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云范文

2024-01-03

苏州工业云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资源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安全使用,根据《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云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云平台资源管理工作;云平台资源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依据各自责任,协助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做好云平台资源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云平台运营单位配合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云平台资源提供及安全管理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云平台资源是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为用户单位提供的计算、存储、网络等云资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云计算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用户单位须明确虚拟主机的CPU核数、内存容量、存储容量、端口开放需求和配套设备运维需求。

(二)云存储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保存系统数据、图片、视频和

1 备份文件的云存储资源。

(三)第三方软件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器防病毒、备份工具等第三方软件。用户单位应优先使用自有的正版第三方软件,建议用户单位原则上使用开源软件,如需使用云平台提供的付费第三方软件,用户单位需求须通过按《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云网络资源。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用户单位提供互联网、党政内外网、业务专网、无线网络、VPN远程访问和其他网络接入服务。用户单位云网络资源需求须明确网络接入地点、数量、带宽和价格等要求,并须通过按《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的专家评审。

(五)云安全服务。云平台运营单位提供满足等保三级要求的基础设施安全配套服务。用户单位如需选用云平台运营单位提供的增值安全服务,须通过按《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四条 云平台服务范围。云平台主要为中山市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各镇区网站和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重点信息化项目提供资源服务。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云平台的主管部门,在新建电

2 子政务项目技术评审阶段就项目对云平台资源的需求提出意见;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负责云平台资源的申请受理、评估、审批、统筹、协调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用户单位按需向市经信局提出云平台资源申请,填写《云平台资源申请表》,经市经信局评估、审批和分配资源后,负责对云平台资源的使用和安全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主机和账户密码管理、协调软件开发单位合理使用资源、资源使用反馈、信息系统维护等。用户单位须协助云平台运营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云平台运营单位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具体负责云平台资源分配实施、资源监控报告、平台运维优化、故障响应、技术支持、平台资源扩容等运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公安局是云平台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单位,云平台运营单位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按照信息安全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云平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用户单位前期需求的确定

第九条 新建电子政务项目在技术评审阶段,项目建设方案须参考云平台服务目录,明确云平台资源使用需求。

第十条 新建电子政务项目须参照云平台网络规划,明确云网络资源需求,并经市经信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和市财政局绩效预

3 算审核后,作为云平台运营单位进行网络采购的依据。

第四章 云平台资源申请管理

第十一条 用户单位可参照云平台资源服务目录提出资源申请,流程为由用户单位向市经信局提交资源申请表(见附件),市经信局经过内部审批向云平台运营单位发出资源审批意见,云平台运营单位根据资源审批意见分配资源并通知用户单位,协助用户单位进行系统部署或调整。

第十二条 云平台资源申请时间要求。用户单位关于云计算、云存储、第三方软件资源(变更)的申请,须提前于计划实施目标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云网络资源(变更)申请和云安全服务(变更)申请,须提前于计划实施目标日前至少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用户单位申请将已建信息系统迁移到云平台时,原则上要继续使用前期已采购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第三方软件正版授权,云平台不再安排。

第十四条 用户单位在填写云平台资源申请时,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业务需要,结合信息系统未来3个月的资源需求提出申请,对于资源需求超出实际情况的申请,云平台将根据评估情况做出合理化分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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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云计算资源管理

第十五条 资源分配和使用原则。用户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向市经信局提出资源申请,市经信局评估、审批后分配资源总额和初始资源额度,云平台运营单位按初始资源额度分配资源,并监控资源使用情况,在资源总额范畴内,云平台运营单位可根据用户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用户单位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申请,资源调整操作完成后由云平台运营单位通知主管单位和用户单位。如资源使用量已达总额仍不能满足信息系统实际需求,用户单位可再次提出资源申请。

第十六条 云计算资源的初始分配。市经信局通过对在云平台运行的多个信息系统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一般性网站及OLTP系统、较大型网站及多用户OLTP系统、大型服务网站和信息系统等三个类别进行资源初始分配。

第十七条 云计算资源升级。在资源总额范畴内,云主机资源的升级按照以下管理原则进行。

(一)达标升级原则。各单位云主机资源需达到一定使用量或条件时才可申请升级,具体如下:

(1)CPU周平均使用率超过80%及以上;

(2)1小时内CPU使用峰值超过90%达到3次以上; (3)内存周平均使用率超过80%及以上; (4)1小时内存使用峰值超过90%达到3次以上;

5 (5)存储空间使用率达80%以上;

(二)临时升级原则。当用户单位的信息系统出现可预期的访问高峰时,用户单位在明确升级时间长度和资源需求后,可向市经信局提出资源临时升级申请。

(三)应急管理原则。云平台运营单位在发现用户部门的云主机出现资源瓶颈情况时,应及时采取资源升级操作并通知用户部门。

第十八条 云计算资源的变更。用户单位需对已分配的云计算资源(第三方软件)进行变更时,须提交资源变更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

第十九条 云计算资源的回收。用户单位已申请的资源如出现闲置时可通知云平台主管单位和运营单位进行资源回收。云平台运营单位每季度整理出资源使用率偏低的云主机,对于资源长期闲置不用或已停止服务的主机,在经用户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后将收回资源。

第二十条 云主机端口开放管理。用户单位须充分重视应用系统的端口开放管理,在申请端口开放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端口用途和范围。每一个开放端口均需明确用途和开放范围(互联网、党政外网、部门专网或固定IP),短期无明确用途的预留端口不建议申请,同时端口的开放范围能小则小(最好精确到IP),以减少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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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加强安全管理,常用端口如TCP21(FTP)、TCP1433(Microsoft SQL)、TCP1521(Oracle)、TCP3306(My-SQL)、TCP50000(DB2)、TCP5000(SyBase)等传输数据类,通常只允许在用户单位应用系统不同云主机之间访问,而不允许外部访问,如需要在非云平台环境内访问此类端口,需要修改到其它非周知端口。

(三)对于不再使用的端口,用户单位应及时通知云平台主管单位和运营单位进行端口权限取消工作,以减少安全漏洞。

第二十一条 VPN账户管理。用户单位须充分重视VPN账户管理,在申请VPN账户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 申请资格:没有连接党政外网的用户单位允许申请(用户单位有党政外网,但云主机上系统由用户单位的外包单位维护,且外包单位无党政外网的情况时,视为有党政外网);有连接到党政外网的用户单位但有非工作时间需要连接上云主机运维的允许申请一个唯一帐号。

(二) 帐号管理:申请的用户单位对任何经由该帐号所产生的安全事件负责。

(三) 帐号有效期:所有申请SSL VPN帐号原则上申请使用的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四) 帐号访问权限修改:用户单位对帐号的访问云主机运维IP、端口权限增加或减少,用户单位须填写申请表交主管

7 单位审批后由运营单位实施。

第六章 云平台网络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政内网和党政外网资源管理。党政内网和党政外网的新增、迁移和撤销申请由市信息中心按照相关流程审批后交由云平台运营单位实施。

