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净化范文

2023-10-12

废气净化范文第1篇

一、中小型家具行业特征

(一)中小型的木制品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一般规模较小

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普遍比较落后,大部分只有水帘作为简单设备,缺少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备。加之大多数家具企业对涂料和有机溶剂的储存、运输没有能够有效管理,原辅材料在工厂内随意堆放,在储存点和运输线上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量较大,而且大部分是无组织的随意排放。

(二)家具产品的生产中主要以手工为主,工艺较为落后

有机废气的排放主要集中在涂装和胶粘工艺方面。家具生产工艺一般要经历以下过程:选取一种或几种木质材料作为备料,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开料和加工,在组装后进行涂装形成产品;或者是在按照设计要求加工后,先对各个组件进行涂装,再组装成形成产品。因而,在家具的制作过程中要经历多次喷涂底漆和面漆后再进行干燥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油漆中大量的有机溶剂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这也就成为了木制家具厂主要的污染物来源。如果木制品企业没有任何收集治理设施,有机废气会以直接排放或者无组织排放的形式进入环境中,给环境带来污染和危害。一些具有治理设施的企业中主要采用水帘吸收和活性炭吸附作为处理有机废气的手段。水帘吸收主要用于去除漆雾,由于绝大部分漆雾中主要是被水吸收,因而水帘大部分情况下作用和过滤棉很像,仅适用于作为前处理去除漆雾中的树脂,却不能有效去除有机废气;并且水帘吸收中的循环水在过饱和后会丧失脱除作用,这就需要及时更换水帘。而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还需上交给有资质单位进一步处理,就设施的后期处理成本较高。加上部分企业在安装活性炭吸附设备后不能够按期及时更换活性炭,就使得治理设施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大的作用。

(三)家具行业的激烈竞争,致使企业治理废气的主动性不强

大部分中小企业家具生产具有集聚效应,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存在大量的模范和抄袭现象,导致企业利润空间不高,缺少治理有机废气污染的积极性和成本投入,致使环保投入力度不大,污染改善不明显。

二、中小型家具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方案

家具生产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溶剂的挥发,从源头和产生后入手,相应的有两种方案来控制废气:一是从源头上做好控制,实行清洁生产;二是对已产生的废气开展有效的治理。

(一)实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家具生产中的大量挥发性有机气体

家具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涂料中溶剂和辅料中有机成分的挥发,因此对于家具企业而言,最先考虑的选择则是对源头进行控制,即是控制涂装工序的原材料,让企业不断进行涂装工艺的升级改造,优先考虑使用环境友好型的水性漆或UV漆替换原有涂装材料,从而减少挥发性有机气体向大气的排放。

(二)加强过程控制

在整个的生产过程中,企业一方面应该加强对涂装过程的全程控制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原材料损失和浪费,导致过多无用有机废气的产生;另一方面,企业要不断改进和研发新的生产工艺,既要注重产品质量,又要注意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在不断改造生产线的过程中,提升生产工艺。

(三)强化尾端治理,实现废气的达标排放

油漆家具的漆雾是家具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最为重要的污染来源,漆雾主要由颗粒污染物及挥发的有机废气为主要污染物。对于漆雾等颗粒污染物,常用的处理方法有喷淋、水膜、冲击等处理办法,但这些方法的效率比较低。常用的水帘柜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部分颗粒污染物,改善作业环境,但对于气态污染物缺乏没有治理效果的体现,而且会带来二次水污染。有机废气常用的净化方法包括冷凝法、燃烧法、吸附法和吸收法等。这些方法虽然具有净化效率较高,处理彻底等优点。但是这类方法包含再生、回收系统,需要较大的投资大、工艺流程比较长、系统占地较大、运行维护工作量巨大。因而,根据有机溶剂能与大部分油类互溶的特质,采用吸收法工艺具有明显投资方面、运作方面的优势。

废气净化范文第2篇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至2月,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7月至12月陆续公布,具体考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建造师行业中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知识点,供考生朋友们学习!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二)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的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三)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绿化责任制、加强建设施工管理、扩大地面铺装面积、控制渣土堆放和清洁运输等措施,提高人均占有绿的面积,减少市区裸露地面和地面尘土,防治城市扬尘污染。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措施,采取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止,重点是防治烟尘污染。对于扬尘控制,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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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

