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

2023-09-23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第1篇

题目:

一、 什么是动物检疫?动物检疫的范围有哪些?动物检疫的分类以及动物检疫的方式?

二、 我国规定的一类疫病有哪些?发生一类疫病时如何处理?

三、 按照《动物疫病法》什么情况适用补检和重检?

四、 国内检疫常用的动物检疫证明有哪几种?

五、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如何处理?

答案:

一、(1)动物检疫的概念: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农业部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的是否感染特定疫病或者是否有传播这些疫病危险的检查定性后的处理。 (2)动物检疫的范围:我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有关法规规定,凡在国内收购、交易、饲养、屠宰和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贸易性、非贸易性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属于动物检疫的范围。

(3)动物检疫分为两类,(1)、国内检疫(内检):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监督和市场检疫监督 (2)、国境检疫又称进出境检疫或口岸检疫(外检),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及邮寄检疫和运输工具检疫。 (4) 动物检疫的方法:

1、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是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检疫。当某些疫病的临床症状虽然相似,但其流行规律不一样,如猪口蹄疫与猪水疱病,其临床症状虽然相似,但流行特点不同而可加以区别。因此,某些动物疫病,需要用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进行鉴别诊断。

2、动物临床诊断检查:是应用兽医临床诊断学的方法,对动物进行群检和个体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和系统检查,以了解其临床症状。此种方法对于某些具有特征性临床症状的疫病,如破伤风、口蹄疫等很有意义。

3、家畜病理学检查:主要是应用病理解剖学知识,对动物尸体进行剖检,进行临床病理诊断。很多动物疫病可依据其特征和病理变化,做出正确的检疫结论,该方法在具体实践中用途最广。

4、动物微生物病原学检查:是应用动物微生物学检查技术,对引起动物传染的病原进行检查,从而得出确诊。

5、家畜寄生虫病原学检查:是应用家畜寄生虫学检查技术,对引起动物寄生虫的病原进行检查,可以得到检查结果。

6、兽医免疫学检查:是应用血清和变态反应的方法,对动物进行特异反应检疫,以确定检疫对象。

7、兽医理化检验:是应用各种理化手段对动物产品进行卫生学检验,是兽医卫生检验常用的技术和方法。

二、(1)一类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肺疫)、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2)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

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杀疫病。(3)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内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它限制性措施。

三、

1、无合法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及标识的。

2、证物不符的。

3、检疫证明过期的。

4、无效检疫证明或标识的。适用补检和重检

四、新版动物检疫证明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4种

五、检疫处理的方式 :

1、除害:通过物理、化学和其他方法杀灭有害生物,包括熏蒸、消毒、高温、低温辐照等。

2、扑杀: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依照法律规定,用不放血的方法进行宰杀,消灭传染源。

3、销毁:即用化学处理、焚烧、深埋或其他有效方法,彻底消灭病原体及其载体。

4、退回:对尚未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可用原运输工具退回输出国;对已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在不扩大传染的前提下,由原入境口岸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下退回输出国。

5、截留:对旅客携带的检疫物,经现场检疫认为需要除害或销毁的,签发《出人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作为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

封存:对需进行检疫处理的检疫物,应及时予以封存,防止疫情扩散,也是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第2篇

2、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关系及在畜牧生产中的作用

3、养殖场兽医职能及强化措施

4、新疆阿克苏市在新形势下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5、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难点与对策

6、动物卫生监督与动物防疫检疫探析

7、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设施加强建设必要性

8、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对策

9、浅谈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的难点与亮点

10、我国农村动物防疫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11、高职畜牧兽医专业动物防疫与检疫课程改革探索与实践

12、高职教育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研究

13、新形势下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的思考

14、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难点与策略

15、浅析农村畜禽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6、认清形势、明确责任 做新时代合格的基层官方兽医

17、高职畜牧兽医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与探索

18、浅谈如何做好乡镇基层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19、怒江州农村动物防疫现状分析

20、试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奉新县官方兽医监督巡查的现状分析

22、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3、民族地区高职畜牧兽医专业的课程改革刍议

24、黄牛改良工作推进策略探讨

25、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难点与对策

26、试论强化动物检疫监督与促进防疫工作的关系

27、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难点与对策分析

28、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探索

29、浅谈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0、我国病死猪肉利益链分析及监管对策研究

31、基于SPOC+交互学习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实践

32、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33、浅谈机构改革后动物检疫工作如何开展

34、大关县动物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5、浅析动物检疫在畜产品安全中的作用

36、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羊肉产品处罚案的查处与评析

37、牧区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8、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探究

