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使一些创业人员没有发展后劲和动力。

(三)创业者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经营管理经验

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和初中文化程度占大多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较小,而回乡创办的也以小规模企业居多。他们虽然在外打工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受教育程度和知识的限制,思维方式比较传统,缺乏现代营销知识,家族式管理居多,企业缺乏民主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企业又以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技术水平低,产品品种单一,档次较低,缺乏竞争力,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企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针对回乡创业者素质普遍偏低的问题,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民工创业教育培训,然而回乡农民工创业教育目前普遍存在资金筹措机制不健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薄弱、培训时间较短,培训质量有待提高、培训资源欠缺,培训方法缺少创新、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缺少后续跟踪服务等问题。

五、加大力度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

创业成功需要政策的支持,创业政策的作用是用来减少初创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鼓励农民工创业也需要政府积极引导,把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摆在工作首位,增强农民工的创业能力,提供优质的创业资本,不断强化创业服务,努力降低创业成本,积极营造创业环境。

(一)创新金融信贷服务,解决农民工创业资本问题

创业融资是创业最重要的活动之一,相当多的创业者在创业的过程中都遇到创业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农村是我国金融体系中尤为薄弱的地区,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是农村金融的主要矛盾。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力度,缓解农民工回乡创业融资难、资金供给短缺、贷款利息高等问题;进一步发展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国有商业银行应对农民工回乡创业活跃的市县分支机构授权,按照规范提供贷款;适应创业者的多样化需求,开办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以及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组合等信贷方式,放宽贷款额度和还贷时间;放宽农村地区抵押物的范围;建立信贷扶持担保机制。

(二)明确创业扶持政策,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尊重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权利,制定完善的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凡是外出务工经商后返回家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无论规模大小,只要符合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当地劳动力就业,就应予以鼓励支持,实行优惠政策。在财政方面,可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贴息、创业培训和资金担保等。在税收方面,农民工回乡创业应享受与外地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对于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就业再就业做出贡献的企业,可比照城市相关政策给予优惠政策。农民工回乡创业应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强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到企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为他们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等服务。尽可能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克服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加强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

要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意识。引导农民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准创业项目,防止高污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的生产经营场地应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园区,力求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治理污染、集约利用土地,培育发展产业集群。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现有机构为回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并组织交流活动、科技讲座和政策咨询。指导和配合回乡创业者开展职工培训,将相关企业员工纳入当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

(经济预测部 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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