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现状调查报告

2023-01-19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观念现状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法制观念现状调查报告

青少年法制观念的现状调查

思想道德修养

青少年法制观念的现状调查

邓小平曾经说过:“加强法制社会建设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他又强调:“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在一个健康、安宁、向上的环境里茁壮成长,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如果不抓住时机加以引导,放任自流,必然会导致社会问题。而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低下,加上明辨是非的能力弱,社会不良风气,家庭不谐环境,法制教育体制不完备等原因,造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影响了家庭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引发了法制教育的危机。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字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使青少年摆脱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沿着正确的轨道走稳人生之路,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各级普法机构和教育部门有义务、有责任不断探索尝试青少年法制教育更有效更健康的方式,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11电制陈健超

2013-9-12

第二篇:大学生性观念现状的调查及对策分析

大学生性观念现状的调查及对策分析——以成都某高校为例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开放,人们的性观念从昔日的传统转化为今天的开放,而大学生正处于个体和发展的青年中期,其需要面临的问题是性和恋爱,调查大学生的性爱观并总结其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相应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教育对策,不仅有利于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性爱观,而且有利于学校开展性爱教育。故而本文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文章以成都M大学为例进行调查,指出大学生性观念的大学生总体性观念、大学生恋爱观、大学生性爱观、大学生婚姻观、大学生性行为观以及大学生性现象观的情况,同时分析大学生性观念的影响因素,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为学校性爱教育的开始以及学生性观念的正确建立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大学生;性爱观念;调查分析

第1章

引言

1.1研究背景

社会环境的多元性决定了思想观念的多元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全球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剧变深刻影响着人们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的形成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性观念也随之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

在各国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和互联网快速普及的社会背景下,一方面,西方性自由、性解放思想涌入,大学生作为一个较易接受新知识、新文化且走在时代前沿的群体,率先将其接受,甚至付诸于行动;另一方面,从小接受的传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根植于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中,不能轻易摈弃。在西方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拉锯中,如果大学生自身对“性”没有一种清醒和正确的认识,便会表现出矛盾、彷徨或无所适从的状态,导致性观念混乱、迷惘,影响其自身正常生理和心理机制的形成,更甚者,在混乱、错误性观念的指导下发生越轨行为,影响自身的前途发展和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因此本文以成都某高校为例对大学生性观念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本文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大学生性观念现状。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学、女性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来分析大学生的性观念现状及性教育对策,从而在研究与探索性观念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学中有关于性教育问题的研究。

1.2.2实践意义

针对大学生性观念现状的调查与性教育对策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正确的掌握和解析大学生性观念现状,深入的了解其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正确的性教育方法来帮助其纠正自身存在的错误性观念和不正当性行为,更好的树立自我健康科学的性观念,进而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文明风尚的形成。

具体的指导意义如下:

其一,通过开展性教育,大学生可以系统的掌握性知识,全面的了解性的发展规律,从而用科学的性知识指导自己的生活,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深入,国际交流的增多,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当代大学生的婚恋观也会随之改变。目前,我国对于大学生进行的性教育,不仅可以促使学生从较深层次掌握本质的性伦理,还可以以此作为性伦理的规范,从而帮助大学生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树立健康的性道德与性思想。

其二,正确的性教育可提高大学生性法制观念,防止性犯罪的发生对于大学生进行性教育,让她们认识到性是一种社会的行为,要和高尚的情操结合起来,对性行为有所控制和约束,并考虑到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不断的加强自身的法制意识,懂得相关性的法律法规,学会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这样不仅有利于大学生健康身心的养成,还能够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进一步的促进当今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与进步。

1.3概念界定

1.4国内外研究现状

1.4.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性教育处于比较先进的地位,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性教育发展也更为科学和成熟。在全世界中,首先对青少年实施性教育而且普及的国家是瑞典。1933年,瑞典就成立性教育协会,1942年开始把性教育只是融入到全国义务教育中,1957年瑞典制定了性教育指导的条款,1970年性教育才扩展到全国范围内,1975年,几乎瑞典的所有学校都有性教育课程,订单课程内容主要是生理教育,之后才增加了性评价、性道德等内容。

Jacob(2016)对美国性教育情况进行了研究,指出20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对青少年群体开展青春期性教育,那是正是西方国家“性自由”、“性解放”时期,致使青少年群体发生性行为的年龄早期化,且这样的群体也越来越多。

