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机车操作规程范文第1篇
二.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1. 检查燃油储油量。
2. 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3. 检查工作邮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4. 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5. 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6.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
三.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度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四.在装卸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落。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禁止货叉超过500mm。
五.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六.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七.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八.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找到。
九.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十.工作一天后,应对燃油箱加油,这样不仅可以去除油箱内的潮气,而且也能防止潮气在夜间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柴油机车操作规程范文第2篇
二、 机组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 向机油口加入CD级以上15W-40机油,添加量以油标尺的刻度线之间为宜,不可超过油尺上限。
2、 向水箱中加满冷却水,必须是无杂质的中性软质淡水。
3、 向燃油箱加入经过过滤、沉淀能够满足柴油机在额定负荷下工作8小时的符合要求的柴油。
4、 将怠速/额定旋钮打向额定,手动/自动旋钮打向自动。
三、 正常运行
柴油机车操作规程范文第3篇
2.第六条出勤时,机车乘务员应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岗位培训合格证(鉴定期间由机务段出具书面证明)和有关规章制度,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 3.第六条出勤时,接受指纹影像识别、(酒精)含量测试。
4.第六条出勤时,按规定领取(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等行车资料和备品。
5.第七条出勤时,认真阅读核对运行揭示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做好安全预想,并记录于(司机手册)。
6.第八条办理运行揭示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专用IC卡交付时,必须实行(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双审核、双确认的检验签认把关制度。 7.第十二条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要道)准备出段。 8.第十二条机车出段,必须确认(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
9.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机车(速度)。
10.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执行
十、
五、三车和(一度)停车规定。 11.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2.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 10
)m前必须停车。 13.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 5
)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14.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按规定连挂列车。.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15.第十四条挂车后,机车保持(制动)。 16.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位车辆的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 17.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要正确输入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及(
LKJ
)有关数据。 18.第十四条挂车后,货运票据、列车编组顺序表需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19.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检查本务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
20.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主管达到定压后,司机按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21.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机试验时,发现充、排风时间短等异常或制动主管漏泄每分钟超过( 20
)kPa时,及时通知检车人员。
22.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23.第十四条直供电列车连挂后,司机拔出供电钥匙与(客列检)按规定办理交接、供电手续。
24.第十五条列车制动机试验。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时,自阀减压50kPa,并保压( 1
)min。 25.第十五条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时,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制动主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要求制动机不发生(紧急制动)。
26.第十五条制动机简略试验,制动主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1min,检查制动主管(贯通状态)。 27.第十五条制动机简略试验,检车员、车站值班员或车站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
28.第十五条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是在在长大下坡道前方的(列检作业场)进行。 29.第十五条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自阀减压( 100
)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30.第十六条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辆数的。(三分之二) 31.第十六条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32.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准确呼唤应答,执行车机联控,鸣笛起动列车。 33.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使用列尾装置检查尾部制动主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制动主管压力(基本一致)。
34.第十七条列车起动时,应检查(制动机)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 35.第十七条列车起动后,应进行后部(瞭望)确认列车起动正常。