第二十三条 对于由用户单位自行负责租赁费用的网络链路需接入云平台网络的,由用户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对于由云平台运营单位负责租赁费用的网络需求,数量规模较大的(超过5条链路)须经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流程进行技术评审和预算绩效审核后实施,数量规模较小的(不超过5条链路)由云平台运营单位参照已提供服务的同类链路价格水平实施,并报云平台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由云平台运营单位负责租赁费用的部门专网,凡涉及到链路增减、带宽调整、点位迁移等变更情况,由用户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云平台运营单位负责实施。

第七章 云平台资源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户单位应安排负责科室(部门)作为云平台资源使用和安全的管理科室(部门),管理云主机的用户名和密码等重要资料,按业务需求提出云平台资源申请。当用户单位

8 的云平台资源管理科室(部门)发生调整时,用户单位应及时通知云平台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用户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已分配资源的用途及应用系统端口,如确实需进行更改,须经过资源变更审批流程后方可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用户单位须做好应用系统安全防护(如修补安全漏洞等)。应用系统上线前用户单位应通知云平台运营单位,由云平台运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测,通过后方可正式上线。

第八章 云平台的运维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云平台运营单位应在每月中旬向各用户单位提供上一月度的资源使用月报,并根据用户单位的反馈解决问题,完善服务。

第三十条 云平台运营单位须对云主机及应用系统进行监控,当用户单位云主机或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用户单位和主管部门,并按照应急处理机制落实各项措施。

第三十一条 云平台运营单位每季度须对云平台进行定期维护,并提前15个工作日向云平台主管部门提交维护计划,审核通过后,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用户单位,各用户单位需配合云平台做好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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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执行。

苏州工业云范文第2篇

当前,产业园区已成为各地发展工业的重要载体和促进工业发展的助推器。如何进一步加快宜宾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利用园区的拉动作用,促进我市工业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宜宾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紧紧抓住全省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机遇,坚持把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全市工业发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核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在全市重点推进五粮液、盐坪坝、白沙、向家坝、罗龙、阳春坝、福溪等13个产业园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13个园区已先后入驻企业110余户,实现产值70多亿元,为顺利实现工业发展新跨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繁荣发展、实现“美好新宜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宜宾产业园区发展与其他地区相比还相对滞后。产业园区建设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慢、资金“瓶颈”问题突出、企业入驻难和入驻层次不高、土地集约化水平低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产业园区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全市产业园区在管理和建设上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加强。从目前看,虽然各区县都组建了园区开发建设领导班子,成立了管委会等专门机构,但普遍缺乏统筹管理,有的园区由政府派出机构管理;有的由管委会、招商局共同管理;有的是临时机构,人员从各单位借调。由于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机制,部分区县和部门对产业园区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从而造成园区建设发展非常不平衡。

(二)产业园区建设的资金和用地“瓶颈”问题突出。

融资渠道不畅,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市产业园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全市近3年来年度财政预算收入24—34亿元之间,地方财力较为薄弱,对工园区的投入极为有限。同时,由于投融资渠道单一,使资金不能支持园区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市工业用地存量有限,用地指标极为紧张。大多数产业园区建设需要进行用地调整,但在当前国家严把土地闸门的宏观调控政策下,争取用地指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用地和资金有不足,使我市园区在道路、供气、供电、通讯、邮政、市场、金融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严重滞后,远远不能满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园区的快速发展。

(三)产业园区发展缺乏统一规划。

全市产业园区之间工业结构趋同,缺乏宏观指导,特色不突出。个别园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于全市的步伐,大多数区县没有编制园区控制性详规,规划滞后带来了工业布局指导思想混乱,项目布局随意,造成工业发展竞争无序,产业集聚能力弱,总体呈现出“散、乱、小、劣”等问题。

(四)园区招商引资有待突破。

由于我市多数产业园区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发展软环境欠缺,不能为企业入驻创造良好条件,新项目和新企业难于入驻,项目难于落地,缺乏集聚效应。目前,全市13个产业园区入驻企业110余户,平均企业数量不足10家,其中有8个园区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下,部分园区甚至仅1户企业。大部份园区缺乏大型项目支撑,在产业集聚与产业配套上未形成产业链。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项目少。规模效应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园区在招商引资中还有“饥不择食”或急功近利的现象,在引进项目时缺乏对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考虑。

二、借力苏州工业园,促进宜宾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我市产业园区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建设进度已跟不上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寻找一条可行之策,促进我市园区实现快速发展。苏州工业园是具有15年的高质量、高起点园区建设和管理经验,是国内目前最成功的工业园区之一,积极建立与苏州工业园的合作关系,学习苏州工业园发展经验,引进苏州工业园的管理模式,借助苏州工业园的发展要素优势,“借力发展,借梯登高”,是促进宜宾产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捷径。

(一)借助苏州工业园的高起点,提升我市产业园区的规划水平。 在规划方面,苏州园区首推“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科学程序,建立了依法治区的规划管理体制,保证了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15年的高质量、高起点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经验,借鉴其经验可以避免宜宾发展少走弯路,对于宜宾提高发展速度,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是坚持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先基础设施、后招商”;二是坚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施土地深度开发,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于超过规定时限不开工的项目用地予以收回,对使用效率不高的土地进行“二次开发”;三是坚持集约发展进园企业,积极引导进园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的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引进先进设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实现集约发展;四是坚持强化环保优先和生态保护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五是坚持招商工作是园区生命线的核心价值观,建立精简、高效、统一的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客商是园区衣食父母的理念,制订一套便捷高效透明的办事程序,建立一支亲商、便民、廉洁的管理服务团队,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二)依托苏州工业园区的招商平台,积极有效地吸引东部产业向我市产业园区转移。

目前,宜宾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后发优势日益凸现。我市在电子电器产业、水电装备制造业、汽车及航空零部件等产业有一定的基础和实力,与苏州园区内较为完善的半导体、光电、汽车及航空零部件等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有一定的产业关联,具备承接和延伸苏州工业园区产业的条件。截止2008年6月,园区累计吸引14500家国内外著名企业落户,已形成集成电路、软件、游戏动漫、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其中,相当一批企业已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进入二次创业阶段,拥有进一步向外进行规模扩张的实力和冲动。园区也需要转移出去一批企业,为发展高端产业腾出空间。同时,苏州工业园区充分发挥中新联合招商体制优势,具有成熟的招商渠道和成功的招商模式,这些都有利于我市园区的招商引资。另一方面,通过与苏州工业园区的合作,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导开发集中区,能够尽快形成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有效载体,让很多需要转移过来的企业能够看到很多他们熟悉的“符号”,增强他们投资宜宾的决心和信心,促进苏州产业尽快向宜宾产业园区转移。

(三)利用苏州工业园的资金优势,为加快宜宾产业园区建设。 建立与苏州工园区的合作关系,可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为宜宾产业园区建设提供发展动力。