Ethan(2015)对欧洲的性教育情况进行研究,指出欧洲的性观念也比较开放。在英国,大尺度的性观念使青少年群体产生性混乱感和道德沦丧感,英国傻女怀孕的几率越来越多,而且也曾遥遥领先于欧洲国家,英国政府为改善这一现象,对英国中学生开展“无性之乐”运动。

Michael(2017)主要是对亚洲情况进行的研究,其指出,在亚洲,日韩两国走在青少年性教育的前沿,由于西方“性解放”的冲击,日本青少年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于是开展青少年性教育活动,开始是传授性科学知识,为“纯洁教育”阶段,其后一传授性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之后日本菜开始强调性道德、性约束,重视性的伦理教育、道德教育和文明教育。韩国政府对青少年的性教育重视程度比较高,尤其是对中学以上的青少年。日韩两国的文化到的与中国比较相似,因此他们的性教育经验成为中国高校性教育的借鉴。

1.4.2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学术界,潘绥铭、杨蕊教授(1990)所著的《性爱十年:全国大学生性行为追踪调查》,首次严格运用社会学规范的实证方法,在

1991

年至2001

年的

10

年间对我国大学生的性行为、性观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追踪调查,并作出了深刻的总结与分析,当属该研究领域的权威。在这次研究中,对于大学生性观念,研究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传媒与民间说法的夸大,造成了本科生自我判定的性观念在最近10年几乎没变。”也就是说,大学生的性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变化的速度却远跟不上传媒和民间舆论的过分夸大的发展速度,因此使大学生自认为自己的性观念并未变得开放。

刘达临(2007)借助其他国家的教育经验,提出纯洁教育,再将性教育局限于传授知识这一方面,而是拓展到性法制教育、性道德教育以及性心理引导等方面,并对港台和国外大学生性教育方式进行介绍,但未研究本土的性教育模式,也并未形成固定的理论框架。

张玉堂(2016)认为“通过调查,

充分显示出大学生在性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在对待婚前性行为和贞操方面所表现出的一种认可和宽容的态度。大学生在性观念方面所发生的这一变化,

它不仅影响着校风、学风,

而且还将对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心健康造成某些不良后果。”

刘新芝(2016)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大学生群体的性观念开放、多元、宽容,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

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带有一定的矛盾性、盲目性……

大学生的性观念的主流是健康的。”

1.4.3国内外研究评述

回顾近年来对大学生性观念所作的研究,可以将众学者的观点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第一,性道德丧失论。学者们通过对大学生性观念的调查研究,认为现今大学生性观念混乱、性道德逐渐丧失。学者李春杰(2017)明确指出“大学生性道德状况令人担忧”第二,性观念负面影响论。第三,性观念主流健康论。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大学生性观念呈日趋开放状态,但主流上是健康的。

1.5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

本次研究选择大学生性观念作为研究主题,在研究过程中,考虑到大学生正处在从学校到社会的过渡时期,婚姻问题将是其毕业后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在调查大学生对现阶段与性相关的问题现象的观念看法的基础上,还着重调查了大学生对婚姻中与性相关的现象问题的观念看法,同时也对大学生对相关性亚文化的观念看法和性知识获取途径进行了调查,以期全方面的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性观念现状,为学校教育提供科学依据,使当前各高校逐步重视并开展的性教育更有针对性、科学性、成效性,以达到规范大学生性行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美好愿景。具体的研究思路图如图1-1所示:

图1-1

研究思路图

第2章

大学生性观念的现状

2.1调查问卷的设计与调查概况

2.1.1调查前期准备

调查工具:附录即问卷《大学生性观念教育现状调查表》。问卷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大学生的性观念现状以便从中分析当前大学生性观念形成的原因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出现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性教育方法,以便于帮助成都M大学学生走出错误性观念的误区,缓解当前大学生所存在的性困惑,使她们能够从中获得有关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性法律等方面的正确认知。

调查对象:大学生,即通过国家正式高考进入高校的、全日制的,学制为4年或5年,最终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大学生。此次主要调查的是,成都M院校的大学生,共发放调查问卷150份,收回调查问卷150份,其中有效问卷146份。