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

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

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

7、在场界四周隔挡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毫克/立方米。

(四)对向大气排放污染单位的监管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无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五)水污染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六)建设项目水污染的防治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井下环境影响评价。

(七)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

1、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或者剧毒废液。

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3、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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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5、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察、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进一步规定,水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的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立方米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八)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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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净化范文第3篇

空气污染检测取样方法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明确规定了监测与评价的采样要求。采样点的数量根据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一般50平方米以下的房间设1至3个点,50至100平方米的房间设3至5个点,10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至少设5个点,对角线或梅花式布点,采样时应避开通风道和,一天两次,不开门窗,评价办公建筑物时应选择在无人活动情况下采样,至少监测一天,一天两次,不开门窗。

室内空气污染检测须知

对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消费者除了知道要找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意识逐渐增强外,而对最重要的检测过程中一些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重要细节还不了解,甚至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其实,任何检测都是有严格的检测条件的,特别是当消费者想用检测结论作为解决纠纷、甚至进行法律诉讼的证据时,没有标明检测条件的检测报告不过是废纸一张。因此,以下介绍一些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条件,以便您在今后的空气质量检测中更好地与检测单位沟通、配合,同时监督检测机构规范操作,获得更加客观可靠的检测结论。

1.检测应安排在装饰、装修彻底完工至少7天以后进行。很多消费者都认为刚装修完立即检测最好,但实际上油漆、涂料的保养期一般为7天,7天之内正是挥发各种污染物浓度最高的时候,7天之后基本能降低到稳定状态,这时才是检测的最佳阶段。

废气净化范文第4篇

1、炼油厂恶臭污染物及其控制标准

恶臭是刺激人的嗅觉器官、引起不愉快或厌恶、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简称FRIPP)在对多家炼油企业的恶臭污染调查中,曾测定、检出过硫化氢、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乙硫醚、二硫化碳、二甲二硫、氨、甲胺、二甲胺、三甲胺、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酚、甲酚、总硫、总烃、C1~C8。烃等物质和项目,可以将这些恶臭污染物归类为硫化物、烃类、氨、有机胺等。

我国炼油企业要控制上述恶臭污染物,应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

2、炼油厂恶臭污染源及其综合治理技术

炼油工业的恶臭污染源有10多种,其污染类型及治理技术有:

2.1碱渣湿式氧化脱臭

催化汽油碱渣、液态烃碱渣含有高浓度Na2S和有机硫化物(盐),pH>12,传统的处理方法是加酸调节pH到中性,进污水处理场处理。在碱渣加酸调pH过程中,产生高浓度H2S气体,极易造成恶臭污染和中毒事件。

2000年,FRIPP开发的碱渣湿式氧化处理技术通过了中石化组织的技术鉴定。这项技术能够在150~200℃,0.9~3.2MPa,用空气中的氧将碱渣中的硫化钠和有机硫化物氧化为硫酸钠,将部分有机物氧化为H2O和C02,脱除COD,防止碱渣中和处理时产生H2S恶臭气体。目前,这项技术已在国内近20家企业应用。

2.2焦化冷焦水密闭冷却循环使用

从焦化塔排出的冷焦水温度可达85℃以上,含有挥发烃、重油和焦粉等,按传统处理方法,冷焦水经过隔油池、敞开式空气凉水塔冷却到约50℃,返回焦化塔循环使用。其中,在隔油池或敞开式空气冷却过程中,散发出大量的恶臭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中石化组织华东理工大学等参与开发的冷焦水密闭处理技术,能够有效控制恶臭污染。这项技术的特点为:

(1)采用“高温水一低温水混合注水技术”,即把部分经过冷却处理的冷焦水注入高温来水中,控制水温在70℃以下,然后一起进入冷焦水隔油池或储罐,减少恶臭气体散发;

(2)在隔油池或储罐中,采用重力分离方法除去比水重的焦粉并去除一部分吸油后密度减小的焦粉和一部分浮油;

