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荣誉感

2022-07-30

第一篇:什么是集体荣誉感

集体荣誉感是一切工作的保证

“责任、荣誉、国家”是美国西点军校著名的校训。200年来,西点之所以能培养出那么多杰出人才,秘密就在于此,它使西点军校培养出了无数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献身精神的精英。这些精英人物进入商界后,依然秉承这一理念,把“责任、荣誉、国家”作为其企业文化的核心,培养出一批具有荣誉感和责任感,道德品格高尚的员工,从而建立起自己杰出的团队,打造出富有巨大生命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责任、荣誉、国家”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正是这种精神力量的召唤,才造就了最优秀的团队,也培养出了最出色的员工。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民族、一个集体,甚至于一个人,没有精神力量是不行的。一个前进的国家,总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一个发展的民族,总有一种积极进取的意志。一个强大的集体,总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集体荣誉感,它是团队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对自己的员工进行集体荣誉感的教育,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唤起对自己所在团队的集体荣誉感。

集体荣誉感是一个团队的灵魂。它是振奋精神,激励斗志,团结一心,艰苦创业的强大动力。一个缺乏集体荣誉感的团队注定是散沙一盘,结果必然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油瓶倒了都不扶一手。

集体荣誉感能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有了集体荣誉感,团队才有凝聚力,才有进取心,才有向上的朝气。

集体荣誉感是粘合剂。它可以将一盘散沙聚合成坚硬无比的砂轮,力量足以磨平坚硬的钢铁。丧失了集体荣誉感,一个团队哪怕它曾经是一块坚硬无比的砂轮,天长日久,也会被风化成一盘散沙。

集体荣誉感能增强团队的战斗力。拥有集体荣誉感,团队才有活力,才有奉献精神,才能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无坚不摧。集体荣誉感是团队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推动力。

一个没有集体荣誉感的团队是没有希望的团队,一个没有集体荣誉感的员工是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优秀员工。

有集体荣誉感的员工,会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绝不会为个人的私利而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他们甚至为集体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他们知道,只有公司强大了,自己才能有更大的发展,他们明白唇亡齿寒,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如果一个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有足够的荣誉感,对自己的集体引以为荣,他必定会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事实上,往往是那些有集体荣誉感的员工才敬业爱岗,踏实肯干,才有可能被真正地委以重任。具有集体荣誉感的人,在任何一个集体中都会受到欢迎和尊重。

黄传奇董事长为机场的企业精神提炼了“敬业、进取、合作、修炼”八个字。树立集体荣誉感,是践行这八个字的前提和保证。

有了集体荣誉感,才会有敬业。具有集体荣誉感的员工都具有强烈的责任心,集体荣誉感可以衍生人对集体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员工更加珍惜和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敬业爱岗。也只有这样,员工才能自觉地不做任何与履行职责相悖的事,不做那些有损于企业形象和企业名誉的事。

有了集体荣誉感,才会有进取。有了集体荣誉感,员工才有自我修炼的渴望,团队才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团队成员才能不断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意识。

有了集体荣誉感,才会有合作。集体荣誉感能增强团队的协作力,有了集体荣誉感,工作才会不分份内份外,工作起来才能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因为目标一致,才能维护集体的荣誉,为集体增光。否则,就会面对工作,人人作壁上观,斤斤计较,不配合,不协作。

有了集体荣誉感,才会去修炼。修即学习,炼即实践。有了集体荣誉感,人才会更有上进心,才能像海绵吸水一样不断学习,才能“吾日三省吾身”,常知不足而进取。

集体荣誉感可以创造荣誉,荣誉也可以让个人获得更大的回报。事实上,只要我们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工作也会赋予我们心理的满足,回馈我们丰收的果实。众所周知,在韩国,如果一个人在全球著名的三星企业工作,不仅他的工作令人羡慕,他今后的职业生涯也将大大得益于三星。努力工作、创造成绩、保持荣誉的过程中,我们个人也不知不觉地融入到了集体之中,并通过集体这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获得更好的发展。有首歌唱到:“公社是棵长青藤,社员就是藤上的瓜。瓜儿连着藤,藤儿牵着瓜,藤儿越肥瓜越甜,藤儿越壮瓜越大”,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像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那样,“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这也印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另一句名言:“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

