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范文

2023-10-18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范文第1篇

地址:

联系人: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联盟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合作承诺

甲乙双方保证合作期间全面履行此协议,并不从事,参与有碍于此协议执行的任何活动。

第二条合作内容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发行的“会”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在乙方处消费使用,乙方不得拒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作。

2、乙方对“会”会员卡的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必须提供最优惠的消费折扣,内容如下: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日至

2、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为提出中止合作,则本合同自动延长

第四条甲方义务

1、 甲方承诺在与乙方合作期内在甲方提供给持卡人的会员手册及各类宣传资料中刊登乙

方的相关宣传。

2、甲方在“会”的宣传活动场所适时地介绍乙方向会员提供的优惠;并且在符合甲方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在这些场所发放自己的宣传品。

3、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媒体广告注明“XX会联盟商家”字样。

第五条乙方义务

1、 乙方保证恪商业信用,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甲方卡,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培训指

导,做好会员卡的受理工作。

2、 乙方有义务在营业场所明显摆放会员卡相关标识,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开展相关的宣传

促销活动等。

3、 乙方的门店或印刷品等宣传材料中出现“XX会”字样时应提前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的

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 乙方有义务保管好甲方所供宣传资料及物料。

5、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会员所获得折扣和积分,为乙方一般顾客所能够享受到的更优惠服

务。

6、 乙方因变更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应确保本协议继续生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订立合同前后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资料信息,除已向社会公开的以外,均属该方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保护双方的商业和技术机密,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技术资料及客户资料透露给第三方(除双方允许公开发表外),若违反此项条例,违约将负责赔偿因泄露对方商业和技术机密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及赔偿条款

1、 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进行合作,并承诺在今后同等合作条件下的合作中,各自拥

有优先与对方合作的权利。

2、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5天内对其违约行为进

行修正补救;限期仍不能修正、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就其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3、 合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而单方要求终止本协议所述的合作,必须至少提

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共同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后,方可按照双方共同的商定终止本协议,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导致的损失,有责任方承担。

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互相谅解,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

则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未果的,应向宿迁仲裁委员会仲裁。

5、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本协议未涉及或未详尽涉及的问题或条款可以签订协议附件

加以解决,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优惠折扣比不上其它贵宾卡、会员卡等折扣,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取消乙方作为联盟消费单位的资格。

第八条协议终止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承担的义务,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得到纠正,则甲方将终止在本协议项下说所授权予乙方的任何权利及以提供的服务。并要求乙方:交还甲方提供的操作手册、宣传标识及材料;销毁所掌握的各种资料及复制品;终止以甲方或“XX会”等名义进行的各项促销活动。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范文第2篇

3月1日,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桥北支行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徐州地区信用卡套现案件的通报》精神,要求全行进一步加强对发展特约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关注商户的经营情况,增加对特约商户的回访次数,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现场调阅POS小票等检查工作,严防犯罪分子利用POS机具进行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件发生。同时,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停止风险商户收单服务。

牟平联社特约商户风险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为切实加强特约商户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套现、欺诈等风险,牟平联社在积极拓展商户、发展业务的同时,时刻不忘风险管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管理方法,认真落实管理措施,加大风险监控力度,优化奖惩考核机制,提高商户服务质量,实现了商户风险管理的新突破。

落实责任,完善管理,严把商户准入关。该联社认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商户准入流程和商户风险管理责任制,从源头上遏制不良商户的违法行为,降低商户管理风险。一是完善商户准入流程。商户拓展前期,拓展人必须对商户基本信息、资信情况、同业竞争、经营状况等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形成正式书面材料。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审核,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商户实名制,对特约商户的审批、签约流程、日常管理、商户终端增减变更、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有效规范。二是严格落实商户风险管理负责制。商户风险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商户拓展人为商户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因资信调查不实和审查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商户的开户社为商户风险管理的第二责任人,承担因拓展人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商户管理职责。同时对商户风险管理控制较好的拓展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实行奖惩并重,充分调动员工对商户风险管控的积极性。