2.1.2调查问卷的设计

本文研究主题是性观念,而性观念是指对性的总的认识和看法,其中包括对性生理、性心理、性行为、性道德和性文化等的总体认识和看法,如择偶观、恋爱观、婚姻观、性别角色、性与爱的关系、生育观等等。在本次研究中,将性观念具体操作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性知识获取途径(性知识);第二,对现阶段与性相关的问题现象的态度(恋爱观、性爱观和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第三,对婚姻中与性相关的问题现象的态度(贞操观等);第四,对相关性亚文化的态度(性行为性产业),以期能对当代大学生的性观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2

大学生性观念的调查结果

2.2.1大学生总体性观念

大学生性知识的获取途径很大程度决定了大学生性知识的系统系、科学性和正确性。在西方国家,学生从小学就开始接受学校系统的性教育,所以,西方社会对“性”的认知较为科学和客观。

调查显示,“报刊书籍”和“电脑网站”是大学生获取性知识的主要途径,其次是“影视作品”,而通过“学校教育”和“亲人交流”获取性知识的人数最少。这充分说明我国性教育的缺失以及大学生性知识获取的非规范性和非系统性。所以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大学生性知识获取相对来说不够系统。

2.2.2大学生恋爱观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大学校园曾一度禁止学生谈恋爱,但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大学恋爱不再是一个“禁果”,特别是2004年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允许大学生结婚后,大学恋爱更加成为了一件稀疏平常的事,当代高校校园中,甚至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说法:不谈一场恋爱,就不算真正上过大学!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生的恋爱动机或目的就显得十分重要。经调查分析,大学生对性目的的看法如表2-1所示:

表2-1

大学生对性目的的看法

组成家庭及生育后代

发展爱情

满足对方的要求

感受或其它

男生

11%

56%

5%

23%

女生

5%

78%

15%

2%

城镇

18%

61%

11%

10%

农村

15%

73%

11%

1%

数据来源:依据调查结果计算所得。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男生、女生还是城镇同学、农村同学大部分人都认为性行为的目的是发展爱情,只有说不风同学选择其他选项,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发生性行为的目的比较单纯。当然男生与女生的选择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城镇和农村同学也是有一定区别的,女生认为发展爱情是性行为目的的选择要高于男生,农村他同学选择发展爱情是性行为的目的比城镇同学要高。

2.2.3大学生性爱观

关于大学生的性观念,这里借鉴了潘绥铭、杨蕊教授在《性爱十年:全国大学生性行为的追踪调查》中的问题——“如何看待性与爱的关系”来考究,调查结果如表2-2所示:

表2-2

大学生的性爱观

性别

男(60)

女(86)

合计(146)

有爱无性是合理的存在

6.70%

9.30%

8.20%

性依托于爱,先有爱后有性

45.00%

55.80%

51.40%

爱与性可以同时存在

40.00%

34.90%

37.00%

爱依托于性,先有性后有爱

6.70%

0.00%

2.70%

最好是有性无爱

1.70%

0.00%

0.70%

数据来源:依据调查结果计算所得。

上表表明,占主要地位的性爱观是“性依托于爱,先有爱后有性”,过半数(51.4%)的人都持这一观点;占第二位的性爱观是“爱与性可以同时存在”,占37.0%;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国外“性解放”、“性自由”的思想涌入我国,并进入大学校园,但我国传统的性文化和性道德仍然主导着我国大学生的性观念,这也体现了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中所提出的“自我”和“超我”对“本我”的抑制作用,原始的“性本能”和“性冲动”在现实世界中被规则规范和道德伦理所禁锢。对于其余三种性爱观,从数据结果可以看出,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6.7%的男生认同“爱依托于性,先有性后有爱”,而与之相对应的女生人数百分比为0;1.7%的男生认同“最好是有性无爱”,虽然比率较小,但与女生(0%)相比,仍然存在差异;而对于“有爱无性是合理的存在”这一观念,男生认同人数占6.7%,女生认同人数占9.3%,高出男生近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男女生在对爱与性的关系的看法上存在很大的不同,这也从侧面说明:在男女交往过程中,女生重视的是心理体验,相比较而言,男生重视的则是生理体验。

2.2.4大学生婚姻观

人类婚姻的动机是复杂的、变动着的。穆勒列举了婚姻主要的三种动机,即经济、子女及感情,并将其重要性依时代先后顺序作了总结,其中,穆勒认为,在现代婚姻中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而在我国,传统的婚姻动机主要是传宗接代,并且一直以来婚姻都是我国社会衡量性行为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准则,这充分说明了在我国的传统认知中,婚姻是获得合法性关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思想观念的进步发展,我国的婚姻形式已由父母(长辈)指定转变为自由婚恋,相信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婚姻动机也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关于大学生的婚姻观上面,针对“婚姻是获得合法性关系的保障”这一点的看法如图2-1所示:

图2-1

对“婚姻是获得合法性关系的保障”的看法

2.2.5大学生性行为观

关于大学生性行为观念的调查如表2-4所示:

表2-4

大学生性行为观的调查结果

只要彼此愿意

基于爱情

只要以结婚为前提

生理需求

不道德行为

男生

25%

43%

22%

10%

0

女生

24%

66%

10%

0

0

城镇

22%

50%

20%

8%

0

农村

20%

55%

18.5

6.50%

0

数据来源:依据调查结果计算所得。

由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基于爱情的发展,对于这一态度城镇和农村同学的选择没有多大区别,但是男生认为婚前性行为是基于爱情的选择远远小于女生,而且几乎没有女生认为婚前性行为是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却有10%的男生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

摘要

关键词

第1章

引言

1.1研究背景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1.2.2实践意义

1.3概念界定

1.4国内外研究现状

1.4.1国外研究现状

1.4.2国内研究现状

1.4.3国内外研究评述

1.5

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

第2章

大学生性观念的现状

2.1调查问卷的设计与调查概况

2.1.1调查对象的选取

2.1.2调查问卷的设计

2.2

大学生性观念的调查结果

2.2.1大学生总体性观念

2.2.2大学生恋爱观

2.2.3大学生性爱观

2.2.4大学生婚姻观

2.2.5大学生性行为观

2.2.6大学生性现象观

第3章

大学生性观念的影响因素分析

3.1大学生自身因素

3.2社会文化因素

3.3网络媒体因素

第4章

促进大学生树立健康性观念对策

4.1强化国家的政策教育责任

4.2倡导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4.3加强大学生对性知识的学习

结论

致谢

第三篇: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老凹坝乡中心学校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研的通知》(黔教办法[2009]41号)文件、地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研的通知》(毕地教办法[2009]36号)文件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研的通知》(纳教字[2009]21号文件要求,我校从通知之日起至3月23日前深入各校点进行实地调研,特作如下调研报告。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省、地、县、乡的有关要求、把“中小学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了这次“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研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中心学校成立了全乡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明贵(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田维均(中心学校副校长)

侯基权(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中心学校各办公室负责人

各片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行政办,宋安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贵云同志为工作员。办公室负责抓好全乡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资料管理工作,并负责这次“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研的资料上报 1

工作。

三、调研内容

1、本校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7]10号),省12个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黔教法发[2001]451号)和《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黔教法发[2006]318号)文件的情况。

2、本校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情况。

3、本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情况及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情况。

4、本校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主要形式及其效果。

5、本校法制教育“四落实”(教材、计划、课时、师资)情况。

6、本校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关于把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地理》;高中的《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作为法制教育骨干学科,充分挖掘这些学科的法制教育内容,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情况及其效果;在语文、生物、体育等学科中挖掘法制教育内容,渗透法制教育的情况及其效果。

7、本校开展法制专题教育的情况及其效果。

8、本校对教师进行法制教育的情况。

9、本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及发挥作用的情况。

10、本校在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建议和对策。

四、调研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就要深入的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

质。青少年是社会的重要群体并且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对这一群体的法制宣传工作又显得愈发的重要。

第一,这是由青少年这一社会群体在国家发展法制社会长远目标中的战略地位决定的。从国家发展的战略要求来看,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完善的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第二,从目前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要求来看,实现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特别是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趋势时代的要求。但是由于自身物质条件以及应试教育的影响使中小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存在着缺陷。

因此,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在青少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

五、本次调研的方法

1、理论探索与实证调研同步

青少年是特殊的群体,也是个复杂的群体,在整个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对包括在校学生,闲散在家的适龄群体进行了调研。同时还对这一群体相关的家长,老师等进行了适当的调研。在从事“实地调研”这一实践活动的同时我们还适时地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适当的“理论探索”:一是在总结现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这一教育的内在规律性及其有效方法论。二是从自身评价,他人评价,社会规范评价等诸多方面对当地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尽可能真实的界定和评价总结。此次调研以这两项探索性的理论建设为线,使得全面系统地而又实际的把握当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状况,提升对这一社会问题的理性认识水平,进行最终的总结分析。

