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范文

2023-10-15

人事范文第1篇

一、人事制度改革前人事档案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 人事档案是员工身份的象征。人事档案是通过各种人事活动记录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的过程, 这些档案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备考查的文件资料, 它记录了从人员的选拔、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过程——个人经历、学历、社会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态及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下, 根据身份的不同人事档案可分为工人档案和干部档案, 部分城镇居民因为没有工作或工作不稳定等问题, 往往是没有人事档案的。在过去, 人事档案决定个人的社会身份, 人事档案所记录的内容决定个人的晋升、调动工作、招工、公费医疗、加薪、福利待遇及退休等情况。人事档案也间接关系到员工子女工作等问题, 人事档案不仅是个人身份的象征, 还极大程度的与个人切身利益相关。

(二) 人事档案是控制员工的重要工具。人事档案不是由个人进行保管的, 它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一般来说, 能调动人事档案的只有用人单位, 档案本人是无权调用的。我国的档案管理制度是“人档合一, 人走档随”, 档案是根据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地点而改变的, 如果人事档案不能迁移的话, 个人所呆的地理位置就很难改变, 这是极其不利于个人发展的。人事档案如此重要, 却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个人的去留也不得不服从于单位, 这限制了人员的流动, 使得用人单位和人员的关系比较僵化, 不利于企业人事管理, 企业的发展都是以人为本的, 人员与企业管理存在矛盾会阻碍企业的正常平稳发展。

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随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特征

(一) 国有企业员工可以“无档生存”。随着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过去那种终身聘任制度已经不再适宜, 员工对企业的依附感也逐步降低, 那些下岗工有无人事档案已经不再完全影响他们另谋出路, 人事档案存在的价值已经不如计划经济时代那么强烈。

(二) 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无档择业”。市场经济在逐步发展, 对人才的量和人才的质有了巨大的变化, 新的用人机制也由此产生, 企业的用人需求也变成注重员工的能力和素养, 合同的形式建立起了契约关系, 为员工与用人单位所采用, 过去那样绑死在人事档案上的情况开始变少, 这不仅促进了社会人才的流动, 也使得人员的工作更加自由民主。

三、 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问题

(一) 人事档案信息反映问题。原有的人事档案中非常注重个人的政治行为, 个人的政治历史、组织鉴定、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收集非常具体详尽, 而个人的现实情况, 个人具体专业能力、特长特点、业务业绩等却缺少足够的整理归纳, 描述一个人的全貌在人事档案中无法体现, 有效的信息无法从部分使用者或有针对性的使用者中体现, 市场经济制度下对相关人才的需求无法满足, 人事档案的使用效率无法体现。

(二) 人事制度与法律相互影响。人事档案制度规定有些违背了公民的知情权, 比如:任何人不得查阅或是借阅自己或直系亲属的档案, 这与宪法中公民享有知情权的权利不相符合。封闭式的人事档案管理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 健全建立相关制度是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下必须加强的任务之一。

(三) 服务意识不强, 缺乏进取精神。人事档案工作要涉及的内容非常多, 现在各级档案管理水平不足, 档案管理条件差异较大, 防盗、防火、防潮等措施在档案管理中不够完善, 存放保管人事档案的环境有较大隐患。同时, 落后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也是非常影响人事档案管理发展的。虽然现代化信息技术迅猛发展, 解决了非常多的人事管理工作, 给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由于人事档案没有实现统一的标准化信息管理, 信息并不能得到全面的交流和共享, 加之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无法有具体规定, 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不到位,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量大、整理繁琐不便, 使得工作人员缺乏足够的热情, 档案信息的利用效果取决于档案服务人员的态度, 工作人员态度消极怠慢, 缺乏开拓进取的精神使得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工作进程缓慢。

(四) 传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弊端。国企事业单位中聚集了大量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这是人力资源中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一些人因学习、生活或工作兴趣等缘故需要进行工作调动时, 用人单位常常通过强压个人人事档案来阻碍人员流动, 这种现象非常不可取, 不仅限制了人才的发展, 而且企业的声誉和地位会受到一些不良影响。同时, 这也制约了社会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用人单位在对人才进行评定时, 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大部分是依据人事档案中记录的内容, 这是非常片面的举措, 员工的专业技能、贡献情况、业绩水平并没有得到具体体现, 从而使得员工在待遇和晋升方面产生了极大的不公平, 这种不客观的评定打击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阻碍了员工工作能力的正常发挥。

