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创新论文范文

2023-03-17

保险创新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近几年河北省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搭建创新平台、培养创新人才,企业创新活力有了大幅提高。但是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企业创新活力明显不足。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必须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本文通过对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现状的描述,分析了河北省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最后给出了激活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对策。

关键词:科技创新;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制度改革;创新激励

一、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现状

通过河北省统计局的数据可以了解我省企业创新发展状况,2015年,全省科技经费投入继续增长,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增加、强度提高。各类企业R&D经费为295.1亿元,比上年增长9.5%,实现产品创新的企业占全部调查企业的比重为13.2%;实现组织创新的企业比重为24.1%;实现营销创新的企业比重为21.8%。此外,3.8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3.5%。上半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948.7亿元,同比增长15.3%,2016年,自主知识产权优势项目和协同创新项目占比持续提高,科技型企业比重的提升,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企业创新发展。

二、河北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分析

目前,河北省很多企业虽然已经成为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但和发达地区相比,创新主体的地位仍很脆弱,严重制约了全省企业创新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速度的提升。

1.政府的创新政策没有完全落实

本次调查显示,国家激活企业创新主体的政策出台后,仍有四到六成的企业认为有关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较小。主要原因有:一是政策的普惠性不强;二是有关部门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三是政策的申报程序过于冗杂;四是政策的主体框架没有细化;五是政策执行期间,相关部门受地方保护主义或其他情况的制约,没有实际减免企业的相关赋税。

2.企业本身创新动力不足

第一,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市场上出现大量侵权行为,创新企业疲于应对,维权无力,极大地挫伤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我省企业的发明专利在国内国际上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份额都较少。第二,很多企业的创新内容,绝大部分属于低端的渐进改良型研发活动,先进性、独创性高端技术研发活动进行得比较少。由于企业技术创新深度、宽度和广度有限,导致创新产品的附加价值低,开发周期长,速度慢,最终使企业新产品销售能力和竞争力不高。

3.产学研合作断层,没有长效机制的保证

本次调查显示,我省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较为松散,没有形成一个长期、长效的制度支撑。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掌握的信息资源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企业需求的资源,设备和人才,高校和科研机构无法及时提供。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产学研合作流于形式。

4.企业创新型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度不高

本次调查中有接近三成的企业认为创新型人才的缺乏和流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创新活动。很多企业吸引不到人才,更留不住人才。我省企业研发人员中,高层次研发人才由于制度和激励原因每年流失严重。国际上很多先进国家和地区有大量博士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而我省博士级研究人员大都集中在大学和科研院所中,在企业中工作的极少。

三、激活河北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路径

1.政府提供激活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与制度支持

第一,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我省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资源配置、薪酬分配、人才管理等各方面改革,全方位激发企业创新动力。第二,加强省政府科技奖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激励。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实际需求和区域性发展战略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一部分科研经费可由事前申请、拨付变为成果转化后的奖励。第三,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优化政府服务创新企业的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促进企业创新肃清一切障碍。第四,我省政府要加大财税制度改革,保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引导和促进商业银行开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贷款模式和服务,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支持。

2.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调动一切资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速度

第一,企业要合理安排资金,升级研发水平,在新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藝的研发上大力投入,缩短研发周期,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抬升产品档次。第二,我省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要敏锐把握市场需求,重视创新战略研究,同时企业扩大创新供给,合理资源配置,重点攻克重要产业和产品开发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攻关,必要的可以通过直接购买的形式,提高科技成果转换化速度,缩短新产品上市时间,创新开发相关产品系列,使重大科技成果可以产业化、集群化发展。

3.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研发与实施,可以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建技术成果研发与供需平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科研机构和高校对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的理论、基础和前沿先导技术支持。企业要完善落实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高等学校根据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实际需求,实施“订单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教育”等计划,推行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和“双导师”制,鼓励高等学校和企业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

4.激活中小微型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我省要放宽对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及时吸纳进来,让它们享受到政策的红利。省财政投入要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倾斜,大力培育一批类似北大石家庄创业园的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地。继续实施我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持续强化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政策领航作用。综合采用买(卖)方信贷、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科技小额贷款、集合信托、科技保险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

5.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科研人员激励制度

第一,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河北省企业应大力改革人才引入和激励制度,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导和支持归国留学人员来企业效力。第二,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我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和兼职。对于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综合采取物质奖励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等激励措施。第三,实行“科研公司制”激励制度,科研机构独立,让科研人员成为创新主体,直接面向市场搞研发,直接享受成果转化效益,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6.完善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鼓励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调动财政投入,在我省特色产业基地、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内,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大众创业创新空间、示范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使这些平台可以面向企业提供品牌设计、研发、项目定制、软件开发、质量标准、科技人才培训等服务。使企业创新有平台、有渠道、有保障,确保这些技术服务平台作为全省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及扩散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发挥服务企业的作用。

总之,激活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政府要主动为企业在制度和政策上保驾护航,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速度和科研成果应用的产业化、集群化发展,最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完整创新体系,这样才能为建设创新型河北注入强劲动力。

参考文献:

[1]杜欣.河北省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剖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43-44.

[2]高长安,冯建平.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顯现[N].中国科学报,2015-03-02.

[3]朱丽静.河北省企业创新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J].统计与管理,2016(3).