36.第二十一条司机必须在运行中执行的“十六字令”的内容是(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 手比眼看)。
37.第二十二条设有两端司机室的机车,非操纵端与行车无关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
38.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 39.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
40.第二十五条电力机车运行中,通过分相绝缘器时严禁升起(前后两个)受电弓。 41.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 50
)KPA。 42.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追加减压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次。
43.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
44.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货物列车速度在( 15
)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45.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 30
)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46.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 100
)kPa及以上。 47.第二十八条站停超过(20
)min时,开车前应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
48.第二十九条施行紧急制动时,应迅速将(自伐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立即解除机车牵引力。
49.第三十三条装有动力制动装置的机车在列车调速时,要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相互配合使用的方法。
50.第三十三条
.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再解除动力制动。
51.第三十六条列车或单机停留时,不准停止柴油机、劈相机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并保持(制动)状态。
52.第三十七条内燃、电力机车在附挂运行中,换向器的方向应与列车运行方向(相同)。 53.第三十八条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 盲目切除
)。
54.第四十条遇天气恶劣,应加强瞭望和鸣笛,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 200
)m时,应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55.第四十一条(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车辆顶部。
56.第四十一条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
57.第四十六条列车运行中施行常用制动时,自阀减压前,应单独缓解机车,使列车制动时机车呈(缓解)状态。 58.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采用空气、动力制动配合使用的操纵方法。 59.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当动力制动不能满足控制列车运行速度的要求时,采用(空气制动)调整列车运行速度。
60.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缓解列车制动时,应在缓解(空气制动)后,再逐步解除动力制动。
61.第五十条在起伏坡道上,应充分利用线路纵断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较高的速度通过坡顶。
62.第五十五条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作业前,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 63.第五十六条在车站交接班时,交、接班乘务员应认真对机车(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进行重点检查。
64.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没有信号(不准动车)。
65.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信号中断或不清(立即停车)。
66.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车机联控)制度。 67.第五十八条当调车指挥人显示溜放信号时,司机应(强迫加速)以满足作业要求;。 68.第六十条电力机车调车时,机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10
)m的安全距离,防止进入无电区。
69.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到达终点站后,摘解机车前不得缓解(列车)制动
70.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直供电列车到达后,应保持供电,接到(车辆乘务员)通知后方可停止供电。
71.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机车不能及时入段时,LKJ转入(调车)状态。 72.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处应(停车),签认入段时分,了解段内走行经路。
73.第六十五条机车在转盘及整备线停留时,机车制动机必须保持(制动)。 74.第六十六条入段机车检查和整备。(交班司机)应将机车运用状态,在机车运行日志上作出记录。
75.第六十六条轮乘制(司机)应向接车人员详细介绍机车运用状态、机车运行日志记录等情况。
76.第六十八条中间站换班应实行(对口)交接。
77.第七十条退勤前,司机用( IC
)卡转储LKJ运行记录文件。 78.第七十一条退勤时,进行(酒精)测试。
79.第七十一条退勤时,向退勤调度员汇报本次列车安全及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发生的非正常情况按规定填写(机调-10
)。
80.第七十一条退勤时,交还(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薄)后,办理退勤手续。 机车运用规程
81.第6条机车运用工作必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原则。 82.第9条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 83.第18条,机车运用分析分为(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 84.第24条机务安全要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
85.第57条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在中途出、入机务段时,机车乘务员应到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办理(出、退勤)手续。 86.第47条铁路机车回送方式有:(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87.第29条机务处对所属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规章闭卷考试。 88.第32条发生事故时,应根据调度员的命令,迅速出动(救援列车),积极进行救援和抢修;
89.85条内燃、电力机车学习司机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
(三)万。 90.85条内燃、电力机车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
(九)万。 91.93条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分为(
一、二)等。
92.93条一等司机审定条件:担任司机职务不少于
(五)年。 93.94条机车司机岗位等级的晋升,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94.机车乘务员的连续工作时间标准是:客运列车不得超过(