(五) 社会转型期造成人员管理制度混乱。现在社会对人才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很多用人单位通过大量的手段和优惠政策来吸引人才的参与加盟。许多单位不愿放走那些高层次的人才, 限制人员的流动是通过截留人事档案的方式进行的。企业采取三不要政策 (迁移户口、人事档案、调离手续) 的办法来吸引人才, 太过急于求成, 造成了很多优质人才出现“弃档”现象, 人才市场管理的隐患由此产生。在一定程度上, 这些现象, 造成了人才市场的混乱, 产生了部分欺诈行为, 许多人员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另谋其他职位, 分内工作并没有交接到位, 给原单位经济效益和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不良后果。而有部分人, 为了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 不惜出卖原单位的商业机密, 这些可耻行为就是因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规范不健全造成的。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措施

现在, 社会各方都在寻求好的办法来解决传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中的弊端。比较好的理念有两种, 一种是建立公开的人事档案社会化管理制度, 就是进行社会机构统一协调管理, 将人事档案、户籍档案、人事代理制度协调进行, 这种方法比较灵活方便。另一种方法是从社会外部解决, 提出科学合理的人事制度改革, 在两种理念的结合下, 开展良好和谐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 减低人事档案对人的制约限制。现行的人事制度中比较普遍的实施措施是合同契约制度, 传统的人事档案对人才的束缚已经逐渐消退, 市场作用下对人才的优化配置非常重要, 这不仅可以打破传统的社会身份阶级观念, 减少过去用人机制的终身聘任制, 让员工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选择自己真正擅长的领域进行研究, 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优势。

(二) 身份象征由此破除。传统的人事档案对个人身份划定太过具体, 人员的身份享受不同的待遇。这是非常不公平、不科学的分类, 现在制度下强制打破原有机制非常有利于现有人事档案的管理, 因人制宜、因岗制宜是现在人事制度最明确的体现。

(三) 人事档案信息的完善。人事档案的信息公开程度在社会发展的推动下越发强烈, 在此情况下, 人事档案管理应该顺势发展, 及时收集个人有效人事档案信息, 避免信息重复或陈旧, 在记录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精细, 反映个人全貌需要全面具体真实, 不造假。

(四)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需要建立。社会人员流动在当代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快, 原有的人事档案管理无法保证正常的人员档案管理。可以考虑新成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由专业的人员进行负责管理, 加强档案的监督体制, 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从而解决档案管理中不公平不科学的一系列问题。

摘要:随着政府和用人单位对人事制度的改革, 人事制度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在人事活动中非常重要的档案管理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就此, 笔者针对人事制度改革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影响

参考文献

[1] 王晓.人事档案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档案学通讯, 2013 (2) .

[2] 刘雷娟.档案管理工作内容与模式的转变[J].北京档案, 2011 (7) .

人事范文第2篇

一、加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项目, 通过不断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 从而有助于提升人事档案信息的完整性, 将与干部职工相关的信息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从而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乃至其他业务管理工作的联系, 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价值, 更好地借助信息数据为事业单位各类经营发展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支持。此外从国家和行业发展层面来看,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有助于政府等有关部门了解事业单位在人事政策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了解行业发展动态, 更好地为国家有关决策的制定奠定基础, 提升全社会公民整体文化素养, 激发创新意识, 形成良好的发展格局。

二、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 也在探索一些新方法和技术, 以期不断提升整体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但是总体上分析, 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没有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涉及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需要干部职工积极配合, 主动提供相关的信息, 才能不断提高人事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补充的动态性。但是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全面的认知, 一些领导干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停留在简单的信息资料补充、相关的资料收集和整理等方面, 对现代化人事档案管理理念等方面缺乏深入的研究, 甚至为了个人利益发生人事信息资料更改、虚报等情况, 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的权威性, 不利于巩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基础。

