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的读书笔记范文

2023-04-23

西游记的读书笔记范文第1篇

在第一部分之前,作者详细介绍了格列佛的身世,并非豪门,也非豪杰,仅仅只是18世纪初一个勉强可以养活自己的医生而已,若说有什么特点,那大概就只有那一股出海的勇气,这样的一个普通人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未来来到了海上,期望与海一搏的同时又在乞求不要遇到海难,造化弄人,在海洋面前深切感受到自己渺小的格列佛最终来到了这个他就是近乎上帝存在的小人国。

格列佛来到的小人国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人“国”,它仅仅只是小人世界中的一个国家。这里可以看出作者的良苦用心,小人国不仅仅只是凸显力量的产物,它也成为了现实世界的缩影,大臣们的明争暗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在代表自然巨大力量的格列佛面前仅仅只是无数笑话中最不好笑的那几个。可惜的是,格列佛并没有从这种社会缩影中直接得到启示,反而是之后在大人国的遭遇让他开始悔悟,这是后话。

在我们读者看来,格列佛来到小人国后行为是十分谦卑的,面对这一群小人,他并没有持枪凌弱,而是尽可能的与其友好相处,反倒是小人们不自量力一次次试图挑战格列佛这个“怪物”,期间各种手法不得不令人惊叹原来人类本性竟然如此恶劣。而面对这一切低俗、恶心的行为时格列佛却没有还以报复。而是欣然离去。这似乎暗示了什么,具体是什么,那又是下一部分的事了。

第二部分:不安现状再冒险 此生有缘逢巨人

离开了小人国的格列佛不甘于现状,又去冒险了,撇开中途的过程,他的确挺倒霉的,再一次遇到海难,而这次海难后,一个巨大的国度出现在他的面前。

全书最精彩的部分就这样出现了,仅小人国也许只能说明人类缺乏对危险的意识和对自然力量的认识,而仅大人国也许只能表现人类对自己力量的崇拜。两相结合却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提出了对人类自身存在的疑问。格列佛在小人面前表现宽容,在巨人面前恭谨,就如巨人对他表示宽容,而小人对他表示恭谨一样,身份的转换瞬间体现了人类自身的劣性。格列佛在巨人眼里就是玩具,一个脆弱的玩具,不具备丝毫的力量,所以巨人不会防备他,在他妄图炫耀武力时嘲笑他,嘲笑他的国家,嘲笑他的文化。而这些巨人的行为却直接指明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真正的尊重,而是一种纯粹的蔑视。

自然,格列佛也感受到了这一点,但是他没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悔改,因为此时此刻他已经成为了巨人手中的玩具,一切权利包括繁殖都被巨人所掌握。力量的对比如此凸显,以至于最后格列佛的回国都不是靠着自己的力量,若不是巨鹰的调皮,格列佛的一生,可能就如人类圈养的畜生,在巨人的国度里被玩弄到死。此刻的格列佛已经开始思考人生、社会制度等等,于是第三部分就这样缓缓展开了 第三部分:一生轻装出游去 夜与古贤聊世间

西游记的读书笔记范文第2篇

傅雷家书读书笔记(一):300字

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一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理,不能因为工作忙为借口,就忽略了与曾经的老师的交流。

他还用自己的感情经历来告诉儿子,如何选择自己的配偶,并用名人的经历来对儿子进行指导,他更主张夫妻的共同进步,主张一种平和的婚姻方式。

他在信中多次自省自己对儿子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吝于赞美之词,其实是为了培养儿子面对鲜花掌声时仍保持一种警醒的态度,他也在信中坦诚地承认自己教育方式的缺点。并希望儿子引以为戒。