[4]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EB/OL].http://110.249.220.86/hetj/tjgbtg/101475887949720.html,2016-10-11.

作者简介:刘娟,(1982.07- ),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王薇,(1981.11- )女,石家庄市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保险创新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保险服务创新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增强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保险企业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到位,服务手段不连贯,服务内容简单化的问题;需要完成传统服务向现代服务的跨越,即由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由功能服务延伸到心理服务,由单向服务转变为人性化的立体服务,由基础服务延伸到知识服务,由粗放化服务转变为精细化的品牌服务,努力构筑保险企业独特的服务文化。

关键词:保险服务创新 服务理念创新 服务文化创新

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外就开始对保险服务质量进行深入广泛地研究。早期的研究集中在服务营销领域,后来逐步扩展到服务作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特点。经过20多年的研究,国外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由于我国经济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国内对于保险服务质量、服务创新的研究是近几年提出来的,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理论发展还是具体实践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为此,本文就围绕保险服务创新进行研究。

一、保险服务创新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保险业务的快速扩张。过去20多年,保险业以年平均30%以上的速度超常规发展,远远超过国民经济9.8%左右的年均增长率。保险,从一个鲜为人知的名词,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长达20多年的拓荒时期里,保险业务的多少不仅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存亡,也决定着保险从业人员的胜负。因而保险多采取“数量扩张型”的发展战略,采用人海战术,跑马圈地。这种战略在保险业特定的发展阶段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然而,这种粗放式经营的显著特征是:重规模,轻效益;重展业,轻管理;重业务,轻服务。这样的战略虽有一时之功,却绝非长久之计。

从国内、国际市场环境变化看,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空前激烈。保险公司如何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呢?国际上公认,只有具备了核心竞争力的保险公司才能够持续地发展与壮大。所谓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是指保险公司能够经受国内和国际竞争考验的具有明显竞争优势、扩展应用潜力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整合各种资源的能力。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以知识、技术和服务为基础的不断创新能力在保险公司的具体应用。一般来讲,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长期增长能力以及保险企业文化等方面。而保险行业是典型的服务行业,这种行业的特点以及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消费者期望的提高,客观上决定了保险服务创新能力成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中最关键的因素。服务创新能力是一个保险公司独有的,其它保险公司不易复制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从现代营销理论看,保险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有利润推动,而利润的唯一来源是对保险产品有消费需求的客户。客户选择保险消费的关键因素是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具体讲,保险服务实际上是保险公司爱心、诚心、关心、耐心的奉献过程,是与客户相互信任的新型亲情关系的建立过程,显然只有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才能留住老客户,才能通过老客户对保险公司及其产品的口碑形成派生新客户的效应,依次实现市场份额的长期巩固和扩展,最终享有长盛不衰的利润之泉。

综上所述,保险服务创新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唯一选择。

二、保险服务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中的关键因素

保险服务创新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增强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保险公司要在保险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首先应该打造自己独特的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客户。

(一)保险服务创新的定义

保险服务创新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强化服务观念和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手段和服务产品,转变服务方式,借此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树立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增强竞争力的一种行为。主要包括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内容创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创新不仅是公司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保险服务的一个永恒的主题。

(二)保险服务创新的客观必然性

保险服务创新是保险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保险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1.保险服务创新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我国保险业的市场集中程度逐年下降,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市场竞争由低级的价格竞争开始向营销方式、异质产品、增值服务等多种手段转变。只有通过服务创新才能摆脱对单一价格竞争的依赖,走向又好又快的良性发展轨道。

2.保险服务创新是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保险属特殊服务行业,较一般商品服务属性更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服务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全过程,是保险的生命。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高低优劣,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新的形势下,保险服务创新已成为各保险公司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谁能提供独具特色的、优质的、全面的服务,谁就会最大限度地赢得市场。

3.保险服务创新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国内保险市场还不健全,各种不正当竞争、违规经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不利于整个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保险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保险主体只有通过服务创新才能参与市场竞争,这是保险业走向成熟的表现,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过程。

三、我国保险公司服务创新能力的发展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服务创新能力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虽然我国保险企业无论在规模上、管理质量上都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但在服务创新方面可以说依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1.保险服务意识不到位。虽然各保险主体都认识到服务在竞争中的重要性,但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一大部分从业人员,依然没有把以客户为中心内化保险服务为意识。其次,由于体制、思维习惯、考核导向等多种因素,服务理念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服务创新也缺乏内在动力。

2.保险服务过程不连贯。保险服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于业务的全过程,但目前存在重保前服务不重售后服务,重公关力度不重服务质量,重眼前利益不重长远社会效应。即使有创新也不能贯穿始终。

3.保险服务手段单一。在服务手段上,以延续现有的做法为主,服务手段少,技术含量低,远不能提供多层次、宽领域、内容丰富、技术先进的保险服务,与现代保险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的成因分析

保险业服务创新能力发展滞后,主要有以下制约因素:

1.服务理念创新不足。近年来,在保险经营的理论和实践上,我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整个保险业的服务创新只是一种口号,而没有形成具体的实际行动,只是量的变化,没有形成质的飞跃。保险公司对于保险服务创新在竞争中的地位认识不足;各保险主体更加热衷于追逐短期的规模和效益,缺乏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长远规划;公司内部没有创建系统的服务创新体系,在机制上缺乏服务创新的能力。这归根到底是源于服务创新理念的滞后。

