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

2023-10-04

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的不竭动力, 是社会进步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 我国十分重视, 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 我国更加重视创新, 重视创新活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家从政策、经济、行政多方面、多手段、多层次的鼓励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工作。加计扣税收政策就是其中的一项积极激励手段。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 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 再加成一定比例, 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 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我国从1996年就开始实行加计扣除政策了, 支持国有、集体工农业的技术开发, 规定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的10%, 就可按照实际研发费用的50%抵扣应纳所得税。后来, 加计扣除政策逐步得到推广, 2006年, 我国出台了企业享受技术开发费税前150%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后又下发了国税发[2008]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和财税[2013]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两个文件对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 2015年11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财税119号 (2015) 文件, 即《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对研发费用的范围、项目做了阐述, 并规定研发活动中,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则, 加计扣除50%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若已形成无形资产则摊销150%无形资产成本, 且均在税前扣除或摊销。加计扣除政策被更大范围的运用于企业、科研院所等绝大多数的研究部门、机构, 尤其是科研院所和规模企业的研究部门, 为激励我国的科研工作者, 促进科研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支持。财税119号 (2015) 文件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国税发[2008]116号、财税[2013]70号文件同时废止不再实行, 新加计扣除政策一直使用至今。

新的加计扣除政策对研发活动进行了定义, 指具有明确创新目标、系统组织形式和较强创造性的研发活动, 包括应用性研究、试验性开发、实质性改进、产品化的相关技术支撑环节等。新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规定, 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175%摊销。相比于之前的政策, 新政策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 主要有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方式, 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 烟草制造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娱乐业6个行业不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主要有三个结算口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新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 在以往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上进行了深化和发展, 对促进研发和创新具有较高激励作用。

二、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应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新的加计扣除税收政颁布后, 对加计扣除的项目做了规定, 人员人工费、新产品设计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无形资产摊销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直接投入费、折旧费等算在加计扣除项内, 并且有了明晰的规定, 创意设计活动前期的费用也包括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中, 这些都有利于该项政策的规范化实施了管理。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实施以来, 也确实促进和推动了我国的创新研发工作。

但是, 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实施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制约了其激励作用的发挥。比如, 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没有全行业的放开, 在文化产业、服务业等方的现时还比较多;比如研发费用的细节化界定和判定、监督上还不够完善、研发费用的归集比较困难, 很多难以归集计算的科研项目或小型科研机构会可能因此放弃享受国家的加计扣除政策;比如像唯有境外机构的科研活动不得加计扣除等个别政策的科学性值得商榷;比如研发项目的认定和监督的相关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比如实际操作中, 相关机构对符合加计扣除的费用自行加计扣除, 税务部门不进行严格审核, 相关机构虽然留存了资料备查, 但税务部门一般不会进行核查, 例如资料翻译费、图书资料费、奖金、津贴、补贴、差旅费、器械租用费等等这些费用的加计扣除监管就存在较大漏洞;比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需要高度加强等等, 这些都是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具体实施应用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必须引起重视。

三、提高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应用效果的一点建议

(一) 扩大加计扣除政策的范围

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行业分工越发细化, 科技创新应该是全方位的, 但我国目前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 在文化产业和服务业上的优惠还不多, 除了传统的第一、第二产业的科研创新, 科研机构的研发活动外, 文化产业和服务行业的重大创新进步, 对社会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有自己意义的, 也应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此外, 很多国内的企业研发工作委托国外的科研机构、企业、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是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适当放宽政策, 促进国内外科研合作, 加强先进技术的交流、学习和引进。

(二) 完善部门合作, 加强实施监管

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很多部门和环节, 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合作, 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是十分必要的。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应紧密合作, 在研发费用的认定上提高审核效率, 应建立专业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或系统, 加强信息的沟通、共享, 提高审核等效率。应建立专业的监管机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 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良好的运营投诉举报平台, 明确责任制,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实施在国家法律、政策、科研机构本身的制度、大众舆论等方面形成全面、完善的监督, 促进政策的实施和落实, 切实为激励科研工作带来福利。

