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教育局文件

2022-07-02

第一篇:安庆市教育局文件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文件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文件 庆组字„2012‟23号

关于开展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50号)和市委组织部庆组字„2011‟139号文件的部署要求,从3月起市委组织部将对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省委组织部将于5月起对我市进行验收检查。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检查的对象为全市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的干部档案(含离退休人员),以及各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的人事档案。范围包括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各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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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档单位以及全市其他管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和标准

将按照“分类指导、有所侧重”的原则,全面检查各级管档单位的档案管理、档案审核情况以及宏观指导单位履行职能的情况。在职人员档案以材料齐全、信息准确为主要检查标准,检查时严格按照组通字„2011‟50号文件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进行审核打分,评定等次。离退休人员档案以保管安全、方便利用为主要检查标准。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检查方法:重点检查、抽查和互查相结合。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各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县(市、区)直管档单位以及全市其他管档单位将进行抽查和互查。

检查步骤:采取实地检查、抽查档案和反馈意见。 ①实地检查:检查档案保管的物质条件是否安全规范,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文件资料、簿册表格等是否健全,“六防”措施是否落实。

②抽查档案:从被检查单位提供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受处分人员名册中,分别抽取一定数量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评分。在职人员档案抽查标准为:100卷以下的抽查10卷,100-150卷的抽查15卷,150卷以上的抽查20卷。离退休人员人员档案统一抽查为5卷。

③反馈意见:检查结束后,经过检查组评议,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上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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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

1、切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管档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圆满地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一要认真准备迎检各项材料,主要是“一个报告、三本名册”,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和在职人员名册、离退休人员名册、受处分人员名册。二要认真填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情况表》(附件1)。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于3月底前,将统计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其中市直下属管档单位由市直各单位汇总统计;县(市、区)管档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统计;市管企业由市经信委汇总统计,市管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汇总统计。

2、认真组织开展档案审核自查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自管档案的审核自查工作,并对下属管档单位及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干部人事档案实行全面检查和督查。自查中,要高点站位,认真检查档案管理和档案审核中的各项工作,对档案日常管理和档案设施建设严格要求。要关注细节,对档案审核工作标准严格把关,提升档案审核工作质量,查摆不足,查缺补漏。努力使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做好迎接省、市的检查打下良好基础。自查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于3月底前提交各地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

3、争创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单位。要利用此次档案审核工作契机,支持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申报干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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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档案目标管理等级单位工作,凡管档总卷数在500卷以上的,可申报目标管理一级单位,经省委组织部验收后报中央组织部审批为一级达标单位;凡管档总卷数在500卷以下的,可申报目标管理

二、三级单位,经市委组织部配合省委组织部验收后,由省委组织部审批。目标管理等级单位验收工作可结合档案审核工作一并进行。有关单位要以目标管理等级单位达标为标杆,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管档水平,做到档案审核与申报目标管理等级单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各项工作目标和方案,细化安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档案审核和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工作联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5346155

附件:

1、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情况表

2、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安排表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5日

抄: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安庆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人社局,市管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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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

渝语办„2012‟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做好全国 书信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语委,各高校、委直属学校: 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山东世纪金榜教育科技研究院承办、语言文字报社协办的“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书信大赛已于11月6日启动。重庆市语委办同意担任该活动指导单位。现将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做好全国书信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1‟7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结合实际,协助做好大赛的宣传、部署、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附件:1. 《关于协助做好全国书信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2.“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书信大赛方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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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语用司函„2011‟70号

关于协助做好全国书信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

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山东世纪金榜教育科技研究院承办、语言文字报社协办的“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书信大赛已于11月6日启动,我司同意担任活动指导单位。请各地结合实际,协助做好本次活动的部署、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语言文字报社函(2011)26号

“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

书信大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要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注重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语言文化素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语言文字报刊社拟举办“世纪金榜杯”全国校园文化系列活动之书信大赛。

一、大赛主题 本次书信比赛的主题是“学会感恩”。自古中华民族就有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优良传统。如今很多孩子觉得父母、老师、朋友、同学对自己的关心、帮助是理所当然的,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更谈不上感激,而部分成年人也存在这种心理。在文明社会,怀有一颗感恩之心是一种阳光心态,是一种成熟和责任,是传统文化中积极的人生精神境界,更是现代和谐社会公民的必备素质。本次比赛旨在借助书信这一形式,引导大家换位思考,懂得感恩、学会感恩,同时倡导文明、规范使用语言文字,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进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贡献。

