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范文

2024-05-15

国有林场改革范文第1篇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臵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臵1287人,占应安臵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臵154人,占应安臵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 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臵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12、 原定的安臵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 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臵换。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臵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臵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臵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

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国有林场改革范文第2篇

一、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中央对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支持。省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亿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城市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政策;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适当提高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加强总体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不同区域国有林场实际,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

国有林场改革范文第3篇

【发布文号】湘政发[1998]13号 【发布日期】1998-08-14 【生效日期】1998-08-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加快

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1998〕13号1998年8月14日)

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省林业厅)

省人民政府:

我省国有林场自50年代初创建以来,在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事业、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林场的发展也面临着不少新的情况和问题。为尽快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并体现国有林场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形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一、实行分类经营管理

根据国家《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和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对现代林业的需求,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商品经营型、混合经营型等三类,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生态公益型林场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事业性支出,在稳定有关扶持政策、维持原有投入渠道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通过逐步增加财政预算安排、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社会多方筹集等多途径解决。混合经营型林场属生产性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实行经济核算,维持原有的投入渠道和优惠政策,经营的生态公益林投入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及通过社会多方筹资等途径解决。商品经营型林场属生产性事业单位,以经营商品林为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按基础产业给予扶持和政策优惠。

国有林场类型的划分,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提出划分标准,由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划定,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

二、加快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取消国有林场固定用工和自然增长招工制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劳动用工数量,采取多种用工形式。职工与林场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林场富余人员,通过兴办二三产业、发展职工家庭经济等多种形式安排就业,并鼓励富余人员自谋职业。

精简国有林场内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在职职工总数的10%。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限,建立平等竞争、择优上岗、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主要负责人由林场职工选举或民主推荐,经主管部门审查,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其他管理人员由林场或林场主要负责人聘用。

改革国有林场分配制度,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打破现有固定工资制度和单一分配形式,把职工工资与林场经济效益挂起钩来,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多种分配形式共存的分配制度。使工资收入向生产第一线倾斜,向生产和经营能手倾斜。

三、

三、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国有林场要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使林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鼓励国有林场以其资产为资本控股、参股,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外商联合,组建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企业;鼓励国有林场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林农联营。林场的荒山荒地、经济林、竹林以及不便集中统一管理的用材林,可以长期承包、租赁或转让给职工经营;林场所属的各类多种经营项目,要积极实行股份合作、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形式,也可以转让、拍卖给职工个体经营。国有林场要支持和鼓励职工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家庭自营经济,因地制宜地兴办家庭养殖场、种植场、加工场。对经营面积小、经济效益差、独立经营难以维持的国有林场,可以就近并入规模大、经济实力强的国有林场;也可以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或股份合作经营。对过去在乡村基础上将当地农户转为职工后组建的国有林场,可进行整体改制,建成股份合作制林场;也可以参照农村改革的办法,将生态林和用材林基地之外的山林、田土长期承包到户,分户经营。

四、

四、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调整产业结构

国有林场要十分重视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良好的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要围绕林业的产业化和山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搞好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大力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和产业产品结构。要优化第一产业,重点搞好速生丰产林基地、名优特新经济果木林、工业原料林基地、珍稀树种基地建设;强化第二产业,加大木竹资源、水电资源、矿产资源以及其他林区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力度;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速发展森林旅游业、花卉业、商业及其他服务业等。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到国有林场开发资源,兴办产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五、

五、稳定和完善扶持国有林场发展的经济政策

当前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凡按规定适用于国有林场的都应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资金时,对国有林场要给予支持。国有林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件精神免征所得税。当地财政应从征收的农业特产税中返还部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建设。对张家界、金洞、莽山等三大国有林场,由当地政府决定试行新的财政分配体制,按照“确保基数,增量分成”的原则,林场的财政收入仍由财税部门依法征收、全额上解,林场超收分成应得的部分由各级财政与林场通过年终结算办理。

对国有贫困林场,要纳入当地扶贫计划,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扶持,帮助其尽快脱贫。对贫困林场职工参加当地职工养老统筹保险、交纳统筹金有困难的,当地政府要给予适当补贴。

要逐步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减轻双重负担。对国有林场担负义务教育而承办学校的,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逐步移交给当地有关部门管理;尚不具备条件暂时不能移交的,各地要将对国有林场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如数返还。国有林场办的医院原则上应分离出去,移交给当地政府承办,也可作为社会办医疗机构。