39、浅析基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40、展示防疫队伍形象 提升动物防疫水平

41、探路高校下篇 比艺揽才

42、武山县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43、关于乡镇基层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探讨

44、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思考

45、广东畜牧兽医专业中职人才需求调查报告

46、关注民生加强肉食安全

47、基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存在问题与完善措施

48、动物检验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49、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创新策略探讨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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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第4篇

系别班级姓名—学年第学期《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课程 A 卷

(考试时间90 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选出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

1、种禽的检疫对象包括鸡新城疫、鸭瘟等()

A、3种B、6种C、7种D、9种

2、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的检疫处理的基础是()

A、报告疫情B、调查疫情C、检疫隔离D、封锁疫点

3、存在有传染源及其排出的病原体所能波及的地区是()

A、疫点B、疫区C、疫源地D、威胁区

4、由于体内胆红素过多或排泄障碍引起全身组织黄染的肉称为()

A、黄脂肉B、黄疽肉C、红膘肉D、白肌肉

5、从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开始,到出现最初症状时为止,这一阶段称为()

A、潜伏期B、前驱期C、明显期D、转归期

6、静脉接种法鸡的接种部位是()

A、颈静脉B、耳静脉C、翼下静脉D、尾静脉

7、药浴时间一般为()

A、4分钟B、3分钟C、2分钟D、1分钟

8、细菌性疫病病料涂片镜检时需固定,下列()项不属于固定的目的?

A、黏附牢固B、使细菌细胞质凝固C、杀死细菌D、加深染色效果

9、滴鼻点眼免疫法适用于()

A、雏鸡B、成鸡、猪D、牛

10、产地检疫证明有效期不宜过长,对于供屠宰的动物,一般不宜超过()

A、1天B、2天C、3天D、4天

二、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

1、流行性是发病的畜禽数目不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都以零星病例的形式出现。

()

2、动物防疫监督是指市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动物防疫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活动。

()

3、理想的消毒药品应具备二个条件即杀菌性能好和性质稳定。

()

4、如果在某一地区过去从未发生过某种传染病,也没有从别处传来的可能性时,则没有必要进行该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

5、畜牧场往往需要用多种疫苗来预防不同的疫病,也需要根据各种疫苗的免疫特性来合理地制定预防接种的次数和间隔时间。

()

6、给畜禽预防接种时,正常反应一般表现为短时间精神不好或食欲稍减。 ()

7、各种疫苗要求包装完善,防止碰坏瓶子和散播活的弱毒病原体。 ()

8、药浴温度应保持在36—38笔,最低不能低于30t。

()

9、执行封锁令应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

()

10、进出境动物检疫的范围主要是动物、动物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

三、填空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空气中的微生物在疾病传播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传播途径主要有灰尘传播、和飞沫小核传播。

2、经口免疫分和喂食两种方法。

3、微生态制剂的特点有:都是活菌制剂、和具有多种生态效应。

4、供细菌检验及血清学检验的样品,放在装有冰块的保温瓶内运送,且必须在小时内送到。

5、群体检查一般采用静态检查、动态检查和检查。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传染病

2、病程

3、免疫接种

4、急宰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40分)

1、简述寄生虫对宿主的危害形式。(8分)

2、简述控制和消除畜牧场微生物的措施。(8分)

3、简述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8分)

4、简述混水给药应注意的问题。(8分)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第5篇

1 疫病流行与病原情况

1.1 疫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

重庆市长期没有发生大规模流行性疫病, 没有发生因感染疫病而大量死鱼的事件。

1.2 一类疫病病原长期存在

重庆2007—2013年每年都有鲤春病毒血症阳性检出, 其中2010年阳性样品检出率高达39%, 2012年阳性样品为全国最多[1]。虽然2014年和2015年没有阳性样品检出, 但不能肯定该病毒已经没有。白斑综合征可能也存在, 但没有进行实验室确认。

1.3 其他疫病

2012年、2013年外来草鱼苗种和湘云鲫苗种禁用药物、疫病都有检出, 放流苗种检疫中发现两起染疫种苗。2014年重庆市发病池塘125.4 hm2, 病害损失1840.14万元。

2 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2.1 技术支撑队伍基本成形

重庆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与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三位一体, 主要开展水产品与渔业水质共计106项指标的检测工作。重庆市有疫病防治站15个, 形成了测报预报、信息发布、现场诊断、防病治病为一体的病防体系雏形。

2.2 疫病监测得到显著加强

在18个重点区县设疫病监测点86个, 监测面积约1333 hm2。建立“日常监测一月一报、病害发生立即报告”制度, 渔药经销商报送月度、年度渔药销售情况, 动态报告鱼病发生和治疗情况。