(二)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台账不完善, 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方面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体系,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流程、管理内容、类型划分以及责任分工等方面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方法比较落后, 主要还是以手工整理为基本方法, 没有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等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信息化台账, 工作效率较低, 档案基础台账不完整, 有漏项, 很多都是在迎接检查或者干部任免时才进行相关资料的更新和补充, 不利于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三) 人事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素质和能力偏低

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 加强统一调度和综合管理, 才能不断提高人事档案基础管理水平和高效利用价值, 目前从事人事档案管理的人员往往都是由办公室或者政工人事人员兼职从事, 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 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投入的精力不足, 加上资金支撑不到位, 在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硬件软件设施配置等方面还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压力较大, 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 从而不利于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的动态补充完善。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相关人员研究较少, 没有建立起人事档案与事业单位日常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联系, 不利于人事档案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利用。

三、优化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结构, 提升人事工作服务水平的具体对策

当前面临事业单位改革的大环境, 新时期为了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 激发发展活力, 建立更加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 加强政策宣传, 提高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要加强国家有关政策的深入研究和宣传, 结合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 针对如何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员意见征集和研究, 提高各级领导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认知, 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来进行部署和落实, 同时要加大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扶持力度,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加强对日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征集干部职工针对如何健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 提高人事档案利用价值的举措和建议, 激发全员积极参与意识, 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格局, 为不断完善和健全人事档案形成整体合力。

(二) 强化制度建设, 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进一步理清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 针对如何优化人事档案管理机制, 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组织等方面的经验, 结合政策和事业单位自身实际情况, 建立清晰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对各类资料如何进行信息采集、归档整理、人事档案资料如何填写等方面严格把关, 建立分类整理、动态归集机制, 切实夯实人事档案管理台账, 做好备份管理, 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要积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 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数据库体系, 加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有效衔接, 借助现代扫描设备等建立完善的人事电子信息档案,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人事档案管理网络化平台, 实现资源全面共享。要明确职责分工, 确保各级有关部门有专人负责, 全员联动, 还要考虑人事档案管理电子软件的兼容性和连续性以及安全性, 加强数据安全动态防护, 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安全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 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一方面要不断引进高素质的档案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人才, 同时注重人才队伍的开发, 针对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新要求, 加强政策理念、制度基础知识、档案管理技能以及职业素养、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胜任能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 主动研究新形势下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举措,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 提高对其他部门人员的指导服务能力, 共同为推动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强大的人力合力。此外还要针对如何提升人事档案信息深度开发和利用价值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信息与其他基础管理工作的融合研究, 通过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比对分析, 找出规律, 积极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开展方法, 为人事决策以及基础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

总之,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深入推进, 新时期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为了切实提升人事档案科学化管理水平, 提高人事工作服务水平, 需要结合实际, 完善制度, 加强质量监督, 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发挥人事档案工作的价值。

摘要:近年来伴随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有序推进, 新时期对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建设及工作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阶段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直接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效能的发挥, 本文对目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 并提出了提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具体对策, 以期为广大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方面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问题,服务,对策

参考文献

[1] 杨思源.如何优化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J].决策与信息 (中旬刊) , 2016 (02) :187.

[2] 罗艳.普洱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初探[J], 普洱学院学报, 2018 (04) :44-45.

[3] 吴凡.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路[J], 科技展望, 2016 (11) :253.

人事范文第3篇

摘要:人事保证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特殊类型的保证。一方面,保证人对受雇者品格胜任职位担保;另一方面,承诺若将来发生因受雇者个人造成的侵权之债,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人身性和主债务的不确定性是人事保证不同于普通保证的最主要的两个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人事保证合同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理论上争议很大,法院之间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从近期看,为社会诚实信用善良风俗考虑,人事保证合同不应草率地因其不确定性认定为无效,后按缔约过失责任衡平损失,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当事人自愿签订、符合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按无名合同处理。从远期看,我国立法应当对人事保证这种保证形式做出进一步的细致化规定。