要坚决杜绝对国有林场的乱集资、乱摊派。地方办电、城镇建设、通信建设、市场建设等,不得向国有林场摊派资金。未经省人民政府以及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对国有林场的收费项目都应当坚决予以纠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平调国有林场的土地和资产。

六、

六、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促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计划。要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国有林场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加强对林场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实行定期政绩考核和离职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发展。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国有林场改革范文第4篇

我国国有林场一直以来都在进行相应的改革, 以期促进我国林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至目前为止, 我国国有林场已经分别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分别是: (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国有经济进行了相应的完善改革, 对于林场的市场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 (2) 对于国有林场的人事方面进行了相关的改革, 对国有林场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解决; (3) 对我国国有林场在产业结构、土地承包以及水电开发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2 国有林场改革的必要性

2.1 林场发展资金缺乏

在国有林场发展的过程中, 尽管国家政府也给与了少量的资金, 但是这部分补助的资金并不能够满足林场的正常运作与发展, 为了确保林场的正常运作, 大多数的林场都是依靠贷款来实现林场的运作的, 但是因为林场的林业经济效益较低, 使得大多数的林场都负债累累。再加上近年来, 国家对森林的采伐开始进行限额, 以期提高我国林业环境, 进一步的限制了国有林场的林业经济来源, 使得林场的经济效益直线下降, 林场缺乏相应的运作与发展资金, 无法正常的运作发展。

2.2 林场管理制度落后

因为大多数的林场都建立于比较落后的偏远地区, 因此当地的经济、文化都相对处于较为落后的阶段。在这样的区域内, 因为文化的落后会导致职工思想的落后, 从而使得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很多的林场在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于林场的职工大多数都是以一个比较模糊的体系来进行管理的, 并不能够体现管理的效率。

2.3 经营方式单一不稳定

在进行林场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中, 对于国有林场的经济利益分配一直都是管理的重点以及难点。近年来,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 林业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整, 使得林地的价值不断的上升, 这样一来就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部分人员以利益作为借口来支付林地的使用费用, 还有一些乡镇认为林地的使用造成了乡镇的交通量增加, 需要提高相关的薪酬。

3 国有林场改革对策

3.1 国家重视, 投入资金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 首先要从政府开始, 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辖。国有林场的改革: (1) 要加大资金投入, 这些资金先用来改善林区生活条件, 像修路, 安装通讯设备, 改善电力工程和饮水条件。 (2) 要用来培训目前的劳动力, 目前的林业工人的技能还是以伐木和栽种为主, 要培训他们护林, 绿化等新技能。

3.2 进行国有林场体制改革

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人们对于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高, 这对于林场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林场的建设应当使林场的建设更加的生活化, 使区域群众能够主动的参与进林场的建设, 使人们能够主动的了解林场, 走进林场, 促进林场林业发展的同时也能够在林区放松自己, 缓解都市生活的压力。此外, 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过程中, 还应当重视林业人员的培养, 安置原有的林业工人,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些老一辈的林业工作者, 因此一定要制定完善的安置措施, 善待这些林业工作者。

3.3 发展林外产业

国有林场周边有大量土地, 可以在这里开展种植盆景植物, 还可以利用森林的生态食物链进行养殖业, 像山羊, 土鸡、肉牛、肉兔的养殖, 可以保持生态平衡, 也可以解决富余劳动力, 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在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 一定要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并且切实的为人民服务, 在建设林场的过程中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的了解林场, 从而实现森林资源建设与保护的全民化。

结束语

国有林场的改革与发展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 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了众多的林业发展信息, 因此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需要众多的林业管理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够完成。近年来, 随着国有林场的不断发展, 林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的暴露了出来, 相关部门应当针对这些问题, 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最大程度上确保我国林业的持续问题发展。

摘要:对于国有林场的改革与发展, 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 我国国有林场在20世纪的主要发展目标是为社会的建设提供足够的木材资源。这一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变化, 当今林场的发展不再局限于木材的供应, 更多强调的是林业资源的保护与生态环境的维护。本文将就国有林场的发展趋势以及改革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国有林场,发展,改革

参考文献

[1] 王春风, 张辰利, 张锁成, 等.国有林场发展趋势与改革的必要性分析[J].河北林业科技, 2015 (1) :53-56.