具有集体荣誉感的人,通常是道德品格高尚的人。他们会更多的为别人着想,而不是活在自己的一己私利里。凡事能多替他人着想,多替集体着想,会使人心胸更宽广,自己也更愉悦。

第二篇: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的,比如说:尤溪绿茶、镇湖苏绣、佛山陶瓷等,都是集体商标。那么集体商标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为什么要申请集体商标,申请他有什么意义呢?商标局对集体商标的审查又有什么要求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初步分析一下。

集体商标主要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

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

一、申请集体商标申请人需具备的资格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那么,集体商标审查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包括哪些方面的审查呢?

1、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2、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集体商标不但对申请人主体资格有严格的要求,而且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也非常严格: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3、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4、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5、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6、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二、集体商标的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

三、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得区别。

(1)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四、保护集体商标的意义

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受到法律保护,主要意义在于:

1、有利于创造该集体的信誉、扩大影响。必须明确的是,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

2、有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国内市场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这是为了把中小企业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产品,形成数量优势和质量统一管理,创立驰名商标,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能力,注册并使用集体商标,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发达国家曾经采用过的成功经验。集体商标的使用及保护在我国的现实意义还表现在:

1、可以壮大集团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可以弥补我国企业规模较小之力量不足,以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占领国际市场。

2、只有实行注册保护,授予专用权,才有利于鼓励企业集团到国外注册,取得商标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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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集体合同的内容涉及了很多方面,比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定额、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职工就业保障、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履行集体合同发生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责任、履行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也许有人要问,上述种种内容是不是都要在集体合同里有所体现?答案是否定的。作为企业的负责人,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内容。有些是本企业需要的,就可以放在集体合同里,与职工进行协商;有些是本企业不需要的,在集体合同里,就可以作为选用条款来使用。

也许有人会问,是不是企业和员工都必须签订集体合同?答案也是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和企业可以协商是否签署集体合同,也就是说,企业和员工签署集体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不签署也是不违法的。?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自测试题

发布时间2011-02-24 共50题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兼顾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是平等协商的( )。(2分)原则 c.主要途径 d.重要方式 a.基本要求 b.基本

您的答案为:b解析: 2.( )是企业(用人单位)建立和谐有序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2分)劳动合同制度法

您的答案为:b解析: b.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a.4条 b.5条 c.6条

c.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a. d.公司

3.平等协商的基本原则有( )。(2分)d.7 条

您的答案为:b 解析: 4.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调整( )的必然要求,是工会维护( )权益的重要机制。(2分)业

a.劳资关系;企业 b.劳资关系;劳动者 c.劳动关系;企 d.劳动关系;劳动者

您的答案为:d 解析: 5.收到集体协商要求的一方,需自收到要求之日起( )内以书面形式回应。(2分) a.7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您的答案为:c 解析: 6.应有( )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讨论集体协商草案,须经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2分)您的答案为:b解析: a.1/2 b.2/3 c.3/4 d.3/5 7.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是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的。(2分)相依赖 c.相对应 d.相补充 a.相结合b. 您的答案为: c解析: 8.( )是国家队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政治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2分)劳动合同制度法

您的答案为:c解析: b.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c.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a. d.公司

9.( )是劳动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2分)商集体合同制度您的答案为:b解析: b.劳动合同制度 c.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a.平等协 d.公司法

10.集体协商主要采取( )形式。(2分)面协商 d.邮件协商

a.会议协商b.口头协商c.书

您的答案为: a解析: 11.( )是劳动关系运行中平衡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2分)度 b.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c.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a.劳动合同制 d.公司法