2.服务创新的投入不足。服务创新需要大量的投入,包括资金、人力等各种资源的额外配置。目前,整个保险业对服务创新无论在投入比例上还是规模上都严重不足,服务创新与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

3.保险公司的人才不足。我国保险业的人才相对于保险业的发展严重不足。这与整个保险业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没有足够重视后备人才的培养有关,尤其是高精尖的人才成为保险业务的稀缺资源。服务创新没有相应的人力资源做保障,自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提高保险服务创新能力的途径及应采取的措施

当前,保险服务创新应着重实现从传统服务向现代服务的跨越。即由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由功能服务延伸到心理服务,由单向服务转变为人性化的立体服务,由基础服务延伸到知识服务,由粗放化服务转变为精细化的品牌服务,创建系统的服务创新体系,构筑保险企业独特的服务文化。为此,要做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内容创新。

(一)服务理念创新

1.创建一整套全新的保险服务文化。企业服务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保险公司来讲,它应是企业文化中最核心的部分。创建保险服务文化,就是把保险企业文化中的这一核心内容给予特殊的关注,通过有意识地投入、培育、提炼、积累、引发和塑造体现企业自身优质服务特点的文化和精神,以此有效地激励、规范、约束、协调每个员工的服务思想和行为。对于公司管理机构要把支持优质服务作为头等重要的工作。创建服务文化不只是培训第一线接触客户的展业人员的微笑服务,而是让整个企业全方位地参与,让服务理念内化到每一个员工的内心,成为每个员工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

2.培育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服务竞争是以提高顾客对保险产品满意程度为目的而展开的市场竞争。服务竞争的实质是服务理念的竞争,是以服务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的必然反映。因此要提高被保险人对服务的满意度,就意味着一切要从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尽可能地满足顾客的理性要求。服务竞争不仅是无条件的,而且也是无止境的。比如:海尔集团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国际星级一条龙服务,开创了中国家电行业全程优质服务的先河。海尔集团售前本着“参与化”的原则,通过感情交流与沟通,了解用户的潜在需求;售中本着“方便化”的原则,通过全方位咨询引导,提供符合顾客期望的“高、新、全”的产品;售后本着“及时化”的原则,通过国际星级服务消除用户的一切烦恼,并通过用户回访不断征求意见。海尔集团的服务理念和举措也为我国企业的服务竞争提供了光辉的典范。

保险企业要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引导员工增强服务意识。将员工的特长和精力投向顾客、产品、服务和效率上,这是令企业持续成功的主要因素。每一位员工都要具备处理顾客抱怨的基本功,同时将顾客抱怨化为积极改进工作的动力。保险企业的考核指标往往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价值传导途径。保险企业应在经营指标体系中将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作为重要指标,引导企业在各层面进行服务创新,建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3.把服务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战略位置。保险公司要在战略上重视服务创新;在资源分配上要对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有足够的保障;在财力人力上有足够的支持。服务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以点盖面。要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从上到下和从内到外,在观念上和实践中持续不断地深入推进服务创新。

(二)服务手段创新

服务手段创新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观念创新,不仅要认真研究客户的需求,不断扩大服务内涵,还要依托本身的专业优势,主动引导客户的需求。二是服务方式上创新,对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的黄金客户,推行客户经理制,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超值服务,实现客户利益和公司利润最大化的双赢。三是技术上创新,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在常规服务之外,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客户提供风险咨询、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法律顾问等高附加值服务。发挥保险公司在防灾防损的经验优势,真正发挥保险公司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安全生产的职能。四是流程上创新,不断优化流程,配合加强内控措施,尽量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可能地方便客户。五是产品上创新,要在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上,多下功夫,多为客户提供一些竞争对手所没有的个性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精我新”,使保险服务的方式更具延伸性、开放性,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个性化保险服务要求。

(三)监督机制创新

服务工作能否在业内始终保持高质量,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取决于是否建立一套有效的、硬性的、内外兼容并开放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促使快速提升服务水平,使基本服务客户满意率达到100%,延伸服务、增值服务扎实而稳步推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不断提高。

纵观中外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没有保险服务的创新,就没有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整个保险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服务创新的历史。保险业的每项重大发展可以说都离不开保险服务能力的提升、保险服务的创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市场的竞争更趋激烈,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特别是中资保险公司必须借鉴国外保险业的保险服务创新成果,大力推进保险服务的创新。在未来的竞争中,谁的保险服务创新能力强,且能及时转化成生产力,谁的竞争力就强,就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现在,就需要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能力,从而铸就保险业明天的辉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山西太原 030001)

(责编:若佳)

保险创新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入世后中国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保险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其中,中小保险企业从数量上来看,增长速度惊人。而且对保险经济的发展结构和竞争主体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中小保险企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成为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借鉴、研究国内外中小型保险企业成功发展战略基础上,采用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针对目前制约着我国中小保险企业发展的客观问题和现状,以中小保险企业发展战略为对象加以分析,尝试探索出我国中小保险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途径与措施。