苏州工业园在建设初期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中新双方财团的大力支持,并且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的机制。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采取“双主体融资模式”的成功实践。15年的园区建设所积聚的大量财力、新加坡具有雄厚实力的财团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苏州工业园的发展与繁荣形成了鼎力支撑。因此,苏州工业园具有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和良好信誉,具有凭借自己雄厚的资金实力向外拓展的空间。2006年11月,苏州工业园把先进的中新合作经验的“软件”整体“打包”输出到苏北的宿迁市,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提供了总额为6亿元的融资担保,并全额承担了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200

7、2008两年近3000万元的行政经费开支。建园3年来,宿迁市借助苏州工业园共签约项目27个,注册项目18个,获得了2.4亿美元、1亿港币和11.55亿人民币的巨额投资,有效地破解了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

(四)学习苏州工业园的成功经验,实现宜宾产业园区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我市在产业园区建设进程中,失地农民阻工、拦路、干扰政府办公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市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在这方面,苏州工业园区有着成功的经验。2004年,苏州工业园区就建立和发展了以园区公积金制度、城乡社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用一揽子的方法解决了公积金会员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家庭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这对于当前宜宾妥善解决集中区建设与失地农民之间的矛盾无疑具有“轻车熟路”的示范作用,可以有效解决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借力苏州工业园,加快宜宾产业园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建立与苏州工业园的合作,引进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SSD,已正式向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到2009年园区十五周年庆典时实现上市)作为我市重点园区的开发主体,把我市园区作为苏州工业园区的“飞地”,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和“苏园主导、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方式推进我市重点园区开发建设。可先以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罗龙工业集中区等条件成熟的园区作为试点,逐步扩大合作规模。

(一)抢抓机遇,尽快建立与苏州工业园的合作关系。

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工业园区建设的成功典范之一,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正在把先进的中新合作经验的“软件”整体“打包”输出,辐射到越来越多的地方。2006年11月,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成为它的一个克隆体正式设立。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苏州工业园区的第一次“软件”的整体“打包”输出,是中新合作经验的又一次成功移植,促进了宿迁市招商引资和园区开发的飞跃。2007年2月,老挝政府将万象10平方公里土地至少50年的使用权给予苏州工业园区,由苏州工业园区负责进行规划、建设与经营万象新城,国家开发银行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担保。苏州工业园区首次把开发区建设的先进经验整体打包输送海外。

目前,宜宾周边乃至西部地区还没有整体打包引进苏州工业园区的案例,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决策,抢抓机遇,主动向苏州工业园区发出合作建议,市委和市府领导亲赴苏州工业园考察学习,并邀请苏州工业园有关领导和企业来宜宾实地考察,争取整体打包引进苏州工业园模式。

(二)统一思想,营造合作共建的良好氛围。

在引进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共建上,要在全市上下形成统一共识,统一思想,形成上下齐心,市县合力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加快产业园区的建设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为园区建设与发展打造良好的软环境。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与苏州工业园区真心、全力的合作。

(三)成立园区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

一是成立推进宜宾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解决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调整土地指标,落实拆迁工作,在全市土地总盘子内尽最大努力满足集中区项目用地需求,在指标分配上最大程度加以倾斜,并大力向上争取土地规划调整指标,保障园区未来发展的需要。二是成立遗留问题工作小组,专门处理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遗留问题。

(四)实行“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园区管理模式。

市政府要为园区的全力推进和顺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借鉴苏州宿迁工业园成功建设的案例,建立“苏州.宜宾工业园”,把它作为宜宾的经济特区,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一是由苏州工业园区派遣工作人员“团队式”派驻宜宾,其中,园区管委会主任由苏州工业园派任,对苏州工业园派来的管理人员在行政级别上高挂半级,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二是为了保证园区的顺利开发,给予苏州.宜宾工业园最大限度的授权,在园区范围内,可以行使宜宾市级本级的权力,授权园区管委会行使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等12个部门的相应管理权限,实行“充分授权,封闭运作”,保证苏州.宜宾工业园在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受不必要的干扰。

(五)树立放水养鱼、合作双赢的理念。

建设产业园区,首先是富民,不求财政回报的立竿见影,而在于今后的科学、协调与可持续发展。15年来,苏州工业园长期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不计较一时的得失,工业园区合作期限内前10年产生的所有收益,合作双方都不进行分配,全部用于园内滚动发展。因此,在苏州.宜宾工业园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我们不能急于求成,要按照苏州工业园做法,树立长远眼光,做大蛋糕,保证园区的健康和长远发展。

苏州工业云范文第3篇

为了学习发达地区先进发展理念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启迪思路,更好地破解园区发展中的难题,激发园区、企业干事创业的动力,时间,***管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带领园区有关人员、政协联络组部分政协委员一行16人,赴广东深圳、中山、肇庆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察概况

1、深圳是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辖8个区,面积19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6万。改革开以来,深圳从一个人口不到3万的边陲渔村发展到人口千万的现代都市,用“深圳速度”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深圳外贸出口总额连续18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截止到2010年底在深圳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达180家。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深圳最重要的支柱产业,深圳确定了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作为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深圳,考察团参观了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进技术院”)。先进技术院是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市政府、香港中文大学于2006年在深圳按全新体制机制共同组建的,集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为一体的新型国家科研机构。已建成人数有1200人的国际化的科技队伍,瞄准智能机器人、

1 低成本健康、高端医学影像、新能源和智慧城市五个方向。通过建设企业育成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增强了孵化和服务企业的能力,向企业输送和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与学生3000人,已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生一定影响。在接待人员的指引和介绍下,考察团依次参观了先进技术院的产品展览馆、集成技术研究所、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研究所、先进计算与数字工程研究所。成果展览馆里用多媒体设备向我们展示了各类科研产品和企业技术转化成果,不但向大家展示了现代科技的巨大魅力,更用无声的语言揭示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先进技术院为提升粤港地区及我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新工业的建立,成为国际一流的工业研究院的使命和愿景。臵身于各专业研究所的实验室中,面前展示着已研究成功的或是正在研究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领域的尖端成果,看着以前从未这么近距离接触的先进实验设备,考察团成员们赞叹不已,昔日心中抽象的、模糊的科研技术和成果概念一下子变得清晰具体、触手可及。参观完先进技术院后,考察团与先进技术院有关负责人举行了座谈,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发展情况,并对双方开展合作交流达成了初步意向。

2、中山是伟人孙中山的故乡,辖6 街18镇,面积178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52万。它以全省1%的土地和2.6%的人口,创造了广东第五的经济总量,成为响当当的“广东四小虎”。

2 中山是一座社会和谐、经济兴旺、环境优美、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城市。拥有国家级产业基地27个,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15个,省级以上名牌名标406个/件,落户中山世界500强企业有24家。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多项荣誉。