二、组织单位

此次活动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担任指导单位,国家

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世纪金榜教育研究院承办,语言文字报社协办。

三、比赛范围和办法

1.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教师,同时也欢迎其他关心社会语文生活的人士参加。

2.按照参与对象,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大学组、教师组和社会组7个组别。

3.本次活动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基本评比单位,从中评出

一、

二、三等奖和决赛入围者;大赛组委会组织决赛入围者举行决赛,从中评选出特等奖。决赛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比赛要求

1.书信内容须符合本次比赛主题,符合书信的文体要求。

2.书信须感情真挚,内容具体充实。忌假话、空话、套话、废话,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3.各参赛组别字数要求:小学组400—600字,其他组600—1000字。

4.若为手写稿,参赛者须将参赛作品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若为电子稿,则须按大赛组委会网站指定的路径上传。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11年11月6日——2012年4月30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2年5月1日——2012年6月30日。

3.主办方将择时举办决赛及本次大赛总结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对所征集的书信作品进行评审。评审要素包括思想内容、表达水平及语言规范等方面。

2.根据参赛作品质量,各省级评比单位按参赛人数评出各项奖项: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每组评选出特等奖10名。针对集体参赛情况,为各参赛单位设置不同的奖项。

3.所有获奖者和获奖单位均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一份。

七、其他事项

1.大赛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权和其他出版权;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赛者享有作品署名权。凡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2.参看活动详情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南小街51号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2011年10月18日

第三篇:大庆市让胡路区人事局文件

庆让人发[2008]1号

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效能

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和末位告诫”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让胡路区各级行政机关、原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现将《开展“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和末位告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八日

开展“创建效能建设

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和末位告诫”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激励部门所属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结合我区“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目标,通过“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二、评鉴范围

区行政机关各部门、原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鉴办法

对行政效能“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及末位科室和个人的评鉴,以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年开展一次。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

核、量化测评与领导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记分制量化排序。综合排名在本单位参评总数前15%的科室和个人,经上报区人事局审核,区委、区政府审批后,统一由区政府授予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荣誉称号;综合排名在末位的科室和个人,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效能告诫。创建结果统一在区政府信息网予以公示。

四、评鉴内容

1.各科室考核内容。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各科室主要以科室工作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其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政风行风、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由各单位根据区人事局统一印发的《科室评鉴量化考核表》,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自行充实、细化、亮化对本单位参评科室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加减分项目。

2.公务员考核内容。主要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可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基础上进行充实、细化,量化打分。

五、方法步骤

“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和末位告诫”活动与全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统一组织、

同步实施。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1.制定实施细则(7月15日前完成)。各考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行政效能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实施细则,明确对科室和个人的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内容。各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需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

2.日常考核评价(7月16日至12月1日)。被考核科室和个人根据本单位考核内容按月进行认真记实,单位考评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对参评科室和个人日常表现和记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按有关要求和加减分项目进行综合评鉴打分,提出改进提高的目标和要求,分别记入《科室评鉴量化考核表》和《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

3.综合评鉴推荐(12月2日至12月10日)。单位成立的考评领导小组需按考核内容和标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参评科室和个人的效能建设情况逐级进行综合评价,按量化得分排出先后顺序,提出考核评鉴意见。按比例评选出本单位效能建设“最佳科室”和“最佳公务员”,与综合排名在末位的科室和个人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需要上报的材料有:《科室评鉴量化考核表》、《最佳科室评审备案表》、《最佳及末位科室评审备案汇总表》、《最佳公务员评审备案表》、《最佳及末位公务员评审备案汇总表》、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有关奖惩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一式一份),其中,《最佳及末位科室评审备案汇总表》和《最佳及末位公务员评审备案汇总表》还需要上报电子版。《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留在本单位备查。

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的单位中的相关部门,在效能评价中还应征求、参考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

4.全区表彰先进(12月中旬至12月末)。区人事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最佳科室评审备案表》和《最佳公务员评审备案表》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确定表彰对象。

六、结果运用

1.对单位评选的“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授予全区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荣誉称号;综合排名在末位的科室及个人,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效能告诫。上述结果统一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被授予全区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荣誉称号的科室负责人,以及综合排名在本单位参评总人数前15%的个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排名在末位的科室负责人以及被行政效能告诫的个人,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本单位、本系统推荐政府表彰或系统表彰人选时,原则上要在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和末位告诫”活动,是全区“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本单位行政效能建设成果的具体检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专门的评价委员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推动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2.坚持标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行政效能建设和公务员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评价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量化打分。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考核科室和个人的工作实际,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3.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创建效能建设最佳科室、最佳公务员和末位告诫”活动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区人事局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加大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走过场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