【关键词】中小保险企业 市场发展 策略研究

现阶段,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不断国际化、一体化,保险业已经成为竞争最为激烈的金融行业之一。然而,如何打破传统保险业的寡头局面,让更多的中小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完善我国保险业行业细分,从而有效改善我国保险业行业格局,是影响到我国整体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提升中小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加快中小保险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完善我国保险行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更是完善保险业深层次、多元化科学发展的本质需求。一方面,可以提升市场竞争意识,完善保险业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强保险企业与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协同效应,最终实现合作发展,价值共赢的战略目标。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保险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产品与服务同质化、价格战、恶性竞争现象等非常严重,不利于我国中小保险企业还有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保险业的内涵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差异化、多元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使得传统的保险行业以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变化。特别是对于中小保险企业,本身不具规模优势的情况下,竞争环境就更为恶劣。因此,中小保险企业要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求生存,促发展,就必须转变经营思路,发现自身问题,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发展模式为要务,不断提升竞争意识,从而适应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中小保险企业的相关理论综述

(一)中小保险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是一个较为模糊的定义,各个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定位各不相同,但总体原则还是比较统一的,那就是“量化原则和相对性原则”。量化原则的概念是指“中小企业”规模的大小。多数情况下,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总可以归结为包括“从业人数、资本额、营业额”三项指标的组合。另一方面,相对原则的概念是指中小企业所处的行业、国家等大的环境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小企业的界定也会因此而不同,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会随着行业的规模发生着改变,从而成为一个动态的指标。

在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条件下和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下,以“量化原则和相对性原则”来界定中小保险企业,那么中小保险企业就应该从从业人数、资本额、营业额三个方面来进行观测,规模是界定中小保险企业的重要指标,前两个指标只能够反映保险公司的投入量,而营业额则能反映保险企业的业务量,因此,第三个指标变量更具有代表性,因为投入量大不一定业务量大,但反过来,业务量大,那么企业投入量与规模一定大。以安邦保险公司为例,虽然公司已经有了34以元的资本投入,但其并不能被界定为大型保险公司,原因在于作为一个初创的保险公司,其业务量并未达标,营业额仍然处在中小保险企业的水平。因此衡量保险公司规模的大小,主要就是以业务规模来界定的。但是,由于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市场的不断变化,业务规模也要遵循相对性原则,即单纯的看业务规模的绝对指标是没有意义的,而是应该将其置于行业之中,观测其在整个行业中所占的比例,从而得出更为精准的界定结果。因此,现阶段各个国家在界定中小保险企业时,“市场份额”就成为最为常用的相对指标。

虽然,以“市场份额”为量化指标是现阶段界定中小保险公司的主要标准,但是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这个标准还会不断完善。从目前保险市场的规模结构及市场份额来看,可以得出这样的界定:8%是一条分水岭,即市场占有份额高于8%的保险公司,可以大致界定为“大型保险公司”;市场占有份额低于或不足8%的保险公司,就可以大致界定为“中小型保险公司”。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文献资料中,大量的文献主要集中研究了保险企业的发展竞争力。而这些研究也从宏观和微观的两个不同层面展开。发展竞争力研究是一种较为主流的行业分析方法,将这些方法引入到保险行业中,以竞争力为核心,分析不同环境下的保险企业如何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其中J.David Cummins的《保险业竞争力的国际分析》和Paul L.Joskow de的《竞争、规制与保险公司的竞争力》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些文献。这些著作分别从不同的宏观与微观环境对保险企业的竞争力进行了分析研究。

对于中小保险企业的发展研究,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小保险公司发展战略上。Bamberger和Wrona,以及Miller等认为,在中小保险公司常见的五种竞争优势中,除了成本竞争优势为核心外,还囊括了营销竞争、质量竞争、创新竞争、技术能力和服务竞争等其他四个方面的竞争优势,而后面的这几个优势正是差异化竞争战略中最为凸显的方面。Hambrick认为,在不确定的环境下,中小保险公司应当更多地采取创新战略,而不是采用降低成本战略。

(三)国内研究现状

保险学在中国还是一个起步较晚的学科,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还停留在较为初等的阶段。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以后政府对保险市场的开放,保险研究也有很快发展,关于中小保险企业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中小保险企业企业的竞争战略的选择上。而现阶段,我国中小保险企业的竞争战略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中小保险企业竞争战略的选择。运用战略管理的方法研究中小保险企业竞争战略的选择。薛梅认为,现在保险市场的特点主要是保险产品基本无差异、顾客转换成本低、作为劳动供给的销售人员没有形成技能垄断和组织联盟。所以提出,保险公司应采取差异化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发挥优势,规避劣势,做强之后再做大。

2.中小保险企业专业化战略。张燕在分析健康保险与一般寿险本质的差异之后,认为专业化经营缺位已经成为妨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我国商业保险应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周卫东对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化经营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他认为专业化经营是实现我国信用保险市场飞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3.中小保险公司区域化战略。黄薇在对我国各地区保险市场有关数据系统分析的之后认为,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同、经济水平的差异和产业结构优化程度的差别是引起地区间保险业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二、国外中小保险企业发展经验借鉴