2、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

依据本次调研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对收集的材料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并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六、当地中小学生的法律能力现状

1、传统势力的思想对学生的法制思想形成阻碍极大。很多学生面对社会常见的纠纷的解决上受传统势力影响很大所以他们的解纷方式与整个社会显得极为协调,很少涉及法律途径的运用。这一方面

虽然可以起到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某些传统和习惯的延续和继承,但是在现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这一点值得每个的人关心和注意,因为如果这一代学生缺乏现代法制意识,那么整个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就会大大下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也会放慢整整一代。

2、价值取向的局限降低了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同度。学生把升学当作第一要务无可厚非,但是升学率肯定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所以不可能太高,这就决定了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自己都必须把“成人”教育放在首位,因为升学率低就会有很多学生会直接进入社会,所以合格公民的树造才是教育的首要任务。

七、改善当地法制教育现状和提升当地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建议 首先,丰富学校法制教育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课堂教育的作用。

1、寓法于教。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充分挖掘日常生活中的德育因素,寓法制教育于课堂之中。这种课堂既包括平常的德育和智育课又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班团活动。长此以往,对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2、打造具有丰富法制内涵的校园文化。在校园文化中进行法制教育,将学校法制教育与上级有关组织的“法律进校园”相结合,组织学生开展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宣传片;欣赏法制图片;建立“问题生”成长档案、“法制知识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以学生分组为单位分别到法院、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等单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通过社会调查帮助学生认清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体会到法与自己的关系,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层面增加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增加实地教学的效果。

其次,发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社会有关教育资源的辅助作用。

第一、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局面。这种纲领性文件最起码应该包括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目的与意义;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途径和方法;中小

学生法律素质提高所需的社会氛围与学校法治文化环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政府和社会支持和政策保障;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师资培训教材配备。

第二,有关司法机关应该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加大承担针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从长远来看,只有搞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司法机关的工作压力才会缓和。司法机关不仅应该做好国家有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又该从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出发创新教育宣传的方式,坚持“送法进校”等传统。

第三,发挥家庭教育的启蒙作用。家庭是社会整体的最小组成单位,学生的许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具体的知识都最早来自于家庭,法制教育也不例外,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这方面的作用。但是从实际考虑当地家庭中的家长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所以教育过程中力不从心。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针对公民的法制教育不仅仅关系着一代人的法律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还影响着下一代。这就为我们的全民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站在对民族和国家负责的高度,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角度出发,加大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从而从侧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老凹坝乡中心学校

2009年3月24日

第四篇:农村文化建设与休闲娱乐现状、观念变迁调查研究

近几年,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安徽省巢湖市黄麓镇居民为区域代表,农村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我国中部地区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上仍然是个薄弱环节,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把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当作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这对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切实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目标,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调查概况

课题内容包括:

(1)调查当地农村文化发展、农民休闲意识基本概况 (2)调查方法

此次调研主要是运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在调查过程中,以随机抽取黄麓镇60家庭户为样本,共发放调查问卷60份,回收问卷60份(其中农民问卷50份,有干部家庭背景问卷10份),后经过筛选,最终得到有效问卷50份,有效率达到83.3%。本次调查方法以采用以问卷法资料收集为主,个案非结构式访谈和文献资料为辅。资料输入和统计分析通过相关统计软件在计算机上进行的,分析侧重微观层次,以农民休闲娱乐方式为核心,针对农民的休闲娱乐形式、内容、供给渠道等方面进行描述。访谈对象主要是乡镇干部、农民、农村教师和民间文化艺人。

二、结果与分析

(一)、农民休闲娱乐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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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休闲娱乐形式方面,在调查问卷“ 你平时主要的业余活动”的一项,笔者给出了包括“ 看电视”、“打牌”、“ 读书看报”、“运动”“上网”、“ 看电影”、“闲聊”“看戏曲”等若干选项,结果农民选择“看电视”的达到80% ,选择打牌或麻将的达到66%,选择闲聊的达到40%。看电视是当地农民业余时间休闲文化活动最主要的形式。其余娱乐休闲方式的较多选择还包括阅读报刊、打牌或麻将、上网、和邻里聊天等等。问卷中有对农民选择的业余活动进行先后排序这项,结果表明,大约47%的当地人将看电视节目作为娱乐的第一选择,其次第二选择是阅读报刊书籍(33%),分别有20%的人选择与邻里聊天、打牌或麻将、做运动做为娱乐的第三选择。