加强培训,定期回访,严把服务监督关。该联社高度重视对特约商户的服务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定期回访、业务监督等工作,严把服务监督关,有效防范商户风险。一是加强商户培训。在每次POS 装机培训的基础上,针对黄金周等消费旺季,定期开展“特约商户专项培训”,保持每半年至少对商户培训一次的频率。在2010年2月份春节前夕,组织开展了一期“特约商户风险防范培训班”,传达了监管部门对POS业务的政策变动和规范管理的要求,结合该社商户的行业分布情况,阐述了POS消费中的一些风险防范技巧,提高了商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开展不定期回访。商户拓展人在装机后要不定期对商户进行回访,排查安全风险,询问其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POS管理的建议,堵塞风险漏洞。以此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满足商户的合理需求,增进与商户的沟通,拉近与商户的距离,提升信用社的服务形象。三是加大风险监督力度。特约商户开户网点负责对特约商户的帐务交易、帐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有利用POS 进行套现、疑似受理伪卡、欺诈等高风险业务或异常业务,一经确认,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并立即终止其交易,防止风险扩散。

信用社加强特约商户风险管理工作

随着丰收卡的推广,特约商户的队伍不断扩大,截止11月末,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全市范围内已有特约商户320户,较年初新增260户。由于特约商户对机具认识不足或操作使用不当而引发的风险问题随之凸显。针对这一情况,信用联社特在辖内各信用社落实专员负责特约商户POS业务,以加强对特约商户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同时对于新装机客户,详细解释机具基本功能以及出现单边账或可疑交易的应对措施,并做到现场示范使用机具,辅导商户操作人员正确规范操作,后期则做好不定期的上门或电话回访工作,以确保新装机客户能正确安全使用POS机具,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引起交易风险。

泉州市城区联社“五项举措”做好加强特约商户POS机营销管理

中国农村金融网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约商户POS机业务风险管控,泉州市城区联社采取“五项举措”做好加强特约商户POS机营销管理。

一、对拟新签约的商户要严把准入关,按照特约商户POS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签约的相关程序和手续,认真执行审批制度,防控风险。

二、要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发展特约商户要建立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

三、要确实了解商户的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必要时要向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户开户行或其他单位进一步核实。特别要关注批发、咨询、中介、公益类等低扣率、零扣率商户的审查。

四、要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的现场检查。建立对特约商户的定期现场检查制度,对于新签约商户、出售易变现金商品(如珠宝、电脑等)商户,以及发生过可疑交易、涉嫌欺诈交易或涉嫌协助持卡人套现等有不良记录的高风险商户,要提高现场检查频率。严格对消费撤销、退货、消费调整等高风险业务的交易授权管理。

五、及时采取措施防控风险商户。发现有关商户涉嫌违规受理银行卡的行为时,要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纠正。对有疑似受理伪卡、盗录信息、套现、欺诈行为的,可暂停其银行卡交易。对确有受理伪卡、盗录信息、欺诈、套现等违法行为的商户,应立即终止其银行卡交易,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将有关情况报告联社,将商户和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工行甘肃张掖分行采取措施规范和加强特约商户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行特约商户管理工作,保持和稳定在收单市场的领先优势和市场份额,张掖分行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和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求各支行客户经理要深入本行分管特约商户,面对面的向商户宣传讲解人民银行、中国银联等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此次整改和市场清理不是我行行为,是行业管理部门的决定,尽可能地争取商户的理解和配合,顺利地完成本次整改工作。我行此前签订的协议,不论是否到期,都必须遵循行业管理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商户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为保持我行收单商户队伍的稳定,同时避免银联追偿性清算,对于交易量大的大中型重点合作商户,重新签约有困难的商户可先采取停止他行卡交易的做法,待与商户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后,恢复全面收单业务;

三是对于交易量较少的小型商户,必须在整改要求的时间内,变更为正确的银联标准扣率,商户不接受的,可考虑撤销商户合作关系,收回机具。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范文第3篇

