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2023-05-09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项目合同编号

项目承担单位

主管部门(单位)

考评方式: 专家组考评中介机构考评

考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单位)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

预算科目类别1.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自然科学基金□

3.科学事业费□4.其他□

项目类别1.重大项目□2.重点项目□ 3.一般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开始时间年月日截止时间年月日

项目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项目总投入金额(万元)项目实际到位金额(万元)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总计

其中:市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地方财政拨款

项目概况

二、业务考评(60分)

业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业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

1、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1)目标一致性

(2)技术创新性

(3)经济实用性

(三项累加)8

2

4

25、项目的经济效益

(1)销售收入目标完成情况

(2)利税目标完成情况

(3)投入利税率

(三项累加)10

3

342、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1)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3)未达到预期目标

(只选其中一项)8

850

6、项目的社会效益

(1)技术受益范围

(2)产品结构调整

(3)生产工艺提高

(三项累加)10

43

33、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1)验收程序合法性

(2)验收结果公正性

(3)验收机构权威性

(三项累加)8

3

327、项目可持续性影响

(1)节能降耗

(2)环保安全

(3)协同发展

(三项累加)8

3

324、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机构保障

(2)规章制度保障

(3)支撑条件保障

(三项累加)8

2

33业务考评得分合计

考评意见

二、业务考评(60分)(自然基金项目)

业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业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

1、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1)目标一致性

(2)技术创新性

(3)经济实用性

(三项累加)8

2

4

25、水平与成果

(1)论著发表情况及影响

(2)形成国家或地方标准情况

(3)发明专利申请或获得情况

(4)主办或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四项累加)1

25322

2、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1)达到预期目标

(2)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3)未达到预期目标

(只选其中一项)8

850

6、人才培养

(1)科研团队建设

(2)吸引人才

(两项累加)8

533、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1)验收程序合法性

(2)验收结果公正性

(3)验收机构权威性

83

327、总体成效

(1)对学科发展的持续影响

(2)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

(3)知识扩散

(三项累加)8

42

24、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机构保障

(2)规章制度保障

(3)支撑条件保障

(三项累加)8

2

33业务考评得分合计

考评意见

三、财务管理考评(40分)

财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财务考评指标该项分值考评得分

1、资金落实情况

(1)财政拨款的到位率和及时性

(2)其它资金的到位率和及时性

(两项累加)8

3

53、财务信息质量

(1)资料的合法性

(2)结果的真实性

(3)核算的完整性

(三项累加)1

24

44

2、实际支出情况

(1)支出与预算的相符性

(2)支出合理性

(3)支出合规性

(三项累加)1

266

负数

4、财务制度状况

(1)制度健全性

(2)管理有效性

(3)制度执行效力性

(三项累加)8

3

32财务考评得分合计

考评意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个性问题和特殊问题)

五、综合考评结论

考评内容该项分值考评得分

业务考评60

财务考评40

综合考评100

绩效级别评定

绩效级别:优(90-100分)、良(75-90)、中(60-75)、差(60分以下)

考评结论

六、考评组人员

姓名专业职称单位签字

考评组组长(签字):

审校(签字):

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考评日期:年月日

附表3-1:

专家评分汇总表

考评指标及权重专家评价分值

考评指标权重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小计

业务指标

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项目的经济效益

项目的社会效益

项目可持续性影响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实际支出情况

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管理状况

总计

附表3-2:

专家评分汇总表(自然基金项目)

考评指标及权重专家评价分值

考评指标权重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小计

业务指标

立项目标的合理性

立项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水平与成果

人才培养

总体成效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实际支出情况

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管理状况

总计

附表3-3:

专家综合意见表

项目名称

意见集中方式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专家组负责人签字: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到底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指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通过设定好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且科学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及评价方式使其对专项资金的投入、产出的效率、效果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的数据的表现评价。

