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检修招标文件

2023-01-07

第一篇:电气设备检修招标文件

2机组A级检修电气招标文件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

电气岛A级检修

招标文件

编制:鄂州发电有限公司生技部 审核: 批准:

2013年5月

1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一、概述

1、#2发电机采用东方电机厂生产的型号为QFSN-300-2-20发电机。本次大修#2发电机配合通流改造将发电机扩容至330MW,发电机扩容工作将由北京全四维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发电机定子膛内工作由北京全四维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但不含相关试验;#2发电机出线、中性点六支套管改造工作由东方恒运进行,但不含相关试验;发电机部分按外包项目的其它相关工作属本招标范围。

2、#2发电机励磁系统将进行AVR励磁调节系统改造,原东方产AVR励磁调节系统将换成南瑞电控产AVR励磁调节系统,改造工作由黄石电厂进行,另励磁系统6KV励磁小室励磁整流部分相关检修工作也由黄石电厂一并进行,该部分不属于本招标范围。

3、#2主变、#2高厂变油浸变压器系意大利ABB产变压器,按检修项目要求本次#2高厂变要求更换变压器以散热器下蝶阀为界,以上变压器本体部分所有密封垫子更换,含下蝶阀,不含大盖密封垫子的特殊检修项目。

4、厂用低压干式变有ABB产雷神型、SIEMENS产T15G型、顺德特种变压器厂产SC3型、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产SCB9及SC9型干式变,另一次风机两套变频器及凝结水泵一套变频器的移相变压器为湖北三环公司提供的产品。

5、高压电机为ABB、SIEMENS、西屋、湘潭电机厂、哈尔滨电机厂等产品。

6、低压电机基本为国产品牌电机。

7、220KV发变组出线E09间隔,开关为ABB产品,隔离及接地开关为平顶山高压开关厂产品。

#2机组6KV配电装置有ABB产品及天水长城产品,本次大修中ABB产VD4型开关柜内(ABB提供的部件)的检修工作由厦门ABB公司进行。6KV配电装置部分按外包项目的其它相关工作属本招标范围。

8、#2机组0.4KV配电装置有ABB、SIEMENS、GE、MOLLER、TCL、正泰、上海华通等产品。

9、电除尘电控配电系统为原装美国Lodge公司成套产品,其间经过改造部分控制部件已更换为龙净产品,此次电除尘电控配电系统由福建龙净环保进行检修,电除尘部分按外包项目的其它相关工作属本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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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鄂州发电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2机组A级检修工作外委项目。

2、本技术规范书包括#2机组A级检修外委项目和设备的检修、改造、安装和试运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附件的检修、改造、安装和试运等工作。

4、在商务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投标方、招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执行。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检修工作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6、如招标方有除本技术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讨论、确认后,作为本技术规范的补充,与本技术规范书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7、要求投标方具有近5年内进行过2次及以上300MW机组检修的业绩。

8、本标段所有检修工程禁止转包或分包。

三、检修范围、要求和标准

(一)检修项目范围:

1、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及部分辅机设备检修标准项目,机、炉、电及热控各专业部分技改、特殊项目施工,各监督、试验项目的配合工作,包括本标段内所有与检修项目相关的焊接和起重工作。具体参见招标方编制的《#2机组A级检修电气项目表》。

2、本标段界限划分 详见电气检修项目表

3、在履行合同期间,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检修项目、内容,并办理额外工作量签证单。若投标报价中有相同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若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综合单价,则按有关计算规定或定额计算,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只要增加或减少部分的总费用不大于所签合同价格的2%,则合同总价不变; 3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如大于合同总价的2%,调整后的合同价为原合同价和变动价格之和,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付款方式按照主合同付款方式。

4、随着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招标方有重新确定界限划分的权力,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

5、设备检修后的首次给油脂由承包单位完成。

6、投标项目内相关的焊接、起重及热处理等工作。

7、所负责检修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施工产生的废料和垃圾进行处理,其中报废的备件类物资返回公司物资库,其它垃圾由承包商负责运送到业主的垃圾场。

8、检修中对业主生产部要求重新油漆的设备,由承包商无偿进行刷漆,油漆由业主提供,工具和文明生产用具由承包商提供。

9、临时电源的电缆准备和铺设(电缆由承包商自备)。

10、检修用的脚手架搭设、保温的拆装由承包商完成。

11、配合完成检修中和检修结束后需进行的各种试验和调试(含机组启动时的动平衡及加装配重工作)。

12、承包商针对上述项目检修的所有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后应移交业主。

(二)总体目标:

1检修中不发生破皮流血事件,杜绝人身轻伤。不发生火险现象,杜绝火灾事故。无设备损坏事故。

2在控制工期内完工。

3修后创全优,安全稳定连续运行180天以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全国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4标准、特殊、技改项目完成率100%,监督项目、节能项目完成率100%,安措、反措、安评整改项目完成率100%。

5设备缺陷消除率100%,设备完好率100%。 6消除设备渗漏点。

7 修后实现机组零缺陷启动、并网一次成功。

(三)标准要求

1、 所有检修工作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招标方提供的各专业的检修工艺规程和 4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设备图纸及技术资料。

