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自查报告范文

2023-04-29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在法律实务领域,我国税收执法与税收司法制度建设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明确的且具有操作性的立法提供指导,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税收执法与税收司法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刨析,借鉴国外立法以及理论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对我国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着重指出了我国现行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阐述了税收行政执法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税收行政执法制度主要是税收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税收执法主体体系及执法权限间的冲突这两个问题表现得比较突出。

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税收法定主义在宪法中缺失。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也是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目前我国宪法中还没有明确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第二,缺少税收基本法,税收法律体系配套不完整。税收法律体系是以效力层次不同的各种税收法律规范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配套不完整,没有形成完整配套的税收法律体系;第三,现代税收执法程序没有完全和真正建立。税收执法程序是税收执法的

保障,对于行政执法来说,程序就是专为实现法律规定而制定的一套规则、方法和步骤。我国缺少统一的税收程序法。已有的税务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不仅零散不成体系,而且互有抵触,无法配套;第四,现行税收立法级次低,立法法规化严重。税收立法权法定原则,是指哪些机关拥有税收立法权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取决于国家的立法权结构,而立法权决定税收立法的档次和税收法律的性质和效率。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系以税收行政法规和税收规章为主而不是以税收法律为主,应由税收法律作出的规定而由行政法规等作出。这就直接导致税收立法的混乱;第五,地方立法权限过小。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中,对地方税收立法权限限制较为严格。税收立法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地方仅省一级有极个别小税种的立法权。过于强调中央的立法权,忽视地方的立法权,影响了地方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

在执法主体及执法权限方面存在两项问题:第一,税收执法主体多元化。我国税收执法主体过多,执法主体权限缺少法律上的明确划分,对我国税收执法权的规范运作产生极大影响;第二,执法权限划分不明确。我国还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对税收执法权限进行明确的界定,没有将国、地税两家税收执法主体的权限进行有效、明晰的划分,导致国、地税税收执法权限混乱不清,交叉重叠现象普遍存在,执法成本加大,执法矛盾时有发生。

(二)、阐述了税收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构,税收司法保障差强人意。

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司法缺乏独立性,限制了税收司法权的作用发挥。我国宪法虽然赋予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地位,但在法律层面缺少对司法独立的保护,司法机关特别是地方司法机关在人事制度、人员工资等方面相当程度的受制于地方政府,因而就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大量的涉税案件审理受到当地行政机关的干涉的情况;二是税收司法人员培养无长效机制,税务司法力量相对不足。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司法部门很少有人能够有效进入税收领域,涉税司法解释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这使得司法对涉税案件的处理和裁决很难让人信服,司法权威受到挑战。

二、通过对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税收执法及税收司法制度的研究,借鉴其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国外法制发达国家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司法体系完整,程序衔接规范,是我们完善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司法制度的有益借鉴。

首先,在税收执法体系方面,国外法制发达国家有以下四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第一,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第二,立法机关享有税收立法权;第三,高效的税收执法主体;第四,严格的税收执法程序。 其次,在税收司法体系方面,国外法制发达国家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一是税收司法审查制度。国外法制发达国家往往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税

收司法权属于法院,法院在规范税收执法、协调税收法律关系方面起重要作用;二是设立税务法庭和税务警察。国外法制发达国家设置专门的税收司法机构,为税收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通过吸收国外税收管理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提出完善我国税收行政执法与税收司法制度的建议。

(一)、在健全税收执法制度方面强化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我国现行税收执法制度。加快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提升立法层次及水平,合理划分税收立法权,给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二是确立税收执法主体,明确税收执法职权。通过立法,提高税收执法主体设置及主体权限划分的法律化水平,明确税收执法主体;三是合并国税、地税机构,统筹进行税务管理;四是明确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职责,合并税务稽查局。理顺各执法主体关系,明确各执法主体职权。