在中山,考察团参观了古镇镇。古镇镇是闻名国内外的“中国灯饰之都”,全镇总面积47.8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约6.8万人,外来人口约10万人,基本情况与我们园区相似。改革开放以来,古镇镇按照“工业立镇,工农商并举”的经济发展方针,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奋斗,逐步从单一的农业经济转变为以工业为主,区域性特色经济明显的工业城镇。古镇镇区域经济特色十分明显,“灯饰电器千万种,花卉苗木全国种”是其真实写照。灯饰业是古镇镇的工业龙头,也是古镇镇的经济支柱,灯饰产品畅销全国,在全国同行业市场中的份额占60%。穿梭于时而雍容华贵、时而精致典雅、时而大气凝重的风格迥异的灯具世界,大家仿佛进入时空隧道,历史现代、异域风情交错呈现,恍若梦幻,大家不得不打心眼里佩服古镇人精湛的技艺、充沛的创造力和敏锐的商业头脑,更不由得不反思自身的差距。

古镇不古,它富有特色的建筑群折射出这个城镇日新月异

3 的变化,不断扩大绿化面积,全镇主要干道种大树、村村种大树,全镇面貌焕然一新,初步形成了“白天见绿色大树,晚上见夜色灯光”的“生态型古镇”、“光亮古镇”,一个园林式现代化的城镇已初具规模。

3、肇庆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作为新划入珠三角地区的一个山区市,人口413万人(2010年)。先后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中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和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等称号,由于是中国四大名砚之首端砚的产地,故有“中国砚都”之称。2006年,肇庆市又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东南部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和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列入珠江三角洲,西北部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四县属山区。

在肇庆,考察团参观了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肇庆高新区设立于1998年,2002年上半年扩园迁址到大旺正式挂牌运作,总面积98平方公里,首期规划建设22.52平方公里,全部为国有土地,现有常住人口15万多人;2004年7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2008年8月成功竞得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2010年9月,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至目前止,全区已累计引进各类工业企业600多家,其中已投产近300家,投资总

4 额1500多亿元,吸引了世界500强企业韩国现代集团、韩国SK集团、美国财富500强企业美国LP集团、亚洲最大的铝材生产商亚铝集团、大型央属企业中国国电集团、全球三大铝银浆生产商之一日本东洋铝业、亚洲最大的中医药企业中恒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初步形成了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四大主导产业,成为了肇庆乃至广东经济发展的一颗耀眼新星。

二、经验与感受

1、创新发展、敢为人先

创新是发展之本、成长之根,一个地方的发展、一个企业的兴盛,归根结底是要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创造市场。

深圳是中国十大创新城市榜首。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制定实施了《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路径,以人才为根本,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的创新体系,实现了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从“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的转变。深圳从增强创新源、完善创新链、优化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激情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了“官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造就了一大批高水平内生型创新人才、高层次创新型老板和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创新型企业。目前,深圳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4%,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33家。以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院为

5 例,先进技术院努力瞄准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依次建立了面向智能系统与制造装备的“中科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先进集成技术研究所”(由中科院、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三方共建);面向低成本健康的“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研究所”和面向快速城市化和工业信息化的“先进计算与数字工程研究所”,主要发展“集成工程学”、“健康工程学”、“数字工程学”三大新兴学科,努力打造自主创新的科技高地,形成了多学科交叉、集成创新的特色与优势,科研成果不断涌现。截止2010年底,自筹项目经费近4.54亿,科研项目共计511项。国家973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心脑血管易损斑块的高分辨成像识别与风险评估预警体系重大问题的基础研究”于2009年9月获得科技部批准立项(经费2800万),实现了落户深圳市的国家重大科学基础研究项目零的突破。国家基金项目的录取率达33%,表现了强有利的基础研究竞争力。争取157个地方科研和产业化项目,服务企业300余家。五年申请累计受理391项,其中发明专利占77%,转化过程中的专利占30%。2009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列广东省科研院所第一名;2009年获批 “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先进院学术文章数量与质量位居国内研究所15名之内,成果不断涌现。截止2010年底,共发表论文1197篇,EI论文收录数量在全国科研机构排名约占11位。由此可见,正是持续不断的创新,才 6 为地方和企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才刷新了一个又一个记录,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2、产业提升、集群发展

层次决定效益、集群提升实力,要想得竞争之先,就必须占据产业高端、发展产业集群,从高端获大利、向集群要效益。

中山是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集群创新(试点)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创新试点城市。目前已形成了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电子电信、灯饰光源、家用电器、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家居家具、精细化工、特色食品等10大特色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34.5%。引进17个高水平创新平台,建立风力发电、游戏游艺2个产学研战略联盟,9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230名省部科技特派员进驻中山。得益于一系列改革、开放、搞活措施的铺垫,中山的市场化规范而超前。“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产业集群联盟标准模式,使中山的产业聚而不乱、配套齐全。特色明显,中山6个街道、18个镇中,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就有15个,并且“一镇一品”。以古镇为例,改革开放以来,他们充分发挥政策、地缘和人文优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顺利实现了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农村到城市、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的巨大跨越,成为享誉海内外的“中国灯饰之都”,在此基础上,他们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加快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和企业研 7 发机构建设,建立并完善了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资金支持及政策环境为支撑的技术创新体系。古镇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十分突出,个体、私营经济十分活跃,占经济总量的95%以上。灯饰业是古镇的龙头行业,也是古镇的经济支柱。从1982年发展至今,经过近30年的培育和发展,已形成了以古镇为中心,覆盖周边三市11镇区,年产值超千亿元的灯饰产业集群,成为世界性几大灯饰专业市场之一,是国内最大的灯饰专业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有中国驰名商标2个,中国名牌产品2个,广东省名牌产品7个,广东省著名商标15个。LED灯具产值80亿元。2011年,灯饰业总产值达170.8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的60%以上;出口总额5.0亿美元,产品不仅畅销全国,还出口到港澳台地区、东南亚、日本、美国及欧洲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享有较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是上至中央、下至民众的共同呼声,广东再次抢抓机遇,率先一步,走在前列。

肇庆高新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对民生建设的资金投入,让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幸福指数。积极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积极安臵本地2000多名“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对区内适龄就业人员免费分批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后推荐到区内企业就业,全面消除 8 “零就业”家庭。积极抓好同富裕工程,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发放福利股分红,符合条件人员1.6万多名。积极抓好园区美化工作,对旧城区进行改造,建设环境优美的大旺公园、功能配套最齐全的新农贸市场,全面推进“十个一”生态文明社区工程建设,实现城区通5个居委会道路的硬底化和区内有线电视、自来水普及率100%,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对区内困难家庭实行科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脱贫制度。在宏旺集团,在内部员工管理上,该集团始终坚持“企业的竞争力最终是企业文化的竞争”的理念,将“人文关怀”的精髓贯彻到具体的工作细节,通过提炼内容丰富的格言文化,倡导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做人做事哲学,真正成为一个品德高尚、有益于社会的文化人,极力为员工创造一流生活环境、一流工作环境、一流发展环境,用环境留人,用环境育人、用环境激励人,培养职工主人翁意识,增强公司向心力和凝聚力,使企业发展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4、集才益智、成效显著