2、检修工作必须遵守和执行下列标准(如标准更新按新标准执行): 鄂州发电发电有限公司检修工艺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03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 焊接技术规程》DL/T 752-2001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 868-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篇)》DL5048-95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1996年版)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管道篇)》(1996年版) 《火电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997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火电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776-2001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火电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火电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DL/T715-2000 《火电发电厂耐火材料技术条件》DL/T777-2001 《火电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95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1999 《发电厂检修规程》SD230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 《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质量标准》DL_T 705 《大型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DLT--735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DLT--607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DLT--651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 《东方电机厂300MW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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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 573-2010 《变压器油》GB2536 《超高压变压器油》SH 0040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82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_408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 《继电保护技术规程》GB14285 四 、双方责任

1、招标方职责:

1.1 设备检修中需要更换的备品备件由招标方负责提供合格产品。包括设备用油(主要为齿轮箱等容器内部用油)、承压部件管子、轴承等。

1.2 招标方负责投标方与同时进行施工的其它队伍的工作协调,对投标方工作尽量提供便利,投标方检修人员食宿由投标方自行安排,且费用自理。

1.3投标方按照有关的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方的时间要求安全的完成检修任务;招标方依照投标方的检修进度,由质检人员负责检修过程中的配合、联系、质量验收等工作;检修中出现质量标准的争执,由招标方安全生产部专业主管决定。

1.4 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应依据图纸要求及电力验收规范;验收标准及检修所用图纸由招标方出具和指定。

1.5 招标方对投标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6 检修工作内容如需变更调整,由招标方负责办理调整手续后,交由投标方实施。

1.7 招标方负责提供检修场地,检修所用水源、气源、电源,以及必备的专用工具和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

1.7.1 检修场地

检修场地按设备、系统所在区域由招标方限定界限,中标方在此范围实行定置管理,不得擅自超出范围。

1.7.2 水源、气源

中标方应按招标方指定位置引接施工用水和用气,有关临时管路的引接由中 6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标方负责。

1.7.3 电源

招标方负责提供电源接入点(指各母线室电源开关侧),临时电源及照明的接线工作及所用电缆由电源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1.7.4通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和起重设备

检修所需的通用工器具(包括量具)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必备的专用工器具(随机工具)及现场具备的起重设备由招标方提供,其它专用工具由中标方自行解决;起重工作由中标方负责,操作由中标方有资质人员自行操作,中标方在使用招标方提供的专用工具和设备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损坏,照原价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 中标方职责:

2.1中标方应在检修开工前5天进入施工现场,接受招标方的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按照招标方的有关规定,中标方应与招标方代理人签订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2.2编写检修作业文件包(质检点和三级验收包含其中);编制各标段检修进度计划和网络图;编制现场检修设备定置图。

组织检修人员学习A级检修文件包、检修工序卡和招标方编制的A级检修管理文件、技术措施。

2.3投标时投标方要编制总体质量保证目标和措施,对每一检修项必须编制有安全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重大检修项目的每一个项目,必须有各分项的安全措施,如汽机吊缸、发电机抽转子等。如果中标,这些文件须经招标方审核后实施。

2.4 中标方承包的汽轮机油系统的润滑油(含小机油、电泵油)必须达到NAS7级,EH油必须达到NAS5级方可验收合格,在油系统设备检修时,各油箱的验收工作除经招标方的设备管辖部门质检人验收外,还必须经招标方的化学监督人员验收合格。

2.5 投标方中标后应提供参加检修人员的名单、工种、资质、相关的操作证等有关资料。

2.6 检修期间中标方应服从招标方指挥管理,必须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 7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度,自觉接受招标方代表的监督检查。按照招标方要求安排参加招标方组织的会议,并执行会议的有关要求,中标方工作行为应符合招标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招标方生产区域活动,不准乱动和本次检修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2.7中标方参与招标方#2机组A级检修,在检修过程中中标方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应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委派的项目工作负责人应有中标方安监部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在招标方安监部认可备案,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8检修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现重大缺陷,中标方应及在1小时内通知招标方确认,并逐级汇报。

2.9检修中招标方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投标方应给予答复。对于重大安全、质量、文明、环保及不遵守检修工艺规程要求的问题,招标方有权停工复查,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应费用。

2.10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填写质检验收单,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生效,不得漏项。双方对质量有异议时,原则上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招标方生产(副总)经理裁决,未经业主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运行或进行下道工序。

2.11本标段范围内机组检修所需的设备、备品备件等材料均由业主供应,其他消耗性材料(如氧气、乙炔和清洗剂等但不仅限于此)及工器具均由中标方自理,因特殊情况中标方需要在招标方物资部门领用材料时,需到招标方生产部办理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将在中标方的人工费中扣除。

2.12 要求承标方在设备解体后3天之内向委托方提出损坏更换的备件计划(正式版)

2.13 要求承包方在施工前清点设备标牌的安装情况,并经委托方确认。在设备检修结束后,修前安装的设备标识牌不能有缺损,如有缺损,则由中包方负责安装完善,所以生费用由中包方自理。

2.14 要求承包方在起动试验前制定所有试验的技术方案。

2.15 要求承包方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检修后的设备应做到标识齐全,设备缺损的油漆应由承包商自费补齐,检修过程中应保护好地面,使用电焊时应做好地面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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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汽机12米地面防护用品由招标方提供,其它地面保护用品由中标方负责,所有材料、工器具、防护用品、检修后的废旧物资的厂内运输(包括领出物资及返还物资)及装卸由中标方负责。