他们都是怀有对祖国的深深的热爱之情的,可以从傅雷从不让傅雷放弃用中文写信的细节中可以看出来。从傅聪演奏后,所体现出来的民族自豪感可以看出来。从傅聪迫于生活压力,加入了英国国籍,傅雷夫妇一个多月的长吁短叹可以看出来,从与儿子之间进行的艺术交流,是为了给中国的有志青年以指导可以看出来,更是可以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可以看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们看见的是孜孜以求的艺术家,是将生活作为艺术的一部分的生活者,是怀有爱国情怀的父子。

傅雷家书读书笔记(二):3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傅雷家书》。早就听说《傅雷家书》是一本很不错的书,读完以后果然受益匪浅。

傅雷家书这本书我早就听说过,一直没能亲阅。原以为,傅雷家书,是反映战场上的儿子,写给母亲的书信。近日得读,才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写给儿子的金十二年来的书信。从儿子离开自己,出国进修,儿子恋爱,成家、学业上的彷徨,与国与家该进的责任,与父与子该把我的原则,淋漓尽致,溢于言表。

细读之后,我想,这不仅是弗雷先生留给儿女的肺腑之言,也是普天下父母想给儿女的肺腑之言,只是有的父母木那,有的父母不善言辞。关注儿女的成长,像朋友一样与孩子聊天,是为人父母的天伦之乐。

傅雷家书读书笔记(三):300字

《傅雷家书》是一部很特殊的书。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光,甚至可以说是傅雷毕生最重要的着作,因为《傅雷家书》是给他与儿子之间的书信,体现了作为爸爸的他对儿子苦心孤诣。《傅雷家书》百分之百地体现了傅雷的思想。是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他无拘无束,心里怎么想的,笔下就怎么写,用不着担心“审查”,也用不着担心“批判”。正因为这样,《傅雷家书》如山间潺潺清溪,如碧空中舒卷的白云,如海上自由翱翔的海鸥,如无瑕的白璧,如透明的结晶体。感情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挚朴。没有半点虚伪,用不着半点装腔做势。《傅雷家书》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傅雷家庭的范围。书中无处不体现了浓浓的父爱,或许每个父亲对他的孩子都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其进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乃至健康等等全方位教育的,纵使以如此之大的中国,能够达到此种地步的,未知能有几人,因为这确实需要充足的条件,父亲要学贯中西,儿子也要知书达理,而父子之间更要在相互尊重和爱护的基础上达成充分的默契。

傅雷家书读书笔记(四):300字

一个人自出生至青年,学习生活的目的只是为了融入前人早已打造好了的世界中去,运用着前人智慧的百万分之一,如同一台机器,简单而重复的工作着,尽着自己的本分,生存而已。构建历史——人类最伟大的工程,雄壮而宏大,无数的生命耗尽毕生维持着它。是谁在引领、改变着进程?是这些英雄,一等一的人才,这些岁寒逆风中出来的人。

成为一个大众,一生只用掌握足以生存的智慧,感叹着所学无用,实乃所用太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用一生理解这句话的,是这些伟大的心灵,独立于一般人,他们在创造着智慧,更甚而创造着美!

西游记的读书笔记范文第3篇

以赛亚·伯林是我喜欢的一个思想家,他是20世纪伟大的为自由辩护终生的哲人。他的《自由论》、《自由及其背叛》、《启蒙的时代》等都是延续着相同的主题——如何维护得来不易的自由。

虽然是哲学书籍,但却没有古奥不可解、拖泥带水般的拖沓弊病。阅读伯林的书,让你感受到的是他语言风格的清新流畅,以及他的思维的缜密及凌厉。

《自由论》是伯林最重要著作《自由四论》的修订与扩充版,在其基础上增加了《自由立于希望与恐惧》一篇,“论自由的其他作品”四篇,“传记性附录”三篇,《伯林及其批评者》一篇,以及一个资料翔实的“索引”。在英国政治思想史上,本书被誉为继弥尔顿《论出版自由》、穆勒《论自由》以后第三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伯林因此成为二十世纪复兴古典自由主义价值的最重要思想家之一。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年6月6日--1997年11月5日),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二十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出生于俄国拉脱维亚的里加(当时属于沙皇俄国)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20年随父母前往英国。1928年进入牛津大学攻读文学和哲学,1932年获选全灵学院研究员,并在新学院任哲学讲师。二战期间,先后在纽约、华盛顿和莫斯科担任外交职务。1946年重回牛津教授哲学课程,并把研究方向转向思想史。1957年成为牛津大学社会与政治理论教授,并获封爵士。1966年至1975年担任牛津大学沃尔森学院院长。