(二)、在构建完善的税收司法制度方面提出四项措施: 第一,强化税收司法权,保障税收司法独立性。司法独立是司法权的前提和核心,税收司法独立是税收司法权正常运行的保障,没有税收司法独立,税收司法权的行使和运转就会举步维艰;

第二,建立考核培训机制,强化税收司法人员素质。只

有建立一个长效考核培训机制,培养一批税收司法专门人才,形成一个具有专业技能的税收司法职业群体,才能发挥税收司法的监督制约作用,并强化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税务执法与税收司法衔接机制;

第三,建立税务警察制度,维护税法的刚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应采取适当的模式建立健全适合中国税收司法状况的税务警察保障机制,健全我国的税收司法体系,维护税收的良好秩序,以强化税收执法权威。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张世昱 40902035

摘 要: 税收分析是我国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基本方法之一。我国当前的税收分析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 还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

关键字:税收分析 重要性 存在问题

随着税收工作整体进入税源管理时代,开展税收分析成为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然,税收分析在税收征管和服务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如何利用税收分析这个方法,从中发现税收经济和税收管理规律,发现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更好地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服务,是当前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税收分析的内涵

税收分析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对一定时期内税收与经济税源、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相关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评价, 查找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进而提出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税收分析强调以丰富的税收资料为基础, 通过数据的挖掘与整理, 对税收工作和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客观的描述和评价, 对税收经济关系予以解释,对未来发展形势进行预测与推断, 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支持。 二.税收分析的重要性

(一)税收分析对正确进行税收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决策正确与否, 决定于能否严格按照客观规律进行, 而要保证决策符合客观规律, 除了要实观决策民主化和决策者善于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作出决断, 运用严格而又科学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决策之外, 最根本的是把握客观实际情况和税收运动的客观规律, 而税收分析则是正确把握客观实际情况, 认识税收发展规律的重要手段。

(二)税收分析是实行税收活动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首先税收分析是提供编制税收计划依据的手段。计划不能凭空制订, 只能是基于历史资料和实际情况来制订。这就要对前期税收活动实际情况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 总结经验, 把握税收发展变化趋势, 取得各项必要的数据, 才能对未来计划时期内可能达到的水平及变化趋势, 作出正确判断, 以编制出科学的税收计划。

其次, 税收分析是保证税收计划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通过税收分析, 可以正确评价税收计划完成的情况, 为总结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成绩与缺点, 评价各个税务部门及税务人员的努力程度, 表扬先进, 鞭策落后, 发现问题与差距,为进一步改进征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税收分析是培养税源、提高经济效果的重要工具。 经济决定财政, 税收只有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国民收入日益增加的条件下,才能源远流长, 具有可靠的基础。离开生产的发展, 经济的繁荣, 税源就会干枯。要培养税源, 就要掌握经济发展的情况, 找出促进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果的途径。税收分析则是提供这方面信息的重要工具。

(四) 税收分析是堵塞偷税漏税, 提高依法纳税自觉性的有力手段。

通过税收分析, 可以把握纳税人在缴纳税款过程中偷漏税款的具体情况, 了解偷漏程度, 也可看出偷税漏税各种手法所占的比重, 掌握哪些税种偷漏税款最为严重和偷漏原因等等情况, 从而发现税制和征收办法上的漏洞, 为研究改进征收管理办法, 健全税制, 堵塞漏洞, 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提供途径。

三、税收分析的存在问题

近年,各地税务机关加大了税收信息化建设力度,然而在思想意识、岗责机制、分析预测方法及分析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在深入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准确预测税收形势等方面投入不够,制约了税收分析预测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思想意识问题

有的地方存在开展税收分析工作的意识不强,没有树立数字化的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对分析目的、成果价值及专业分析认识不足。税收分析就是简单地对增减因素和税收进度进行分析,将税收分析界定为税务部门内部日常或案头的分析工作,与经济关联度不强,对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作用力较为单薄。税收分析预测还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存在着重完成上级任务,轻视分析预测成果的现象,不少优秀分析预测成果未能上升为管理决策,不能真正做到分析问题、预测形势、科学决策、解决矛盾。