(三) 加强配套体系的建设

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对促进我国研发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实际实行过程中, 还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 使其形成一个完整流畅的支持链。比如, 应加大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 很多中小企业的科研机构、科研院所、科研部还不能完全了解加计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 或者知道有这个政策, 但是对具体的参与流程、醒目范围等不了解, 为了怕麻烦没有进行项目申请, 白白浪费了优惠政策, 也不利于国家对科研成果的统计和推广。应加大减税免税申报工作的相关培训和推广, 加强科技部门和税务部门与企业的对接, 为申报工作提供配套服务。应加强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建设, 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尊重和利用好税务师中介所、会计事务所等专门的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和坚定报告, 提搞审计专业性和审计效率。

(四)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是离不开法律和制度的支持的, 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是不完善的, 法律的权威性也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而这又是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足相关, 导致很多科研腐败、侵权、冒用行为没有及时得到惩处和遏制。虽然近年来我国开始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但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 经验缺乏, 市场也不够成熟, 所以, 一方面应进行大量的知识产权的舆论宣传, 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 在社会上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科研、尊重创造、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基本共识和氛围;另一方面, 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加计扣除税收项目申报、审核的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鼓励在获得重大科研进展、科研成果的科研机构和个人, 对存在剽窃、盗用、侵占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惩, 维护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 激发科研主动性, 促进我国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作用的良好发挥。

我国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 文章只选取了普遍存在的几个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和建议, 更多的还需要联系具体工作, 根据每个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改善, 促进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实行, 发挥其激励作用, 推动我国研发创新工作的开展。

四、结语

税收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促进科技研发的重要经济手段, 在激励科研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从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内涵和发展历程出发, 分析了当前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在科研院所应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为促进加计扣除政策的更好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文章的具有一定意义。

摘要:二十一世纪以来, 我国通过多种政策鼓励科研工作的进行和开展, 税收政策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行税前加计扣除税收政策, 以激励科研创新, 文章将对这一税收政策的应用情况进行探讨, 为提高科科研经费的高效使用和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意见。

关键词:加计扣除,应用,困难和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 张辉.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解析[J].中国税务, 2016 (3) .

[2] 杨洪涛, 刘分佩, 左舒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因素分析——以上海民营科技企业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5 (6) .

[3] 孙金玲.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现状、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3 (24) .

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鼓励企业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活动, 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的重点内容之一。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规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 真正使企业实现减负增效,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如《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目前建筑行业中不少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可以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新的政策放宽了研发费用的使用范围, 提高了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 对企业无疑是利好消息。但不少建筑企业对政策理解不透彻, 对研发费用管理不到位等, 影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落实, 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研发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研发费用预算不合理

研发费用预算管理是企业围绕立项的研发项目, 有效规划和合理运用项目资源, 保障研发项目顺利有效实施。正确编制研发费用预算是保障企业研发资金合理配置的前提。立项是研发项目管理重要而关键的环节, 不少建筑企业忽略了财务部门在研发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没有让财务部门参与立项活动及研发费用预算的编制, 导致出现研发费用发生归集不及时或者实际发生数和预算数相差较大的情况;部分建筑企业在研发费用预算编制依据上选用较为随意, 或者对研发费用核算的范围不甚了解, 或者对相关的政策研究不透彻, 造成预算编制较为随意或者不合理。

2.2 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

建筑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仅运用简单的台账或者表格对研发费用进行登记, 未对研发项目进行专门管理和单独核算; (2) 研发费用核算范围不规范, 如将业务招待费列入研发费用核算; (3) 材料领用制度不完善, 员工所属部门划分不清, 研发费用和工程施工成本无法区分; (4) 做账依据不够充分, 费用结构不合理;不注重研发费用的日常财务核算, 有的在进行年终审计时才进行数据统计, 或者临时调整核算不规范的账目, 这些都无形增加了企业研发费用核算风险。

2.3 缺乏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

构建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 对提升建筑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至关重要。但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没有建立专门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制度和管理办法, 没有设置专门的研发部门, 或者制定后也形同虚设, 执行力不够, 不能有效管理、使用、归集和核算研发费用, 导致研发费用管理水平偏低, 不利于企业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完善研发费用管理的措施