(2)在休闲娱乐消费方面,笔者进一步对当地人娱乐休闲消遣时间的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82%的人表示“什么时候有空就什么时候,没有定数。”另外有18%的人选择了只在周末或假日进行娱乐消遣。

在娱乐上每天花费的时间方面;只花2小时以内的人有16%;2—3小时的占31%;3—4小时的占37%;4小时以上的占16% 。可见大多数人花的时间都集中在2个至四个小时这段。也就是从下午忙完直到晚上睡觉的那段时间。

(3)休闲娱乐花费的问题上,调查数据表明:农民娱乐消费在100元以内的高达了53% ;101—200元的占38% ;201—300的占6% ;400元以上的只占了3% 。

(4)在收入方面,家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农民的消费意愿较 5000元以下的农民要高。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对文化消费的不同态度表明了农民对文化娱乐的消费意愿根本上取决于农民的收入水平。

(5) 从文化需求的内容上看,在看电视节目内容上,的农民选择了最喜欢的文化内容是电视连续剧。

(二)、农民文化需求问题突出

在调查中,我深深感到,随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尤其通过发展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经济,农村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的文化发展也出现了新特点,但同时呈现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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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比较单调

从调查数据可以表明,80%的被访者业余生活是看电视节目,66%选择打牌打麻将,接近半数的被访者选择闲聊。这可以从侧面说明目前当地农民的业余生活活动形式单一,缺乏新鲜方式。

(2)农民文化消费层面仍然处在较低水平

在这次调查中,虽然有33%的农民有选择阅读书籍报刊,但在选择书刊具体内容上,多数农民阅读有关神怪奇谈、言情的短篇故事类书。在经常性订阅报刊选项上,习惯比例只占18%,在购买或订阅书籍报刊费用支出方面,大概在20元之内(每月),占总体休闲消费比例的10%左右。这说明许多农民还在求富脱贫的路上艰难跋涉着,对精神文化的追求,还缺乏主动性。、农民受文化教育偏低,缺乏休闲娱乐这个概念。

(3)农民休闲娱乐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了娱乐意识,才谈得上娱乐休闲的方式及其相关问题。目前农民的休闲娱乐总体上还处于起初成长阶段,农民的休闲娱乐意识还比较浅显,普及率也不太高,农民观念中的休闲娱乐方式主要体现在节庆的庆祝和日常的自娱自乐方面。 (4)政府作为有待进一步加强

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业余休闲娱乐的文化生活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但是与新农村建设中提起的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是仍然有距离的。主要表现为:第

一、政府在农村的娱乐休闲设施建设投入仍然不足。调查发现,接近50%的被访者表示目前娱乐设施不足够。第

二、精神文化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够。在调查过程中,我了解到部分村民对乡镇里的相关活动举办的时间没有什么了解,也有部分受访村民表示乡镇里从来没有举办过相关的活动。第

三、农村文化人才队伍薄弱。文化人才缺乏文化人才队伍是文化建设事业的主体,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政府在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离不开一支业务强、素质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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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队伍。目前乡里的基层文化工作人员普遍素质不高,而且结构老化,这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政府对农村文化发展引导作用。

(三)、深入的分析、思考及建议 相关原因分析:

(1)“轻文化、重经济”,是农民公共文化生活式微的体制性原因

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经济的发展是整个国家自上而下的追求,寻求经济发展,追求GDP 指标,成为国家一定时期的政策重心。在这种经济建设中心化的环境下,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形成一种压力型体制关系,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多注重于经济发展指标,以至于对农村文化建设关注不够。

这种现象在农业税费改革以后,特别是农业税取消以后,更为突显。现有乡镇财政在只能勉强维持单位人员工资的情况下,对农村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金拨付更是捉襟见肘,文化事业发展在当前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中处于边缘化。

(2)“缺人才、难合作”,是农民公共文化生活衰落的社会性原因

从调查来看,虽然目前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十分滞后,政府组织和举办的农村文化活动普遍偏少,但这些只是一种表象而已,最重要的问题是“人”和“机制”问题。首先是“缺人”和“重物轻人”。