在本书开始的部分里,伯林思考了信仰问题,反思了革命的逻辑。当人们迷醉于狂热的革命理想的时候,其他目标与价值都被遗忘了,尽管人们承认其他价值是有意义的,但是在高尚的革命理想下,人们感应到的是一种宗教般的信仰。“越来越多的人甚至准备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赢得这种安全感,让广大的生活领地受制于那些不管有意无意但系统地挤压活动疆界的人,这些人操纵人类,把人类训练成整体模式中的一个更易整合的部分——可以互换,几乎可以预制的部分。”“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并不是更多的信仰,更强有力的领导或更科学的组织。它需要的是与之相反的东西——少一些弥赛亚式的热诚,多一些开明的怀疑主义,多一些对特异性的宽容,在可预见的将来特别地多一些达到目标的办法,为那些其趣味与信念在多数人中很难找到共鸣的个体或少数人实现他们的目的多留一些空间。”这就是著名的柏林的价值多元论。

伯林的价值多元论,是针对长期统治西方思想传统的价值一元论提出来的。 1

柏林认为,基本的人类价值是多元的,诸如自由和平等,它们既不能按照一种绝对的等级加以排序,也不能被转换成一种具有共同特性的单元。这不仅适用于整个文化即价值体系的层面,而且适用于某一特殊文化或个体的价值。各种一元论宗教与政治意识形态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声称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条,正确的生活方式只有一个,真正的价值结构只有一个。正是这种主张,当得到狂热的表达时,导致原教旨主义、迫害与不宽容。多元主义要预防的就是这种危险。它是自由主义与宽容之源:不仅仅是那种等待错误被改正的不稳定的宽容,而且是那种深刻的、持久的宽容,这种宽容接受并欢迎那些与我们自己所奉行的生活见解根本不同的生活见解。对于人类来说,追求一种唯一的、最后的、普遍的结果,无异于是追逐海市蜃楼。有许许多多的理想值得追求,而且其中有些理想是互不相容的。从经验的角度出发,可以很容易得出理想是多元化的结论。人是自己的人,是为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生命活着,有权利去追求自己坚持与钟爱的任何理想,这是人的基本的权利。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把其他人的自由和幸福扛在自己的肩上,任何人都不能代替他人作出选择。对于伯林来说,历史上各种各样的宗教迫害、纳粹政治以及苏联在斯大林统治下的极权主义正是绝对主义价值观的结果。在伯林看来,不同价值的不可比性和矛盾性,决定了人们必须时刻面临着选择,并且必须去选择。没有一个固定的真理供人们来依据,这样的选择完全是一种意志活动,意愿是唯一的标准。他把选择能力和对生活方式的自我选择视为人类存在的构成要素,看作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正是基于这种选择活动,人们的行为和性质中才产生了不确定因素,人类也因此为自己创造了多样的本性,这就决定了人在本质上是自我改变的和永未完成的。

而本书的主题——自由,则是伯林最为人所知的思想贡献,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作者用大篇幅阐述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别与联系。之所以要区别出这两种自由,是因为它们都是西方思想中的要素,尽管它们是对不同问题所做出的不同解答,但人们却常常把它们二者相混淆,而其中任何一种自由被滥用都会引起恶劣的后果。

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如果有人问:“是谁欺骗我?”这一问题的答案就可以说明“积极自由”的内容。一些人可能会回答:“我欺骗我自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如果有人问:“其他人干涉我的生活到什么程度?”答案就将说明“消极自由”的内容。有人会回答:“很少”,这就是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而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

