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2023-09-16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1篇

[摘要]企业控制理论认为,有效监督的根本条件有二:一是监督者能够真正代表出资者和企业员工的利益,是“积极”的责任人且具备行使监督权力的行为能力;二是监督者能够获得准确和充分的信息。本文以此为依据,结合农村实际,从制度环境、审计主体结构配置及会计信息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

一、问题

(一)农村治理结构失当,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缺乏优化的制度环境

1.乡镇政府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村民剩余控制权难以真正实现。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是指导、支持和帮助,不得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而村级管理者则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受“官本位”观念、“人治”意识和自身利益等影响,乡镇政府及工作人员对村级事务的干预普遍存在。比如,一些乡镇党委政府随意干涉村委会选举工作;或违反法定程序撤换任期未满的村委会,侵犯村民的任免权;或以“稳定”、“防止宗族势力”为借口,阻碍村民自治的实施等等。

2.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难以控制村级管理者的道德风险。根据代理理论,在村级治理结构中,全体村民与村级管理者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全体村民作为村集体资产和社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是村级事务的委托者,他们将手中的一部分权力委托给村级管理者,后者在委托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管理权力。由于两者存在利益冲突,村级管理者会产生“道德风险”,故需要对其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但是,由于如下原因,目前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运行的有效性非常之低:(1)监督主体与被监督主体权力地位错位。由于“官本位”思想及体制因素,在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掌握着大量政治、经济资源的村级管理者不愿意放弃绝对控制权和既得利益。作为被监督者的村级管理者实际上成了农村社区大小事务的最终决定者,权力过于强大;而作为监督主体的全体村民,因其组织松散,文化水平低,监督行为缺乏国家政治权力机构的有力依托及保护,民主监督一般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作为监督主体的全体村民的权力实际上非常弱小。(2)农村会计信息严重不对称。表现为农村会计信息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明确、村务公开制度不落实等,致使全体村民难以获得实施有效监督所必需的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3)民主意识尚未普及,民主监督的配套措施尚未落实,围绕民主监督的一些具体制度不足,如村民民主监督的组织渠道单一,而且很不顺畅等。

3.缺乏有效激励机制,村级管理者落实民主制度的动力不足。全体村民在选择了合适的村级管理者后,应给予适当的激励以促使其努力履行职责。但是,由于如下原因,有效的村级管理者激励机制尚未建立:(1)农村工作综合复杂,不规范,地区差异大,农村管理者往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比如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可能没有取得相应的管理业绩等。因此村级管理者的管理业绩难以用单一的经济指标加以衡量,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教育、治安等社会性的工作,而且其工作努力程度与管理业绩缺乏相关性。(2)被激励者权力来源错位。由于传统的体制背景和赶超型现代化模式的现实需要,乡镇政府往往把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看作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给其下达大量的政务。在现行体制下,村级管理者的政治命运相当程度上掌握在乡镇政府手中,他们难以按照全体村民的意志去处理村务。(3)村级管理者不是国家公务员,其报酬不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级管理者不脱产,根据各村经济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一些集体经济薄弱的农村,报酬较低且不能及时发放,村级管理者很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二)财务审计监督主体组织结构与权力结构配置不合理

1.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审计监督权利过大、有效性较低。目前,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是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主要力量,有的还同时履行会计职能。由于乡镇政府掌握着组织资源、经费资源和制度资源,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活动是否积极推行以及重视程度,主要取决于其对财务审计监督后果的功利性判断。另外,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与仕途升迁来自于行政系统,他们缺乏成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积极的”责任人的动机,当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级管理者串通舞弊时,财务审计监督便失去了公允性。

2.农村民主理财小组审计监督权力弱小、有效性较低。全体村民是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和农村社区公共资源的提供者,村级管理者的管理行为直接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是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积极的”责任人。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应是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主要形式。遗憾的是其审计监督有效性一直较低,主要原因在于:(1)全体村民没有真正掌握剩余控制权,不能有效地控制村级管理者的选聘和辞退。从一般意义讲,剩余索取权是作为委托方的全体村民进行监督的动力源泉,村级管理者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而监督的有效性及效率如何则取决于委托方对剩余控制权的拥有程度,监督与剩余控制权应当相互对应。但大部分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全体村民对村级人事管理权和村级财务权的拥有程度较低。(2)由于在权力掌握、组织程度等方面全体村民与村级管理者之间的不对称性,村民行使监督权力没有国家权力机构的依托,村级管理者作为被监督者权力依然过于强大,在缺乏各种有效保护的情况下,大胆有力的监督往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民对审计监督的冷漠态度。