3.1 完善研发费用预算管理

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的政策制度, 完善研发项目立项流程, 同时做好研发项目相关的备案工作, 以便后期研发费用的规范管理。加强财务部门对立项活动的参与, 确保研发费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制定完善的预算报表, 对项目研发期间的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进行明确规定, 对大额费用支出进行专门的论证和审批, 做到研发费用预算有理有据。将研发费用预算管理纳入到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中来, 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做分析和考核, 避免出现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和前期预算偏差较大或者结构不合理情况。

3.2 规范研发费用核算

建筑企业对研发项目应设置单独的账套或者辅助核算, 对研发项目进行专门管理和单独核算。对专门用于研发项目的原材料等, 应单独归集和核算;对于不能明确区分用于研发项目或者生产经营的成本和费用, 应按照相应的使用标准, 做好合理分摊并分别入账。完善研发项目立项资料, 包括研发项目负责人和参研人员信息等;及时统计登记研发人员出勤情况, 正确归集相应的薪酬及其他费用, 确保研发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3.3 建立健全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

建筑企业应加大内部控制和研发费用管理力度, 建立有效的评估及监管机制, 对研发费用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制定专门的研发费用管理制度或者办法, 对研发费用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内外部审计力度, 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 对研发费用核算工作进行适当修整和及时纠偏, 提高研发费用管理水平。

总之, 建筑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研发费用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科研创新活动, 并有效运用相关的优惠政策, 减少企业税务风险, 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摘要: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科技创新,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但普遍存在着研发费用预算不合理、核算不规范以及缺乏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等问题, 本文针对建筑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研发费用,财务核算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J].当代会计, 2015 (11) .

[2] 金献坤, 宋成俭.浅议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J].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11) .

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各项财务指标是否达标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因素,研发费用金额占比的要求更加的关键。然而,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每个人对于政策的理解角度和出发点不同,政策的核心关键项把握不到位,再加上每家企业研发项目的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给财务人员在研发费用归集、核算、台账的建立上带来不少困惑。目前,不少企业把财务部门作为申报高新认定的牵头部门,如何正确地申报高新企业,政策的把握是关键。因此,必须认真研读国家科技部颁布的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税发[2008]116号这两个重要的文件,对政策内容逐条认真的研究和领会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研究开发费用,设立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按照文件要求规范财务核算及相关资料。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研发费用和项目成本划分界限模糊

大多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通常也是从事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运维的运营商,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以提供服务为主的运营模式,在界定产生的成本属于项目成本还是研发费用存在模糊划分。在实际工作中,项目成本的组成主要来自于本单位的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差旅费、会议费、研发耗材和研发仪器设备的使用成本,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根据自己判断对产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属于项目成本还是研发费用进行划分,存在主观意识的判断,不仅不科学也不准确。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搞生产,另一方面做研究,项目的开展和研发的开展往往是同步进行的。一个技术人员也不会纯粹地从事单一的研究开发,每个技术人员承担多个研发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还兼顾承担正常的生产任务,这样会导致多个研发耗材、直接人工成本、委外人工成本同时被多个项目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也不会仅仅为一个研发项目提供支持,而是同时提供给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每个研发项目上所产生的人工的工时、作业价格表、耗材分摊的合理性、准确性有待考量。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不全,影响企业认定的通过率

近几年来,在认定高新企业或是复评的过程科技局和税务局除了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的核算归集的准确性外,还需要企业配合提供研发费用配套材料,更加地重视账务处理与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完整性、真实性。这对负责申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少企业在研发项目管理上不够规范,如:1、企业打算开展研发项目活动的初期未对拟开展的研发活动未有项目立项,或者有立项但立项内容没有明确研发项目的目标任务、研发周期、研发方案、研发人员的数量、研发预算报价等情况。2、研发项目在开展的过程中,财务人员未能及时了解项目研发进展情况,跟踪研发项目全过程管理,就不能够做好研发费用的分配依据,存在研发项目与生产项目上人工成本、仪器设备折旧的使用上存在分摊的随意性。3、未对研发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明确研发成果的转化。在进行备案检查时,发现备查资料不全是存在瑕疵,如:会计账簿、开具的发票、记账凭证、申报表、合同(协议)、平台交易数据、物流单据、研发人员资料、研发目标对应的研发过程不同阶段的原始记录的缺失都会直接造成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发高新资格无法继续享受,对企业的盈利和竞争力带来巨大的挑战。