负责人: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上海国际商贸城E区二栋

联系电话:13971211307

乙方(联盟商家):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使甲乙双方达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且经友好协商一致后,现就乙方加盟甲方联盟商户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政策有:

1、乙方客户凭乙方会员卡到甲方VIC CLUB酒吧消费,按会员级别可获赠一份中号果盘,荤、素小吃各一份;

2、乙方客户凭乙方会员卡到甲方VIC CLUB酒吧过生日,可免费享受生日场景布臵,及可获赠生日大果盘和一支生日香槟;

3、乙方会员客户及员工到甲方VIC CLUB酒吧消费,甲方会提供专职客户经理全程跟进和接待,保证以最好的服务质量使客户满意;

4、甲乙双方联合或一方单独搞活动派对,相互或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赞助(赞助款项及形式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1 / 3

5、甲方会对现有及潜在的消费群体,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方式使乙方获得尽可能多的客源;

6、甲乙双方如有宣传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安排;

7、

8、

9、

二、乙方为甲方会员提供的服务政策有:

1、甲方VIC CLUB酒吧VIP客户及员工到联盟商家消费,可享受的会员折扣为

;

2、乙方会对现有及潜在的消费群体,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方式使甲方获得尽可能多的客源;

3、乙方承担对甲方产品及服务的宣传与推广工作,乙方会积极引导乙方的客人到甲方指定服务场所进行消费,甲方应对乙方引荐的客人提供优质、快捷、全面的服务,使客人能切实享受到品质上乘的产品与服务,从而使得甲方的产品及服务得到更好的推广。

4、

5、

三、本协议履行期为

月/年,自

日至自

日止。

四、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保守在联盟合作中知晓的对方的客户资源信息、工作计划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泄露给对方或是他人造成损失的,则一律由泄露方承担一切责任。另外,即便是本协议终止后,双方都应保守前述秘密,而不能对外泄露,如因泄露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方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 3

五、提前终止协议与续约

1、乙方如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与回复;如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应自甲方回复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带有甲方标识的资料、物品及授权牌等如数退还甲方,并经甲方清点后当场开具收条给乙方,则本协议即为终止。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物件不能如数退还的,乙方须向甲方书面解释说明情况并承诺会对此负责;

2、本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再续约。

六、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一方不按照本协议履行的,则守约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不必然导致赔偿相关损失的后果。

七、如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洛阳维克(VIC CLUB)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范文第4篇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商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商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同意”按钮即表示个人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服务内容

易宝支付在互联网上搭建易宝支付服务平台,商户通过易宝支付服务平台在互联网上受理用人民币银行卡进行支付的商品交易。

包括:

1.安全加密和身份认证

为商户使用易宝支付的平台支付功能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2.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商户的商务网站产生的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易宝支付的网上支付网关与易宝支付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商户。

3.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为商户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等重要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4.向商户提供其在网上支付结算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易宝支付的权利与义务

1.实时地将商户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商户。易宝支付对其支付服务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承担且仅承担因此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合同法》规定之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损失时,易宝支付免除本条款所述责任,但应为商户提供书面证明资料并协助商户寻求补救办法。

2.每个交易日(正常工作日)后,易宝支付及时向商户提供所有的交易和结算数据,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商户账户。

3.负责为商户提供三个月内的交易信息查询功能。

4.易宝支付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一般应提前三天在易宝网站上明示、告知商户,并预告恢复日期。易宝支付有权自行决定对支付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对改进服务事项,将在易宝网站上提前公示。

5.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易宝支付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

(a) 与客户串通诈骗资金;

(b) 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在线支付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

(c) 商户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

(d) 商户网站上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即商户的客户无法通过商户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商户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商户反馈);

(e) 银行出具的要求中止商户交易的书面通知。

6.商户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易宝支付,易宝支付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在此款未转账给商户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商户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

商户的权利与义务

1.商户在申请使用易宝支付的易宝支付平台服务时,必须向易宝支付准确提供必要的资料。

2.商户注册成功后,易宝支付为其开通一个账户,该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由商户负责保管;商户应当对以其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商户必须同意接受易宝支付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其发送的产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商户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独自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