国有林场改革范文第5篇

西宁市塔尔山林场始建于1970年,建场前身为财贸农场,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当时中央领导人提出的“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方针的号召上,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绿化积极性,使林场的绿化建设有了较大的提高,经周边村民和各大厅局干部群众义务劳动和林业职工的不懈努力,使场区所辖的近80%以上的林地全部整地或播种过柠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荒山造林初见成效。截止目前,林场所辖的8960亩荒山,其中已成林3860亩,灌木林1800亩,疏林地870亩,宜林地1430亩。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过30多年的建设,林场已修建上山道路8.3公里,修建砖混结构护林房2间,瞭望塔1座,土木结构护林房4间,场部基础设施从无到有,水、电、路三通,办公区修建二层砖混楼200平方米,修建砖混平房、车库约780多平方米。三是育苗得到重视。我场苗圃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壮大,建场初期为适应荒山造林要求,我场开始培育苗木,已建成 20多亩较规范的苗圃地,并对苗圃地有林地充分利用开发,发展第三产业,开办餐饮业,增强了自我发展的能力。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我们党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坚持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我们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增强群众意识,努力提高林场干部职工的生活水平和收入,努力培育林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林场各项事业发展。

改革二十多年来,国有林场在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产业、推进林业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二是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中林、幼林多,针叶林多、阔叶林,。三是以苗木销售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四是经营管理机制落后,基本上延续计划经济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六是收入分配不合理,不能较好的体现多劳多得。七是林场内部管理薄弱,缺乏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八是林场扩大再生产资金短缺,国家拨款和贷款基本没有,靠林场自身积累难以解决林场扩大再生产。为此,必须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理清发展思路。其发展思路主要是:以直接追求解决效益我目的,坚持可持续发展,在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和保护下,按照市场解决规律的要求落实林场自主权,使林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并确保国有资产

当前,林业事业正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国家林业局实施的六大工程,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更为林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国有林场有着数十年创业积累的基础,有着吸纳人才,为人才大展身手提供广阔舞台的条件,因此,国有林场要站在更高的起点,始终不渝地突出发展这个主题和第一要务,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加快国有林场建设步伐。今后工作的思路是:

一、 坚定不移地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一是搞好科学总体规划,依托大南山总体规划,做好塔尔山景区规划。二是严格选用优良树种,经过几十年的造林实践,适应林场造林的主要树种有云杉、油松、河北杨、白榆、山杏、暴马丁香、青杨等。三是培育壮苗。四是大苗上山营造混交林。

二、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申报油松采种基地、有害木处理中心、干旱浅山地区油松造林示范基地、大果沙棘种植基地等项目。

三、依靠科技创新实现经济腾飞。科学是第一生产力,振兴经济首先振兴科技,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进步,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应技术和引进新品种,促进科技成果转换为现现实生产力。 确保科技经费的投入,舍得投入,善于投入,把科技经费用好、用活。建立人才机制,使各类人才脱颕而。

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管理制度不严、管理水平低的状况,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模式,加强林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场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狠抓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坚持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 重点增强林场积极实力。

五、拓宽发展空间寻找林场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思想上引导,政策上倾斜,资金上扶持,有效地发展壮大自营经济队伍。林场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应充分意识到林区发展的局限性,在林区外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遇,走出去拓展道路,发展外向型经济,可采用股份制、联营等方法解决投资问题,走出林区发展外向型经济,使国有林场经济工作步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继续实现“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以人员优化重组结合资源的优化重组,将有限的行业资金与人员分流结合起来,实现资金―人员-资源一体化的改革;大力兴办经济实体,积极发展

二、三产业,增强林业的活力,劳动者转变为既是劳动者,又是资产拥有者和经营者,有效发挥国有林场职工积极性。

七、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要不断改革林场经营机制,充分调动每个职工参与林场改革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股份制改革和国有民营化造林机制改革的力度,扩大林场非公积极成分,创造一切条件让职工尽快致富。

研 报

国有林场改革范文第6篇

摘 要 当前,国有林场在会计电算化不断得到发展与普及的形势下,自身内部的会计工作出现了很大变化。国有林场为了完成既定目标管理,务必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能够适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系统调控制度。本文主要阐述国有林场会计電算化过程当中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加强策略。