3.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短缺。鉴于农村民主制度的不足、村级管理者与村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乡镇政府某些工作人员与村级管理者的串通舞弊等问题的存在。在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公允性方面,注册会计师在独立性与胜任能力上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总的情况来看,目前注册会计师尚未充分涉足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

(三)农村会计信息系统不完善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完善。从现有农村会计工作的规范来看,首先,1993年实施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是以农业企业这一会计实体作为规范对象的,其内容庞杂,含农业、工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业等,主要在原国有农场和少数新创办的非上市农业公司实施,难以成为处理村级会计信息的依据;其次,1996年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了“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用以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但是其对村级会计信息的规范要求仅限于会计记录和简单会计报表的编报。上述两项法规主要不足均在于缺乏相关性信息及强制性披露制度等;再次,新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和企业会计制度则几乎不涉及村级社区的交易和事项。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村集体经

济组织会计制度”,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情况在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方面作了修订,但是在强制性披露制度、计量属性选择以及提供更优会计信息与额外会计信息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全体村民与村级管理者的利益不一致所带来的一系列代理问题,使得村级管理者会计舞弊严重。在村级治理结构中,村级管理者比全体村民掌握了更多的有关本村当前状况和未来前景的信息,他们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为其自身谋取利益,也可能从事一些有损于全体村民利益的事情,如操纵会计信息、侵吞村集体资产等。

3.对村级管理者的管理业绩难以客观评价以及激励机制的不足,村级管理者很可能通过粉饰会计信息提高其管理业绩,导致机会主义行为增加。

4.对农村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不足。农村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是全体村民和乡镇政府,全体村民或无法获取所需的会计信息、或因其不能真正行使审计监督权利而缺乏获取会计信息的动力;而乡镇政府则如上述原因不太关心农村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对策

(一)合理安排农村财务审计主体结构

1.乡镇政府的淡出。正如前述理由,作为国家基层行政组织的乡镇政府应当基本退出村级日常审计监督活动,只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济案件时,政府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才可组成联合审计组。

2.民主理财小组的强化。为真正发挥其内审组织的作用:一是全体村民应有权控制村级管理者的任免:二是提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专业技能。

3.注册会计师的主导。因其独立性与胜任能力上的优势,注册会计师理应作为村级审计监督的外部主导,其审计范围是: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审计;村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审计;村级管理者受托责任审计等。

(二)优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制度环境

1.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进程。一是切实赋予村民完全的民主权利,使村民真正拥有村级人事管理权和村级财务管理权;二是拓宽农村民主监督的渠道。比如,加强对村务公开制度的指导和监督;规定乡镇政府接待日等等。

2.合理配置权利。一是强化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二是实现乡镇政府由领导职能向指导职能的转变,在尊重村民自治权利的基础上,以经济、法律和教育等综合手段指导农村工作;三是国家有关法规应尽快明确乡镇政府指导职责的具体内容,以利于改善乡村关系、规范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四是规范村级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提高其经营管理活动的透明度,消除村级管理者与村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建立和完善对村级管理者的激励机制。给予与之工作难度、努力程度相配比的物质和精神激励,使之有动力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增强村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作用

1.国家有关部委应尽快出台有关村级财务审计的法规,为注册会计师进入此领域提供法律依据。

2.明确全体村民作为村级财务审计委托人的地位。即若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应由全体村民作为委托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确保审计的社会公信力。对涉及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农民利益的经济案件,注册会计师也可接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进行审计鉴证。

3.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考虑村级财务审计的风险,委派熟悉农村实际情况、通晓国家农村法规和政策、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工作,以保障审计的有效性。

(四)完善农村会计信息系统

1.增强全体村民等会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督的动力和能力。从一般意义上讲,剩余索取权是作为委托方的全体村民进行监督的动力源泉。村级管理者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涉及到村民的切身利益,而监督的有效性及效率如何,则要取决于作为委托方的全体村民对剩余控制权即村级人事管理权和村级财务权的拥有程度,审计监督与剩余控制权应当相互对应。因此,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利及有效实施,并保证全体村民对村集体剩余的全部索取权利,村民就有动力去获取可靠与相关的会计信息,以评价、监督村级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2.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会计信息供给主体。如,有效监督村级管理者的行为,并加大对村级管理者会计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完善村级管理者激励机制,降低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增强农村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压缩盈余管理的空间等。

3.完善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

(1)农村会计控制主要是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提高村级会计信息质量及对村级管理者的监督等。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是规范农业活动(指企业对生物资产转化为可售生物资产、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过程的管理)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是有关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这些只是农村会计工作的部分内容,许多农村财务问题仍然需要做出有效制度安排,比如应当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完善村级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明确应披露哪些村级重大会计事项、披露的具体内容与形式,以提供充分相关的会计信息。