和资源。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他没有自由。门仍然对他开着,虽然他不能走出去。

不可否认,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是任何有尊严的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逃避的问题。“一个社会为这两个问题所做的答案便可以决定这个社会的性质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民主的还是暴政的,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私有的还是共有的等等。这两个概念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均被歪曲过,并向其反面发展。”在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分析中,伯林始终强调“消极自由”是更为真实的自由,“在我看来,‘多元主义’以及它所蕴涵的‘消极’自由,是比较真确的、比较合乎人性理想的主张,要比那些在大规模受控制的权威结构中,把寻求阶级、民族或全人类‘积极’自我表现作为理想的人士所持有的目标,更为真确、也更合乎人性。”正如他所解释的那样,“自由”二字的任何诠释,不论多么特殊,都必定包含最低限度的“消极”自由,即一个人必须拥有一个不受人干涉的领域。而“积极”自由的概念,有时只不过是残酷暴政的华丽伪装而已。

作为英国政治哲学家和思想史家,伯林思想在当代英国哲学界可谓独树一帜,伯林的《自由论》是对当代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产生重大影响的政治理论著作,是一篇货真价实的“自由主义宣言”。

西游记的读书笔记范文第4篇

(一)摘录式

摘录式是阅读活动中收集资料日寸最常用的记录形式。主要是为了以后开展科研活动时用。它要求准确无误地摘录原文的语句段落,还要注明出处,便于引用和核实。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

索引笔记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出版社名称,出版年月及版次;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查找方便。例如:

钱仓水、郝树明主编:《教师职业技能全书.文科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l992年9月第l版。

孙晓远:(对容易混淆的数学概念的分析),<中学生数学报)1990午6月7日第2版。

2.摘抄原文

摘抄原文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作为日后引用的原始材料。摘抄原文要按照原文的内容自己标上一个分类的题目,便于资料的归类和日后采用,在引文后面要注明出处。例如:

中学物理实验教学

物理教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中学物理教材的基础知识,都是以实验为先导,逐步总结出定理、定律等规律性的知识,这是中学物理教学的重要方法,不能忽视。今后中学物理实验教学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仪器的使用,二是根据实验原理和选用实验器材来进行物理实验,三是正确分析和处理有关的实验数据,从中得出或验证相应的规律。王泉根:<必须加强物理实验课教学),<山西教育>1 981年第10期。

3.观点摘要

观点摘要是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将原文的主要观点、结论摘要或写出,报刊杂志上的“论点摘编"即属此种。它同样也要写明作者、刊物、出版等情况。例如:

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解题能力

解题能力包括实际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四个部分。实际运算能力又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具体数字进行运算的能力;二是对代数式和三角式进行恒等变形的能力。

空间想象能力主要通过几何题目和三角应用题得到锻炼。

抽象概括能力主要包括:1.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的能力;2.从具体的数字运算过渡到抽象的式的运算。

逻辑推理能力大致可分为条理性和灵活性两个方面.其中以庆理性为关键,同时也要注意锻炼思维的灵活性。

蒋明文:<数学函授研究>1 987年第2期。

(二)提纲式

提纲式笔记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书或文章的论点或主要论据,提纲挈领地记录下来,或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内容扼要地写出来。提纲式笔记可分为提纲和提要两种:

1.提纲

提纲笔记要忠于原书或原文的框架体例或段落层次,对原书或全文作轮廓式的勾勒。它可以用原文的语句,也可以将自己的语言与之相结合来写。

2.提要

提要与提纲不同。提纲是逐段写出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

(二)评论式

评论式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还可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评论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笔记作法。就是在读书时,把书中重要的地方或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如毛泽东在读<伦理学原理>一书时,用朱墨两种色笔在书中作了不少的圈圈点点,遇到他认为观点正确、文字优美的地方,就批上“此论颇精”、“此言甚合