)小时。 95.机车乘务员的连续工作时间标准是:货运列车不得超过(
)小时 96.机车乘务员在本段休息时间不应少于(
)小时。 97.第104条机车乘务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98.第19条机务段直接行车有关人员、机车试运转有关人员和本务运转车长、凭(工作证)可登乘管内机车。
99.第20条一台机车的登乘人数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过(
)人。 100.第34条各铁路局所属的救援列车由所在(机务段)管理。 2013操作规程、运用规程竞赛答案
1、休息;
2、机车调度员处;
3、酒精;
4、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
5、司机手册;
6、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
7、要道;
8、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
9、速度;
10、一度;
11、停留车;
12、10;
13、5;
14、试拉;
15、制动;
16、司机;
17、LKJ;
18、办理交接;
19、“一对一” 20、制动机;
21、20;
22、超过规定;
23、客列检;
24、1;
25、紧急制动;
26、贯通状态;
27、最后;
28、列检作业场;
29、100;
30、三分之二;
31、加载;
32、行车凭证、发车信号;
33、基本一致;
34、制动机;
35、瞭望;
36、“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手比眼看”;
37、断开;
38、负荷;
39、严禁;
40、前后两个;
41、50;
42、两;
43、最大有效
44、15;
45、30;
46、100;
47、20;
48、自阀手柄;
49、动力制动;
50、空气
51、制动;
52、相同;
53、盲目切除;
54、200;
55、电气化;
56、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57、缓解;
58、长大下坡道;
59、空气制动;
60、空气制动;
61、加速;
62、调车;
63、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
64、不准动车;
65、立即停车;
66、车机联控;
67、“强迫加速”;
68、10;
69、列车;
70、车辆乘务员;
71、调车;
72、停车;
73、制动; 7
4、交班司机;
75、司机;
76、对口;
77、IC;
78、酒精;
79、“机调-10”;
80、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簿;
8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8
2、周转区段;
83、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标本兼治、预防为主”;
85.、出、退勤;
86、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87、半年;
88、救援列车; 8
9、三;
90、九
91、
一、二;
92、五;
93、每;
94、8;
柴油机车操作规程范文第4篇
每班值班电工应按《发电机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记录在表上。每半个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过行半个小时。 2. 外委维修保养,此项工作由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监督:
2.1进行维修保养时,应注意可拆零件的相对位置及其顺序(必要时应作记号),不可拆零件的结构特点,并掌握好重新装回时的用力力度(用扭力扳手)。 2.2空气滤清器的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50小时进行一次: a)空气滤清器显示器:
当显示器的透明部分出现红色时表明空气滤清器已达到使用限度,应立即进行清洁或更换,处理完毕,轻按显示器顶部按钮,使显示器复位; b)空气滤清器:
——松开铁环,拆下储尘器及滤芯,由上至下小心清洁滤芯;
——滤芯不太脏时,可直接用压缩空气吹净,但应注意空气压力不能太大,喷咀不可太接近滤芯;
——如果滤芯太脏,应用从代理商处购买的专用清洁液清洗,完后用电热风简吹干(注意不能过热);
——清洁完毕,应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是用灯泡是从内往外照,在滤芯外部观察,如发现有光点则表明滤芯已穿孔,此时则应更换同型号的滤芯; ——如果没有光点出现则表明滤芯未穿孔,此时则应小心安装好空气滤清器。 2.3 蓄电池的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50小时进行一次: a)用验电器检查蓄电池充电是否足够,否则应充电;
b)检查电池液位是否在极板上15mm左右,如果不够则加蒸馏水至上述位置; c)检查电池接线柱是否被腐蚀或有打火痕迹,否则应修复处理或更换,并涂上黄油。
2.4 皮带的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100小时进行一次: a)检查每皮带,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b)在皮带中段加40N压力,皮带应能按下12mm左右,太松太紧都应当进行调整。 2.5 散热器的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200小时进行一次: a)外部清洁:
——用热水(加入清洁剂)喷洗,方法是从散热器前面向风扇方向喷射(如从反方向喷射只会把污物逼进中心位置),使用此方法时,要用胶布档住柴油发电机; ——如果上述方法不能清除顽固的沉积物,则应把散热器拆下浸在热的碱水中约20分钟,然后用热水清洗。 b)内部除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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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维保规程
——把水从散热器中排干,然后把散热器与管子相连的地方拆开并封口; ——向散热器中倒入45℃的4%的酸溶液,过15分钟后排干酸溶液,检查散热器; ——如果仍有水垢,则用8%的酸溶液再洗一次;
——除垢后用3%的碱溶液中和两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三次以上; ——所有工作完成后,检查散热器是否漏水,如果漏水则申请外委修补; ——如果不漏水则重新装回,散热器装回应重新灌满清水并加入防锈剂。 2.6 润滑机油系统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200小时进行一次: a)启动柴油发电机,让其运行15分钟;
b)当柴油机高热时,从油底壳螺塞排出机油,排完后用110NM(用扭力扳手)旋紧螺栓,然后再向油底壳加同型号新的与机内相同的机油,涡轮增压器内也应加添相同型号机油;
c)拆除两个粗机油滤清器,换两个新的机油滤清器,新滤清器内应注满新鲜的与机内型号相同的机油(粗机油滤清器从代理商处购得);
2.7 柴油滤清器的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200小时应进行一次拆除柴油滤清器,换上新的滤清器,并加满新的干净柴油,然后装回。
2.8 充电发电机和启动电机的维修保养周期为每运行600小时进行一次: a)清洗各机件、轴承,吹干后加注新的润滑油;
b)清洁碳刷,如果碳刷磨损厚度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及时更换;
c)检查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启动电机齿轮磨损情况,如果齿轮磨损严重则应申请外委维修。
2.9 发电机控制屏维修保养周期为每半年进行一次。用压缩空气清除里面的灰尘,拧紧各接线头,对于生锈或过热的接线头应进行处理并拧紧。
3. 对于柴油发电机的拆机维修或调整应由物业管理处站长填写《外委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外委单位完成。
4. 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机电处主管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对于突发性的柴油发电机故障,先经物业管理处站长口头批准后,先组织解决而后写出《 事故报告》并上报公司。
5. 对于上述的所有维修保养工作都应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记录表》内,并于每次维修保养后的3天内由柴油机机电维修员将记录并机电处存档,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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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车操作规程范文第5篇