才智是宝。才智充盈,发展才能高速度、经济才有高质量。 深圳本无更多才智资源,为满足发展需要,他们汇聚53所海内外著名院校建设了“虚拟大学园”,引进103个国家级科研机构组成了“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平台”,累计培养硕士以上研究生3.4万余人、引进博士后85人、孵化企业704家、校企合作项目1247项,成为深圳发展的内生动力源。坚

9 持“内生与外引相结合”的人才战略,能自己培养的,走内生之路;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自主培养时间长、成本大的,选择引进。去年实施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孔雀计划”,投资5亿元引进了6个团队。在人才引进上,由引进学科带头人发展到注重团队引进;在项目引进上,由引进单体项目发展到引进机构,通过机构平台产生n多项目。

中山坚持“以才积力、以才蓄势、以才兴业、以才强市”, 颁布实施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打造了“1+15”人才政策体系,开辟了人才入户“绿色通道”,统筹解决人才入户、子女就学问题,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500万元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倾力打造“孔雀东南飞、至此不徘徊”的人才福地。2010年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提出分6个层次引进或培养高端人才,这些人才可享受10万-100万元的购房补助;对获省批准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在省给予专项工作经费基础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配套资金;获市批准引进的,给予100-1000万元资助;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建设期内给予100-1000万元扶持资金。此外还通过举办“人才发展高峰论坛”助推人才资源开发、引进和利用。目前中山有各类人才65万人,其中本省外市占15%、省外占35%。

肇庆科技工作以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建设广佛肇经济圈为契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三促进一保持”战略,

10 建设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集聚、优化和升级传统优势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全市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提供科技支撑。全年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92项,争取项目资金4824.5万元。全面落实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建设科技强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努力打造“数字肇庆”。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带头人和各类创新人才,优化人才队伍,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科技智力支撑。

三、启示与思考

广东“无处不经济”,整个社会凝心搞经济、聚力谋发展,鲜有扯皮的现象、拖拉的作风、怠慢的行为,他们不等不靠、敢闯敢试、战略清晰、执行有力,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印象,也给我们带来一了些启示和思考:

一是解放思想,树立先进理念。

思想决定方向,理念决定思路。纵观广东经济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围绕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行思维和观念的创新,善于发现机遇,紧紧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机遇,是广东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秘诀之一。我们与广东相比,在思想观念的解放、抢抓机遇的胆识和敢为人先的气魄上有较大差距。如此之大的差距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观念所决定的。学习借鉴广东经验,首要的就是要把广东人的思维观念和敢闯敢试的魄力学到手,把进一步解放

11 思想、更新观念作为加快发展的首要前提,努力克服在加快发展问题上的思想桎梏,敢于冲破一切阻碍发展的条条框框,多在主观上找差距、在困境中找出路、在挑战中抓机遇,不能总是在强调客观上打转转、在争论中丧失机遇。要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新形势下破解加快发展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向解放思想要出路、要速度、要突破,在解放思想中闯新路、谋发展、求实效。在我们园区解放思想的最佳途径就是树立城市、发展、生态文明和改革创新的理念,用城市学说、发展学说、生态文明学说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指引我们的具体工作。

二是科学规划,实现产业集聚。

规划引领发展,要用中心城市的眼光审视园区,全盘规划城市建设,避免低水平拆建和无序开发;同时,要建全群众教化和管理体系,提炼和弘扬核心价值体系。通过城市软硬环境的建设,提高城市功能形象和首位度。园区要根据现有产业基础、产业优势和未来产业发展定位,委托高水平的机构对园区进行合理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定位,实现园区产业的错位发展,增强园区产业配套和产业集聚,特别是要谋划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项目,实现产业层次的提升。根据园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措施,并强化执行。结合正在修编的园区规划,进行城市建设和文化建设;大胆开发,确立区域特色。规划修编完成后,就必须坚决服从规划,一以贯之、分步实施,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更改。

12 三是创新模式,拓展融资渠道。

由于我县和园区财力有限,不可能像广东那样,由政府安排大量的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此,要创新园区建设运作模式,在争取建立“财务独立、封闭运行、自求平衡、滚动发展”的一级财政体制基础上,以经济实体作为园区投融资及开发建设平台;由政府投入土地和财政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利用BT、BOT等开发建设模式,使有限的资产、资金合理有序调配和流动起来;盘活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是招才引智,促进转型升级。

结合园区实际,园区在做强做大传统产业的同时,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科技支撑转型,加强与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技术、人才、科研机构,为园区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智力支持。要研究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与园区企业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外引、内生,造就一批能够为园区发展所用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完善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体系,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科技创业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群体,培养园区发展的新动力。

五是整合资源,推进经营城市。

要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盘活城市资源,激发城市活力,实现经济起飞和快速发展。将城市拥有的土地、设施、环境及其他各种资源要素资本化,以市场运作方式经营城市资

13 产,不断加强园区建设力度,探索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城市建设新路子。我们要大胆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学习、了解和掌握“经营城市”的方式、方法,高起点的规划和定位城市发展方向,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经营城市资源,发挥优势,加快发展,走出具有缙云片区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

******赴广东考察团

苏州工业云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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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进餐饮自控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滨河路233号

姚建明寰震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金山路6号

秦静

皇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26#标准厂房

茅建珍 辉创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

路勤 辉瑞苏州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80号

仇仁勇 惠能华洲光学(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创业路168号

高雷

霍丁格包尔文(苏州)电子测量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横山路106号

路团兴 霍克复合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65号

徐寿成 积水中间膜(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5号

张颖 吉利化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塔园路358号

杨倩

吉致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18号华福大厦901室

张珏 佳合医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灵岩街16号

王珊

佳能(苏州)系统软件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苏高新创业园二楼东

王苏佳能(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66号

汤晓燕 佳能精技(苏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马运路266号

金艳

嘉科科技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阳山工业园12B

向刚 嘉实精密粉体涂装(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

王健 建大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湘江路755号

王群英 建宏金属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青石路25号

沈雪峰

江苏富士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邓蔚路118号

杨晓玉

冯新

今湛光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木桥街南

卢从英

金车健康器材(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

周静 金德精密配件(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科技工业园22号厂房

王惠芬 金联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258号

董延

金日清洁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鸿喜路29号

周薇/袁倜 金钟默勒电器(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渔洋街以南,金枫路以东

姚秋红 津田耐普罗精细化工(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

孙晓芳 精华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183号

grace 井利机电(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三号区间路南、米托斯公司西

何会霞 敬鹏(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金枫路189号

沈乐云 靖能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金山路88号

曹子童

久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29号新创8号工业厂房南5楼

陆国英 久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科技工业园B1厂房

李悦

菊水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25号新创工业厂房12#-2第5层

张涛 巨贸高强精密组件(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横山路97号

唐智静 钜丰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街道华山路158-38号

陈琴 钜茂电子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26号

李红 聚益(苏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泰山路138号

李娟 均强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镇塔园路236号

余燕

卡尔托利(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鸿禧路以南、联港路以西

陈玉峰 卡乐电子(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26号厂房

葛静 开泰制管(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55号

徐秋芳

凯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马运河北、金枫河东、鹿山路南

黃子奮 康硕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京枫运河以东、金枫路以西、马运河以南

肖晶 科德宝.宝翎无纺布(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1588号

顾静珍 科德宝家居用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1588号

韦玲 科蒂斯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金山路86号

佛琳 科动控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

叶倩

科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联港路以东,鹿山路以北。(现:横山路36号)