(三)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的时候应严格区分研发支出属于费用化和资本化,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初期应由项目负责人对研发支出的列支做出最基本的判断,不能形成研发成果的项目应当进行费用化处理,可以获取研发项目的证书或生产批文的项目应当进行资本化处理。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缺乏项目管理的经验,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对研发费用支出专门设置“研发支出”会计科目,也没有按研发项目正确归集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也没有设置研发项目辅助账,甚至都无法区分生产经营费用和研发费用。导致研发费用无法明确在企业会计核算账簿中列示,提交的材料东拼西凑,研发信息披露不全,有可能导致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要面临税务处罚的严重后果,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对策措施

(一)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研究费用支出与项目成本支出

加强对研究费用和项目成本费用的管理,这就需要财务人员立足于实际工作,在新的会计准则指引下,落实本企业研发费用的支出的可行性。随时与研发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区分好研究阶段和项目成本的边界。研发部门应和财务部门紧密合作,在年初时,将当年研发预算的报告及信息向财务提供,财务人员根据整体预算的情况,结合财务战略的目标和公司总目标,对预算情况进行判断和调整的建议,在研发费用发生的过程中,通过专业判断,在研发人员的协助下,界定发生的费用列为项目成本,还是进行费用化。研发人员也能够通过和财务人员的沟通合作过程中,了解财务核算的过程,了解费用的处理,相互促进,共同实现更好的费用管理效果,为研发而服务。

(二)出台公司研发费用管理办法,加强研发的过程管控

出台研发费用管理办法,公司所有的研发项目严格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年年初项目管理部做好公司研发项目储备的收集、评审工作。对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项目管理部定期组织召开研发项目评审和后评价工作,确保研发项目在线过程的可控管理。

(三)健全本企业研发核算体系

根据核算要求在本企业设置“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核算科目,下设核算科目明细项,如:研发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直接归于研发费用的差旅费、材料费、会议费、委托外部机构研究开发费、分摊到研发项目上设备的折旧费用等等其他费用。为了准确规范研发费用的列支,建议对每笔入账的成本费用在入账时就划分好归属的项目和部门,财务人员在具体核算时,直接入账核算,涉及公摊费用采用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要求业务部门做好费用分摊表。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之前的资本化的研发项目账务处理可参照在建工程进行管理。通过对研发费用的归口管理,我们可以直接从账上清晰的统计出所需要的研发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费用归属,满足不同统计口径的需要,从而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落实中央政府“放管服”工作,取消了税收优惠事项事前备案的流程审批,采用备案制管理。换句来理解对企业后续的研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当从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合理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方案、合理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等方面上下功夫,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危机化解能力。研发投入是企业保持高速发展的基石,也是企业努力打造核力竞争力的基础和源泉。财务人员应当积极作为,主动参与指导研发项目的开展工作,通过财务的视角去解决业务的问题,提升对研发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多为企业争取研发资金,为企业保驾护航。

摘要: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增长,企业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对企业的运营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更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不仅需要在财务处理上满足基本的会计核算要求,还需要在税收统筹规划方面下功夫,满足研发加计扣除、高新认定、科学统计等不同维度的要求,这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至关重要。本文在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的重要性基础上,深入探讨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策略对策措施。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项目管理

参考文献

[1] 张宝东.高新技术企业规范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探讨[J].中国外资,2013(1):169.

[2] 赵团结.研发费用: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一项难题[J].财务与会计,2012(10):13-15.

[3] 张一甲.浅议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9(13):199+202.

[4] 韩文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问题探析——基于研发费用财务核算[J].财会学习,2019(12):16-18.