(二)岗责机制问题

部分税务部门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税收分析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分析预测机构。科研、计统、税政和征管查等部门都有分析预测的职责,但都不是专门的分析预测机构,大多没有设置税收分析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分析预测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

(三)信息采集问题

当前,由于税务部门未与财政、工商和统计等部门实现横向联网,相互间未建立起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对有关经济指标、纳税人经营与资金活动等信息不能及时完整地采集, 可用信息资源有限,经济数据质量不高。同时,征管系统虽存储了大量的基础数据资源,但真正对其挖掘、整理、加工和利用的很少,数据严重闲置,数据运用率较低。

(四)分析方法问题

目前,税务机关分析方法粗略简单,手段相对落后。一方面,税收分析预测的方法很多,如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源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等。但在实际应用时往往过于简单,只就收入进度、增减情况、表面因素等粗略地分析,缺乏宏观与微观、定量与定性的结合,不够具体和深入,加上受基础数据等因素的影响,分析预测差异率偏高。另一方面,税收征、管、查都已基本实现了电子化,但分析预测手段却依然以半人工、半自动化为主,尚未建立起信息化支撑下的分析预测模型、智能化图表及专业分析软件,手段和效率尚处于较低水平。

四、税收分析的建议

(一)提高对税收分析工作的认识

我们当下的税收管理,其实正面临着两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围绕着任务的比较粗放的管理模式向围绕税源的比较精细的管理转变;从简单的就税收论税收的收入进度和增减因素分析到更加注重较深层次的税收与经济关系分析的转变。

(二)建立完善的岗责机制

要重点建立起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把关制度。基层征收单位要设立数据审核岗, 管理员要认真负责,把住数据信息“入口关”;基层单位领导要逐户复核录入的数据信息,实行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所长签字确认制,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全面。要在计统、税政、征管和税源管理等各级业务部门设置税收分析岗,明确具体职责和人员,保证事有其岗、岗有其人、人有其责。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各税种、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税负、税收情况进行连续分析预测,对税收现状与趋势做出完整、准确的判断。

(三)扩大信息数据采集手段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横向、纵向联网体系,实现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涉税信息的广泛共享,构建统一的数据仓库。加强与社会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以分析预测指标、图表、流程和方法等为业务需求,开发适应分税种、分行业为主的分析预测应用软件,对数据自动抽取、整理、加工,形成一个以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为核心的现代税收分析体系,实现工作过程的人机结合,提高分析预测的效率。

(四)建立科学的方法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数理模型分析法三种方法组成的税收分析体系。即通过各项税收指标之间或者税收与经济指标之间的对比,运用因果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科学的数理统计理论和方法,借助先进统计分析工具,利用历史数据,建立税收分析预测模型,对税收与相关影响因素的关系进行量化分析。要把分析的着力点放在把握影响各税种的因素及其程度上, 先分税种分析、后汇集总量、再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修正。

(五)建立税收分析考核制度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调研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建设,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情况,就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狠抓征管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税收征管质量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通榆县地方税务局依据“统一规划、精简效能、依法治税、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省局159号文件精神进行部署,统一了机构称谓,

规范了执法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截止5月,我局共有干部总数104人,配置包括管理科等在内的内设机构共13个,瞻榆分局等派出机构8个。

在省局《岗责体系》的贯彻方面,我局尽早动手,狠抓落实,在年初就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首要位置。4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全局性的征管机构改革,并按照新征管法及省局《岗责体系》的有关规定,将日常检查划归检查科管理,将重大的偷税、抗税案件划归稽查局管辖,进一步地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了检查工作效率。

根据省局岗责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又制定了具体的易于理解和操作的运行规范及流程图示,并深入基层进行讲解和落实。利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税务干部的执法程序和工作秩序。同时充分发挥征、管、查三个环节各自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征、管、查信息交流,打破了传统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从而实现

