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范文

2023-05-26

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 我校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我校于2016年5月30日组织教师对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初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经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认真排查和走访发现我校基本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因此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上来。

三、拟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专题会议:

五、集中学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文件精神。

六、集中学习“克旗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七、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八、狠抓“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宣传动员工作:

九、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板报评比活动。 十

一、利用升降旗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十

二、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手抄报评比活动。

总的来说,我校虽然不存在“校园欺凌”的情况,但这并不能保证未来的某一天会发生类似的骇人事件。因此我校必须继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利用各种手段让学生们远离不良信息,加强预防。我们还会集中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达来诺日镇民族实验小学

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一、清理超审限积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2012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二、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三、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一、重点排查了校园内各种设施有否存在着隐患

通过检查,学校大门、围墙、厕所、水井、水池、旗杆、室内吊灯悬挂物,室外装饰(瓷砖、瓦等)和电竿、电线、照明线路等设施,基本上未见安全隐患, 但以下几处存在着隐患:

1、教室、功能室个别插头、电扇开关等存在松动。

2、学校锅炉房烟筒的拉线。

3、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安全教育,校园内上课,下课秩序以及课间活动,中午和晚放学在校逗留的教育,纪律教育。

4、讲究卫生,不食用无证摊点的饮料,食品,不乱吃零食,不乱丢垃圾的习惯养成教育。

5、幼儿园在学校园里,家长接送要进入校园,存在着安全隐患。

二、对校外周边重点进行了检查

1、学校周围存在很多流浪狗,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2、学校门前街道过往车辆较多,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3、校门口的流动商贩,流动性较大治理难度较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对学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各项管理措施。

2、对门口交通状况紧密与交通部门以及上级部门联系,并取得支持,积极改善学校门口交通状况。

3、学校周围存在的流浪狗问题,要经常教育自己的学生,不要逗、追赶等,要远离。并积极与上级和村联系,努力协调

4、班主任要时时讲,天天讲安全注意事项,使每个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安全领导小组分工,各负其责,落实到人。

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

实施方案

2017年6月8日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即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即墨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2017年12月底。 第一阶段:2017年6月—8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杨校长校长为组长,孙校长、刘校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刘主任、矫美圣、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孙校长副组长负责本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6.排查建档。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班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7年9月—12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7年9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报中心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防与措施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组织开展全体师生“拒绝校园欺凌”签字活动。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保卫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校园欺凌” 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分管副校长组织校行政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017.05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一、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体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暨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学校领导和每个教师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出发,把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

为此学校成立以杨校长校长为组长,孙校长、刘校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刘主任、矫美圣、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且制定了《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在职责中明确规定: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与当地治安机构的联络和合作,及时对学校周边环境予以整顿和清理;加强学校内部的治安值班工作的检查和落实,积极采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加强门卫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向学生和教师了解有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经常性地与派出所互通情况,并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收集学生向学校提供的治安状况信息,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机构的成立和职责的制定各领导小组都能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职能,使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体情况良好。

二、校园及周边治安整体情况

开校初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安全隐患最大的学校电路,近期内正在进行改造。对小的隐患,及时地进行了排除。校园内没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体系建设情况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了各项制度。建立了以校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班主任——学生安全联络员组成的分布广泛、功能齐全、整体联动、效果明显的综合治理防范体系。

其次、系统深入地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活动,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

第三、加强法律常识的学习,在学生知法的前提下,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预防其犯罪。

第四、认真开好家长会,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自己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五、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其先锋模范作用,每月创办一期内容丰富的教育专版,每星期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广播,发挥了其重要作用。

第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讲座。

马山小学 2017年6月

马山小学预防校园欺凌事件

应 急 预 案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我县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马山小学校园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杨校长

副组长:孙校长 刘校长

成 员:矫美圣 刘主任 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三、引发校园欺凌事件原因: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级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各年级要定期召开本年级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由学校政教处协同年级组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的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 报警。