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与进步, 近几年以来, 我国政府大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动我国产业优化升级, 因此出台了众多的鼓励政策, 全国上下掀起了创业的浪潮。在这之中最让人关注的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方面, 不断扩大其试用的范围;另一方面, 也在不断简化其审批程序, 提高工作的效率。但是, 从实际情况来看, 加计扣除工作并非顺利地开展, 仍旧存在着问题, 比如:加计扣除的范围模糊不清, 企业在申报中就留漏洞, 可能存在着申报非真实研发费用的情况, 获得更多的税收递减收益。如果不加以重视, 长久以往, 税收普惠政策就会失去其真正的价值。所以, 就要不断加强监管, 从政策与企业两方面入手, 真实发挥出加计扣除政策真正的作用。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内容介绍

2.1 研发项目的范围

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 企业要真正获得税收递减收益, 达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目的, 就需要其所申报的研发项目要满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07年度) 》等相关文件的范围, 也就是说并不是企业所申报的研发项目, 都可以被归纳到研发费用的类别中, 而是要满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范畴, 才能够允许企业开展加计扣除工作。

2.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归纳

开展研发费用的归纳与核算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活动, 涉及多个参与部门。比如说税务部门、科技部门等等,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 既需要税务部门、科技部门的考核与认定, 还要仔细的核查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 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工作的开展是否真实、合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与企业的利益相互挂钩。在会计处理中, 需要特别注意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一些与研发活动有关的费用, 比如说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等的处理, 要明确归纳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内容, 进而在所有的研发费用中进行扣除, 减轻企业的压力。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

3.1 政策的适应性存在问题

从实际工作中来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适应性上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 加计扣除范围的确认与原来相比, 虽然是有所扩大, 但是还是无法满足一些行业的需要, 对企业研发活动范围的确认设置了不少的门槛。根据国税发的2017年第40号文件中的有关内容, 阐述了企业在研发费用范围上能够加计扣除的8项规定。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 在实际过程中, 要明确的分清楚其中的可扣除部分与不可扣除部分, 是非常困难的, 也常常容易发生错误。另外, 就政策本身来说, 其优惠方式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 对刚开始创业项目的企业来说, 在这个阶段并没有真正实现盈利,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这个阶段的企业就像是递延所得税费用一样, 并没有获得实际上的帮助。其次, 从补贴上来看, 在政府颁布的专项拨款中, 会被扣除掉加计扣除的份额, 对企业来说, 在实际上所获得专项拨款是非常少的。

3.2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

从实际中来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自从推行以来, 虽然对减轻企业负担, 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等方面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但是从执行情况而言, 仍然反映出一些问题。有部分企业的领导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认识不够全面, 也不是很理解该项政策的具体用途, 对这项政策的运用不重视, 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到政策的实际落实情况。此外, 还有一些领导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认识过于片面, 只是看到该项政策推行以后能够给企业在税收上带来一定的减免优惠, 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政策推行的用意, 不重视企业研发活动的发展, 也会影响到政策发挥的效果。

3.3 申报过程中存在不足

对企业而言, 要真正享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带来的优惠, 企业就需要进行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 企业的有关部门, 尤其是财务部门与研发部门, 需要在前期做好准备工作, 实现收集与统计研发项目费用的计划书、在一个会计年度中研发费用的具体用途、参与该项研发项目的人员名以及企业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等有关材料。在准备好所有材料以后, 在上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 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同时, 还要开展技术鉴定、审核、复核等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很多个部门, 也比较的烦琐。对一些企业而言, 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 可能会就此放弃申报, 无法享受该项优惠。

4 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措施

4.1 适当地扩大研发费用的优惠范围, 提升受众面

当前, 为了进一步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发挥出政策的作用, 就应当从政策入手, 适当的扩大研发费用的优惠范围, 将一些与研发费用有关的边缘支出也计入研发费用的范围当中, 能够将其从税收中扣除, 比如与研发有关的会议费、培训费等活动。为了进一步明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税务部门还应当要继续完善有关政策, 出台规章细则, 明确说明能够享受到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有哪些, 这样不仅能够减少企业申报的出错率, 还能有效地避免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税收抵减效益而开展不正当的操纵行为, 大大提升了政策的可操作性。以折旧费用为例, 在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中, 企业就应该要按照有关的规定, 明确记录有关研发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进而才能够保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真实性, 真正地实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目的。

