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

2024-04-14

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第1篇

1、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2、会议的主要内容: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⑵传达和落实党委决定、指示和工作安排;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支委会的工作报告;⑷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及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⑸选举支委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⑹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提交的其他问题。

3、如何落实好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做好会前准备。支委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要明确,中心突出,正副书记会前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做到心中有数。然后,把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可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前准备工作是开好支部大会的基础。二是认真开好会议。这里要注意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规定,才能开会和形成决议。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意见。三是形成会议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人应适时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并形成决议。对经过 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如无紧急情况,可暂缓作出决议,下次继续讨论;必要时也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㈡支部委员会: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基本途径,是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会议的主要内容:⑴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指示提出初步计划和措施;⑵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及处理违纪党员,并提出初步意见;⑶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支委会工作报告;⑷讨论和决定有关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⑸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

3、如何落实好支委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做好会前准备,确定支委会议题。研究确定讨论议题时,正副书记要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议题范围、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确定支委会议题,要“安民告示”,让大家提前准备。二是落实会议内容,民主集中地开好支委会。一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书记、副书记要有民主作风,主动启发引导其他委员围绕会议内容发表意见,不能一言堂,主观武断,每位委员都要有全局观念和积极负责的思想,自觉维护集领导。二是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遇有重大分歧意见时,除紧急问题迅速决定外,不要匆忙作决议,可留下次讨论。三是要一事一议,为提高议事时效,会上应临时动议。三是形成支委会决议,抓好工作落实。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赞成为通过。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未改变决定前,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也不能向外泄露支委会讨论的情况。 ㈢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组织行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有特殊情况和任务,也可增加召开次数。党支部没有下设党小组的,由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学习一次。

2、会议的主要内容:⑴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⑵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任务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⑶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开好党小组会是党小组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每次会议,要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重点解决一二个问题。 ㈣党课:

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如何上好一次党课呢?一是认真备课,准备要充分。课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要突出重点,抓准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做到胸有成竹,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二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二是内容要新意,讲课要艺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内容在不断发展,我们要吸收新知识、发现新问题、接受新观点、课题有新意、内容要求新,老课题,要老课新讲,讲出新的味道,这样才吸引人。三是安排要周密,处置要灵活。要合理布局讲课内容,一般控制在一到两个小时为宜,党课上解决不了的的问题,要灵活处置。

总之,“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功。要联系好实际,不断学习总结,创新方式方法,抓住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重点,把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将“三会一课”有效地与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内容上,不断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式任务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把重点放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制度就是民主生活会制度。

它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党小组(党支部)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每年召开。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

如何提高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提高支委会“一班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工作,解决相互容,它对反思矛盾,搞好班子内部的沟通、监督和制约,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十分重要。因此,支委会成员首先必须解决自身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那种认为支委会成员之间问题不多没必要开,或者问题多怕砸锅不敢开,或者因工作忙和人员不齐不能开等障碍,把坚持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立法来遵守。

(2)会前要做好准备。一是要确定好主要议题,党支部书记要根据班子中以及各个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经与各成员“碰头”后,拟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每次生活会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二是要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各个委员,并将一段时间内收集到的干部、群众对支部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告知与会者,使他们对这些意见和要求有一个消化的过程,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三是根据需要,“班长”有针对性地找某些成员谈心,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保证各个委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以使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第2篇

1裁判权: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就案件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处分的权利。

2法官的职责:指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的活动。

3.主诉检察官制度:指检察机关中负责起诉任务的检察官经过一定程序而获得的在受理案件后,能对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负有主要责任,独立执行控诉任务、享有处置案件特殊权利,并承担主要义务的一种检察职权。

4.检察官嘉奖制度:指国家或者检察机关根据《检察官法》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对在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者有特殊贡献的检察官,依法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的制度。

5.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

6.司法礼仪: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7.人民监督员制度: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

8.主侦检察官:指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并在检察长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侦查的案件行使自主决策权的检察官。

9.检察官的考核:是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管理权限,依据《检察官法》规定的考核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对检察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察和评价,并以此作为检察官奖惩、晋升、任用、培训、调资和辞退依据的制度。

10.审判权:指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刑事、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

11.法官的职责:对妨碍或侵扰秩序的行为进行矫正。

12.专门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13.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14.司法审查: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裁决立法和行政机关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

15.法官:法官是拥有娴熟法律技艺、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丰富知识在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

16.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指国家权力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上级检察机关与下级检察机关之间、检察院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以及相关制度安排的总称。