2.17 中标方进入现场前携带的工具必须是经中标方校验合格(现场使用的计量工器具,须有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时间,过期未检验计量工器具严禁带入现场使用),并经过招标方现场抽查合格。中标方应将详细工具清单和检验报告报与招标方安生部、安监部。中标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器具是安全和可靠的,不会造成事故,否则,中标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出厂前要按照清单进行清点,并由招标方人员签字认可,确保现场无施工遗留工具。

2.18 现场检修中需要的外委加工零件,由中标方提供加工图(要求必须有A4纸版图纸),招标方安排外委加工,费用由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应提前列出需加工的物件计划,便于提高工作效率。相关专用工具的加工事宜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2.19 中标方负责检修的项目施工进度,必须符合招标方网络计划。中标方所承担项目的检修进度应符合招标方总进度的要求,并向业主提供总体施工进度及各标段项目进度计划;中标方在检修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应在总工期未过半前向业主提出延期申请,以便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检修工期(机组解列至并网)暂定为 天,中标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2.20 中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2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表》和《#2机组A级检修特殊、技改项目表》,对承包的重大、特殊项目,应编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报招标方审核备案。

2.21 中标方应制定出不符合项管理程序,中标方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中标方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外),直到验证合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做出变通决定并签署意见。

2.22 分部试运转按招标方制度执行,中标方应主动安排好试转计划并做好各标段间的协调平衡工作。

2.23 中标方应保证招标方A级检修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无条件服从招标方检修领导小组的安排(包括夜间加班等),不能出现因人力和技术力量 9 鄂州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电气岛A级检修招标技术文件

不足等原因造成检修工期拖延、检修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中标方检修的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 天竣工的要求,招标方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另委项目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包费中扣除。

2.24 中标方的领料工作(包括在承包单位内部领用各种备件及各种专用工具),所需用的任何车辆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2.

25、中标方应加强本单位内部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到一个系统或设备进行检修时,相关专业应全部参与并负责通知承包方的相关专业,以提高劳动效率。(如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相关的电气、热工设备应同时安排检修)

2.26 中标方承担的单项工程(指技改项目)应包括全部附属部分(指热工、电气部分),并根据热工专业需要将信号送入DCS中。

2.27 设备检修时需采取的临时措施,(如抽水工作,设备打压接临时管道、阻碍设备运入场地的设备临时拆除安装等)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由于设备检修等原因造成部件损坏而增加的临时工作量由中标方负责。

2.28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承担招标方临时增加的工作,招标方按前面增减项目的有关条款相应增加工日,招标方临时增加的工作项目一并并入相对应的系统或设备,如中标方不能完成,则按下面2.30条处理。

2.29 中标方承担的各项检修工作包括解体后发现缺陷的处理工作。但不包括需要返厂处理或厂家处理的工作和需要进行特殊试验、检验的项目。但包括设备返厂时进行的配合工作(包括起重和焊接),返厂检修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30 中标方必须完成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检修工作,如果在某一系统或设备检修中,其内部单项工作超过5项不能完成的,则按整个系统或设备没有检修处理。招标方除扣除中标方相应系统或设备的工日外,将对没有进行检修的系统或设备单独外委,单独外委项目发生的费用全部在中标方的工程款内扣除。同时按外委项目发生费用额度的一半对中标方进行处罚。

2.31 检修人员数量及素质要求

2.31.1 实施#2机组A级检修时,应根据检修项目、检修时间和招标方要求,配置足够人员,参加A级检修的人员数量和资格必须得到招标方同意、批准。

2.31.2 参与检修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从事检修或安装工作3年以上。 2.31.3 参与检修的女职工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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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 参加检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10%,其配备需经招标方认可,主要技术人员至少应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检修或安装工作至少5年以上,并具有相同或类似设备的检修或安装经验和管理经验。

2.31.5 中标方专业技术工人应不少于总人数的40%,从事检修或安装工作至少5年以上,并具有相同或类似设备的检修或安装经验。

2.31.6 中标方一般技术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应不少于总人数的30%,从事检修或安装工作至少3年以上。

3.31.7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至少应有该工种实际操作经验3年以上,并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且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数量必须达到能保证24小时倒班作业的要求。

3.31.8 汽轮机、发电机等主设备检修禁止使用临时工。

3.31.9 投标方在全部工作结束后,清理干净现场,设备表面见本色。拆换下的零部件运到指定地点,垃圾由中标方运出招标方厂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场经招标方验收合格,方算竣工。

3.31.10 招标方提供合格的现场起吊设施(如行车)给中标方使用,中标方在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3.31.11 中标方承包的检修工作票由中标方填写,招标方负责工作票上安全措施的正确性,中标方除负责安全措施正确性以外,还要负责施工人员及现场的安全工作。

3.31.12 设备修后整组启动至机组并网后168小时内,中标方应安排维护人员值班,以便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3.31.13 在保质期内出现检修质量问题后,中包方应在接到接到通知后24小时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包方承包,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五、技术协议签订

凭中标通知书,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条款,双方签订检修技术协议,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工期:

投标方承担的全部检修工作必须在招标方通知开工日(初步计划3月)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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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完成,不能影响招标方的检修后总启动的各项工作。