关键词:人事保证;合同效力;责任承担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贾科、王永红法官等在《人民司法`案例》2011年第8期上发表了《人事保证合同效力认定及其责任承担》一文,笔者通过文章所涉及案件的分析,认为二位作者在文中的部分观点值得商榷,借此文与诸位专家、学者进行探讨。同时,本文试图建立现阶段人事保证合同纠纷的解决范式,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基本案情:陈某于2005年12月15日开办了重庆市沙坪坝区雄凯酒楼(系个体工商户),同月底夏某经樊某介绍到陈某酒楼担任出纳,负责现金、银行款项的保管收付工作以及税款交纳。2006年1月16日,樊某向陈某出具保证书一份,载明“夏某同志经重庆市沙坪坝区兴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樊某介绍到雄凯酒楼担任出纳工作,因工作特殊性,如出现营私舞弊、中饱私囊,将由樊某同志承担赔偿。”此后,夏某多次将酒楼现金、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应付税款449 293.5元挪用并挥霍。夏某因此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且无力赔偿陈某损失。陈某依樊某出具的保证书为据,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樊某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利息。

一、涉案保证合同的效力

涉案保证合同属于第三人提供保证,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之前,应当适用1994年《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故要求提供人保的方式亦不允许,保证合同无效。作者在对合同效力进行法理分析时,认为合同无效的法理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人事保证担保侵权行为,违背责任自负的侵权法原则。第二,人事担保的债务具有极大的不可预见性,不符合担保责任范围应当可以预见的基本原则。第三,人事保证的保证人对于担保的内容及损失的发生没有控制风险的能力,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转嫁自身责任的后果。

我国1994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2007年《劳动合同法》第9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笔者认为上述规定只是禁止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劳动者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供担保,而对第三人自愿提供保证并未做出禁止,旨在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就业市场强势地位迫使劳动者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因此,对于第三人自愿的提供保证不能简单认为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而归于无效。

由于第三人并非受雇佣劳动者本身,其事前选择保证与否自由空间比较大,对于受雇者的人品和保证的风险应当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和预期,做出保证承诺应属于意思自治范围内。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若因事后数额巨大超过心理预期就否认合同的有效性,这显然是将保证视为儿戏,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认为要判断保证合同的效力,首先要确定人事保证合同的性质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

(一)保证合同的性质

对于人事保证合同的性质,理论界主要有损害担保契约说、一般保证说、特殊保证说三种意见。损害担保说认为人事保证具有独立性,只要发生受雇人损害雇佣人的情事时,雇佣人就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说认为人事保证契约从属于雇佣合同,在从属性上与一般保证并无二致,人事保证只不过还具有继续性、情义性与专属性等特征而已。特殊保证说认为,人事保证不同于一般保证,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证,不能直接使用担保法的规定。关于损害担保说,在我国大陆并无相关的规定。在国外,损害担保契约多为增进经济的艺术的乐群的事业为目的,例如担保保息、盈余分配等,往往为此而设立担保基金已赔偿损害或补助收益。因此,将人事保证合同定性为损害担保契约有所不妥。

至于人事保证合同是一般保证还是特殊类型的保证,决定了该合同是否应当完全适用《担保法》。一般保证是对于已发生的债务,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人事保证,一方面保证人为因受雇者个人品格造成的侵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另一方面这种担保的主债务的有无、数额多少是完全不可预测的。因此,人事保证是一种既有人格保证性质又有财产保证性质又有不确定性的特殊类型的保证。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此种合同类型,因此人事保证合同应当认为是一种无名合同。

(二)判断人事保证合同有效与否应当适用的法律

《人事保证合同效力认定及其责任承担》一文将人事保证合同等同于一般保证,将人事保证合同划归《担保法》调整,继而因担保的债务具有不可预测性而判定合同无效,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在人事保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以其有过错为要件,如果人事保证人能够证明其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无过错,则免除其责任。在此前提下,担保人应当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双方混合过错下,使用过失相抵原则来确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具体份额,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债务人不能赔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在本文看来,上文主要犯了两个错误:首先将人事保证合同等同于一般保证合同,忽视了人事保证并非纯粹财产保证亦有人格保证的特点;另外,上文对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损害中的过错与损失发生了混淆,对缔约过失责任存在一定误解。我国《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由于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责任。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相信合同有效存在而合同并不存在时所导致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包括因此丧失的与第三人订立同类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中的过错是对合同无效的过错,与对损失结果的过错并不相同;且案中损失是基于夏某的犯罪行为而产生的财产损失,不属于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损失。根据缔约过失责任要求承担侵权损失责任似有不妥。