4.2 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执行力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有关工作, 就需要加深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认识, 企业的领导层与管理层要提高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正确认识, 提升对政策的学习与宣传力度。对企业领导层来说, 可以借助于网络等传播媒介, 提高政策的宣传力度。另外, 从政府角度来说, 政府也需要强化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宣传, 可以深入到企业内部, 调查企业政策实行的真正情况, 也可以真实地反映出企业在研发费用扣除中存在的问题。

4.3 统一会计核算的方式

对企业而言, 要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需要从会计核算出发, 完善会计核算制度。针对研发活动有关费用的归集与有关费用范围确认的问题, 加强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 针对双方之间的偏差, 统一计算的口径, 尽可能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 更应该要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 做到分离企业的研发费用和其他费用, 比如说直接人工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的处理上, 都需要特别的谨慎, 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科目设置的规范性, 进而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5 结语

从目前来看, 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发展十分严峻, 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大, 再加上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提高我国的综合实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出台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利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真正发挥出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作用。企业既需要加深对政策的认识, 还应该要强化内部、外部的沟通, 及时向有关部门来反馈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摘要:在经济发展新时期下, 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发展的活力, 大力推行了税收普惠政策, 给企业的运行带来更好的激励。税收普惠政策的推行, 加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在实际运行中, 有不少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存在着不合理的操作, 无法真正发挥出税收普惠政策的作用。在此背景下, 本文简要阐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有关内容, 分析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反映出的问题, 并进一步探讨了如何真正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的措施。

关键词:税收普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问题,效果

参考文献

[1] 邸伟艳.分析企业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要点[J].江苏商论, 2013 (35) .

[2] 张海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务探讨[J].注册税务师, 2015 (1) .

[3] 莫玲.我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 2014 (5) .

[4] 贺文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我见[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 (4) .

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研发费用是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统称,其实务中存在各种问题,进而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论文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包括厘清研发活动、合理设置会计科目、辨析不同口径下研发费用的异同及成因、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体规定、多部门协作规范留存过程性资料。

【关键词】研发费用;归集;会计核算;高企认定;加计扣除

1 引言

国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并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力度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厘清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范围,有助于正确理解企业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法加计扣除口径下研发费用的范围,把握不同口径下研发费用范围的差异,分析差异的形成原因,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后续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享受国家税收红利、降低企业税负。实务中,企业研发费用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整顿和完善。

2 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存在的问题

研发费用是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统称,实务中,研发费用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1 不能合理设置明细科目

研发支出一级科目未区分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设置二级明细,未按项目名称进行三级明细核算,未能设置体现高企认定口径和税法加计扣除口径差异的明细科目,如通讯费、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转研发费用时,研发费用科目未设置与研发支出对应的明细,不能准确高效归集各项目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等具体费用,不便于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2.2 不能准确归集会计核算口径下研发费用

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尚未厘清研发活动概念,不能正确区分研发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根据《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准确进行研發费用的会计核算,误将企业生产成本、日常办公费用计入研发支出,未对生产与研发共用部分进行合理分摊直接计入研发支出,影响研发费用的归集和产品成本的结转。

2.3 不能准确归集高企认定口径下研发费用金额

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尚未掌握会计核算归集的研发费用与高企认定归集的研发费用二者之间的差异,不能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归集研发费用金额,影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比、境内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比和其他费用限额的计算,进而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2.4 不能准确归集税法加计扣除口径下研发费用金额

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尚未掌握会计核算的研发费用与税法加计扣除归集的研发费用二者之间的差异,不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判断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和范围,影响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的调整,导致企业加计扣除计算基数不准确,影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计算,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5 过程性资料留存不规范

企业研发活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研发费用的核算离不开记录研发活动消耗的直接材料投入情况、科研人员出勤情况、机器工时运转情况、边角料产成品销售情况的原始凭证,企业研、产、供、销、人、财、物多头管理,普遍存在资料传递不顺畅、留存不规范甚至缺失的情况,影响研发费用归集分配,进而影响高企认定和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3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对策