一是农村精英大量外流;二是优秀的民间文化无人继承和发扬;三是农民文化素质亟待提高;四是过分重视“物”的建设,而轻视(忽视)“人”的建设。

(3)“只输入,不培育”,是农村文化工作思路的一个关键性失误

农民公共文化生活的衰微与“只‘送’不‘种’”的农村文化工作思路、理念不无关系。长期以来,政府大多注重“送”“文化下乡”,却很少注意挖掘、开发和保护优秀的农村民间文化,更不注重先进文化与优秀民间文化的对接、融合,从而培育出具有深厚土壤、根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形式。“送”“文化下乡”的背后逻辑是:

一是认定农村文化贫困,需要从外“输入”文化;二是认定农村文化是一种落后的文化,需要输入“先进的”文化对它进行“改造”。但是,实践告诉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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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只输入,不培育”的农村文化工作形式往往事与愿违。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的集体主义主要是通过强制性的集体生产和劳动,依靠国家的力量向农村社会强行“植入”的;而且,它还排除了乡村社区传统的各种公共性活动。实际上,某些传统的公共活动有助于农民形成集体主义理念。这种从外植入的集体主义由于没有很好地与优秀的农村传统公共形式相对接、相融合,单靠政府力量从外面强制的“嵌入”农村社会,难以在农村社会这块沃土中植根、发育、开花、结果,是一种“无根”的文化形式。 思考与建议:

(1)应该完善政府职能,强化地方政府的主渠道供给。

从现在的情况看,由于农村文化工作基础薄弱,要改变农村文化工作的被动局面,“送文化”仍然是现阶段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农民文化供给上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我认为,在文化供给渠道上要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经费保证。政府应保证和加大农村文化的投入,国家制定的文化事业经费政策必须得到落实。,只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财政用于文化支出的比例不得低于财政总支出的1%的规定,保证这部分经费用于文化事业发展。

其次,壮大基层文化队伍,传承优秀民间文化。要在加强现有文化干部队伍的培训和建设的基础上,注意网络和培育农村中的民间艺人、文化骨干,从思想上和业务上加强对他们的引导,给予其必要的扶持,提供其展示的舞台,发挥好他们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要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拯救农村传统文化,整理和挖掘濒临失传的文化艺术,繁荣农村文化,更大、更多地满足农民对文化的需求。

(2)建立政府吸引外界投资、本地群众参与的休闲农业旅游模式

农村旅游业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也可以通过旅游业引进新文化思维意思,改善农民业余休闲生活方式。在这个途径上,笔者认为一方面在坚持政府主渠道投入的同时,可以扩大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来发展农村文化。政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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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军农村文化市场,引导城镇有经济实力的个人或组织领办各类经营性文化实体,投资农村休闲娱乐的文化事业。这样一来,农村文化就有了新的生命力。

(3)充分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培育农村文化市场

从根本上说,要进一步改变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得立足农村文化的现实土壤“种文化”。在具体措施上,我认为可以深挖当地特色文化内涵,培养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

要加强对农民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和宣传,促使农民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意识,逐步接受文化的有偿消费和主动选择。通过其模范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当地农民的文化消费。

三、总结与思考

首先,休闲娱乐方式与精神文化密不可分,精神文化是休闲娱乐的灵魂,休闲娱乐是精神文化的载体。农民休闲娱乐的过程,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精神文化构建的过程,农民休闲娱乐方式的改变,实际上反应出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用先进的符合农村特点的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

其次,由一斑可窥见全貌。这次的调查使我们看到,安徽省近几年的文化工作正在稳步地向着良性的轨道上快速地发展。全省的农村文化建设确实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这些成绩与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势头相比,特别是与满足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文化活动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肯定成绩、正视不足、抓准症结、对症下药是文化部门下一步工作的立足点。

第三,我们认为,黄麓镇无疑是众多边远的中国农村的缩影,当地人的休闲娱乐现状和观念,它的文化发展与建设缺少正确观念的指导、处于自生自发状态的现状无疑也反映出了如今边远落后农村的实际。娱乐休闲反映在个人、家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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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群体在社会价值认同、文化素质培养、文化品味追求、文化消费倾向等方面。按照功能主义者的观点,休闲娱乐有着正功能和反功能。

最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事关全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和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不仅是农民住上新房子,穿上新衣服,更重要的是培育和造就一代能有素质有文化的新农民,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把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当作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这对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切实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目标,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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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县统计法制工作现状与思考