一、现状概述: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近期,通过对财政专项资金资料的研究学习可发现我国目前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研究现状主要受西方国家的影响更多,绩效管理便是由西方学者引入的。财政支出绩效是政府绩效的关键部分在早前便被很多西方国家的广泛关注。1950s,财政部门对政府活动进行年度审计在西方国家已经实施,但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所以为了突破这一弊端,经过几年的研究,西方国家对于其财政支出管理引进了新的方式方法和测评标准—绩效评价法。经过长期的发展及研究,关于绩效评价—财政支出方面的内容便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专项资金是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其使用是与财政支出的实际绩效相关联的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绩效。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属于我国的引入品,尽管目前从我国研究现状看,政府绩效评价研究已经相对成熟且对研究财政专项绩效评价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但多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却都集中在欧洲等地区,当然这也为我国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供了经验。但我国依然在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设计评价实践操作中存在很多问题,诸如研究起步晚、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等。毋庸置疑的是绩效问题一定是目前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公共财政的改变与优化,我国大规模的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投入导致其金额大、涉及的范围广、项目多因此相对来说他的管理就存在许多困难,但专项资金对于财政资金来说是核心的、重要的,对专项资金的良好管理有利于政府事业的优化,所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便成为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必须研究的一部分,和人民生活都息息相关。

二、存在的问题:当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一)多数单位并没有制定绩效目标或制定目标并不科学

国内很多市县区并没有对所下发的专项资金根据其当初设立的目的制定相对应所需达到的绩效目标,那么就会导致根本无从判断财政专项资金到底有没有根据当初设定的目的完成其相关目标。那么就会导致下一年年初单位计划预算时,缺乏上一年数据分析,导致凭借着以往的年度规模去计算考量本级政府财政进行规划安排。没有因地制宜,盲目规划。同时,尽管有的设定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但都是草草了事,并不是经过充分仔细的测量及分析,导致很多时候出现目标过高,无法完成,浪费国家资源的情况出现,紧接着便是下一年的缩减财政资金,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二)没有制定或及时修订资金管理方式

每年都会存在新设立各种专项资金的情况,但很多财政及相关部门并没有制定新的管理办法,所以这些新设立的资金便只能按照以往的方式方法管理来进行预算核算。但很多管理条例都是以前的,现在已不适合新的实际,然而因为主管部门不及时修订完善,导致资金使用单位在管理和检查上存在困难。

(三)依然有很多单位并未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很多市县区自设立专项资金以来就从未按相关要求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尤其是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即使进行了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但大多数评价都是模棱两可的数据结论,并不能为增加减少取消该项资金作为依据。所以很多专项资金每年都会安排预算,但实际上效果如何,是否有必要继续这项资金发放结果不得而知。

三、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应对策略

强化源头管理,监督制定目标且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在设立该项专项资金时就要明确我们需要达到的一个目的,根据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去涉及资金发放情况,每年根据绩效分析结果和来年预算再安排下一年的资金规模。并且还要设立绩效目标审查小组,审查其目标设定是否合理科学切合实际,资金规模是否符合绩效分析。

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主要确保该项资金的使用是按照计划目标来的,有依有据,且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切实的管理办法去管理,并非随意而为,对于新设立的专项资金,没有相关管理条例的,应当设立条例,一一对应。对一些不合适不切合实际的管理条例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

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评价,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都应当依据本级政府的设立资金情况及专项资金明细按年检查其绩效评价是否合理科学,资金预算管理是否有据可依,有没有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及分析,专项资金是否运用充分。

摘要:近些年来,为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政策及研究应用便成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开始逐渐重视的部分。随着越来越多的学术及实践上的分析研究和应用,目前财政专项资金已经逐步涉及到全国各个领域,其中包含科学、教育、文化、社会保障以及卫生等各个类别,成为财政支出的核心部分,加上政府公众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的普遍关注,因此,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新标准和严要求便被提了出来。本文将通过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目前的状况切入,浅析关于如何解决我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参考文献

[1] 张馨予,张晓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需关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S省Y市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例[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03).

[2] 史旭琴,浅议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J].经济视野,2017,(24).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摘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分析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的弊端,提出建立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报账制方式的必要性 ,设计严谨科学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以适应以生态建设和国家投入为主的经营方式。

关键词:成本核实;专项资金;报账制

Thinking on Implementing Forestry Special Found Reimbursement System

of Forestry Enterprises

YU Lin-chun

(Chaihe Forestry Bureau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Mudanjiang Heilongjiang 157131, China)

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不断深入,国家投入的增加,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以木材生产为中心,企业追求利润的成本核算方式。以生态建设和国家投入为主的经营方式,要求森工企业必须由木材生产成本核算方式转变为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报账制方式。

