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的构成及要求范文第1篇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订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主管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订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定期进行护理查房,督促检查和考核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等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7、审定实习护士、轮转护士的临床教学实习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8、了解掌握各科护理人员流动情况,护理工作质量、全院特别护理和危重病人人数,根据需要组织好科室间协作,对护理人员做临时调配。
9、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0、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