Ellen Jiang 科玛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向阳路88号

稽东

克诺尔车辆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华山路158号枫桥工业园138-140厂房

李懿知 客我禧音响(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华山路153号

顾晓红

莱特工程顾问(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205号金龙大厦406室。

郭晓东 乐兰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向阳路53号新创工业廊6#厂房

张华 乐兰电子乐器(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向阳路53号

朱妍 雷贝斯托摩擦产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向阳路

江皓 力捷电脑(中国)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竹园路

馬銀華

力特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鸿禧路以南,石阳路以西

李钰明 立峰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

袁小姐

利诚纺织(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枫桥镇长江路558号

吕红梅 利科光学(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木桥街7号

陈艳芬

利擎(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火炬路科技工业园61号

王静 利信光学(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木桥街7号

陈艳芬

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环保产业园31#-32#厂房

仰瑾/刘金梅 联盈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狮山工业园黄埔街10号

黃敏惠 联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横山路98号

朱永玲

林立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625号新创工业厂房12#4第一层

孔惠惠 琳得科(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30号。

刘艳华

六基精密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向阳路53号新创工业廊9号厂房

付伟蓉 路华测试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42号

徐恒英 罗技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嵩山路3号

滕彦 罗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苏州新区马运路288号

沈秋娟 罗妮尔(苏州)模具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69-19号

车俊成 麦德龙物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长江路579号

陈飞 麦格纳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258号

罗云阳

昴星团(苏州)超声波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7#厂房东

张海燕 茂进系统(苏州)计算机应用软件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创业园A5016室

赵枫 玫珠康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25号。

杨林晓

美达高(苏州)金属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支英街东厂房3号。

温广丽 米乐美电器(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浒关石阳路西

王勤勤 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金枫路233号

常琴 明德(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紫金路85号

任丽娟 明基电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新区珠江路169号

赵燕 明基逐鹿软件(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68号

陈颖 铭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江晓霞 铭裕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江晓霞

睦月电机(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南、朝红路东

何平刚 纳尔科工业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塔园路88号

赵丽丽 纳生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326号

章雅敏 耐普罗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华山路158-3号

周经相 耐普罗塑胶模具(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华山路

刘云鹏,孙焕平

纽佩斯树脂(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127号

胡翎

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天目山路南、富春江路东、普陀山路北

耿冬梅 纽威流体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建林路以东、泰山路以北。

耿冬梅 挪度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科技工业园火炬路19号厂房

陈若愚 诺瓦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258号(中国留学生创业园内)

朱培培 朋友化妆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18号

范俊浩 普立万聚合体(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横山路38号

黄晓薇

普利明(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625号创业大厦四栋五楼

邢菊 普罗机电(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东渚镇

顾国华 普强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竹园路

仇仁勇

奇力新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竹园路12号

刘忠胜 千代达电子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塔园路79号

刘真瑜 强茂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陈彩萍 强世精密(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何山路352-2号

王丽 全锋科技(苏州)软件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625号

高婷英 群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何山路368号

包珺

荣昌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西木合街9号

徐蓓月 瑞中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金枫路225号

钱丽娜

三高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黄埔街69号银河工业园三号厂房

张玲 三光化成塑胶(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珠江路渔洋街2号

赵慧英

三和工程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687号8#厂房南办公楼第五层

陈颖 三黄利百德(苏州)服装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625号创业大厦

毛怀光 三洋电子部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48号

赵延慧 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苏州电机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泰山路188号

王毅

山段包装制品(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分区文昌路7号。

吴艳萍 上阳(苏州)纸器包装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湘江路1268号

张秀凤 神箭数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A-4003

孙玲 神州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813号

熊毅君

升辉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金山路3号亿迪工业大厦1楼。

胡燕萍 生荣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

钱文君

声扬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向阳路9号

胡鸣奇 声扬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10号标准厂房

程小军 圣晖工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687号6F

武静 盛诠纸业(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广东街66号

秦静 施恩禧电气(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华山路158-6号

王茜 世联汽车内饰(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50号

李红艳 仕龙阀门水应用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火炬路16号

陆琴 首屋尔金属(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横山路98号厂房

尹善姬 双虎塑胶(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433号

邹建英 顺固通用工具(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陈娟 思德泰克(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朝红路388号

胡先生

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12号工业厂房12#-3栋4楼

余敏华 斯必克机电产品(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枫桥镇华山路158号

展昭鹏 斯达克助听器(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玉山路78号

陆幸珍

斯塔尔精细涂料(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路以南、浒金路以西。

张丹凤

松下电工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淮海路1号

吴瑛 苏尔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

陆献 苏蒙清洁器具(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滨河路125号

刘庆文 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向阳路66号

王静薇

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横山路98号

李介然 苏州阿海珐高压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以北、金枫路以西

胡怡 苏州艾尔凯电讯产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火炬路33号科技工业园

苏州工业云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苏州工业园区热处理设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译名: Suzhou Industrial Park Heat Treatment Equip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SIPHTEA。

第二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以苏州工业园区热处理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企业法人为主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促进地区、行业的经济发展;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在行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增强各企业市场竞争力;协调会员的关系,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本协会遵守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

第四条 本协会的行业指导单位是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登记机关是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第二章 职 能

第五条 本协会的职能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本行业在改革开放中的新情况和发展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本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收集、整理、发布国内外本行业的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组织市场拓展,推介行业产品,促进行业内部及相关行业间的配套合作

(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四)制定行业内规章制度和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并监督会员执行,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

(五)监督执行本行业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对违法经营的企业,报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六)促进与政府沟通,反映行业心声,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转移或者委托协会承担的行业评估论证、技能资职考核、行业统计、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等职能;

(八)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所允许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 员

第六条 本协会的会员是团体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取得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或经国家批准的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院校、及其它经济组织;

(二)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并由半数以上常务理事通过;

(三)由协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文件。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名誉会员不享有上述权利);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遵守协会制度的行业规范和自律规章,维护行业利益;

(二)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主动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所需资料、报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协会递交书面函件,退出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协会章程的,或不履行协会章程规定、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章的;给协会名誉及行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通过,予以公示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协会的组织机构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会员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工作机构。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会长或常务副会长缺席时,指定一名副会长代行常务副会长职权。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