我意",认为不对的地方就画‘‘×”,或批上“不通¨、“荒谬”之类词句。

这种笔记方法只能在自己的书上用,这是应当注意的。

2.评注

评注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解。例如顾维桢(捕风提影说思维>中的一段文字:

哥德尔的不完整定理。是数学史里的一个里程碑。原来在严谨的数学堡垒之中,竞有一大漏洞,而且这漏洞是无可填的。本来严谨的数学架构,以少数的公理为基础,以明确的推演为方法,导出七层宝塔似备辉煌威果来,真是美不胜收。而且高妙的数学架构,严谨之外,兼具普及性:貌似不同的事物,透过抽象

表达,往往可以归纳在同一种数学描述范围之内,看来真是放诸四海而皆;隹了。哥德尔却证明,凡是普及性高的正式逻辑系统,其中必有某些命题,是无法以这系统的逻辑去辨别其是非的。这毛病多半出在“只缘身在此山中”。

(四)心得式

心得式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也即留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可长可短。下面举潘述《夜半钟声到客船)为例:唐·张继<枫桥夜泊》诗共四句: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大名鼎鼎的欧阳修对它提出过少见多怪的错误指责。他在《六一诗话>中说:唐人有云:“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c”说者亦云:句对佳矣,其如三更不是打钟时!

欧阳修的“说者亦云”,事实上就是他自己的议论,不过不愿明言罢了。

夜半三更和尚庙里有没有敲钟的呢?苏州的寒山寺在唐朝时敲不敲半夜钟呢?这问题构成了张继诗句应否修改的焦点。

人们经过几番调查研究之后发现:半夜三更并非所有的和尚庙都不打钟,姑苏的寺庙在唐代是要敲分夜钟的。欧阳修说法不合乎事实。

近在六朝,就有庙宇半夜鸣钟的记载。

唐代的白居易、温庭筠等有描写半夜钟声的诗句,皇甫冉<秋夜宿严维宅):“夜半隔山钟¨说的是会稽的情况,陈羽<梓州与温商夜别>:“隔水悠扬午夜钟",证明唐代四川的庙宇也是如此。

至于姑苏寺庙夜半敲钟的记载见诸(石林诗话》。作者南宋人叶梦得,论诗推崇王安石,对欧阳修、苏轼都有所不满。他长期居住姑苏,最熟悉那里的情况,他批评欧阳修说:盖公未尝至吴中,今吴中山寺实以夜半打钟。„„(唐诗纪事>卷二十五日:此地(指姑苏)有夜半钟,谓之无常钟,(张)继志其异耳。欧公以为语病,非也

(潘述羊<写作掌故杂谈),四川人民出版社l983年版。)

2.读后感

读后感又称读书心得。读者把自己读书后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读后感重“感",它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真切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出来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现象的感触和评论。

好的读后感已成为报刊上常见的文章样式。写读后感.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该是从读书(包括报刊)中引起的“感",离开了书,就成了别的文体。因此,读后感通常在开篇时即要表明“感"是从读什么书报而来,同时,还要载明材料出处。其次,最好是一则读后感谈一个问题;如果内容多,感想多.可以写成几则,不要混在一起。读后感一定要中心明确,主旨集中。不管感想多么复杂,联想多么丰富,都围绕读物来引发,防止节外生枝。