1、《科室评鉴量化考核表》

2、《最佳科室评审备案表》

3、《最佳及末位科室评审备案汇总表》

4、《最佳公务员评审备案表》

5、《最佳及末位公务员评审备案汇总表》

6、《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7、《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

(注:各单位在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8、《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注:各单位在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主题词:创建 最佳科室 方案

让胡路区人事局

2008年7月8日印发 共印80份。

第四篇: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文件(范文模版)

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文件

渝农执法发﹝2017﹞3号

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开展“绿剑护农”保春耕 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行政(综合、监察)执法局(支队、大队):

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市总队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绿剑护农”保春耕种子、农药、肥料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区县农业行政(综合、监察)执法局(支队、大队)根据本辖区农时季节和农资销售进展情况,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种子、农药、肥料执法专项行动。

二、专项执法工作重点

1

(一)种子

重点检查“两杂”种子,各区县可以把本辖区内种植面积较大的特色作物种子列入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是否证照齐备,有无超范围或无证经营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种子经销商是否到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备案,是否与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种子销售合同”或“种子委托代销合同”等。

2、种子标签标识。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规范;检查二维码是否可查询,内容是否完整,通过追溯网址是否可追溯到种子加工批次以及物流或销售信息。

3、种子经营档案。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照《种子法》的规定建立和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种子经销商是否建立《种子销售台账》,种子销售台账是否如实记录销售种子的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种子来源和种子去向。

4、种子质量。检查种子经销商能否提供合法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和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抽样检验销售的种子是否真实,种子的净度、水份、发芽率、纯度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品种审定与品种权。检查是否存在推广、销售未审品种或停止推广种子行为;检查销售的种子是否侵犯他人的品种权,种子其包装袋上印制的“植物新品种权号”是否与《品种权证书》内容一致。

(二)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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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产品及重点违法行为

(1)加强生产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磺隆单剂、甲磺隆复配制剂、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胺苯磺隆复配制和百草枯水剂等禁用农药的检查。

(2)加强高毒农药及限用农药的执法检查,检查高毒农药是否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检查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甲拌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三氯杀螨醇、内吸磷,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杀扑磷、丁酰肼(比久)、灭多威、硫丹、溴甲烷、氟虫腈、毒死蜱和三唑磷等限用农药是否违法使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行为。

(3)加强除草剂类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敌草快添加百草枯等违法行为。

(4)加强假冒伪劣农药执法检查,打击制假售假、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问题,重点检查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肥料中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

2、重点检查对象。近年执法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较多或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

(三)肥料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肥料;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行为。重点整治复混肥料、过磷酸钙、有机肥料以及叶面肥料存在的

3 质量问题。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农业行政(综合、监察)执法局(支队、大队)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详细方案,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市场巡查。各区县农业行政(综合、监察)执法局(支队、大队)要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查;要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区县农业行政(综合、监察)执法局(支队、大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挖源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同时,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能以罚代法。

(四)做好“重庆市农业执法信息系统” 的使用工作。按照市总队渝农执法发﹝2017﹞2号文件相关要求,充分运用系统的查询、现场记录和处置功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五)做好信息工作。各区县农业行政(综合、监察)执法局(支队、大队)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违法行为尤其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新形式、新情况等要及时上报,以便市总队全面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查处。市总队将对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对重点对象和重点

4 产品进行抽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而地方查处不力的案件市总队将立案查处。

四、其它事项

为方便各地在本次执法行动中开展工作,市总队收录整理了种子、农药、肥料识假辨假常用知识以及有关执法检查技巧(见附件),供各地执法人员参考。

附件:

1、如何识别真假种子;

2、农药执法检查“七字诀”;

3、几种常见肥料的识别方法。

2016年1月23日

5 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综合科

2017年1月23日印发

6 附件1:

如何识别真假种子

一、从种子标签和包装外观识别真假

种子包装袋上有标签和使用说明。种子标签是指印制、粘贴、固定或者附着在种子、种子包装物表面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质量指标、净含量,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检疫证明编号,信息代码。是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应当标注品种审定编号。是药剂处理种子的,应标注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及人畜误食后解决方案。是转基因种子的,应标注“转基因”字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编号。使用说明是指对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以及风险提示、技术服务等信息。查询包装袋上的二维码,应当显示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等信息。追溯网址,可追溯到种子加工批次以及物流或销售信息。无上标注内容和查询信息的最好不要购买,防止上当受骗。