(三)召开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除名;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免职;

(七)根据会长提议决定秘书长的任免

(八)根据秘书长提议决定副秘书长的任免;

(九)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行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争议处理规则并监督会员执行,审定协会工作计划;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

一、

三、

五、

六、

八、

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具有区域代表性,对所在区域的对外服务业务发展有一定影响力;

(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无刑事处罚记录(过失犯罪除外);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如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龄或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两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常务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应是理事单位负责人,能胜任协会领导工作。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且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个人信用良好。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设置秘书处,为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可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决定。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必须是专职人员。

第三十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会员开展工作;

(三)决定秘书处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辞退;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捐赠和资助;

(三)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得请求协会退还已缴纳的会费或资助、捐赠的财产。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协会的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之前,聘请专业审计事务所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后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的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废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因故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工作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经社团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顾问等荣誉职务,人选由理事会决定。第四十五条 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苏州工业云范文第6篇

一、苏州市基本情况

苏州市位于江苏省南部,东临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既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也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市国土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国土面积1650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624.4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35.31万人。全市下辖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五个市,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虎丘区六个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两个开发区。200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701亿元,地方一般性预算收入668.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386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789元 。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令人瞩目,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在长三角州乃至全国已经成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苏州市不仅在城市改革与发展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农村改革与发展方面同样处于领先地位,苏州模式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指导性。上世纪

八、九十年代的“苏南模式”,通过乡镇企业发展带动城镇化,为全国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足可借鉴的经验。近年来苏州市充分发挥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在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农业现代化几个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党的十六大以来,苏州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坚持“三农”(农村、农民、农业)和“三化”(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国际化)互动并进,整体上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政策制度创新、新型集体经济、农村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城乡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二、苏州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做法

苏州市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苏州市统筹城乡也在不断深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奠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九十年代后期和本世纪初,开发区建设带动了开放型经济蓬勃发展,为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国际化创造了条件。近年来,苏州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确定了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探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苏州市的做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确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

苏州市地处东南沿海,改革开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的探索。十七大以来苏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在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确定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了全面推动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

苏州市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苏州农村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组织坚强有力、镇村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形成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动力机制、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制度环境、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体系、城乡一体行政管理体制,率先实现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按照总体目标,苏州市制订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2009年是重点突破年,着力推进23个先导区的先行先试工作。2010年是整体推进年,整体推进“三形态”、“三集中”、“三置换”工作。2011年为“全面提升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全面提升“三形态”、“三集中”、“三置换”工作水平。

(二)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制度框架

苏州市以构建政策制度框架为关键,强化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系统安排,制定出台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一系列政策安排,形成了基本的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框架。

十七大以后,苏州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基点,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在政策层面构建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框架,为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了制度安排。概括而言有十个方面。

1、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2、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3、鼓励和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业专业合作等三大合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新型集体经济。

4、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机制,引导农民进城,减少农民,致富农民。

5、加快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的衔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6、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7、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8、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探索县级市设区、中心镇区镇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

10、健全城乡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基本建成了城乡一体化工作机制

城乡一体化发展事关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局,是一项城乡联动,多部门协作的系统工程。苏州市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机制上开拓创新,探索和完善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争取把苏州市列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取得了先行先试权,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2、 制订了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三年规划,明确了改革发展的方向和任务。

3、建立了城乡一体化专门工作机构,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动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畅通了工作通道。

4、建立四套班子领导联系试点区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领导职责。

5、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形成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三农”与“三化”互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关键是农村发展。苏州市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战略方向,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坚持富民优先原则,发展“三大合作组织”,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苏州市一直把“富民强村”、增加农民的收入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苏州市农民的收入一般由几部分构成:传统农业收入、工资收入、政策性收入和财产投资性收入,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是改革开放以来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苏州市在稳定增加农业收入、工资收入、政策性收入的同时,创新机制,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投资性收入。增加财产投资性收入主要途径是推进“三大合作”。“三大合作”指“社区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种农村新经济组织。苏州市推进三种股份合作从2001年开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现在苏州全市三种股份合作组织累计达2768家,持股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0%,2008年收益分配24亿元。三种新经济组织既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投资性收入,又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规模。2008年底,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665亿元,村级集体总资产303亿元,村级总收入48亿元,村均收入339万元。全市84.5%的村收入超过100万元,79个村超过1000万元。张家港永联村、长山村,相城渭西村、灵峰村、采莲村和吴江盛泽渔业村村级可支配收入超3000万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六年实现两位数增长,2008年达11789元,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比重已达30.5%。吴中区木渎镇在全市率先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去年村均收入超1000万元,金星村户均股份分红达1.6万元。以三种股份合作为载体,苏州市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农民开始走上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的新的共同富裕之路。

2、因地制宜推进“三形态”,促进农村产业升级换代。

苏州市以城乡规划一体化为载体,打破传统城乡分割规划旧格局,强化城乡联合和市域整体意识,在农村产业布局上,因地制宜,突出推进三种形态。第一类是地处工业和城镇规划区的行政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快融入城市化进程。第二类是工业基础较强、人口较多的行政村,以新型工业化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快就地城镇化步伐。第三类是地处农业规划区、保护区的行政村,以现代农业为主要发展方向,推动一次产业与

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通过几年的推进,苏州市农村三种产业形态已经初步奠定了基础,产业布局趋于合理,正在形成村村有产业,产业有特色的格局。

3、推动“三集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整合优化。“三集中”就是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因地制宜,推进“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或“退二还一”、异地置换工作;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间规范自由流转,推动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发展规模现代农业;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换房进城进镇,或就地集中居住。目前苏州全市已有75%的农村工业企业集中到工业园,有近40%的承包耕地实行了规模经营,有近35万户农户搬迁到860个集中居住点居住。“三集中”使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三集中”是一种有效的城镇化运作模式。

4、实行“三置换”,保障农民利益和长效收入。“三置换”就是:集体资产所有权、分配权置换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通过征地置换基本社会保障或入股换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可参照拆迁或预拆迁办法置换城镇住房(或二三产业用房,或置业股份合作社股权),或者直接进行货币化置换。通过置换机制,建立土地资源增值收益共享效益,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最终保障了农民的长期收益。

5、打造农业示范区,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苏州市突出“优质粮油、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业”四大特色,启动实施了四个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建成了3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高效农业163.2万亩,设施农业31.7万亩,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2.8%。示范区和规模经营农业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以绿色无公害为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快速发展,总数达到1295个,苏字号精品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正在明显提升。2008年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44亿元,其中23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80亿元。规模农业带动了生态观光农业发展,已建成全市生态观光农业基地150多个,2008年乡村旅游人数超过1000万,直接经营收入17亿元。