西游记的读书笔记范文第5篇

一、 全书概览

《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是菲利普·内莫《古典与中世纪政治思想史》的第二卷。全书分为五部分,作者首先对罗马从王政到共和国再到帝国的历史进行梳理,并介绍了罗马的政治体制以及私法,在最后的两部分中分别论述了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的政治观念。如果说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是希腊人的成果,那么将其付诸实践的就是罗马人。最初在城邦时代,希腊和罗马同源并无二致,但是最后罗马发展成为一个统治地中海两岸的帝国,这其中与罗马的政治实践分不开关系,可以称之为治国天才和政治天才的欧洲民族。正如奥克肖特所言,罗马是这样一个民族政治:他们的创造力不是用来从事危险的政治实验或令人眼花缭乱的投机性冒险,而是致力于解释和回应具体处境。1因此,内莫此书在梳理罗马历史进程及政治体制基础上进行的关于共和国和帝国时期政治观念的论述体现出了罗马在政治实践中的智慧,与面向问题而产生的政治体制的变化。罗马共和国末年的**不是没有由来的,而奥古斯都建立的元首制,是基于当时政治实践的唯一解。通过君主的权力来维系国家的统一,平衡多元的民族。而“披着共和国外衣的元首制”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在元首继承制度上的种种问题,使得在戴克里先时期的改革讲罗马从元首制推向了君主制。内莫此书就对罗马各个阶段制度变化及其政治思想的变化进行了梳理。

二、 罗马帝国初期的政治制度

罗马政治制度的变化呈现出一种渐进的方式,西方学者普遍把公元前31年,屋大维打败对手安东尼赢得亚克兴战役作为罗马共和国终结和帝国开端的标志,但是在屋大维实行的元首制时帝国还呈现出“披着共和国外衣”的现象。元首体制中存在传统的政治观念,这种观念强调了共和国与奥古斯都创立的政体之间的延续性。这些在奥古斯都本人所写的《奥古斯都的神圣成就》中得到了表达:“当元老院和罗马民众联合起来鼎力推选我,而非其他任何一位同僚,来执行法律和行使至高无上的权威时,我拒绝履行任何同我们祖先的体制不相容的职责,我是 1 迈克尔·奥克肖特,秦传安译:《政治思想史》,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27页。

1 以护民官的职权行使元老院依托于我的政策。”奥古斯都在创立元首政体时断言

1除了恢复共和国末期因动荡而毁于一旦的“我们祖先的政体”之外别无他求。罗马的政治制度变化是逐渐浮现出来的,是一种很微妙的重新安排。在每个阶段的变化都不很明显。正如奥克肖特在其《政治思想史》中所言,它是印引人注目的政治节约,从近在手边的材料中产生出来。罗马人从来不醉心于政治发明,只要他们能够在他们的典章制度中找到适合于当时情景的东西。2变化的每个阶段都很不明显,因为它根之前所出现的只有极小的不同,没有人能够有把握的说出老的在何处结束,新的在何处开始。屋大维将“共和国转交给元老院和罗马人民”,这是一个戏剧性的举动,所得到的回应同样是戏剧性的。经过公民大会批注,元老院把执政官的统治权授予屋大维本人。凡是需要的地方,都安排了牢固的控制通过把所有军团都置于一个人的指挥之下从而避免了内战的危险。在罗马的制度设计中,一个人可以在不担任任何职位的前提下行使该职位的权力。奥克肖特在其书中就对罗马政治中的权威与权力进行了比对梳理。权威(auctoritas)指的是拥有“创始”或“发起”的品质,是罗马最初家族祖先相关联的。权威是没有限制的,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权力(potestas),它所表达的是一种合法性权力。所谓的统治是权力的行使而非权威的运用。因此,奥古斯都在《成就》中所说的:“我比所有人更有权威,但是同我所有担任不同职务的同僚相比,我拥有的权力并不比他们多。”奥古斯都凭借这种权威凌驾于其他拥有行省总督全权的行政官员之上。

在公园14年,奥古斯都去世了,理论上讲权力和权威应该与他一起消亡但是新的统治秩序已经赢得了这样的新任,以至于有一点开起来似乎很清楚,应该有人能偶并准备继承他。接下来,提比略继任了,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把他们曾经授予奥古斯都的一切权利和权威都授予了他。谁能不说,某种新的统治制度、某种堪比国家新建的东西已经出现。然而,谁又能满怀信心的宣称,老的共和政体已经成为过去?改变肯定是发生了,它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没有人准确的知道改变是何时发生的,也不知道究竟什么被改变了。