(2)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改革村级会计信息审计制度,取消有关“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查”之规定,全面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或者在乡镇经管站内部专门成立乡镇审计结算中心,以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4.实行村级会计管制的创新。根据各地农村实际,有选择地推行有关改革措施:如实行会计委派制、村会计集体办公、成立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积极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等,以强化会计的监督职能。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2篇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负债类) 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本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二)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220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小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应当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当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3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销售收入实现时,按照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

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3.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5.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6.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2.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小企业(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小企业(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按照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小企业,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5.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企业(生产性)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照税法规定直接予以免征消费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7.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营业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应交资源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销售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照税法规定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按照购买价款减去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购买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照销售固体盐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交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交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七)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 2.小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3.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八)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 2.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九)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费用。

二、本科目应按照贷款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在应付利息日,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费用。 2232 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401 递延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应按照相关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25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借款本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三)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2701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

(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3篇

一、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概况

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指以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维护其会计信息可靠性为主要的目标, 而用于管理企业会计业务及其相关业务的方法和程序。一方面,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通过识别与记录企业所有合法合乎规定的经营业务, 然后对其进行适当分类科学评估其价值, 实现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把控。另一方面, 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中, 各个程序的相约制衡对于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复式记账、账表核对、财产清查等各种会计方法的相互配合运作对于企业管理者及时了解企业资本运行现状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脚步加快,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中, 在此期间, 或多或少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现代企业来说, 要想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只有及时发现自身内部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 才能有针对性地寻求合适的解决措施。现在大部分企业在建设内部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缺乏合理性

部分企业管理者在建设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时, 没有重视其应该与企业自身特点和企业现状相匹配。建设内部会计制度是顺应时代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所以其本身应是与时俱进, 不断变化改进的状态。过于依赖理论知识, 在开展相关应用时, 实施起来往往可操作性并不理想, 进而收效甚微, 甚至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举例来说, 时不时发生的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没有通过会计部门的校验就把作为记账凭据的原始单据直接入库骗取公费报销甚至是贪污公款。在历年的经济案件中, 这种情况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时有发生, 这就暴露出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建设未能与企业实际现状有效结合, 部门间的相互约束和监督仍旧缺乏统一的协调性。

(二)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缺乏监管

从外部环境来说, 虽然国家已对企业做出了明文规定, 明确了建设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但相关部门后续的监管力度却仍待加强。从事审计的相关人员注重效益而忽视了质量, 导致审计业务与实际所需不符合, 容易给企业日后的发展埋下隐患。从内部来说, 部门之间的内部督管重视程度不够, 这就不利于及时发现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长此以往, 对于保证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则会相当不利。

三、健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举措

显而易见,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不但能约束和规范经营者的行为, 而且将生产经营活动的参与者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形成了一个整体, 有利于企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从管理者到实施者, 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已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点工作。

(一) 设计合理科学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 从管理者对企业全局的把控来细化到企业生产各个环节的计划和编制。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 内部企业会计制度应当囊括与成本预算有关的所有部分, 具体内容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把控。在实施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管理过程中, 企业应该重视提高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能力, 通过定期的培训, 一方面加深对企业文化和企业发展现状的了解, 在日常工作中考虑更加全面, 另一方面提升其思想道德意志品质, 成为企业真正所需的综合型人才。企业管理层应有开放包容的态度, 以及明确的战略思维, 随时关注国家政策与之有关的最新规定, 基于此在完善内部会计制度的实践中积极尝试, 兼收并蓄, 合理把控。

(二) 强化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监管力度

人无完人, 同样制度的建立也不可能做到毫无纰漏。要想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就应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规避可避免的错误多次发生。就具体措施来说, 可以通过在各个部门设立不同的会计组织, 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相结合, 从内到外建立健全的会计监管体系, 加大企业整体布局中监管力度, 通过一定的奖惩评判机制, 鼓励企业每位员工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强化每个人的责任意识, 加强企业各个员工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 使企业对内部会计制度有着更为充分的认识, 确保会计上报信息的质量, 对于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会计信息的质量好坏决定了企业财务情况的良好与否, 企业在优化自身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同时, 也要加强对会计工作开展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常态工作, 管理者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 及时调整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不合理内容, 规范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行为, 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质量, 从而使企业资本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

摘要: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 建设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内部会计制度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于推动和促进企业资金实现最大效益化, 对于保护企业投资者的利润以及确保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百利而无一害。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 市场竞争激烈, 在高速前行的过程中, 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逐渐凸显出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浅析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展开, 就企业内部建设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得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以望我国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水平有所提高。

关键词: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 孙悦.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有效建设研究[J].纳税, 2018 (15) .