2.第六条出勤时,机车乘务员应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岗位培训合格证(鉴定期间由机务段出具书面证明)和有关规章制度,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 3.第六条出勤时,接受指纹影像识别、(酒精)含量测试。
4.第六条出勤时,按规定领取(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等行车资料和备品。
5.第七条出勤时,认真阅读核对运行揭示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做好安全预想,并记录于(司机手册)。
6.第八条办理运行揭示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专用IC卡交付时,必须实行(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双审核、双确认的检验签认把关制度。 7.第十二条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要道)准备出段。 8.第十二条机车出段,必须确认(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
9.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机车(速度)。
10.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执行
十、
五、三车和(一度)停车规定。 11.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2.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 10
)m前必须停车。 13.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 5
)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14.第十三条进入挂车线后,按规定连挂列车。.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15.第十四条挂车后,机车保持(制动)。 16.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位车辆的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 17.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要正确输入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及(
LKJ
)有关数据。 18.第十四条挂车后,货运票据、列车编组顺序表需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19.第十四条挂车后,司机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检查本务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
20.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主管达到定压后,司机按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21.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机试验时,发现充、排风时间短等异常或制动主管漏泄每分钟超过( 20
)kPa时,及时通知检车人员。
22.第十四条挂车后,.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23.第十四条直供电列车连挂后,司机拔出供电钥匙与(客列检)按规定办理交接、供电手续。
24.第十五条列车制动机试验。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时,自阀减压50kPa,并保压( 1
)min。 25.第十五条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时,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制动主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要求制动机不发生(紧急制动)。
26.第十五条制动机简略试验,制动主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1min,检查制动主管(贯通状态)。 27.第十五条制动机简略试验,检车员、车站值班员或车站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
28.第十五条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是在在长大下坡道前方的(列检作业场)进行。 29.第十五条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自阀减压( 100
)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30.第十六条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辆数的。(三分之二) 31.第十六条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32.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准确呼唤应答,执行车机联控,鸣笛起动列车。 33.第十七条起动列车前使用列尾装置检查尾部制动主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制动主管压力(基本一致)。
34.第十七条列车起动时,应检查(制动机)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 35.第十七条列车起动后,应进行后部(瞭望)确认列车起动正常。
36.第二十一条司机必须在运行中执行的“十六字令”的内容是(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 手比眼看)。
37.第二十二条设有两端司机室的机车,非操纵端与行车无关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
38.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 39.第二十三条操纵机车时,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
40.第二十五条电力机车运行中,通过分相绝缘器时严禁升起(前后两个)受电弓。 41.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 50
)KPA。 42.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追加减压次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次。
43.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
44.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货物列车速度在( 15
)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45.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 30
)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46.第二十八条施行常用制动时,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 100
)kPa及以上。 47.第二十八条站停超过(20
)min时,开车前应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
48.第二十九条施行紧急制动时,应迅速将(自伐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立即解除机车牵引力。
49.第三十三条装有动力制动装置的机车在列车调速时,要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相互配合使用的方法。
50.第三十三条