关键词 国有林场 会计电算化 问题 加强策略

一、国有林场会计电算化中出现的问题

1.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缺乏完善的会计电算化的数据管理体制。这样的结果导致会计电算化的数据在归档上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另外,有些国有林场由于会计人员基本属于老一代,对会计电算化缺乏了解和学习的热情,仍然沿用手工做账的形式,或者说由于对电算化技术没有掌握到位,没有备份财务数据。致使不能有效、完全的进行会计档案归档工作。第二,不规范的会计档案的立卷工作。有的国有林场不粘贴会计凭证,有的虽然粘贴但没有会计员的盖章,有的会计账簿填写不完整。第三,没有按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很多国有林场对会计档案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化归到专门的档案室保管,或档案室面积太小,没有足够的空间,也不注意进行“八防”,另外在档案排列上十分随意,需要时查找起来十分不便。

2.自动化的会计电算化的弊端。

会计职责的过度集中违反了职务分离、批准、授权的原则。会计数据的集中处理,虽然使会计人员大大减少,但也使得一些本来应该分离的职务没有分离。比如,有的会计员不仅从事输入、输出数据的工作,还负责数据的审核与报送。这样的后果是本来由人来监督的变成了电脑监督,毕竟电脑无法取代人脑,使得数据的篡改更加容易,会计的安全性受到挑战,缺乏必要的监督的就相当于没有监督。

3.内部控制受到凭证无痕修改的巨大冲击。手工修改数据会留下痕迹,但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修改数据变得无痕。因此,很容易遭到篡改。

4.会计电算化的网络安全问题严重。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会计财务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通过网络传输的会计信息比较容易被不法分子拦截,会计电算化网络系统受到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以及信息技术漏洞的影响,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导致信息的丢失,系统的崩溃等。网络的开放性特征使得会计信息的保管收到了严峻挑战。

二、国有林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对策

1.加强会计基础性工作。第一,遵循国有林场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设置科目编码、类型、名称、摘要等;核算清楚相应科目,辅助账簿必须根据国有林场实际需要,适当的加以细化;核算项目、科目明细必须对应国有林场的业务规范要求。第二,加强记账凭证的审核。会计电算化的基础就是记账凭证。只有记账凭证具有真实性才能确保报表和账簿的真实性。要通过规章制度建立会计凭证的审核、监督、稽查等制度,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真实以及规范。第三,加强档案归档管理。会计档案的归档主要是为了保存会计信息方便以后进行查账、核对工作,了解林场的会计发展沿革。电子会计档案归档的要以纸质形式归档于档案室进行合理保管。第四,充分重视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

2.务必加强对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在会计电算化实施以后,会计的内部控制系统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众所周知,会计电算化系统具有高度的集中性于自动性的特征,使得会计工作具有了更大的隐蔽性和不可控性,传统的会计手工模式下的岗位责任制及内部控制系统极有可能面临失效的风险。虽然,目前国有林场已经健全了相对应的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等。但在实际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中,上诉人员基本上由同一个人兼任,这是因为会计电算化实行后大大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人员减少了,使得国有立场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降低了,但是会计工作的风险却大大增加了。因为,会计工作多重岗位于一身,缺乏必要的监督、稽查制度,极有可能造成会计人员罔顾会计人员职业操守,进行不法活动。对于上述情况,首先务必加强岗位的管理,对密码管理要更加严格、规范,设置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权限,定期对软件进行升级优化,建立网络防火墙,加强授权管理,加强对资料的整理、稽查、监督,还要加强定期查账制度。

3.用会计电算化,促进国有林场会计工作现代化。国有林场会计电算化不仅仅作为会计运算的一个工具,而应该成为促进林场内部会计系统结构、运行方式、内部监督等方式的转变。电算化的会计运行具有速度快的优点因此,在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工资管理、成本管理、银行对账、经济规划等方面可以大大提高运算效率,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使会计电算化能够始终为林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会计工作服务。相关的会计主管部门领导,应该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系统,让林场充分享受到会计电算化工作带来的服务。

4.会计电算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准。学习财务知识是基础,学习会计电算化的计算机知识是必要,知识不断更新是要求,这样才能提高电算化的工作能力。通过大力培训及人才的引进提升国有立场跨级电算化水平。

5.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之下的会计档案制度管理工作。根据会计电算化的专门特点,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在调查检阅、修改复制、保管销毁等方面加强管理。另外,还要对计算机的软件、硬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升级换代,对重要的会计数据需要进行备份,建立健全密码保护措施。对于计算机的硬件管理,需要及时进行防虫、防火、防霉、防水灯基本防护工作,定期刻录的会计信息光盘进行复制转移。

参考文献:

[1]马艳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商业经济.2007(03).

[2]刘秀枝.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及效果.企业管理.2007(10).

[3]刘宏振. 国有林场会计电算化工作加强策略.财会电算化.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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