二、从种子自身的理化性能识别真假

1、看整齐度:混有其它种子粒型不整齐;

7

2、水分鉴别:取一粒种子用牙齿咬,籽粒有破碎声,断面茬口光滑,这种种子的含水量一般在13%左右;若无破碎声或籽粒断面不齐,这时种子的含水量一般高于13%。

3、净度鉴别:一般目测种子时无土粒、砂粒,用手插入种子堆或种子袋内,抽出时指缝和手背上没有灰尘等杂质,这时种子的净度一般在97%左右。

4、陈种子鉴别:凡种皮色泽鲜、壳黄,种胚充实丰满,挖胚时,湿润带绿色,这类种子为生活力高的新种;反之,种皮色泽暗淡,种皮暗褐干秕,这类种子为生活力弱的种子。

5、观察病变。种子外壳呈黑褐色或有不规则的麻斑点及块状,均属感染病害的种子。

8 附件2:

农药执法检查“七字诀”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农药的主要违法行为有:生产经营假、劣质农药;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生产、经营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的农药;经营假农药登记证、假冒农药登记证、伪造农药登记证、过期未续展农药登记证;未按规定经营过期农药;生产、经营的农药重量或体积与标注不相符;不按规定使用禁限农药,超范围、超计量使用农药。查找这些违法行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明确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生产企业,要检查生产的成品、包装、原料、生产和销售记录。

(二)经营企业,要检查经营的产品、包装、来源、销售记录。

(三)使用企业,要检查农药使用记录、农药库存。

(四)物流环节,要到物流企业实地查看进出的农药。

二、掌握常用方法与技巧

执法人员首先要掌握(了解)一些主要、常用农药的特征、特性等基本知识,如:剂型、颜色、气味、基本形态、物理变化;要了解生产、经营企业信誉(是否是知名生产企业、是否是长期生产不合格产品、是否长期经营假劣农药);

9 要掌握市场供需情况(及时了解病虫害发生情况、市场农药紧缺情况);要基本掌握市场农药价格等信息(农药价格过渡偏低、那些原药价格高)。

开展农药检查,要重点掌握“七字诀”,即:“一看二听三查四嗅五触六试七抽”。

1、“看”

对于农药生产企业重点查看: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标签与登记批准是否相符(注意擅自修改适应作物、防治对象、使用剂量、毒性、图案,增加生产单位);生产原料是否与批准生产的产品相关;包装材料仓库是否有与企业登记批准无关的包装、材料;垃圾场所有无与登记批准产品的包装;是否有禁用农药原料或产品。对于农药经营企业重点查看:经营的产品登记证、标签与登记批准是否相符;购货(合同)、销售记录;农药产品的颜色、分层、沉淀、浑浊、悬浮物等;包装的质量(如包装是否粗糙,标签文字是否清晰,是否过度包装);生产日期是否规范或涂改(正规厂家的生产日期一般是用机器喷码在瓶盖或瓶身,假药多是用简易的盖章签盖在瓶身上);农药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标注模糊、不一致或者只标注手机号码);观查被查人员的神态、动作,是否有紧张、隐藏物品等现象。对于农药物流环节重点查看:物流企业运进调出的农药(目前农药基本上都是通过物流形式进行运输)。对于农药使用环节要重点查看:农药使用记

10 录、农药库存;农产品上是否有农药残留物或气味;农产品是否生长变形;农产品生产田间地头丢弃的农药包装。

2、“听”

平时多到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多与企业工作人员交流,能听到生产、经营者透露出的一些假劣农药的制售信息(如市场价格、来源)。

3、“查”

一是查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检测不合格的记录;二是查经营企业购销价格;三是查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来源、购销记录。

4、“嗅”

一些农药产品有特殊的气味(辛硫磷乳油略有刺鼻气味、丁草胺有芳香味等)。

5、“触”

普通粉剂和可湿性粉剂的手感是否细度不均匀,是否变硬,或者结块或潮湿,这些现象都可能是不合格的产品。

6、“试”

一些农药产品有特定物理性状,如井冈霉素可湿性粉剂开袋立即潮解、赤霉素(920)能快速全部溶解于酒精。

7、“抽”

对怀疑有问题的农药,要有目的性、针对性的抽样取证并及时送检。

11 附件3:

几种常见肥料的识别方法

肥料是农作物生长必不可少的营养物质,它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怎样正确识别肥料质量,下面简单介绍几种主要肥料性状:

1、尿素:外观为白色,球状颗粒,总氮含量≥46.0%,容易吸湿,吸湿性介于硫酸铵与硝酸铵之间。尿素易溶于水和液氨中,纯尿素在常压下加热到接近熔点时,开始显现不稳定性,产生缩合反应,生成缩二脲,对作物失去肥效。如在炉子上放一块干净的铁片,将尿素颗粒放在上面,可见尿素很快熔化并挥发掉,同时冒有少量白烟,可闻到氨味。

2、碳酸氢铵:外观为白色或微灰色结晶,有氨气味,氮含量≥16.80%(二级)。吸湿性强,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弱酸性。简易鉴别碳酸氢铵时,可用手指拿少量样品进行磨擦,即可闻到较强的氨气味。

3、过磷酸钙:过磷酸钙(或称过钙)外观为灰色、灰白色、浅黄色等疏松粉状物,掰开块状物,可见其中有许多细小的气孔,俗称“蜂窝眼”。一般情况下吸湿性较小。因是一种酸性肥料,故可嗅到些许酸味。加热时不稳定,可见其微冒烟,并有酸味。将过磷酸钙放入粪尿中,因其中的游离酸(PO43-、SO42-)与粪尿中的碳酸铵反应,放出二氧化碳(CO2),加上块状过磷酸钙“蜂窝眼”中的气体排放,在粪尿表面产生大量气泡。故农民认为“冒泡子的磷肥好”有一定的科学道理。

12 4.钙镁磷肥:外观为灰白色、灰绿色或灰黑色粉末,看起来极细,在阳光的照射下,一般可见到粉碎的、类似玻璃体的物体存在,闪闪发光。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12.0%(合格品)。不溶于水,不易流失,不吸潮,无毒性,无腐蚀性,在火上加热时,看不出变化。

5.复混肥料:外观应是灰褐色或灰白色颗粒状产品,无可见机械杂质存在。有的复混肥料中伴有粉碎不完全的尿素的白色颗粒结晶,或在复混肥料中尿素以整粒的结晶单独存在。低浓度复混肥总养份≥25%;中浓度复混肥总养份≥30%、高浓度复混肥总养份≥40%,其中单一养份含量不得低于4%。复混肥稍有吸湿性,吸潮后复混肥颗粒易粉碎,无毒、无味、无腐蚀性,仅能部分溶于水。复混肥料在火焰上加热时,可见到白烟产生,并可闻到氨的气味,不能全部熔化。目前市场上有一种叫做“BBF”或“BB肥”的产品,他是一种新型复混肥料,特点是高浓度,高肥效,所有原料肉眼可见。氮、磷、钾总养分含量一般≥40.0%,高的可达到53%,这种肥料是由尿素、磷酸一铵或磷酸二铵、颗粒氯化钾三种高浓度肥料直接干混制成,每一种原料肥都可以清楚地看见,这也是最有效的防伪标志。

6.硫酸锌:外观为白色或微带颜色的针状结晶。硫酸锌的锌含量应≥21.8%。硫酸锌易溶于水,其水溶液显酸性。

7.磷酸二氢钾:外观为白色结晶。农业用磷酸二氢钾含量应≥92.0%(以干基计)。磷酸二氢钾易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

13

第五篇:肇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肇贫办„2011‟15号

关于抓紧做好当前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住房改造建设几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各帮扶单位: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抓紧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和计划工作的通知》(粤贫办„2011‟26号)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粤府„2011‟24号文和„2011‟26号文精神。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扶贫办将上级主要精神及时向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与帮扶单位沟通。

二、认真开展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工作。在2010年7月我市上报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基础上,各县(市、区)扶贫办要与各帮扶单位逐村逐户将2010年12月各帮扶单位年终报表录入省扶贫信息网的住房困难户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于4月2日前将《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

户核查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市扶贫办。

三、认真制订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计划。按照粤府„2011‟24号文和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精神,经与佛山市扶贫办沟通,指导意见是:2011年完成全市186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各帮扶单位制订帮扶农房建设工作计划;面上非贫困村的农房建设,端州区、四会市当年完成任务,制订农房建设工作计划,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按照两年完成,分别制订2011—2012工作计划(意向)。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务必于4月6日前一式两份上报《县(市、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计划明细表

(一)、

(二)》。

四、认真做好电脑信息化管理等前期工作。在完成核查工作之后,由新符合扶持条件的农户申请填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提交建房前照片。为保证如期完成农建任务,有条件的,可制订《建房协议》或《承诺书》。 附件:

1、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情况统计表

2、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情况明细表

(一)

3、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情况明细表

(二)

4、肇庆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村住房建设通知

肇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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