7、学校领导、值周值班领导或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进入校园的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保护在场师生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8、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9、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10、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间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级组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县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4、学校第一时间成立由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特别是受欺凌同学家长的安抚工作,确保事件处理不会造成新的伤害隐患。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值周领导:值班领导及值班教师与值班班级要加强值班和校园巡视,及时处置突出事件,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3、教导处: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会同派出所、综治办处理打架,敲诈勒索、偷窃等事件。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第一办公室:根据《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会同副校长,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第二办公室,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6、第三办公室,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人为投毒事件。

专项治理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有效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水平,最大程度减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全区大气污染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扬尘防控标准,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和装配式施工,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政治责任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扬尘治理责任人,坚持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与施工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标准

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X建质安〔2017〕XX号)、《X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七届)第26号)、《2019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

1、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工期,将扬尘防治费作为文明施工措施费之一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应急预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围档设置应符合《XX市市区建设工程围挡设置规范》。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外侧醒目位置应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建设、施工、监理、监管单位扬尘管控责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必须配备自动化冲洗装置,设置排水沟、泥浆池、沉淀池等设施,同时要配备不少于2把高压消防水枪,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设置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泥浆、污水、废水等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市政管网。

6、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

7、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各区域保洁工作,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并做好出入口门前“三包”,确保建筑工地大门左、右两侧各50米范围内道路干净整洁。

8、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视频监控重点安装部位包括工地主进出口(车辆进出口)、工地制高点(或塔吊处)、基坑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及其他有需要监控的部位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上以的建筑工地应至少安装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施工单位要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使用,并配备必备的电脑和存储设备,保证项目部和企业对施工现场实施实时监控。

9、施工工地临近易产生扬尘部位的围档顶部、场地内的主干道和外脚手架安全网外应设置连续喷淋降尘装置。

喷淋降尘装置的设置要求:围挡顶部和施工道路两旁每边应连续设置至少一排;扬尘作业区应每9平方米至少设置4个喷嘴并确保全覆盖;外脚手架安全网外应按立面每隔不超过20米设置一圈,并在顶层至少设置一圈。

10、施工现场作业区应按施工体量配备多台移动雾炮机、洒水车等进行常态化、不间断的喷雾洒水降尘,特别是在拆除、土方开挖、石材切割、清扫等作业时,应大幅增加雾炮、洒水作业。

桩基和土方开挖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分区域进行施工,对非施工区域采用土工布进行全覆盖。

11、施工现场应使用预制混凝土和砂浆,现场少量搅拌的应采取防尘封闭措施;水泥和其它易扬的细颗粒建筑物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搅拌作业场地四周应设置挡水坎,防止泥浆外溢。

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垃圾清理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楼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物料的尘埃。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闲置场地禁止裸露。对短期堆放的,应使用土工布进行完全覆盖,不得透过覆盖材料看到被覆盖物。对长期堆放的,也可采用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14、渣土运输必须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车辆通行许可,运输车辆必须采取篷布密闭措施,严禁超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确保驶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

15、在各地政府划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域内的施工工地,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所使用的燃油必须达国Ⅱ及以上标准,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严禁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16、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有特别管控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应急响应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措施

1、严格开工查验。工程项目开工前,局相关职能科室必须要对项目开工手续、合同备案内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扬尘公示牌、道路和场地硬化、冲洗设备、排水系统、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扬尘防治的有关措施等进行查验,未通过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2、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属地管控责任,建立建筑工地动态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要对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日常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成立专门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重点严管处于前期挖土、基础工程和后期收尾阶段的工地,严查施工现场土体裸露、车辆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道路积尘、高空抛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施工扬尘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全覆盖、全过程。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凡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屡改屡犯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一票否决等措施,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凡被省、市、区“XX”、大气办通报、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努力提升施工扬尘治理实效。

4、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双月27日前报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检查评定情况汇总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前报送本地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情况,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区全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区住建局将定期对各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和考核,对施工扬尘治理较差项目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

上一篇:出纳工作报告下一篇:志愿者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