了互动式的三维立体征收管理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征管质量。

二、征管信息化建设方面 jtais软件运行情况:

我局前七个月数据已录入完毕,八月份已使用jtais软件处理征管业务。

市场分局和农村分局由于机构未确定等原因没有录入纳税人信息,这部份需机构确定后进行信息录入。 jtais运行情况:

从四月份起我局已使用省局新征管软件,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有些错票不能处理。

jtais现行版本不能处理的征管业务有发票管理、稽查业务、分支机构户籍录入。我局发票处理办法是使用旧软件进行处理;分支机构数据暂停录入。 征管数据的安全问题: 定期备份数据库,备份方法是备份全部表到硬盘。

制定了关于征管的录入、存储、修改、备份、恢复等问题的管理制度,主要内

容是:

数据录入管理制度。

数据录入要严格按照表单如实进行,要注意区分自查补税、稽查开票、补缴欠税等的业务处理模快,错票要在当日进行错票更正,票证序号要录入准确。 存储管理制度

不得在计算机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文件等,不得安装游戏软件。要妥善保管各种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

修改管理制度

不得直接修改征管软件数据库,修改数据要通过软件模块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

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在软件达到自动备份之前,要对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备份数据要进行异地保存。

恢复数据管理制度

恢复备份数据有可能丢失部分数据,一般不作数据恢复工作,不得已必需进行

恢复时要由系统管理员进行。通过设置服务器密码来阻止非法用户的数据恢复操作。

工作方向和目标

在加强内网建设的同时,加大外网建设,这项工作需要软硬件和技术上的支持。

三、管理基础建设方面 个体税收征管部分

我局所辖个体工商户3510户,其中共管户2418户,自管户1092户。定额在元以下的有106户,年营业税税额万元;1000至5000元的有193户,年营业税税额万元。按营业税起征点元,增值税起征点元的标准,调整后实际纳税总户数为2564户。其中:自管户986户,共管户1578户。

我局个体、市场税收收入计划数282万元,提高起征点后,预计最低将损失税款万元,对我局税收任务的完成影响较大。

另一方面,提高起征点也会导致在新起

征点以下原起征点以上的纳税户享受免税政策,这就给刚刚达到起征点但纳税意识不强的个体户提供了可乘之机。我们采取了源头严格控制的方法来解决此问题。即在核定纳税定额的初始阶段,对纳税人进行严格的典型调查,认真核对纳税人营业额的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参照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惠,避免了一些不够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浑水摸鱼,钻国家税收政策的空子。 ,由于非典疫情肆虐,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起征点的提高及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出台,使得我县的个体税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但是,我局并没有因税收任务受到影响而对政策产生拒绝或抵触情绪,仍然严格及时地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贯彻落实优惠政策,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客观因素的干扰。我们对个体市场零散税收的征管采取岗位责任制,对市场税务所的所长采取聘任制,试用期为一年,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就继续任职,完不成的就地免职的硬性管理措施,使市场税务所分管的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升。 多年以来,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在我县个体税收征管中占据了较大的比重。截至8月,我县2700户纳税人中有2400户采用的都是此种征收方式,约占总户数的89%。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的深入,这种征收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的要求。 要消除双定征收的负面作用,应逐步废除定期定额方式,另外,目前我县对购买者取得发票的激励措施尚欠缺,建议采取定期发票抽奖等方式加以解决。

征管制度建设及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为了达到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增强广大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征管工作质量的目的,始终坚持权、责、利相结合,对征管工作实行“定片管理、权责明晰、分级考核、奖罚分明”的管理办法和“奖优罚劣、上罚一级、月考季兑现”

的考核办法。在征管工作的具体考核上,坚持征管工作目标的计分考核与征管工作单项奖罚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征管制度体系。我们先后制定了《征管工作分级考核办法》、《征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通榆县地税局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通榆县地方税务局征管工作规程》等等,狠抓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管理