七、施工验收程序

1、 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图纸、说明书及检修工艺规程等将作为验收标准。投标方检修时应执行上述标准,并根据上述标准申请验收。

2、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严格执行H、W点验收计划,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生效,不得漏项。投标方在执行H、W点验收计划申请见证时,应提前6小时通知招标方,以便于招标方人员安排验收时间

八、质量保证:

1、中标方对所检修的设备质量要保证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由中标方免费处理,造成的重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所检修的设备自机组启动后应保证180天不因检修质量问题而中断连续运行,在保修期间造成的重大设备缺陷应由中标方无偿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修后设备无渗漏,主机、辅机一次启动成功,修后设备达正常出力,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九、检修技术文件、竣工资料要求:

检修文件要求:

1、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个月内,中标方将本次A级检修组织机构、质量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等文件(不限上列内容)报业主方审核。在检修开始一周前将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工作人员安规考试成绩、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资责材料报业主方审核。

2、中标方检修所做的各项检修技术记录、检查试验(校验)报告、安装调试文件、设计说明、测绘图纸及相关计算书等必须齐全准确、符合招标方归档要求,并及时提供给招标方。

3、检修竣工后7天内,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报告和检修总结及各标段总结。

检修竣工后,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合格。验收时提供竣工报告,竣工报告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起重工、高压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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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间工序的H、W点见证验收单。

3、检修记录及检修文件包(包括检修前后的特征尺寸记录、测量工具、设备检修更换部件和检修负责人等);

整个检修资料装订成册,整体移交,向招标方移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检修资料一套。

十、说明

1、所有列出项目的内容包括外部清理,外观(包括设备固定螺栓、设备连接法兰螺栓及支架紧固情况)检查、补漆(不影响整体美观时)、设备标识的完整、清晰。

2、所有工作描述具有全面检查、解体检查等内容的项目,都包括清理、调整、装复及缺陷处理等要求。

3、原则上要求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设备说明书和设备图纸进行检修工作。如在检修过程中发现检修规程、设备说明书和设备图纸与实际有矛盾而无法执行时,应经业主安全生产部签署修改意见后方能继续实施检修。

4、如果中标方承包检修项目涉及到的设备界面划分不明确的,由招标方另行界定。

5、投标方承包项目检修过程中遇到的土建工作由招标方负责。 十

一、 附件:

附件一 《鄂州发电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A级检修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二 《#2机组A级检修电气招标项目表》 附件三 《#2机组A级检修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表》

第二篇: 仪器设备招标文件范本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和定氮仪采购公告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因检测业务需要,需购置****光谱仪、**定氮仪各**台。现就仪器技术指标与有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采购项目生产供应能力和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次采购的仪器设备为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和定氮仪各一台,每一台设备为一标的。

2、招标文件为免费材料,请供应商与中心联系,查看、索取招标文件,也可从网上下载。

3、凡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年*月*日8: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声明欲投的标的,并按600元/标的交纳有关费用(此款不退)。

4、中心将于****年*月*日9:00时(北京时间),在中心会议室公开招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光临。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是法人代表或者具有法人代表授权资格的代表。

地址:**省**市

电话:****-5563392

传真:****-2626918

邮编:230031

联系人:***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

1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定氮仪采购

2招标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标单位地址:**省**市樊洼路18号省仪器公司院内

3招标方式:议标

4招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

5投标书递交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投标截止日期:****年*月*日8:00时投标书接收人:***电话:****-传真:****-

6开标时间:****年*月*日9:00时开标地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7交货地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8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9签订合同地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0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日起**个月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资金来源于项目专项资金,资金可靠。

2、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2.2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并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招标文件为免费材料。凡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年*月*日8: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声明欲投的标的(每台仪器为一标的),并按600元/标的交纳有关费用(此款不退)。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

六、预购仪器设备技术参数

第二章

一、投标书格式

二、投标一览表

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四、规格响应表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资格证明文件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方有权要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

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已申明参与竞标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正式申明参与竞标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已申明竞标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写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2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该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7.3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需采用公制。

8、投标书构成

8.1投标人应确保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2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有可能被认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8.3投标书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9、投标报价

9.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除原子吸收光谱仪外,每一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2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应为交货地点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9.3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0、投标货币

10.1投标以美元报价。

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1.2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正式授权同意提供该货物。

1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1.4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3)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1.1至11.3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的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货物正常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他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此价格包括在总报价中。

12.3采购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有效期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套投标书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书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书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用姓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书的递交

15、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5.2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A)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B)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2月25日上午9:00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5.3投标人应在内外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6、迟交的投标书

16.1按照第15条的规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以书面通知递交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7.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议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议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前,可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8.3开标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本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8.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做开标记录。

19、评标办法

19.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9.2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有关专家、行政主管人员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奇数)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

19.3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9.4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

(1)投标书未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的;

(3)未能满足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

19.5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打分法,从经济、技术、资信、服务四个方面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打分法采取百分制。

(1)经济上的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现场交货价格,该价格包括货物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

(2)技术上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如招标文件有要求,评委会还将评审投标技术方案等。

(3)资信上的评审,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以及所提供货物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等。

(4)服务上的评审,主要评审投标书所承诺的技术服务。

19.6评委会在评标时将分别与各投标人就其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进行咨询。其后,评委会将根据议定的结果,综合评价各投标人的条件,排出拟授标人的名单。