(一)日本发展经验借鉴

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从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开始,就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成长,建立了一些列保护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立法,发展到今天,日本的中小企业立法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中最为健全的国家。从1963年开始,日本出台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的一部法律——《中小企业基本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日本开始迈入以立法的形式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时代,被视作日本中小企业的“宪法”。在随后的立法过程中,日本又不断完善了相关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先后出台了30多部与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中小企业指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现阶段日本较为完善并且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的立法体系,这套法律体系有效的支持了后续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在财政税收方面,日本针对中小保险企业也出台了很多相关的优惠政策。作为财政税收对于中小保险企业的支持,是最直接有效的,这也是各个国家所普遍采取的支持方式。8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针对资本金低于一亿日元的中小型保险企业,采取直接降税的方式,最大的优惠幅度可以达到25%,同时鼓励中小保险企业进行集团化联合,可以使税率更为优惠,并且对企业折旧也可以在一般这就基础上进行加成。

(二)美国发展经验借鉴

与日本相比,美国的优势在于其发达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保险企业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是美国利用其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帮助的重要手段。在美国,通过国会的授权,建立了专门的中小保险企业的融资体系,同时建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保险企业提供贷款。这些贷款种类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属于直接贷款,贷款的提供者主要是政府及其相关机构,通过中小企业管理局进行拨付;第二类属于协调贷款,亦属于一种由政府和地方金融公司为中小保险企业提供的联合放款;第三类属于担保贷款,由中小企业管理局作为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从商业银行类金融企业取得贷款,在中小企业无力偿还或逾期未还的情况下,由中小企业管理局代为偿还90%的违约贷款。

三、我国中小保险企业发展现状

(一)中小保险企业的主体现状

我国中小保险企业的界定与大多数国家的划分方式基本相同,即:以8%为分水岭,市场占有份额小于或低于8%的保险企业,被界定为“中小保险企业”;而市场占有份额高于或大于8%的保险企业,划归“大型保险企业”。下面就根据我国现阶段的保险业发展现状,对保险公司加以分析。

就2013年我国的数据统计来看,我国中小保险企业的的寿险保费收入为3428.56亿元,总共有36家;财险保费收入为2198.32亿元,总共有40家;外资寿险保费收入为4025.30亿元,外资寿险28家;外资财险收入为2281.33亿元,外资财险21家。

(二)2009~2013年的保费收入规模分析

通过数据看出近五年间,我国寿险,财险保费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保险公司也在逐年增多,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中小保险企业发展很快。

(三)保险主体赔付支出状况

近五年来,中小保险主体赔付数据逐年上升,寿险公司中的太平人寿、生命人寿、泰康人寿、中邮人寿和人保人寿5家公司的数据看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寿险赔付支出从2011的93.51亿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235.13亿元;财险公司中的大地财产、天安财险、英大财险、华安财险和阳关财险5家公司的数据看,财险赔付支出从2011的214.24亿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314.77亿元。中小寿险财险企业合计的赔付支出额逐年上升,说明中小寿险财险公司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保障,给人们更多的人身保障,成为社会保障的主体作用更加明显,同时,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社会风险加大。

四、我国中小保险企业发展问题分析

(一)业务结构失衡,市场占有率较低

现阶段,中小型保险企业的数量激增,总体的市场占有份额成快速上升趋势,但从绝对占有率比重来看还是相对较低。以河南省为例,09年的上半年中,总计16家中小财险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虽以快速增长,但就其平均占比也仅有1.9%,不足大型财险企业的一成;而17家中小寿险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就更加底下,平均不足1.1%,仅是大型寿险企业的十五分之一。

另一方面,中小型保险企业的业务结构也很不合理,发展失衡。同样以河南省为例,中小型财险企业中,有11家车险业务比重已达到或超过90%,其他财险业务相对萎缩;而17家中小型寿险企业,其业务比重中,超过95%都是分红型投资保险,远超出正常寿险企业的业务比重,保险结构严重失衡。

(二)研发能力欠缺,创新动力不足

创新是中小企业的立足根本,是发展的重要源泉,对于中小型保险企业更是如此。然而,中小型保险企业由于资金规模与市场规模的限制,往往很难优先于大型保险企业创新出新的业务和新的产品。从规模经济来看,保险业属于资本集约型行业,其适度规模一般较大,保险企业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创新和产生规模效应,基于创新动力来看,大的保险企业创新更有意义。因此,往往创新源自于大型保险企业,而中小型企业往往只是照搬大型企业的业务和经营模式。这样的模仿和照搬会使中小型保险企业丧失品牌优势和竞争特色,从而进入发展瓶颈。我国现阶段中小型保险企业的现状正是如此。

另一方面,保险产品的同质化非常严重,大的保险企业掌握着基本的定价权,使得中小型保险企业即便创新出新的保险产品,也无法控制其定价权,并且很快就会被大的保险企业以压倒性的市场优势所模仿取代。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保险产品的条款费率几乎没有改变,但是,从1985年至2014年的三十年里,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却以翻了26倍之多,这说明,我国保险业的创新与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均收入的高速增加完全不匹配,大型保险企业的垄断地位制约了中小保险企业的创新动力。