(a) 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易宝支付对此保留终止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b) 商户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易宝支付支付业务,商户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商户必须在商户网站引导持卡人到易宝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易宝支付保留终止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c) 及时处理持卡人的消费投诉,并负责处理因货物、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引起的与持卡人的纠纷。易宝支付可提供相关协助。由于商户原因造成商户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商户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易宝支付无关。

(d) 商户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易宝支付,否则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

资费及结算

1、资费标准:

1银行卡在线支付交易手续费率:1%

2、结算说明

1)结算方式:

定期结算的周期为每周一次,结算日为每周二。为维护最终消费者权益及建立商户信用,每次结算的截止日期为结算日的前七天。如果结算周期内未结算的累计交易金额小于500元人民币,则递延结算日直到未结算累计交易金额达到500元。

自助结算:当商户选择“自助结算”方式时,即表示商户已经同意易宝支付网站上现在或将来发布的结算方法和收费标准,易宝支付有权对“自助结算”的方法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2)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且按每笔交易金额计算。

3)划款方式:

易宝支付以电子转账的形式将扣除交易手续费的金额划转到商户提供的法定账号内。每次结算额小于5000元时(不含5000元),由商户负担划款手续费。北京市内同城转账收取手续费1元/笔,异地转账按照银行规定的标准收取。

4)风险说明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商户完全知晓上述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易宝支付发现可能的风险交易时,以书面形式向商户确认风险交易的逐笔信息,包括金额、发生时间、风险报告来源(银行、公安部门、消费者)等。易宝支付有权暂时冻结所发现的可能风险交易的资金。双方应共同配合公安部门、银行以及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与处理。双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司法部门的处理结果执行,尽快保证商户相关资金回笼。

退款处理

1.据银行的有关规定,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出现的、由于商户的原因(例:缺货、无法运货等)造成不能发货、做退款处理的情况,按如下处理:

(a) 商户按易宝支付及银行要求,在银行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处理所需要的文字材料。

(b) 当商户向易宝支付提出退款请求时,商户在易宝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或者商户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易宝支付账户,易宝支付收到该款项后向持卡人做出退款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商户承担。 (c) 退款时易宝支付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d) 扣款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还,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e) 商户负责解决消费者无故拒付而导致的退款问题。

(f) 退款时,易宝支付原则上不接受消费者的直接指令,易宝支付有权将消费者的指令传达给商户,并由商户自行进行处理。但在商户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如果易宝支付认为商户存在未发货、退货、欺诈等情况,或易宝支付认为不立即退款给消费者将影响易宝支付的声誉或者给易宝支付带来经济损失时,易宝支付有权直接向消费者退款,如果商户的账存资金不足时,商户应及时向易宝支付补偿相应的金额。

(g) 商户发起的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发生后的40天内提出。

内容所有权

易宝支付提供的易宝在线支付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商户只有在获得易宝支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不得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制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隐私保护

保护商户隐私是易宝支付一项基本政策,易宝支付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商户注册资料及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易宝支付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商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北京易宝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易宝支付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商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易宝支付同等的保护商户隐私的责任,则易宝支付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在不透露单个商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易宝支付有权对整个商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商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免责声明

商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易宝支付提供的易宝在线支付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易宝支付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行承担,易宝支付对商户及其网上交易行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易宝支付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商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易宝支付不保证为向商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易宝支付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易宝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易宝支付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易宝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易宝支付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易宝支付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易宝在线支付服务而无需通知商户:

(a) 商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商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违约赔偿

商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易宝支付及其他拥护的利益,如因商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易宝支付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协议修改

易宝支付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易宝支付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商户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不同意易宝支付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商户有权停止使用易宝在线支付服务,但必须事先向易宝支付提出书面通知。易宝支付会与商户结清交易款,并停止提供服务。如果商户继续使用易宝在线支付服务,则视为商户接受易宝支付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法律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易宝支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如本协议的条款与商户和易宝支付公司另行签署的书面支付服务协议条款发生冲突,则以书面协议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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