(3)采用旋流分离器强化分离密度接近于水的那部分焦粉和大量的重油; (4)用密闭式空气冷却器取代敞开式空气凉水塔,消除冷却过程的恶臭污染。目前,该技术已在近30套大型延迟焦化装置上推广应用。

2.3常减压“三顶气”压缩进瓦斯管网

中石化某分公司加工高硫原油后,其常减压蒸馏装置的“三顶气”排放量大幅度增加,减顶气不能完全进入加热炉作为燃料燃烧,剩余部分只能放空,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恶臭污染。

2005年,该分公司采取措施,将初馏塔顶提压至0.28MPa,尽量回收液态烃,同时确保初顶气直接进入系统瓦斯线去脱硫;将常顶气、减顶气用螺杆压缩机提压至0.20MPa进瓦斯线去脱硫,消除了减顶气直接排放造成的恶臭污染。

2.4污水处理场恶臭气体治理

石化污水处理场是重要的恶臭气体散发源,散发的恶臭污染物有硫化氢、有机硫化物、氨和挥发性有机物(VOC)等,按污染物浓度高低,可以将污水场恶臭气体划分为以隔油池废气为代表的高浓度恶臭气体和以曝气池废气为代表的低浓度恶臭气体。

为治理隔油池、调节池、浮选池、污油罐等散发的高浓度恶臭气体,FRIPP开发了“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催化燃烧”处理技术。这项技术,采用多功能吸附剂,将废气中的绝大部分硫化物吸附脱除,防止催化燃烧催化剂中毒;通过多功能吸附剂对烃类化合物的吸附/解吸,使不断波动的有机物浓度得到稳定化处理;采用蜂窝状Pt/Pd贵金属催化剂,在反应器入口温度200~300℃,床层空速20000~40000h-1条件下,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可以从2000~8000mg/m3降到l20mg/m3以下,净化气体无不良气味,符合GBl4554—93和GBl6297—1996排放标准。目前,该技术已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等6家企业推广应用。

为治理曝气池等散发的低浓度恶臭气体,FRIPP先后开发了适用于不同工况的洗涤—活性炭吸附法、生物滤塔法、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专利技术。

洗涤—活性炭吸附法,以污水场净化水或碱液为吸收剂,洗涤脱除废气中的水(碱)溶性污染物,不溶性的烃类化合物进入活性炭床层吸附去除。这种方法,可以将废气中总还原性硫化物(TRS)降到5mg/m3以下,将非甲烷总烃降到50mg/m3以下。饱和活性炭用120℃以上的高温蒸汽再生,重复使用。

生物滤塔法,以泥炭、活性炭、空心塑料球等为生物载体,接种微生物,通过控制适宜的温度、湿度和营养成分等,使填料上形成适宜的微生物群落,在恶臭气体通过生物填料床层时,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达到脱臭目的。在镇海炼化污水场A/O池上进行的试验表明,硫化氢、甲硫醇、二甲二硫的去除率90%~l00%,苯系物去除率95%以上,净化气体达标排放。

在有隔油池等高浓度气体“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催化燃烧”处理装置的情况下,FRIPP建议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处理曝气池等低浓度气体。即来自曝气池等散发的低浓度恶臭气体,首先采用污水场的废水(可调PH)洗涤,脱除硫化物、氨、酚等污染物,洗涤水进污水处理场处理;洗涤净化气再进活性炭罐吸附脱烃,饱和活性炭用来自催化燃烧装置的高温净化尾气再生,高温净化尾气携带再生脱附的烃类化合物进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2.5酸性水罐和含硫油罐排放气的安全、控制和治理

酸性水,又称含硫含氨污水,通常夹带一定量的油品进入储罐,从储罐排出的恶臭气体中含有硫化氢、有机硫化物、氨、烃类化合物、水蒸气和空气。

恶臭污染比较严重的含硫油罐包括半成品油罐和污油罐,这类油罐排放的气体中主要含有硫化氢、有机硫化物、烃类化合物和空气。

恶臭气体中的硫化物能够与储罐内壁上的铁反应生成硫化亚铁,在空气和烃类化合物存在下,可能发生硫化亚铁自燃导致储罐爆炸。

为保障酸性水罐和含硫油罐的安全使用、减少和治理恶臭气体排放,FRIPP开发了如下技术:

(1)采用罐内惰性气体保护,保障酸性水罐和含硫油罐的使用安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惰性气体可以是氮气、硫磺装置的SCOT尾气或经过净化处理的烟气。

(2)采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减排措施包括:

a)脱气罐。在酸性水进储罐之前,先进脱气罐,脱除在较高压力下溶于含硫污水中的硫化氢、低碳烃,气体排人低压瓦斯管网。

b)建立罐区罐顶气连通管网和缓冲罐。当一个罐进料,而另一个罐出料时,这两个罐之间通过管道和缓冲罐形成气体“呼”与“吸”的关系,减少废气排放量。 c)控制来料温度,进入储罐的含硫污水或油品温度高,物料蒸气压就大,挥发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就多,因此,降低来料温度将减少废气排放量。一般应在产生含硫污水或油品的车间将它们的温度冷却到45℃以下。

d)保持含硫污水在适当的pH值,通过控制污水中的氨与硫化氢的比例或加入适量氢氧化钠控制含硫污水的pH,可以减少硫化氢和氨的挥发量。

e)拱顶罐改为浮顶罐,拱顶罐改为浮顶罐,或罐区气体缓冲罐为浮顶气柜,可减少废气排放量。

(3)采用洗涤—冷凝—吸附工艺处理酸性水罐排放的恶臭气体。从酸性水罐排出的恶臭气体,首先进入洗涤器,用氨水或氢氧化钠溶液吸收脱除硫化氢,当吸收液中含有氧化剂时,能够同时脱除有机硫化物;从洗涤器排出的气体进入氨蒸发冷凝器,冷凝脱水和部分烃类化合物,液氨来自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氨压缩机系统,蒸发产生的氨再返回去压缩循环;从冷凝器排出的气体进入活性炭床层吸附处理,净化气体达标排放,饱和活性炭用6~8kg/cm2过热水蒸汽再生,再生气冷凝为油—水两相,进酸性水罐,不凝气低压瓦斯管网。

(4)含硫油罐排放气处理。根据恶臭气体组成,含硫油罐排放气可选用吸附或洗涤一吸附等组合工艺。

2.6轻质油品装车过程的油气减排和回收 轻质油品、芳烃装车过程,易散发大量油气。液下装车、在油罐与槽车之间安装回气管路可以减少油气排放;针对不同的工况,排放的油气可以分别采用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和膜法回收,相对而言,前3种技术更成熟,在国内外应用也更多。目前,中石化组织开发的活性炭吸附法、专用溶剂吸收法都已实现工业应用;FRIPP设计开发的三级冷凝油气回收装置正在进行工业化应用试验,冷凝温度分别为一级4℃,二级—25℃,三级“—60℃,油气浓度30%~60%(V),以C3~c3组分为主,油气回收率80%~95%。

2.7汽油氧化脱硫醇尾气治理

汽油氧化脱硫醇尾气恶臭污染严重,它含有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二甲二硫等有机硫化物、氧气和氮气,不能进瓦斯管网,进焚烧炉也有回火爆炸的危险,因此,国内炼油厂大多直接排放或高架排放。

为治理汽油氧化脱硫醇尾气和液态烃氧化脱硫醇尾气,FRIPP和中石化沧州分公司合作开发了“冷凝油气回收-不凝气蓄热燃烧”处理技术,建成尾气处理量200m3/h的工业化试验装置,工业化试验表明,冷凝油气回收率可达80%—90%,每天可回收轻质馏分油l~2t,不凝气油气浓度l%~3%,不凝气与适量空气混合一起进入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净化气体总烃浓度50~100mg/m3,符合GBl4554—93和GBl6297—1996排放标准。

2.8克劳斯尾气催化焚烧处理

克劳斯硫回收工艺尾气中含有一定量的硫化氢和有机硫化物,从安全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角度,必须焚烧后才能排放。