那么,从共和国到帝国的变化过程中,为什么选择了元首制?为什么共和国 1 菲利普·内莫,张竝译:《罗马与帝国的遗产——古罗马政治思想史讲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21页。 2克尔·奥克肖特,秦传安译:《政治思想史》,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46页。

2 的形制自某个时刻起变得过时了呢?而且既然“神圣君主制”这一前公民时代的形式显得极为落后,那么君主体制能通过何种意识形式来证明自己呢?随着在共和国时期攻城略地的扩张,巨大的版图无法使其适应城邦体制乃至共和国体制。内莫在书中指出:在“城邦”和“共和国”政治体制中存在一种同质的舆论(opinion publique),舆论可以在公共集会或者元老院得到表达。在奥克肖特的书中,他将罗马人的组织核心的东西称为由家庭组成的共同体(communitas)。但是随着国家版图的扩大,国家是开始称为多个种族及多元化的集合体,同质性消失。而且,在当时的条件下受制于交流技术的限制,舆论无法与社会或政治事件同步形成。在一个如此庞大的集合体中没有一个机会可以成为代表。因此,君主的产生可以替换同质性的舆论,为国家构建出一个内在统一体。在国家这个内在统一体中,只有一个统治者,所有人都能见到国家不同部分的“和谐”,所有人都以他马首是瞻,而统治者则确保管理职能上的一致性。但是,在元首制的控制下,君主发挥巨着巨大的权威也是有代价的,新的政府不再拥有以前的那种合法性,也不像以前那样在广场、元老院或者讲坛上自由讨论,为了保证这种权威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内莫指出,为了保证这种权威要不必须要以恐怖治国来瓦解反对派,要么就是建立哲学架构以从中受益。罗马帝国初期,告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它是罗马的一种制度性毒瘤,它在帝国时期更为普遍主要是因为帝国的制度设计为其提供了更多机会。

在内莫的书中,论述了很多思想家的政治观念,这些政治观念都有关于帝国制度的思考。比如塞涅卡,作为尼禄当政时期的“首相”,在他的《论仁慈》中,建议君主要表现仁慈,但是在进行进一步论述时却不折不扣地阐述了君主专制社会的必然性。他坚持认为罗马从此之后就是君主专制,他没有被共和国的外衣所迷惑,而且他认为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带来和平。另外还有塔西佗,像内莫所言,因为他受过演讲术训练,所以他在论述不同主题时喜欢权衡每个论题正反两面。塔西佗论述了元首政体的平庸及罪行,但是他也指出,和平是基本的公民准则,只要推进了和平,那么君主就应当受到赞颂。

在罗马帝国初期,元首继承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罗马帝国初期,元首继承方式多样且不稳定。皇帝不能仅仅以父传子的方式继承,因为这种方式体现了臭名昭著的传统君主制的主要特点。可他们又不能不去确定自己的继任者,

3 但这又会无政府状态再次打开方便之门。剩下的解决办法都不完善:制定继承人、将该继承人同权力结合起来、家族通婚、收养等等这些制度的不完善对帝国争夺继承权时导致的无序混乱均负有责任。

三、 罗马帝国后期的政治制度

罗马帝国的元首制度从其产生起就带着自身的弱点,虽然它可以在君主的统一作用下使国家成为一个统一体,但是元首继承上的问题以及罗马帝国混乱的军事统治使得元首制也岌岌可危。但究竟在哪个时间节点上,元首制度得到重大修改,似乎又很难准确阐述。就像从共和国向元首制度过渡时一样,起初,它是奥古斯都根据当时的情况留下的坚实足记,他的每位继任者都在上面增加了自己的足迹,而且未必是跟着奠立者亦步亦趋的。人们普遍认为公元192年,也就是奥古斯都去世150年之后,非洲将领塞维鲁夺取皇权,标志着元首统治的结束和赤裸裸的独裁统治的开始。戴克里先结束了罗马帝国的三世纪危机,创立的四帝共治制。戴克里先为自己选取了新的头衔称为主和神,这与之前的皇帝称为元首和第一公民不一样,戴克里先在头衔的称谓上就移除了所有虚假的称呼,将自己设定为最高的君主。