2.3 放流苗种检疫基本落实

重庆市农委印发《关于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 市水产站印发《关于做好增殖放流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 明确放流水生生物检验检疫有关问题。拟定增殖放流水产苗种现场检验检疫有关文书格式, 完善内部工作程序, 规范证件发放管理。

2.4 阳性场所得到有效控制

指导阳性样品检出养殖场所加强管理, 通过处理已没有发生鲤春病毒血症疫情, 也没有引发大量死鱼现象。2012年只出现了少量的烂鳃病, 死亡率不到5%。全面落实阳性样品养殖场两年内不再养殖鲤鱼, 同时对发病养殖场进行专项监测。

3 检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产地检疫没有全面开展

除绝大部分增殖放流苗种由重庆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进行了检疫外,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的, 养殖、出售或者运输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的, 都没有进行检疫。

3.2 输入苗种缺乏有效监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 基本上都没有按照规定报告, 也没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即使知道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也没有进行补检和处理处罚。

3.3 疫病流行风险不断加大

由于前述两个问题的存在, 加之现行法律规定, 对水产苗种之外的其他类型水生动物以及相关的产品不进行检疫, 使得疫病病原传播难以得到控制。比如对金鱼、锦鲤不检疫, 鲤春病毒血症的蔓延就很难解决。

3.4 外销苗种受到严重限制

由于产地检疫没有开展起来, 重庆市水产苗种无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苗种外销严重受阻。不得已的情况下, 有时只好提供生产许可证来证明, 但在多数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认可, 经常受到处理处罚。

3.5 委托检疫没有履行程序

3.5.1 未按规定履职

虽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由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同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但重庆市没有一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行政许可委托的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委托手续,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没有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委托给任何一个部门或者机构。

3.5.2 规定的法律意义模糊

虽然重庆市农委《关于贯彻实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农发〔2010〕152号) 规定:“依照《办法》有关规定, 重庆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由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负责……”但此规定的法律意义十分模糊。笔者简单分析如下。

若以市农委作为兽医主管部门理解, 或者是直接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职能交付给了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 或者是代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该项职能委托给了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 无论如何理解, 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 只能是“由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同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

若以市农委作为渔业主管部门理解, 假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该项职能委托给了市农委 (虽然这种做法有些荒谬, 但规定如此也只好如此) , 市农委也不能进行再次委托, 因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市农委可以明确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承担该项工作的技术支撑任务, 而不是负责该项工作任务。因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性质是行政执法, 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无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3.6 渔业部门没有官方兽医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 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目前市、区县、乡镇渔业部门既没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也没有官方兽医。

3.7 实验检测能力还不完备

为提高重大疫病检测诊断水平, 农业部组织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测试。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在2014年通过了鲤春病毒血症检验能力测试, 2015年又通过了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等4种检疫对象的检测能力测试, 获得“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相应疫病检测实验室备选资格。但还有草鱼出血病监测能力没有获得通过。

3.8 检疫监督主体不很明确

根据《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及其监督工作委托同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由于此项工作还没有开展, 重庆市水生动物检疫监督的主体, 既可以说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也可以说是渔业主管部门, 还有人说是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3.9 扑杀补偿没有专项经费

没有染疫水生动物扑杀补偿标准, 财政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一旦检出疫病, 后续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

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1 法律规定不完善

(1)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同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目前多数地方兽医主管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是同一个部门, 按照规定实施就是直接下级委托上级;即使是在兽医主管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分设的地方,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级别也低于渔业主管部门, 关于动物检疫委托的规定于法不符, 于理不通, 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 事实上也没有落实。

(2)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但重庆市既没有单独的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也没有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即使委托检疫履行了程序, 受委托组织也没有能力履行受委托职能。

(3) 三十六种疫病中多数没有检疫标准, 有的甚至还没有搞清楚病原。《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明文规定, 对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但农业部印发的《鱼类产地检疫规程 (试行) 》等3个规程, 却将检疫范围扩大了, 超出了水产苗种这个规章规定的范围。由于规程的效力低于规章, 其关于鱼类检疫的规定是否有效, 值得商榷。

(4) 根据现行规定, 对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对上市水产品不检疫, 影响还不算很大, 但对生产、经营、运输用于观赏的和参加展览、演出、比赛的非苗种类水生动物也不检疫, 问题就很大了。比如金鱼、锦鲤等流动性很大, 而他们都是鲤春病毒血症的易感水生动物, 对他们不进行有效监控, 鲤春病毒血症的蔓延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解决。2014年全国观赏鱼养殖场的鲤春病毒血症阳性养殖场点检出率达到4.2%。