以上两方面充分说明了我国中小型保险企业的创新能力尚待提高,创新动力急需保护。

(三)适应能力弱,服务能力欠缺

中小保险企业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存在一定冒进。中小保险企业在进入新的地方市场时,以网点铺设为第一要务,往往忽略了自身企业的发展能力的局限性和地方市场的市场特点,时常会出现网点开设的越多,业务越是萎缩,经营能力越是低下。以河南三门峡市某财险公司为例,其中支公司虽然以经过三年的经营,但仍未适应当地的保险市场,经营业绩惨淡,2009年上半年累积保费只达到了100万左右,最终导致其下属两家支公司降格为出单点,同时中支也面临降格。

另一方面,中小型保险企业的服务能力尚待提升。服务与后援相对集中,基层业务网点服务能力与资源利用能力欠缺。基层机构服务权限相对较小,主要职责集中于保险展业,客户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能力欠缺。

(四)经营成本高,盈利能力差

鉴于大多数中小保险企业都是处在初创期,所面对的问题主要是解决生存与市场占有率,因此,在投入中,竞争成本居高不下。这些成本包括营销成本、低价成本、网点开拓成本等等。通过实际调查结果显示,中小保险企业的营销成本所占总成本比例高于普通保险企业比例的2%~5%。然而,高的营销成本却并没有使经营利润大幅增加,相反,高的竞争成本使得本就捉襟见肘的经营资金又不得不进一步缩减,从而导致经营和服务质量的下降,最终使公司的盈利能力越来越差,形成恶性循环。从事实来看,部分中小保险企业基层机构成立多年,却依然出现亏损,究其原因,与经营成本居高不下有着直接的联系。

五、中小保险企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重新制定发展战略,合理选择市场定位

中小保险企业的发展不能一味的模仿大型保险企业,行业寡头是不可能将市场份额轻易让出。因此,要想在保险市场中确立自己的位置,就要走差异化战略。中小保险企业最大的优势在于地方优势,可以深度挖掘自身熟悉的地方优势,创新出适合当地市场的保险服务模式和产品,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的保险市场仍然不完善,市场空白还很多。中小保险企业就应该以填补市场空白和发挥地方特征为基本发展战略,定位于可占领的空白或新兴市场,成为特定客户或者特殊渠道的不可替代的保险企业。

(二)重新梳理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从专业化分工来看,对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的专业化分工也应该有中小保险企业的一席之地。虽然中小保险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水品有限,但这并不妨碍中小保险企业向着某一类产品的集中化、聚焦化研究。因此,中小保险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各方面优势和地方市场特征,做专业换产品和市场的开拓,实现专业化经营;另一方面,这样的转变使得大型的保险公司无法做出相应的、快速的竞争应对,从而使中小保险企业走出一条不可替代的、具有自身优化结构的发展之路。

(三)注重产品创新,提升竞争优势

中小保险企业有着自身的优势,“船小好调头”是其中之一。大多数中小保险企业之所以创新能力低下,主要原因是受制于技术和资金。然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门槛的逐渐降低,特别是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出现,为中小保险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渠道。中小保险企业应该将主要的资金投入到创新产品中去,研发出更加适合中国国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保险产品。以健康险和绿色保险为例,中国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这两种保险产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基于这两个领域的创新,必然符合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同时也为中小保险企业自身寻找到新的发展之路。

(四)加强企业合作,提升技术水平

中小保险企业在精算和资金管理等技术方面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些技术如果使用不充分,不仅会影响业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更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甚至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的稳定性。中小保险企业经验数据远不如大型保险公司,所以分析和计算的结论也会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问题的解决只能依赖和其他企业的合作,如再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企业。通过业务交叉和合作,加强企业间交流,获取更多有效经验数据,提升自身经营的技术水平,保证企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提升品牌效应

保险业以服务为核心,就应该建立强化服务理念。在完善产品内涵的同时,还要不断提升品牌服务效应。这就要求不仅要在开发客户层面不断加强市场意识,更要在后续业务中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从出单到理赔等一系列业务都要有更为专业化的机制;其次,在咨询、宣传方面更是要有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再次,就是要建立专业化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客户有更为全面的风险评估体系;最后,就是要在效率上不断提升,特别是在理赔环节,一定要简化理赔手续,坚决避免拖赔、无理拒赔、欠赔等损害企业形象的现象发生,提高企业社会信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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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火丰.四川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

[7]郑冉.中国保险业市场结构及其优化研究《中国商贸》,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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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玉昌.对我国保险公司建立保险服务体系的探讨《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

[10]张志华.深化保险服务创新.《中国金融》,2015年?

[11]参考网站:中国保监会官网 http://www.circ.gov.cn.

基金项目:本文是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后危机时代陕西保险市场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研究”课题成果,课题编号:12D204;同时也是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基于产业组织优化视角对我国保险公司金融集团化经营模式研究”的课题成果,课题编号:2013JK0124。

作者简介:段晓华(1972-),女,汉族,陕西西安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与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创新论文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种契约型组织,股东在其中扮演着一个“签约人”的角色,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企业内部差异化的权利配置,同时也为企业监督与激励机制奠定了基础,进一步让企业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在作公司决策时的行为受到相应的约束,进而影响到本公司企业价值的高低。本文以当今资本市场的发展为研究背景,介绍了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概念,分析股权结构是如何影响企业价值的,即影响路径,并站在股权结构的角度提出提高企业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 股权结构 企业价值

一、研究背景

合理的股权结构对提升企业价值提供支持与帮助,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着力点。本文是在当今资本市场发展需求基础上,探讨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产生的影响,以此促进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价值提供相关借鉴。