[2] 郑丽丽.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J].财会学习, 2018 (11) .

[3] 程芳芳.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研究[J].知识经济, 2017 (4) .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4篇

1.1 搬用大型企业的会计制度, 不从客观实际出发

中小企业不研究自身所处情况, 不考虑自身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以及市场地位等, 更重要是不考虑未来的发展方向, 在会计制度设计方面, 只是单纯的照搬大企业的会计制度, 不能够从实际出发, 这将造成严重后果, 就目前来说, 破坏企业的正常秩序, 就长远来说, 限制企业的发展。

1.2 企业会计核算弱化

首先, 中小企业的业务较少, 不专职设置会计机构, 在其他机构指定会计人员进行工作, 不能有效监督制约。或者是依靠代理记账机构, 更不容易进行监督控制。其次, 中小企业通常是家庭制企业, 财务人员一般是由亲朋好友来担任的, 企业有可能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 或者内部控制制度仅仅是虚设, 并不能有效监督。

1.3 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不规范

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 管理人员通常由业主担任, 不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 并且看不懂相应的财务报表, 从而使得会计的基础工作混乱。

1.4 会计机构的设计结构不合理

中小企业在会计机构设计方面, 不能够从自身实际出发, 造成会计机构设计不符合设计。其次因中小企业的经济业务少, 中小企业会精简会计机构设置, 从而不能达到职位相互制约的作用, 有可能进行财务造假。

2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2.1 适应性原则

在会计制度设计方面, 首先遵循国家规定,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基础规范。其次, 一切从实际出发, 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 设计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制度。因此, 根据这两方面的要求分析, 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会计制度设计尽量简便, 但必须发挥其相应的作用。

2.2 包容性原则

虽然当前中小企业的规模、经济业务、从业人员等不能与大型企业相提并论, 但是我们在设计企业会计制度时, 不仅要考虑当前的现状, 而且要考虑企业未来发展。因此,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上, 要满足当前需要, 而且不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壮大。

2.3 责权相对等原则

首先需要将相关权利下放给每个机构和每个人员手中, 其次, 享有权利, 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要将权利和责任相结合, 才能有利企业发展。

2.4 成本效益原则

在会计制度设计中, 我们必须满足当前情况和未来发展, 所以在设计会计制度时, 我们会尽可能的优化, 因此会花费大量成本。但是在设计方面, 我们还需要考虑是否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 我们在会计制度设计方面, 要将成本与效益相结合, 使得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配置。

3 关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建议

3.1 改进会计机构设计, 优化会计岗位

首先, 我们可以从自身情况出发, 设计有效的会计机构, 配备响应素质的会计人员, 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其次, 我们也可以在其他机构设置会计岗位, 但我们必须做到职责分离, 而且企业需要进行监督。最后, 有可能经济业务较少, 我们可以采用代理记账的方式。

3.2 规范会计核算, 符合企业现状

对于会计核算从两方面入手, 第一方面, 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设置首先符合会计会计准则等基本法律法规, 还要考虑企业的经济业务, 根据涉及的经济业务来设计会计科目。另一方面, 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定期报送, 会计报告要真实完整, 且报告要符合报表使用者的需求。

3.3 健全会计监督, 实现职责分离

首先是职责分离, 要对处理经济业务的人员与记录人员相分离, 审批人员与执行人员相分离, 规定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现相互制约的目的。其次, 对于重大经济事项, 我们要进行集体审批, 而且要对经济事项进行追踪调研, 使得重大经济事项达到应有的目的。

3.4 加强继续教育, 提高专业素质

首先, 高校教育中, 加强专业知识的考核, 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其次要加强会计的继续教育, 适应经济的发展, 我们根据实际情况, 对于新出现的经济事项, 我们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从而保证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工作的继续教育就可以满足这一目标。因此, 我们必须重视会计教育,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摘要: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决定了企业会计工作, 甚至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生存。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会计制度是否健全, 对企业能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中小企业出发, 通过分析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现状, 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提出建议。

企业会计制度范文第5篇

摘 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随着我国林业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林业企业制度的完善,林业会计工作的环境和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林业对会计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要求越来越高。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又常常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法制观念淡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造成企业设账外账,制造假的财务信息,有些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偷税漏税,造成国家税收的严重损失等。为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主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林业企业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关键词:会计;监督;现状;对策