20、投标书的澄清

20.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议标结果的公示

22.1议标结束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现场通报议标结果。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23.1评委会将评审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进入复审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其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23.2评标报告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买方与第一中标人(卖方)签定合同。

24、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4.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采购货物的配置和服务的数量予以适量增加或减少。

25、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25.1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

26、中标通知书

26.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以传真、电报等书面形式,将中标通知书发至中标人。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7、履约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交由国内的一家银行出具的总额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也可为银行保函或现金)。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7条的规定去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29、未尽事宜

29.1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内容

1付款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付款条件:合同签定后买方开具银行信用证,其中90%即期凭单支付,10%买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2)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4)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修等。

2、技术规格

2.1买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付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条件

5.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费由卖方承担。

5.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支付

6.1卖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依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⑴运输部门出具的凭证;

⑵发票;

⑶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⑷装箱单;

⑸验收证书。

7、技术资料

7.1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不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7.2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买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的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相对应的中文技术资料。

8、质量保证

8.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的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的后的二十四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2卖方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期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3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标准而全面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能视为最终检验。

10、索赔

10.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10.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索赔时,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的价格。

C.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的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过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赔偿。

11、卖方误期赔偿

11.1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函中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1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11.3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为履行完合同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2、不可抗力

12.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3、税费

13.1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14、履约保证金

14.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序号3规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标的物质保证期期满为止。

14.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照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4.3如卖方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正式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买方的责任

15.1在合同其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

15.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拒绝买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5.3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

15.4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买方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16、仲裁

16.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的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任命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转让

17.1除买方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买方、卖方各执贰份。

18.2合同应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9、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19.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格式及履约保证金格式

(一)合同格式

买方:电话:

卖方:电话:

买方通过公开询价,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卖方投标书“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卖方提交的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美元(美元大写:),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4、付款条件

按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前附表第2条。

5、项目完工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二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买方进行验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元(大写:)。

买方:卖方: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履约保证金保函

(本保函签定合同后提交)

**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本保函是(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为卖方)根据公开询价结果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大写),即合同金额的10%。

当我行在收到贵方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就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保函限额之内的一笔或数笔款项,而贵方无须证明说明要求的原因。

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开出之日起,至年月日前一直有效。

银行全称:

(盖章)

开具人:

(盖章)

职务:

日期:

六、预购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需求

(一)定氮仪

1、用途:

用于土壤、肥料、植株等样品中氮的分析及农产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测定。

2、供货要求:

2.1仪器类型:自动凯氏定氮仪,包括消化、蒸馏、滴定等全套设备。

2.2数量:一台。

2.3内容:

2.3.1全套可操作系统;

2.3.2仪器正常使用2年所需的备品备件。

3、技术规格要求:

3.1仪器工作环境:

3.1.1电压:220VAc±10%;

3.1.2频率:50Hz;

3.2仪器性能参数:

3.2.1蒸馏时间:≤5分钟/样品(30mg氮);

3.2.2蒸馏能力:≥40ml/分钟;

3.2.3测定范围:0.1-200mg氮;

3.2.4重现性:1%消化误差;

3.2.5回收率:≥99.5%(0.1-200mg氮之间)。

3.3消化炉:

3.3.1数字控温并带温度显示;

3.3.2可同时消化5个以上样品;

3.3.3配有2套消化管和消化管架;

3.3.4消化管容积为250ml以上。

3.4蒸馏装置:

3.4.1稀释、加碱、蒸馏、排空消化管等可程序控制;

3.4.2带有化学试剂缺液报警系统或可方便检测到液体缺少;

3.5滴定装置:

3.5.1数字显示,滴定精度≤0.1ml;

3.5.2最大滴定体积≥50ml。

4、技术服务:

4.1安装:仪器制造厂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后附验收报告。

4.2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和买方要求进行人员培训;

4.3保修: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二)原子吸收光谱仪

1、用途:

用于土壤、肥料、水、农产品等样品中多种常量及微量元素的定量分析。

2、供货要求:

2.1仪器类型:①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具备两种背景校正功能;

②或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参数为去掉“*”号部分,可在“类型①”的投标书中标注并提供报价,或单独提供一套投标文件)。

2.2数量:一台。

2.3内容:

2.3.1全套可操作系统;

2.3.2仪器正常使用2年所需的备品备件。

3、技术规格要求:

3.1仪器工作环境:

3.1.1电压:220VAc±10%;

3.1.2频率:50Hz;

3.2性能指标:

*3.2.1火焰:5mg/kgCu吸光度≥0.5Abs,RSD≤0.5%;

3.2.2石墨炉特征质量:Cd≤1.0pg,RSD≤6%。

3.3光学系统:

3.3.1波长190-870nm;

3.3.2双光束光路设计;

3.3.3灯座4个以上,进口、国产元素灯均可使用;

3.3.4光栅刻线≥1200条/毫米;

3.3.5狭缝:多级,自动选择;

*3.4火焰原子化系统:

3.4.1雾化-原子化系统安全可靠,有完整的安全连锁功能,包括水封、火焰监测、突发性断电断气保护、紧急气路切断等;

3.4.2雾化及原子化系统各部件拆卸方便,维护保养容易;

3.4.3雾化室为耐腐蚀材料,包括撞击球和扰流器;