尾气焚烧有热焚烧和催化焚烧两种工艺。热焚烧温度650~850℃,燃料消耗较多,能耗高,操作条件不易控制,易发生炉膛超温、炉体变形事故,焚烧炉寿命较短。催化焚烧温度300~400℃,能耗和操作费用节约近50%,是一种安全、节能的新技术。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热焚烧技术,国外法国石油研究院(IFP)、壳牌(Shell)和法国罗纳一普朗克公司都有催化焚烧技术,应用壳牌(Shell)技术的催化焚烧装置有30多套。

FRIPP开发的FCl—xx克劳斯硫回收尾气催化焚烧催化剂,能够在反应温度350℃、空速6000h-

1、水蒸汽3%~5%(v/v)、过氧系数1.5~2.0、硫化氢进气浓度约2000mg/L、羰基硫进气浓度约700mg/L时,硫化氢转化率>99.9%,二氧化硫生成率为70%~80%,羰基硫浓度不超过150mg/L时,其转化率高于70%。净化气体达标排放。

2.9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维修程序

Exxon公司的统计表明,炼油厂设备和管阀件泄露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占其VOC排放总量的40%~60%,常见的泄露点包括阀、泵、法兰、接头等,泄漏排放的污染物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恶臭污染物。泄露是随机的,极少重复发生,目前国内还是通过人工肉眼观察来发现泄漏现象并进行处置。

在美国,已经建立了标准化的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维修程序(缩写LDAR),它有传统LDAR和SmartLDAR两种,传统LDAR采用EPA方法21(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用手持式仪器(如有机蒸汽分析仪、有毒蒸汽分析仪、光离子检测器等)定期检测每个部件;现行惯例是每个季度巡检一次,根据泄漏的污染物浓度、执行的维修等级和泄漏部件,决定是否处置和采用何种处置方式。

目前,FRIPP和中石化金陵分公司正在参照美国标准,建立我国炼油企业的LDAR,并将在金陵分公司1~2个恶臭污染严重的车间进行应用示范。

2.10停工检修恶臭污染控制和治理

众所周知,炼油厂停工检修过程易发生恶臭污染事故,目前,国内企业通过建立停工检修恶臭污染控制制度,注意施工期天气状况,吹扫蒸汽进冷凝器处理,使用专用溶剂清洗等措施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对检修过程中,因为蒸汽吹扫、蒸罐或热空气吹扫而产生的恶臭气体,FRIPP正在开发移动式(冷凝、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可用于不同企业、不同装置的停工检修过程。

3、结语

十年来,我国开发应用的炼油企业恶臭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有:碱渣湿式氧化、焦化冷焦水密闭冷却、常减压“三顶气”压缩进瓦斯管网、污水处理场废气催化燃烧、轻质油品装车过程油气减排和冷凝回收、酸性水罐和含硫油罐排放气洗涤—冷凝—吸附、汽油氧化脱硫醇尾气冷凝回收油气—不凝气蓄热燃烧等;正在研究开发的有克劳斯硫回收尾气催化燃烧、设备和管阀件泄漏检测维修程序(LDAR)等。

废气净化范文第5篇

治理原则:

1.依据国家和当地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对工业污染进行治理,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2.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避免二次污染。

治理目标:

鉴于制药厂的主要污染物已经列出,所以根据制定依据中的排放标准,各个项目应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制药厂废气治理技术的选择:

1.吸附脱附处理活性炭是最为传统的处理有机废气的物质,它对与某些特定VOCs因子具有良好的吸附作用,且可以脱附再生,但是运费较高,二次处理麻烦。而且一般认为硫化氢,胺类,醛类本身就不适合用活性炭吸附;并且高挥发的物质(如乙醇)基本不被活性炭稳定吸附;高分子的挥发性低的物质容易吸附但是脱附非常困难。

2.催化燃烧法不仅能耗大,而且丙酮燃烧后会产生剧毒物质二恶英,所以也不适用。

3.低温等离子废气治理工艺+复合光催化工艺本方法是针对医药化工等行业的独特特点的降解技术,其核心技术是:首先用低温等离子体产生高能量电子,直接分解废气因子中的有害气体,使其降解成为二氧化碳和水等,再利用光媒触的作用,降解尚未完成的各类有害气体,从而达到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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