您的答案为:b解析: 12.诚实守信、公平合作是平等协商的( )。(2分)原则 c.主要途径 d.重要方式

a.基本要求b.基本

您的答案为:b解析: 13.集体协商可由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 )的要求。(2分)书面形式 c.电子形式 d.讨论形式 a.口头形式b. 您的答案为:b 解析: 14.集体合同期满前( )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2分)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您的答案为:a解析: 15.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是平等协商的( )。(2分)本要求 b.基本原则 c.主要途径 d.重要方式 a.基

您的答案为:b解析: 16.( )是工会平衡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制度。(2分)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您的答案为:a解析: b.劳动法 c.公司法 d.劳动关系法 a.平等

17.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由( )。(2分)人选派 c.本单位工会选派

a.本单位工会指派b.法定代表 d.法定代表人指派

您的答案为: d解析: 18.( )是劳动者在市场经济劳动关系中权益实现的主要途径。(2分)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您的答案为:a解析: b.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c.劳动合同制度 a.平 d.公司法

19.协商首席代表由( )担任。(2分) b.本单位工会干部和本单位领导d.本单位工会主席和本单位领导 您的答案为:c解析: a.本单位工会干部和单位法定代表人c.本单位工会主席和单位法定代表人 20.中国工会的平等协商制度,在西方国家叫做( )。(2分)平等谈判 c.协商谈判 d.工会谈判 a.集体谈判b. 您的答案为:a解析: 21.( )是劳动关系出现矛盾和问题时解决和处理的法律制度。(2分)动合同制度您的答案为:c解析: b.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c.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a.劳 d.公司法

22.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利益实现功能有( )大主体。(2分)二 c.三 d.四 a.一b. 您的答案为: c解析: 23.职工方协商代表由( )。(2分)派 c.本单位工会选派

a.本单位工会指派b.法定代表人选 d.法定代表人指派

您的答案为: c解析: 24.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时平等协商的( )。(2分)则 c.主要途径 d.重要方式

a.基本要求b.基本原

您的答案为:b解析: 25.平等地位是集体协商的前提,相互尊重是平等协商的( )。(2分)本要求 b.基本原则 c.主要途径 d.重要方式 a.基

您的答案为:b 解析: 2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 )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2分) a.7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您的答案为:b 解析:

二、多项选择题

27.专项集体合同包括( )等。(2分)益 d.休息休假 a.工资 b.劳动保护 c.女职工权

您的答案为: a,b,c,d 解析: 28.我国的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法律法规,就( )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2分) d.劳动安全卫生 e.职业培训 a.劳动报酬 b.工作时间 c.休息休假 f.保险福利 您的答案为: a,b,c,d,e,f解析: 29.平等协商是指职工通过工会,为( )进行协商的行为。(2分)动关系 b.确定劳动条件 c.确定劳动标准 d.签订集体合同 a.调整劳

您的答案为: a,b,c,d解析: 30.集体合同在国际上又称( )。(2分)体协约 d.劳资协议

a.团体合同b.集体协约c.团

您的答案为: b,c,d解析: 31.集体协商中工会需要做到( )。(2分)求职工意见,明确协商主题和重点;过程中的内部分工;您的答案为:a,b,c,d,e解析: a.确认协商代表;b.广泛征d.进行协商 c.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e.提出协商要约或集体合同文本草案

3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在( )方面存在区别。(2分)同内容 c.签订程序 d.订立时间 e.法律效力

a.协商主体b.合

您的答案为:a,b,c,d,e解析: 33.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利益实现功能主体是( )。(2分)企业家 c.企业 d.国家

a.劳动者b. 您的答案为: a,c,d 解析: 34.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代表之间签订的,关于( )的书面协议叫做集体合同。(2分) a.劳动条件 b.劳动标准 c.劳动关系 d.劳动环境

您的答案为:a,b,c解析: 35.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有( )。(2分)商集体合同制度您的答案为:a,b,c解析:

三、判断正误题 c.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a.劳动合同制度b.平等协

d.公司法篇三:中国船员集体协议简介

中国船员集体协议简介

一、《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基本内容

《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是由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代表海员、中国船东协会代表中国航运企业,经过双方集体协商签订的协议。它是依据我国国内法律法规和《海事劳动公约》的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国海运业和海员队伍的实际制定的。包括:船员就业,劳动合同及管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船舶配员及值班,职业安全和医疗,食品、居室、寝具和娱乐,船员服务于战区、疫区等危险区域,伤亡保赔,遣返,解除和终止合同,船员投诉及劳动争议,船员教育和培训,及船员最低工资标准等内容,系统、全面地确定了中国船员的各项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是中国第一份全国性产业集体协议,也是一份对船员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生命健康权利等全方位进行保障的集体协议。是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航运领域共同推动“以人为本”方针的落实,“体面劳动”的实施的一次共同行动,是促进船员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为什么制定《中国船员集体协议》

1、船员职业保障的需要。

船员是个特殊的职业,船员的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技术含量高,尤其是管理级和操作级的高级海船员,被称为“海上白领”,是真正的高级航海人才。职业特性要求高级船员必须是复合型的:不仅对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熟练与精通;还要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应懂得基本的外交礼仪,需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有一定的商务经营能力,更要有娴熟的团队指挥能力。船员的生产生活环境具有特殊性:他们工作流动、分散,要面临大风浪和海盗对他们生命的威胁;要适应高科技设备在船上应用和港口国、船东不断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常年生活在颠簸震荡、昼夜噪音的船体内,处在缺少信息交流、远离家庭的环境中。船员的劳动关系具有复杂性:他们要处理与企业的关系、与中介公司的关系、与国外船东、货主及船员的关系,特别是外派海员,会因不同民族、语言、文化、政治、法律等差异带来困扰,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海员往往处于弱势。

因此他们比陆地职工要承受更多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要做出更多的奉献和牺牲,需要加强对他们的职业保护。

2、完善船员法规和维权机制建设的需要。

为适应国际海运法规发展的要求,推进我国海运业的规范运作,促进船员“体面劳动”,我们一方面积极呼吁国家制定“海员法”,同时在相关国内法规和国际公约的框架和内容下制定船员集体协议,确立船员劳动标准,弥补法规方面的空白,建立和谐的海上劳动关系,为船员提供符合其劳动权益特点的保障。

3、履行《海事劳工公约》的需要。

2006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整合了国际劳工组织85年来制定的60多个现行海事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涵盖了海员就业条件、上船工作最低要求、船上设施、海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全球海员劳动和社会保护有了统一的

国际标准。《公约》的生效条件是合计占世界船舶总吨位的33%的至少30个成员国批准后12个月生效。目前已有占世界船舶总吨位40%以上的巴哈马、利比里亚、挪威、马绍尔群岛、巴拿马等五国批准,欧盟和日本目前也正在积极推进批准公约的工作,预计未来三年《公约》就可能生效。而此《公约》与其它国际公约的区别在于具有强制性,一旦生效,无论船籍国是否批准《公约》,都要受到制约,船舶都要接受港口国的检查,未达到公约要求的将被滞留。我国政府、工会与船东三方都参与了《公约》的研制,并投了赞成票。为应对公约生效的挑战,有必要按照公约的要求,完善我国的相关措施和机制,为《公约》在我国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时《公约》强调了三方机制和集体协议的作用,公约规定,所有成员国政府对于公约的偏离、免除或灵活适用问题必须通过与国内的船东和海员代表组织协商决定。从而确立了三方机制和集体协议在协调海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地位。

4、建设航运强国的需要。

海运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曾对海运作过生动的描述:“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由全球经济支持的全球社会中,若没有船舶和海运,这个经济就无法运作。” 我国是发展中的航运大国,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面积,有比哥伦布早87年、比麦哲伦早115年成功跨洋航行的郑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海运量年递增8%至10%.我国现有近300家航运公司,拥有商船18.6万艘、1.24亿载重吨,船队居世界第4位,从1989年起连续当选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我国外贸依存度较高,而外贸运输量的93%是通过海运完成的,海员不仅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也为世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海运业的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而要使我国成为航运强国,需要有一支受到良好社会保障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签订《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保障船员体面工作对于发展中国航运具有重要的意义。