.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再解除动力制动。
51.第三十六条列车或单机停留时,不准停止柴油机、劈相机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并保持(制动)状态。
52.第三十七条内燃、电力机车在附挂运行中,换向器的方向应与列车运行方向(相同)。 53.第三十八条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 盲目切除
)。
54.第四十条遇天气恶劣,应加强瞭望和鸣笛,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 200
)m时,应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55.第四十一条(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车辆顶部。
56.第四十一条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
57.第四十六条列车运行中施行常用制动时,自阀减压前,应单独缓解机车,使列车制动时机车呈(缓解)状态。 58.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采用空气、动力制动配合使用的操纵方法。 59.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当动力制动不能满足控制列车运行速度的要求时,采用(空气制动)调整列车运行速度。
60.第四十八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缓解列车制动时,应在缓解(空气制动)后,再逐步解除动力制动。
61.第五十条在起伏坡道上,应充分利用线路纵断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较高的速度通过坡顶。
62.第五十五条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作业前,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 63.第五十六条在车站交接班时,交、接班乘务员应认真对机车(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进行重点检查。
64.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没有信号(不准动车)。
65.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信号中断或不清(立即停车)。
66.第五十七条调车作业中,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车机联控)制度。 67.第五十八条当调车指挥人显示溜放信号时,司机应(强迫加速)以满足作业要求;。 68.第六十条电力机车调车时,机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10
)m的安全距离,防止进入无电区。
69.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到达终点站后,摘解机车前不得缓解(列车)制动
70.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直供电列车到达后,应保持供电,接到(车辆乘务员)通知后方可停止供电。
71.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机车不能及时入段时,LKJ转入(调车)状态。 72.第六十三条终点站作业。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处应(停车),签认入段时分,了解段内走行经路。
73.第六十五条机车在转盘及整备线停留时,机车制动机必须保持(制动)。 74.第六十六条入段机车检查和整备。(交班司机)应将机车运用状态,在机车运行日志上作出记录。
75.第六十六条轮乘制(司机)应向接车人员详细介绍机车运用状态、机车运行日志记录等情况。
76.第六十八条中间站换班应实行(对口)交接。
77.第七十条退勤前,司机用( IC
)卡转储LKJ运行记录文件。 78.第七十一条退勤时,进行(酒精)测试。
79.第七十一条退勤时,向退勤调度员汇报本次列车安全及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发生的非正常情况按规定填写(机调-10
)。
80.第七十一条退勤时,交还(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薄)后,办理退勤手续。 机车运用规程
81.第6条机车运用工作必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原则。 82.第9条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 83.第18条,机车运用分析分为(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 84.第24条机务安全要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
85.第57条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在中途出、入机务段时,机车乘务员应到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办理(出、退勤)手续。 86.第47条铁路机车回送方式有:(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87.第29条机务处对所属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规章闭卷考试。 88.第32条发生事故时,应根据调度员的命令,迅速出动(救援列车),积极进行救援和抢修;
89.85条内燃、电力机车学习司机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
(三)万。 90.85条内燃、电力机车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
(九)万。 91.93条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分为(
一、二)等。
92.93条一等司机审定条件:担任司机职务不少于
(五)年。 93.94条机车司机岗位等级的晋升,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94.机车乘务员的连续工作时间标准是:客运列车不得超过(
)小时。 95.机车乘务员的连续工作时间标准是:货运列车不得超过(
)小时 96.机车乘务员在本段休息时间不应少于(
)小时。 97.第104条机车乘务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98.第19条机务段直接行车有关人员、机车试运转有关人员和本务运转车长、凭(工作证)可登乘管内机车。
99.第20条一台机车的登乘人数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过(
)人。 100.第34条各铁路局所属的救援列车由所在(机务段)管理。 2013操作规程、运用规程竞赛答案
1、休息;
2、机车调度员处;
3、酒精;
4、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
5、司机手册;
6、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
7、要道;
8、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
9、速度;
10、一度;
11、停留车;
12、10;
13、5;
14、试拉;
15、制动;
16、司机;
17、LKJ;
18、办理交接;
19、“一对一” 20、制动机;
21、20;
22、超过规定;
23、客列检;
24、1;
25、紧急制动;
26、贯通状态;
27、最后;
28、列检作业场;
29、100;
30、三分之二;
31、加载;
32、行车凭证、发车信号;
33、基本一致;
34、制动机;
35、瞭望;
36、“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手比眼看”;
37、断开;
38、负荷;
39、严禁;
40、前后两个;
41、50;
42、两;
43、最大有效
44、15;
45、30;
46、100;
47、20;
48、自阀手柄;
49、动力制动;
50、空气
51、制动;
52、相同;
53、盲目切除;
54、200;
55、电气化;
56、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
57、缓解;
58、长大下坡道;
59、空气制动;
60、空气制动;
61、加速;
62、调车;
63、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
64、不准动车;