我局的统计工作,从一九九九年以来,一年上了一个新台阶。二000年至二00二年,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但是,从二00三年开始,由于统计法制工作的滞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全局综合考核位次后移,到二00四年,综合考核落到了第四名。所以,作为具体负责统计法制工作的同志,对目前统计法制工作的现状,今后怎么办,不得不进行深刻的反思。

一、近几年统计法制工作的简要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八日第六届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以来,已经二十二年,而在一九九六年曾进行过一次修

改。××××年*月××日××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了《××省统计管理条例》。自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领导下,通过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扎扎实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加强了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基础工作的力度,大力反对和制止在统计工作上弄虚作假,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统计普法工作有序进行

1、搞好统计上岗培训,开展普法工作从一九九九年开始举办统计上岗培训到目前为此,已有二百多人获得了上岗证。

(1)积积派人参加省市举办的统计普法培训。

(2)在县委举办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中开展统计法及统计知识培训。

(3)在隆重纪念《统计法》颁布

20周年之际开展统计法知识竞赛,我县参赛人数250多人。

(4)积极准备,配合市人大搞好统计法调研活动。

(二)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得到加强

一九九八年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以来,我县统计执检查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从二000年以来,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我县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五件,其中,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两件,瞒报统计资料三件。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统计违法案件的当事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对瞒报统计资料的三个单位给予了警告。通过统计行政处罚,批评教育和现场帮助相结合,既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保证了统计资料数据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又促进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消除了数据腐败现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目前统计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对统计法制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把心思全放在工作上。

(2)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

(3)统计执法检查总体上失之过软,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消极思想比较严重。

(4)统计执法业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5)统计执法“对外不对内”“对下不对上”。

(6)统计力量薄弱,工作条件不足。

二、当前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总体要求

目前。统计数据特别是gdp注水较为严重,一副对联揭露了gdp数据注水的本质。上联: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联:下级骗上级,层层掺

水,水到渠成;横批:数字出官,官出数字。黄鸣代表说:“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领导人追求政绩,对统计数据进行干预”。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说:“地方gdp的汇总数据和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这么多,确实让人震惊,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为此,根据国民经济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八项相应的措施。

我县统计工作虽然做得比较扎实,但也要正确认识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适时提出新的工作思路,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保证,关于我县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一是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统计法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统计法制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的形势,自觉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在统计普法实践中,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在统计法制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最根本的要求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依法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制工作者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给统计法制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确立,依法行政工作也在不断向前发展。

三是统计事业的发展对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和一系列措施,并提出要“完善

统计体制,建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向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完成好这些新的任务,克服统计工作前进的各种困难,需要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来加以引导,规范,保障和推动,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法律制度,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

面对新的形势。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地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严格执行统计法要求,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和建设的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抓好我县统计法制工作

第一、法制建设和统计工作业务的关系,法制建设必须与统计业务紧密结合,服从,服务于统计工作的大局,另一方面统计业务也必须依靠法制建设来规范和保障。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利益主体多元化,有关方面在统计数据上的矛盾比较突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明显下降如果离开了法制的规范和保障,我们必须一手抓法制建设,一手抓统计业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二、服从大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从《统计法》是统计法制工作者必须始终把握和坚决服从的大

局。统计法制工作者必须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必须与那些为了追求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而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这是统计法赋予我们的职责,也是社会公众对我们的期望。

第三、立法,普法,执法的关系。立法是前提,普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三者是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作为县一级的法制机构,要抓好统计普法和执法,特别是在执法上,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第四、处罚与教育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处罚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是行政机关保障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受段,不敢执法,不愿执法,对违法行为放任不关管,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我们必须防止的一种倾向,但是,处罚不是目的。保障法律的实施重要的还是要靠教育,因此。在统计执法中,我们也要防止轻视教育的倾向,始

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凡是可以处罚也可以不处罚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重在教育。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也要讲清道理,以理服人,避免野蛮执法,简单处罚等问题。

第五、权力和责任的关系。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推行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的原则,规范约束权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全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必赔偿。我们必须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要时刻牢记,我们拥有统计执法检查的权力,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必须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这就要求我们统计法制工作者和统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统计执法检查权力,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依法办事,不得违法办案。不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敢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是统计部门特别是统计工作者和统计执法人员的失职,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在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案件中,不依法办事。违反法律的规定,乱处罚,也要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中,既要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敢于执法,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能“越权”,“错位”。

总之,在今后的统计法制工作中,端正思想,理清思路,加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握统计法制工作抓好抓实。争取抓出成绩,为××统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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