(五)着力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发展上提升新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首先,2003年以来,苏州市打破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建设体制,以解决交通与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推进了城乡交通、环保、林业一体化进程。其次,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重要载体,为农村、农民提供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教育方面,在教育资源配置、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两方面消除城乡差别。医疗卫生事业,一方面推动乡镇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一方面实施大医院与乡镇医疗机构合作,提升医疗水平,为农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再次,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对接机制。目前苏州市已经基本建立起医疗保险、就学保障、就业帮扶、创业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等针对农民的社保体系,为农民提供了与城市居民基本均等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制度,突破了农村合作医疗框架,走在全国前列。

(六)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先导区,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随着苏州统筹城乡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张家港市永联村、常熟市蒋巷村、太仓市伟阳社区、昆山市晟泰村、吴江市新乐村等30个新农村建设典范,以及一大批示范村和现代农业园区,有效提升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苏州市决定张家港市金港镇等23个镇(建设片区)为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先导区。各试点工作先导区在原有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班子,明确试点工作职责。力争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象个样”的目标,为苏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苏州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判断

(一)苏州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经济发达地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有益探索

苏州市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城乡经济社会获得了迅速发展。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苏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三农”与“三化”互动,在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结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面貌、农民权益保护和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都发生了积极地变化。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苏州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和战略选择。苏州关于综合配套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探索为经济发达地区积累了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选择是经济发达地区扩大发展空间和解决“三农”问题两个方面的必然要求

苏州经济发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空间不足。苏州市土地资源紧缺,人均耕地不到半亩,农户分散居住,土地规模经营不足。有限的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城市发展空间受限。城市要发展,必然要求拓展发展空间,统筹城乡,通过土地集约,扩大城市发展空间是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尽管苏州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城乡收入差距仍在1倍以上,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还很明显。而且在农村耕地资源日趋减少和财政政策性转移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不足,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的战略任务。两个原因决定了苏州市统筹城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性。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不仅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必然要面临的问题,也是欠发达地区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苏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采取的“三形态”、“三集中”、“三置换”可以较好的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既能够解决城市发展空间不足问题,也可以较好的解决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问题。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经济发达地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明显的操作优势

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作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依靠较好的经济实力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所必须推进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农民就业、社会保障等事项,提供较强的资金支持。苏州市经济发达,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具有明显的操作优势。经济欠发达地区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另一方面还是要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才有坚实的基础。

四、苏州市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存在的几个问题

苏州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效,无论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还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但深层次分析,苏州城乡空间布局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完善、政策法律不配套、农民增收相对缓慢仍然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和难题,需要通过深化综合配套改革,逐渐加以克服和消除。

(一)发展的不平衡性比较突出

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有差距。尽管苏州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1倍以上。而且,在农村耕地资源日趋减少和财政政策性转移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农民持续增收的潜力不够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拉大趋势。第二,城乡社会事业建设还有差距,公共服务相对滞后。近年来各级财政加大了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环境、卫生等方面相对滞后,难以提供与城镇相同的公共服务。第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差距。主要是部分偏远或纯农业地区的农村,路、桥、电、燃气、公交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在一些规划编制需动迁的非保留村庄,基础设施老化和不配套,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

(二)农村规划相对滞后

苏州市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突破城乡地域分割,规划延伸到镇村,基本实现市域规划全覆盖。但是规划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规划的协调性差。比如,全市各地都按向城镇集聚的原则,规划编制了集中居住点,但由于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没有有效衔接,致使除项目动迁农户可以向规划居住点集中外,其他需要建房的农户难以向居住点搬迁,不仅影响了农民生活,也影响了城镇化发展。第二是规划严肃性不够。有些地方因领导变动或招商项目,随意变动规划。比如,有些地方近几年仅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就数次变动。还有,农业产业规划往往让位于

二、三产业发展,造成基础设施投入的严重浪费。第三是规划整体性不足。主要是市与各市区域之间、各建设领域之间的规划仍缺乏整体性。在产业布局上,缺乏全市宏观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缺乏配套性,重复建设比较普遍。

(三)二元制度设计依然存在

苏州市把消除二元结构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在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制约城乡统筹发展的二元制度设计还有表现,特别是一些瓶颈性制度依然存在。第一是农民的“三大产权”。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其产权关系尚未明晰,农民还不能将其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和流转,限制了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影响了城镇化的推进。农民“三大产权”不能合法处置,农民就难以减少,减少农民、致富农民的目标就难以实现。第二是户籍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没有革命性突破,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政治、经济、社会待遇的二元性也将继续存在。

(四)农村居民分散居住制约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

苏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既已具备了一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但是农民居住分散严重制约着城镇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苏州全市共有自然村庄20914个,平均每个村庄不到40户,近40万户农户经营耕地,平均耕种土地在3亩左右。苏州在全国已成为村庄规模最小、农民居住最分散、耕种土地最细碎的地区之一。由于农民土地分散,经营面积过小,农民难以实现规模经营,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影响了农民有效增收,难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是由于农民居住分散、村庄规模偏小,道路、水电、网络、管网污水等基础设施投入成本大、利用效率低,造成多数农村难以享受城镇相等的基础设施条件。同时,农民居住分散,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相对集中,一部分农民难以就近享受医疗卫生、文体活动、便民超市等公共服务。农民居住过于分散,已客观上影响了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提升。

五、在苏州进行项目试点的建议

苏州作为中澳管理项目的试点之一,在综合配套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在下一步推进项目试点和更长远的实际工作中,应当重点从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就业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行创新和突破。

(一)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目标,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苏州地少人多是现实,必须要通过土地的集中利用,既要能保证城市发展、又要发展现代农业,更要保证农民利益。结合目前苏州在土地制度方面已有的探索和经验,试点改革可在以下方面开展。

1、建立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用土地流转机制,保证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制度获得稳定收益。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进一步加快土地股份合作改革步伐,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组织化水平。

2、完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农村非农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程序和方式,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将非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面纳入土地有形市场。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参与和共享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合理分配机制。

3、继续试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在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前提下,加快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步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

4、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换商品房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将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通过建立置换机制,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土地要素的流动,改善村镇用地结构,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以实现全民社会保障为目标,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

苏州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覆盖城乡居民及全体劳动者,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及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具体工作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

1、完善农村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障的政策体系。第一,加快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一元化。第二,将在城乡各类企业务工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第三,鼓励农户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社会保障、商品房,对置换社会保障的农村居民,在劳动年龄段内的,通过采取免费培训、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2、建立养老保障待遇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各类保障对象的待遇水平。

3、建立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五统一”原则,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以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为目标,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量的农民将脱离土地和农业生产,转变为城镇生活生产方式。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工作,具体可

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2、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包括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为失业登记的农村居民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用地企业按比例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用人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等内容。

3、建立完善安置和鼓励农民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创业推动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及被征地农民进行免费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后续服务。农村劳动力自办实体的,享受与城镇人员同等的扶持待遇,安排农村劳动力创业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居民灵活就业。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延伸至行政村,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援助安置,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4、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城乡社会培训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普惠制;建立企业内部外来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试点的企业,可享受政府相关培训经费补贴政策。增加地方财政对本地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

(四)关于中澳管理项目试点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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