65、立即停车;
66、车机联控;
67、“强迫加速”;
68、10;
69、列车;
70、车辆乘务员;
71、调车;
72、停车;
73、制动; 7
4、交班司机;
75、司机;
76、对口;
77、IC;
78、酒精;
79、“机调-10”;
80、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簿;
8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8
2、周转区段;
83、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标本兼治、预防为主”;
85.、出、退勤;
86、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87、半年;
88、救援列车; 8
9、三;
90、九
91、
一、二;
92、五;
93、每;
94、8;
柴油机车操作规程范文第6篇
第1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2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装置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会维护保养电机车,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1条
穿戴整齐,衣襟、袖口、衣扣必须做到“三紧”。 第2条
操作时,须保持正确姿势:目视前方,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3条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等熔体。
第4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和红尾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第5条
机车运行中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严禁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进行拆盖维修。
第6条
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行驶中严禁打开所有电气设备的盖子,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回车库进行检修。
2. 路过弯道、人员经常行走的地段,要提前鸣号以防机车撞人。
三、操作准备
第1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电机车的运行状况,认真检查如下内容:
1.驾驶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 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电瓶固定销是否完好。 3. 照明灯、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响亮。 4. 箱盖是否完整盖好, 箱盖与车架是否牢固。 5. 蓄电池与回路连接是否良好,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6. 连接缓冲装置是否完好。
7. 砂量是否充足,砂粒质量是否合格;撒砂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 机械部分有无缺损,紧固件有无松动。
第2条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使用该电机车。
第3条
电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砂箱内应按规定装满细砂。
第4条
开车前要检查车前车后有无障碍物,开车时要打警铃。
第5条
开车前认真检查车辆连接、装载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辆连接不正常符合规定。 2.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 装载的物料轮廓不符合规定。 4. 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 运送有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物品。 6. 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6条
严禁司机在车外或不松闸开车。
四、正常操作
第1条
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仪表仪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第2条
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照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3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需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曳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拖闸起动。
第4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禁止过快越挡;禁止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第4条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
第5条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第6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动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连接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7条
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嘹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8条
若车轮滑转,须将控制器调速手柄打向“0”位,再逐渐加速至正常运行位置。禁止调速手柄未放到“0”制动机车。禁止打反向制动。
第9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第10条
列车行驶速度规定:运送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11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方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第12条
电源中断时,必须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第13条
列车出现异常时,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紧急停车。
第14条
减速时,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行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向制动电机车。 第15条
紧急停车时,司机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16条 制动时,不可施闸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出现这种现象,必须迅速松闸而后重新施闸。 第17条
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第18条
列车制动距离规定: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第19条
途中因故停车时,司机必须立即检查机车并向队值班领导汇报,检查前须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
第20条
司机离开电机车时,必须将换向手柄打至“0”位,并取下钥匙亲自保管。
第21条
机车停车时
1.将调速手柄转至“0”位,将换向手柄转至“0”位。 2. 将制动系统的操纵杆扳至闭合位置。 3. 制动后,不能迅速停车时,应检查闸带的磨损情况,如磨损超限,须立即更换。
第22条
工作结束后,检查机车完好情况,清洁车辆,整理工具。 第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