3.4.5雾化器为Pt/Ir毛细管和耐腐蚀喷嘴;

3.4.6燃烧器耐腐蚀、耐高温,自动点火,调节方便;

3.5石墨炉系统:

3.5.1温度范围:室温~3000℃;

3.5.2升温速率最大可达2000℃/秒;

3.5.3升温程序:升温步骤设定≥20个;

3.5.4能对气体的压力和流量、炉温、冷却水等进行监控并具有异常情况报警和保护功能;

3.5.6进口、国产石墨管均可使用;

3.5.7石墨炉自动进样器:50个以上样品杯位,进样量≥70μg,增量≤2.0μg。

4、技术服务:

4.1安装:仪器制造厂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后附验收报告。

4.2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和买方要求进行人员培训;

4.3保修: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三)气相色谱仪

1、应用领域:

用于农药残留定性和定量检测。

2、工作条件:

2.1电源:220V±10%,50Hz;

2.2温度:10-30℃;

2.3相对湿度:40-80%。

3、气相色谱仪主机:

3.1可安装≥2个进样口;

3.2可安装≥2个检测器。

4、进样系统:

4.1自动进样器:100位或100位以上,可使用不同型号的进样瓶,可大体积和快速进样;另外,无需取下自动进样器即可手动进样。

4.2进样口:用于安装毛细管柱的进样口,具有电子流量/压力控制功能,可独立控温且具过热保护功能。

5、柱温箱:

5.1控制温度:室温+4℃—450℃;

5.2程序升温阶数:≥6阶;

5.3最大升温速率:≥100℃/min;

5.4冷却效率:从450℃冷却至50℃≤6分钟;

5.5柱温随室温变化精度(温度稳定性):≤0.01℃/1℃;

5.6可独立控温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6、检测器:

6.1电子捕获检测器(ECD)

6.1.1最高使用温度:≥400℃;

6.1.2最低检测限:≤0.05pg/s;

6.1.3线性范围:104;

6.1.4可独立控温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6.1.5生产厂家最好提供放射源回收业务。

6.2火焰光度检测器(FPD)

6.2.1最高使用温度:≥350℃

6.2.2检测限:P≤0.2pg/s,S≤5pg/s;

6.2.3线性范围:P为104,S为103;

6.2.4可独立控温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7、载气系统:

所有气路系统都需具备电子流量/压力控制功能。

8、数据处理系统:

提供所需相关工作软件。

9、技术服务:

9.1安装:仪器制造厂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后附验收报告。

9.2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和买方要求进行人员培训;

9.3保修: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10、其它:

10.1用于常规有机氯、有机磷类农残检测的毛细管色谱柱各2根;

10.2满足2年使用的备件包;

10.3至少为3名操作人员提供1次相关软硬件培训(除现场安装培训)。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格提出的标准要求提供仪器。如仪器设计、制造、安装、检测和试验依据是其他相当的标准,则应明确提出其差异,并提交相应的标准供买方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品质须相当于或优于各包技术细则提出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对本应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本应提供提供技术数据而以文字叙述所答非所问的,评标时将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有关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复印件)和样本。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规范、完整、统

一、清晰,且须与技术规格对应一致,不接受似是而非的资料。实行生产、推广许可证的产品还须提供生产、推广许可证复印件。

每台仪器都须附有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不接受用试制品或未定型的仪器。各仪器在质量保证期(交货验收后两年)内必不可少的随机易损件、常用工具,此项费用金额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卖方负责安装调试,并应在接到买方要求指导安装调试通知7天内到达安装调试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应有一定资质。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技术规格提出的要求后,买方才能接受货物。所有安装调试的费用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如需培训的,在买方验收仪器之后,卖方应为买方选送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培训内容(仪器构造特点、操作程序、使用操作注意事项、仪器的日常保养、常见故障排除方法等)及培训时间、教材等由投标人自报。

第二章

投标书

项目名称:

投标人:

年月日

一、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根据编号为***********************的招标书及相应的补充事项,

(投标人法定名称)授权签字代表(名称、职务)提交投标书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和相应的二份计算机软盘,投标书由下列文件构成:

----投标书

----投标一览表

----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规格响应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授权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书的授权书

我们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事项,如果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及相应补充事项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美元大写)。

此外,签字代表授权同意如下:

1.本投标书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六十(60)天;

2.我们同意提供按贵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4.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收到中标通知书20天(日历日)内提供履约保函,其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要求与业主(或代理)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本投标文件和贵方的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有效修改书及澄清文件,将构成正式供货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基础。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开户行:帐号:

二、投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所投设备名称

型号

投标报价美元大写:美元小写:

交货期合同签字后交货。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请将此表一式两份放入正本包装袋中密封标记单独存放。

三、供货投标报价表格式

供货及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原产国单价(美元)数量金额(美元)货物分类

备注:货物总价

设计费

资料费

软件费

培训费

专利和技术秘密费

调试费

技术指导费

投标总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规格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备注

买方填写部分卖方填写部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买方填写部分就是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规格,投标人应在所提供的文件中填写上,再将拟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如实在卖方填写栏中一一对应填上,并在响应情况中注明是否响应。如完全一样就填响应,低于就填低于,优于就填优于。决不允许弄虚作假,若投标人不如实填写,一经发现作为欺诈行为处理。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七、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表(复印件);