如上文所述,人事保证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应当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

二、保证责任的承担

我国现阶段并没有人事保证的特别规定,在实务中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一)当事人提供保证时的自愿程度

自愿程度可以根据合同签订当时的具体情况,保证人为保证的原因以及是否是格式合同等客观要素进行考量。当然,如果不自愿的程度达到了胁迫的程度,保证合同归于无效。

(二)雇佣者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责和通知义务

由于人事保证是保证未来的债务,有着不可预见性,如果只是约定“一切损害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疑是让担保人为复杂的难以预料的将来债务提供全面担保,将怠于管理的风险转嫁给担保人。因此在决定人事保证人损害赔偿之责任和金额时,法院应当斟酌其是否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对损失的发生和扩大有无过错,是否在特地情况下尽到了通知义务。例如日本规定,在两种情形下雇佣人对于保证人有通知义务。其一,是雇佣人知道受雇人有不适任或不诚实之情事,致又发生认识保证人责任之虞者;其二是雇佣人变更受雇人之职务或任职地点,致加重人事保证人之责任或其监督困难者。

(三)保证人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

日本的《关于身元保证之法律》规定,在决定人事保证人损害赔偿之责任和金额时,法院应当斟酌以下情事:“雇佣人对受雇人只监督有无过失,人事保证人之所以为保证的原因及为保证时之注意程度,受雇人之职务或本身变化及其他一切情事。”保证人应当对雇佣人的行为尽到注意义务,尽量阻止减少损失的发生。

三、小结

在现阶段,社会信用状况不容乐观,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在雇佣员工时,要求其提供人事担保,以分散用人风险。这种情况在一些销售、物流、快递等行业以及财务会计、业务员、司机等工种中普遍存在。这也就造成了人事保证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却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事实。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人事保证制度,我国也应当对人事保证这一新出现的法律现象进行进一步的规定。在目前情况下,实务中在解决人事保证案件时,可以按照以下范式进行:

首先,认定人事保证合同为无名合同,依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判断合同的效力。在没有法定合同无效、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况以及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之下,合同宜认定为有效。有的学者认为在合同未约定期限或者没有约定赔偿最高限额的情况下,属于违背公平原则,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在此本文认为,由于我国人是保证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实际上保证的形式都很不规范,大部分人事保证合同都没有最高限额以及期限的约定,如果因为没有期限和限额的约定就认定为无效,实际上会导致实务中大部分的合同都归于无效,不仅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且容易使社会大众对于保证这一形式的作用产生质疑,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各方面的利益,合同的有效性认定标准不宜过严。

其次,在责任的承担上应当综合考虑用人者以及保证人两方面的相关因素。第一,应当考虑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的原因、动机以及自愿程度;其次,雇佣者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责和通知义务;再次,保证人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是否明知、放任损失结果发生。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度,斟酌确定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程度。

(责任编辑:陈丽敏)

人事范文第4篇

摘 要: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行政改革成为各项改革的核心。我们认为行政语言为国家权力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过程中,用以传递意识的信息符号。其中我国公共部门的人事行政语言的产生、形成、发展与运用,受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的制约,呈现出许多不同的特点。如“人力資源管理”取代“人事管理”,企业人事管理引进公共部门等等。

关键词:行政改革;人事行政语言;转换

21世纪是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蓬勃发展的经济加速了全球化的进程,给组织发展及其管理实践带来了一个更大的市场空间。鉴于传统的人事行政模式已无法适应时代的变迁,因而,对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探索就使得世界各个国家十分热衷。对于长期处于传统人事管理的中国来说,现在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发展,向新型人力资源管理转变显得迫在眉睫。

一、主要概念及其理论基础

(一)主要概念

文中主要概念的界定包括以下几个:行政语言、行政改革、人事行政。

1.行政改革

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或公共事务,内部系统和组织结构的调整,重新配置权力,使得社会与政府达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配置。