4.2 思想认识不到位

4.2.1 对水生动物防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国水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 养殖产量占全世界养殖产量的70%以上, 水产品出口额连年居全国农产品首位。如果发生疫病, 不但给养殖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同时可能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巨大损害。人与水生动物共患的疾病多达100多种, 其中很多是寄生虫病、血吸虫病等。1987年12月, 上海发生因食用不洁毛蚶而引起甲型肝炎暴发性流行事件, 造成60万人感染甲肝;2006年8月, 因生食带管圆线虫的福寿螺体, 造成北京数十个消费者住院治疗。

4.2.2 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困难认识不足

由于水生动物生活环境、疫病种类、疫病条件、疫病过程、疫病诊断、疫病防治方法及药物使用等方面, 与陆生动物特别是家畜家禽有显著的区别, 其防疫方法也有明显的不同。特别是水生动物发病与否取决于水温, 传播途径复杂多样, 病因复杂难以查明, 发生疫病后, 虽然对染疫水生动物的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 但是对水体环境的无害化处理却是非常艰难的。上游地区发生疫病, 可能影响整个下游。

5 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议

5.1 长远治本办法之一

借鉴江苏、新疆的管理办法, 通过地方立法,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其中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和水生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设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其中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5.2 长远治本办法之二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水生动物、水生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水生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5.3 近期治标措施之一

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加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 在渔政机构 (或者综合执法机构) 加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牌子, 渔业部门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委托, 配备水生动物官方兽医, 由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立水生动物官方兽医现场检查、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检测相结合的水生动物检疫机制。即由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的官方兽医, 按照水生动物检疫法规、规程的规定进行现场检疫;指导当事人根据抽样规范对报检的水生动物进行现场抽样, 送交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临床检查;官方兽医认为有必要时, 指导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送交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检测。

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来样临床检查, 出具“水生动物苗种产地检疫临床检查报告”和“无规定疫病证明”;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对来样检测, 出具“检测报告”, 并对各自出具的“报告”“证明”负责。渔业部门的官方兽医综合分析相关检疫参数, 出具检疫文书, 并对出具的检疫文书负责。

5.4 近期治标措施之二

由于渔业部门没有水生动物官方兽医, 即使双方履行委托手续, 渔业部门也无法组织开展水生动物检疫和检疫监督。为了使渔业生产不受影响, 可以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水生动物、水生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的官方兽医, 按照水生动物检疫法规、规程的规定进行现场检疫;官方兽医认为有必要时, 指导货主根据抽样规范对报检的水生动物进行现场抽样, 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临床检查;官方兽医认为有必要时, 指导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送交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检测。

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来样临床检查, 出具“水生动物苗种产地检疫临床检查报告”和“无规定疫病证明”;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对来样检测, 出具“检测报告”, 并对各自出具的“报告”“证明”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综合分析相关检疫参数, 出具检疫文书, 并对出具的检疫文书负责。

5.5 保障措施

5.5.1 加强水生动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短期内至少满足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草鱼出血病、斑点叉尾病毒病、小瓜虫病这7种疫病的检疫要求。

5.5.2 建立水生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在现有水产技术推广站或者渔业病害防治机构基础上, 加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 在现有渔业执法机构基础上, 加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牌子, 对编制和人员实行内部调剂, 这样既不增加财政负担, 又能有效实施水生动物防疫及防疫监督工作。

5.5.3 加快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

重庆过去有水生动物检疫人员, 也有开展水生动物检疫的成功经验, 2015年又有3人获得全国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可以借鉴湖南省的做法, 组织确认水生动物官方兽医。

5.5.4 加强疫病监测和档案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对跨省区运输的水生动物, 如果已经纳入国家或者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且过去2年内无规定疫病, 这种情形从技术上认定为与实验室检测具有同等效力, 可以不送实验室检测。这是在保证科学性的前提下提高水生动物检疫效率的发展方向和有效措施, 但必须做好疫病监测和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6 对建议办法和措施的比较分析

(1) 由于《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颁布实施才两年多, 要启动修改地方性法规, 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在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 因此, “5.1”节的长远治本办法之一, 目前缺乏可操作性。

(2)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水生动物的疫病及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了解得不深刻、不全面, 在具体工作中, 往往重视陆生动物特别家畜家禽防疫, 忽视水生动物防疫。而且,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又明确规定了水产苗种实行委托检疫, 所以, 不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 “5.2”节的长远治本办法之二, 目前也缺乏可操作性。