2、法定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七);

3、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及授权书;

4、售后服务承诺;

5、业绩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资料;

7、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8、其他有关资格证书。

第三篇: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I部分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3 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4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第II部分 招标程序

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招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商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 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 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 技术组 5~7人(单数) 主机设备: 7人/专业

聘请专家 4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辅机设备: 5人/专业

聘请专家 2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 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351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3522 对于35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11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1~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 初评 3114 详评

31141 技术评标 31142 商务评标 3115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人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313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预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

1、

2、

3、

5、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315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件)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 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 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III部分 评标办法 1 一般规定

101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

4、

5、

6、

7、

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1~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 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 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工作应在开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1 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示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 澄清

3121 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 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 初步评价3131 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价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 (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 (见7款) 317 定标 (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 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

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指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等。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报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家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 商务评标

5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 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至同一基准。 507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 综合评标 61 综合排序

611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 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 综合排序原则

613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 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 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 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 编写评标报告

701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格审查情况等。

8 定标

80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 保密原则 90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 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 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 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IV部分 招标文件 1定义

11 项目法人 (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 1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13 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成套和招标资质,受项目法人委托,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即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14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15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16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 17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8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19 评标小组: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110 需方: (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即项目法人,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

二、三卷中称招标人为需方。 111 供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

二、三卷中称投标人为供方。

112 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 (工作设计单位名称) . 2工程概况 21 工程依据

(填写主要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等) 22 资金来源

(填写本工程投融资构成、比例、币种等) 23 工程规模

(填写本工程规模情况和本期工程装机容量、台数等) 24 工作地址 (填写本工程的地理位置) 25 系统概况

(填写本工程各主要系统和/或相关系统概况,附图见附件15) 26 相关设备概况

(填写与本招标设备相关的设备概况,附图见附件15) 27 (总)平面布置图

(简要说明厂/场区布置和本招标设备的位置,附图见附件15) 28 (主)厂房布置

(简要说明(主)厂房布置特点和本招标设备布置,附图见附件15) 29 交通运输

(简要说明本工程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情况,包括水、陆、空) 210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给出本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图表) 3招标范围

(招标设备名称) 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

二、三卷。

4投标人资质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14 业绩

4141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142 或主机设备有4141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4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人网许可证的厂商。

42 对416款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4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应按411至4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 招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附件》组成。

512 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522 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完成。

523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则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标前会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天之内提出。

524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的组成

611 投标文件由三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1卷

1、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I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II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III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IV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V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VI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VII银行资信证明;

VIII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Ⅸ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Ⅹ其它文件和资料。 4投标保函 第2卷 合同条款 1 定义 2 合同标的 3 供货范围 4 合同价格 5 付款 6 交货与运输 7 包装与标记 8 技术服务与联络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1 保证与索赔 12 保险 13 税费 14 分包与外购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6 不可抗力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的生效 19 其它 附件 第3卷 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附件4 交货进度

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6 价格表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附件8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附件9 大件部件情况 附件10 履约保函 附件11 投标保函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13 差异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

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3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2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如延长期超过3个月,招标人应对投标人因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偿。

624 投标保证金

62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招标设备总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保函格式见附件11. 62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天。

624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43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62434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 624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

62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

62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4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26 标前会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则可召开标前会。投标预备会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天前完成。投标预备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天之内提出。

62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271 投标文件一式十六份(二正十四副),包括附件六价格表(表中项目除价格数字外都要填写)及报价说明。附件十一投标人银行保函二份(一正一副)。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附件六价格表(表中项目均要填写)三份(一正二副). 627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63 投标报价

6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六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632 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3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634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11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412 投标保函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银行保函”和“保密”字样。

6413 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附件六分项价格部分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分项价格”和“保密”字样。

6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日期、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招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5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65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652 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

653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654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655 投标报价高于标底上限或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下限且无科学合理措施者。

65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7开标

7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7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投标文件正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并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也可采用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第二步,开价格标。

8评标

81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82 评标因素

详见本卷8341和8342. 83 评标程序

83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评标小组各专业组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8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开标以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澄清,澄清问题一般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

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33 初评

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本卷65判断)。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则首先要进行资格审查。

834 详评

标书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 8341 技术评标

83411 技术评标因素:

容量/能力

经济性能(包括热耗、电耗、效率等);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等); 可靠性;

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

寿命(包括易损件); 结构特点(含材质、配置); 运行特性;

检修条件;

服务;

制造质量;

业绩。

83412 技术评分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则采用打分的办法; 各个评标因素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 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可靠性评分参照可靠性中心发布的关资料,制造质量可参照成套设备局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司/局/部发布的有关资料。

83413 经济计算:

凡可以用金额直接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试验或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按招标设备效率差异折算成投标价格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清单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8342 商务评标

83421 商务评标因素:

商务条款;

供贷范围;

融资、付款;

币种折算;

运输、仓储、保险、税费等;

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交货时间;

比较报价。

83422 价格计算: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等;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费用折算至同一标准;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至同一基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标价。 835 综合排序

835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高者优先;当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当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8352 当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差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8353 对于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8354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 9资格审查

91 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发标以前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也可进行资格后审。

92 资格审查主要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

93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如资格预审中已提供,则此处不再重新提供):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10定标

101 对于1000万元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DCS: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顺序,经项目法人同意后按规定报批定标。