自从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行政改革一直进行着,从没停止过。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大的历史阶段。从1949—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30年为一个历史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目前为一个阶段。在学术界,也有将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行政改革按不同标准进行再划分的。从30多年的改革成果看来,我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成果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释:党政关系、政府职能转变、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完善等等。

2.人事行政

(1)人事。“人事”一词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对“人事”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在每个语境下都有不一样的用法。例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上有“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辩人事之纪”。这里的“人事”指的是人情世故。又如,《后汉书·黄碗传》中: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这里讲的“人事”则是交际或者应酬。其他的人事还有人世间的事。由此看来,我们今天所提到的“人事”和我国古代所说的“人事”意思大相径庭。(刘玉晓,2007)。

《辞海》(1979版)解释“人事”一词包含有人情事理、交际应酬、人员管理乃至男女情欲等。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现代所说的“人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事”指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组织在社会劳动的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而狭义的“人事”是指用人以治事,力求人与事的协调。人人有事情做,人人能做好事情。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现代社会所说的“人事”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人事”并不是单纯地人与事情之间的关系,而是指对人从事工作即人在做事时对人与事情的安排。

(2)人事行政。人事部门通过行政化和法制化的手段对行政人员进行管理,从而达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行政过程中,为协调事与事、人与人、人与组织以及组织环境的关系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目的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发挥每个人的才智和能力,在完成行政任务中创造最佳的工作效果。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传统“以物为本”管理理念向“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转变,传统人事行政也在向现代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转变。

3.行政话语

(1)话语。“话语”一词来源于语言学。在语言学中,话语指的是在“语义上能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或思想的一句以上的话或书面上成段的文句。”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在语言学的意义上,话语仅仅是人们进行自我表达与交流的工具,它由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能够表达完整意思或思想的话语内容;另一个是将话语内容表达出来的话语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是借助声音说出来,也可以是凭借文字写出来。

(2)行政语言。作为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活动的沟通媒介,行政语言既区别于一般的语言形式又与一般语言形式有着天然的共性。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究其根源,主要有口头语,书面语和体态语三种类型。行政语言也不外乎于此,每种语言类型都有其特定的功能,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管理活动的进行。

(3)行政话语。行政话语是指公共行政的参与者为实现意思表达、信息传递、沟通交流以及寻求自身利益等目的,借助声音说出来、文字符号写出来或以他人能理解(甚或不能理解)的其他方式表达出来的信息、言语和行动(谭银,2012)。

(二)理论基础

1.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是以“精细独到的日常语言分析”享誉于西方语言学界和哲学界的,他把语言作为行为来进行比较研究,从而产生语言行为理论。他曾说:我们所拥有的日常词汇体现了多少代人所发现的各种值得注意的区别与联系。由此看来,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去制造“理想语言”,而应该从人们惯常使用的自然语言出发,研究“现实语言现象”,从而得出日常语言的功用。

2.话语理论

查尔斯·J·福克斯,休·T·米勒在《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中,对传统公共行政尤其是官僚制及其替代模式进行全面结构,尝试以后现代社会理论的某些视角来改变人们思考公共政策的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全新的话语理论,如公共管理、制度主义、社群主义等,致力于建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话语”理论。因而在公共行政领域掀起了一股新的思潮。

3.普遍语用学理论

普遍语用学就其根基是哈贝马斯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和改造后形成的一个研究方案。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切入点,在其交往理论中占有重要位置。但是他的研究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存在差异,在哈贝马斯看来,奥斯汀的语言取效行为属于策略行为,不是他研究的重点,也不是普遍语用学的组成部分。普遍语用学是不同于经验语用学的哲学语用学。

二、人事行政语用的发展

(一)行政环境

行政环境是指围绕行政管理主体并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行政环境是行政活动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也是行政活动施加影响的对象。同样,公共人事系统本身也是一个有许多子系统组成的社会大系统,它和其他的要素共同构成了公共人事行政系统的环境。行政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社会的,也有自然的;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如此众多的因素构成了行政环境的不同门类,不同层级,它们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活动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