在内莫的书中就君主时期的王权理论也进行了论述,并主要介绍了新毕达哥拉斯派的狄奥托金与艾柯方特的王权理论。这两篇论述王权的文本被收录于斯托比的《选集》中,他们在阐述王权本体论时提出了一些新颖和论点。狄奥托金指出了在王权、法律和正义之间的均衡,他心目中的国王不是滥用权利的暴君而是继承了希腊化时期传统“受到激发的法律。”“最公正的人才能成为国王,与法律最为相符的人才能最为公正。因为公正含于法律之中,法律是公正的原因,而国王是或者的法律,是顺应法律的行政官员。”1他认为国王的职责是指挥军队、施行正义和荣耀诸神。国王应该用某种方式使他的国王特质表现出来,即威严、权力和善良。威严是国王将自己立为尘世神明的一种品质,他异于常人。若国王效仿法神那就是为了让人类效仿他,无论何时对于人类来说国王就是存在的典范。艾柯方特对于君主权力的论述与狄奥托金的内容有很多相似,除此之外,艾柯方特更加强调国王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他认为国王统治在于凝神注视高等世界, 1 菲利普·内莫,张竝译:《罗马与帝国的遗产——古罗马政治思想史讲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305页。

4 国王由于拥有高于其他人的优秀本质所以只有他才能同高等世界进行沟通。

四、 罗马的私法和公法

在内莫的书中,作者也用了一定的篇幅来论述罗马的私法。在罗马早期阶段,法律是与古代时的宗教相结合的,是专属于贵族的。自从出现了联盟的军事首领后,法律随之改变,平民与贵族斗争之一就是促使《十二铜表法》出台。内莫将从那时起,罗马法的历史划分为了三个阶段:法定诉讼时期、程式诉讼时期和特别诉讼时期,分别对应着罗马共和国时期、共和国末期至帝国前期以及帝国后期三个阶段。在法律诉讼时期,司法是在私人领域,因为在罗马初始阶段,法律是在氏族内部应用的,但是纷争有可能会使不同氏族之间的个体互为对抗,产生族际仇杀的危险,因此要完全避免首次出现的联盟制王权造成这种危险,但是没法一下子从“部落”形式过渡到国家垄断司法的形式。所以,国王首先对私人的复仇行为进行引导,以便使其固定的形势得以实现但是又受到他控制,但是国王并不负责整个诉讼过程,集权制所持有的这种保留态度在今后很长时间都发挥了影响。这一特点在法定诉讼时期的两个阶段中表现的更加明显,即预审阶段和法官受理阶段。在那个时代,法律基本上有三种渊源:习俗、法令和法理。在共和国末期到帝国前期阶段中出现了程式诉讼,内莫称这种诉讼来源于外事大法官所拥有的强制执行权,因为他在确定自己掌握的诉讼特点时,无法在法律诉讼的已知范畴内定位,所以他就不得不应用某种程式(formulate)向法官发布命令。1这种诉讼方式更为灵活,在面对新情况时,大法官可以进行研究并找出符合现有案情的程式,应用范围也更为广泛。在帝国后期的特别诉讼时期,法律成了大规模的系统化和编纂工作的对象,并随着查士丁尼法典的问世而达到顶峰,这些法律成果对于中世纪和现代西方的传播至关重要。在那个时期推广的诉讼程式被叫做“特别”是因为对于皇帝及其官员来说该诉讼可以跳过那些程序。帝国后期的法律原则更具综合性而少分析性,更为简化而少有创制,皇帝才是唯一创设法律的人。

1菲利普·内莫,张竝译:《罗马与帝国的遗产——古罗马政治思想史讲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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