17.主诉检察官制度:指检察机关中负责起诉任务的检察官经过一定程序而获得的在受理案件后,能对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负有主要责任,独立执行控诉任务、享有处置案件特殊权利,并承担主要义务的一种检察职权。

18.合议制度:指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案件的制度。

19.审判制度: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20.合议制度:指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案件的制度。

21.民行监督:对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已经生效的裁判数否存在错误,对于错误的裁判提起抗诉并纠正原裁判。

22.检察官考核:是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管理权限,依据《检察官法》规定的考核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对检察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察和评价,并以此作为检察官奖惩、晋升、任用、培训、调资和辞退依据的制度。对检察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评价,是检察官管理的重要环节。

23.法官:是拥有娴熟法律技艺、具有强烈民族精神和丰富知识在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权的执行者。

简答题

34.简要回答审判委员会应当继续保留的理由。答:

35.简要回答法官特权保障的主要内容。答:

36.国际公约《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中规定的检察工作原则有哪些?答:

34.简要回答我国法院人员组成的改革趋势。答:

35.在处理案件时法官应当如何保持中立性?答:

36.为什么说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是有限的?答:

37.试述如何理解和完善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答:

38.试论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答:

34.简要回答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意义。答:

35.简要回答法院纵向组织体系划分的意义。答:

36.简要回答我国理论界对我国法官的身份保障的改革建议主要有哪些?答:

34.简要回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司法解释权所具有的理论及现实上的合理性。答:

35.简要回答担任法官的资历要求有哪些?答:

36.简要回答我国设置人民检察院的现实合理性有哪些?答:

34.简要回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答:

35.我国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答:

36.按照地区设置和系统设置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军事检察院分为哪几级?答:

论述题答:

37.试述分工负责原则的法律依据与内容。答:

38.试述检察院的作用。答:

37.试述审判独立原则。答:

3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联系现状谈谈如何做好检察官职务回避工作?答:

37.论述我国法院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答:

38.论述我国检察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答:

37.如何理解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答:

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第3篇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

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第4篇

工会组织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能改善与政府、员工、社会的公共关系,提高企业

4.12.1 工会组织职业卫生职责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企业工会应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建立工会的企业有会员 25 人以上的,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 25 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 1 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4.12.2 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并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4.12.3 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工会和职工代表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送达《限期解决问题通知书》或《隐患整改建议书》;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工会应监督检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会应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本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工会应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工会应宣传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维权意识和技能。

工会应设置专门机构, 负责接受劳动者投诉,并同有关各方协调,维护努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自觉接受工会和职工代表的监督检查,改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用人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应按照工程管理权限,依法通知本单位工会和报请上级工会组织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

4.12.4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应认真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利。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应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事日程,并作为“民主评议、厂务公开”的内容。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应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就批准与否进行表决。

用人单位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规划、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措施、劳动者培训、预决算等重大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议。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和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视察、督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情况,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职工代表就职业安全卫生的问题提出质询,用人单位应子以郑重的答复。

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劳动者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解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12.5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用人单位与工会建立职业安全卫生平等协商机制,按照“平等协商、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按照平等协商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商讨职业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合作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用人单位和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应依法经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所签订的综合性集体合同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条款,或双方签订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文本应有控制指标和技术、防护措施的具体规定。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应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后生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遵守集体合同,履行合同条款规定责任、义务和事项。双方应就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约现象。

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第5篇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团组织生活会制度范文第6篇

组织生活是基层党组织坚持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素质的形式,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接受党组织监督、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式。

一、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对出席、缺席党员都要登记,凡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根据党章规定由支部讨论确定,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柏果镇党委。

三、党的组织生活以支部为单位,其基本形式是:

1、召开支委会、上党课(听报告)、学习党内文件、理论研讨、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

2、支部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其基本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党总支的有关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本支部贯彻的具体措施。

3、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及有关文件和重要文章,用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性,结合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知识学习教育,听取党员思想汇报。

4、检查党员的学习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党的纪律和党的决定的情况,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分析工作的形势,研究发挥支部和党员作用的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参加具有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及有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

6、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措施。

四、对于病重、行动不便的党员,不勉强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支部要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通报有关重要工作改革发展变化情况,使党员及时接受党组织的关怀和教育,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五、坚持党支部的改选制度。为保证新班子的高素质,在改选中要坚持四个条件,首先注重支部书记和委员必备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其次是工作能力和在群众

中的威信;第三是廉洁自律,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第四是有较好的身体和愿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思想。

六、党支部党员活动制度。每半年以不同形式进行一至两次主题支部党员活动。通过党员活动,使党员受到党性教育、法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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