(二)人事行政发展

中国人事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产生、形成与发展,具有共同的国际经济社会背景条件,并贯穿着相同的客观规律。但受各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制约,导致中国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产生和形成迟缓,呈现出许多特点。

第一阶段,1978—1991年,国企改革困境下的劳动人事管理改革。在1978年之前,中国只有国家层面的劳动人事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并不存在组织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所使用的“人事管理”一词也和西方语境中的人事管理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的人事管理主要指对干部身份的管理,而劳动管理则指对普通工人的管理。自从改革开放后,逐渐将国企中的劳动,人事等方面从政府管辖范围内分离出来,这才形成中国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改革起步的标志。

第二阶段,1992—2000年,市场经济转型期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该阶段的企业人力资源改革体现了明显的市场化导向,尤其是随着国有企业的战略化改组和减员增效等措施的提出。

第三阶段,2001—2008年,多元格局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外资和私营企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国企职工身份逐渐由企业人转化为社会人,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除此之外,学界其他对于中国人事管理研究的代表观点如下:赵曙明(2005)按照研究的层次和数量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进行了划分,曾湘泉(2006)认为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主要从组织行为学视角和人力资源管理视角进行研究,梳理出13个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内容;贺立(2007)从伦理视角归纳早期人力资源管理个学派的伦理理念,并简述其伦理价值等。

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人本管理。近年来,“以人为本”、“人本管理”等内容经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被引用。但是其真正的含义其实在不同语境下又有不同的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人以及人的根本愈加注重,尤其是在人力资源开发这一部分。在政府管理中我们应该不断改进人事制度,通过对其他先进部门以及行业的人力资源领域的开发和学习,积极完善我国公务员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以及服务来吸引更多优秀的组织和人员参与,从而保障人的全面的发展。

(三)人事行政语用变化

从语用角度审视人力资源开发,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两个基本术语是“人力资源”與“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指的是人所拥有的、可作用于组织实践的内在与外在素质。在“人力资源”概念下,人被物化为可由组织整合并支配的资源。由此,“人力资源”取代了人成为“人力资源开发”思维的出发点。无论人事管理学还是人力资源学,二者都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近十年来,人力资源理论的发展势头,远远超过了人事管理,是因为前者能够给人,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以全新的视野。这不仅符合历史潮流,而且符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因此人力资源理论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是必然的。它既有行政领导者的推动,又有专家学者们的协力。更为重要的是,它还能满足众多企业家办好企业的强烈需求。社会需求为人力资源理论增添了无限的助力,我们理应顺应这浩荡的潮流,使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理论在中国扎根、开花,进而结出丰硕的成果。但是,近几年来的实践已反映出人力资源开发模式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主要是重决策管理,轻执行操作;重管人,轻管事;重宏观管理,轻微观管理等等,其实质是对传统模式的全盘抛弃。由此可见,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并不能成为传统模式的理想的最终替代模式。

人力资源开发用“绩效评估”取代“人事考核”,以确认组织人力资本的功效与收益,为评价以往的员工管理对策以及对员工进行奖惩、职务调整、培训等提供依据。然而,称谓的转换并未带来人事管理思维、理念、原则与人事管理模式的根本性改变。

反思人事管理模式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推进传统与现代的汇通融合,将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与传统人事管理理论结合起来,寻找更适合中国国情的第三条道路应该是人事管理未来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和侧重点转向了人才资源规划、深度开发、战略储备以及合理配置,注重发挥人才资源的最大效益。在现实中,只注重执行而不能参与高层决策的人事管理模式,显然人事管理的结果就有可能偏离整体的战略利益和规划;反过来,只强调决策而忽视执行,人事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就可能受到影响,日常工作没有做好,就会损害员工的切身利益,并最终影响单位的整体利益。所以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应该是既能参与决策把握战略方向又强调执行重视细节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结论

人事行政是行政管理的永恒话题,从人事行政到人力资源管理是研究中的一次革命性的变革,这场变革在我国引起了人事活动的深刻变化,也引起了人事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的深层思考。截至目前,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管理,都一味偏向人力资源管理,这样极端的方式未必是最好的,我们应从正反两面考虑问题,充分保障人事管理中组织和人员利益的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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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森林.语用策略[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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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宋轶群.公共政策用语问题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7.