一、二科和农村各分局每个月都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户籍管理进行清查,检查科及稽查局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分别对该片责任人、分管该片工作的领导以罚款,县局考核小组组织的复查,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处以稽查局、管理科、检查科相关责任人员、主管领导罚款,县局主管局长组织的抽查,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处以县局考核小组成员、稽查局、检查科、管理科相关责任人员、考核小组组长罚款;省市局及县政府组织的检查,每查出一户漏管户,处以相关责任人员、科长或分局长、主管局长、县局局长罚款。

如此层层考核,层层处罚,形成了一整套完整、规范、成熟的三级征管考核体系。使我局的征管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

在征管实践中我们发现,省局制定的征管流程仍存在着过于繁琐,不易理解等问题。部分规程甚至还有自相矛盾或程序重复的现象出现。

向纳税人分发税务登记表时管理科综合岗的职责就与征管科税务登记岗的职责重复。

由于纳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有时如果让纳税人自己填写表格,会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导致表格填写不规范或不齐全的问题出现。

综合岗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的了解程度没有专管员岗深刻,因此,有些表格建议改为由专管员岗辅助纳税人填写或改由专管员岗直接填写。

在基层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有些纳税人尤其是部分难缠户钉子户,税务机关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费尽周折才

使其到税务机关来办理登记,可是还需要开付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等繁琐的程序,给纳税人造成抵触心理。建议对主动办理税务登记且理由单纯的纳税人直接就可以批准登记办理缴税事宜,而无需审批的形式。

部分自管户需要办完登记后立即缴税以方便购买发票,而新征管流程规定的是税务登记与定额审批相分离的制度,即必须等税务机关在一个月内审批下来后再将定额录入微机方可购买,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宜,不符合税务机关精简、效率及方便纳税人的工作原则。 纳税申报管理

6月,按照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一切从纳税人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基本原则,我局与中国工商银行通榆分理处联合,开创了全省地税系统利用网上银行划转税款之先河。开通镇内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按月直接申报、银行网上

申报、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四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任一申报方式。 同时,为了加强纳税申报的管理,提高纳税申报率,确保纳税申报的质量,我局还制定了《通榆县地税局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并将其列入为征管工作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

每月由计征科申报窗口负责申报质量的管理,并及时进行稽核。

1、纳税申报表标明纳税人识别码、填列税款所属期、应纳税种、税率、应纳税额,营业税户还应填列月开出发票金额。

2、申报窗口应积极、准确地受理纳税人申报,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资料保管完整,受理的纳税人企业申报表应与微机中反映的已申报户相符。在每月十一日将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第四联由窗口经办人员和管理科综合岗在对方接受清册上互相签收后传递到管理一科。对每月受理的企业逾期申报,在月末按以上手续,由窗口经办人员与

管理科综合岗办理转交手续。申报窗口每月将受理的个体纳税人申报表装订成册并负责保管。

3、申报表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会计主管和经办人章,受理申报后,由窗口受理人员盖章并填列受理日期,同时,返纳税人一份。

征管科设专人负责考核工作,每月对各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一次稽核,并将考核情况按季向全局通报。建立严格的考评惩处机制,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各月申报率均有明显提高,申报准确率达99%左右。 税款征收

我局在县城范围内设立有办税服务大厅一个,城区内所有纳税户均已实现自行上门申报。省局将统一部署实施12366多元化纳税申报缴库方式,我局对自管户也已开始实施银行网上申报方式,致使办税大厅的人流大幅度下降。针对此种情形,我们及时进行了人员调配,在征管模式上实现了与时俱进,将原1 2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截止2013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 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手机9