5、海员队伍持续发展的需要。

目前全球有约125万海员,80%来自发展中国家,亚洲地区占全球船员资源的50%.到2010年,全球高级海员的短缺比例将达到35%. 我国有155万船员,其中海船船员65万人。我国的海员数量居世界第一位,外派船员数量居世界第四位,长期以来,中国政府积极鼓励年轻人投身海运业,近三年每年航海院校毕业生以近20%的比例增长。但中国航运业仍然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问题。

要促进海员队伍稳定发展,使更多的优秀青年投身航海事业,必须为海员提供更良好的权益保障条件,增强职业的吸引力。

三、《中国船员集体协议》的特点

1、《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产业集体协议。从全国范围看,此前行业集体协议均为区域性、区县级以下,全国性产业集体协议这是第一个。从行业内看,此前多为基层工会组织与航运企业签署集体协议,由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从全国层面上签署集体协议也是第一次。协议是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经过多年的研究、协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而产生的。它的签订是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和中国船东协会为维护中国船员权益、促进中国航运经济平稳发展的一次机制的创新和实践上的突破。

2、《中国船员集体协议》是在海运领域落实我国有关法规、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的重要举措。《中国船员集体协议》的制定依据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ilo 144号公约)、我国的《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是将党的要求、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际公约的要求产业化、本国化、具体化的落实。是为了应对公约生效和履行公约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是促进海运法制建设和协调国际法与国内产业政策的关系的具体

实践。

3、《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体现了劳动关系“双赢”。《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从海员职业国际化特点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我国航运发展和维护船员权益的需要。签订《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不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中国船员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我国航运产业的发展。未来,这份集体协议将对我国船员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避免了我国船舶在应对国际港口国检查时因为集体协议的缺失而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仅保障了我国船员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我国船舶的正常营运。

4、《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主要针对远洋船员。本次签订的集体协议所覆盖的船员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并在从事国际航线航行的商船上工作的船员。由于内河船员与远洋船员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特点有一定差别,内河船员未包涵在内,拟在未来另行研究,制定内河船员的集体协议,因此此次协议文本为“a类”。

四、《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对海运业及船员的影响

1、建立了统

一、规范的全行业船员劳动标准。有利于引导、约束航运企业用工行为,规范船员劳务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健全了权益保障机制,使船员维权有据可依,使船员的劳动经济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2、搭建了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的平台。劳动关系双方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定期进行协商,研究行业发展中涉及船员权益的问题,充分表达双方要求,增进双方沟通,实现发展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3、使船员维权工作前移。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协议使工会的船员维权工作前移,有利于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和解决,可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减少海员、企业的劳动争议成本支出,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4、为船员参政、诉求、协商提供了制度保证。船员的工作特点是流动分散,他们的信息不畅,与船东的信息获取往往不对等,影响了他们与船东的沟通、在涉及权益问题上的知情权和诉求表达。工会通过联系职工,调查研究,了解职工的呼声、需求,代表船员进行集体协商,可以使船东更多地听取、考虑和吸纳船员的意见和要求,从而为船员参政、诉求、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

5、提高中国船员整体的竞争力。健全船员权益保障机制,一是可以稳定现有船员队伍,同时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加入这支队伍;二是集体协议不仅涉及船员经济权益,对船员的健康医疗、培训等都有所规定,有利于保障船员的健康权和发展权,促进船员素质的提高。

6、增强我国对《海事劳工公约》生效适应能力。《中国船员集体协议》适应了公约要求,不仅体现我们履约的态度,也是我们履约的准备,将为公约生效后的航运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篇: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

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工会抓住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抓住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核心,抓住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

另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对于顺利分配关系,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工资分配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均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解决工资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和无序现象,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外,关键环节就是在企业层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协商机制。只有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提升劳动者一时增加职工工资,才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