10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及设置性材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顺序,以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并上报核备。

11授予合同 111 预中标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预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

1、

2、

3、

5、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同时,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113 履约保证金

1131 供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月内,预付款前按合同条款531款和1115款规定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132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10. 11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134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需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需方。

114 合同生效

114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草签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件)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114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12纪律与保密

12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22 开标以前,标底价格必须严格保密。

123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24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2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6 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2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28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3招标投标费用 131 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32 招标服务费

按国家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卷 附 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情况、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 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26 燃油 32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I&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8 表格:

参数性能汇总表(格式) 序号参数名称单位设计值保证值试验值备注 结构尺寸/配置情况表

序号结构/配置名称单位型号尺寸/配置情况备注

材质表序号部件名称材质及牌号单位尺寸数量/重量产地备注 配套辅助设备汇总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验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21 设备范围(表格见下) 供方要确认此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2 专用工具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3 备品备件

随机备件、年用备件须单独列表

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24 进口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 (注: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3 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主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技术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根据具体设备需方可提出清单,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需方提出,供方细化,需方确认). 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此

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度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4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44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出具体清单,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52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附件4 交货进度

1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交货进度表如下

交货进度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发运地点1#机组2#机组数量交货时间重量数量交货时间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发运地点1#机组2#机组数量交货时间重量数量交货时间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专用工具交货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发运地点1#机组2#机组数量交货时间重量数量交货时间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进口件交货表 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发运地点1#机组2#机组数量交货时间重量数量交货时间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不有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力(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监造内容 序号监造部套监造内容监造方式HWR数量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 对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4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需方商供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按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视具体设备而定).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参加方配合。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47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附件6 价格表1 一般要求 11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15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6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2 报价表(格式) 合同价格总表 单位:人民币 合同价格:

合计1#2#设备价格技术服务费运输费保险费合计 价格分项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总计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总计

进口设备(部套)价格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备注总计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月数派出人员构成职称人数备注

12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学校和专业职务职称工作 简 历(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单 位 评 价(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每人一表) 1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供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

133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14 需方的义务 需方要配合供主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号培训内容计划入/月数培训教师构成职称人数地点备注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序号次数内容时间地点人数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供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设备/部组件型号单位数量产地厂家名称交货地点备注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附件2的一致

附件9 大(部)件情况

供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序号部件名称数量长×宽×高包装未包装重量包装未包装厂家名称货物发运地点运输方式备注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附件2的一致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致: (需方名称)

本保函是为(供方名称)(以下称供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需方提供(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需方合同设备价格的%(百分之),即万元人民币。 (a)当供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供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需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需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需方。

(b)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的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需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供方银行的名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保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所招标的(设备名称)设备而提供的投标文件保证。

我们(投标人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并约束本行,一旦在收到你们的书面通知说明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时,保证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d)投标人违反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规定。

本保证金函从发给日期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及你们和投标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内有效,除非经你们同意提前截止。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投标人与你们签定了合同为止。

(投标人银行名称)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要提交下列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7)银行资信证明;

8)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9)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0)其它文件和资料。 附件13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表表。

差异表

序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根据具体设备的需要提供) (总)平面布置图 (主)厂房布置图(简图) 系统工艺图

相关设备布置和连接示意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需方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授权人姓名) 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职务: 投标人公章:

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第V部分 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2000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篇:食堂厨房燃气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后勤服务集团

二O一一年五月

一.投标须知

1.简要说明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

1.1此次招标招标人为后勤服务集团,后勤服务集团东三食堂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组委托饮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标工作,招标过程由后勤集团招标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

1.2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或异议,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文件一经提交即视为完全理解和完全同意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1.3招标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单位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所提交的报价书中的任何一种规格产品的供应,并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1.4投标人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此项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补充资料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前后不一致时,以时间近的为准。

1.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投标文件

2.1基本要求

2.1.1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招标文件,并对所有要求及内容进行充分理解。投标书应当对招标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空白或不符合题意均作为未响应或达不到要求计。

2.1.2投标文件中所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信性、可靠性负有法律责任。 2.1.4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信封接缝处贴白纸条并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处理。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2.2.2投标书应包括:

第2页共4页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

(一)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二)产品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四) 2.2.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生产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复印件;

(四)企业规模及供货能力说明及在高校业绩证明材料 2.3投标文件的规定

2.3.1投标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2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2.3.3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2.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准确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2.4投标报价

2.4.1投标人应按拟投报各标段分别报价,列出每种规格产品的投标报价。

2.4.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的优惠政策应在价格中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2.4.3 每个规格的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认可,对于投标文件中明显的错误招标人有权进行纠正和修改。 2.4.4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2.4.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招投标时间、地点安排

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后勤服务集团

第3页共4页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

开标及评标时间:2011年5月21日上午9时 开标及评标地点:后勤服务集团会议室 3.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照片和投标书一同送达 3.3逾期未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开标、评标及定标

4.1开标

4.1.1招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督查小组及用户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4.1.2投标方应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4.1.3开标时由招标方督查小组成员主持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才予拆封。

4.2评标

4.2.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2.2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具备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4.3定标

4.3.1评标完成后一周之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方,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

4.3.2招标方对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委会独立完成。

4.4.2在投标、开标和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4.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方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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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

第ⅴ部分 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zop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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