3.1 厘清研发活动

企业研发活动以知识创新、技术改进、服务改进、产品开发为目标,以项目、课题等方式系统开展的创造性活动,包括企业独立进行的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通过支付受托方费用获得受托单位研发成果的委托研发、通过合同形式与其他单位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知识产权的合作研发、企业集团统筹管理进行的集中研发以及以上方式的组合。企业对产品的常规性升级、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企业售后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有产品技术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常规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等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是研发活动,因此产生的费用不能计入研发费用,不能进行加计扣除。

3.2 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准确归集会计核算的研发费用

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研发项目支出进行多级核算,通过研发支出进行归集,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出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二级核算,结合研发项目名称进行三级核算,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列名的研发费用范围进行四级、五级核算,在五级科目设置时需考虑加计扣除口径与高企认定口径的差异,如设置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某项目-其他相关费用-补充养老保险、设置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某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通讯费。结转研发支出时无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均应设置与某某项目对应的明细科目,如研发费用-某某项目-其他相关费用-补充养老保险或无形资产-某某项目-专利权-某某专利。

未独立设立研发部门的企业还应由人资部门、生产部门记录同时从事研发、生产和管理的人员的考勤情况、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按出勤时间占比、机器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对人员人工费、仪器设备折旧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之间进行一次分配,并由研发部门管理人员记录不同研发项目耗用的人工、机器时间,将上述研发费用在多个研发项目间进行二次分配,再根据前述科目进行归集,未分别归集、合理分配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应根据研发项目的形式,在立项后按照项目分别设置自主研发辅助账、委托研发辅助账、合作研发辅助账、集中研发辅助账,并将每笔研发支出按照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进行归类,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后,根据辅助账贷方发生余额汇总填制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结合费用化和资本化摊销情况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留存备主管税务机关检查。

3.3 辨析不同口径下研发费用的异同及成因

3.3.1 不同口径下的研发费用

会计核算、高企认定、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均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试验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

3.3.2 不同口径下研发费用的差异

首先,直接投入费用在高企认定中包括固定资产租赁费,加计扣除口径仅对固定资产范围进行了限定,指仪器、设备的租赁费,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的租赁费。其次,折旧费用在高企认定口径包括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加计扣除口径不包括建筑物折旧,仅指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再次,高企认定口径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不限委托境内还是境外,加计扣除口径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发生额加以限制。最后,高企认定口径和加计扣除口径的其他费用范围和限额比例均不同,高企认定口径包括通讯费,并且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而加计扣除口径与高企认定口径相比不包括通讯费,增加了分析、评议、评估、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高企认定口径可以归集未列名的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此处采用概括法不进行一一列举,鼓励企業加大研发活动的经费投入,由企业自行判断并归集;而加计扣除未列名的其他研发费用,即便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会计核算已归集、高企认定已归集,仍不能计入其他费用计算加计扣除基数,此处采用正列举方式严格限定其他费用的范围,避免企业过度扩大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3.3.3 不同口径下研发费用差异的原因

不同归集口径下研发费用范围的差异原因在于各归集口径作用不同,会计核算口径企业根据生产研发情况自行判断,分别核算生产、研发等各项活动支出,并无过多限制;高企认定口径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有一定限制,判断企业科技实力、研发投入强度等能否达到高企认定标准及条件;加计扣除口径与高企认定口径相比更加强调研发投入的直接性和相关性,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更小,因此,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口径大于高企认定口径大于加计扣除口径,企业应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根据高企认定口径向科技部门报送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根据加计扣除口径向税务部门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

3.4 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体规定

3.4.1 厘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要内容

查账征收的企业开展自主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准确归集且各项目间合理分配的研发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和200%摊销,但住宿餐饮、烟草娱乐、批发零售、租赁商务、房地产负面清单行业企业即便发生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也不能进行加计扣除。不论研发成功或失败、财务盈利或亏损,同时符合加计扣除和其他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多重优惠,新购进设备在折旧时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的不影响折旧部分再加计扣除,企业经营亏损或享受多重税收优惠政策所产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5个年度内的所得来弥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用以后10个年度内的所得弥补。