1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的弊端

1.1森工企业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在国有森工林业局财务核算体系中有木材采运生产核算、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核算、营林生产核算、林业基本建设核算、林业商业核算等。在先生产、后生活的指导方针下,森工企业为国家建设生产了大量的木材,企业为了搞好林区的生产和建设,追求经济效益,形成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的我国林业核算体系,其中因营林生产所使用的育林基金,是从木材销售中提取的,只计算成本,没有利润,实行的是报账制。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既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又是追求利润的产物。所以,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不能适用于以国家投入为主体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建设的需要。

1.2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对象不完善

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没有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导致森工企业忽视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导致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加剧了森林资源的消耗。因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归国家所有,森工企业木材生产成本不计算森林资源价值,只计算采伐成本,而把森林资源消耗排斥在林业经济循环之外,用在木材销售中提取的育林基金进行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投入。由于长期消耗大于生长量,育林基金不能满足培育森林的需求。实施天保工程后,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木材销售提取的育林基金已经寥寥无几,更不能满足培育森林的需求。

1.3森林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被忽略

实施天林保护工程后,全社会在注重森林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开始注重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事实上,国家一直强调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探索了减少木材消耗的措施和办法,如大面积低强度经营择伐、采育双包、管护经营等方式,但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只计算木材市场价值,而忽视了森林资源消耗对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影响,同时,培育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社会效益却没有体现价值,也不计入成本,使森林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被忽略,缺少相应的核算体系,缺少对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核定,使企业一直停留在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仍然以消耗森林资源为代价换取企业的经济效益。

1.4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与以国家拨付天然林保护资金为主的核算存在差异

国家拨付的天然林保护专项资金按成本核算方式管理,就产生拨付方式不合理,资金管理不到位,缺乏监管约束力,造成截留挪用现象,不能使林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施效果差、使用效益低。

2建立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报账制方式的必要性

国家为生态文明建设,在重点国有林区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设立了林业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是从生态文明建设出发,以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为主,为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事业而设立的专门资金,按林业专项资金核算要求实行报账制核算。报账制是从市场规律出发,适应生态建设的需要,能够有效地管理国家拨付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专项费用,提高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2.1林业专项资金报账制是林业核算方式的重大改革,适应生态文明建设

林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的业务方式是设立报账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其核心内容是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其目的是提高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实施天林保护工程投入大量的生态和社会建设补助资金,形成很多条块的专项财政资金,要求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实行统一管理。黑龙江森工系统为了保证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报账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对分配给各林业企业的资金由各林业企业财务部门集中核算。随着专项资金的增多和对财务体制改革的需要,大多数森工企业于近几年对其所有业务均实行财务报账制,将所有经济业务全部集中到财务部门核算,取消了二级核算,只配备报账员。经过几年的实践,林业专项资金报账制在生态建设、制度建设、报账程序、财产管理等方面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2.2生态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必须有国家政策做保障

按照林业的自身规律,需要国家投入专项资金支持。由于肩负着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责任,国家启动了林业发展的六大重点工程,进而实现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六大重点工程,都要有相应的专项资金作保证,这就需要加强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林业专项资金的用途比较广,既有公益林、转产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森林管护事业费、林区防火经费,也有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补助、林区政社性支出补助等,每一项的投入都不是短期内就能获得成效的,都需要长期的监管。为了使林业专项资金真正用在林业生态建设上,只有改革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实行林业资金使用的报账制才能提高林业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使林业专项资金能够很好的落实。

2.3有利于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报账制改变了以成本核算时期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专项资金管理由具体操作单位负责的做法,实行财政、管理和实施单位三位一体,共同确保专项资金项目的使用合理。报账制对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直接控制,资金直接支付到实施单位,减少了流程中的中间环节,避免了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也改变了原来监控环节多的状况,把间接监督改为直接监督。

3制定严谨科学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体系

3.1利用林业生态理论建立林业专项资金报账制度

林业生态理论要求既要重视林业经济效益,更要重视林业生态效益。林业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用林业生态理论建立林业专项资金报账制度,其实质是在强调实现林业客观环境与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之间的统一。在这一实质要求下,从我国林业状况出发,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要充分认识林业建设是促进生态建设的有效手段,认真研究和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及时拨付;对应配套的资金要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林业专项资金有效运行。