人事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人事工作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鉴于此,笔者对当前人事档案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

一、现行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法规滞后。现在的人事档案管理,其内容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某些遗风。计划色彩浓厚,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管理权限也不能涵盖现阶段我国各阶层各领域的人员情况,建立的人事档案材料也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另外,由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较快,人事制度改革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步伐更慢。虽然我国人事制度总体框架已定,但很多细则仍在探索和不断调整的过程中,给人事档案管理改革带来了不确定性,也是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管理方式单一。在人事档案的管理方式上,无论党政机关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干部还是工人,无论是教师、科研人员还是军人、学生,无论是正式人员还是流动人员,都使用统一的格式,统一的分类,统一的保管方式来进行管理,不能根据具体的情况,分门别类地制定标准来管理,而形成了千人一面的现象和状况。

(三)是管理模式封闭。人事档案是由单位的组织、人事档案部门实行全封闭的管理,人事档案除供领导或组织使用外,任何人不能接触和看到档案,包括档案员自己。人事档案笼罩着一层“神秘面纱”,也难免给人一种暗箱操作的猜疑。这种管理模式。现在已经不符合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要求。人事档案是到了可以公开的时候了。

(四)是管理内容陈旧。目前的人事档案材料分为十大类,档案内容单调陈旧,人事档案中涉及的业绩、成就、个人能力、诚信、社会保障等材料几乎没有,反映不出个人的专长和特点,对选拔、培养、评定作用不大,无法对当事人作出全面评价,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和人事工作的需要。

(五)是管理手段落后。现行的人事档案缺乏现代化管理。大多数地区由于经济、人员和其他原因,在全国实现计算机管理的为少数。在经济发达地区(例如广东、上海等地),虽然已有人事档案管理的软件,但并没有普及使用,而且很多种版本内容标准不统一,使得数据无法汇总,软件之间不能相互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二、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措施

(一)更新管理理念

市场经济下,人才流动已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作为服务于人事管理的人事档案管理理应放眼于整个社会来从事档案信息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开发利用应该关系到人的发展,人事档案与人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内在关联性。这就要求档案管理理念要顺应这一规律。要求人事档案工作者立足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变革工作理念,既有利于推进现实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更可以为人才的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二)改革管理体制

1、改革人事档案内容。必须针对不同对象和需要,进一步充实档案材料,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将他们的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和在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考察材料收入档案,为凭实绩用干部提供必要的依据。对一般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要收集他们的学术和技术推广成果材料、企业经营者利税材料等。对流动人员,要收集那些能据此判断一个人素质优劣的材料,如个人业绩、素质能力、职业生涯、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材料。

2、要拓宽编研范围,提高利用效率。一是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利用。如把所管理的人事档案中的人员情况按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任免、工资等来分类编制不同的检索工具。二是积极进行档案资料编研工作,在当前人事管理改革中,要围绕人员结构调整、配置等中心工作,搞好人员现状情况、综合信息、统计信息等资料的编研工作,提高利用效率。

(三)创新管理方式

1、加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实施人事档案动态管理。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现代技术,将人事档案资料整理输入微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甚至声像资料转变成数据资料,实现人事档案纸质与数据格式并存。即使不能完全建立电子档案,也应该将有关档案信息进行计算机处理,以方便自动检索统计、加工整理、及时更新和提取利用,提高人事档案工作效率。

2、建立人事档案电子系统,开展网上利用服务。随着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局域网的建立,人事部门将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网站制作自己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积极组织上网数据和信息,使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联上企事业单位网站,实现人事档案信息的网上检索,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建立“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人事部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可加强密切配合,建立“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该中心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数据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网站内电子人事档案,并在网站上提供有限制性或非保密信息查询、利用服务。其优点是方便快捷,内容丰富,利用率高。

参考文献:

[1]田晓琼.新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应强化还是弱化——关于对“弃档”“死档”现象的思考[J].档案学研究,2014(02).

[2]贾桂芳.干部人事档案价值弱化原因与对策[J].兰台世界,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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