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买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达到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买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买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电话来填写购买家电信息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农村零散建筑业的现状农村建房户大都是利用农闲时节进行房屋的新建和翻新,从事房屋新建和翻盖的建筑施工队也都是季节性的,没有固定的人员组织,基本上是由一人牵头,临时承揽、临时组织、干完分钱,揽活再组织的形式。农村零散建筑业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民建房时间的不确定性。农民在建房前,必须先向乡镇的土地管理所申请批准宅基地,然后才可以建房,但批了宅基地后,有当时就盖房的,也有

三、五年不盖,直到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时,才开始施工建房,在施工前也不用和任何单位打招呼,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建房情况。

(二)农村建筑施工队不成规模。由于农民建房比较零散,基本都是个人建房,投资规模小,不需要大型的建筑工具,大部分的建筑施工队都只具有最基本的施工工具,其中一些还是建筑施工人员自己的,属于有工程就集中在一起干,没有工程就散伙,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工人的工资由承揽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实行日工资或包工,没有工程时就各自务农,不再发放工资。

(三)建房户投资的灵活性。农民修建房屋的计划性很差,往往在建房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断地调整设计和投资额,或者实际投资远远大于计划数,或者由于资金的不足其实际投资额小于计划数,出现很大的差距。

(四)税源分散,税源监控的难度大。农村零散建筑业施工队分布在各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而建房户更是每个村都有,税源较为分散,给本来就征管力量不足的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困难,税收监控和税款征收的难度较大。

(五)纳税意识差。由于纳税主体纳税观念淡薄,对实现的应税收入能逃则逃,能漏则漏,加之又无正规财务计账,当税务干部检查时百般抵赖,给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二、对加强农村零散建筑营业税管理的几点建议如何才能加强对农村零散建筑营业税的管理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广开宣传渠道,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尤其是农村形成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良好纳税氛围;二是切实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农村建筑业营业税的专项税法宣传。这几年,我们在税法宣传上的投资不少,但效果确并不明显,其根本的一个原因是针对性不强,只是进行表层的宣传,对单税种的深入宣传少,造成一些纳税人知道应该依法纳税,但究竟纳什么税,如何纳税却一知半解。因此,要加强对营业税的宣传,尤其是面向农村的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使其了解应该纳税、怎样纳税、纳多少税、偷税要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促使其主动纳税;三是认真开展纳税辅导,针对建房户和建筑施工队关心的和弄不清的税收问题,及时提供纳税辅导,以保证税收征管的准确到位。

(二)充分依托社会力量,搞好协税、护税工作。一是乡镇村干部要经常深入各村开展工作,对农村的农民建房情况进入深入了解。建立由乡镇土地管理所、包村干部和税务所干部组成农村零散建筑业协税、护税组织,健全税收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由包村干部和土地管理所及时向税务所通报农村建房情况。二是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建筑施工队的税收监控。建立健全村委会负责制度,村委会要详细掌握辖片内的建筑施工队的数量,并对承揽人员和施工队情况进行登记,掌握承揽房屋数量。建立建筑施工队施工情况动态监控台账,加强对建筑施工队实现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所根据建筑施工队承揽的房屋数量和建筑工程费,依据《石家庄市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向建筑施工队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确保税款的足额入库。

(三)规范管理程序,建立详细的税源登记台账。按照各村在乡镇土地管理所审批宅基地的情况,及时与乡镇土地管理所沟通,由税务所建立农村零散建筑业税源登记台账。包村干部要及时掌握每个村的农民建房情况,由税务所分别按审批宅基地、准备建房、正在建房等类别进行分类登记,确定税收监控的重点,从源泉控制农村零散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源。

(四)搞好代征代扣工作,加强对建房户的税款扣缴管理。由建房户在工程发包时,根据工程协议所涉及的金额在支付工程价款时代征税款。如果建筑施工队没有缴纳税款,由建房户补缴所欠缴的税款。对不补缴的,土地管理所不予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手续,以提高建房户的扣缴意识。

(五)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理顺管理秩序。开展税收征管,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个别人不理解,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因此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部分偷、抗税分子采取必要的税收强制措施,以推进农村建筑业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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