二、相关概念

(一)股权结构

现代股份制公司是由众多股东组成的一个企业组织,企业的股权结构特征可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体现持股主体的性质。其表明了持股主体的持股份额的多少、持股主体的类型等情况。二是体现股权量分布状态。其表明了公司股权分布的离散程度。简而言之,股权结构可以理解为综合以上两个层面的内容,即持股性质不一样的各个公司股东手中所持有比例不尽相同的股份最终所形成的企业股权的一种分布形态。

股权集中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持股主体对于企业控制程度的大小,同时也会影响公司在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决策、激励等方面。

(二)企业价值

企业从本质上来讲具有双重的特性,一是契约性质。企业作为典型的契约型组织的代表,是把按照一定规则签订的合同关系作为出发点,使用不同种类的生产要素,再把众多生产要素以经济规律为前提将其有机的组合,把实现利润最大化奉为追求的企业目标,来持续经营运作转动的一个契约组织。以此定义为研究背景,当我们对企业价值作出一个明确的断定时,主体间的差异性便会不可避免的显露出来。因此,可以理解为一个企业想要真正的提高本企业的企业价值,把价值实现最大化,那么最重要同时也是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企业的利益与相关者间的利益相组合,并实现该组合整体价值的最大化。二是生产性质。企业是汇集到不尽相同的生产要素,以此为基础进行生产经营,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个组织形式。企业拥有众多要素具有的增值属性是企业经营所追求的,这可以看出,在对企业的价值进行断定时主体间的差异性就弱化了,是相对具有客观性的对企业要素未来时态的一种收益情况的表达。基于此,企业价值应该被理解成为企业拥有的众多生产要素组合,在未来的一定时态能够为本企业带来利益的折现总和。

三、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路径

(一)股权结构与董事会

股东大会权利的分配与股权结构息息相关。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會作为股东的直接代理人,代理公司股东经营、监督公司奠定日常活动。股权结构的差异性相应的会出现多种控制权相互间博弈的情况,彼此间对抗博弈直接造成的结果便是董事会组成成员的构成情况,进一步影响到董事会作出的决策与决策效率。经理层具有激励监督的作用,但董事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理层,当经理层受到董事会的影响时会立即作出相应的措施,此种措施会直接影响到公司员工的实际行动,这将对企业各要素的经营效率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价值。

(二)股权结构与监事会

监事会是企业设立的一个执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其成员一方面是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另一方面是从公司职工中选举的监事。对于董事会与经理层串通,共谋利益监事会可以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这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人员构成方面,监事会成员具备基本的独立性,这也是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对于企业内部经营决策者的一些短期行为,监事会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进而有效防控企业风险,而在对企业价值衡量时,未来的经营风险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股权结构可以通过影响监事会的行为,加强其监管的职责来减少企业经营风险,从而增加企业价值。

(三)股权结构与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的行为受到股权结构的约束,股权结构通过三个方式来影响到公司经理层的管理行为:一是以董事会为基础间接地影响到经理层;二是以监事会为基础间接地影响到经理层;三是直接影响作用到经理层。为了减弱股东与经理层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委托代理成本的增加,现代企业常采用的一种方式就是让经理层持本公司股权,让经理层能够直接参与到企业剩余收益的分配。让经理层持股,可以有效的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最大力度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对提升企业价值意义非凡。

(四)股权结构与企业员工

企业员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先行者,股权结构不仅可以间接地以董事会、经理层为基础借他们之手影响到公司员工的具体行为,还可以自身为出发点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实际行为。企业员工行为效率的发挥也会影响其他生产要素作用充分发挥,因此从长远来看企业价值也会深受其影响。

四、完善公司股权结构的建议

(一)增加法人股的股权比例,规范投资公司营运

对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将公司内部中小股东的股票予以回购,回购后把股票向法人单位开放出售,尤其是一些投资银行、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投资机构。除此之外,对监管方面上市公司也不能忽视,上市公司应做到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内审机构监管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最大可能的去弥补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一系列经营管理问题。

(二)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管理制度,创新资本市场运作方式

为确保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公司价值提高提供一个良好运行、健康有序的证券交易市场,政府在加强证券交易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还应通过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管理制度及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推动证券交易市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良好运行,从而达到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效果。一方面企业中小股东和投资机构应利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准确地了解上市公司各项财务、经营等重要信息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不公平性,给予中小股东和投资机构一定的保障;另一方面鼓励期货等股票交易方式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并在股票品种等方面进一步扩大投资市场,加强巩固基金公司在经验、资金方面的优势,从而促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逐渐趋于合理。

五、结语

综上所述,股权结构通过影响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员工构成及行为方式来影响企业价值。因此在实践中,一方面要重视股权结构的合理化建设;另一方面要疏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员工之间信息反馈路径,充分激励企业各层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梁 欣

保险创新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2008年区块链技术诞生,最初的表现形式为比特币,其最为显著的特征为去中心化共识机制,能够使全部个体都作为资源配置重要节点而存在。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中开始得到应用,并对保险业的创新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将对区块链的含义和特征进行分析,并对其对保险业创新发展产生的影响加以阐述。

关键词 区块链;保险业;创新发展;影响

引言:

现阶段,虽然比特币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却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区块链属于一种去中心化的协议,能够对各项交易数据进行安全的存储,保障信息不被篡改和伪造,不需要任何中心化的审核便能够完成,其在保险行业中的应用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一、区块链的概述

1.含义

所谓的区块链是在比特币底层技术支撑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基础架构,诞生于比特币交易系统当中,属于一种现代化的去中心化协议。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区块链是在密码学的基础上,利用安全的分布式数据库,与加密算法相结合,进行分布式的存储与记录。数据库中的账簿能够有效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透明,并且采用链上代码的方式自动形成和执行合约。

2.主要特征

区块链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去中心化。主要体现为不具备中心化的管理机构,全部参与者都在分布式结构的基础上进行数据的验证和记录,这也是区块链中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打破以往传统金融中介的中心地位,创造出了开放性的发展平台。(2)可信赖性。主要是通过区块链中交易记录真实性的特征体现出来的,在区块链中,对于交易记录的修改难度较高,如若认可人数没有超过一半,则难以实现有效的修稿。另外,区块链主要采用数学方式获得信任,参与者无需了解对方的信任度,也无需第三方机构出面做担保,只需要交易双方均满足一套共同的算法即可。(3)时间戳。所谓的时间戳主要是指针对每个区块有一个戳的印记,以此来显示该交易是何时进行的,并且构建一个大的完整的账簿,使每笔交易都能够追本溯源,使数据库中的数据不能够被随意的更改和伪造。(4)非对称加密性。主要是指区块链中利用了现代密码学技术,改变了以往传统的加密方式,此种新型加密算法中的“密钥对”具有非对称性,能够为所有参与人员提供公钥,但是信息内容需要利用发送者手中的私钥才能够解密。此类现代密码学技术能够使信息的安全性得到切实保障,而且也能够指定信息的接收人,防止信息外泄现象的发生[1]。

二、区块链对保险业创新发展产生的影响

1.提升了交易双方的交互性

区块链智能合约具有可编程化和个性化特征,能够在分布式系统状态下自动生成合同,使保险交易双方的交互性得到显著提升。在保险交易过程中,个体作为一个单独的存在,将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需求,使交易模式也发生多样化改变,进而导致交易条件也千变万化。智能合约的产生对以往传统的合约修改规定和成本产生了冲击,使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和所需时间有效的降低,并且其可编程性能又能够根据具体的实际需求在交易合同上添加其他条件,使不同人群对保险条款的需求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另外,区块链中较强的分布性,也使得保险合同可以随着实行情况的改变而随时调整,使模型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出客观现实情况,对资金池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利用,使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2.改变了监管模式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金融机构对自身的监管更加重视,在以往传统的保险监管工作中,主要采用较为严格的内控规定和标准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这样做将在无形中提升了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并且监管效率也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同时,风险的控制水平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好转,也阻碍了监管水平的提升。区块链的诞生和应用能够使上述这种尴尬局面得到有效的改善,通过现金技术和科学化的监管方式改变以往传统的制度监管。区块链属于一种多方验证的交互式共识平台,将其应用到保险企业当中,能够实现在平台中的自我监管,使信任度显著提升,有效防止了违规造假的可能。交易的参与者可以通过各个节点对保险业务进行干预,监管的主要工作在于查找平台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对其进行填补和解决,保障系统中的全部计算机都处于真实的运行状态[2]。

3.创新保险互助模式

在以往传统的管理模式中,保险机构居于核心地位,参与者次之。而在目前区块链的背景下,核心地位转变为每名参与者,这种“点对点”的互助保险平台与去中心化组织十分相似,能够在不受外界干预的前提下,按照事先设定好的业务规则,通过固定模式自动的运行。在此模式下,保险公司也发生了地位上的转变,其不再处于处理者和风险承担者的位置,而是担任风险资金池的管理者。随着区块链的不断发展,保险可以会转变成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型保险,在业务规则的约束下,市场各方也开始各尽其责,从而营造出一个透明度高、可靠性强、服务型的保险社会。

4.推动保险行业的新发展

在以往传统的保险运营中,由于受到地域上的限制,只能选择线下“面对面”进行营销,由于受到时间和地点等多种因素的显著,导致发展速度受到较大的制约。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能够在全网共识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各区域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打破了地域上的限制,使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使个体之间的联系加强,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另外,区块链中还具有“时间戳”的功能,能够将双方产生交易的时间完整准确的记录下来,使影响范围变得更加广阔,时间周期被有效缩短,整个保险期限变得更加灵活,并且可以研制出更多新型的保险产业,符合各类人群的需求,极大的推动了保险行业的新发展[3]。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階段,我国在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方面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理论研究还不够成熟,但是区块链技术伪人们生活方方面面带来的便利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在保险行业当中,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完全改变了以往传统的行业经营管理模式,并且区块链中数据加密、时间戳等功能都能够有效促进保险行业的改进和发展,使其运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推动保险行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申青松.区块链思维对构建航旅新生态及智慧化航旅服务网的商用发展研究[J].空运商务,2017,(08):10-13.

[2]赵大伟.金融科技发展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研究[J].西部金融,2017,(01):7-10.

[3]赵大伟.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应用探讨[J].金融发展研究,2016,(12):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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