3.4.2 厘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特殊规定

政府支持企業开展研发活动给予财政补助的,企业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计算;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冲减政府补助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基数。如有特殊收入的,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扣减研发形成的残次品、试制品、下脚料后的余额计算;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如有研发产品或产品组成部分形成销售收入的,按销售当年的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产品对应的材料费用后的余额计算,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委托研发的受托方不可以加计扣除,委托研发成果归受托方所有的,委托方只能据实扣除不能再加计扣除;委托方按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费用,并且研究成果归委托方所有的,委托方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发生额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境外机构的研发费用按发生额的80%和符合条件的境内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二孰低计算加计扣除基数。关联方交易的,受托方需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合作研发各方分别归集核算的研发费用,由各方就实际承担的部分进行加计扣除。受益成员单位按照权利义务一致、收益费用配比的原则合理分摊的集中研发费用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3.4.3 厘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间要求

当年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就上半年研发费用在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所得税时享受加计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汇算申报时享受加计扣除;跨年度的研发项目不受结题影响,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当年即可享受加计扣除,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当年未及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可以在未来3年内追溯享受。

3.5 多部门协作规范留存过程性资料

企业结合自身经济业务实质自行判断是否属于研发活动、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归集范围、核算要求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计算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A107012、A107010和A100000纳税申报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归集齐全项目计划书、自主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政府支持项目的备案材料,委托研发及合作研发项目的登记材料、研发机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研发人员考勤情况、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工时记录表、研发费用分配说明等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后续按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和方式提供上述资料并接受其检查管理。税务部门对加计扣除项目有异议的,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不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及时调整并依法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有会计核算口径、高企认定口径和加计扣除口径,涉及财务、研发、行政、生产、采购、销售等多个部门,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更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准确归集各口径下的研发费用,留存好备查资料,充分享受国家出台的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娟娟.企业研发费用财务核算与管理研究[J].纳税,2020,14(31):99-100.

【2】张绣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实务探析[J].财会研究,2020(09):36-42.

【3】张淑敏.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研究[J].大众投资指南,2021(07):163-164.

【4】李斌.浅析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J].中国市场,2019(34):197-198.

【5】汤华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8(09):136-137.

企业研发费用税收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近三年研发费用需要达到所规定的标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调整呢?笔者简单介绍三个个方法,以供企业合理选择适用:

1、建立“研发费用”为一级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企业大都把研发费用设置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在此情况下受制于管理费用不能过大,否则会与集团财务预算冲突或者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很多企业通常都不太便于把所有研发费用全部归集在管理费用科目之下。而如果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二级科目按照八大类费用项目核算,三级科目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这样整个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就能科学地建立起来;不需要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当期结平,对企业损益也没有影响。如此核算,日常会计核算中就已经把研发费用自动归集了,实属一劳永逸之策。

2、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诚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不同,口径也明显不一。如果企业确实不能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从专业的角度看也能理解。那么企业就应该在“研发费用”辅助账上下功夫,但要做到“合理”、“规范”、“清晰”,具体情况因企业而异。

3、建立“研发费用”一级核算与辅助账相结合的方式

有的企业靠以上任何一个单一的方法往往无法实现“合理”归集研发费用,那就结合以上两种方法试试吧,当然研发费用数据不能重复或者有矛盾。

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与已申报研发费用数据的统一性

按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期间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时至今日,200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连续申报了200

8、200

9、2010三年的研发费用数据,而且有据可查。企业本次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研发费用调整中,就要重点关注一下已经向税务机关申报了的研发费用数额,否则容易引起自相矛盾的情况。毕竟各省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机关之一,如果有矛盾,被查的几率很大。特别是已经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高新企业,再次调整研发费用的余地更有限。

另外,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都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报送高新企业相关数据,比如:产值、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等项目,本次对于研发费用的调整也应顾及到原已申报数据。

2、研发费用的调整应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等要素统筹考虑

高新企业复审各要素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能孤立的调整一个因素,应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这种调整才更有效率、科学,也更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本质特点。

3、跨期的研发项目费用的问题

企业的研发项目通常都包括两种:当年完结的和跨的,跨的研发项目在核算研发费用时,应密切关注研发费用预算与研发项目验收报告,以合理分摊各的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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