3.2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报账制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仅出台了试行的《财务报账制》,试行办法中只对实行财务报账制的单位在核销内容,核销程序以及核销票据作了规范,而对报账制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多数林业企业认为报账制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核算的模式,只是简单的集中核算,没有理解其实质。黑龙江森工系统的林业局,大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辖有主伐林场、经营所、学校、医院、公检法等基层单位,年资金计划都在几百万以上,有的甚至上千万的收支,核算项目和内容很多,既有一般费用也有工程建设,有些报账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这就需要在试行的《财务报账制》基础上,进行细化和修订,以适应专项资金报账制的需要。

3.3建立与报账制相匹配的监督管理机制

专项资金报账制核算集中在林业企业的财务部门,原财务部门的监管职能相应减少,而专项资金报账制确要强化监管作用,这就需要把报账制的监管职能落实到企业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部门专用资金审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建立起适合报账制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机制。重点审计资金的来源、数额、拨付流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计划批复、建设过程、完成验收、工程决算、工程资料归档等核算情况,及时掌握和了解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和整改,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建设效益的最大化。

3.4加强基层单位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并夯实财务基础工作

因变二级核算为一级核算,取消了基层单位的核算制度,仅存基层报账员,很多报账员缺少培训,综合业务素质不够,报账员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做好财务报账制的关键,选配报账员时应按《会计法》规定的财务人员标准录用,坚持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使报账员既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也熟悉有关的财政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财务报账制工作,才能为核算工作打好基础。应加强基层报账员业务培训教育,提高报账员业务素质,增强报账员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 “专户、专账”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支付专项资金。

总之,实行林业专项资金报账制,从根本上废除了以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核算方式,建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预算、核算、监管体系,从而保证了国家林业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性、有效性,使之在生态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为人类生存创造优美和谐的环境。

[责任编辑:郑德胜]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我市民营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促进民营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民营企业为地方经济作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穗字„2010‟15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从2011年起连续5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奖励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市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营企业,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自然人出资51%以上所兴办的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述两类企业控股51%以上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股权占25%以上的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

第四条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各区、县级市视财力情况可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与本专项资金配套,有效放大本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

第二章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符合《广州市民营投资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产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

第七条专项资金以申报期上一企业入地方财政库的纳税额为核定奖励依据,对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民营企业,分三个档次按比例给予奖励。

第八条专项资金以奖励方式安排,民营企业可自主分配给企业经营决策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也可用于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与保护、开拓市场、人才培育等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专项资金安排的评审、检查及专项调研等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条市经贸委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发布申报通知,指导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民营企业申报,并根据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推荐,市相关部门复核等情况研究提出奖励企业名单。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民营企业申报,组织所属经贸、发展改革、财政、统计等部门和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属地(分)局初步审核企业申报条件和材料,区、县级市有关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以区、县级市政府名义行文向市经贸委推荐奖励企业。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拨付资金,会同市经贸委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区、县级市财政局收到资金后及时核拨给资金奖励企业。

第十二条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复核区、县

级市对口部门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将复核结果送市经贸委,并视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市国税局、地税局分别负责核算各申报企业入地方库的国税和地税额。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申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总责。

第四章申报、审核和公示

第十四条市经贸每年根据工作安排,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奖励企业公开征集。

第十五条申报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民营投资产业导向的民营企业,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年缴纳国税、地税总额超过一定数额以上(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在每年的申报通知公布)。

第十六条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应按照当年要求申报专项资金奖励。由企业按通知要求制作材料,报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区、县级市政府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组织初步审核并向市经贸委行文推荐奖励企业。

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1);

(二)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三)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四)纳税证明材料: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期上一完税证明,申报期和上一年内有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证明,企业截至当年有无欠税证明,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介机构出具的申报期上一审计报告;

(六)企业在生产经营、自主创新、管理现代化、企业文化建设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文字材料。

第十七条市经贸委汇总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推荐奖励企业申报材料,分送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复核,组织各部门参加评审会议,根据复核结果和评审意见研究提出拟奖励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实行公示制度。对拟奖励企业在“广州经贸网”、“广州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五章专项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确定的奖励企业名单,提出奖励资金使用计划联合行文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奖励资金计划。

第二十条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收到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文件后,指导获奖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一条获得奖励企业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市经贸委、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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