(3)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 要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加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 在渔政机构 (或者综合执法机构) 加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牌子, 虽然有一定难度, 但只要相关机构认识到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几年的努力, 也许是能够解决的。

(4) 当前, 要做到既符合法律规定, 又能尽快把工作开展起来, 笔者认为最妥善的办法还是“5.4”节的近期治标措施之二。从长远来看, 则应当推行“5.1”节的长远治本办法之一。

(5) 无论是长期治本还是近期治标, 前述办法都不能立即解决苗种外销需要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现实问题。作为2016年的应急措施, 建议可以先不考虑委托检疫问题, 而是由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直接负责水生动物苗种检疫和发证。其操作流程如下: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申请, 指派官方兽医进行现场检疫;官方兽医认为有必要时, 现场抽样送交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临床检查, 或者由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病防人员直接到现场进行临床检查;官方兽医认为还有必要时, 现场抽样送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现场检疫、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 结合市鱼病防治监测中心历年监测的该养殖场疫病情况, 对符合发证条件的, 发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摘要:通过对重庆市水生动物防疫形势的调研, 分析了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9个问题和引起问题的2个原因, 提出长远治本办法和近期治标措施各2个, 优选出近期治标措施、长远治本办法各1个和应急处置措施1个。

关键词:水生动物,检疫,问题,对策,重庆市

参考文献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范文第6篇

1我国在口岸动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

国家对防控口岸动物疫病的战略不明确、执行不力。

相关立法机制不完善, 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后于发达国家、技术力量不足、缺乏动物疫病监测、控制与补偿体系。

风险分析不足、管理有漏洞、市场准入标准不统一、口岸检疫设施和能力不足、相关部门协同执法力度不够。

2非传统安全视角下的口岸动物检疫的防范措施

2.1提高联合执法的力度

口岸动物检疫机关必须加大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检查力度, 以防动物以及动物制品通过掺杂等形式流入我国, 配合工商、质监以及畜牧业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活动, 严防口岸动物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市场, 保障我国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2同抓共管

单靠口岸检疫机关的力量相当单薄, 对抵御动物疫病传入我国的效果不太显著, 口岸检疫机关必须结合畜牧业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人员齐抓共管, 加强口岸能力建设, 通过各方管理协调, 建立口岸动物检疫信息平台, 准确的获悉入境动物的检疫信息, 共同把好检疫关, 杜绝通过边境贸易或走私非法带入。

2.3做好口岸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 对疑似或确认病例做出应急反应

2.4加强疫病的防范工作尤为重要

我国政府部门现在非常重视口岸动物的疫病防控工作, 制订了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法规齐全、责任明确, 疫情公开透明, 控制措施和标准规范, 技术实力雄厚, 执法严明。不但有效预防外来动物疫情的传入, 也控制了国内的动物疫情, 把我国优质的畜牧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2.5强化口岸动物的疫病监测工作

在进行口岸动物的疫病监测时, 法律法规、机构、监测、预警等形成一套法规齐全、责任明确、风险分析和管理水平高的完整体系来防止外来动物、肉类的非法进口, 特别是一些疫情高发期, 配合畜牧业等其他部门的全力配合, 认真开展检疫工作, 努力把动物疫病防范在国门之外。

结束语

我国在进行改革开放的旅途中, 必定会出现许多的问题, 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又呈现一个逐年上涨的趋势, 虽然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日前在发展时存在诸多问题, 尤其是进出口动物疫情严重, 可是这也阻止不了我国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交流, 进出口贸易的中心也应该放在预防动物疫情上, 在进出口进行疫检时就必须认真贯彻作为通商口的基本责任, 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人类, 为人类的安全着想, 为我国的市场推动着想, 我国的防疫工作必须严格贯行。

摘要:今天的世界已进入了全球一体化的时代, 纵观发展全局, 安全问题不容乐观, 不论是传统的还是非传统的安全, 人类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进入21世纪以来, 动物以及动物制品、人类和相关的货物等在世界各国频繁流动, 给动物的疫情传播创造了可乘之机, 像禽流感、疯牛病等一些常见的动物疫病经常在世界各国之间相互流行。它们的存在严重干扰了人类的生活, 给国家的经济造成损失, 这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我国把对外来动物疫病高度防控作为动物检疫的重点, 出台了相应的口岸动物检疫措施和准入条例来限制动物以及动物制品的进口, 尽可能防止动物疫情传入我国, 从而保证了我国的人们生命健康、生态和经济的安全。

关键词:口岸动物检疫,形势,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张展, 陈守光, 宋晓峰.非传统安全视角下的威海口岸检疫风险分析[J].口岸卫生控制, 2016, 21 (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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