随着我国林业天保工程的实施,林业企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林业会计工作也面临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失真严重等等,直接影响了我国林业企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而会计监督工作,是我国林业经济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监督手段,我们国家各行各业,一直以来对会计监督工作都非常重视,但是,具体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林业会计监督没有起到应用的重要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由于以往林业生态造成的巨大破坏,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不少生态灾难,所以林业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林业企业也面临新的会计监督环境,由于历史原因,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和落后的财务制度的约束,林业企业财务人员的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有的林业企业还没有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会计监督显得很无力,会计监督也没能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所以林业企业会计监督工作势在必行。

一、会计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监督工作,是促进现代林业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林业企业快速发展,保证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的重要环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林业企业会计监督,是林业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国林业天保工程实施的重要保证,能够促进林业建设和森林永续利用,对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和改革会计管理体制

在林业企业管理中,会计权力有限,受单位领导制约,所以会计的监督作用不突出,不具有权威的监督性,从而使其监督基本失去应有的作用。所以,对于过去不合理的会计监督作用,必须进行改革,才能使会计的监督作用受到重视和发挥应用的作用。改革会计监督体制,可以将会计监督和监督对象从隶属关系、利益关系,全面分离,使会计监督具有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不利的局面,才能真正发挥会计对企业的监督作用。目前,已经有不少林业企业,在会计监督过程中,选择国家指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企业监督管理,这是一个不错的尝试。让会计工作完全独立,是今后会计对企业监督的大趋势,也是一条必由之路。

三、健全和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对现代林业企业,加强科学化和依法管理,是林业经济发展重要措施,健全和完善会计监督制度,是会计监督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律和制度,才能使会计人员对林业企业实施会计监督时,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从而提高了林业企业的监督管理效率,对林业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防控。

四、努力提高会计师的诚信度

会计监督制度改革,会计对企业监督,要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所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水平、诚信度,十分必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统一聘用具有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是保证会计国际化水平的有效保障机制,有了会计水平保证,还要求我们必须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必须从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监督抓起。一是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监督;二是要加强会计行业廉洁自律建设,努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能够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三是需要上级部门设立对会计监督作用的监督机构,对会计监督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只有建立健全层层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才能实现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绝对公正。

五、改革不合理的林业会计制度

1.林业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完善。建立完善的林业会计制度,原始票据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假发票,不能偷税漏税,对核算科目的设立及相关账目的建立,需要和财务核算科目的建立和核算涉及的内容相符。建议国家林业局建立国家级会计信息中心,完善和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和报表格式的设计和管理,要积极监督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强化审批与报送的审批,各个部门会计信息要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以法律、法规树立林业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林业会计监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林业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从而达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制定符合我国林业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林业会计制度和林业会计相关法律规范,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统一的林业企业会计信息报告体系,是当前林业会计改革的首要任务。

2.提高林业企业会计信息真实、透明,必须做到:一是财务人员要分工明确,职能明确,责任到人,每个人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要追踪负责到底,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会计要按照会计制度,对林业企业的经济往来业务进行核算,并及时对上级及公众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并通过核算有的放矢对经营部门进行监督控制。二是通过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相关和一致,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不合理的费用开支予以抵制,保证林业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林业企业要完成会计核算电算化,不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也实现了会计核算标准化和现代化,有利于上级监督部门有效的监管,逐步建立科学的高质量核算的企业信息系统,更好地为林业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服务。

六、提高和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林业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重要的前提,国家林业局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尤其要加强林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加强对财务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培训。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要严格明确林业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监督,使会计信息的发布真实、可靠。作为林业企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企业负责人不能令会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财务核算和发布会计信息,一旦发现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会计人员违法,必须依照法律严惩不贷。只有加强和明确林业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行使监督权力,会计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才有了有力保障。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林业企业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必须懂企业管理、懂企业业务、懂企业财务、懂企业会计核算及监督权力等。每年上级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基层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在行使监督权力和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执行者,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和基本情况,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决定和影响会计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相关知识更新非常快,会计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知识,才能应对日益复杂化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作用,会计人员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平,才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准确的判断力,来解决日益复杂的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问题。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推进会计队伍建设,国家相关部门要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会计人员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这样才能培养出称职的会计人员。要及时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对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培养会计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良好职业道德。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丰富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增强他们处理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才能真正提高林业企业会计监督水平,才能真正为我国林业建设的良性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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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丽凤.会计监督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财务管理,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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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圻.论会计监督主体结构[J].理论与探索,财会周刊,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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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占宗刚.企业会计监督不力的表现与强化思想[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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