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下面我们简单说说这些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是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总称。应从企业的生产、工作特点出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我国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1.等级工资制

2、结构工资制

3、岗位技能工资制

4、岗位薪点制

5、绩效工资制

6、提成工资制

(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分配形式,也叫工资形式,是对职工市级劳动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从对劳动量的计量方法上区分工资分配形式,可划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

(三)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调整幅度。 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即职工在某一年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工资水平的确定和定期调整,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是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工篇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云南省 集体合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 行政方和工会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 酬。在确定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应根据企业经济 效益和利税指标,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的上 一年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岗位、技能因素,以及资本、 技术管理要素,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差距。

三、经对企业本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本

市、本行业其他相关因素,参照今年政府部门颁发的工资指导 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双方 经过平等协商,就本企业工资水平形成以下协议:

1、本工资总额达到万元,增长 %;职工平

均工资达到元,增长%;

2、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最低工资为每月 元。

四、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 奖和 等津、补贴。奖金、津(补)

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 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 工公布。

五、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1、各项奖金的设置和发放:。

2、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 。

3、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六、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办法: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部 分,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七、双方商定,本从企业税后留利中提取%,用于

职工当年劳动分红,劳动分红的具体办法是: 。

八、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本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元确定。

九、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绩效考核办法等工资性文件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法定程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工资性文件经双方确定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 日为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该签字后的工资清单企业应保存备查。 十

一、本企业 岗位(工种)实行计

件工资分配形式。企业要加强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核算管理工作,通过协商合理确定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

1、劳动定额:

2、计件单价: 十

二、其他需要双方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事项:。

十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的,双方可提出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双方应在10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十

四、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订立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本合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消、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6、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十

五、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篇三: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样本) 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合同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合同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计时及计件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26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上月(正常劳动月份)实际工资标准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全勤奖、年终绩效奖、高温津贴、医疗卫生补贴等津补贴.奖金及津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办法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劳动数量的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依照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考核确定.员工参与民主投票.审定后的奖金、津贴、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员工公布. 第十条 根据宁阳县政府转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宁政发〔2013〕74号),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以2012年泰安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资指导线2%增资比例,测定公司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12个月份)为21名职工增加工资总额1.6万元。

第十一条 每年工资集体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合同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得影响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报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签字):乙方首席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企业盖章) 乙方(工会盖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第五篇: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国有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要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实现利润增长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试点企业要首先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签批列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试行。工资协议以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为基础进行协商。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和特殊情况下各类人员工资支付办法、各种假期工资待遇;

3、企业主要经济效益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工资增量;

4、职工当年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5、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分配办法;

6、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措施等规定;

7、工资协议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及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 冀劳社办[2002]134号)

(二)非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非公有企业都应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分配办法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内容包括:

1、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支付日期;

2、工作环境及律补贴分配办法和女工保护及假期工资待遇;

3、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措施:

4、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

5、工资协议期限和终止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 冀劳社办[2002]134号)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

河北省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选拔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长期从事劳动工资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每个设区市本级30人左右,每个县(市)10人左右。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由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培训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同级劳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培训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同级劳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聘任,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2.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企业工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了解企业财务制度,熟练掌握企业工资帐务处理业务;

(3)政治可靠,作风严谨,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勤政廉洁。

3.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职责和义务

(1)接受劳动保障、工会、企业家协会或企业的委托,依法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负责对企业劳资双方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帮助企业拟定工资协议草案;

(3)认真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坚持原则,维护资产所有者、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对企业工资协商中产生的矛盾,认真负责地进行调解,避免突发性事件和冲突事件发生,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维护稳定;

(5)严格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协商有关的事项;

(6)尊重企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不得以任何上级组织和部门的身份,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施加影响;

(7)主动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4.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管理

(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统一管理,登记注册,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2)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受托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要在培训合格证书上进行记载。

(3)不能履行指导员的职责和义务、未能参加培训等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指导员资格,注销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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